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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30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Wuxi Holyview Microelectronics Co.,Ltd.(住所: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200号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G1-208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1-1-1

声 明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1-2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516.6667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本次发行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和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0,066.6667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

1-1-3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特别关注以下重大事项提示,并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

一、特别风险提示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其中的以下风险因素:

(一)客户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占比分别为100.00%、99.85%和93.68%。其中,公司对第一大客户雅化集团的销售金额分别为264.39万元、3,317.35万元和10,643.82万元,占比分别为77.89%、44.17%和50.49%。如果主要客户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采购需求大幅下降、调整采购策略或向其他同类供应商进行采购等,可能导致公司订单大幅下降,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电子延期模块市场规模增速下滑风险

目前发行人主要将核心技术应用在民爆行业,具体产品为电子延期模块、起爆器等。相关主管部门联合发文鼓励推动民爆行业转型升级,支持电子雷管的强制推广,以提高社会安全。

随着上述替代过程的逐步推进,受下游民爆产品应用领域较少等因素影响,电子雷管的市场需求将逐渐趋于稳定,发行人核心产品电子延期模块存在市场规模增速下滑的风险。

(三)供应商集中风险

公司采用典型的Fabless集成电路设计公司模式,专注于研究物联网控制领域的基础核心技术与底层核心算法并集成到芯片设计中,而将晶圆制造、封装、测试和贴片等生产过程委托给专门的加工商。由于晶圆制造、封装、测试等行业的前期投入大、技术门槛高,因此行业集中度较高,使得公司供应商相对集中,另外,电阻、电容等主要原材料供应商也较为集中。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金额占当期原材料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94.48%、76.07%和

1-1-4

80.22%,向前五大委托加工供应商采购金额占当期委托加工费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9.92%、97.65%和95.24%。

受供应商行业集中度相对较高的影响,公司需要具备一定的规模和品牌知名度,才能从上游晶圆制造、封装、测试等企业及时获得足够的产能,如遇芯片市场出货量大,可能会导致上游供应商产能紧张,从而相应提高芯片的原材料采购成本和封装、测试等加工成本。此外,如果主要供应商因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突发事件出现产能受限制、甚至无法供货,可能影响芯片制造和如期交付。

(四)商誉减值风险

2021年2月,发行人完成对上海先积73.00%股权的收购,收购价格为4,850万元,该收购行为构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021年起,发行人将每年对商誉及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如果未来上海先积的经营情况不及预期,则可能导致商誉发生减值,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五)产品单一的风险

发行人依托自主设计的集成电路,将相关核心技术应用于电子雷管业务领域,目前主要从事电子雷管核心控制组件及其起爆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电子延期模块及起爆器,核心技术的应用领域及对应的产品类型较为单一。

报告期内,电子延期模块及起爆器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00.00%、98.83%和99.17%。考虑到国家推广电子雷管的政策实施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且市场对电子雷管的普遍认知和接受也存在一定的过程,未来如电子雷管替代传统雷管的进程放缓,或市场需求数量下滑,发行人业绩及增速可能放缓甚至下降,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新应用领域研发失败风险

研发创新是集成电路企业最重要的经营活动之一,而发行人核心产品的应用领域,对安全性的要求更高。为保持核心竞争力,公司需要充分结合行业技术前沿趋势和下游领域的需求持续研发,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可靠、稳定。报告期内,

1-1-5

公司研发支出分别为135.93万元、1,102.56万元和1,429.8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40.05%、14.68%和6.78%。

随着业务规模和应用领域的扩大,公司将针对核心技术在更多领域的应用进行持续研发,相关投入可能会持续增加。但由于新应用领域的产品研发耗时较长,且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出现公司产品研发未达预期或开发的新产品缺乏竞争力等情形,公司将面临新应用领域研发失败的风险,前期研发投入无法收回,市场竞争力下降,从而对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其他重大变化。

(二)2021年1-3月经营业绩预告

经公司初步预计,2021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86.77万元,同比增长20.44%;预计2021年1-3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02.33万元,同比下降24.70%;预计2021年1-3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901.60万元,同比下降22.15%。

2021年1-3月预计营业收入同比稳定增长,主要原因系下游需求持续增长,公司产品竞争优势进一步凸显,且产品毛利率保持相对稳定;2021年1-3月净利润同比下降,主要原因系为应对市场需求增长,公司一季度进一步加大了研发投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也同比增长较多。

2021年1-3月公司的业绩预计情况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三、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

1-1-6

的各项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等承诺事项,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六、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或人员的重要承诺”。

1-1-7

目 录

声 明 ...... 1

本次发行概况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特别风险提示 ...... 3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 5

三、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 5

目 录 ...... 7

第一节 释义 ...... 12

一、一般释义 ...... 12

二、专业释义 ...... 13

第二节 概览 ...... 16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 16

二、本次发行概况 ...... 16

三、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17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 18

五、发行人技术先进性、研发技术产业化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 ...... 19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 22

七、公司治理的特殊安排 ...... 22

八、募集资金用途 ...... 22

九、发行人符合科创板定位相关情况 ...... 23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5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25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 26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的关系 ...... 27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 27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29

一、经营风险 ...... 29

二、技术风险 ...... 31

1-1-8三、财务风险 ...... 33

四、内控风险 ...... 34

五、发行失败的风险 ...... 34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 34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6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36

二、发行人改制设立情况 ...... 36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子公司、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43

四、发行人有关股本的情况 ...... 49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 62

六、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签定的重要协议 ...... 69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最近两年内的变动情况 ...... 69

八、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 70

九、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 71

十、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 72

十一、发行人员工情况 ...... 75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78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 ...... 78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及未来趋势 ...... 89

三、发行人核心技术应用领域的发展情况及竞争情况 ...... 104

四、发行人的竞争优势与劣势 ...... 111

五、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 ...... 113

六、公司采购、生产与销售具体情况 ...... 116

七、主要资产情况 ...... 122

八、技术与研发情况 ...... 130

1-1-9

九、发行人关于是否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规定的有关事项的情况 ...... 142

十、发行人的境外经营情况 ...... 143

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144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144

二、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 146

三、发行人协议控制架构情况 ...... 146

四、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 147

五、违法违规情况 ...... 150

六、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 151

七、发行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 151

八、同业竞争 ...... 160

九、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 160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67

一、财务报表 ...... 167

二、审计意见及关键审计事项 ...... 171

三、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 172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173

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174

六、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215

七、主要税种税率、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 ...... 216

八、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 218

九、分部信息 ...... 219

十、经营成果分析 ...... 220

十一、资产质量分析 ...... 240

十二、偿债能力、流动性及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 257

十三、重大投资、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事项 270十四、资产负债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271

1-1-10十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 271

十六、盈利预测 ...... 272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273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 27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 276

三、未来发展规划 ...... 285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 287

一、投资者管理的主要安排 ...... 287

二、股利分配政策和实际分配情况 ...... 288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291

四、发行人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 292

五、存在特别表决权、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采取的措施 ...... 292

六、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或人员的重要承诺 ...... 293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28

一、重大合同 ...... 328

二、对外担保情况 ...... 329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329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 330

五、报告期内重大违法情况 ...... 330

第十二节 声明 ...... 331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31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332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333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 334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总裁声明 ...... 335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336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337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338

七、验资机构声明 ...... 339

1-1-11八、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 340

第十三节 附件 ...... 341

一、文件列表 ...... 341

二、文件查阅时间及地点 ...... 341

1-1-12

第一节 释义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发行人、盛景微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盛景有限无锡盛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无锡九安芯无锡九安芯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富海新材深圳市富海新材二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佛山保兴佛山保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建元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建辕上海建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久科芯成湖州久科芯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无锡金程无锡金程新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众合鑫无锡市众合鑫商业运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润科润科(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芯润博合肥华芯润博集成电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维纳芯维纳芯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上海先积上海先积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四川久安芯四川久安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雅化绵阳公司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
中科芯中科芯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报告期、最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
报告期各期末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管理办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1-1-13

明书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股东大会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上交所、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首次公开发行本次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行为
董监高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律师事务所、锦天城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师、评估机构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二、专业释义

ICIntegrated Circuit,即集成电路
MASK、光罩、掩膜版、光刻版芯片制造过程中使用的图形模板
TDMtime-division multiplexing,是将不同的信号相互交织在不同的时间段内,沿着同一个信道传输,在接收端将各个时间段内的信号提取出来还原成原始信号的通信技术。
SoCSystem on Chip,系统级芯片,有专用目标的集成电路,其中包含完整系统并有嵌入软件的全部内容
PCBPrinted Circuit Board,印制电路板
FPGAField Programmable Gate Array,现场可编程逻辑门阵列,是专用集成电路(ASIC)领域中的一种半定制电路。.
IP知识产权或知识产权模块
IO复用输入输出端口复用
ASIC专用集成电路
PALProgrammable Array Logic,可编程阵列逻辑器件
GAL通用阵列逻辑器件
EDAElectronic design automation,电子设计自动化,利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来完成超大规模集成电路芯片的功能设计、综合、验证、物理设计等流程的设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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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SII一种数据库文件格式,用于集成电路版图的数据转换
Tape out提交最终GDSII文件给Foundry工厂做加工
ESDElectro-Static discharge,静电放电,通常指集成电路或者电子系统中泄放静电的器件
EMC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即电磁兼容性,是指设备或系统在其电磁环境中符合要求运行并不对其环境中的任何设备产生无法忍受的电磁干扰的能力
EMIElectromagnetic Interference,即电磁干扰,是指电磁波与电子元件作用后而产生的干扰现象
DRCDesign Rule Check 设计规则检查
CADComputer Aided Design,计算机辅助设计,利用计算机及其图形设备帮助设计人员进行设计工作
ARMAdvanced RISC Machine,低功耗成本的RISC微处理器
OLED
IDIdentity document,身份标识号
Latch-up闩锁效应
BOMBill of Materials,指物料清单
TTLTransistor-Transistor Logic 双极晶体管逻辑
MOS金氧半场效晶体管,也称作场效应管,是一种利用VGS来控制“感应电荷”的多少,以改变由这些“感应电荷”形成的导电沟道的状况,然后达到控制漏极电流的目的的电子元器件
CMOSComplementary Metal Oxide Semiconductor,即互补金属氧化物半导体,是制造大规模集成电路芯片的一种技术
CVDChemical Vapor Deposition,即化学汽相淀积,是一种利用含有薄膜元素的一种或几种气相化合物或单质、在衬底表面上进行化学反应生成薄膜的方法
ADC芯片模拟数字转换器(A/D转换器),是指一个将模拟信号转变为数字信号的电子元件
DRAMDynamic Random Access Memory,即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利用电容内存储电荷的有无来代表一个二进制数
GSMGSM:Global System for Mobile Communications,即全球移动通信系统,它的信令和语音信道都是数字式的,被看作是第二代 (2G)移动电话系统
GPRSGeneral packet radio service,即通用无线分组业务,是一种基于GSM系统的无线分组交换技术,提供端到端的、广域的无线IP连接
WCDMA/HSPAW-CDMA是宽带码分多址,是一种3G蜂窝网络,是利用码分多址复用方法的宽带扩频3G移动通信空中接口;HSPA全称为高速分组接入,分别为hsdpa高速下行(基站到终端方向)分组接入技术和hsupa高速上行(终端到基站方向)分组接入技术以及HSPA+增强型高速分组接入技术;WCDMA/HSPA表示同时支持两种分组接入技术
LTELong Term Evolution,即长期演进技术,是电信中用于手机及数据终端的高速无线通讯标准
GNSS全球导航卫星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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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BEdge Virtual Bridging,即边缘虚拟桥,用于解决虚拟化环境的虚拟机与网络之间的连接与管理边界问题的技术
NB—IOTNarrow Band Internet of Things, NB-IoT,即窄带物联网,是一种构建于蜂窝网络,只消耗大约180kHz的带宽,可直接部署于GSM网络、UMTS网络或LTE网络的技术。
Powerbus一种低压直流载波供电总线芯片,是一种相对于RS-485四线系统(两根供电线路、两根通讯线路),将供电线与信号线合二为一,实现了信号和供电共用一个总线的技术
EEPROM指电可擦可编程存储器,是一种掉电后数据不丢失的存储芯片
SMT在PCB基础上进行加工的系列工艺流程的简称
多载波通信技术采用多个载波信号(将信道分成若干正交子信道),将需要传输的数据信号转换成并行的低速子数据流(子数据流具有低得多的传输比特速率),然后调制到在每个子信道上进行传输,即利用这些子数据分别去调制若干个载波的通信技术
IDMIntegrated Device Manufacture,即垂直整合制造商,并采用自行设计、加工、封装、测试,最终自行销售的经营模式
Foundry晶圆制造企业,系通过版图文件生产掩膜,并将掩膜上的电路图形通过光刻、掺杂、溅射、刻蚀等过程复制到晶圆基片上形成电路
Fabless即无生产加工线模式,集成电路设计公司专业负责产品的设计和销售,生产环节委托晶圆代工Foundry和封装测试企业完成
鉴权通过子机在主机注册的唯一身份信息校验建立初步通讯机制,通过主机向子机发送密码授权来确认通讯的合法合规性的行为

注:本招股说明书中若出现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的原因所致。

1-1-16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6年04月08日
注册资本7,5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永刚
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200号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G1-208号主要生产经营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854号无锡蠡园经济开发区A5栋6-7楼
控股股东张永刚实际控制人张永刚、殷婷
行业分类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在其他交易所(申请)挂牌或上市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其他承销机构
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如有)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股数不超过2,516.666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
其中:新股发行数量不超过2,516.666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0,066.6667万股(不考虑超额配售权)
每股发行价格【】元
发行市盈率【】倍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发行前每股收益【】元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发行后每股收益【】元

1-1-17

发行市净率【】倍
发行方式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采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战略投资者、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A股)证券账户上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的符合资格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必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购买者除外),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处理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本次发行的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发行相关费用由发行人承担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模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
发行费用概算【】万元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年【】月【】日
开始询价推介日期【】年【】月【】日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年【】月【】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年【】月【】日
股票上市日期【】年【】月【】日

三、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2020.12.31/ 2020年2019.12.31/ 2019年2018.12.31/ 2018年
资产总额(万元)30,094.238,414.164,425.9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24,878.075,763.953,979.9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7.30%31.50%10.08%
营业收入(万元)21,081.207,510.26339.43
净利润(万元)6,302.761,580.85-128.9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6,302.761,580.85-128.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6,135.361,532.22-129.08
基本每股收益(元)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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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2020.12.31/ 2020年2019.12.31/ 2019年2018.12.31/ 2018年
稀释每股收益(元)0.8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3.24%32.47%-31.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5,216.721,084.95-489.95
现金分红(万元)---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6.78%14.68%40.05%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依托自主设计的集成电路,主要从事电子雷管核心控制组件及其起爆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主要产品包括电子延期模块及起爆器。

发行人自主设计的集成电路具有物理层、数据层、协议层和应用层四个层级。发行人在集成电路的物理层、数据层及协议层均形成了数模混合、信号处理、能耗管理等基础性的技术积累,在供电/通讯复用总线技术、时分复用(TDM)多载波通信技术、相关信号处理算法、调制/解调结构、编码校验、超低功耗、抗干扰、主从(Master-Slave)级联网络等物联网通信和芯片设计关键技术领域具备竞争优势,该类技术在具备大网络、多无源子节点、自适应中低速通讯等特点的工业总线控制应用领域具备较强的可扩展性。在集成电路的应用层,发行人目前主要开拓了核心技术在民爆行业中的应用。

发行人秉承精简SoC设计的理念,在现有国产半导体供应链的基础上,基于国内用户的需求特征,自主开发设计出高安全、高可靠、超低功耗的芯片,基于该芯片开发设计出具有大规模组网能力的电子延期模块,以该模块作为终端应用节点开发出一套主从架构的网络通讯技术,并将该技术用于复杂应用环境。目前发行人已将该整套技术应用于民爆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电子延期模块20,126.6095.59%6,784.0490.40%333.9498.38%
起爆器752.213.57%632.618.43%5.501.62%
其他175.780.83%87.76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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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合计21,054.59100.00%7,504.41100.00%339.43100.00%

注:2018年电子延期模块收入包含136.21万元电子延期芯片收入。

五、发行人技术先进性、研发技术产业化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技术先进性

1、公司的技术特征

公司自主研发物联网通信核心技术和底层算法,集成到自主研发的芯片中,并以芯片为核心,为下游客户提供完整的产品方案。公司在供电/通讯复用总线技术、时分复用(TDM)多载波通信技术、相关信号处理算法、调制/解调结构、编码校验、超低功耗、抗干扰、主从(Master-Slave)级联网络等物联网通信和芯片设计关键技术领域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

(1)采用扩展Modbus总线的类时分复用(TDM)的通信方式

公司根据芯片产品的特点,扩展开发了Modbus协议,形成了公司专用的两线制供电总线技术,采用时分复用(TDM)通讯技术,实现了供电和通讯的同线化,其具有可供电、可通讯、无极性等总线特性。其相对于基于网络传输的其他总线协议解决方案具备一定的优势。

公司在该技术领域具有长期的技术积累和成熟的研发团队,全面掌握了该技术从理论研究到算法推演、再到芯片设计的全部核心技术,并在实际应用中不断创新迭代,形成核心自主技术。

(2)主从(Master-Slave)级联网络技术

主机与从机之间进行信息交互,一台主机对应多台从机,每一个从机在主机上都有唯一身份信息,主机发送的信息可以传送到多台从机或指定从机,而从机发送的信息只能传送到主机,各从机之间不能直接通信。

主机以广播方式向所有在网从机发布指令,也可以通过单一身份寻址的方式,对每个从机进行单独任务分配。从机在与主机单独对话时,可向主机单独反馈自身状态信息及任务处理结果;从机亦可在广播状态下,反馈自身出现的异常状态。

1-1-20

为了适应更大的组网需求,公司开发了专用的级联中继设备,能够实现超大组网的系统解决方案。

(3)超低功耗设计

超低功耗集成电路设计是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成立专门的攻关团队分别从模拟电路设计角度与数字电路设计角度降低整个芯片设计不同维度的功耗问题。

针对模拟电路中静态功耗优化问题,公司通过与晶圆代工厂合作,定制客制化器件,优化电路响应特性,利用器件亚阈值工作区功耗大幅降低特性,优化电路设计结构,从而降低整个模拟电路的功耗。

针对数字电路动态功耗主导的情况,公司数字电路开发团队采用同步传输、异步控制的核心理念,达到在信号处理过程中,只有信号处理单元及状态检测单元动作而其余部分休眠的状态,从而降低数字电路部分功耗。

电路系统方案上,公司采用不同电源域管理机制,全电压范围内功耗降至uA级。

2、公司具体的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

公司在集成电路的物理层、数据层及协议层均具备数模混合、信号处理、能耗管理等基础性的技术积累,逐步形成了高压超低功耗芯片设计、高校、鲁棒的通信校验机制等11项核心技术,该等核心技术均已应用于电子延期模块及起爆器等主要产品。

公司核心技术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核心技术名称用途技术先进性及表征
1高压超低功耗芯片设计电子雷管专用芯片1、独特超低功耗电路结构设计,8V功耗低至6uA,20V功耗低至10uA。该项指标远优于行业的30~4uA功耗; 2、由该芯片实现的电子雷管最大组网能力可达1000发。该项指标优于行业的200~400发组网能力。
2高效、鲁棒的通信校验机制电子雷管专用芯片完整的指令格式和状态机,硬件实现的奇偶校验措施,确保通讯的可靠性。
3抗高冲击电子延期模块设计技术电子延期模块1、通过理论分析和实际工程验证找出爆轰波高冲击下的电子延期模块电路和芯片失效机理,并针对失效机理对芯片结构和模块电路进行改进设计以达到抗高冲击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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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能够适用于15cm~20cm孔间距地下小断面爆破,实现国内全工况环境的爆破应用,实际用量超过2000万只。
4防震荡过压保护技术设计测试设备供电保护解决测试设备电源供电由于电源波动引起的输出震荡现象,同时又具有自恢复供电功能,从而对电子器件能够起到较好的保护作用。
5通讯线无极性且可抗直流、交流、ESD、高压冲击技术电子延期模块1、双线无极性通讯技术,一方面传输信号,另一方面提供能量; 2、工作电压5~25V宽电压工作范围; 3、AC 220V电子延期模块不点火; 4、48V直流不点火; 5、8KV零欧姆串联电阻不点火; 6、2000V普通电雷管高压起爆器起爆不点火。
6上行发码电流环调制,下行收码满幅电压解调,强抗干扰能力技术电子延期模块和起爆器1、通讯母线为1000米时,最大组网电子延期模块1000发; 2、通讯母线为3000米时,最大组网电子延期模块500发; 3、适用于南方高温潮湿环境、北方寒冷干燥环境、地下金属矿采、磁铁矿、水电站围堰等爆破环境下作业。
7起爆日志分析技术电子雷管起爆器和电子延期模块实现电子雷管起爆网络状态查询、故障定位、参数查询,有助于电子延期模块质量分析、雷管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追踪和爆破用户问题定位及解决。
8电子延期模块全寿命周期质量追溯技术电子雷管起爆器、电子延期模块和测试设备实现电子延期模块从芯片测试、模块生产、模块测试、管厂生产检测、终端爆破用户实际应用状况等全流程的数据生成、存储和追溯,利于电子延期模块全寿命周期质量分析、雷管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追踪和爆破用户问题定位及解决。
9持续地具有稳定的共模反馈电路的快速阶跃响应放大器更快阶跃响应的低噪声低功耗放大器1、同等功耗下显著改善放大器的压摆率指标,700uA静态电流时高达12V/us; 2、显著减小阶跃信号slew过程中over-/under-shoot,有效降低信号建立稳定的时间,700uA静态电流时仅260ns至0.1%; 3、电机相电流检测应用中提高了电机控制系统的效率(节能减排)和可靠性。
10数字自校准斩波精密放大器高精度零漂移放大器1、实现1μV超低失调电压、0.005μV /℃极低温漂和低偏置电流特性,极大地降低了1/f低频噪声(0.1Hz至10Hz之间0.45μV峰峰值),并具有很高的电源抑制比和共模抑制比; 2、传感器小信号精确放大,红外测温仪应用中温度范围内直流误差< 9μV; 3、精密电流检测应用中实现高温时直流误差< 10μV。
11具有零点参考校准模光学PM2.5细颗粒1、1μg/m?仪表级高分辨率,1秒钟快

1-1-22

块的粒子传感器物传感器速响应; 2、粒径感度?≥0.03μm高灵敏度,更适合检测PM2.5 可吸入细颗粒物; 3、“Always-On”长期免维护使用。

(二)研发技术产业化情况

目前,公司主要将核心技术应用在民爆行业中,主要从事电子雷管延期芯片及延期模块、起爆器等产品的设计、研发、检测与销售。公司电子延期芯片及模块产品具有高精度、超低功耗等性能,可以进行高可靠、高精度的通信协议处理及控制,在行业中享有较高的市场份额和品牌知名度。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拥有专利35项,其中发明专利8项;公司拥有软件著作权6项,另有集成电路布图登记证书9项。得益于持续的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339.43万元、7,504.41万元和21,054.59万元,年复合增长率达687.58%,呈现快速增长趋势。

(三)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将继续稳固在民爆应用领域的市场地位,依托核心技术持续进行电子延期模块的产品升级,并不断进行新应用领域的产品布局,致力于打造物联网控制领域解决方案的技术平台。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七、公司治理的特殊安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有关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的重要事项。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具体如下:

1-1-23

单位:万元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延期模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22,242.9522,242.95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7,949.8817,949.88
3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45,000.0045,000.00
合计85,192.8385,192.83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均为盛景微。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若募集资金净额超出上述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超出部分将依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通过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资金。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详细情况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九、发行人符合科创板定位相关情况

(一)公司符合行业领域要求

公司所属行业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公司依托自主设计的集成电路,目前主要从事电子雷管延期芯片及延期模块、起爆器等产品的设计、研发、检测与销售。 公司核心产品电子延期模块以自主研发的电子延期芯片为核心载体,配以电阻、电容等电子元器件,构成电子雷管延期控制领域的专用控制模块,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 的战略性新兴产业“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重点产品。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上证发〔2021〕23号),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所属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细分行业为“新型信息技术服务”中的“集成电路设计”。
□高端装备
□新材料
□新能源
□节能环保
□生物医药
□符合科创板定位的其他领域

(二)公司符合科创属性相关指标要求

科创属性评价标准一是否符合指标情况

1-1-24

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比例≥5%,或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6000万元?2018-2020年,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135.93万元、1,102.56万元和1,429.81万元,累计研发投入2,668.30万元,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为9.22%,满足最近3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3年累计营业收入比例5%以上。
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研发及技术人员37人,占员工总数的47.44%,满足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的要求。
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5项?公司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5项,满足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5项以上的要求。
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20%,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3亿?2018-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39.43万元、7,510.26万元和21,081.20万元,复合增长率为688.08%,满足3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20%的要求。

1-1-25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股数及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516.666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每股发行价格【】元
发行人高管、员工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拟通过专项资管计划参与本次发行 战略配售,配售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10%,具体按照上交所相关规定执行。公司及相关人员后续将按要求进一步明确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具体方案,并按规定向上交所提交相关文件。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保荐机构子公司光大富尊投资有限公司将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具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的跟投规则实施。
发行市盈率【】倍(按询价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每股收益按【】年【】月【】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收益【】元/股
发行后每股收益【】元/股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股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
发行市净率【】倍(按询价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每股净资产按【】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方式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采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战略投资者、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A股)证券账户上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的符合资格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必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购买者除外),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处理。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发行费用概算总额:【】万元
其中:保荐承销费用【】万元
审计费用【】万元
律师费用【】万元
信息披露费用【】万元
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万元

1-1-26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62151789
保荐代表人黄腾飞、何科嘉
项目协办人朱王晶
项目组其他成员曲明月、陈香莹、魏先昌

(二)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顾功耘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9、11、12层
联系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经办律师张优悠、张颖、洪小妹

(三)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肖厚发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联系电话010-66001391
传真010-66001392
经办注册会计师冉士龙、陈勇、袁慧馨

(四)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健青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高林中路523号701单元、702单元、703单元
联系电话0592-5804752
传真0592-5804752

1-1-27

经办评估师章庆、苏星华

(五)验资及验资复核机构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肖厚发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联系电话010-66001391
传真010-66001392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勇、袁慧馨

(六)股票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联系电话021-58708888
传真021-58899400

(七)收款银行

名称【】
联系电话【】
传真【】

(八)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的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各中介机构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也不存在其他权益关系。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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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询价推介日期【】年【】月【】日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年【】月【】日
申购日期【】年【】月【】日
缴款日期【】年【】月【】日
股票上市日期【】年【】月【】日

1-1-29

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已披露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慎重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各项风险主要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经营风险

(一)客户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占比分别为100.00%、99.85%和93.68%。其中,公司对第一大客户雅化集团的销售金额分别为264.39万元、3,317.35万元和10,643.82万元,占比分别为77.89%、44.17%和50.49%。如果主要客户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采购需求大幅下降、调整采购策略或向其他同类供应商进行采购等,可能导致公司订单大幅下降,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电子延期模块市场规模增速下滑风险

目前发行人主要将核心技术应用在民爆行业,具体产品为电子延期模块、起爆器等。相关主管部门联合发文鼓励推动民爆行业转型升级,支持电子雷管的强制推广,以提高社会安全。

随着上述替代过程的逐步推进,受下游民爆产品应用领域较少等因素影响,电子雷管的市场需求将逐渐趋于稳定,发行人核心产品电子延期模块存在市场规模增速下滑的风险。

(三)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发行人目前核心产品电子延期模块是电子雷管的重要控制组件,直接关系下游爆破工程的安全,因此,该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可靠性至关重要。

如公司产品在研发或生产环节发生无法预料的质量问题,影响终端客户的应用或未能满足客户的质量要求,可能发生质量纠纷,对公司的品牌和信誉产生不利影响,甚至可能导致客户流失,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四)供应商集中风险

公司采用典型的Fabless集成电路设计公司模式,专注于研究物联网控制领

1-1-30

域的基础核心技术与底层核心算法并集成到芯片设计中,而将晶圆制造、封装、测试和贴片等生产过程委托给专门的加工商。由于晶圆制造、封装、测试等行业的前期投入大、技术门槛高,因此行业集中度较高,使得公司供应商相对集中,另外,电阻、电容等主要原材料供应商也较为集中。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金额占当期原材料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94.48%、76.07%和

80.22%,向前五大委托加工供应商采购金额占当期委托加工费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9.92%、97.65%和95.24%。

受供应商行业集中度相对较高的影响,公司需要具备一定的规模和品牌知名度,才能从上游晶圆制造、封装、测试等企业及时获得足够的产能,如遇芯片市场出货量大,可能会导致上游供应商产能紧张,从而相应提高芯片的原材料采购成本和封装、测试等加工成本。此外,如果主要供应商因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突发事件出现产能受限制、甚至无法供货,可能影响芯片制造和如期交付。

(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

2020年1月以来,全球相继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疫情发生后,各国纷纷采取了疫情防控措施,但疫情仍在部分海外国家和地区蔓延,国内部分区域也间歇性出现相关病例,疫情在短期内难以完全消除。

在采购方面,公司部分原材料(例如钽电容)系通过进口商从国外采购,如疫情对海外原材料供应商造成不利影响,而公司又无法在短期内寻找到合适的替代材料,将会对发行人的订单交付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到公司经营业绩;在销售方面,发行人部分客户所在区域因出现疫情而推出各类防控措施,受该等防控措施影响,客户生产可能会出现阶段性延迟,从而影响对公司的采购需求。

(六)原材料供应风险

报告期内,受疫情影响,发行人主要原材料钽电容供应商的产能较为紧张,价格呈现持续上涨。如果供应商产能仍无法及时满足发行人需求,一方面,发行人可能难以及时满足客户交期需求,另一方面,原材料价格继续上涨也压缩了发行人毛利率水平,给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七)商誉减值风险

2021年2月,发行人完成对上海先积73.00%股权的收购,收购价格为4,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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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该收购行为构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021年起,发行人将每年对商誉及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如果未来上海先积的经营情况不及预期,则可能导致商誉发生减值,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八)核心技术发生纠纷和争议的风险

