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7月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年6月28日 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何贵平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为临时监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上海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实际控制
人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为临时监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上海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新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含14,000万元),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业务。本
公告编号:2021-12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次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杨裕镜先生、康耀伦先生提供个人信用担保。具体授信方案以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结果为准。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宁波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
由于公司2020年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的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1,500万元将于2021年7月2日到期。现公司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新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6,000万元),用于办理各类融资业务如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以及流动资金贷款等综合业务。本次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杨裕镜先生提供个人信用担保,同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惠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具体授信方案以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结果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由于公司2020年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的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1,500万元将于2021年7月2日到期。现公司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新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6,000万元),用于办理各类融资业务如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以及流动资金贷款等综合业务。本次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杨裕镜先生提供个人信用担保,同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惠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具体授信方案以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结果为准。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无。《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