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6月25日以短信和邮件的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7月2日以现场会议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表决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大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有利于更好地维护投资者合法利益,符合公司和股东共同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详见2021年7月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