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的原因:鉴于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刘郭江、唐绍永等10人已离职,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上述原激励对象持有的183,4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 本次回购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限制性股票数量 | 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注销日期 |
183,400股 | 183,400股 | 2021年7月8日 |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刘郭江、唐绍永等10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83,4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舍得酒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舍得酒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截止申报时间届满,无债权人申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出现主动提出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情况,由公司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刘郭江、唐绍永等10人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故公司对其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刘郭江、唐绍永等10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83,4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4,478,67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2230422),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对上述10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83,4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7月8日完成回购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类别 | 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变动后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662,070 | -183,400 | 4,478,670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331,517,030 | 0 | 331,517,030 |
股份合计 | 336,179,100 | -183,400 | 335,995,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