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因公司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
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淮北矿业集团”)所持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6001508200390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法定代表人 | 方良才 |
注册资本 | 426311.42万元 |
成立日期 | 1993年3月15日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淮北市人民中路276号 |
经营范围 | 煤炭产品、洗选加工;焦炭、高岭土、煤层气开发;电力; |
矿建;化工产品、火工产品、建筑建材、电子产品、橡胶制品生产与销售;机电维修;土地复垦;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等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69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向社会公开发行2,757.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275,740万元,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4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275,74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月13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淮矿转债”,债券代码“110065”,“淮矿转债”自2020年6月2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公司股票自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6月4日连续二十四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淮矿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淮矿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淮矿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对赎回登记日(即2021年7月1日)登记在册的“淮矿转债”全部赎回,赎回款已于2021年7月2日兑付完毕。自2020年6月29日至2021年7月1日,累计有2,753,019,000元“淮矿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308,623,690股,公司股份总数由2,172,412,235股增加至2,481,035,925股。公司控股股东淮北矿业集团所持公司股份仍为1,629,355,295股,持股比例由75.00%下降至
65.67%,被动稀释9.33%,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变动期间 | 变动方式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淮北矿业集团 | 2020年6月29日至2021年7月1日 | 持有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因公司可转债转股被动减少 | 1,629,355,295 | 75.00 | 1,629,355,295 | 65.67 |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收购事项,不涉及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披露。
特此公告。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