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7月16日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公告编号:2021-033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71642 | 通易航天 | 2021年7月9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八)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将作为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申报文件。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海市闵行区元江路525号3号楼108室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公司决定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
(二)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精选层挂牌后适用)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公司决定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公司决定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精选层挂牌后适用)中的相应条款。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公司决定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精选层挂牌后适用)中的相应条款。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
公告编号:2021-033
(二)登记时间:2021年7月15日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元江路525号3号楼108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元江路525号3号楼108室;联
系电话:021-61099616 ;联系人:陆乔
(二)会议费用: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由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