发行人依托自主设计的集成电路,主要从事电子雷管核心控制组件及其起爆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主要产品包括电子延期模块及起爆器。未来,发行人在产品升级和优化中,如出现核心技术与相关市场主体发生纠纷和争议的情形,将对发行人的技术创新、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九)产品单一的风险

发行人依托自主设计的集成电路,将相关核心技术应用于电子雷管业务领域,目前主要从事电子雷管核心控制组件及其起爆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电子延期模块及起爆器,核心技术的应用领域及对应的产品类型较为单一。

报告期内,电子延期模块及起爆器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00.00%、98.83%和99.17%。考虑到国家推广电子雷管的政策实施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且市场对电子雷管的普遍认知和接受也存在一定的过程,未来如电子雷管替代传统雷管的进程放缓,或市场需求数量下滑,发行人业绩及增速可能放缓甚至下降,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技术风险

(一)产品升级迭代风险

随着下游爆破领域对应用场景及安全性的要求越来越高,公司需要根据技术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变化持续进行研发和创新,不断进行产品升级,通过产品的先进性来保持行业竞争力。如果公司无法持续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将无法保持产品的正常迭代,将影响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继而影响业绩的持续增长。

(二)新应用领域研发失败风险

研发创新是集成电路企业最重要的经营活动之一,而发行人核心产品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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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对安全性的要求更高。为保持核心竞争力,公司需要充分结合行业技术前沿趋势和下游领域的需求持续研发,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可靠、稳定。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支出分别为135.93万元、1,102.56万元和1,429.8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40.05%、14.68%和6.78%。

随着业务规模和应用领域的扩大,公司将针对核心技术在更多领域的应用进行持续研发,相关投入可能会持续增加。但由于新应用领域的产品研发耗时较长,且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出现公司产品研发未达预期或开发的新产品缺乏竞争力等情形,公司将面临新应用领域研发失败的风险,前期研发投入无法收回,市场竞争力下降,从而对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

芯片设计的准入门槛高、辅助工具少,对研发人员的经验具有一定的依赖性。优秀的技术人员不但要具备扎实的多学科基础知识,还需要拥有成熟的拓扑结构设计和布图布线能力,培养周期较长。随着集成电路设计行业的快速发展,对技术人才的竞争更加激烈。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业务规模快速扩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也需要大量的技术人员支持。

如果公司未来在技术人才培养及引进方面投入不足,将加剧技术人才紧缺程度,甚至导致现有骨干技术人员流失,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关键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自主研发物联网通信核心技术和底层算法,并集成到自主研发的芯片中,以芯片为核心,为下游客户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发行人在供电/通讯复用总线技术、时分复用(TDM)多载波通信技术、相关信号处理算法、调制/解调结构、编码校验、低功耗、抗干扰、主从(Master-Slave)级联网络等物联网通信和芯片设计关键技术领域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

公司对于功能模块IP、关键技术主要通过公司制定的保密措施进行保护。由于设计过程中核心研发人员将调用功能模块IP并运用相关技术,生产过程中也需向晶圆制造和封装、测试等供应商提供相关数据,如果出现保管不当或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等情况,可能产生核心技术泄密或被他人盗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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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风险

(一)毛利率下降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1.01%、45.96%和47.56%,除2018年产品结构略有差异外,总体而言波动不大。报告期内,公司以自主研发的电子雷管延期芯片及模块加工工艺、检测方法等为核心,通过委外加工为客户提供电子延期模块,客户可以直接用于电子雷管的组装。

集成电路行业产品更新换代较快,通常具备性能优势和竞争优势的产品在推出市场时可获得较高的毛利率,随着时间推移和市场竞争,其毛利率空间逐渐被压缩,降低至一定程度后保持稳定。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及时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情况进行产品升级,产品毛利率可能会出现下滑,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发行人系高新技术企业,已于2019年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发行人系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9-2020年,发行人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分别为104.29万元、

681.86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76%、9.31%。未来,若发行人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后不能通过复审,将不能继续享受相应所得税优惠政策,则会对未来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三)存货跌价风险

发行人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发出商品等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544.73万元、1,468.87万元和3,130.44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0.19%、26.38%和11.53%。随着下游行业需求的迅速增长、部分原材料价格上涨及上游芯片代工产能趋紧,发行人基于市场预测及自身经营情况提高备货规模,导致存货金额增加。未来,如果市场需求发生变化,或与发行人的预测情况差异较大,或发行人自身存货管理不当,可能导致产品滞销、存货积压,从而需要增加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发行人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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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内控风险

(一)公司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随着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公司的经营规模将大幅增加,需要相应增加管理人员来保持精细化的管理和质量控制;此外,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一方面需要扩充研发及技术人员满足现有芯片的升级和开发,为保持市场竞争力,还需要引进相应的专业人才开展多领域、多产品的研发工作。人员的扩充将使得公司的组织结构、管理体系趋于复杂,对公司的管理模式、人力资源、市场营销、内部控制等各方面均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公司不能及时提升管理能力并培养相关高素质管理人才队伍来适应公司成长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将影响公司的经营效率和发展效率,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管理风险。

五、发行失败的风险

公司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将受到公开发行时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证券市场整体情况、投资者对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的认可程度及股价未来趋势判断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因此可能存在因有效报价投资者或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数量不足法律规定要求,或者发行时总市值未能达到预计市值等原因,导致本次发行中止的风险。若发行人中止发行上市审核程序超过交易所规定的时限或者中止发行注册程序超过3个月仍未恢复,或者存在其他影响发行的不利情形,可能会出现发行失败的风险。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影响盈利能力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延期模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投资总额分别为22,242.95万元、17,949.88万元和45,000.00万元。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并综合考虑折旧摊销政策,预计项目建设完成后三年内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合计分别为1,972.64万元、1,852.31万元和1,546.31万元。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建设到达到预期收益需要一定时间,折旧及摊销额的增加,短期内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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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若因市场开拓不力或项目管理不善而导致不能如期产生效益或实际收益低于预期,则新增的固定资产折旧将加大发行人经营风险,从而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募集资金到位后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31.91%、31.47%和51.82%。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净资产规模将比发行前显著增加,但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建设期,在短期内难以全部产生效益,预计短期内,发行人净利润水平无法与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存在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下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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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uxi Holyview Microelectronics Co.,Ltd.
注册资本7,55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7,55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永刚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6年4月8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20年10月9日
公司住所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200号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G1-208号
邮政编码214135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电子模块、计算机软硬件、物联网技术开发、集成电路产品的开发、销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限分支机构经营:电子专用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
联系电话0510-85388869
传真号码0510-85388869
互联网网址http:// www.holyview.cn
电子信箱ir@holyview.com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负责人潘叙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联系电话0510-85388869

二、发行人改制设立情况

(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2016年4月6日,自然人侯颖、陈广共同签署《无锡盛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章程》,其中约定:盛景有限的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其中:侯颖出资255万元,陈广出资245万元,出资期限为2026年12月31日前。2016年4月8日,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区分局向盛景有限核发了《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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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MA1MHNE46U)。盛景有限设立时,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及实缴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侯颖255.0051.00
2陈广245.0049.00
合计500.00100.00

盛景有限设立时,侯颖女士系代郑云华持有公司49%的股权,代张永刚持有公司2%的股权;陈广为张永刚亲属,系代张永刚持有公司49%的股权。

(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1、设立方式

发行人是由盛景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将盛景有限截至2020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132,628,445.67元,按照1:0.540749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71,718,750.00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盛景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设立程序

2020年9月8日,盛景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将盛景有限截至2020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32,628,445.67元,按照1:0.540749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71,718,750.00元,每股面值1.00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盛景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整体变更时不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9月7日出具“大学评估评报字[2020]960041号”《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该报告,盛景有限净资产于评估基准日2020年7月31日的评估值为17,388.54万元。

容诚会计师于2020年9月20日出具“容诚验字[2020]210Z0027号”《验资报告》,对本次整体变更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

2020年9月8日,张永刚等14名盛景有限原股东签署了《发起人协议》。

2020年9月20日,发行人召开了创立大会暨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0年10月9日,发行人取得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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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整体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张永刚2,693.2537.55
2富海新材2,025.0028.24
3无锡九安芯870.7512.14
4赵先锋614.968.57
5佛山保兴300.004.18
6上海建元229.303.20
7众合鑫112.501.57
8蔡海啸94.501.32
9潘叙74.251.04
10久科芯成56.250.78
11无锡金程37.500.52
12叶浩楷28.130.39
13张洪涛26.560.37
14上海建辕8.940.12
合计7,171.89100.00

(三)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1、2018年8月,盛景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8年8月1日,盛景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张永刚将其持有的公司13%股权(对应出资额65.00万元,未实缴)、20%股权(对应出资额100.00万元,实缴40.00万元)分别转让给无锡九安芯、赵先锋;同意陈广将其持有的公司5%股权(对应出资额25.00万元,未实缴)转让给无锡九安芯;同意蔡海啸将其持有的公司2%股权(对应出资额10.00万元,未实缴)转让给无锡九安芯。股权转让各方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8年8月9日,盛景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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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张永刚285.0057.00
2赵先锋100.0020.00
3无锡九安芯100.0020.00
4蔡海啸15.003.00
合计500.00100.00

2、2018年11月,盛景有限第一次增资

2018年11月7日,盛景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富海新材以现金4,000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214.2857万元。张永刚、赵先锋、蔡海啸、无锡九安芯、盛景有限与富海新材已就本次增资签署了《增资协议》。

2018年11月12日,盛景有限就本次增资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9年10月11日,无锡泰伯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锡泰伯(2019)验字015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出资事项进行了审验。

本次增资完成后,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张永刚285.0039.90
2富海新材214.2930.00
3赵先锋100.0014.00
4无锡九安芯100.0014.00
5蔡海啸15.002.10
合计714.29100.00

3、2020年1月,盛景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9年12月20日,盛景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无锡九安芯将其持有的公司1.10%股权(对应出资额7.8571万元)以146.3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潘叙。无锡九安芯与潘叙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2020年1月16日,盛景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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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张永刚285.0039.90
2富海新材214.2930.00
3赵先锋100.0014.00
4无锡九安芯92.1412.90
5蔡海啸15.002.10
6潘叙7.861.10
合计714.29100.00

4、2020年6月,盛景有限第四次股权转让

2020年4月30日,盛景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赵先锋将其持有的公司3.8889%的股权(对应出资额27.7778万元)以2,1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佛山保兴。同日,赵先锋与佛山保兴就上述转让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2020年6月2日,盛景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张永刚285.0039.90
2富海新材214.2930.00
3无锡九安芯92.1412.90
4赵先锋72.2210.11
5佛山保兴27.783.89
6蔡海啸15.002.10
7潘叙7.861.10
合计714.29100.00

5、2020年7月,盛景有限第五次股权转让及第二次增资

2020年6月29日,盛景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赵先锋将其持有的公司0.7403%的股权(对应出资额5.2877万元)、0.0288%的股权(对应出资额0.2060万元)、

0.2315%的股权(对应出资额1.6535万元)分别以453.0501万元、17.6501万元和158.339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建元、上海建辕和张洪涛;同意蔡海啸将其持有的公司0.5179%的股权(对应出资额3.6992万元)、0.0202%的股权(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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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额0.1441万元)、0.1619%的股权(对应出资额1.1567万元)分别以316.9475万元、12.3465万元和110.765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建元、上海建辕和张洪涛。

同日,赵先锋分别与上海建元、上海建辕以及张洪涛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蔡海啸与上海建元、上海建辕以及张洪涛签订《股权转让协议》。2020年6月30日,盛景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注册资本由714.2857万元增加至758.9287万元。其中,佛山保兴以现金400.0046万元认缴3.9683万注册资本,久科芯成以现金600.0019万元认缴5.9524万注册资本,无锡金程以现金

400.0046万元认缴3.9683万注册资本,众合鑫以现金1,200.0038万元认缴11.9048万注册资本,上海建元以现金1,540.0022万元认缴15.2778万注册资本,上海建辕以现金59.9962万元认缴0.5952万注册资本,叶浩楷以现金300.0010万元认缴2.9762万注册资本。同日,佛山保兴、久科芯成、无锡金程、众合鑫、上海建元、上海建辕、叶浩楷与盛景有限、张永刚、富海新材、无锡九安芯、赵先锋、蔡海啸、潘叙、张洪涛共同签署了《增资协议》。

2020年7月24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10Z0022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出资事项进行了审验。

2020年7月24日,盛景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张永刚285.0037.55
2富海新材214.2928.24
3无锡九安芯92.1412.14
4赵先锋65.088.57
5佛山保兴31.754.18
6上海建元24.263.20
7众合鑫11.901.57
8蔡海啸10.001.32
9潘叙7.861.04
10久科芯成5.950.78
11无锡金程3.97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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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2叶浩楷2.980.39
13张洪涛2.810.37
14上海建辕0.950.12
合计758.93100.00

6、2020年10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

2020年10月26日,盛景微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实施增资扩股,由上海润科以人民币4,500.00万元认购公司新发行股份225.00万股;华芯润博以人民币3,062.50万元认购公司新发行股份153.13万股。

2020年11月16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10Z0035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出资事项进行了审验。

2020年10月30日,盛景微就本次增资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张永刚2,693.2535.67
2富海新材2,025.0026.82
3无锡九安芯870.7511.53
4赵先锋614.968.15
5佛山保兴300.003.97
6上海建元229.303.04
7上海润科225.002.98
8华芯润博153.132.03
9众合鑫112.501.49
10蔡海啸94.501.25
11潘叙74.250.98
12久科芯成56.250.75
13无锡金程37.500.50
14叶浩楷28.130.37
15张洪涛26.560.35
16上海建辕8.9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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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合计7,550.00100.00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购买资产的具体情况参见“第八节/十三、重大投资、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事项”的相关内容。

(五)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或挂牌的情况。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子公司、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图如下所示:

发行人股东中不存在“三类股东”。

(二)发行人控(参)股子公司简要情况

发行人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共同投资的情形。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1家全资子公司、1家控股子公司、1家分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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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资子公司

公司名称维纳芯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永刚
注册地址无锡新吴区菱湖大道200号F11栋二楼创星孵化器G4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实收资本3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0年07月09日
主要生产经营地无锡新吴区菱湖大道200号F11栋二楼创星孵化器G4
主营业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是发行人主营业务的核心组成部分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盛景微500.00100.00
主要财务数据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0年
总资产(万元)356.11
净资产(万元)344.97
净利润(万元)-5.03

注: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控股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先积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永刚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
注册资本1,098.90万元
实收资本1,098.9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02月25日
主要生产经营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
主营业务从事高性能模拟和混合信号IC芯片、先进传感器及第三代半导体SiC分立器件研发、设计与销售,主要产品为运算放大器、比较器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直接相关,但可进一步提升发行人在芯片设计领域的技术实力,为发行人现有电子延期芯片的优化、升级等提供更好的技术支持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盛景微802.2173.00
马凯98.909.00
王绍栋96.81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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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世明85.167.75
李寰15.821.44
主要财务数据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0年
总资产(万元)720.74
净资产(万元)566.76
净利润(万元)322.71

注: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分公司

公司名称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蠡园开发区分公司
负责人张永刚
注册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蠡园经济开发区A5五至七楼
成立日期2020年8月4日
主要生产经营地无锡市滨湖区蠡园经济开发区A5五至七楼
主营业务无实际经营

(三)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张永刚直接持有公司35.67%股权,通过担任无锡九安芯执行事务合伙人控制公司11.53%的股权,殷婷系张永刚配偶,通过无锡九安芯间接持有发行人5.84%的股权,张永刚与殷婷合计控制公司47.21%股权,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张永刚系公司控股股东。

张永刚,男,197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610113197806******。

殷婷,女,198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21322198503******。

2、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富海新材、无锡九安芯和赵先锋,其具体情况如下:

(1)富海新材

股东名称深圳市富海新材二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46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富海鑫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7年05月08日
注册资本200,0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15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501
主要生产经营地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501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和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富海新材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基金编号为SCC616。其管理人深圳市富海鑫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于2015年08月13日在基金业协会进行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20562。

富海新材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别
1深圳市富海鑫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500.000.25普通合伙人
2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60,000.0030.00有限合伙人
3工银(深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000.0020.00有限合伙人
4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0,000.0015.00有限合伙人
5深圳云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00.005.00有限合伙人
6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5.00有限合伙人
7珠海格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5.00有限合伙人
8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9,500.004.75有限合伙人
9远海明晟(苏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000.003.00有限合伙人
10芜湖亿科菲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4,000.002.00有限合伙人
11陈加军3,000.001.50有限合伙人
12厦门市天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3,000.001.50有限合伙人
13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钜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00.001.50有限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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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别
14深圳市德涵科技有限公司2,000.001.00有限合伙人
15袁或然2,000.001.00有限合伙人
16叶茂1,000.000.50有限合伙人
17卢争望1,000.000.50有限合伙人
18曾嵘1,000.000.50有限合伙人
19张银虎1,000.000.50有限合伙人
20陈署初1,000.000.50有限合伙人
21黄燕玲1,000.000.50有限合伙人
22深圳哈匹八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50有限合伙人
合计200,000.00100.00-

(2)无锡九安芯

股东名称无锡九安芯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外商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永刚
成立时间2018年06月27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无锡新吴区菱湖大道200号F11栋二楼创星孵化器C8
主要生产经营地无锡新吴区菱湖大道200号F11栋二楼创星孵化器C8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贸易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和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无锡九安芯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元)出资比例(%)在发行人处职务
1张永刚普通合伙人100,00010.0000董事长、总经理
2殷婷有限合伙人506,77550.6775行政专员
3王绍栋有限合伙人89,1668.9166子公司运营总监
4官世明有限合伙人78,3527.8352子公司首席执行官
5张渭有限合伙人54,2645.4264副总经理
6冯文汇有限合伙人54,2645.4264市场营销中心总监
7潘叙有限合伙人32,5573.2557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1-1-48

序号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元)出资比例(%)在发行人处职务
8李寰有限合伙人14,5671.4567子公司研发部总监
9冯君有限合伙人10,8531.0853市场经理
10唐良华有限合伙人8,6820.8682运营部经理、监事会主席
11刘思铭有限合伙人5,7420.5742总经理助理
12潘之炜有限合伙人5,4260.5426产品与技术中心总监
13丁伟有限合伙人5,4260.5426质量经理
14孙翼有限合伙人4,5940.4594模块部经理
15张珊珊有限合伙人3,4450.3445证券事务代表
16李福林有限合伙人2,9290.2929硬件主任工程师
17周宇有限合伙人2,2970.2297制造部经理
18周旭有限合伙人2,2970.2297设备部结构高级工程师
19徐广有限合伙人2,2970.2297软件部经理
20李彦铭有限合伙人2,2970.2297芯片部高级经理、监事
21朱奎有限合伙人2,2970.2297设备部硬件主任工程师
22何绍田有限合伙人2,2970.2297服务工程师
23李祥友有限合伙人2,2970.2297服务工程师
24陶永斌有限合伙人2,1710.2171高级芯片设计工程师
25徐海芳有限合伙人1,8370.1837设备部经理
26向金涛有限合伙人1,7230.1723质量主管
27李超飞有限合伙人1,1480.1148模块部硬件工程师
合计1,000,000100.0000-

(3)赵先锋

赵先锋,男,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410103197110******。

3、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外,实际控制人之一的张永刚控制的其他企业为无锡九安芯,其具体情况参见本节“2、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基本情况/(2)无锡九安芯”;殷婷无控制的其他企业。

1-1-49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四、发行人有关股本的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以及本次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7,550.00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2,516.67万股。公司股本结构在发行前后的变化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发行前持股 数量(万股)发行前持股 比例(%)发行后持股 数量(万股)发行后持股 比例(%)
1张永刚2,693.2535.672,693.2526.75
2富海新材2,025.0026.822,025.0020.12
3无锡九安芯870.7511.53870.758.65
4赵先锋614.968.15614.966.11
5佛山保兴300.003.97300.002.98
6上海建元229.303.04229.302.28
7上海润科225.002.98225.002.24
8华芯润博153.132.03153.131.52
9众合鑫112.501.49112.501.12
10蔡海啸94.501.2594.500.94
11潘叙74.250.9874.250.74
12久科芯成56.250.7556.250.56
13无锡金程37.500.5037.500.37
14叶浩楷28.130.3728.130.28
15张洪涛26.560.3526.560.26
16上海建辕8.940.128.940.09
17本次发行股数--2,516.6725.00
合计7,550.00100.0010,066.67100.00

(二)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1-1-50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张永刚2,693.2535.67
2富海新材2,025.0026.82
3无锡九安芯870.7511.53
4赵先锋614.968.15
5佛山保兴300.003.97
6上海建元229.303.04
7上海润科225.002.98
8华芯润博153.132.03
9众合鑫112.501.49
10蔡海啸94.501.25
合计7,318.3996.93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职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的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
1张永刚2,693.2535.67董事长、总经理
2赵先锋614.968.15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3蔡海啸94.501.25高级硬件工程师
4潘叙74.250.98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5叶浩楷28.130.37-
6张洪涛26.560.35-
合计3,531.6546.77-

(四)国有股份及外资股份情况

1、国有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国有股东。

2、外资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外资股份。

(五)最近一年新增股东的情况

发行人最近一年新增的股东为佛山保兴、上海建元、上海建辕、张洪涛、久科芯成、无锡金程、众合鑫、叶浩楷、上海润科及华芯润博,股东看好电子雷管

1-1-51

行业及公司的发展前景而投资公司,其取得股份的价格不存在异常。

上述股东股份取得的方式、时间、价格及定价依据等情况如下:

阶段序号股东姓名 /名称持股 数量 (万股)持股 比例 (%)取得 方式取得时间价格 (元/股)定价依据
有限公司1佛山保兴300.003.97受让自赵先锋2020.06.0275.60协商定价
增资2020.07.24100.80协商定价
2上海建元229.303.04受让自赵先锋、蔡海啸2020.07.2485.68协商定价
增资100.80协商定价
3上海建辕8.940.12受让自赵先锋、蔡海啸2020.07.2485.68协商定价
增资100.80协商定价
4张洪涛26.560.35受让自赵先锋、蔡海啸2020.07.2495.76协商定价
5久科芯成56.250.75增资2020.07.24100.80协商定价
6无锡金程37.500.50增资2020.07.24100.80协商定价
7众合鑫112.501.49增资2020.07.24100.80协商定价
8叶浩楷28.130.37增资2020.07.24100.80协商定价
股份公司9上海润科225.002.98增资2020.10.3020.00协商定价
10华芯润博153.132.03增资2020.10.3020.00协商定价

最近一年新增股东的基本情况如下:

1、新增机构股东情况

(1)佛山保兴

公司名称佛山保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保利科技防务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林皓)
成立时间2020年04月15日
认缴出资额2,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6号千灯湖创投小镇核心区三座404-405(住所申报,集群登记)

1-1-52

经营范围资本投资服务(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人构成出资人名称/姓名认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陈奇2,499.0099.96
保利科技防务投资有限公司1.000.04
合计2,500.00100.00

佛山保兴普通合伙人保利科技防务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保利科技防务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皓
成立时间2016年07月05日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142号23幢3134-48室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创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人构成出资人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保利科技有限公司2,000.0040.00
保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500.0010.00
安徽获金实业有限公司2,000.0040.00
上海保桐企业管理中心(普通合伙)500.0010.00
合计5,000.00100.00

(2)上海建元

公司名称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沈培良)
成立时间2016年12月27日
认缴出资额1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3层A222室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人构成出资人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70,000.0070.00
上海建元投资有限公司21,500.0021.50
上海爱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750.004.75
上海建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750.002.75

1-1-53

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1.00
合计100,000.00100.00

上海建元普通合伙人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建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沈培良)
成立时间2016年11月01日
认缴出资额3,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3层A236室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人构成出资人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上海建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00.0060.00
上海建元投资有限公司1,200.0040.00
合计3,000.00100.00

(3)上海建辕

公司名称上海建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沈培良
成立时间2016年10月11日
认缴出资额1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开河路825号8幢G区301室(上海新河经济小区)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人构成出资人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沈培良5,900.0059.00
李云凌1,200.0012.00
葛超1,000.0010.00
王静800.008.00
韩经南500.005.00
林峰500.005.00
高志良100.001.00
合计10,000.00100.00

1-1-54

(4)久科芯成

公司名称湖州久科芯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久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王银善)
成立时间2020年04月22日
认缴出资额3,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泊月湾21幢B座-27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人构成出资人名称/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成都荣投创新投资有限公司800.0026.67
张建100.003.33
四川卓润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400.0013.33
温思敏860.0028.67
向荣300.0010.00
中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00.0010.00
吕顺飞140.004.67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久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03.33
合计3,000.00100.00

久科芯成普通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久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久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银善
成立时间2017年02月21日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C0991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人构成出资人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成都合利汇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500.00100.00
合计500.00100.00

1-1-55

(5)无锡金程

公司名称无锡金程新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无锡金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丁力)
成立时间2020年07月02日
认缴出资额5,000.0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龙山路2-28-409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人构成出资人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无锡市金程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00.000099.9998
无锡金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0.01000.0002
合计5,000.0100100.0000

无锡金程普通合伙人无锡金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无锡金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谈旭梅
成立时间2015年02月10日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无锡市金融八街1-1803号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类);资产管理(不含国有资产);从事非证券股权投资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人构成出资人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无锡市金融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0.00100.00
合计2,000.00100.00

(6)众合鑫

公司名称无锡市众合鑫商业运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相喜根
成立时间2020年06月29日
认缴出资额1,2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清源路18号传感网大学科技园530大厦A411-4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光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1-56

出资人构成出资人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张健360.0030.00
杨红192.0016.00
王莉192.0016.00
林松192.0016.00
夏威96.008.00
相喜根72.006.00
张洪涛48.004.00
夏桂芬48.004.00
合计1,200.00100.00

(7)上海润科

公司名称润科(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润科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李虹)
成立时间2019年08月28日
认缴出资额200,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299弄11、12号第一层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人构成出资人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汉威华德(天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48,500.0024.24
华润微电子控股有限公司40,000.0019.99
重庆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40,000.0019.99
上海闸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30,000.0014.99
湖北省长江经济产业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010.00
汉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000.0010.00
润科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1,000.000.50
瓴尊投资管理(广东横琴新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00.000.30
合计200,100.00100.00

上海润科普通合伙人润科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润科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虹

1-1-57

成立时间2017年11月01日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299弄11、12号第一层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人构成出资人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华润微电子控股有限公司765.0051.00
华润投资创业(深圳)有限公司735.0049.00
合计1,500.00100.00

(8)华芯润博

公司名称合肥华芯润博集成电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华芯原创(青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张聿)
成立时间2020年08月28日
认缴出资额6,118.6186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E1栋基金大厦637室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项目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相关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人构成出资人名称/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青岛半导体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621.4442.84
合肥华登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后)2,344.1838.31
宁波正鑫格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46.0717.10
刘锋100.821.65
华芯原创(青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120.10
合计6,118.62100.00

华芯润博普通合伙人华芯原创(青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华芯原创(青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Hing Wong
成立时间2016年09月20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井冈山路658号20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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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受托管理投资企业的投资业务,提供投资咨询,投资管理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以上不涉及基金业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该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禁止、淘汰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人构成出资人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香港萨卡里亚责任有限公司10,000.00100.00
合计10,000.00100.00

2、新增自然人股东情况

上述新增自然人股东的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国籍是否拥有境外 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
张洪涛中国320211197409******
叶浩楷中国440306199701******

以上新增股东均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上海建辕为上海建元的有限合伙人并持有上海建元2,750万元认缴出资额(对应出资比例为2.75%)、上海建辕为上海建元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洪涛系众合鑫的有限合伙人并持有众合鑫48万元认缴出资额(对应出资比例为4%)外,以上新增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负责人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

(六)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持股及其简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战略投资者持股情况。

(七)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各自持股比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万股)持股比例 (%)关联关系
1张永刚2,693.2535.67张永刚系无锡九安芯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无锡九安芯10.00%的出资份额;殷婷持有无锡九安芯50.6775%的出资份额。
2无锡九安芯870.75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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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万股)持股比例 (%)关联关系
3上海建元229.303.04上海建辕系上海建元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并直接持有上海建元2.75%基金份额。
4上海建辕8.940.12
5张洪涛26.560.35张洪涛系众合鑫有限合伙人,并持有众合鑫4%的出资份额。
6众合鑫112.501.49

除上表所列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外,公司股东间不存在其它关联关系。

(八)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九)发行人对赌协议的签订及解除情况

(1)对赌协议的签署情况

本次发行前涉及的对赌协议情况如下:

序号投资方协议/承诺函签署 时间协议/ 承诺函名称协议签署方/承诺函出具方对赌条款或类似权利安排
1富海新材2018.9《无锡盛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张永刚、蔡海啸、赵先锋、无锡九安芯、富海新材、盛景有限约定特定条件下的股权回购条款、股权转让限制条款、反稀释条款、优先清算条款等特殊权利
《承诺函》张永刚、赵先锋约定特定条件下的股权回购条款
2佛山保兴2020.4《关于无锡盛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佛山保兴、盛景有限、赵先锋、张永刚约定特定条件下的反稀释条款、随售权、优先清算条款等特殊权利
3张洪涛2020.6《关于无锡盛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张洪涛、盛景有限、张永刚、赵先锋、蔡海啸约定特定条件下的随售权、优先清偿权等特殊权利
4上海建元、上海建辕2020.6《关于无锡盛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上海建元、上海建辕、盛景有限、张永刚、赵先锋、蔡海啸约定特定条件下的随售权、优先清偿权等特殊权利
5上海建元、上海建辕、佛山保兴、久科芯成、无锡2020.6《关于投资无锡盛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相关事宜的补充约定》盛景有限、张永刚、富海新材、无锡九安芯、赵先锋、蔡海啸、潘叙、张洪涛与上海建元基金、上海建辕、佛约定特定条件下的股权回购条款、股权转让限制条款、反稀释条款、优先清算条款、估值调整条款等特殊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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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投资方协议/承诺函签署 时间协议/ 承诺函名称协议签署方/承诺函出具方对赌条款或类似权利安排
金程、众合鑫、 叶浩楷山保兴、久科芯成、无锡金程、众合鑫、叶浩楷
6富海新材、佛山保兴、上海建元、上海建辕、久科芯成、无锡金程、众合鑫、 叶浩楷、 张洪涛、 上海润科、华芯润博2020.11《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协议》盛景股份、张永刚、无锡九安芯、赵先锋、蔡海啸、潘叙与富海新材、佛山保兴、上海建元、上海建辕、久科芯成、无锡金程、众合鑫、叶浩楷、张洪涛、上海润科、华芯润博约定特定情形下的股权/股份回购条款、股权转让限制条款、优先认购/受让条款、反稀释条款、最优惠条款、优先清算条款等特殊权利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协议》约定,“本协议构成各方就本协议所述事项的完整理解和协议,并取代各方先前达成的所有口头或书面协议、合同、意向书、承诺和通信,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公司股东与公司于本协议日期之前签署的任何投资协议(例如第一轮融资投资协议、第二轮融资投资协议、第三轮融资投资协议以及第四轮融资投资协议)、合作协议、股东协议或其他类似文件中就股东权利和公司治理事项做出的约定。如有任何在本协议日期之前的约定与本协议不一致的,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2)对赌协议的解除情况

