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
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28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04.637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1]21000200193号),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69,133,623.00元变更为92,180,000.0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69,133,623股变更为92,180,000股。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2021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已上市)”(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填充、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三条 公司于【批/核准日期】经【批/核准机关全称】批/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数额】股,于【上市时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 第三条 公司于2021年4月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046,377股,于2021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
2 |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 |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2,180,000.00元。 |
3 | 第十七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均为普通股。 | 第十七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92,180,000股,均为普通股。 |
4 | 第二百〇二条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生效施行。 | 第二百〇二条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