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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珑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01

证券代码:400059证券简称:天珑1公告编号:2021-018

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7月1日11:30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通过书面送达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董事长林文鸿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逐项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拟提名林文鸿先生、林文炭先生、林震东先生、赵艳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拟提名曾凡跃先生、秦志光先生、窦志铭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候选人中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林文鸿先生,1975年出生,本科。曾任蓝天通讯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万利达移动通讯有限公司董事、天珑移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副总经理,深圳市天珑移动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林文鸿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林文鸿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林文炭先生,1971年出生,大专。曾任深圳万利达移动通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天珑移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市天珑移动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林文炭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林震东先生,1972年出生,EMBA。曾任河源特灵通董事长,天珑移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深圳市天珑移动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

林震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赵艳女士,1969年出生,本科。取得“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和“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曾担任广发投资控股公司投资管理部副经理、财务稽核部经

理。2012年6月至2015年3月期间任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赵艳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曾凡跃先生,1963年出生,专科。获得会计师职称和非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曾先后任职于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等,现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凡跃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秦志光先生,1956年出生,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与软件工程学院院长,国家特殊津贴获得者。国务院学科评议组计算机科学技术组(第六、七届)成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论证专家组成员。中国计算机学会、中国密码学会理事,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四川省委省政府第二届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四川省软件行业协会、四川省信息与软件服务业行业协会、四川省计算机用户协会理事长,四川省计算机学会副理事长。成都市软件行业协会、成都市两化融合企业联盟理事长。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部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四川省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

秦志光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窦志铭先生,1964年出生,本科。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管理系副主任、主任,管理学院院长,教务处长,教授。第五、六届深圳政协委员,中国商品学会副会长,国家商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广东省高职教育商业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任委员,广东省消业经济学会副会长,广东省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深圳市长质量奖评审员,深圳市科技专家、软科学专家,深圳质量认证中心技术专家。

窦志铭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以下无正文,为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签署页)

林文鸿林震东林文炭
赵艳刘茂林胡斌杰
曾凡跃

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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