根据盛景微、张永刚、无锡九安芯、赵先锋、蔡海啸、潘叙与富海新材、佛山保兴、上海建元、上海建辕、久科芯成、无锡金程、众合鑫、叶浩楷、张洪涛、华芯润博共同签署的《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于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终止《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中的特殊权利条款。

根据盛景微、张永刚、无锡九安芯、赵先锋、蔡海啸、潘叙与上海润科共同签署的《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于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终止《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中关于上海润科的优先权利安排的约定,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申请被撤回、失效或否决或因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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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无法完成上市,且前述终止的约定中同时满足如下条件的可自动恢复,并对终止期间具有追溯效力:(1)公司不作为对赌协议当事人;(2)对赌协议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的约定;(3)对赌协议不与市值挂钩;(4)对赌协议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或者其他影响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发行人已于申报前清理了相关对赌协议,相关对赌条款已有效解除,且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二)》第10条的相关规定。

(十)代持的形成及解除过程

1、设立时代持的形成过程

2016年4月,张永刚与郑云华经协商一致,设立盛景有限,拟从事电子烟花业务,其中,张永刚出资51%,郑云华出资49%。侯颖系郑云华朋友,拥有物理学相关博士学位,考虑到其学历及专业背景并作为控股股东有利于获得创业支持,张永刚、郑云华经协商,委托侯颖持股51%,其中,代郑云华持有49%,代张永刚持有2%;另外,张永刚委托其亲属陈广代为持股49%。

2、代持解除过程

盛景有限设立后,由于电子烟花业务发展不如预期,2017年10月10日,盛景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郑云华退出,侯颖应其要求将公司51%股权转让给张永刚;陈广应张永刚要求将公司39%股权转让给张永刚、5%股权转让给蔡海啸。2018年8月,陈广应张永刚要求将公司5%股权转让给无锡九安芯。

至此,有限公司设立时的股权代持已全部解除,解除过程合法合规,各方均不存在争议纠纷。

(十一)发行人股东的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私募基金规则”),发行人各股东中涉及办理私募基金备案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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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是否为私募投资基金是否需要办理登记备案
1富海新材属于私募投资基金
2无锡九安芯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非私募基金规则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
3佛山保兴属于私募投资基金
4上海建元属于私募投资基金
5众合鑫根据众合鑫的书面确认,其不存在非公开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属于私募基金规则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
6久科芯成属于私募投资基金
7无锡金程根据无锡金程的书面确认,其不存在非公开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属于私募基金规则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
8上海建辕根据上海建辕的书面确认,其不存在非公开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属于私募基金规则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
9上海润科属于私募投资基金
10华芯润博属于私募投资基金
116名自然人自然人股东

上述构成私募基金规则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的6家股东所履行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及基金备案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基金管理人名称基金管理人登记情况基金备案 情况
1富海新材深圳市富海鑫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登记编号:P1020562基金编号:SCC616
2佛山保兴保利科技防务投资有限公司登记编号:P1033469基金编号:SJY841
3上海建元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登记编号:P1061329基金编号:SR9107
4久科芯成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久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编号:P1065709基金编号:SLD696
5上海润科深圳市华润资本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登记编号:P1002724基金编号:SJD808
6华芯润博华芯原创(青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编号:P1060141基金编号:SND640

发行人股东中共有6家股东属于为私募基金规则所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且均已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记及基金备案的手续。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简介

本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2名。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本公司现任董事基本情况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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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序号姓名职务任期起止日期提名方
1张永刚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10月至2023年10月张永刚
2赵先锋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20年10月至2023年10月张永刚
3唐睿德董事2020年10月至2023年10月富海新材
4张志宏独立董事2020年10月至2023年10月张永刚
5黄寅生独立董事2020年10月至2023年10月张永刚

1、张永刚

张永刚,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5年4月至2008年5月,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无锡第58研究所芯片设计工程师;2008年5月至2009年4月,任飞思卡尔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芯片设计资深工程师;2009年4月至2013年11月,任中科芯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科芯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民爆事业部部长;2013年11月至2016年11月,任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芯片设计工程师;2010年5月至2016年11月,先后由中科芯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外派出任四川久安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11月至今,历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赵先锋

赵先锋,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通讯与信息系统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7月至2002年8月,任总装备部西安卫星测控中心工程师;2002年9月至2005年5月,攻读硕士研究生;2005年5月至2018年7月,任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传感器电路设计副研究员;2010年6月至2018年7月,由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外派至四川久安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历任技术部长、副总经理、董事;2018年11月至今,历任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3、唐睿德

唐睿德,女,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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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伦比亚大学运筹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12月至2012年3月,任NYG Capital金融分析师、项目经理;2012年5月至2013年3月,任Envion Inc金融分析师、金融研究部门副经理;2013年4月至2015年2月,任The PalomarGroup金融分析师;2015年5月至今,历任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投资总监、合伙人;2016年2月至今,任天津海智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0月至今,任深圳市赛普戴蒙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5月至2019年12月,任吉晟光电(深圳)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6月至今,任深圳力士智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2月至今,任深圳艾利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月至今,任深圳数位传媒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4月至今,任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8月至今,任深圳市鑫灏源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1月至今,任深圳市科运利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半人马科技(宁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锐思华创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4、张志宏

张志宏,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1990年7月至今,历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务管理研究所所长、财务管理学科博士导师组组长、会计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校学术委员会委员;2018年8月至2021年2月,任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3月至今,任周六福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7月至今,分别任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5、黄寅生

黄寅生,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军事化学与烟火技术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1982年7月至1987年8月,历任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爆破技术研究所助理工程师、工程师;1990年1月至1996年12月,历任淮南矿业学院讲师、副教授;1997年5月至1999年5月,任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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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后研究工作人员;1999年5月至今,历任南京理工大学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2006年2月至今,任国防科学技术工业民用爆破器材研究所总工程师;2013年3月至今,任江苏南理工春雷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月至今,任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简介

本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设监事会主席1名。监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本公司现任监事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任期起止日期提名人
1唐良华运营部经理、监事会主席2020年10月至2023年10月监事会
2庞圆圆监事2020年10月至2023年10月监事会
3李彦铭芯片部高级经理、监事2020年10月至2023年10月职工代表大会

1、唐良华

唐良华,女,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科学历。2009年6月至2010年7月,任广州新进塑料有限公司技术质量经理助理;2010年8月至2012年8月,任日月光半导体(昆山)有限公司品管工程师;2012年9月至2016年10月,任上海新进芯微电子有限公司NCR工程师;2016年10月至2018年10月,任无锡硅动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质量部主管;2018年10月至今,任公司运营部经理。现任公司运营部经理、监事会主席。

2、庞圆圆

庞圆圆,女,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注册会计专业,本科学历。2003年8月至2010年1月,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10年2月至2015年8月,任保利科技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2015年8月至2017年9月,任保利国防科技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7年10月至2018年12月,任华越商业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9年1月至今,任保利科技防务投资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20年1月至今,任武汉光谷航天三江激光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7月至今,任保利汇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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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3、李彦铭

李彦铭,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通信工程专业,本科学历。2003年8月至2007年8月,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无锡第58研究所芯片研发助理工程师;2007年9月至2011年10月,任无锡爱芯科微电子有限公司芯片研发项目经理;2011年11月至2015年6月,任无锡晶源微电子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15年7月至2020年2月,任无锡颐鼎科技有限公司芯片研发技术总监;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芯片部高级经理。现任公司芯片部高级经理、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公司现有4名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任期起止日期
1张永刚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10月至2023年10月
2赵先锋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20年10月至2023年10月
3潘叙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20年10月至2023年10月
4张渭副总经理2020年10月至2023年10月

1、张永刚

张永刚先生简历,详见前述董事介绍。

2、赵先锋

赵先锋先生简历,详见前述董事介绍。

3、潘叙

潘叙,女,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1992年8月至2001年12月,历任无锡新中润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会计、财务经理、会计主管;2002年1月至2002年4月,任欧时电子元件(上海)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2年5月至2015年6月,历任无锡市华信安全设备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副总经理;2014年1月至2018年1月,历任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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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至今,历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4、张渭

张渭,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香港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95年10月至2000年11月,任西安锅炉总厂会计;2000年12月至2003年10月,任陕西协力制药厂财务部经理;2003年11月至2005年11月,任陕西蓝海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主管;2005年12月至2011年2月,历任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财务企管部副经理、审计部经理;2011年3月至2016年3月,历任西安马应龙肛肠医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6年3月至2018年8月,历任西安利君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财务总监及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2019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四)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发行人现有3名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
1张永刚董事长、总经理
2赵先锋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3李彦铭芯片部高级经理、监事

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依据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八/(四)发行人研发制度及研发人员”的相关内容。

1、张永刚

张永刚先生简历,详见前述董事介绍。

2、赵先锋

赵先锋先生简历,详见前述董事介绍。

3、李彦铭

李彦铭先生简历,详见前述监事介绍。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除在本公司及或其子公司任职外,其他对外兼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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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在发行人所任职务兼职单位兼职职务
张永刚董事长、总经理无锡九安芯执行事务合伙人
赵先锋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唐睿德董事深圳市科运利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深圳艾利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天津海智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半人马科技(宁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深圳数位传媒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深圳市赛普戴蒙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深圳市鑫灏源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深圳力士智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深圳市锐思华创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张志宏独立董事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六福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黄寅生独立董事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江苏南理工春雷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董事
唐良华运营部经理、监事会主席--
庞圆圆监事武汉光谷航天三江激光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
保利汇鑫股权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保利科技防务投资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李彦铭芯片部高级经理、监事--
潘叙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无锡华信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深圳市化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张渭副总经理--

除上述内容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无其他兼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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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中,张渭系张永刚姐姐的配偶,除此之外,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六、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签定的重要协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在公司任职并领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签订了《劳动合同》,董事及独立董事均与公司签署了《董事聘任合同》或《独立董事聘任合同》。此外,核心技术人员还与公司签署了《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协议履行正常,不存在违约情形。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作出的相关承诺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六、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或人员的重要承诺”。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最近两年内的变动情况

最近两年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变动情况如下:

(一)董事变动情况

变动时间变动依据变动情况变动原因
2020年9月创立大会暨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新增张志宏、黄寅生为独立董事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建立符合上市规范的治理结构,增加独立董事

(二)监事变动情况

变动时间变动依据变动情况变动原因
2020年4月有限公司股东会免去殷婷监事职务,选举庞圆圆为监事根据股东结构变化进行的监事人选调整
2020年9月创立大会暨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职工大会选举唐良华、庞圆圆和李彦铭为股份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建立符合上市规范的治理结构,设立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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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变动时间变动依据变动情况变动原因
2020年9月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张永刚为总经理,聘任张渭和赵先锋为副总经理,聘任潘叙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建立符合上市规范的治理结构,完善高级管理人员设置

(四)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公司现任核心技术人员共计3人,分别为张永刚、赵先锋、李彦铭,其中,李彦铭系2020年3月入职,其余核心技术人员近2年内未发生变化。

综上,最近两年,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核心成员始终保持稳定,同时,随着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董事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有所调整,但人员变动均系完善健全治理结构导致,不属于重大变化,不存在对发行人业务和生产经营决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八、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担任职务或亲属关系直接持股 比例间接持股 比例合计持股 比例
1张永刚董事长、总经理35.67%1.15%36.83%
2赵先锋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8.15%-8.15%
3唐睿德董事---
4张志宏独立董事---
5黄寅生独立董事---
6唐良华运营部经理、监事会主席-0.10%0.10%
7庞圆圆监事---
8李彦铭芯片部高级经理、监事-0.03%0.03%
9潘叙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0.98%0.38%1.36%
10张渭副总经理,董事长、总经理张永刚姐姐的配偶-0.63%0.63%
11殷婷行政专员,董事长、总经理张永刚之配偶-5.84%5.84%

注:以上间接持股均通过相关方持有员工持股平台无锡九安芯的合伙份额而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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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前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九、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本节“八、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中相关内容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姓名在发行人所任职务被投资企业名称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张永刚董事长、总经理无锡九安芯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10.00
赵先锋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唐睿德董事深圳市长骏升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3535.56
深圳市科运利商务咨询有限公司0.9090.00
张志宏独立董事---
黄寅生独立董事江苏南理工春雷爆破工程有限公司105.005.00
唐良华运营部经理、监事会主席---
庞圆圆监事---
李彦铭芯片部高级经理、监事---
潘叙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无锡华信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147.209.04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73.591.76
无锡九安芯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63.26
无锡奥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001.50
张渭副总经理,董事长、总经理张永刚姐姐的配偶无锡九安芯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435.43

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上述对外投资与发行人均不存在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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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一)薪酬组成、确定依据及履行的程序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在本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由工资、奖金和福利津贴等组成,相关薪酬系根据公司相关薪酬标准和制度确定;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固定津贴。

公司由董事会下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薪酬考核事宜。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考核方案均按照《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

(二)薪酬总额占各期发行人利润总额的比重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薪酬占利润总额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薪酬总额366.36157.3221.63
利润总额7,320.551,809.78-194.34
占比5.00%8.69%-

注:2018年入职的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仅为张永刚、赵先锋及唐良华,且其入职月份较晚,故当年薪酬总额较低。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2020年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姓名职务2020年薪酬领薪单位
1张永刚董事长、总经理106.33本公司
2赵先锋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63.66本公司
3唐睿德董事--
4张志宏独立董事1.32-
5黄寅生独立董事1.32-
6唐良华运营部经理、监事会主席31.82本公司
7庞圆圆监事--
8李彦铭芯片部高级经理、监事43.00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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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姓名职务2020年薪酬领薪单位
9潘叙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60.56本公司
10张渭副总经理58.35本公司

除上述收入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在发行人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三)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为激励相关员工,发行人申报前已通过设立员工持股平台及员工直接持股的方式实施股权激励。

1、以员工直接持股的方式实施的股权激励

(1)2017年10月,第一次股权激励

为引进技术人才蔡海啸,2017年10月10日,盛景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陈广将其代张永刚持有的5%股权(对应出资额25.00万元)转让给蔡海啸。

2017年10月20日,盛景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2018年8月,第二次股权激励

为引进公司总工程师赵先锋,2018年8月1日,盛景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张永刚将其持有的20%股权(对应出资额100.00万元)转让给赵先锋。

2018年8月9日,盛景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2020年1月,第三次股权激励

为引进专业董秘潘叙,2019年12月20日,盛景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无锡九安芯将其所持公司1.10%股权(对应出资额7.8571万元)转让给潘叙。

2020年1月16日,盛景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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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立员工持股平台进行股权激励

(1)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的程序和具体人员构成

2018年6月27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永刚、殷婷共同投资设立无锡九安芯,投资总额为100.00万元,其中:张永刚出资10.00万元,殷婷出资90.00万元。

2018年8月,盛景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张永刚、陈广、蔡海啸分别将其持有的盛景有限13%、5%、2%股权转让给无锡九安芯,无锡九安芯成为盛景有限的股东,持有盛景有限2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无锡九安芯持有发行人11.53%股份,其具体人员构成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三/(三)/2/(2)无锡九安芯”的相关内容。

(2)员工持股计划的决策原则

发行人作出员工持股计划的决定系根据公司发展情况自主决定。发行人员工为自愿参与员工持股,认购无锡九安芯出资份额,系其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人员离职后的股份处理

根据发行人股权激励计划,员工离职后,其所持份额应当转让给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指定的符合公司激励条件的对象,或通过无锡九安芯集中减持的方式处理(上市并锁定期届满)。

(4)持股计划的规范运行

发行人的员工持股计划系由发行人自主作出决策,员工自愿参加,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参与持股计划的员工,与其他股东权益平等,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不存在利用知悉公司相关信息的优势,侵害其他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参与持股计划的员工在取得发行人股份时均以货币方式支付了相应价款,已实际履行出资义务。

(5)备案情况

经核查,无锡九安芯除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外,无投资或参与经营其他经营性实体的情形,不存在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委托私募基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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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管理其出资或接受委托管理其他投资人出资的情形,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

(6)无锡九安芯锁定期及减持承诺情况

无锡九安芯承诺内容参见“第十节/六、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或人员的重要承诺”。综上,经核查,发行人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人员构成、减持承诺情况、规范运行情况及备案情况等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的规定,发行人员工持股计划遵循“闭环原则”。发行人股份支付公允价值参照厦门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大学评估评报字【2020】960016号”《无锡盛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份支付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经评估,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盛景电子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的评估值为31,051.10万元,即盛景电子每单位注册资本的价格为43.47元,对应2019年PE约19.64倍。

2019年、2020年,发行人因实施股权激励确认的股份支付分别为195.25万元和396.70万元,相关股权激励均不涉及行权安排,对公司经营状况、控制权变化等均无不利影响。

发行人不存在期权激励计划。

十一、发行人员工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员工总数分别为18人、45人和78人。

1、岗位类别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员工专业结构情况如下:

类别员工人数(人)占员工人数比例
管理人员1316.67%
销售人员1012.82%
研发及技术人员374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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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及运营人员1823.08%
合计78100.00%

2、学历结构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员工教育程度情况如下:

类型员工人数(人)占员工人数比例
硕士及以上78.97%
本科5266.67%
专科1519.23%
中专及以下45.13%
合计78100.00%

3、年龄结构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员工年龄构成情况如下:

年龄人数(人)占员工人数比例
30岁以下2937.18%
31-40岁3950.00%
41-50岁911.54%
51岁以上11.28%
合计78100.00%

(二)发行人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本情况如下:

期间期末员工人数(人)缴纳人数(人)缴纳比例未缴纳原因
2020年787596.15%3人为当月新入职员工,次月缴纳;1人为退休人员,无需缴纳
2019年454497.78%1人自行缴纳
2018年181477.78%2人为当月新入职员工,次月缴纳;1人为退休返聘人员,无需缴纳;1人正在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

注:2020年末缴纳社会保险的75人中,含当月离职员工1人。

报告期内,发行人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基本情况如下:

期间期末员工人数(人)缴纳人数(人)缴纳比例未缴纳原因
2020年787494.87%3人为当月新入职员工,次月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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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1人为退休人员,无需缴纳;1人未缴纳
2019年454497.78%1人未缴纳
2018年181161.11%2人为当月新入职员工,次月缴纳;1人为退休返聘人员,无需缴纳;4人正在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

注:2020年末缴纳住房公积金的74人中,含当月离职员工1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均较高,缴纳情况较好。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主要系公司员工中包含了期末入职次月缴纳等情况。实际控制人张永刚、殷婷承诺:若公司及其子公司因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前未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而被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监管机构要求补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滞纳金等有关款项,或被要求补偿相关员工所欠缴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或被有关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或因该等事项所引致的所有劳动争议、仲裁、诉讼,张永刚及殷婷承诺对公司及其子公司因补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或者受到处罚而产生的经济损失或支出的费用予以全额补偿,以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不会遭受损失。如违反上述承诺,则公司有权依据本承诺函扣留张永刚及殷婷从公司获取的工资、奖金、补贴、股票分红等收入,并用以承担张永刚及殷婷承诺承担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兜底责任和义务及用以补偿公司及其子公司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方面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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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

(一) 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收入构成

发行人依托自主设计的集成电路,主要从事电子雷管核心控制组件及其起爆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主要产品包括电子延期模块及起爆器。

发行人自主设计的集成电路具有物理层、数据层、协议层和应用层四个层级。发行人在集成电路的物理层、数据层及协议层均形成了数模混合、信号处理、能耗管理等基础性的技术积累,在供电/通讯复用总线技术、时分复用(TDM)多载波通信技术、相关信号处理算法、调制/解调结构、编码校验、超低功耗、抗干扰、主从(Master-Slave)级联网络等物联网通信和芯片设计关键技术领域具备竞争优势,该类技术在具备大网络、多无源子节点、自适应中低速通讯等特点的工业总线控制应用领域具备较强的可扩展性。在集成电路的应用层,发行人目前主要开拓了核心技术在民爆行业中的应用。

发行人秉承精简SoC设计的理念,在现有国产半导体供应链的基础上,基于国内用户的需求特征,自主开发设计出高安全、高可靠、超低功耗的芯片,基于该芯片开发设计出具有大规模组网能力的电子延期模块,以该模块作为终端应用节点开发出一套主从架构的网络通讯技术,并将该技术用于复杂应用环境。目前发行人已将该整套技术应用于民爆领域。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的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电子延期模块20,126.6095.59%6,784.0490.40%333.9498.38%
起爆器752.213.57%632.618.43%5.501.62%
其他175.780.83%87.761.17%--
合计21,054.59100.00%7,504.41100.00%339.43100.00%

注:2018年电子延期模块收入包含136.21万元电子延期芯片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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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发行人主要产品介绍

发行人主要产品包括使用公司自主研发芯片的电子延期模块、用于系统组网的起爆器及其他配套产品。

1、电子延期模块

电子延期模块主要由芯片、电容、点火元件和电子开关等电子元器件构成,芯片是整个模块的核心,负责与起爆控制系统通讯、鉴权、设定延期参数等。电子延期模块通过芯片实现对电子开关的控制,将电容能量作用于点火元件,实现延期点火。

公司自主研发的电子雷管延期芯片除早期直接对外销售外,均用于电子延期模块的生产。电子延期模块经客户生产成电子雷管后通过了相关专业机构的检测,并大量成功应用于各类爆破工程。

公司以自主研发的芯片为核心,根据不同爆破工程的特点设计出不同的电路构成多种规格的电子延期模块,可以适用不同的爆破环境。公司目前对外销售的电子延期模块主要包括:

产品类型产品图例产品特点
高端型适用于大型抛掷、隧道、小断面等爆破场景
断面型适用于隧道、地下小断面金属矿、基桩等爆破场景
标准型适用于普通隧道、露天中深孔等爆破场景
经济型适用于露天浅孔、土石方爆破等爆破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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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起爆器

电子雷管起爆器能够通过对爆破网络中每发电子雷管的通讯,实现对电子雷管的授权管理、信息采集、爆破参数设定、状态检测和起爆,并在爆破完成后采集并上传爆破数据。公司起爆器包括分体式起爆器和一体式起爆器。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产品图例产品特点
分体式起爆器组成:手持机+C300控制器 通讯方式:手持机与C300控制器蓝牙联接 功能:条码扫描、起爆控制、电子雷管单发和组网检测、位置定位、网络授时、起爆授权、数据上传 负载能力:≤300发电子雷管 工作时间:10-12h 工作温度:-10℃~50℃ 防护等级:IP65 手持机 处理器:4核1.4GHz 内存:2GB RAM,16GB ROM 显示屏:5.0英寸,电容屏 尺寸:152*78*15(mm) 电池:3.8V4000mAh锂电池 定位:GPS、北斗 wifi:2.4GHz C300控制器 处理器:ARM Cortex_M3 显示屏:2.4寸OLED 尺寸:88*38*120(mm) 电池:7.4V 2600mAh
一体式起爆器功能:条码扫描、起爆控制、电子雷管单发和组网检测、位置定位、网络授时、起爆授权、数据上传 负载能力:≤500发电子雷管 处理器:高通8核1.4GHz 内存:2GB RAM,16GB ROM 显示屏:4.0英寸,电容屏 尺寸:164*68*17(mm) 电池:3.8V4500mAh锂电池 定位:GPS、北斗 wifi:2.4GHz 连续工作时间:6~8h 工作温度:-10℃~50℃ 防护等级:IP67

3、其他

发行人的其他产品包括电子雷管生产检测设备、起爆器测试设备及部分零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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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等,各期销售金额较小。

(三) 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

发行人采用半导体行业典型的Fabless模式,专注于研究物联网控制领域的基础核心技术与底层核心算法并集成到自主设计的芯片中,而将晶圆制造、封装、测试和电子延期模块的贴片等生产过程委托给专门的加工商;对于起爆器,发行人自主开发起爆控制软件及核心主板,将部分零部件(如PCB板等)委托给专业供应商生产,在场内自主完成所有软硬件的总装及相关测试等。发行人开发设计的芯片主要应用于配套组网使用的电子延期模块,并结合起爆器等产品,为用户爆破工程等提供产品及技术支持。

1、研发模式

公司始终将研发作为企业运营活动的核心,设立专门的研发部门,制定了严谨、高效的研发流程。公司研发部门通过与客户深入交流合作,及时了解行业最新动向,并将反馈结果反映到公司研发项目中,然后经历开发评估及开发规划、设计与审查、可靠性验证、试生产和客户验证等环节,最终完成研发项目。此外,公司还注重拓展与外部科研院校的合作,通过产学研的合作模式,提升研发团队的科学理论储备和技术开发水平。

公司具体研发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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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项阶段

公司市场部和管理层保持对行业技术发展和下游终端需求变化的动态追踪,与客户就研发方向、性能要求、工艺路径等要素进行充分探讨,并及时反馈至研发部门,以确保研发方向与国内外前沿趋势的一致性。

项目负责人根据立项前对相关产品的市场、同类样品(如有)、成本、测试可行性等进行调查、分析、预研,提交新品开发立项申请,提交项目立项会议评审。确认立项后,项目立项委员会需输出立项评审的结果,由公司决策层下达项目开发任务书,包括新品设计开发的任务进度要求、责任人等。

(2)设计与评审阶段

项目开发任务书下达后项目进入设计阶段。根据项目任务书立项要求,确定技术路线、技术实现方法以及具体实施步骤,形成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完成后进行设计评审,设计评审通过后项目组将进行方案输出。具体的设计过程如下:

① 芯片设计

公司芯片为数模混合结构,在设计过程中主要应用了数字前端设计、模拟电路设计、仿真验证、FPGA验证和后端设计和静态时序分析等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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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数字前端设计包括子系统方案设计、行为代码级设计、模块级仿真、可测试电路设计、低功耗设计、接口设计、IO复用设计、时钟及复位电路设计、IP集成等工作,确保行为级代码符合算法功能要求。

b. 模拟电路根据功能性能要求,进行模块划分、行为建模、性能需求折中、电路实现等步骤。通过使用仿真软件进行电路仿真和验证,使得芯片上的模拟电路功能在不同电压、温度等组合条件下都能满足设计指标要求。

c. 仿真验证主要包含子系统方案验证、行为级代码验证、模块级仿真、可测试电路验证、低功耗设计、IO复用设计、时钟及复位电路验证、IP集成协同验证等工作,确保系统整体方案符合设计性能要求。

d. FPGA验证指数字电路行为的直观验证,使用现场可编程门阵列对数字逻辑电路进行功能和部分性能进行验证,是数字电路设计中必不可少的验证步骤。

e. 静态时序分析指在电子工程中,对数字电路的时序进行计算、预计的工作流程。

f. 后端设计是指将前端设计产生的网表通过EDA设计工具进行布局布线和进行物理验证并最终产生供制造用的GDSII数据的过程。其主要的工作流程有芯片物理结构分析、建立后端设计流程、版图布局布线、模拟版图绘制、版图物理验证、联络代工厂并提交生产数据。

② 电子延期模块研发

延期模块的研发包括硬件设计、产品结构设计、物料的选择和实验、工艺设计和实验验证。

a. 硬件设计包括硬件原理图设计和PCB版图设计。公司根据自主研发芯片的使用要求,从性能和价格方面综合考虑并选择储能电容、点火元件、开关元件等器件,PCB设计时综合考虑静电防护、电磁兼容、振动冲击等方面。

b. 产品结构设计指综合硬件布局和电子雷管的实际生产工艺,设计模块产品的零部件结构及外形结构等。

c. 物料的选择和实验:硬件电路中所需的电子元器件及其他产品上所用的其他物料,严格依据公司制定的分级管理制度进行实验验证,确保引入的每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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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都能可靠地支撑产品的高质量。d. 工艺设计指产品的结构设计完成后,相对应地研发其生产过程中所需要的工装治具、模具、生产测试设备,包括结构设计、硬件设计、软件设计等。结构方面,主要使用相关技术软件进行注塑模具、冲压模具、工装治具及生产测试设备的结构设计。同时需要配套进行测试设备的硬件板卡设计、嵌入式软件设计和上位机软件设计,建立起可量产的标准化的生产工艺及生产线,实现产品的可靠量产。e. 新研发的模块,将按照公司制定的相关要求进行实验验证,具体包括高温老化实验、高压冲击ESD、高压静电实验、组网实验等,通过在实验室模拟各种极端场景,确保在各种实际使用场景中模块能够正常工作。

③ 起爆器研发

起爆器研发包括结构设计和控制系统设计两部分,其中控制系统开发又包括硬件电路设计、嵌入式软件设计和APP开发。a. 起爆器结构设计,需要综合爆破场景、用户体验、硬件布局、生产工艺等多种因素,进行起爆器的外观及内部结构设计。b. 起爆器的硬件开发包括硬件原理图设计和PCB版图设计,基于公司自研芯片的通讯协议,开发相应的驱动电路、接口电路、接口保护电路以及信号处理电路。器件选取上,选用大容量储存芯片及高速ARM中央处理单元,进行数据存储、处理。显示屏采用高亮度,宽温工作的OLED显示,配合低温电池,使得在低温环境也可正常工作。

c. 嵌入式软件设计基于公司自研芯片的通讯协议进行底层软件的开发,包括界面设计、信号处理算法实现、起爆网络检测、故障模式诊断等。

d. APP的开发,主要基于Android系统进行终端APP开发,具体有通讯协议约定、人机交互界面设计、位置定位、授权操作、数据传输、日志管理等。

e. 起爆器实验是在起爆器生产组装完成后,按照公司制定的相关指导文件,对起爆器进行常温、高低温测试、大网络负载等测试试验。

(3)加工生产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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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生产阶段包含样品生产验证、工程批生产验证、小批量生产验证等阶段。经过各过程的测试和验证,进行问题反馈和设计改进,达到技术和生产工艺定型。

