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普元金融科技(宁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普元智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自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7日,累计获得政府补助款项人民币4,185,968.62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人民币4,185,968.62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为人民币0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政府补助内容 | 补助金额(元) | 补助依据 | 拨款 单位 |
1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1,489,503.80 | 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 | 国家税务总局 |
2 | 项目拨款 | 500,000.00 | 《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项目协议书-基于容器面向DevOps应用的新一代PaaS平台项目(编号:180311)》 |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3 | 专利资助费 | 22,500.00 | 《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 |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
4 | 2020年度财政扶持专项补助 | 1,660,000.00 | 《宁波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财政扶持经济转型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甬保税政〔2019〕31号)和《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财政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甬保 | 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财政局 |
税政〔2019〕27号) | ||||
5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164,212.09 | 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 | 国家税务总局 |
6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132,451.24 | 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 | 国家税务总局 |
7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18,018.70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 | 国家税务总局 |
8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158,785.63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 | 国家税务总局 |
9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29,893.46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 | 国家税务总局 |
10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10,303.70 | 《上海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沪财社〔2017〕69号) | 上海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
11 | 以工代训补贴(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 | 300.00 |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落实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实施以工代训补贴的通知》(沪人社规〔2020〕17号) |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合计 | 4,185,968.6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