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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柏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05

证券代码:832862 证券简称:惠柏新材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惠柏新材料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交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拟向上海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杨裕镜先生、康耀伦先生为公司向上海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个人信用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且未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拟向上海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关于公司拟向宁波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杨裕镜先生为公司向宁波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个人信用担保事项,同时由全资子公司广州惠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且未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拟向宁波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竞达、邓学敏、WANG LEI

2021年7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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