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现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对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终止“品牌创意设计互联网众包平台建设项目”是公司根据行业市场环境、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出的审慎决定,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终止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并同意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西沙、段淳林、沈肇章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