(4)产品量产批准

新产品通过小批量量产评审,并获得客户验证后,将被导入正式量产阶段。

2、采购与生产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设立运营部负责采购公司科研和生产所需原材料。公司采用集中式采购模式,并制定了相应规范采购流程。

运营部根据技术部门制定的材料规范,通过多种渠道收集公司所需关键和重要材料供应商的相关信息,经初步分析后,选定质量可靠、信誉良好的供应商作为候选供方,并向其发出技术标准或要求,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初步报价及有关质量证明资料等。

公司技术部门负责制定材料规范,并组织对样品进行工艺摸底试验。材料经摸底试验合格后,质量部门组织各部门对供方进行评价,经批准后进行采购。物资到货后,运营部会同质量部门组织入库验收确认。

此外,针对已通过验证、有验证报告、可进入量产阶段的产品,由技术部门提供产品BOM表。运营部根据BOM表信息,建立采购物资名类库,确认合格供应商目录,后续对同类其它供应商进行持续采购调研及询价,更新采购物资库。

(2)生产模式

在Fabless模式中,公司主要进行研发及销售,生产环节主要委托第三方代工完成,生产过程主要涉及晶圆制造、中测、封装、成测、模块加工等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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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发行人将设计完成的芯片版图数据发给掩膜工厂,掩膜工厂通过版图图形加工出晶圆生产所需的掩模版(Mask)。晶圆代工企业根据公司设计采用的特定工艺及掩模版进行加工生产。

②芯片中测环节委外进行,测试程序和主要测试设备均由发行人提供,检测数据直接发送至发行人数据库。

③晶圆切割后进行封装及测试。成品芯片测试和中测相同,由公司提供测试程序和主要测试设备,检测数据传回公司数据库。

④发行人结合当年销售计划、行业发展预测及预售订单制定生产计划。根据生产计划提供所需配件量,将不同规格的PCB板、电容和点火电阻等元器件发往模块加工厂。同时,成品测试供应商完成芯片测试后,将芯片发往模块加工厂。模块加工厂将各组件组装成电子延期模块,验收合格后根据公司指令发往客户指定地点。

⑤发行人研发的起爆器采用“自主设计+委外生产+自行组装”的模式,发行人负责起爆器设计,自主开发起爆控制软件及核心主板,将部分零部件(如PCB板等)委托给专业供应商生产,发行人在场内自主完成所有软硬件的总装及相关测试等。

3、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全部采用直销模式,不存在经销、代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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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子雷管领域,下游呈现比较集中的市场竞争格局,主要客户包括雅化集团、西安庆华、壶化股份、海峡科化等国内知名民爆企业。公司结合下游市场特点,采取大客户战略进行直销。

随着公司技术能力的不断提升和产品体系的不断完善,公司的品牌认知度持续增加,客户数量也在逐步增多。公司大客户为主的直销模式有利于缩短销售流程、优化服务并及时把握客户需求。此外,公司与客户技术部门保持实时沟通,可以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并引导客户需求,有利于提升技术、产品开发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公司与主要客户多以框架协议的方式,确定合作基础,后续交易则以订单方式进行。在获得客户订单后,销售人员进一步与客户协商确认交货期,根据交货期安排通知发货,配送至客户指定地点。

公司通常会给予优质、合作稳定的客户一定信用期,双方对账后一定期限内以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的方式收款。

4、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及变化情况

公司的经营模式是根据行业惯例及企业自身特点形成的,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在可预见的未来也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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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主要产品工艺流程图

1、电子延期模块

2、起爆器

(五) 发行人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主要经营模式演变情况

自成立以来,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均未发生重大变化。随着技术发展、下游市场产品需求及客户的变化,公司主要产品及应用领域演变情况如下:

芯片设计

晶圆加工

芯片封装

芯片成品

委外加工

电路设计版图设计

掩膜制作晶圆制作晶圆测试

晶圆切割芯片封装成品测试

芯片成品

模块成品主板设计

起爆器成品总装

零部件委托加工

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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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成立以来,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

(六)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公司主要负责电子延期模块的研发和销售,晶圆制造、封装测试、贴片组装等生产制造环节主要委托第三方完成;起爆器的组装由发行人自行完成,该生产环节仅为元器件组装,不产生污染。因此,公司生产经营中的主要污染物为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其中,生活污水通过园区排污设施,经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及未来趋势

发行人依托自主集成电路设计,主要从事电子雷管核心控制组件及其起爆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发行人产品所属民爆行业受工信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半导体行业协会和中国民用爆破器材行业协会主管。

(一)行业分类概述及主管部门与管理体制

1、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负责制定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等。

根据2006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我国民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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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的主管部门为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2008年3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设立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核电管理以外的职责划入工信部,下设安全生产司负责民爆器材的行业及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即民爆器材生产、销售自2008年3月起改由工信部主管。

2、公安部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安机关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发行人所在民爆行业管理主要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负责。

3、应急管理部

应急管理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立于2018年。主要职责有组织编制国家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

4、半导体行业协会

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是公司所属行业的行业自律组织,主要负责贯彻落实集成电路等与半导体有关行业的政策、法规,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提出本行业发展的经济、技术和装备政策的咨询意见和建议;协助政府制(修)订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及推荐标准;推动标准的贯彻执行;在行业内开展评比、评选、表彰等活动;组织行业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的培训。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为全国总会,各地的半导体行业协会为分会。

5、中国民用爆破器材行业协会

中国民用爆破器材行业协会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于1994年5月在北京成立。其主要职责有:参与民爆器材行业发展政策研究、管理法规、制度等起草和论证工作,以及民爆行业发展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承担民爆器材及装备的技术交流、技术咨询、成果推广、产品展示工作;承担行业生产、流通的统计及分析上报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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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业法规与政策

作为关系国民经济和保障国家安全的基础性、先导性和战略性产业,集成电路产业得到了我国政府重点鼓励和支持。为促进集成电路行业发展,我国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从产业定位、战略目标、税收等各方面实施鼓励,对民爆行业的规范性、安全性、可管控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行业内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如下:

序号时间颁布部门法规及政策名称相关内容
12015年3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改委、工信部《关于进一步鼓励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税[2015]6号)规定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企业以及集成电路关键专用材料生产企业、集成电路专用设备生产企业,根据不同条件可以享受有关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再次从税收政策上支持集成电路行业的发展。
22015年4月工信部《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从事《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所列产品销售活动的企业,必须依照本办法申请取得《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凭《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可以销售本企业生产的民用爆炸物品。
32015年5月工信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取得《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在基本建设完成后,应当依照本办法申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企业未获得《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活动。
42015年5月工信部《关于调整部分民爆专用生产设备管理类别的通知》为鼓励企业技术进步和创新发展,经研究,拟对部分民爆专用生产设备管理类别进行相应的调整。
52015年5月国务院《中国制造2025》将“推动集成电路及专用装备发展”作为重点突破口,排名重点产业榜首,以“中国制造2025”战略的实施带动集成电路产业的跨越发展,以集成电路产业核心能力的提升推动“中国制造2025”战略目标的实现,并提出2020年国内芯片自给率要达到40%,2025年则要达到70%的发展目标。
62016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大力推进先进半导体等新兴前沿领域创新和产业化,形成一批新增长点。
72016年5月发改委《关于印发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领域的通知》(发改高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明确重点集成电路设计领域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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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时间颁布部门法规及政策名称相关内容
[2016]1056号)
82016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制定国家信息领域核心技术设备发展战略纲要,以体系化思维弥补单点弱势,打造国际先进、安全可控的核心技术体系,带动集成电路、基础软件、核心元器件等薄弱环节实现根本性突破。
92016年12月国务院《“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信息产业生态体系初步形成,重点领域核心技术取得突破。集成电路实现28纳米(nm)工艺规模量产,设计水平迈向16/14nm。
102017年1月发改委《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将集成电路设计及服务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目录。
112017年1月工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建立民爆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始终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行业安全监管,提高监管效能;构建民爆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122018年3月国务院《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加快制造强国建设,推动集成电路、第五代移动通信、飞机发动机、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产业发展,实施重大短板装备专项工程,发展工业互联网平台,创建“中国制造2025”示范区。
132018年11月工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进民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高安全准入门槛,强化安全管理;优化产业结构,化解过剩产能;推动重组整合,提高产业集中度;实施创新引领,推动技术进步;健全质量体系,强化质量管理;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完善配套措施,积极稳妥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142018年11月工信部《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据本办法取得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的审批和监督管理。
152018年12月工信部《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技术发展方向及目标(2018年版)》鼓励开展工业炸药智能化生产工艺技术及装备的研发与应用,推动工业炸药生产线向无人化车间方向发展;鼓励企业建立智能网络监管平台,实现生产、销售(包括仓储)的信息化、可视化监管。
162019年5月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18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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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时间颁布部门法规及政策名称相关内容
税政策的公告》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172020年1月商务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服务外包加快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提出将企业开展云计算、基础软件、集成电路设计、区块链等信息技术研发和应用纳入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范围。
182020年4月工信部《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2022年底);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健全企业风险防控机制;完善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192020年7月国务院《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进一步优化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环境,深化产业国际合作,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发展质量,制定出台财税、投融资、研究开发、进出口、人才、知识产权、市场应用、国际合作等八个方面政策措施。
202020年12月财政部、工信部、发改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现状

1、集成电路产业概况

(1)集成电路简介

集成电路是指采用一定的工艺,把一个电路中所需的晶体管、二极管、电阻、电容和电感等,制作在一小块或几小块半导体晶片或介质基片上,然后封装在管壳内,成为具有所需电路功能的一种微型电子器件或部件。封装完成的集成电路亦被简称为芯片。随着全球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集成电路在消费电子、网络通信、电子仪器、工业控制、军事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成为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产业的基石。

集成电路产业链包括集成电路设计、芯片制造、封装测试及专有设备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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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等。其中,集成电路设计系根据终端市场的需求设计开发各类芯片产品,其设计水平直接决定了芯片的功能、性能及成本。

集成电路设计环节是根据芯片规格要求,通过架构设计、电路设计和物理设计,最终形成设计版图。其上游为EDA等工具供应商和半导体IP供应商,分别提供芯片设计所需的自动化软件工具和搭建系统级芯片所需的功能模块。晶圆制造环节是将设计版图制成光罩,然后将光罩上的电路图形信息蚀刻至硅片上,最终在晶圆上形成电路的过程;芯片封装环节是将晶圆进行切割、焊线、封装,使芯片电路与外部器件实现电气连接,并为芯片提供机械物理保护的工艺过程;芯片测试环节是对封装完毕的芯片进行功能和性能测试,测试合格后,得到芯片成品。晶圆制造和封装测试的上游为原材料和设备供应商,主要提供所需的核心生产资料。

(2)集成电路经营模式

集成电路行业有两种主流经营模式,分别为IDM(Integrated DeviceManufacture,垂直整合制造)模式和Fabless(无工厂)模式。两种模式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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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M模式指集芯片设计、晶圆制造、芯片封装和测试等多个产业链环节于一身的加工方式。早期多数集成电路企业采用这种模式,优势在于设计、制造等环节协同优化,有助于充分发掘技术潜力,能有条件率先实验并推行新的半导体技术。但由于公司规模庞大、管理成本较高、运营费用较高且资本回报率偏低,目前仅有极少数技术、资金实力雄厚的全球芯片行业巨头能够维持,典型的IDM企业有英特尔(Intel)、三星(Samsung)、德州仪器(TI)、东芝(Toshiba)等。

Fabless模式,即无晶圆生产线集成电路设计模式,指仅从事集成电路的研发设计和销售,而将晶圆制造、封装和测试业务外包给专门的晶圆、封装及测试厂商的模式。由于无需花费巨额资金建立生产线,Fabless厂商可以集中资源专注于集成电路的研发设计,充分发挥公司的研发能力,对公司的快速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半导体行业设计企业常用模式。目前大量知名集成电路企业采用Fabless模式,如高通、AMD、苹果公司等,发行人亦采用此种模式。

(3)集成电路分类

集成电路设计可以分为数字电路设计和模拟电路设计,两者所用技术存在较大差异。

数字电路设计核心在于逻辑设计,主要依靠EDA技术进行。随着EDA设计技术的不断发展和EDA工具的不断革新,电路设计规模也不断扩大,芯片的计算性能不断提升。数字电路设计遵循摩尔定律,即集成电路上可以容纳的晶体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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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目在大约每经过18个月便会增加一倍。数字电路经历了TTL电路、MOS电路及CMOS电路,现在已进入高速CMOS时代。

模拟电路设计在于电路设计,主要采用CMOS工艺进行研发。模拟电路在关注速度、功耗和面积之外,还需考虑增益、精度等性能指标,以及噪声、串扰、温度、器件非线性度等对性能的影响,工艺制程的缩小反而可能导致模拟芯片性能的降低。因此,模拟芯片行业内产品多采用0.50-0.13μm制程工艺,与数字芯片强调纳米级别的制程工艺存在一定的差异。此外,优秀的模拟芯片产品需要设计和工艺紧密结合,双方充分交流才能开发出高性能、有竞争力的产品。模拟芯片定制化程度很高,也更依赖于人工设计,对工程师的经验要求也更高,模拟芯片研发设计师一般需要至少3年到5年的经验,而优秀的模拟设计师则需要10年甚至更长时间的经验。

和消费类集成电路追求计算性能和处理速度不同,发行人采用的行业应用类集成电路更注重性能可靠性、低功耗及复杂环境适配性等方面,所以并不会片面追求晶体管的数量和集成度。

2、全球集成电路行业总体情况

2009年以来,在世界经济形势逐步复苏的形势下,消费类电子、通信、计算机等下游传统电子产品市场好转,带动全球电子信息产业的复苏。以智能手机、平板电脑为代表的新兴消费电子市场的兴起,以及汽车电子、工业控制、仪器仪表、智能照明、智能家居等物联网市场的快速发展,催生出大量芯片需求。

除2015年市场规模出现小幅萎缩外,全球集成电路设计行业一直呈现持续增长的势头。

2018年全球集成电路设计行业销售额为1,139亿美元,同比增长了13.90%;2019年全球集成电路设计行业销售额为1,226亿美元,同比增长7.64%;2020年全球集成电路设计行业销售额为1,279亿美元,同比增长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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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IC Insights目前,全球集成电路设计市场较为集中。从区域分布来看,美国在芯片设计行业仍处于全球领先地位。2019年,美国集成电路设计行业销售额占全球集成电路设计业的64%,位居全球第一;中国台湾地区17%,位居第二;中国大陆15%,较2018年提升3.7个百分点。

数据来源:IC Ins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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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到全球企业来看,2020年全球销售额前十的公司如下所示:

单位:百万美元

排名公司名称总部2020年半导体总销量同比增幅
1英特尔美国70,2443.7%
2三星韩国56,1977.7%
3SK海力士韩国25,27113.3%
4美光美国22,0989.1%
5高通①美国17,90631.5%
6博通①美国15,6952.4%
7德州仪器美国13,074-2.2%
8联发科技①中国台湾11,00838.3%
9铠侠日本10,20830.4%
10英伟达①美国10,09537.7%
合计251,79610.5%

注:①IC设计公司数据来源:Gartner ( January 2021)

3、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概况

随着行业发展以及不同区域在全球市场的地位、分工的变化,全球半导体行业重心亦有所变化。中国凭借其巨大的消费电子市场、庞大的电子制造业基础以及劳动力成本优势吸引了全球半导体厂商在国内投资,加上政府对于集成电路产业的大力扶持,使得国内不断涌现出优质本土企业。我国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已成为产业链中发展最为迅速,占比最高的环节。根据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数据,近年来我国集成电路设计产业销售规模占集成电路产业比重呈现上升趋势,至2018年占比已达38.57%,但与世界范围内集成电路设计产值占比约60%的水平相比仍存在一定距离,未来行业存在继续向设计环节推进的空间。

根据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数据,我国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市场规模由2011年的624亿元迅速增长至2020年的3,819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22.30%,远高于全球水平。根据《集成电路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总体目标,到2020年,我国集成电路设计业将成为国内集成电路产业中最具发展活力的领域。最近十年国内IC设计销售收入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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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

(四)集成电路设计产业未来整体发展趋势

1、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市场容量及发展前景

2016年到2021年全球集成电路行业销售额及预测如下所示:

单位:亿美元

数据来源:WSTS,世界半导体贸易统计组织

随着我国5G产业、工业智能化、安防领域和自动驾驶等技术的飞速发展,芯片的需求量将会进一步增长。

1,234

1,519

1,946

2,577

3,064

3,819

- 500 1,000 1,500 2,000

2,500

3,000 3,500 4,000 4,500

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

IC设计业销售收入(单位:亿元)

2,767

3,132

4,1064,123

4,404

5,272

- 1,000 2,000 3,000 4,000 5,000 6,000

201620172018201920202021E

2016-2021年全球集成电路行业销售额(单位:亿美元)

销售额

1-1-100

(1)5G产业

5G技术的日益成熟开启了物联网万物互联的新时代,其融入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多项技术,成为推动交通、医疗、传统制造等传统行业向智能化、无线化等方向变革的重要参与者,也将推动模拟集成电路设计行业进入新一波发展高峰。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5G产业的发展,推出了许多相关关键政策进行支持,如《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动5G加快发展的通知》、《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和《5G发展前景及政策导向》等。

高性能、低延时、大容量是5G网络的突出特点,这对高性能信号链模拟芯片提出了大量需求,且5G在物联网以及消费终端的大量使用,还需要低功耗技术做支撑。

(2)工业智能化

工业自动化和智能化的程度直接影响一个国家生产力的水平,在人口红利逐步消失、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国家政策大力扶持等因素影响下,我国工业自动化将持续提升,智能装备制造业未来发展前景广阔。“中国制造2025”战略的提出,为我国工业智造领域的发展点明了新要求,带来了新机遇。工业智造的大力发展为模拟集成电路产品创造了巨大的发展空间,势必加快如高性能转换器芯片和电源管理芯片等工业领域必需品的国产化进程。

(3)安防领域

强大的安防体系是一个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在信息技术不断发展的今天,视频监控已成为安防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IHS的数据,全球专业监控设备市场从2015年的157亿美元增长至2019年的199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

6.11%。随着中国安防监控设备的不断安装普及,中国的视频监控市场已成为全球安防领域竞争的主战场,视频高清化成为了未来行业发展的重点之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 年)》,中国将加快推进超高清监控摄像机等的研发量产,推进安防监控系统的升级改造。高清安防系统的演化为模拟集成电路芯片带来了新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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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自动驾驶

人们对汽车安全、舒适、节能和环保性能的需求不断提升外,也提出了智能化的新要求,这需要相应的汽车电子技术来实现。需求的提升、政策的激励,以及汽车制造商间的差异化竞争,持续推进全球汽车电子市场的发展。IC Insights的报告显示,预计 2017 年到 2021 年间,汽车电子系统将实现 6.4%的年均复合增长率。汽车电子系统之中,以智能驾驶辅助系统(ADAS)和车联网系统最为核心,其性能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汽车智能化的程度。作为真实世界和数字世界的桥梁,模拟芯片将被广泛地运用于汽车智能驾驶系统之中,汽车的智能化为模拟集成电路技术的长足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2、全球竞争格局变化

集成电路是如今信息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是国家战略性的产业。只有做到芯片底层技术和底层架构的完全“自主、安全、可控”才能保证国家信息系统的安全独立。

自中美贸易摩擦以来,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在高科技方面对我国施行了多项限制,极大地影响了我国的科技产品制造业,特别是芯片行业的发展。高端集成电路的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受制于国外不仅对中国本土的集成电路产业形成了较大的技术风险,也对中国的系统厂商形成了潜在的断供风险。

在此背景下,我国自上而下坚定了自主创新的决心,将集成电路自主化提到了国家战略层面。因此近几年集成电路行业受到了相关政策的极大支持,集成电路设计和生产企业大力发展。

3、我国芯片进口替代空间巨大

我国的集成电路产业虽起步较晚,但作为全球电子产品制造大国,凭借着巨大的市场需求、稳定的经济发展和有利的政策环境等众多优势条件,已成为全球集成电路行业市场增长的主要驱动力。近几年,随着线上办公、远程教育、互联网医疗等的蓬勃发展,对服务器、个人电脑、平板电脑、医疗电子等产品的需求也不断增长,从而带动集成电路的需求量大幅增长。

中国芯片市场的需求量和生产量存在着比较大的差距,自2005年以来,中国一直拥有世界上最大的芯片需求市场,但是其产能的增加并不能与需求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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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内芯片产量达到需求量的15.9%,相对于十年前的10.2%有较大幅度增长。据IC Insights预测,该占比将在2025年达到19.4%。

数据来源:IC Insights由于缺口巨大,我国的芯片,特别是高端芯片的进口依赖较严重。2015年起,芯片的进口金额已超越原油,2020年我国集成电路进口3085亿美元,远超原油进口1763亿美元。

近十年我国的集成电路进出口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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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亿美元

数据来源:WIND近几年,尽管中国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遇到多重困难,但总体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一批高端通用芯片取得突破的同时,中低端芯片的竞争力不断提升,有效降低了进口依赖。

虽然目前芯片国产化整体进程仍处于初步阶段,特别是在存储芯片等领域与国际先进水平仍存在较大差距,但在部分细分产品及应用领域上,技术差距已较小。此外,不仅是产品性能的超越,更多是代表供应链安全、差异化和贴身服务,部分设计企业已通过良好的产业链综合运营管理能力、稳定的产品性能及优质的服务实现了细分领域市场占有率的提升。

(五)我国集成电路设计产业未来发展挑战

1、IC设计人才紧缺

IC设计行业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对设计人员的学历和理论基础、工作经验和创新能力有着较高的要求,难以在短时间内大批培养。我国IC设计行业起步较晚,且过去二十年以来发展比较缓慢,因此我国IC设计方面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比较紧缺,深入了解行业并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级人才更是比较匮乏。近几年国家大力发展集成电路行业,进一步造成了人才缺口,也在一定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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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上制约了IC设计公司的发展。

2、国外技术限制

一直以来,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牢牢掌握着集成电路行业从生产设备、生产材料到开发软件等领域的各道关键技术。在IC设计方面,以ARM、Synopsys、Cadence等为代表的知识产权交易商,设置了苛刻的知识产权授权规则,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集成电路设计公司的技术创新与产业的发展速度。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加剧了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对中国的技术限制,制约了国内IC设计行业的发展。在晶圆生产设备上,我国集成电路行业也受到了很大的限制。集成电路行业的高端制造装备生产技术如光刻机、化学汽相淀积(CVD)设备、刻蚀机、离子注入机等的生产技术均掌握在美国等西方国家手里,设备售价高昂,且很多最新型号设备被限制向国内代工厂出售,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国内晶圆代工厂的发展。而代工厂的生产技术和IC设计行业的发展相辅相成,因此高端制造装备的受限影响了我国集成电路设计产业的发展。

3、产品结构多样性不足

与国际领先的模拟芯片企业相比,中国芯片设计公司发展时间较短,在技术储备和产品种类上仍存在一定差距,导致产品结构的多样性不足。具体而言,在高精度运放、低噪声仪表放大器、高速接口芯片、高性能电源管理、高速ADC芯片等高端模拟芯片细分领域,国内模拟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在设计环境、设计工具、设计人才和设计经验等核心技术方面与世界先进水平还存在较大差距,缺少强有力的护城河。

三、发行人核心技术应用领域的发展情况及竞争情况

(一)民爆行业总体情况

1、民爆行业基本情况

(1)民爆行业基本概念

民爆行业主要包括民用爆破器材(简称“民爆器材”)生产、销售和爆破工程服务。民爆器材是用于非军事目的的各种炸药及其制品和火工品的总称。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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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民用爆炸物品包括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工业索类火工品3个主要大类及其他民用爆炸品和原材料,主要用于各种矿山开采、基础设施建设、水电站建设、土石方开挖、农田水利、公路、铁路等行业建设,特别在基础工业、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等国民经济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而素有“能源工业的能源,基础工业的基础”之称。

(2)民爆行业发展概况

2013-2016年,全球经济下行,矿产品需求量下降,导致矿山业主普遍存在减产和半停产现象,导致我国民爆行业出现产能过剩现象。加之行业监管趋严,民爆行业整体指标连续下行,于2016年达到最低点。2016年后,大宗商品市场回升,矿业市场发展向好,民爆行业也相应开始回暖,各项指标呈增长态势。近两年行业增速有所放缓,主要原因在于民爆产品的主要原材料硝酸铵价格上涨,一定程度上压缩了民爆产品的利润空间。整个“十三五”期间,受宏观经济调整影响,民爆行业发展呈现波动增长的趋势。而根据《“十四五”规划》提出的“实施川藏铁路、西部陆海新通道、国家水网、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开发、星际探测、北斗产业化等重大工程,推进重大科研设施、重大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公共卫生应急保障、重大引调水、防洪减灾、送电输气、沿边沿江沿海交通等一批强基础、增功能、利长远的重大项目建设”,国家在未来五年将会继续大力投入建设铁路、公路、水利水电等,将进一步拉动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市场需求。2014-2023年我国民爆器材行业市场规模及预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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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亿美元

数据来源:中国民爆器材行业协会民爆行业曾处于粗放型发展状态,厂家之间存在产品质量良莠不齐、价格战、互相恶性竞争等情况,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行业的发展,也加大了行业管理的难度。近年来,国家严格限制审批新的民爆器材生产企业,设立了严格的准入制度和安全管理要求,对民爆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实行许可证制度,由主管部门严格监管。

《“十三五”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民爆行业产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着力培育3-5家具有行业带动力与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扶持8至10家科技引领作用突出、一体化服务能力强的优势骨干企业,排名前15家生产企业生产总值在全行业占比突破60%,民爆厂商集中的格局将愈加明显。2020年,民爆行业排名前15家企业集团合计实现生产总值约200亿元,约占行业总产值的60%,所占比例连续七年稳定增长,实现了“十三五”规划目标。

同时,《关于放开民爆器材出厂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由市场供需决定民爆物品价格。一方面,行业内规模小、技术水平低的企业,在失去价格保护的背景下,其利润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将下降;另一方面,这一举措为行业内优质企业提供了兼并重组、扩大规模的机遇,有利于加快民爆行业的市场化进程,提高产业集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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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民爆行业国际合作

“十三五”期间,民爆行业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号召,大力推进民爆生产和爆破服务一体化发展,扩大对外开放,不断加强国际间交流合作。目前已逐步实现了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的升级转换,由产品贸易转换为服务贸易。根据民爆第一资讯统计,截至2021年初,通过对生产总值前20名生产企业集团进行了近5年的海外新建、并购等情况调查,有8家分别在亚洲、非洲、南美洲14个国家实施建厂或并购等投资计划,总投资额近7.1亿元。

2、工业雷管领域基本情况

工业雷管是民爆行业的产品大类,主要包括电雷管系列和非电雷管系列:电雷管系列产品主要包括工业电雷管、工业电子雷管、地震勘探雷管和磁电雷管等;非电雷管系列产品主要包括普通导爆管雷管和高强度、高精度导爆管雷管等。

工业电子雷管,又称电子雷管、数码雷管或数码电子雷管,是采用电子控制模块对起爆过程进行控制的电雷管。电子雷管和电雷管、导爆管雷管的结构对比图如下:

电子雷管用受芯片控制的延期模块取代了传统雷管中的化学延期体,具有延期精度高、安全性好、网络可检测等优点,并能内置密码和身份码,符合公安部“三码合一”的安全管理和监控要求。

电子雷管与导爆管雷管、工业电雷管性能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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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电子雷管导爆管雷管工业电雷管
安全性社会安全:可通过物联智能管控,无授权无法使用,“三码合一”方能起爆 使用安全:具有抗静电、抗杂散电流功能,除专用起爆器外均不能起爆,使用安全性高社会安全:通过公安系统管控,记录流通使用记录,无法对使用终端管控,有流失隐患 使用安全:具有抗静电、抗杂散电流功能,除专用起爆器外均不能起爆,但可用普通起爆器使用电火花起爆社会安全:通过公安系统管控,记录流通使用记录,无法对使用终端管控,有流失隐患,起爆容易,社会安全危害大 使用安全:抗静电、抗杂散电流功能较差,普通起爆器、电池均可起爆,使用安全性能差
便捷性①延期时间精准、宽泛,无段别限制,设计方便灵活; ②爆破网络连接快捷,无需现场确定装孔段别,采用快速连接线夹,联网快、可靠性高; ③通过起爆器可检测雷管数量、在孔位置、雷管工作状态等,降低拒爆率①延期时间精准度差,设计受段别限制,可选范围小; ②爆破网络连接需要现场确认装孔段别,连接采用胶布连接,可靠性差; ③无法通过仪器检测,只能通过人工检查。①延期时间精准度差,组网设计较为复杂,限制多,可靠性差; ②联网可通过测量电阻检测,但检测项目有限
经济性①组网能量强,可一次完成大规模爆破,组网连接便捷,为爆破施工节约时间、人力以及物力等; ②延期精度高,通过合理爆破设计,可减少5%-15%炸药使用量,降低炸药使用成本; ③有效降低振动,减少对爆破周边环境的破坏和影响,减少不必要的赔偿; ④明显改善破碎块度,减少运输成本; ⑤雷管单价相对较贵。①单价便宜; ②延时精度差,破碎块度较大,抛掷距离相对不可控,后续铲装运输成本较高。①单价便宜; ②组网能力差,大型网络设计成本高。

资料来源:刘晓娟、任泰昌,数码电子雷管与传统雷管的性能对比分析[J];化工管理;2018年36期

国际上对电子雷管技术的研究开发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到80年代中期,电子雷管产品开始进入起爆器材市场,但总体上还处于技术与产品研究开发和应用试验阶段。在整个90年代,新型电子雷管及其起爆器技术获得了较快发展,瑞典诺贝尔公司、南非AEL公司凭借出色的研究能力在竞争中获得了支配地位。与此同时,全球范围内还出现了多家开发、生产电子雷管的新公司和其他品牌的电子雷管系统,电子雷管技术逐渐趋于成熟和爆破工程实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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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电子雷管以高昂的价格进入中国市场,以其优异的性能短期内实现了高端市场的垄断。于是,国内雷管厂家在政策鼓励下纷纷开始研制这一具有高安全性、高可靠性、高延时精度、高灵活性、易测性等诸多优势的电子雷管。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国产电子雷管攻克了各项技术难题,并实现了量产化,逐步替代进口电子雷管。为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精神,国务院和公安部、工信部联合发文鼓励推动民爆行业转型升级,促进民爆行业健康发展,进一步推动了电子雷管的迅猛发展。公安部多次发文支持基于密码管理的电子雷管的强制推广,提高社会安全,要求2019年开始每年以20%速度替代现有雷管产品。在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的大力推动下,电子雷管的替代空间较大。因此,尽管工业雷管需求总量有下降趋势,但电子雷管作为传统雷管替代品的成长空间较大。2013-2020年我国工业雷管和电子雷管产量如下图所示:

