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部监管函〔2021〕第 81 号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你公司披露《关于追认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称,你公司2020年1月至2021年3月与关联方湖南湘江鲲鹏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计15,203.20万元,占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11%,你公司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能及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10.2.5条和第10.2.11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