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2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7月5日在鸿隆世纪广场A座五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含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7名。会议由董事长庄重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公募基金公司等三类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该类资金可以自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管理层及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相关产品的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的投资品种将不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作为发包方与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签署EPC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之三级子公司许昌许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瑞风电”)计
划投资建设50MW风电项目,项目名称为许昌建安区陈曹乡30MW分散式风电场项目以及许昌建安区将官池镇20MW分散式风电项目两个分散式风电项目,合称河南许昌许瑞50MW分散式风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以下简称“EPC总承包项目”),项目合同总金额约人民币41,624.95万元。上述项目拟由许瑞风电与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院”)签署EPC总承包合同。
公司一级子公司深圳市中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新能源”)与EPC总承包项目的承包方中南院签署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分包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8,482.75万元。《关于子公司作为发包方与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签署EPC合同等相关事项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