单位:百万发

数据来源:根据民爆第一资讯数据整理

(二)电子雷管应用领域主要竞争对手介绍

目前国内生产电子延期模块的公司有贵州全安密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安密灵”)、上海鲲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鲲程”)、融硅思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硅思创”)和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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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以下简称“力芯微”)等。

全安密灵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6,250万元,主要从事集成电路及工业控制系统的开发,目前主要合作伙伴有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广西金建华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和西安庆华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等。

上海鲲程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要从事工业电子雷管专用延期模块核心技术研发和配套产品供应,目前主要合作伙伴有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卫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内蒙古生力集团等。

融硅思创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本1,240.1575万元,主要从事专业芯片、物联网及边缘计算、大数据研发与创新,目前主要合作伙伴有贵州盘江民爆有限公司、宁夏天长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和长春吉阳工业有限公司等。

力芯微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4,800万元,主要从事模拟芯片的研发及销售,目前主要客户有三星、小米、LG、闻泰科技等。力芯微的延时管理芯片单元销售额占比较低。

(三)发行人产品市场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包括四川、陕西、山西、黑龙江、辽宁、福建等地的雷管生产企业。

近三年民爆行业的工业雷管和电子雷管的总产量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发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工业雷管总产量9.5610.9712.52
电子雷管总产量1.170.580.16
电子雷管替代率12.24%5.29%1.28%
发行人电子延期模块销售量0.400.130.01
发行人市场占有率34.19%22.41%7.23%

数据来源:民爆第一资讯

报告期内,电子雷管的市场需求不断释放,总产量快速增长。与此同时,发行人的产品数量也不断增长,市场占有率不断上升,2020年达34.19%,体现了发行人在产品和服务质量、用户满意度、技术先进性等方面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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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的竞争优势与劣势

(一) 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产品与服务优势

发行人是国内较早进入电子雷管领域的公司,是国内电子延期模块主要供应商之一,凭借较强的技术优势及良好的市场口碑,市场占有率较高。此外,由于电子雷管在安全方面要求较高,电子雷管生产企业普遍倾向于选择经过长期使用验证、可靠性及安全性较高的电子延期模块,用户忠诚度较高。对于新进入市场的产品,下游客户普遍持谨慎态度,需经过长期的技术和实际工程作业验证,才考虑更换产品。

发行人除直接销售电子延期模块、起爆器等产品外,还提供产品维修、爆破现场应用支持、雷管厂业务对接等配套服务,和客户配合进行引火药剂匹配、帮助客户解决生产检测设备使用问题,对客户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并在爆破现场指导爆破作业人员使用电子雷管起爆器等。

同时,发行人还自主开发了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利用采购、生产、销售到使用过程各个节点产生的数据,以追踪、分析和应用为核心,通过对产品供应链和数据现状的调查形成智能管控平台的开发方案,实现生产异常预警、质量全程管控、加工流程优化,产品质量提升。发行人通过提供完善的配套服务,进一步增强了自身竞争力。

2、核心技术优势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长期致力于物联网控制领域芯片的设计和开发,在不断的研究过程和实践中,积累了独特的核心底层算法,在超低功耗芯片设计、Master-slave组网通信技术等方面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

具体到电子雷管领域,发行人掌握了电子延期模块的主要技术,如身份验证、在线编程、检测、故障分析、网络检测、延时点火控制、超低功耗芯片设计等一系列核心技术,拥有电子延期模块和起爆器相关专利技术30余项。相对于电子延期模块领域竞争对手而言,发行人依托自主设计开发的芯片,可大幅提高爆破的效率和安全性,进一步扩大网络通讯规模和距离。而且,公司研发的芯片可以较好地适配国内现有的晶圆加工工艺,可有效降低国际半导体竞争格局的变化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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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的冲击,进一步加深和国内晶圆代工厂等产业链的合作,降低公司生产成本、形成更良好的产业协同效应。发行人子公司上海先积,其核心技术团队具有较强的模拟电路正向设计能力,可进一步巩固发行人在模拟电路开发设计上的技术优势,同时也能横向扩展发行人产品种类。

3、产业链资源与区位优势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从设计、试生产到批量生产都离不开上游晶圆制造和封装测试企业的配合,IC设计公司需要了解供应商的工艺制程、质量管控能力和产能情况,以确保设计的可实现性和产品品质的稳定性。公司与工艺成熟度高的主流晶圆制造、封装测试企业保持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具备良好的产业链合作基础。在稳定的合作中,公司与供应商对各自的技术要求、工艺能力和质量要求有充分的了解,双方可及时沟通制造或加工进度、协调产能冲突,以满足品质和交期要求。通过对上游制造技术变化的提前介入、磨合,公司将新的制造技术融入设计方案,为产品的快速开发和品质的稳定性提供了有力保障。

发行人位处江苏省无锡市,是长三角地区核心城市,是我国集成电路产业的重镇,集成电路产业规模连续十多年居全国前列。根据ICCAD 2019数据,2019年,无锡集成电路设计行业销售规模135.00亿元,同比增长22.70%,在主要城市中位列第4位,仅次于深圳、上海、北京,发行人受益于配套产业链和区位优势带来的协同效应。

4、品牌优势

发行人凭借稳定可靠的优质产品和完善周到的产品服务,经过多年积累,在行业内积累了良好的口碑,品牌知名度高。而且民爆行业企业之间交流较密切,良好的口碑可以在行业内迅速流传开,从而为公司带来更多的优质客户。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2020年市场份额为34.19%,位居行业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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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的竞争劣势

1、应用领域较为单一

发行人当前批量化生产的产品虽然可以细分为以自研芯片为核心的电子延期模块和与之配套使用的起爆器等,均集中于民爆行业电子雷管领域,因此存在产品种类相对不足、应用领域较为单一的劣势。

2、融资渠道单一

公司主要依靠自身资金积累及部分财务投资者投资实现发展,融资渠道较为单一。随着下游市场的稳定发展,公司市场份额和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后续研发、扩张存在一定的资金压力。公司当前的资金实力限制了公司研发和营运资金的规模,亟需拓展融资渠道以进一步提高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3、与国际领先企业技术、人才、规模上存在一定差距

与国际领先企业相比,公司在企业规模、人才储备、产品种类、全系列解决方案提供能力等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通过本次发行,公司资本规模将有所增加,从而吸引优秀的研发人才、增加产品种类,加强现有客户的稳定合作关系的同时,开拓更广泛市场,从而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及市场占有率。

五、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

发行人致力于具有高延期精度、超低功耗的数模混合芯片的开发,将芯片集成到自主研发的电子延期模块中,并生产配合使用的起爆器等,形成完整的解决方案。目前,国内A股中尚无专门从事电子延期模块业务的上市公司,但从业务模式、技术特点等角度看,与发行人具有一定可比性的上市公司有力芯微、紫光国微、晶丰明源、思瑞浦、移远通信和广和通等。

(一) 可比上市公司的情况介绍

发行人可比上市公司的具体情况介绍和与发行人的相似点如下表:

公司名称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产品应用领域与发行人 相似点
力芯微 (688601.SH)电源管理类芯片的研发、设计及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以手机、可穿戴设备为代表的消费电子领域并逐步向电源管理芯片和延时管理芯片单元手机、可穿戴设备;电子延期模块产品:电子延期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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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产品应用领域与发行人 相似点
工业电子、汽车电子、物联网等领域发展
紫光国微 (002049.SZ)集成电路芯片设计与销售,包括智能安全芯片、特种集成电路和存储器芯片。子公司唐山国芯晶源负责石英晶体元器件业务,公司原全资子公司西安紫光国芯主要从事DRAM存储芯片开发与销售(于2019年将76%股份转让与北京紫光存储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安全芯片、特种集成电路设计和大容量DRAM存储器芯片设计及测试国内三大运营商、各大商业银行以及公安、社保、交通和卫生等行业领域:专用、特种领域 产品:可实现身份、安全管理的芯片技术
晶丰明源 (688368.SH)国内领先的电源管理驱动类芯片设计企业之一,采用Fabless模式,拥有行业领先的模拟芯片设计能力,并多次引领细分行业技术革新。主营业务为电源管理驱动类芯片的研发与销售LED照明驱动芯片、电机驱动芯片等电源管理驱动类芯片。LED照明驱动的整体解决方案LED照明驱动领域:细分领域 模式:整体解决方案
思瑞浦 (688536.SH)研发高性能、高质量和高可靠性的模拟集成电路产品,目前已拥有超过900款可供销售的产品型号以信号链模拟芯片为主,并逐渐向电源管理模拟芯片拓展信息通讯、工业控制、监控安全、医疗健康、仪器仪表和家用电器等产品:模拟芯片
移远通信 (603236.SH)主要从事物联网领域蜂窝通信模块及其解决方案的设计,研发与销售服务.公司是专业的物联网(M2M)技术的研发者和无线模块的供应商,提供物联网无线通信模块解决方案的一站式服务主要产品包括GSM/GPRS(2G类别)系列,WCDMA/HSPA(3G类别)系列,LTE(4G类别)系列,NB-IoT系列等蜂窝通信模块,以及GNSS系列定位模块系列,EVB工具系列
模式:整体解决方案 产品:均具有物联网特性
广和通 (300638.SZ)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物联网与移动互联网无线通信技术和应用的推广及其解决方案的应用拓展,在通信技术、射频技术、数据传输技术、信号处理技术上形成了较强的研发实力,是无线通信技术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业产品与方案提供商。通过集成到各类物联网和移动互联网设备使其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2G、3G、4G、NB—IOT技术的无线通信模块以及基于其行业应用的通信解决方案移动支付、移动互联网、车联网、智能电网、安防监控等领域模式:整体解决方案 产品:均具有物联网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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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产品应用领域与发行人 相似点
和智能化
发行人发行人依托自主设计的集成电路,主要从事电子雷管核心控制组件及其起爆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主要产品包括电子延期模块及起爆器电子延期模块、起爆器民爆行业-

(二)经营情况比较

发行人与可比上市公司的业绩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营业收入
2020年2019年2018年
思瑞浦56,648.8530,357.5911,392.64
力芯微54,283.6747,457.9234,434.32
紫光国微327,025.52343,041.00245,842.35
晶丰明源110,294.2387,367.6976,659.12
移远通信610,577.94412,974.60270,147.40
广和通274,357.82191,507.09124,910.11
发行人21,081.207,510.26339.43
公司净利润
2020年2019年2018年
思瑞浦18,379.217,098.02-881.94
力芯微6,561.924,040.252,538.17
紫光国微80,156.9040,054.7034,855.30
晶丰明源6,975.029,234.398,133.11
移远通信18,901.6014,800.1518,048.52
广和通28,362.3317,007.478,679.69
发行人6,302.761,580.85-128.96

公司在规模和业绩上与可比上市公司存在一定差距,主要原因在于下游电子雷管领域处于大力发展初期,市场需求尚未完全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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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采购、生产与销售具体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情况

1、主要产品销售收入

按照产品类别不同,发行人的主要产品可以分为电子延期模块、起爆器与其他。报告期内,发行人各类产品的销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电子延期模块20,126.6095.59%6,784.0490.40%333.9498.38%
起爆器752.213.57%632.618.43%5.501.62%
其他175.780.83%87.761.17%--
合计21,054.59100.00%7,504.41100.00%339.43100.00%

2、主要产品产销率

除2018年以外,发行人90%以上的收入均来自于电子延期模块,其产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类型年份产量(万个)销量(万个)产销率
电子延期模块2020年4,303.724,018.3493.37%
2019年1,426.941,315.0292.16%
2018年46.8239.0083.30%

注:不包含电子延期芯片。

3、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平均销售价格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数额增长率数额增长率数额
电子延期模块(元/只)5.01-2.91%5.161.75%5.07
起爆器(元/件)2,443.830.02%2,443.45-2.19%2,498.04

注:电子延期模块不包含电子延期芯片。

报告期内,发行人电子延期模块及起爆器的价格较为稳定。

4、向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名客户(按同一实际控制人合并计算)销售金额及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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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年份序号客户名称营业收入 (万元)占营业收入 比重
2020年1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10,643.8250.49%
2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3,281.7615.57%
3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887.5513.70%
4西安庆华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1,820.108.63%
5葫芦岛凌河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115.375.29%
合计19,748.5993.68%
2019年1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3,317.3544.17%
2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78.3618.35%
3西安庆华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1,184.9115.78%
4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836.4111.14%
5葫芦岛凌河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81.8310.41%
合计7,498.8599.85%
2018年1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264.3977.89%
2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43.5212.82%
3葫芦岛凌河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0.599.01%
4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510.15%
5山东科技大学0.430.13%
合计339.43100.00%

注:上表中客户均为合并口径数据,其中:

1、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包括福建省民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永春分公司和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烽林分公司;

2、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包括四川久安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公司主要关联方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上述客户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在其中占有权益。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额分别为339.43万元、7,498.85万元和19,748.5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0.00%、99.85%和93.68%,其中,向第一大客户雅化集团的销售占比分别为77.89%、44.17%和50.49%。

(1)发行人客户集中度较高的合理性

①发行人客户所处的民爆行业具有较高的集中度

发行人主要产品的应用领域较为特殊,下游行业监管政策较严。在民爆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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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颁发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方面的许可证。民爆行业监管的特殊性导致其具有较高的行业集中度。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要求,行业政策将向大企业或集团进行倾斜,且监管及市场对企业在安全性、环保及智能制造等领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民爆产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根据行业规划,未来五年,将培育3-5家具有一定行业带动力与国际竞争力的民爆行业龙头企业,民爆行业集中度将达到80%左右。

根据民爆第一资讯统计数据,报告期内,雷管行业前十大生产厂商的产量及市场份额情况如下:

单位:亿发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工业雷管总产量9.5610.9712.52
其中前十大占比61.30%--
电子雷管总产量1.170.580.16
其中前十大占比79.73%86.03%-

注:数据来源为民爆第一资讯

②发行人客户在行业中的地位

根据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民爆行业经济运行分析报告》,2020年,发行人主要客户雅化集团、西安庆华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凌河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电子雷管产量在全国排名依次为第2位、第7位、第8位、第9位和第21位,主要客户均位居行业前列,具有较好的经营规模,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③发行人产品稳定性较高,可以持续满足客户的用料需求,客户粘性较强

由于电子雷管在安全上具有特殊性,电子雷管生产企业普遍倾向于选择经过长期大量工程验证的、可靠性较高的电子延期模块,用户忠诚度较高。对于新进入市场的产品,下游客户普遍需经过较长时间的技术和实际工程作业验证,才考虑更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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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是国内较早进入电子雷管领域的公司之一,是国内电子延期模块主要供应商之一,掌握了电子延期模块及起爆器的主要技术,如身份验证、在线编程、检测、故障分析、网络检测、延时点火控制、超低功耗芯片设计等一系列核心技术,拥有电子延期模块及起爆器相关专利近30项,在超低功耗芯片设计、Master-slave组网通信技术等方面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发行人依托自主设计开发芯片,可大幅提高爆破的效率和安全性,进一步扩大网络通讯规模和距离。

④发行人与主要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具备独立面向市场获取业务的能力

发行人开发的电子延期模块,具有高精度、低功耗、抗干扰能力强等优势,进入了多家民爆行业大型公司的供应商体系。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上述主要客户的销售额逐年增长,凭借较强的技术实力和稳定的产品品质,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已经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基础和信任基础,预计双方合作关系不会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具备独立面向市场获取业务的能力。

综上,发行人客户集中度较高与行业经营特点是一致的,不存在下游行业较为分散而发行人自身客户较为集中的情况,发行人客户集中度具有合理性。

(2)发行人与客户的合作关系、业务具有稳定性以及可持续性

下游民爆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发行人有针对性地进行大客户开发,前期通过接触了解客户具体需求后,与客户技术部门保持实时沟通,及时提供技术和产品等相关资料,并配合客户进行交付试验。当产品性能满足客户需求后,与客户进行商务谈判,确认主要合作条款,从而最终完成客户认证过程,建立合作关系。发行人与客户建立合作关系后,一般均会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综上,发行人与重要客户的合作关系稳定,在客户需求稳定的前提下,发行人预计可以持续获得相应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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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的原材料采购情况

1、主要采购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原材料、服务的采购成本及占比

发行人采用Fabless模式,委托晶圆代工厂定制圆片,委托封装测试厂对晶圆进行封装及测试,委托PCB供应商和SMT供应商进行PCB板加工、贴片和产品注塑、检验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采购金额占比采购金额占比采购金额占比
电子元器件7,838.6862.04%2,977.4057.07%602.9382.65%
贴片组装1,731.4613.70%615.8611.81%20.192.77%
晶圆1,642.9913.00%816.4015.65%29.664.07%
封装测试711.965.63%229.124.39%6.240.86%
其他710.095.62%577.9911.08%70.459.66%
合计12,635.18100.00%5,216.77100.00%729.48100.00%

公司不自行生产,经营活动仅消耗少量电力和水,占成本比重较小,且全部来自外购,市场供应充足。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原材料及委托加工的采购单价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元/个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单价变动率单价变动率单价
电子元器件0.15-13.09%0.17-54.43%0.37
贴片组装0.43-0.07%0.437.28%0.40
晶圆1,179.80-19.48%1,465.18-44.68%2,648.55
封装测试0.13-16.94%0.16-2.94%0.17

电子元器件的产品类型、规格型号等较多,随着发行人所采购电子元器件结构的变化,其平均采购单价有所变动。

2018年,发行人晶圆采购单价较高,主要原因2018年发行人业务规模较小,尚不具备直接向晶圆厂采购晶圆的条件,因此通过第三方进行采购,价格较高。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扩大,发行人直接从晶圆厂采购晶圆,采购单价呈下降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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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

2、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1)原材料前五大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原材料供应商(按同一实际控制人合并计算)采购额(不含税)及占当期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份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 (万元)占原材料采购总额比重
2020年1厦门信和达电子有限公司4,217.3041.38%
2无锡华润上华科技有限公司1,614.5115.84%
3上海高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339.2313.14%
4成都新得利电子有限公司512.025.02%
5昆山市华新电路板有限公司492.864.84%
合计8,175.9180.22%
2019年1厦门信和达电子有限公司1,350.4830.89%
2无锡华润上华科技有限公司784.2417.94%
3上海高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429.669.83%
4成都新得利电子有限公司404.359.25%
5深圳市开步电子有限公司357.078.17%
合计3,325.8176.07%
2018年1四川久安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414.5458.96%
2无锡钠瓦特电子有限公司109.1715.53%
3厦门信和达电子有限公司86.7212.34%
4威健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36.715.22%
5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7.072.43%
合计664.2194.48%

发行人原材料供应商中,无锡华润上华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华润微电子控股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股东上海润科有限合伙人(持有份额19.99%),且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控股股东;深圳开步电子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上海润科持有发行人2.98%的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公司主要关联方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上述供应商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在其中占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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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委托加工费前五大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委托加工供应商(按同一实际控制人合并计算)采购额(不含税)及占当期委托加工费采购总额的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份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 (万元)占加工费采购总额比重
2020年1无锡市电子仪表工业有限公司931.3538.12%
2常州市诺七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779.7631.91%
3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57.5310.54%
4无锡市爱普达微电子有限公司183.077.49%
5无锡华润安盛科技有限公司175.317.17%
合计2,327.0295.24%
2019年1常州市诺七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413.6548.95%
2无锡市电子仪表工业有限公司183.7921.75%
3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36.5416.16%
4无锡市爱普达微电子有限公司55.226.54%
5无锡芯启博科技有限公司35.944.25%
合计825.1597.65%
2018年1常州市诺七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9.3773.28%
2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7614.24%
3无锡市爱普达微电子有限公司1.776.69%
4无锡市宇博科技有限公司0.823.10%
5无锡圆方半导体测试有限公司0.692.61%
合计26.4299.92%

发行人委托加工商中,无锡电子仪表工业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张健及无锡电仪相关员工设立的众合鑫持有发行人1.49%股份,众合鑫有限合伙人张洪涛直接持有发行人0.35%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公司主要关联方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上述供应商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在其中占有权益。

七、主要资产情况

(一)固定资产

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办公及其他设备,

1-1-123

各类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截至报告期末,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净值成新率
机器设备232.03221.4795.45%
运输设备121.8682.1767.43%
电子设备117.4889.1575.88%
办公及其他设备101.3480.4979.43%
合计572.70473.2982.64%

发行人为典型的Fabless公司,生产检测等环节均由供应商完成,公司及子公司无自有厂房,办公场所为租赁房产,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具体情况如下:

出租人承租人地点面积 (m2)用途租赁期限产权证书房租
无锡市电子仪表工业有限公司盛景微蠡园分公司无锡市蠡园经济开发区A5办公楼六楼、七楼, 厂房五楼东侧部分1,757.6生产、 办公2020.5.1- 2023.4.30锡房权证字第WX1000550740号办公楼六楼、七楼21元/平方米/年;厂房16.8元/平方米
无锡微纳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盛景微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200号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G1-208号373.40研发、办公2018.12.1- 2021.11.30锡房权证字第XQ1000984189号35元/平方米/月
无锡创星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维纳芯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200号F11栋二楼创星孵化器G4单个工位注册地2020.7.2-2021.7.1苏(2016)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131473号500元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科研保障中心盛景微四川省绵阳市科学城六区海天电器楼12-301、302、303、304422.95办公2020.9.1-2021.8.31-6,767.2元/月
刘宇盛景微无锡市滨湖区万科信成花园3期124.63员工宿舍2021.3.1-2022.2.28苏(2018)无锡市不动产权第4,0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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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承租人地点面积 (m2)用途租赁期限产权证书房租
18-2501室0155819号
上海展博置业有限公司上海先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云鹃路88弄35号港城广场二街坊3号楼层501室760.08商业、文化、办公2021.5.1- 2026.4.30沪(2021)市字不动产权第000018号(1)2021.5.1-2023.4.30,69,358元/月; (2)2023.5.1-2026.4.30,80,917元/月
上海蕴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先积上海市新桥路68号新桥大厦1209办公室137.00办公2020.12.13- 2021.12.12-13,735元/月
上海市黄浦区科技创业中心(上海市黄浦区科技馆)上海先积上海市制造局路787号二幢350B室20.00办公(原注册地址)(注)2020.11.1-2023.10.31沪房地黄字(2011)第001324号2.0元/月/平米
南汇新城镇企业服务中心上海先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集中登记地址注册地(现注册地址)2020.11.10-2023.11.9沪房地浦字(2014)第227156号-

注:该地块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上海先积已将注册地址进行了迁移。

发行人向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科研保障中心租赁的位于四川省绵阳市科学城六区海天电器楼12-301、302、303、304所在土地为划拨地,房屋合计面积为

422.95平方米。根据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科研保障中心出具的《房屋权属及租赁说明》,绵阳市绵山路64号海天电器楼属中物院建设的国有资产,目前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现由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科研保障中心管理使用,且同意将科学城六区海天电器楼12-301、302、303、304租赁给发行人使用。

发行人租赁的科学城六区海天电器楼12-301、302、303、304仅作为办公使用,面积占发行人全部租赁房产面积的比例较小,且不直接产生收入和利润,如发生土地规划变更,发行人可较为方便地寻找到证件齐全的场所予以替代,对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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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持续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如因任何原因导致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或其子公司、分支机构承租的其他第三方房屋发生相关产权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安全事故、整体规划拆除、出卖或抵押、诉讼/仲裁、行政命令等情形,并导致公司及/或其子公司、分支机构无法继续正常使用该等房屋或遭受损失,本人均承诺承担因此造成公司及/或其子公司、分支机构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进行诉讼或仲裁、罚款、停产/停业、寻找替代场所以及搬迁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若公司及/或其子公司、分支机构因所承租房屋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或出租方未取得房产证等问题,且在被主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后逾期未改正,导致公司及/或其子公司、分支机构被处以罚款的,本人承诺承担因此造成公司及/或其子公司、分支机构的所有损失。”

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使用或租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划拨地、农用地、耕地、基本农田及其上建造的房产的情况。

(二)无形资产

1、专利

①发明专利

作为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注重新技术的不断开发,拥有8项发明专利。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发明专利如下: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号有效期专利 权人取得方式
1电子雷管起爆网络控制装置及控制流程201010613639.92010.12.30-2030.12.30盛景微受让取得
2一种电子雷管身份识别及延时时间设计方法201110079457.22011.3.31-2031.3.31盛景微受让取得
3电子雷管起爆装置及其控制流程201010614397.52010.12.30-2030.12.30盛景微受让取得
4一种电子雷管网络检测器及检测方法201210556042.42012.12.20-2032.12.20盛景微受让取得
5一种延时点火控制装置及电子雷管201410401002.12014.8.15-2034.8.15盛景微受让取得
6基于使用单芯电缆的数码电子雷管的多级点火射孔起爆系统201410513842.72014.9.29-2034.9.29盛景微受让取得
7一种绕线机201410821323.72014.12.26-2034.12.26盛景微受让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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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号有效期专利 权人取得方式
8持续地具有稳定的共模反馈电路的快速阶跃响应乒乓放大器201610646433.32016.8.9- 2036.8.9上海 先积原始取得

②实用新型专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实用新型专利26项,具体如下表: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号有效期专利权人取得方式
1电子点火延时烟花系统201620508832.92016.5.30-2026.5.30盛景微原始取得
2一种电子雷管脚线与起爆线连接的接线盒201620987959.32016.8.31-2026.8.31盛景微受让取得
3一种精确稳定定位模组夹具201720460358.12017.4.28-2027.4.28盛景微受让取得
4一种数码雷管电子延期模块自动标记设备201720460302.62017.4.28-2027.4.28盛景微受让取得
5一种无浇口废料注塑模具201720460304.52017.4.28-2027.4.28盛景微受让取得
6一种雷管性能检测噪声消除装置201720460501.72017.4.28-2027.4.28盛景微受让取得
7一种有效分离浇口废料注塑模具201720460484.72017.4.28-2027.4.28盛景微受让取得
8一种数码雷管集约化电子延期模块自动拍平装置201720940183.42017.7.31- 2027.7.31盛景微受让取得
9一种用于数码雷管电子延期模块的焊接涂锡设备201720460502.12017.4.28-2027.4.28盛景微受让取得
10一种数码雷管电子延期模块集约化定位装置201720939461.42017.7.31- 2027.7.31盛景微受让取得
11一种数码电子雷管发火组件集约装置定位板201720940830.12017.7.31- 2027.7.31盛景微受让取得
12一种数码电子雷管引火药头连续集约化蘸涂设备201720940827.X2017.7.31- 2027.7.31盛景微受让取得
13一种数码电子雷管引火药头自动连续集约化蘸涂生产线201720939499.12017.7.31- 2027.7.31盛景微受让取得
14一种火工药剂反应釜焊修销爆装置201720460359.62017.4.28-2027.4.28盛景微受让取得
15一种带放电结构的压线端子201920417957.42019.3.29- 2029.3.29盛景微原始取得
16防震荡过压保护电路201921548077.72019.9.18-2029.9.18盛景微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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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号有效期专利权人取得方式
17一种复合型级联盒201921554590.72019.9.18-2029.9.18盛景微原始取得
18一种雷管插件快速检测装置201921551862.82019.9.18-2029.9.18盛景微原始取得
19一种用于测试发火感度的夹具202020993383.82020.6.4-2030.6.4盛景微原始取得
20一种固态铝电容注塑端子202021186021.42020.6.24-2030.6.24盛景微原始取得
21一种自动增益控制电路201720712306.92017.6.19-2027.6.19上海先积原始取得
22双路颗粒物浓度检测装置201720972098.62017.8.6-2027.8.6上海先积原始取得
23一种数字自校准斩波精密放大器201720662200.22017.6.8- 2027.6.8上海先积原始取得
24一种双工作模式的光学粒子传感器201721409215.42017.10.28-2027.10.28上海先积原始取得
25一种具有自动归零校准的粒子浓度检测系统201721653106.72017.12.1-2027.12.1上海先积原始取得
26一种具有零点参考校准模块的粒子传感器201820623186.X2018.4.27-2028.4.27上海先积原始取得

③外观设计专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一项外观设计专利权如下: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有效期取得方式
1雷管引爆器201930511559.42019.9.18-2029.9.18原始取得

2、商标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中国境内已取得注册商标9项,注册信息具体如下:

序号商标注册/申请号有效期国际分类权属人
1205480292017.8.28-2027.8.2713-13-军火烟火盛景微
2205480302017.8.28 -2027.8.279-09-科学仪器盛景微
3460598472020.12.21-2030.12.209-09-科学仪器盛景微
446065556A2020.12.28-2030.12.279-09-科学仪器 13-13-军火烟火 42-42-IT服务盛景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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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商标注册/申请号有效期国际分类权属人
5460907602020.12.21-2030.12.209-09-科学仪器 13-13-军火烟火 42-42-IT服务盛景微
6479095182021.2.28-2031.2.2735-货物展出等盛景微
7320773902019年3月21日-2029年3月20日9-集成 电路上海 先积
8320774112019年3月21日-2029年3月20日9-集成 电路上海 先积
9320608812019年3月28日-2029年3月27日9-集成 电路上海 先积

3、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软件著作权6项,如下表所示: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号权利人获取日期
1HY016-N3型芯片总线指令集系统软件V1.02017SR086656盛景微2017年3月22日
2盛景无线分离式起爆系统软件2019SR1004834盛景微2019年9月27日
3盛景背夹一体起爆系统软件2019SR1003552盛景微2019年9月27日
4盛景福建平台雷管起爆系统软件2020R11L822321盛景微2020年9月21日
5盛景管控平台电子延期模块质量追溯系统软件2020R11L1240911盛景微2020年10月19日
6盛景模组二测系统软件2020SR1896990盛景微2020年12月25日

