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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盾股份:关于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和制造许可证的延续申请获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07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和制造许可证的延续

申请获批的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核安全局下发的《关于批准延续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等9家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的通知》(国核安发[2021]135号)。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要求,国家核安全局对相关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延续申请进行了审查,认为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在所申请的民用核安全设备活动方面保持了《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及《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所要求的各项能力,决定准予延续并颁发《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许可证》(国核安证字 S(21)14号)和《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国核安证字Z(21)25号)。许可证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

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与制造的许可范围为:风机(离心风机、轴流风机)、风阀(隔离阀、单向阀、调节阀);核安全级别为:核安全级。

公司将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条件,继续开展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和制造活动,确保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和制造质量。以上证书的延续将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在核电领域业务的开展。

特此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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