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5日上午10:00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青海省互助县威远镇西大街6号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艳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7月2日以专人递送、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亲自出席会议监事3名(其中,监事方文彬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顺利完成,公司拟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核准批复的有效期届满之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决议。
特此公告。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