4、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拥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用权9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专有权名称专利号/申请号权利人有效期取得方式
1HW44BD3BS.185570313盛景微2017.3.5-2027.3.5原始取得
2HW44BD4BS.185570305盛景微2017.9.11-2027.9.11原始取得
3HW44BD5BS.185570291盛景微2018.3.8-2028.3.8原始取得
4HW16ABS.19558290X盛景微2018.12.28-2028.12.28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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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专有权名称专利号/申请号权利人有效期取得方式
5HW1016BS.195605195盛景微2019.3.18-2029.3.18原始取得
6HW1064BS.205573843盛景微2020.8.23-2030.8.23原始取得
7GP3330BS.195605179盛景微2019.7.10-2029.7.10原始取得
8低功耗精密运算放大器BS.175540799上海先积2017.12.19-2027.12.19原始取得
9高精密运算放大器BS.175540802上海先积2017.12.19-2027.12.19原始取得

5、域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使用的域名如下:

序号权利人域名备案许可证号到期日状态
1盛景微holyview.cn苏ICP备18046143号-12024.5.3存续
2盛景微holyview.com苏ICP备18046143号-22022.10.27存续
3盛景微holyview.net苏ICP备18046143号-32022.3.4存续
4盛景微holyview.com.cn苏ICP备18046143号-42022.5.22存续
5盛景微holyview.cloud苏ICP备18046143号-52022.5.15存续
6上海先积linearin.com沪ICP备17035711号2026.3.29存续
7上海先积www.linearintegrated.com待备案2026.1.28存续

6、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特许经营权。

7、业务许可资格、资质及荣誉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主要业务许可资格或资质情况如下:

所有人证照名称证照编号发证机关
盛景微高新技术企业证书GR201932003792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盛景微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070019Q50414R0S中鉴认证有限责任公司
盛景微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16ZB20EIP1L0221ROM新世纪检验认证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先积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3101965682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
上海先积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3100693938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上海先积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2213560-
上海先积高新技术企业证书GR201931005228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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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证照名称证照编号发证机关
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八、技术与研发情况

(一)发行人整体技术水平与特点

公司自主研发物联网通信核心技术和底层算法,集成到自主研发的芯片中,并以芯片为核心,为下游客户提供完整的产品方案。发行人在供电/通讯复用总线技术、时分复用(TDM)多载波通信技术、相关信号处理算法、调制/解调结构、编码校验、超低功耗、抗干扰、主从(Master-Slave)级联网络等物联网通信和芯片设计关键技术领域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

1、采用扩展Modbus总线的类时分复用(TDM)的通信方式

发行人根据公司芯片产品的特点,扩展开发了Modbus协议,形成了公司专用的两线制供电总线技术,采用时分复用(TDM)通讯技术,实现了供电和通讯的同线化,其具有可供电、可通讯、无极性等总线特性。其相对于基于网络传输的其他总线协议解决方案具备一定的优势。

发行人在该技术领域具有长期的技术积累和成熟的研发团队,全面掌握了该技术从理论研究到算法推演、再到芯片设计的全部核心技术,并在实际应用中不断创新迭代,形成核心自主技术。

2、主从(Master-Slave)级联网络技术

主机与从机之间进行信息交互,一台主机对应多台从机,每一个从机在主机上都有唯一身份信息,主机发送的信息可以传送到多台从机或指定从机,而从机发送的信息只能传送到主机,各从机之间不能直接通信。

主机以广播方式向所有在网从机发布指令,也可以通过单一身份寻址的方式,对每个从机进行单独任务分配。从机在与主机单独对话时,可向主机单独反馈自身状态信息及任务处理结果;从机亦可在广播状态下,反馈自身出现的异常状态。

为了适应更大的组网需求,公司开发了专用的级联中继设备,能够实现超大组网的系统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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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超低功耗设计

超低功耗集成电路设计是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成立专门的攻关团队分别从模拟电路设计角度与数字电路设计角度降低整个芯片设计不同维度的功耗问题。针对模拟电路中静态功耗优化问题,公司通过与晶圆代工厂合作,定制客制化器件,优化电路响应特性,利用器件亚阈值工作区功耗大幅降低特性,优化电路设计结构,从而降低整个模拟电路的功耗。

针对数字电路动态功耗主导的情况,公司数字电路开发团队采用同步传输、异步控制的核心理念,达到在信号处理过程中,只有信号处理单元及状态检测单元动作而其余部分休眠的状态,从而降低数字电路部分功耗。

电路系统方案上,公司采用不同电源域管理机制,全电压范围内功耗降至uA级。

(二)发行人核心技术情况

1、发行人核心技术情况

发行人核心技术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核心技术 名称用途技术先进性及表征保护方法技术来源
1高压超低功耗芯片设计电子雷管专用芯片1、独特超低功耗电路结构设计,8V功耗低至6uA,20V功耗低至10uA。该项指标远优于行业的30~4uA功耗; 2、由该芯片实现的电子雷管最大组网能力可达1000发。该项指标优于行业的200~400发组网能力。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自主研发
2高效、鲁棒的通信校验机制电子雷管专用芯片完整的指令格式和状态机,硬件实现的奇偶校验措施,确保通讯的可靠性。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自主研发
3抗高冲击电子延期模块设计技术电子延期模块1、通过理论分析和实际工程验证找出爆轰波高冲击下的电子延期模块电路和芯片失效机理,并针对失效机理对芯片结构和模块电路进行改进设计以达到抗高冲击的效果; 2、能够适用于15cm~20cm孔间距地下小断面爆破,专利保护自主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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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核心技术 名称用途技术先进性及表征保护方法技术来源
实现国内全工况环境的爆破应用,实际用量超过2000万只。
4防震荡过压保护技术设计测试设备供电保护解决测试设备电源供电由于电源波动引起的输出震荡现象,同时又具有自恢复供电功能,从而对电子器件能够起到较好的保护作用。专利保护自主研发
5通讯线无极性且可抗直流、交流、ESD、高压冲击技术电子延期模块1、双线无极性通讯技术,一方面传输信号,另一方面提供能量; 2、工作电压5~25V宽电压工作范围; 3、AC 220V电子延期模块不点火; 4、48V直流不点火; 5、8KV零欧姆串联电阻不点火; 6、2000V普通电雷管高压起爆器起爆不点火。专利保护在受让取得专利的基础上更新迭代
6上行发码电流环调制,下行收码满幅电压解调,强抗干扰能力技术电子延期模块和起爆器1、通讯母线为1000米时,最大组网电子延期模块1000发; 2、通讯母线为3000米时,最大组网电子延期模块500发; 3、适用于南方高温潮湿环境、北方寒冷干燥环境、地下金属矿采、磁铁矿、水电站围堰等爆破环境下作业。专利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自主研发
7起爆日志分析技术电子雷管起爆器和电子延期模块实现电子雷管起爆网络状态查询、故障定位、参数查询,有助于电子延期模块质量分析、雷管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追踪和爆破用户问题定位及解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自主研发
8电子延期模块全寿命周期质量追溯技术电子雷管起爆器、电子延期模块和测试设备实现电子延期模块从芯片测试、模块生产、模块测试、管厂生产检测、终端爆破用户实际应用状况等全流程的数据生成、存储和追溯,利于电子延期模块全寿命周期质量分析、雷管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追踪和爆破用户问题定位及解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自主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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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核心技术 名称用途技术先进性及表征保护方法技术来源
9持续地具有稳定的共模反馈电路的快速阶跃响应放大器更快阶跃响应的低噪声低功耗放大器1、同等功耗下显著改善放大器的压摆率指标,700uA静态电流时高达12V/us; 2、显著减小阶跃信号slew过程中over-/under-shoot,有效降低信号建立稳定的时间,700uA静态电流时仅260ns至0.1%; 3、电机相电流检测应用中提高了电机控制系统的效率(节能减排)和可靠性。专利保护自主研发
10数字自校准斩波精密放大器高精度零漂移放大器1、实现1μV超低失调电压、0.005μV /℃极低温漂和低偏置电流特性,极大地降低了1/f低频噪声(0.1Hz至10Hz之间0.45μV峰峰值),并具有很高的电源抑制比和共模抑制比; 2、传感器小信号精确放大,红外测温仪应用中温度范围内直流误差< 9μV; 3、精密电流检测应用中实现高温时直流误差< 10μV。专利保护自主研发
11具有零点参考校准模块的粒子传感器光学PM2.5细颗粒物传感器1、1μg/m?仪表级高分辨率,1秒钟快速响应; 2、粒径感度?≥0.03μm高灵敏度,更适合检测PM2.5 可吸入细颗粒物; 3、“Always-On”长期免维护使用。专利保护自主研发

2、核心技术在主营业务及产品或服务中的应用和贡献情况

目前,发行人拥有的核心技术主要应用于电子延期模块及起爆器,公司的营业收入大部分来自核心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0年2019年2018年
电子延期模块20,126.606,784.04333.94
起爆器752.21632.615.50
核心技术产品收入20,878.817,416.65339.43
营业收入21,081.207,510.2633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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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2020年2019年2018年
占比99.04%98.75%100.00%

(三)发行人技术储备情况

随着电子雷管的逐渐推广,爆破场景不断增加,出现各种极端气候、特殊环境,用户在延期精度、安全性能、抗振防护、组网效率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外,发行人也在不断横向开拓电子延期芯片在其他领域,如在消防弹、地质勘探等领域的应用。因此,发行人不断加大对研发的投入,目前研发中及拟进行研发的项目有:

序号在研项目拟实现的目标与行业水平的 比较进展情况参与 人员预算 (万元)
1高精度数码电子雷管芯片研发及产业化本项目针对国内电子雷管在矿山、隧道、地下矿井和煤矿开采等爆破环境下应用量快速增长的需要,研发一款现有电子雷管专用芯片的升级版芯片,采用EEPROM结构存储芯片和雷管信息,以便对芯片在各测试环节性能追溯,采用低温漂设计技术满足电子雷管在全温环境下的可靠应用,进行超低功耗设计进一步降低芯片功耗和提高芯片性能,推进该项目产业化发展。1、本项目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应用于民用爆破领域,也可以拓展应用到地勘、消防和人工增雨等领域; 2、本项目采用大容量的EEPROM结构存储芯片在生产环节和应用环节的多种信息,结合公司研发的质量追溯系统可以对芯片全生命周期的追溯; 3、采用低温漂设计,实现-40°C~+85°C电子雷管全温范围的温漂优于±5%; 4、采用新技术设计的芯片功耗可低至6uA。已完成部分研发工作如下: 1、进行芯片结构设计和样品生产; 2、对样品进行功能和电性能摸底测试,实现设计功能,满足设计的电性能指标; 3、针对该芯片的中测、成测和模组测试方案和设备已完成设计工作; 4、与质量追溯系统对接完成方案设计; 5、完成管厂的试验和工程应用方案; 6、进行了小批量生产; 7、完成了部分管厂模块药剂匹配实验、生产线调试。7人730.00
2出口型双起爆控制回路高可靠性数码电子雷管专用芯片本项目针对电子雷管国产化进程中的核心芯片技术:高效物联可靠组网通信、精确1、本项目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在民爆产业特殊环境,电子器件的测试、筛选都具有可测、可判断状已经完成以下部分的研发工作: 1、高效物联可靠组网通信的规则标准,收发机制; 2、采用时分复用6人364.00

1-1-135

序号在研项目拟实现的目标与行业水平的 比较进展情况参与 人员预算 (万元)
的研发及产业化延期设置、身份密钥鉴权、超低功耗开销、起爆回路增强等方面进行技术攻关,研发出专用于出口型高可靠电子雷管专用芯片并推进产业化。态,唯有点火敏感环路是利用经验数值及制造流程控制。因此,起爆回路增强设计将大大优化电子雷管的可靠性; 2、本项目采用成熟、高稳定的工艺制程研发,采用多芯片SIP封装,实现了民爆领域高可靠性应用,进军国际市场。(TDM)多载波通信技术; 3、可靠的全差分电压前向传输及全差分电流返回技术; 4、独有ID加密、鉴权机制; 5、高效电源管理; 6、驱动输出双回路原理验证。
3基于智能化物联网通讯的第三代数码雷管芯片开发本项目在前两代电子雷管芯片研发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芯片的智能型功能性能:增加智能注册机制、母线电压侦测、点火头状态精判等新特性,研发出效率更高、可靠性更好的专用于民爆产业特殊环境的物联网信号处理芯片。1、本项目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在民爆产业特殊环境,组网的可靠性、便捷性是每个爆区最迫切的需求,智能注册提高组网效率,母线侦测、点火头状态精判,增加组网可靠性及网络质量判断依据; 2、本项目采用成熟、高稳定的工艺制程研发,采用多芯片SIP封装,实现了民爆领域高可靠性应用。已经完成以下部分的研发工作: 1、基于公司精简SOC设计理念架构设计; 2、高效物联可靠组网通信的规则标准,收发机制; 3、毫伏级母线电压侦测机制; 4、毫欧级桥丝状态判断机制。4人694.00
4数码电子雷管智能管控平台开发本项目主要用于电子延期模块的生命周期管理,电子延期模块从生产到使用,中间经过物料采购、芯片中测、成测、模块生产、模组检测、入场检测、管厂半成品检测、管厂成品检测以及手持机爆破等流程,产生一系列采购、生产、1、本项目是基于在信息时代的大环境下,向物联网市场发展的模式,同行还处于初级传统制造阶段,用户对物联网的认知体验依然处于比较初级的水平; 2、本项目还具有产品可追溯性的特征,为民爆行业提供溯源的能力,便于对雷管生产,流通,销售,使用进行全程监管; 3、本项目还具有已完成以下部分的研发工作: 1、技术架构的制定; 2、总体基于分布式集群架构部署; 3、各环节的测试数据接入; 4、各节点的测试数据查询; 5、各环节的质量分析与报告; 6、生产过程中的大数据看板; 7、爆破数据的大数据看板; 8、芯片的ID管控;6人100.00

1-1-136

序号在研项目拟实现的目标与行业水平的 比较进展情况参与 人员预算 (万元)
测试和销售数据,查询和分析等功能,为公司各部门及客户在云端查询分析数据提供了平台,为公司提供芯片在各个流程下的看板,提升流程管理,追溯产品能力。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大规模数据分析、智能制造和在线监管,预警分析,每月可分析处理上亿数据日志超越同行的大数据分析能力。9、通过芯片ID、成品管壳码的测试数据追溯。
5基于智能通用的起爆器系统开发本项目针对现有的电子雷管起爆器品种繁多,标准不统一,智能化不足,不利于起爆器快速开发和技术升级,开发一款标准型电子雷管起爆控制系统作为公司的标准化产品。该驱动模块具有电子雷管检测、起爆网络性能自诊断、远程诊断、起爆和日志生成等功能。1、本项目结合现有各品种起爆器的软硬件技术特点,形成一个标准的电子雷管起爆驱动模块,该理念在行业尚属首列; 2、本项目技术继承了十多年起爆器积累的各类工程应用经验,可以实现技术的无缝对接和核心技术的传承;3、驱动模块的起爆网络自诊断、远程诊断和日志生成功能,能够高效、准确以及智能化定位和处理爆破应用出现的问题,利于电子雷管的推广和应用。该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1、已完成现有各类起爆器的软硬件技术收集和分析; 2、完成标准型电子雷管起爆控制系统方案论证; 3、进行样机和试验方案设计。9人200.00
6固态铝电解电容型电子延期模块研发及产业化本项目研发目的是实现电子雷管关键原材料全部国产化替代,尤其是电容和点火元件的国产化替代。项目储能电容采用固态铝电解电容,点火元件采用刚性桥头方式。进行该项目生产工艺路本项目研发国产固态铝电解电容和刚性桥头点火元件的电子延期模块,一方面解决电子延期模块关键元件的国产化替代,另一方面针对不同的爆破应用环境推出不同类型的适用产品。本项目选用的固态铝电解电容性能大大优于行业本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1、完成了多个厂家多个品种的固态铝电解电容的选型和大量试验验证; 2、完成电子延期模块样品与点火药剂的匹配验证; 3、初步开发出小批量生产生验证工艺; 4、与固态铝电解4人159.00

1-1-137

序号在研项目拟实现的目标与行业水平的 比较进展情况参与 人员预算 (万元)
线确定和产业化实现。内选用的普通电解电容,可以满足-40°C~+85°C全温环境下的正常使用。电容模块生产厂家合作开发模具、试生产等。
7模块自动化生产线开发针对电子雷管生产中过多的人工参与环节引起的效率和质量问题,研发电子延期模块自动化生产工艺,该工艺涵盖电子延期模块注塑、自动老化、自动测试和自动包装等工序。本工艺研发解决现有电子延期模块生成环节自动化水平低和人工参与环节多引起的生成效率低以及质量控制难度大等问题。该项工艺技术研发成功,可以实现关键工序环节操作的无人化,同时生成效率较现有水平大幅提升。
5人200.00
8消防弹延时系统研制适用于消防弹的起爆器系统,可准确控制消防弹点火与引爆时间,达到更好的灭火效果。延时精度高,发射距离可控。火箭发射高温影响芯片比较小。火箭高速发射对芯片可自校准,无加速度影响。立项阶段6人20.00
9电缆接头温度在线监测以公司现有芯片的协议解析、通讯、独立ID特性为基础,利用公司核心的Master-slave技术,解决电缆测温中位置信息标注、温度特性校准、异常状态反馈的问题。不需要单独的温度传感器,芯片具有自动测温功能;利用电力载波传输信号,无需额外组网。立项阶段2人5.00
10电子延期模块的石油射孔弹应用用安全性能较高的电子延期模块代替传统的射孔起爆装置,减少单井下井次数,提升电缆射孔施工的安全性。可指定同一网络中的特定雷管起爆;起爆距离不小于4千米;抗干扰性强,能在极端环境中保证信号传输质量; 低压起爆,安全性高。立项阶段6人300.00

1-1-138

序号在研项目拟实现的目标与行业水平的 比较进展情况参与 人员预算 (万元)
11地质勘探起爆系统在起爆器现有技术基础上,实现瞬时起爆功能。信号切换时间小于1ms;地勘设备具有桥丝检测功能;在400V电压下,能同步打开开关。立项阶段5人100.00

(四)发行人研发制度及研发人员

1、研发机构与研发体系

发行人产品与技术中心负责产品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包括产品的研发、试制、验证、量产、厂内试验直至产品在客户端的成功工程应用。产品与技术中心下设核心产品部,包括芯片、模块、起爆器、测试设备,以及软件部、项目管理部、实验测试部、应用技术部等专业支持部门。各个部门具体职能情况如下:

(1)核心产品部

主要负责产品线规划和产品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和完善产品项目管理流程、收集产品项目开发需求,评估立项建议和申请,组建项目组,分解和发布项目任务;督促项目执行过程的进度。

(2)软件部

下设上位机、嵌入式软件、安卓软件、数据库等软件开发小组,负责公司起爆器、各种生产测试设备和质量追溯系统的软件开发工作。

(3)实验测试部

负责研究及完善公司产品的测试方法、测试工艺,测试所需要使用的仪器设备,编制测试指导书;负责产品的测试工艺标准化、设备、工装夹具的设计及采购与维护;负责组织产品研发实验室的规划和建立、实验仪器设备场地的日常管理、组织内部实验等;模拟终端客户使用场景,对公司产品的软硬件集成解决方案进行验证与测试。

(4)应用技术部

负责公司产品在客户现场的产品应用和工程技术验证;收集客户技术反馈,

1-1-139

协助产品部对产品进行持续改进。

(5)项目管理部

负责研发项目管理,确保研发项目高质量的按时交付,并对项目研发成本进行严格管控。

2、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研发及技术人员37人,占员工总数的47.44%。公司拥有完整的芯片研发团队和应用方案开发团队,研发人员交流顺畅、配合密切,能够高效地完成研发任务。

公司共有核心技术人员3名,分别为张永刚、赵先锋和李彦铭。

发行人认定核心技术人员主要依据员工的研发领域、参与研发项目情况及承担的职责、对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贡献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考量,对核心技术人员遴选标准及依据包括:

拥有丰富的行业从业经验、专业背景相关性强;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在公司研发、技术等岗位上担任重要职务;任职期间参与并主导完成多项核心技术的研发,完成多项专利的申请或主要技术标准的起草者,或在科研成果贡献中发挥关键作用等,具体如下:

姓名学历取得的专业资质及重要科研成果和获得奖项情况对公司研发的具体贡献
职务工作年限 (年)作为发明人的专利数量
张永刚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硕士工程师;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国防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科技三等奖董事长、总经理164项发明专利;7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外观专利
赵先锋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硕士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副研究员职称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76项发明专利;7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外观专利
李彦铭西南交通大学学士工程师芯片部高级经理、监事18-

三人均为公司负责管理和研发的核心人员,履历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五/(四)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1-1-140

(五)保持技术持续创新的机制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保持技术的创新极其重要。为此,公司建立了一系列可行并且有效的技术创新促进机制:

1、建设实验室

目前,发行人设有多个实验室,主要进行发火元件、电子延期模块、起爆器和检测设备的功能性与可靠性测试,具体包括发火瞬态分析、电子延期模块网络测试、高低温试验、跌落试验、震动试验、静电试验、组网试验、沙尘试验和淋雨试验等。

2、完善绩效考核和股权激励制度

发行人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水平,制定了详细并且清楚明了的绩效考核办法,对员工起到了很好的激励作用。此外,发行人还设立了员工持股平台,对为公司做出重大贡献的员工进行股权激励,以提升关键技术人员的忠诚度,提升核心研发团队的积极性。

3、引进外部专家

公司积极拓展与高校和行业专家的合作交流渠道,目前公司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学院进行“产学研”合作,结合高校先进的理论知识和公司实践,以实现高水平高效率的技术研发。此外,公司还通过聘请专家级人才、收购上海先积等方式补充了公司的高级技术研发团队。

4、健全人才培养制度

公司非常注重人才的培养,不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学术交流会和技术培训,并且鼓励员工参与和供应商、客户的技术对接会议,最大程度上为员工提供学习的机会。同时,公司也为员工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晋升通道,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六)发行人合作研发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的合作研发情况如下:

1-1-141

合作方合作期限合作内容权利义务划分约定研发成果归属约定主要保密条款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学院自2018年10月15日起五年军民用火工品领域、数码电子雷管相关软硬件系统及应用研发、基于自主可控高端芯片的软硬件系统及应用研发、物联网基础关键硬件研发等。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学院自行开发的科技成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转让给盛景有限。盛景有限在实施转让产品、技术过程中,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学院有义务派专业人员到现场解决技术难题。同等条件下,发行人具有优先受让权由双方共同合作研发的科研成果、工艺及产品等皆为双方营业机密所保护,不得泄露,不得转让第三方。
上海客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自2019年1月11日至双方书面确认此协议项下委托事项均已完成之日终止专用低功耗EEPROM存储器芯片发行人权利和义务包括不限于:有权申请此芯片的集成电路版图布局登记等。 客益电子权利和义务包括不限于:依据盛景有限所提供的《专用低功耗EEPROM存储器芯片功能说明书》要求,设计一款低功耗EEPROM存储器芯片;盛景有限后期进行专业低功耗EEPROM存储器芯片的相关测试和良率提升等。发行人独自享有全部知识产权,有权申请此芯片的集成电路布图登记,拥有关于该项目成果所有使用权、转让权等。双方有义务对本项目中涉及到的资料和信息对外保密,如果一方未履行保密义务,向对方支付开发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
江苏盛世云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间起爆控制系统项目盛景有限权利和义务,包括不限于:盛景有限应按照项目计划时间提供盛世云图工作所需环境;负责协调盛世云图与第三方的工作;独自享有本次合作的全部知识产权等。 盛世云图权利和义务,包括不限于:应按照合同的要求如期完成和交付合同系统;保证其拥有从事本项目开发工作的资质及开发能力,并保证合同系统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严格遵守盛景有限的有关规章管理制度等。发行人独自享有本次合作的全部知识产权。应遵守发行人有关的规章管理制度

报告期内,发行人合作研发项目主要包括与高等院校进行的产学研合作以及与相关合作方就具体项目进行的合作。发行人进行的合作研发项目,研发内容及成果分配方案明确,且均约定保密措施。发行人进行合作研发,有利于进一步充实技术储备,加强电子雷管相关产品、技术的交流,不影响发行人核心技术的独

1-1-142

立性,不存在依赖合作研发的情形。

九、发行人关于是否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规定的有关事项的情况

(一)发行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行业领域公司主营业务为高延期精度、低功耗的模拟芯片的研发设计,以及其应用领域的系统解决方案的提供,产品主要为电子雷管延时模块、起爆器等,符合《暂行规定》第四条“申报科创板发行上市的发行人,应当属于下列行业领域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一)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主要包括半导体和集成电路、电子信息、下一代信息网络、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软件、互联网、物联网和智能硬件等……”的规定。

发行人主营业务与所属行业领域归类匹配,与可比公司行业领域归类不存在显著差异。

(二)发行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情形的有关事项

1、公司最近3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3年累计营业收入比例为9.22%,且最近3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达到2,668.3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合计
研发费用1,429.811,102.56135.932,668.30
营业收入21,081.207,510.26339.4328,930.90
研发费用占比6.78%14.68%40.05%9.22%

因此,公司符合“最近3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3年累计营业收入比例5%以上,或者最近3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6000万元以上”的条件。

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研发及技术人员37人,占员工总数的47.44%,符合“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的条件。

3、公司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5项,符合“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5项以上,软件企业除外”的条件。

1-1-143

4、公司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为21,081.20万元,且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688.08%,符合“最近3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20%,或者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3亿元”的条件。综上,公司符合《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是被支持和鼓励申报科创板上市的企业。

十、发行人的境外经营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境外经营情况。

1-1-144

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完善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管理层组成的治理架构,并制定了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在内的制度文件,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运作规范、权责明确的协调和制衡的治理机制,为公司规范、稳健经营提供了制度保证。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行,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尽职尽责,按制度规定切实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公司治理方面的重大缺陷。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文件,其中《公司章程》明确了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及股东大会的基本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决议内容和签署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及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公司历次董事会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签署和决议内

1-1-145

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等要求行使职权的行为。董事会主要对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提交股东大会讨论的重大事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等作出相关决议,切实发挥了董事会的作用。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及监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2名,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1名,不低于公司监事会成员的1/3,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大会形式选举产生。公司历次监事会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决议内容和签署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等要求行使职权的行为。监事会主要对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定期财务报告、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等重大事项实施有效监督,切实发挥了监事会的作用。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公司现有独立董事2名,不少于全体董事人数的1/3,其中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独立董事数量、人员构成、任职条件、选举程序等符合《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依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工作要求,尽职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各次董事会会议,为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专业及建设性的意见,对公司依照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规定,公司设置董事会秘书一名,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1-1-146

公司董事会秘书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筹备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并按时参加相关会议,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中规定的有关职责。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公司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在董事会下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均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比超过二分之一,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委员会召集人其他委员
姓名董事会职务姓名董事会职务
战略委员会张永刚董事长唐睿德董事
黄寅生独立董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志宏独立董事赵先锋董事
黄寅生独立董事
提名委员会黄寅生独立董事张永刚董事长
张志宏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张志宏独立董事黄寅生独立董事
唐睿德董事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自设立以来,各委员充分发挥各自专业特长,勤勉尽职,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规范运行。

二、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

三、发行人协议控制架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

1-1-147

四、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一)相关不规范情况

1、资金拆借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及第三方资金拆借的原因、金额、利息支付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时间拆入对手方交易内容资金拆借利息支付资金拆借原因
2018/11/8张永刚资金拆入10.00-发行人临时资金周转
2018/11/16归还资金-10.00--
2018/9/30资金拆入3.00-发行人临时资金周转
2018/10/11归还资金-3.00--
2018/1/16资金拆入0.10-发行人临时资金周转
2018/7/23归还资金-0.10--
2018/11/5赵先锋资金拆入70.00-发行人临时资金周转
2018/11/19归还资金-70.00--
2019/1/5殷婷资金拆入2.00-发行人临时资金周转
2019/3/14归还资金-2.00--
2017/4/13陈广资金拆入1.00-发行人临时资金周转
2018/7/22归还资金-1.00--
2020/1/13上海建元资金拆入2,000.0078.47发行人拆入资金用于生产经营
2020/7/10归还资金-1,000.00--
2020/7/12-500.00-
2020/7/13-500.00-
2018/11/5无锡市电子仪表工业有限公司资金拆入250.000.88发行人拆入资金用于生产经营
2018/11/19归还资金-250.00--
2018/5/29陕西易和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拆入100.00-发行人拆入资金用于生产经营
2018/11/19归还资金-100.00--
交易时间拆出对手方交易内容资金拆借利息收取资金拆借原因
2018/11/27张永刚资金拆出5.00-关联方临时资金周转

1-1-148

2018/12/29收到还款-5.00--
2020/3/6李彦铭资金拆出15.00-个人因家庭需求向公司借款
2020/12/16收到还款-15.00--
2018/1/8蔡海啸资金拆出5.00-个人因家庭需求向公司借款
2018/2/1收到还款-2.50--
2018/2/28- 2018/7/31收到还款-1.20-每月从工资中扣款0.20万元
2018/9/11收到还款-1.30--
2019/9/30资金拆出4.00-个人因家庭需求向公司借款
2019/11/13、2019/12/11收到还款-1.00-每月从工资中扣款0.50万元
2019/12/30收到还款-3.00--
2020/1/6资金拆出5.00-个人因家庭需求向公司借款
2020/2/10- 2020/7/10收到还款-3.00-每月从工资中扣款0.50万元
2020/7/28收到还款-2.00--
2020/4/20深圳市锐巽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资金拆出40.000.53深圳市锐巽为解决向凌河化工提供两条电子雷管自动化生产线资金不足问题
2020/8/20收到还款-4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张永刚、殷婷、赵先锋、李彦铭、蔡海啸、陕西易和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等相关方之间资金拆借单笔金额较小、时间较短,均未支付或收取利息;除此之外,发行人与上海建元、无锡市电子仪表工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锐巽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之间资金拆借,均已按双方约定收取或支付相应利息。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资金拆借均已结清。根据《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的规定,法人之间、非法人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该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发行人与相关方之间于报告期内存在的资金

1-1-149

拆借行为主要系临时资金周转或为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不属于主观故意或恶意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查询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网站,发行人不存在因上述资金拆借情况而遭受处罚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资金拆借均已结清,报告期期末后未再发生资金拆借的行为,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2、个人卡支付无票费用

