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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江股份:振江股份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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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7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振江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7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长及其他相关修订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15]31号)等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结合最新情况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相关主体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内容说明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7,2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8,050,920.00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126,836,400.00股的30%。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本结构可以得到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满足业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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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需求。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

(一)主要假设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作出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作出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次发行方案完成时间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情况为准,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公司经营环境以及国内金融证券市场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核和发行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假设本次发行于2021年12月末实施完成(上述非公开实施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发行数量上限,即38,050,92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7,200.00万元,均按本次发行上限进行测算,且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等的影响;

4、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34.8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264.52万元。假设公司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按照分别比2020年持平、增长15%、增长30%的变动测算;

5、在测算公司本次发行前后期末总股本时,仅考虑本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可能产生的股权变动事宜;

6、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的摊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作出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作出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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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2020年度 /2020年12月31日2021年度/2021年12月31日
未考虑本次发行考虑本次发行
期末总股本(股)126,836,400.00126,836,400.00164,887,320.00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57,200.00
预计完成时间2021年12月末
情况1:2021年净利润较2020年度保持不变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6,734.876,734.876,734.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后净利润(万元)10,264.5210,264.5210,264.5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30.530.41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810.810.62
情况2:2021年净利润较2020年度增长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6,734.877,745.107,745.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后净利润(万元)10,264.5211,804.2011,804.2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30.610.47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810.930.72
情况3:2021年净利润较2020年度增长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6,734.878,755.338,755.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后净利润(万元)10,264.5213,343.8813,343.8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30.690.53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811.05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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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对其2021年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融资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资金实力和盈利能力,通过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增强公司抗经营风险的能力,巩固和加强公司的行业地位,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关于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详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的具体内容。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人员储备

经过多年的技术业务发展,公司培养了大批高素质的研发人才。公司研发人员在钢结构产品制造、机加工、焊接、涂装等环节具有多年的产品设计和工艺开发经验,技术人员从业时间长,经验丰富。在人才队伍建设过程中,公司建立健全了科学的管理和激励机制,通过考评和奖励措施充分激发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丰富的人才储备为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持。

(二)技术储备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在产品焊接并行控制、机加工精度控制、表面处理质量控制等方面形成核心技术优势。公司始终注重研发体系的建设和完善,研发团队在长期的市场与业务实践过程中,通过系统化的制度安排与资源投入,在产品设计与应用领域形成了过硬的技术积累,成为未来公司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基础。

(三)市场储备

公司凭借技术、质量和工艺等优势,先后成为西门子集团(Siemens)、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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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金风科技、东方电气等知名风电企业以及特变电工(600089)、ATI、阳光电源(300274)、天合光能(688599)等知名光伏企业合格供应商。通过与上述国内外知名企业的合作,公司在风电和光伏设备钢结构件等零部件领域的知名度进一步提高,降低了公司新客户、新产品的市场开拓难度,稳定、优质的客户群支撑了公司业务的较快增长。基于优质存量客户,公司继续紧盯高端优质客户,与Vestas等高端客户的洽谈也在有序推进中,进一步丰富了客户渠道,扩大了市场影响力。

五、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一)提升盈利能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将紧密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和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抗经营风险的能力及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推动主营业务发展,积极拓展市场,进一步提高收入水平和盈利能力。

(二)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提升整体盈利能力。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公司也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四)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回报股东

现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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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明确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公司主营业务实现健康发展和经营业绩持续提振的过程中,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合理回报。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持续采取多种措施改善经营业绩,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保证此次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未来的回报能力。

六、相关主体的承诺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规定和精神,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公司未来如实施股权激励,其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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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所作出的承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胡震、卜春华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 年7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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