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21年2月8日,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九届三十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事项;2021年3月5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十五次)表决通过上述议案,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9日、2021年3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上披露的《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三十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临2021-004)及《中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十五次)决议公告》(临2021-013)。
2021年7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1704),中国证监会决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予以受理。
本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须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有关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