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晶丰明源”)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李鹏、钟书鹏、南京道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4位股东持有的南京凌鸥创芯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鸥创芯”)95.75%的股权,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规定,公司董事会作出如下说明:
上市公司因筹划本次交易事项,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于2021年6月21日起开始停牌(以下简称“此次停牌”)。对此次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相关指数和公司股票的累计涨跌幅计算如下:
日期 | 科创50指数(000688) | Wind半导体产品行业指数(882524.WI) | 晶丰明源(688368)(元/股) |
停牌前21个交易日 (2021年5月20日) | 1,329.79 | 3,777.81 | 335.18 |
停牌前1个交易日 (2021年6月18日) | 1,494.70 | 4,416.70 | 335.26 |
期间累计涨跌幅 | 12.40% | 16.91% | 0.02% |
剔除大盘因素涨跌幅 | -12.38% | ||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涨跌幅 | -16.89% |
公司股票在本次交易预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累计涨幅为-16.89%。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停牌日前20个交易日内,剔除大盘因素、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均未超过20%,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的相关标准,不存在异常波动。特此说明。(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签章页)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