2019-2020年,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部分无票费用支出的需求,出于支付的便捷性考虑,公司向供应商支付款项,并通过公司控制的个人卡收取上述供应商返回的资金,用于支付该部分无票费用。2019年和2020年,发行人分别向供应商支付86.78万元和162.26万元款项以最终用于无票费用的支出。其中,2019年的款项中,43.00万元用于支付无票业务招待费、外部专家的咨询费用(另计提3.07万元税费)及高管企业战略管理学费等,其余支付给员工做备用金用于2020年无票费用。2020年的款项中,126.96万元用于支付无票业务招待费、外部专家的咨询费用(另计提8.71万元税费)及零星差旅费,其余支付给员工做备用金用于报销无票费用。上述相关费用对应的资金来源均由发行人提供,发生的相关费用在支出时均已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且发行人均已入账。发行人上述事项财务核算真实、准确,不存在通过体外资金循环粉饰业绩的情况。

3、整改措施

发行人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建立和逐步完善三会治理结构,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并内部组织多次培训,加强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学习,强化了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度,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容诚会计师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认为发行人于2020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允性进行了确认,独立董事也出具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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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注销了上述个人卡,不再通过个人卡支付相关无票费用,对日常经营需要所发生的费用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规范因使用个人卡而涉及的税务事项,无票费用涉及的相关个人均已缴纳个人所得税,发行人亦将相关无票费用从税前支出中扣除。

(二)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既定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计划完成工作,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工作计划涵盖了内部控制的主要方面和全部过程,为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反馈、完善提供了合理的保证。

公司按照逐步完善和满足公司持续发展需要的要求判断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是否完整和合理,内部控制的执行是否有效。判断分别按照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进行。

公司在内部控制建立过程中,充分考虑了行业特点和公司多年的管理经验,保证了内部控制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对经营风险起到了有效控制作用;公司制订内部控制制度以来,各项制度均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加强管理、规范动作、提高经济效益以及公司长远发展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公司已按《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保持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

(三)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本次发行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专字[2021]210Z0025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认为:盛景微于2020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五、违法违规情况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依法经营,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受到国家行政机关及行业主管部门重大处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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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除本节“九/(二)/2、偶发性关联交易”披露的资金拆借情况外,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七、发行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公司自整体变更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上述主体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由盛景微有限整体变更而来,原盛景微有限的业务、资产、人员及相关债权、债务已全部进入股份公司。公司拥有开展业务所需的技术、场所和必要的设备设施,具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及技术服务体系、管理体系和市场营销体系,核心技术和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公司资产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本公司资产的情况。发行人不存在租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房产或商标、专利、主要技术来自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授权使用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向上市公司雅化集团孙公司四川久安芯收购部分专利及资产的情况,具体如下:

1、发行人取得上市公司资产的背景、所履行的决策程序、审批程序与信息披露情况,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交易双方公司章程以及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监管和信息披露要求,是否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

(1)发行人取得上市公司资产的背景

①四川久安芯的基本情况

四川久安芯成立于2010年6月10日,注册资本为1,5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交易前,四川久安芯的股权结构如下:

1-1-152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900.0060.00
2四川环通电子有限责任公司600.0040.00
合计1,500.00100.00

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雅化集团(SZ.002497)的全资子公司;四川环通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四川省科学城环通电器总公司,于2019年11月4日由全民所有制企业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并更名)系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的全资子公司。

②四川久安芯的主营业务及经营情况

本次交易前,四川久安芯主要业务包括电子延期模块及专用控制系统等民品业务及相关军工业务。

本次转让完成前,四川久安芯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9月30日2017年12月31日
总资产1,863.301,937.13
净资产982.62886.38
项目2018年1-9月2017年
营业收入1,210.811,440.91
净利润96.24273.44

③本次交易的背景

2018年初,四川久安芯即考虑出售电子延期模块相关资产的原因主要受企业自身经营情况、股东方继续投入意愿和市场发展阶段的影响。

从企业自身经营情况来看,2018年底之前,由于数码电子雷管的行业政策落地和推广进度较为缓慢,四川久安芯营收规模和增长较为有限且一直处于微利的状态。同时四川久安芯若继续电子延期模块业务需继续进行研发投入,需要股东通过增资等方式缓解资金压力,但国资审批决策程序较长,且国资股东希望以非货币资产而非现金进行增资,导致四川久安芯现金流较为紧张。与此同时,民品业务技术团队流失较为严重,四川久安芯不具备进一步迭代新产品的能力,难以满足市场对新产品的研发需求。因此,四川久安芯在2018年初即考虑收缩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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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务领域,重点发展军品业务,并通过出售电子延期模块相关资产的方式回笼资金。从股东方意愿来看,四川久安芯设立时的股东包括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绵阳公司”,系雅化集团全资子公司)、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下属四川省科学城环通电器总公司(后更名为四川环通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及中科芯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芯”),雅化绵阳公司主要专注于下游民爆行业相关产品的开发,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核心职能是推动国防尖端武器及其科学技术的发展,中科芯主要专注于相关芯片的开发工作。在四川久安芯设立之初,三方股东希望四川久安芯能够以市场化的方式发展壮大,其电子延期模块产品除保障雅化集团的需求外,还需拓展其他雷管厂客户,而其他客户均与大股东雅化集团存在竞争关系。

从市场发展阶段来看,2018年初四川久安芯拟转让相关资产时,电子雷管市场依然处于有政策、小市场的阶段,整体对于电子延期模块的需求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经核查发行人的对外销售数据,2018年第一季度至2019年第二季度,整体对外芯片和模块的销售数量呈现稳定增长的态势,直至2019年第三季度开始进入快速增长期,市场爆发式增长的态势得以确定,发行人产品出货量和经营业务快速提升。

(2)发行人取得上市公司资产所履行的决策程序、审批程序与信息披露情况,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交易双方公司章程以及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监管和信息披露要求,是否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

①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2018年7月25日,绵阳勤德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标的资产出具《四川久安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涉及的部分存货、机器设备和无形资产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绵勤德评字[2018]第62号),经评估,四川久安芯拟转让资产涉及的部分存货、机器设备和无形资产于评估基准日(2018年5月31日)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905.18万元。

以上资产评估结果于2018年9月17日经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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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出售方的内部审议程序

2018年7月28日,四川久安芯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四川久安芯电子雷管业务涉及的存货、机器设备、无形资产进行转让,本次交易采用在产权交易所公开转让的方式进行。四川久安芯时任股东雅化绵阳公司、四川省科学城环通电器总公司均在四川久安芯股东会决议上盖章。针对本次交易,雅化集团亦履行了相应的内部签批程序。

③受让方的内部审议程序

2018年10月28日,发行人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参与受让四川久安芯持有的部分存货、机器设备、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

④本次交易履行的产权交易所公开交易程序

2018年10月12日,四川久安芯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正式披露资产转让信息,信息披露公告期满日期为2018年11月8日;

2018年11月7日,发行人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了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申请资料,并缴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800.00万元;

2018年11月9日,北京产权交易所向四川久安芯、发行人发出《实物资产交易签约通知书》,确认四川久安芯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正式披露资产转让信息的公告期内,征得意向受让方为发行人,且发行人已缴纳了交易保证金,并通过资格审核,成为合格受让方;

2018年11月9日,四川久安芯与发行人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将标的资产转让给发行人,转让价款为人民币3,000.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资产内容金额
1无形资产(专利)2,930.05
2固定资产(芯片分选机、模块测试机等)36.58
3原材料(线路板、天线、数据线等)33.36
合计3,000.00

2018年11月19日,发行人向四川久安芯支付转让价款人民币2,20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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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人民币800.00万元保证金冲抵转让价款);

2018年11月22日,北京产权交易所就本次转让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确认了本次转让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及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

⑤信息披露情况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雅化集团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2018年12月31日2017年/2017年12月31日
营业收入306,665.00235,849.66
净利润22,885.9826,824.17
总资产474,046.71434,253.28
净资产265,799.82256,449.32

本次交易作价人民币3,000.00万元,占2018年末雅化集团净资产的比例仅为1.13%,占比较低,尚未达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标准。

综上,雅化绵阳公司出售电子延期模块及专用控制系统相关资产已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交易规模占上市公司资产比例较低,无需进行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交易双方公司章程以及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监管和信息披露要求,且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

2、发行人及其关联方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制公司的历史任职情况及合法合规性,是否存在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情形;上述资产转让时,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的任职情况,与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亲属及其他密切关系。如存在上述关系,在相关决策程序履行过程中,上述人员是否回避表决或采取保护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有效措施。

(1)发行人及其关联方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制公司的历史任职情况及合法合规性,是否存在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情形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的张永刚曾于2010年5月至2016年11月担任四川久安芯副总经理,董事、副总经理赵先锋曾于2010年6月至2018年7月担任四川久安芯副总经理。经四川久安芯及雅化绵阳公司确认,张永刚、赵先锋均未与四川久安芯签署保密协议或竞业禁止协议,该等任职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竞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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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义务的情形。除上述情况之外,发行人及其关联方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在上市公司及其控制公司担任过职务。

(2)上述资产转让时,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的任职情况,与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亲属及其他密切关系上述资产转让时,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的张永刚已从原任职单位离职,并入职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赵先锋曾于2010年6月至2018年7月担任四川久安芯副总经理,2018年7月从四川久安芯离职。上述资产转让时,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上市公司担任职务,与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亲属及其他密切关系。

3、资产转让完成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就上述转让资产存在纠纷或诉讼

发行人已支付了相应的对价,取得了前述资产的所有权,办理了资产交割手续,相关合同的权利义务已履行完毕,本次交易完成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与四川久安芯就上述转让资产不存在纠纷或诉讼的情形。

4、发行人及其关联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市公司在转让上述资产时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投资者合法利益的情形

在本次交易相关决策程序履行过程中,发行人及其关联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上市公司任职,本次交易完成前,张永刚、赵先锋也已经从四川久安芯离职,四川久安芯、雅化绵阳公司已就上述交易出具确认函,发行人及其关联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投资者合法利益的情形。

5、发行人来自于上市公司的资产置入发行人的时间,在发行人资产中的占比情况,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作用

(1)发行人来自于上市公司的资产置入发行人的时间

2018年11月9日,四川久安芯与发行人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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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资产转让给发行人,转让价款为人民币3,000.00万元;2018年11月19日,发行人向四川久安芯支付转让价款人民币2,200.00万元(人民币800.00万元保证金冲抵转让价款);

2018年11月22日,北京产权交易所就本次转让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确认了本次转让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及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

发行人就上述资产购买事项及时进行了相应的财务处理。截至2019年2月,发行人已就上述购买的无形资产办理完毕权属变更手续。

(2)在发行人资产中的占比情况,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作用

本次交易的作价为人民币3,000.00万元,占发行人资产的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资产总额30,094.238,414.164,425.94
净资产24,878.075,763.953,979.99
本次交易资产占比9.97%35.65%67.78%
本次交易净资产占比12.06%52.05%75.38%

本次交易金额占发行人交易当年(2018年)末资产总额、净资产的比重分别为67.78%、75.38%,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经营成果的积累,公司资产总额不断增长,截至2020年末,本次交易占发行人资产总额、净资产的比例已经较小,分别为9.97%和12.06%。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主要为电子延期模块相关的专利等无形资产,具体如下: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取得日期
1电子雷管起爆网络控制装置及控制流程发明专利201010613639.92013/6/5
2电子雷管起爆装置及其控制流程发明专利201010614397.52014/2/12
3一种电子雷管身份识别及延时时间设计方法发明专利201110079457.22013/10/2
4一种电子雷管网络检测器及检测方法发明专利201210556042.42015/3/11
5一种延时点火控制装置及电子雷管发明专利201410401002.12016/5/4
6一种绕线机发明专利201410821323.72017/9/15
7基于GSM网络监控的电子雷管起爆控制装置实用新型201120089760.62011/12/14
8电子雷管身份信息采集及起爆控制装置实用新型201120090230.32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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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取得日期
9一种精确稳定定位模组夹具实用新型201720460358.12017/12/1
10一种用于数码雷管电子延期模块的焊接涂锡设备实用新型201720460502.12018/3/2
11一种电子延时点火装置实用新型201020690573.92011/8/17
12一种新型点火头实用新型201020687081.42011/8/24
13一种数码雷管集约化电子延期模块自动拍平装置实用新型201720940183.42018/2/27
14一种数码雷管电子延期模块集约化定位装置实用新型201720939461.42018/5/11
15一种电子雷管脚线与起爆线连接的接线盒实用新型201620987959.32017/4/5
16一种数码雷管电子延期模块自动标记设备实用新型201720460302.62017/12/1
17一种无浇口废料注塑模具实用新型201720460304.52017/12/1
18一种有效分离浇口废料注塑模具实用新型201720460484.72017/12/12
19一种数码电子雷管发火组件集约装置定位板实用新型201720940830.12018/5/11
20一种数码电子雷管引火药头连续集约化蘸涂设备实用新型201720940827.X2018/5/22
21一种数码电子雷管引火药头自动连续集约化蘸涂生产线实用新型201720939499.12018/6/19
22一种火工药剂反应釜焊修销爆装置实用新型201720460359.62018/9/18
23电子雷管秒量检测装置实用新型201020687082.92011/10/19
24一种雷管性能检测噪声消除装置实用新型201720460501.72017/12/8
25一种数码电子雷管引火药头自动连续集约化蘸涂生产线发明专利201710638259.2

注:本次交易时,该项专利仍在申请过程中。

发行人以张永刚为核心的业务团队,在电子雷管延期芯片及模块这一领域具备较长时间的技术积累,在收购四川久安芯的相关资产后,发行人技术积累得到进一步夯实,可以更好、更快对原有产品进行升级改造,提升电子延期模块的安全性、可靠性,增强公司在电子延期模块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发行人具备独立研发的能力,对上述购买的相关专利技术不存在重大依赖。

6、境内外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在科创板上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雅化集团为深交所上市公司,于2018年11月通过其全资子公司雅化绵阳公司将四川久安芯持有的电子延期模块及专用控制系统等相关资产出售给发行人,报告期内发行人亦非境内外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规定的境内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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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板上市的情形。

(二)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人事及工资管理制度,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且领取报酬,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

(三)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建立了独立、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公司设立了单独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依法独立履行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义务。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及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

(四)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具备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并根据经营需要设置了必要的职能部门,建立了规范化的运作体系。公司各机构和职能部门按《公司章程》及其他管理制度规定的职责独立运作,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职能部门完全分开,相互不存在隶属关系。公司拥有独立的经营和办公场所,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同的情况。

(五)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了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组织结构,在经营及管理上独立运作,形成了独立的采购、研发、销售业务体系,具备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发行人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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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的变动情况最近两年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控制权、董事、监事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2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七)其他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要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重大担保或重大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公司经营环境良好,不存在已经或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八、同业竞争

(一)盛景微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的张永刚已将其曾控制的无锡雷芯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相关款项已支付、个税已缴纳、工商变更登记已完成;无锡九安芯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公司、子公司及无锡九安芯外,实际控制人未经营其他业务或持有其他对外投资。发行人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相同、相似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发行人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潜在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六/(十)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九、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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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联自然人

(1)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张永刚、殷婷。

(2)其他直接持有发行人5%及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

序号关联方姓名关联关系
1赵先锋持有发行人8.15%股份,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相关内容。

(4)其他关联自然人

上述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均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陈广、蔡海啸为发行人曾经的关联自然人。陈广曾在报告期内代张永刚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权,2018年8月9日股权转让后,陈广不再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蔡海啸曾在报告期内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权,目前持有发行人1.25%股权。

2、关联法人

(1)子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为维纳芯、控股子公司为上海先积,其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三/(二)发行人控(参)股子公司简要情况”相关内容。

(2)其他直接持有发行人5%及以上股份的非自然人股东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富海新材持有发行人26.82%股份
2无锡九安芯持有发行人11.53%股份

(3)关联自然人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管的其他企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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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控制的企业,以及与上述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管的企业,均为公司关联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郸城亚宇制冷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赵先锋兄弟持股100%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2深圳市长骏升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董事唐睿德配偶持股61.0874%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唐睿德直接持股35.5630%
3深圳市科运利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董事唐睿德持股90%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4深圳艾利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唐睿德担任董事
5天津海智信科技有限公司
6半人马科技(宁波)集团有限公司
7深圳市赛普戴蒙德科技有限公司
8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9深圳市鑫灏源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深圳力士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11深圳市锐思华创技术有限公司
12深圳市多翼创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唐睿德配偶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13南京多翼创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唐睿德配偶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14深圳市多翼南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唐睿德配偶通过其控制的深圳市多翼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15保利科技防务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庞圆圆担任总会计师
16保利汇鑫股权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7无锡华信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潘叙担任董事
18深圳市化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4)其他关联法人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无锡雷芯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张永刚曾持股95%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已于2020年12月将所持股权全部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并不再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2吉晟光电(深圳)有限公司董事唐睿德曾担任董事的企业,于2019年12月卸任
3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潘叙曾担任该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已于2018年1月卸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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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4成都友创芯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张永刚及赵先锋曾分别实际持有24%股权的企业,已于2020年9月18日注销
5西安利君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行人副总经理张渭曾担任该公司副董事长、财务总监,于2018年8月卸任
6陕西开城实业有限公司发行人副总经理张渭曾担任该公司董事,于2018年8月卸任
7安徽韦博通用设备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潘叙曾持股52%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公司,已于2017年9月25日注销。

(二)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交易汇总表

单位:万元

类别关联交易内容2020年2019年2018年
经常性关联交易关键管理人员薪酬366.36157.3221.63
偶发性关联交易向关联方拆出资金20.004.0010.00
自关联方拆入资金-2.0083.10
关联方担保详见本节之“九/(二)/3/(2)关联方担保”
关联方专利转让详见本节之“九/(二)/3/(3)关联方专利转让”

2、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常性关联交易系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等关键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366.36157.3221.63
利润总额7,320.551,809.78-194.34
占比5.00%8.69%-

注:2018年入职的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仅为张永刚、赵先锋及唐良华,且其入职月份较晚,故当年薪酬总额较低。

公司支付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的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等,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报告期内,公司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分别为

21.63万元、157.32万元和366.36万元,总体呈上涨趋势,主要系由于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关键管理人员人数及薪酬相应增加所致。

公司与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均签订了《劳动合同》或

1-1-164

《聘用协议》,并按照公司薪酬制度支付薪酬,向独立董事支付一定津贴。公司参考市场薪酬情况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并严格执行,其定价公允、合理。

3、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资金拆借

①向关联方拆出资金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拆出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张永刚--5.00
李彦铭15.00--
蔡海啸5.004.005.00
合计20.004.0010.00

报告期内,关联方因临时资金需求向发行人拆入资金,均于当年归还,因金额较小、期限较短,发行人未收取利息。

②自关联方拆入资金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拆入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张永刚--13.10
殷婷-2.00-
赵先锋--70.00
合计-2.0083.10

报告期内,发行人因临时资金需求向关联方拆入资金,并均于当年全额归还,未向关联方支付利息。2018年,发行人向陈广归还以前年度借款1.00万元。

(2)关联方担保

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情况如下:

1-1-165

被担保方提供担保的关联方担保金额 (万元)主债务业务 发生期限债权人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盛景微张永刚、殷婷700.002019年11月6日-2020年9月23日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500.002019年5月27日-2020年5月26日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

(3)关联方专利转让

2018年,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的殷婷将其名下专利“基于使用单芯电缆的数码电子雷管的多级点火射孔起爆系统”无偿转让给公司。

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

(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关联方形成的应收应付款项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关联方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其他应付款赵先锋0.09--

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余额为报销款,金额较小。

(四)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所履行的程序

有限公司阶段,公司未制定专门的关联交易管理相关制度,关联交易未严格履行决策机构批准、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等决策审核程序。

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后,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具体规定了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认定、关联交易定价应遵循的原则、关联股东及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的回避制度等,明确了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程序,采取必要的措施对其他股东的利益进行保护。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认可,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审查,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建立在相关方友好、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定价方法遵循了国家的有关规定,定价未违反公司现行有效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要求,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确认该等关联交易。”

1-1-166

(五)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系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支付薪酬,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六)关联方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关联方的变化情况主要体现在:(1)公司新增维纳芯为全资子公司;

(2)公司关联自然人曾担任董事或持股的企业变化,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九/(一)/2/(4)其他关联法人”。

1-1-167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本节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容诚会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据其计算而得。本节对财务报表的重要项目进行了说明,投资者欲更详细地了解公司财务会计信息,本公司提醒投资者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所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全文。

一、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86,750,900.4218,405,005.755,736,017.77
交易性金融资产-1,000,000.00-
应收票据22,667,214.397,390,000.00-
应收账款16,809,674.9612,776,122.511,896,839.63
应收款项融资11,226,871.30710,000.00-
预付款项1,142,009.70207,285.39243,245.00
其他应收款1,634,000.81501,273.3329,106.10
存货31,304,447.1014,688,718.025,447,267.97
其他流动资产58,357.294,142.83202,423.36
流动资产合计271,593,475.9755,682,547.8313,554,899.83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4,732,870.521,777,895.05788,015.92
在建工程196,991.17749,134.48-
无形资产22,607,598.8325,669,986.5129,019,102.78
长期待摊费用1,364,014.9898,515.10-
递延所得税资产154,832.39104,928.67829,886.43
其他非流动资产292,493.1058,620.6967,457.60
非流动资产合计29,348,800.9928,459,080.5030,704,462.73
资产总计300,942,276.9684,141,628.3344,259,362.5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5,007,310.42-

1-1-168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应付账款22,165,801.4912,313,428.064,113,087.73
预收账款--2,100.00
合同负债465,200.00--
应付职工薪酬4,760,855.622,292,790.22323,506.80
应交税费7,266,914.061,995,698.305,490.87
其他应付款295,625.59402,892.0015,240.00
其他流动负债16,909,165.504,49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51,863,562.2626,502,119.004,459,425.40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298,033.87--
非流动负债合计298,033.87--
负债合计52,161,596.1326,502,119.004,459,425.40
所有者权益:
股本75,500,000.003,621,428.003,542,857.00
资本公积132,753,445.6739,809,632.3537,857,143.00
盈余公积4,057,749.391,420,844.90-
未分配利润36,469,485.7712,787,604.08-1,600,062.8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48,780,680.8357,639,509.3339,799,937.16
所有者权益合计248,780,680.8357,639,509.3339,799,937.1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00,942,276.9684,141,628.3344,259,362.56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一、营业总收入210,812,004.8775,102,610.783,394,339.17
其中:营业收入210,812,004.8775,102,610.783,394,339.17
二、营业总成本143,968,019.5159,275,893.095,237,944.59
其中:营业成本110,553,642.8340,588,374.482,002,206.17
税金及附加1,370,248.80285,162.881,202.36
销售费用4,294,834.631,309,198.2745,780.00
管理费用12,659,299.585,988,961.181,823,854.47
研发费用14,298,135.8511,025,555.591,359,323.10

1-1-169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财务费用791,857.8278,640.695,578.49
其中:利息费用999,885.8688,939.018,750.00
利息收入350,754.8815,828.484,956.63
加:其他收益6,334,934.392,869,232.001,614.00
投资收益379,813.09--
信用减值损失-274,766.09-598,158.90-
资产减值损失---101,365.57
三、营业利润73,283,966.7518,097,790.79-1,943,356.99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78,443.51--
四、利润总额73,205,523.2418,097,790.79-1,943,356.99
减:所得税费用10,177,932.742,289,278.97-653,753.40
五、净利润63,027,590.5015,808,511.82-1,289,603.59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63,027,590.5015,808,511.82-1,289,603.59
2.终止经营净利润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3,027,590.5015,808,511.82-1,289,603.59
2.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63,027,590.5015,808,511.82-1,289,603.59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63,027,590.5015,808,511.82-1,289,603.59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87--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87--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33,764,313.5550,874,504.071,740,760.00

1-1-170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404,559.193,062,203.912,052,365.0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1,168,872.7453,936,707.983,793,125.0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50,628,097.1130,430,842.793,881,579.6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1,982,884.955,055,970.49947,095.10
支付的各项税费16,976,427.431,977,865.366,477.0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9,414,305.775,622,538.133,857,461.2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9,001,715.2643,087,216.778,692,613.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167,157.4810,849,491.21-4,899,487.9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54,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79,813.09--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4,779,813.0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315,452.622,177,445.6430,034,299.24
投资支付的现金53,025,000.001,00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6,740,452.623,177,445.6430,034,299.2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60,639.53-3,177,445.64-30,034,299.2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24,146,573.0078,571.0040,3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4,000,000.005,000,000.003,5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8,146,573.005,078,571.0043,800,00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29,000,000.00-3,5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007,196.2881,628.598,75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0,007,196.2881,628.593,508,75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8,139,376.724,996,942.4140,291,25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68,345,894.6712,668,987.985,357,462.7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8,405,005.755,736,017.77378,554.98

1-1-171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86,750,900.4218,405,005.755,736,017.77

二、审计意见及关键审计事项

(一)审计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本公司委托,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2019年、2018年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容诚审字[2021]210Z0066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盛景微电子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容诚会所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2020年、2019年、2018年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容诚会所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1、营业收入确认

相关会计期间:2020年、2019年、2018年。

(1)事项描述

盛景微电子2020年、2019年、2018年营业收入分别为21,081.20万元、7,510.26万元以及339.43万元。

营业收入是盛景微电子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且对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可能存在收入确认于不正确的期间或为达到特定目标而被操控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营业收入的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1-1-172

(2)审计应对

容诚会所实施的相关程序主要包括:

①了解、评价盛景微电子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其关键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②检查主要销售合同,复核重要条款,了解盛景微电子的收入确认政策,评价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制定的合理性;

③对收入实施了相关的分析程序,确认当期收入确认的整体合理性;

④选取样本,检查了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发货快递单、客户签收单、客户验收单、销售回款凭证等,以核实收入的真实性;

⑤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产品销售收入,选取样本核对了相关支持性文件,以确认收入是否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⑥选取样本执行函证程序,核实已确认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⑦选取样本对客户进行了实地走访,核实客户及交易的真实性;

⑧检查与产品销售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三、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公司根据所处行业和实际经营情况,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信息的重要性。在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构成重大影响等因素;在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金额占相关会计期间利润总额绝对值的比重是否超过5%。公司在本节披露的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标准为金额超过相关会计期间利润总额绝对值的5%,或金额虽未达到前述水平但公司认为较为重要的相关事项。

1-1-173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二)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三)合并报表范围及其变化

1、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业务性质注册地注册资本 (万元)实收资本 (万元)持股比例
维纳芯科技(无锡)有限公司集成电路芯片设计江苏省无锡市500.00350.00100.00%

2、特殊目的主体或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特殊目的主体或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3、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新增子公司情况如下:

1-1-174

公司名称报告期间主要经营地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维纳芯科技(无锡)有限公司2020年度江苏省无锡市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①报告期内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概况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股权取得 时点股权取得 成本股权取得 比例股权取得 方式
维纳芯科技(无锡)有限公司2020.11.27-9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续上表)

被购买方名称购买日购买日的确定依据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维纳芯科技(无锡)有限公司2020.11.27681,091.15-50,256.79

注:2020年7月,公司与马凯共同出资设立维纳芯,注册资本500万元,本公司持股10%,马凯持股90%。2020年11月,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收购维纳芯科技(无锡)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收购马凯持有的维纳芯90%的股权(尚未实缴),鉴于维纳芯尚未实际运营,故公司与马凯协商确定股权收购款为人民币0.00元。维纳芯2020年11月27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故判定股权取得时点确定为2020年11月27日。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无出售丧失控制权的股权而减少子公司的情况,未发生反向购买,未发生吸收合并。

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A股上市公司的主要会计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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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通过分步交易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节“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之“5、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2、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情形。

(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的确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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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1)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2)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3)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4)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3、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②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③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4、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1)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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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2)“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3)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4)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5)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5、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1)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本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

①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本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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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且按权益法核算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合并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或净负债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本公司在附注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3)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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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且丧失控制权

①一次交易处置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②多次交易分步处置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首先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丧失子公司控制权之前的各项交易,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按照“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的有关规定处理。

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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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5)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

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三)金融工具

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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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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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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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无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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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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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 账龄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c、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保证金和押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应收备用金及代垫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3 应收其他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4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5 应收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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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d、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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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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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根据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将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则公司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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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于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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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以下金融工具会计政策适用于2018年度及以前

(1)金融资产的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前者主要是指本公司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股票、债券、基金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投资。这类资产在初始计量时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在持有期间取得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将这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这类金融资产在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

主要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具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国债、公司债券等。这类金融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发放的债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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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③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应收账款是指本公司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款项。应收账款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主要是指本公司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其形成的汇兑损益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同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收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这类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资产负债表日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是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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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金融资产的重分类

因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使某项投资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本公司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持有至到期投资部分出售或重分类的金额较大,且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六条所指的例外情况,使该投资的剩余部分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本公司应当将该投资的剩余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但在本会计年度及以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再将该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因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或公允价值不再能够可靠计量,或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后持有期限已超过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使金融资产不再适合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时,本公司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改按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成本或摊余成本为重分类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或账面价值。

该金融资产有固定到期日的,与该金融资产相关、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或损失,在该金融资产的剩余期限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在该金融资产的剩余期限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没有固定到期日的,与该金融资产相关、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或损失仍保留在所有者权益中,在该金融资产被处置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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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注重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独将转入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与其不存在关联方关系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表明企业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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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未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所转移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确认的相关负债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6)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将用于偿付金融负债的资产转入某个机构或设立信托,偿付债务的现时义务仍存在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也不终止确认转出的资产。

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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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8)金融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①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C、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D、债务人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F、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

G、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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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例如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50%(含50%)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

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是指,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月度均值连续12个月均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

I、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②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不包括应收款项)

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则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照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取得和出售该担保物发生的费用予以扣除)。原实际利率是初始确认该持有至到期投资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对于浮动利率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在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可采用合同规定的现行实际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对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时,将金额大于或等于

100.00万元的金融资产作为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此标准以下的作为单项金额非重大的金融资产。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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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B、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测试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在确认减值损失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可供出售债务工具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后,利息收入按照确定减值损失时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采用的折现率作为利率计算确认。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四)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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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估值技术

本公司采用在当期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使用与其中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的,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期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本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输入值,是指能够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可获得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取得。

