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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除《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30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除《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概述

2020年9月20日,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创新源”)与上海舜富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富精工”)、芜湖舜富精密压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富精密”或“标的公司”)、肖明海签署了《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舜富精密压铸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公司拟以不超过17,000万元的交易价格收购舜富精工所持有的舜富精密55%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科创新源将持有舜富精密55%股权,以取得对标的公司的控制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在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芜湖舜富精密压铸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7)。

二、解除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原因

鉴于在《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推进过程中,5G通信基站建设节奏有一定调整,且公司逐步布局和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赛道里的战略性新兴材料和半导体材料,为控制投入,降低风险,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经与交易各方共同商议后决定解除《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并签署《<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舜富精密压铸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之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之解除协议》)。

三、《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之解除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各方

甲方: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或“科创新源”)乙方:上海舜富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或“舜富精工”)丙方:芜湖舜富精密压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丙方”或“舜富精密”)丁方:肖明海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各方一致同意解除《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舜富精密压铸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协议》。

2. 根据框架协议的约定,舜富精工应于框架协议解除/终止之日起10日内将全部的履约保证金2,000.00万元(人民币贰仟万元整)返还给甲方。现各方一致同意,舜富精工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60日内将收到的履约保证金2,000.00万元(人民币贰仟万元整)返还给甲方。丁方对履约保证金的返还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各方各自承担因框架协议的签署、履行及解除产生的相关费用。

4.本协议签署后,各方仍应按框架协议的约定承担保密义务,并承担因违反保密义务给其他方造成的损失。

5.协议各方之间产生于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诉讼或争论,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次解除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各方签署的《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仅为公司与舜富精密及其转让方达成的初步意向,截至目前尚未签署任何正式协议,公司除依约向转让方舜富精工支付了履约保证金2,000.00万元(人民币贰仟万元整)外,未实际支付其他款项。本次解除《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事项已经交易各方共同协商决定,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及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公司已依据《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向舜富精工支付了2,000.00万元(人民币贰仟万元整)履约保证金,《股权转让框架协议》解除后,公司将依据《股

权转让框架协议之解除协议》积极督促舜富精工履行保证金返还事宜。尽管公司要求对方返还保证金,但仍存在对方因未能按期退还保证金导致公司未能及时收回全额保证金的风险。如逾期未返还的,则公司将会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公司利益。如有重大情况,公司将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舜富精密压铸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之解除协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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