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029证券代码:839273 证券简称:一致魔芋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楚雄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楚环罚字[2021]121号)收到日期:2021年6月16日生效日期:2021年6月16日作出主体:其他(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措施类别:行政处罚贰拾壹万元整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1.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
2.未安装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发现1.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400000Kca/h的热风炉,水膜除尘设施未开启,精粉烘干车间水膜除尘设施没有运行,设施闲置,车间内收尘设施的布袋破损,收尘设施不正常;2.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厂区未设危废暂存间,废旧电池和废矿物油随意丢弃。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子公司处十一万元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和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子公司处十万元罚款。综上,合计对子公司处二十一万元罚款。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及运作,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已责令子公司按照楚雄州生态环境局要求在第一时间进行了整改。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后,充分认识到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和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错误,并在第一时间进行了整改。
(二)整改情况
证除尘等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生产场地粉尘排放;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
五、备查文件目录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楚环罚字[2021]121号
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公司
董事会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