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控股股东重整的公告
一、关于控股股东被申请重整的相关情况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日收到控股股东德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威集团”)出具的《告知函》。根据《告知函》,德威集团于2021年7月2日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苏05破申9号)。2021年6月8日,太仓市弇盈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弇盈供应链”)以德威集团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德威集团进行重整。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弇盈供应链对德威集团的重整申请。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德威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141,441,89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4.06%,其中被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41,431,9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4.06%,被冻结的股份数量为141,441,89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4.06%。
2、公司存在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除控股股东德威集团已经支付和资产被司法拍卖后划扣的金额外,公司合计可能需承担的担保责任金额为12,274.93万元,占2020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155.1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违规对外担保事项暂未解除。
3、法院裁定受理德威集团重整,德威集团能否重整成功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可能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德威集团如果成功实施重整,将有利于改善控股股东资产负债结构。如果不能顺利实施,德威集团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公司存在无实际控制人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财务、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控股股东的重整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5、公司将持续关注本事项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