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1年6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6月2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董事会9名董事均参与了表决,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借款给珠海华冠电容器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向子公司珠海华冠电容器有限公司借出资金人民币1,600万元和400万元,作为该公司扩大电容器生产线专项资金,借款期限为一年,资金占用费按还款时商业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珠海华冠电容器有限公司承诺以其自有资产为本次借款提供担保。
珠海华冠电容器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注册资本5,200万元,公司持有80%股权,公司子公司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0%股权,主营业务为片式电容器、电子元器件及电子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9,757.36万元,总负债1,526.8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8,230.53万元,资产负债率15.65%,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 1,220.13万元。
董事会认为:珠海华冠电容器有限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扩大电容器生产线有利于该公司进一步提高盈利能力。该公司以自有资产为本次借款提供担保,降低了资金回收风险。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运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应不断完善投资风险控制制度,确保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独立董事郑欢雪、李杰、张文京认为: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率。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能有效防范风险,同意董事会关于此项议案的决议。
详见2011年6月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公司重大资金往来控制制度
《公司 重大资金 往来控制制 度》全文详 见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