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材料已于2021年6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会议于2021年7月2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诺德中心11号楼4307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振国主持,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刘娟及有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中铁工服处置中铁36、168、327、348、349号盾构机的议案》。会议对该议案中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双方将按照诚实信用、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开展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公开、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一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