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董事叶苏女士因个人工作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公司于2021年7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经控股股东安吉福浪莱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严路易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格式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7月7日
附件:简历
严路易先生,男,197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年8月至2007年7月,历任上海宏波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门副经理;2007年8月至2012年5月,担任上海宏波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部门经理;2012年6月至今,担任上海宏波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部门经理。
截至目前,严路易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长方剑秋、董事、总经理方效良、董事方晓萍及实际控制人方炳良之间存在亲属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