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55元
?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A股 | 2021/7/9 | - | 2021/7/12 | 2021/7/12 |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A股 | 2021/7/9 | - | 2021/7/12 | 2021/7/12 |
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 0.0495 元;如其认为取得的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股东,其股息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执行, 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0495 元人民币。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55 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权益分派方案有疑问的,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咨询地址:山东省济宁高新区德源路88号联系部门: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规划投资部联系电话:0537-2983060 0537-2983097(传真)
特此公告。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