②公允价值层次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五)应收款项

以下应收款项会计政策适用2018年度及以前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本公司将100万元以上应收账款,50万元以上其他应收款确定为单项金额重大。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的,在确定相关减值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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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时,可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对单项金额重大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汇同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本公司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划分如下:

组合类型确定组合的依据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1:账龄组合账龄状态账龄分析法
组合2:应收利息、应收股利资产类型以历史损失率为基础估计未来现金流量
组合3: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背书人、出票人以及其他债务人的信用风险以历史损失率为基础估计未来现金流量

账龄分析法:根据以前年度按账龄划分的各段应收款项实际损失率作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年各账龄段应收款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年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各账龄段应收款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具体如下: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5.005.00
1-2年10.0010.00
2-3年30.0030.00
3年以上100.00100.00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已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的坏账准备不能反映实际情况,本公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六)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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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及半成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4、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4)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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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七)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按固定资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10.005.009.50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4.005.0023.75
电子设备年限平均法3.005.0031.67
办公及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3.00-5.005.0031.67-19.00

对于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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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软件10年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专利权5-10年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3)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确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3、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1)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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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4、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九)长期资产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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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①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

②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在许多情况下难以获得其市场价格。如果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公司选择适用的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所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

4、股份支付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

(1)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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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5、股份支付计划修改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6、股份支付计划终止的会计处理

如果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

①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②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本公司如果回购其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工具,冲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回购支付的款项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十一)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1、自2020年1月1日起适用

(1)一般原则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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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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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

对于本公司自第三方取得贸易类商品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本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即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贸易类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因此本公司是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客户未行使的合同权利

本公司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或服务款项的,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当本公司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本公司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本公司只有在客户要求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

(2)具体方法

本公司根据客户的货物采购需求将货物发送至其指定地点,并经客户验收确认后确认收入。

2、以下收入会计政策适用于2019年度及以前

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本公司既没有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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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本公司根据客户的货物采购需求将货物发送至其指定地点,并经客户验收确认后确认收入。

(十二)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2)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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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政府补助退回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十三)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1)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

1-1-210

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1)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2)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1)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①商誉的初始确认;

②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本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外:

①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②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1)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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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调整企业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

(2)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项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包括:

其他权益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等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对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差异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包含负债成份及权益成份的混合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等。

(3)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

①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

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的亏损。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②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

在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4)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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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本公司根据会计期末取得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其中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超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响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十四)成本核算方法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并结合生产经营情况采用实际成本法进行核算。各产品的成本核算方法具体如下:

1、电子延期模块

(1)晶圆采购入库

晶圆厂根据公司采购订单完成晶圆加工并向下一道工序的中测厂发货。公司对不同规格型号的晶圆均设置了单独的物料代码,根据晶圆厂的发货清单完成晶圆入库,并作为原材料以采购成本入账。

(2)委外封测

公司根据加工需求向封测供应商下达委外加工订单,封测供应商对指定批次的晶圆进行封装和测试,封装测试后的半成品将被发送至下一道工序的供应商。委外物资发出、入库时,系统分别将其核算为委托加工物资、半成品,半成品的成本为晶圆材料成本加封测加工费。

(3)委外贴片和电子延期模块产成品入库

封测完成后,公司将贴片所需的电容等其他原材料发给贴片厂,并通知贴片厂完工时将成品发往公司指定地点。委外完工入库时,系统将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加贴片费,计算产成品的成本,并完成委托加工物资到产成品的成本结转。

电子延期模块不分摊直接人工费。

公司制造费用主要包括辅助生产部门的人工费用、设备折旧和房租等,于发生时在“制造费用”账户归集,月末汇总后分摊至完工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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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销售发货及收入成本确认

当产品到达客户指定收货地点并经客户验收后,财务部门审核客户验收单,在系统中生成收入确认凭证和成本结转凭证,完成库存商品成本到营业成本的结转。月末已发出至客户指定地点经客户签收但尚未完成验收的产成品,财务部门将其结转到发出商品中。

2、起爆器

(1)原材料采购入库

电阻和电容等电子元器件供应商根据公司采购订单发货。公司对不同规格型号的电子元器件均设置了单独的物料代码,完成电子元器件入库,并作为原材料以采购成本入账。

(2)委外加工

公司根据加工需求向起爆器组件的委托加工商下达委外加工订单,公司将加工所需的原材料发送给委托加工商,加工后的起爆器组件半成品被发送回公司仓库。委外物资发出、入库时,系统分别将其核算为委托加工物资、半成品,半成品的成本为原材料金额加委外加工费。

(3)自制起爆器产成品入库

公司对委外加工的起爆器组件半成品进行进一步加工和组装,制成起爆器产成品。起爆器产成品完工入库时计算产成品的成本,并完成半成品、生产成本到产成品的成本结转。

财务部门根据人力部门提供的部门月工资计算表,将直接从事生产活动部门的工资总额分摊至完工产品。

公司制造费用主要包括辅助生产部门的人工费用、设备折旧和房租等,于发生时在“制造费用”账户归集,月末汇总后分摊至完工产品。

(4)销售发货及收入成本确认

当产品到达客户指定收货地点并经客户验收后,财务部门审核客户验收单,在系统中生成收入确认凭证和成本结转凭证,完成库存商品成本到营业成本的结转。月末已发出至客户指定地点经客户签收但尚未完成验收的产成品,财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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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其结转到发出商品中。

(十五)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1)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但未执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将“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将“固定资产清理”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将“工程物资”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将“应付股利”和“应付利息”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将“专项应付款”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利润表中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的明细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出“研发费用”项目,并在“研发费用”项目增加了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摊销金额;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与财会【2019】6号文配套执行。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相关合并财务报表列报调整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18年
变更前变更后
管理费用3,183,177.571,823,854.47
研发费用-1,359,323.10

(2)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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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本节“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三)金融工具”。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3)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本节“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十一)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 月1 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执行新金融工具、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科目未造成累计数影响。

2、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六、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容诚会所出具的容诚专字[2021] 210Z0028号《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金额及对当期经营成果的影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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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633.49286.920.16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37.9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7.84--
因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396.70-195.25-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266.9391.670.16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99.5343.040.04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167.4048.640.12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167.4048.640.12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6,302.761,580.85-128.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6,135.361,532.22-129.08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同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66%3.08%-0.09%

报告期内,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0.12万元、

48.64万元和167.40万元,占当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0.09%、3.08%和2.66%。各期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相对较小,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参见“第八节/十/(五)/1、其他收益”;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参见“第八节/十/(五)/2、投资收益”;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营业外收支参见“第八节/十/(五)/5、营业外收支”;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股份支付参见“第八节/十/(四)/2、管理费用”。

七、主要税种税率、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

(一)公司主要税种及税率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如下: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注应税收入17%、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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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15%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流转税额7%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纳流转税额5%

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1日,本公司增值税税率为17%;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于2018年5月1日起,执行16%的增值税税率;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于2019年4月1日起,执行13%的增值税税率。

(二)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如下:

纳税主体名称2020年2019年2018年
盛景微15%15%20%
维纳芯20%--

注1:公司2018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执行20%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注2:维纳芯2020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执行20%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三)报告期内税收优惠情况

1、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

2019年11月,盛景微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932003792,有效期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享受15%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2、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以下简称“财税〔2018〕77号文”)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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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税〔2018〕77号文自2019年1月1日起废止。

盛景微2018年度符合上述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2018度处于亏损阶段。公司子公司维纳芯2020年度符合上述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报告期内,维纳芯处于亏损阶段。

八、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2020.12.31/ 2020年2019.12.31/ 2019年2018.12.31/ 2018年
流动比率(倍)5.242.103.04
速动比率(倍)4.631.551.8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7.30%31.50%10.08%
资产负债率(合并)17.33%31.50%10.08%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3.549.733.40
存货周转率(次)4.814.030.74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7,863.042,187.04-157.8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6,302.761,580.85-128.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6,135.361,532.22-129.08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6.78%14.68%40.0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0.693.00-1.38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2.233.501.5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3.3015.9211.23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应收账款周转率(次)=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余额;

5、存货周转率(次)=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余额;

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长期待摊费用和无形资产摊销;

1-1-219

7、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100%;

8、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9、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10、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期末股本总额。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表所示: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0年53.24%0.870.87
2019年32.47%--
2018年-31.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0年51.82%0.850.85
2019年31.47%--
2018年-31.91%--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P0÷(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P1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由于公司不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故稀释性每股收益的计算与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结果相同。

九、分部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依托自主设计的集成电路,为客户提供物联网控制领域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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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解决方案,属于单一经营分部,不存在独立承担不同于其他组成部分风险和报酬可区分的业务分部,因此无需列报更详细的经营分部信息。

十、经营成果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变动趋势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增幅金额增幅金额
营业收入21,081.20180.70%7,510.262,112.58%339.43
营业毛利10,025.84190.48%3,451.422,379.23%139.21
营业利润7,328.40304.93%1,809.78--194.34
利润总额7,320.55304.50%1,809.78--194.34
净利润6,302.76298.69%1,580.85--128.9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02.76298.69%1,580.85--128.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35.36300.42%1,532.22--129.08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的主要应用领域为民爆领域。随着下游对爆破场景安全性要求不断提高,公安部、工信部等主管部门也大力推行电子雷管替代传统工业雷管,电子雷管的市场需求得以迅速增长。发行人凭借在延期芯片上的设计开发能力及对产品质量稳定性、可靠性的控制,产品及品牌均获得市场高度认可,营业收入和经营业绩呈快速增长趋势。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21,054.5999.87%7,504.4199.92%339.43100.00%
其他业务收入26.610.13%5.860.08%--
合计21,081.20100.00%7,510.26100.00%339.4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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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重均在99%以上,主营业务突出。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满足客户需要而向其销售的晶圆等材料,金额和占比均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保持了持续、快速增长,由2018年的339.43万元增长至2020年的21,054.59万元,年复合增长率为687.58%。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1)按产品类别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分类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电子延期模块20,126.6095.59%6,784.0490.40%333.9498.38%
起爆器752.213.57%632.618.43%5.501.62%
其他175.780.83%87.761.17%--
合计21,054.59100.00%7,504.41100.00%339.43100.00%

从产品收入分类构成来看,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电子延期模块和起爆器,其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合计分别为100.00%、98.83%和99.17%,为公司收入主要来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结构总体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电子延期模块,产品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电子延期模块将延时芯片和通讯技术相结合,在物联网中可实现远程连接、精确延时、远程检测、数据分析等功能,随着公安部、工信部等大力推广电子雷管,市场需求不断增长,发行人该产品销量随之大幅增长。

①电子延期模块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电子延期模块,其销售收入分别为333.94万元、6,784.04万元和20,126.6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8.38%、90.40%和95.59%。2018年,发行人销售的电子延期模块中,包含了136.21万元直接向客户销售的电子延期芯片。为保持分析可比性,以下剔除2018年电子延期芯片,电子延期模块的单价和销量变化情况如下:

1-1-222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数额增长率数额增长率数额
销售数量(万只)4,018.34205.57%1,315.023,271.84%39.00
平均单价(元/只)5.01-2.91%5.161.75%5.07
销售收入(万元)20,126.60196.68%6,784.043,330.94%197.73

报告期内,随着下游应用领域爆破行业的发展,爆破场景对雷管安全性及可靠性要求越来越高,公安部、工信部等主管部门也在大力推广应用电子雷管,在此背景下,市场对电子雷管的需求不断增长,发行人电子延期模块的销售数量及销售收入呈现快速增长趋势。整体而言,电子延期模块的平均单价较为稳定。

②起爆器

报告期内,起爆器的销售收入分别为5.50万元、632.61万元和752.2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62%、8.43%和3.57%,其单价和销量的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数额增长率数额增长率数额
销售数量(件)3,078.0018.89%2,589.0011,668.18%22.00
平均单价(元/件)2,443.830.02%2,443.45-2.19%2,498.04
销售收入(万元)752.2118.91%632.6111,411.00%5.50

报告期内,发行人起爆器的平均单价分别为2,498.04元/件、2,443.45元/件和2,443.83元/件,整体较为稳定,其销售收入的增长,主要系随着下游需求增长,销量不断增长所致。

(2)按销售地区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地区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分类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西南地区11,134.5252.88%3,317.3744.21%264.3977.89%
华东地区3,281.8515.59%835.8511.14%43.9512.95%
华北地区2,901.1913.78%1,376.0718.34%0.510.15%
西北地区1,863.718.85%1,184.911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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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东北地区1,848.828.78%790.2010.53%30.599.01%
其他地区24.510.12%----
合计21,054.59100.00%7,504.41100.00%339.4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区域均在境内,公司凭借自身技术积累及稳定、可靠的产品性能服务国内主要区域的雷管生产企业,其中西南地区、华东地区、华北地区、西北地区及东北地区合计销售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0.00%、100.00%和99.88%,是发行人的主要业务区域。

(3)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季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类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第一季度3,641.9617.30%507.506.76%--
第二季度3,974.6018.88%1,349.9017.99%49.5714.60%
第三季度5,291.7425.13%1,634.8821.79%60.3417.78%
第四季度8,146.2938.69%4,012.1353.46%229.5267.62%
合计21,054.59100.00%7,504.41100.00%339.4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主要受下游市场需求的影响。第一季度收入占比相对较低,主要受国内春节假期停工等因素影响通常发货量较低;第四季度销售收入占比相对较高,主要系第四季度为民爆企业客户生产高峰期,民爆企业客户为完成当年所获批复的产能指标,加大采购力度,扩大生产规模所致。

3、第三方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第三方回款情况。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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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11,040.5999.87%4,055.1399.91%200.22100.00%
其他业务成本14.780.13%3.710.09%--
合计11,055.36100.00%4,058.84100.00%200.2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200.22万元、4,058.84万元和11,055.36万元,随着销售收入的增加而增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为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占比分别为100.00%、99.91%和99.87%。

2、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及变动分析

(1)按构成要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接材料8,631.9078.18%3,228.6179.62%174.1987.00%
委托加工费2,186.1319.80%742.1018.30%23.0611.52%
制造费用192.691.75%59.631.47%2.471.23%
直接人工29.860.27%24.780.61%0.510.25%
合计11,040.59100.00%4,055.13100.00%200.22100.00%

公司采用Fabless模式,专注于芯片的研发,除自行进行部分成品测试外,生产环节主要通过晶圆制造、封装、测试、贴片加工等第三方专业加工商完成。因此,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委托加工费及少量自有车间职工薪酬、折旧等构成,其中直接材料及委托加工费是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其占比合计分别为98.51%、97.92%和97.98%。

2018年,发行人销售规模整体尚小,销售的电子延期模块中包括部分直接销售给客户的成品芯片,该部分芯片仅包含材料成本,剔除该部分芯片的影响后,发行人2018年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为79.97%,委托加工费占比为

17.75%,与2019年及2020年相比较为稳定。

1-1-225

(2)按产品类别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别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分类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电子延期模块10,382.2694.04%3,504.5986.42%195.4897.63%
起爆器566.025.13%525.2112.95%4.742.37%
其他92.300.84%25.330.62%--
合计11,040.59100.00%4,055.13100.00%200.2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200.22万元、4,055.13万元和11,040.59万元。

与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结构相对应,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电子延期模块及起爆器的营业成本构成,报告期内,上述两项产品的营业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合计分别为100.00%、99.38%和99.16%。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产品成本的占比和变动趋势与主营业务收入较为一致。

(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毛利构成及变动分析

(1)综合毛利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毛利10,014.0099.88%3,449.2799.94%139.21100.00%
其他业务毛利11.840.12%2.150.06%--
合计10,025.84100.00%3,451.42100.00%139.2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与产品销售规模变动趋势一致,主营业务毛利为公司毛利的主要来源。

(2)分产品类别毛利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分产品销售毛利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1-1-226

单位:万元

分类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电子延期模块9,744.3497.31%3,279.4495.08%138.4699.46%
起爆器186.191.86%107.403.11%0.750.54%
其他83.480.83%62.431.81%--
合计10,014.00100.00%3,449.27100.00%139.2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139.21万元、3,449.27万元和10,014.00万元,公司主营业务毛利主要来自于电子延期模块,其毛利占比分别为99.46%、

95.08%和 97.31%,随着电子延期模块销量的不断增长,主营业务毛利总额相应不断增加。

2、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1.01%、45.96%和47.56%,除2018年产品结构略有差异外,综合毛利率总体保持在较为稳定的水平。鉴于公司营业收入主要由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以下仅分析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分类2020年2019年2018年
毛利率变动毛利率变动毛利率
电子延期模块48.42%0.07%48.34%6.88%41.46%
起爆器24.75%7.77%16.98%3.25%13.73%
其他47.49%-23.65%71.14%--
合计47.56%1.60%45.96%4.95%41.01%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1.01%、45.96%和47.56%,除2018年产品结构略有差异外,总体而言波动不大。报告期内,公司以自主研发的电子雷管延期芯片及模块加工工艺、检测方法等为核心,通过委外加工为客户提供电子延期模块,客户可以直接用于电子雷管的组装。

由于雷管爆破领域的特殊性,客户对电子雷管产品的安全性、稳定性、可靠性等性能要求非常高。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动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1-1-227

(1)电子延期模块

报告期内,公司电子延期模块的单位价格、单位成本及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数额变动数额变动数额
销售数量(万只)4,018.34205.57%1,315.021,036.57%115.70
单位价格(元/只)5.01-2.91%5.1678.74%2.89
单位成本(元/只)2.58-3.05%2.6757.74%1.69
毛利率48.42%0.07%48.34%6.88%41.46%

报告期内,公司电子延期模块的毛利率分别为41.46%、48.34%和48.42%。2018年,发行人销售的电子延期模块中还包括了部分延期芯片,其收入、毛利率等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芯片除芯片外的电子延期模块
销售收入(万元)136.21197.73
收入占比40.79%59.21%
销售数量(万只)76.7039.00
单位价格(元/只)1.785.07
单位成本(元/只)0.923.21
毛利率48.39%36.69%

剔除延期芯片后,公司2018年电子延期模块的毛利率为36.69%,低于2019年和2020年毛利率,主要原因是发行人2018年业务仍处于起步阶段,电子延期模块的整体销量较小,其单位成本相对较高。

2019年-2020年,随着下游市场需求的急剧增长,发行人电子延期模块的业务量快速增长,2019年、2020年的销量分别为1,315.02万只和4,018.34万只,其单位成本得以降低,毛利率相对2018年有所提高。

(2)起爆器

报告期内,公司起爆器的单位价格、单位成本及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数额变动数额变动数额
销售数量(件)3,078.0018.89%2,589.0011,668.18%22.00
单位价格(元/件)2,443.830.02%2,443.45-2.19%2,49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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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数额变动数额变动数额
单位成本(元/件)1,838.94-9.35%2,028.62-5.87%2,155.02
毛利率24.75%7.77%16.98%3.25%13.73%

报告期内,公司起爆器的毛利率分别为13.73%、16.98%和24.75%。起爆器能够对电子雷管网络进行信息采集、孔网参数设定、网络检测、授时和起爆等,操作便捷,随着电子雷管应用的不断推进,客户对起爆器的需求也随之增长。整体而言,报告期内,起爆器的平均价格较为平稳,随着业务量的扩张,单位直接材料和单位委托加工费均有所下降,其单位成本得以下降,导致毛利率逐步提升。

3、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对比分析

公司结合业务模式、技术特点等角度,选取业务类似的上市公司,其毛利率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2020年2019年2018年
广和通28.31%26.67%23.19%
晶丰明源25.45%22.86%23.21%
力芯微29.30%25.94%25.39%
思瑞浦61.23%59.41%52.01%
移远通信20.23%21.15%20.41%
紫光国微52.33%35.75%30.15%
算术平均值36.14%31.96%29.06%
本公司47.56%45.96%41.01%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公开披露文件。

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率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主要系除力芯微有少部分产品与公司相同外,不存在与发行人现有产品完全相同的可比上市公司。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毛利率与可比公司的差异主要系产品应用领域等因素的差异所造成,具备合理性。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产品结构、应用领域对比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五、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的相关内容。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期间费用金额及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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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销售费用429.482.04%130.921.74%4.581.35%
管理费用1,265.936.01%598.907.97%182.3953.73%
研发费用1,429.816.78%1,102.5614.68%135.9340.05%
财务费用79.190.38%7.860.10%0.560.16%
合计3,204.4115.20%1,840.2424.50%323.4595.29%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5.29%、24.50%和15.20%,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快速扩大、研发投入及市场开拓力度的不断提高,期间费用金额总体呈增长趋势,但期间费用率呈下降趋势。公司期间费用与经营规模、实际经营情况和外部环境相匹配。

1、销售费用

(1)销售费用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167.0438.89%50.9538.92%4.58100.00%
业务招待费136.8431.86%25.4319.42%--
咨询服务费63.1614.71%22.2717.01%
差旅费38.338.92%11.929.10%--
折旧及摊销7.311.70%0.140.11%--
租赁费6.461.50%----
运费5.811.35%5.664.32%--
其他4.531.06%14.5511.12%--
合计429.48100.00%130.92100.00%4.58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总额分别为4.58万元、130.92万元和429.48万元,销售费用率分别为1.35%、1.74%和2.04%,随着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大,销售费用相应增加,销售费用率逐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及咨询服务费等构成,上述三项费用合计占销售费用总额的比例分别

1-1-230

为100.00%、75.35%和85.46%。

报告期内,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销售相关人员的工资、奖金和社保公积金等费用。报告期各期,公司职工薪酬分别为4.58万元、50.95万元和167.04万元,同比不断增加,主要系由于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销售人员的数量、薪酬水平等随之提高。

(2)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0年2019年2018年
广和通3.69%4.52%3.61%
晶丰明源2.99%2.56%1.98%
力芯微5.09%6.04%6.66%
思瑞浦4.10%5.86%12.95%
移远通信3.24%4.89%4.57%
紫光国微5.81%4.10%3.76%
算术平均值4.15%4.66%5.59%
本公司2.04%1.74%1.35%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公开披露文件。

报告期内,随着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大,公司销售费用相应增加,但销售费用率总体相对稳定。公司销售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是:

一方面,公司的主要产品电子延期模块应用于电子雷管,电子雷管是爆破领域重点管控的产品,国内生产厂商数量较少,下游客户较为集中;另一方面,发行人在电子雷管延期芯片领域具有较高的市场份额和品牌知名度,与客户保持长期稳定的良好合作关系,因此,发行人销售费用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值。

2、管理费用

(1)管理费用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股份支付396.7031.34%195.2532.60%--

1-1-231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392.5031.01%215.5836.00%32.7417.95%
中介机构服务费306.2124.19%53.889.00%113.2462.09%
折旧及摊销44.733.53%16.882.82%6.943.81%
办公费37.232.94%19.603.27%6.913.79%
业务招待费29.062.30%37.096.19%0.550.30%
差旅费24.961.97%25.304.22%19.5610.72%
租赁费18.901.49%15.952.66%0.860.47%
其他15.641.24%19.363.23%1.580.87%
合计1,265.93100.00%598.90100.00%182.39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182.39万元、598.90万元和1,265.93万元,管理费用率分别为53.73%、7.97%和6.01%。2018年,公司整体业务规模较小,管理费用率较高。

公司管理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股份支付和中介机构服务费等,报告期内上述三项费用合计占管理费用的比例分别为80.04%、77.60%和86.53%。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人员职工薪酬金额分别为32.74万元、215.58万元和

392.50万元,占管理费用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7.95%、36.00%和31.01%,为管理费用重要构成部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增加和经营业绩提升,公司管理人员薪酬费用逐步增长。

2019年及2020年,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确认股份支付金额分别为195.25万元和396.70万元,占当期管理费用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2.60%和31.34%,增加了2019年及2020年的管理费用。

2020年中介机构服务费大幅增长,主要为公司因股份制改制以及上市辅导而发生的中介机构财务审计、法律顾问及上市辅导等费用。

(2)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管理费用(扣除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0年2019年2018年

1-1-232

公司名称2020年2019年2018年
广和通2.98%2.42%2.78%
晶丰明源5.78%3.51%3.69%
力芯微3.09%3.01%3.40%
思瑞浦5.99%6.31%11.48%
移远通信3.01%3.09%2.69%
紫光国微4.00%5.98%5.60%
算术平均值4.14%4.05%4.94%
本公司6.01%7.97%53.73%
可比公司算数平均值 (剔除股份支付)3.78%3.90%4.62%
本公司(剔除股份支付)4.12%5.37%53.73%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公开披露文件。

报告期各期,随着销售规模的快速扩大,公司管理费用率不断降低。相对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司生产规模较小,2018年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较高,主要系公司处于业务发展初期。2019年及2020年管理费用率与可比公司算术平均值差异不大,仍处于合理水平,与公司自身生产规模相适应。

3、研发费用

(1)研发费用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687.0048.05%380.6734.53%78.2957.60%
折旧及摊销373.5926.13%345.5931.34%28.6421.07%
材料费189.5313.26%268.1324.32%18.0613.28%
委外研发费66.424.65%66.896.07%10.197.50%
差旅费52.443.67%22.001.99%--
租赁费20.321.42%12.111.10%0.750.55%
技术服务费19.411.36%1.260.11%--
其他21.081.47%5.920.54%--
合计1,429.81100.00%1,102.56100.00%135.9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分别为135.93万元、1,102.56万元和1,429.81万

1-1-233

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0.05%、14.68%和6.78%。报告期内,为满足客户不断升级的产品和技术需求,保持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公司持续增加研发投入,研发费用金额不断增加。公司研发费用对应的研发项目的整体预算、费用支出金额、实施进度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 预算研发费用金额研发 进度
2020年2019年2018年
数码电子雷管组件集约化生产线的研发165.00--135.93已完成
双封EE版高精度电子雷管芯片的设计研发600.00-587.34-已完成
防震荡过压保护的电子雷管起爆装置及其系统的研发250.00-255.51-已完成
电子延期模块质量检测及数据追溯系统的研发230.00-259.70-已完成
一种指令集扩展芯片及其模块的开发750.00672.64--正在研发
一种智能起爆控制器及其系统的开发360.00377.43--已完成
数码电子雷管智能管控平台的开发380.00379.74--已完成
合计1,429.811,102.56135.93-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情况。

(2)研发投入归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研发项目为基础开展研发工作。公司的研发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直接投入、折旧和摊销及其他费用等,具体归集口径如下:

① 职工薪酬:研发部门人员的工资、奖金、社保和公积金等支出;

② 直接投入:实施研发项目而领用的原材料、电子延期模块等;

③ 折旧与摊销:主要包括专利技术、专用研发软件的摊销以及研发用设备的折旧摊销等;

④ 其他费用: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委外研发费、差旅费、租赁费、技术服务费等。

(3)研发相关内控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1-1-234

发行人建立研发项目立项管理办法、研发项目运行管理办法,有效监控、记录各研发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合理评估技术上的可行性。同时,公司采用研发项目跟踪管理系统和定期会议相结合的项目管理方式,实现研发项目从项目立项、方案设计、样品试制和测试、小批量生产和测试、项目总结验收整个开发过程的跟踪管理,实现研发工作的有效管理和实时监控。此外,公司建立了与研发项目相对应的人财物管理机制以及研发支出审批程序。对研发开发管理及研发费用归集核算等流程制度化、规范化,明确研发费用的归集范围及核算程序,确保研发费用归集及核算的准确性。公司以研发项目立项为起点,按照研发项目编号记录各个项目的研发支出,对包括直接研究开发活动和可以计入研发费用的间接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公司严格按照制度流程的规定,在研发项目管理、财务核算和研发支出控制等方面进行内部控制,准确划分和核算了各项研发支出。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支出开支审批程序能够得到有效执行,研发费用核算真实、准确、完整。

(4)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0年2019年2018年
广和通10.48%10.31%8.87%
晶丰明源14.29%7.75%7.93%
力芯微7.18%7.50%7.97%
思瑞浦21.63%24.19%35.74%
移远通信11.57%8.76%6.06%
紫光国微10.61%5.88%9.10%
算术平均值12.63%10.73%12.61%
本公司6.78%14.68%40.05%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公开披露文件。

公司基于业务需求和发展战略制定了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和实际需求的研发目标、研发计划,研发投入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而不断增加。2020年,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原因系公司业务规模快速扩张,营业收入规模大幅增长,同时公司研发领域相对集中,为保障研发的准确性和高效性,公司长期深耕电子延期模块和起爆控制系统相关领域,导致研发费用

1-1-235

占营业收入比重有所下降。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利息支出99.998.890.88
减:利息收入35.081.580.50
利息净支出64.917.310.38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1.190.550.18
贴现利息13.08--
合计79.197.860.56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0.56万元、7.86万元和79.19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主要为银行借款利息支出,金额较小。

(五)利润表其他项目分析

1、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为取得的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一、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633.37286.920.16
其中: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0.20--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633.17286.920.16
二、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计入其他收益的项目0.12--
其中:个税扣缴税款手续费0.12--
合计633.49286.920.16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报告期内,公司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收到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分期计入其他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补助金额计入当期损益金额

1-1-236

2020年2019年2018年
基于自主芯片的数码电子雷管与起爆系统研发30.000.20--
合计30.000.20--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的与收益相关的且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补助金额计入当期损益金额
2020年2019年2018年
集成电路专项资金284.71-284.71-
领军人才创业支持补贴241.90239.902.00-
2020市太湖人才项目扶持经费100.00100.00--
上市融资专项资金100.00100.00--
关于电子雷管芯片设计及系统解决方案项目补贴58.3258.32--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40.0040.00--
基于自主芯片的电子数码雷管及起爆系统研发及产业化30.0030.00--
无锡市新吴区首次认定高企奖励20.0020.00--
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15.0015.00--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开发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科技发展资金15.0015.00--
无锡市新吴区高企入库奖励10.0010.00--
稳岗补贴3.302.920.210.16
其他2.032.03--
合计920.26633.17286.920.16

2、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为购买的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金额分别为0万元、0万元和37.98万元。

3、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1-1-237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21.23-57.26-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6.25-2.56-
合计-27.48-59.82-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坏账损失列示至“信用减值损失”科目核算。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较快增长,应收账款相应增加,导致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增加;2020年,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较好,冲回相应减值准备,导致信用减值损失有所下降。

4、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坏账损失---10.14
合计---10.14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计提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坏账损失从“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调整至“信用减值损失”科目核算。

5、营业外收支

(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无营业外收入。

(2)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0万元、0万元和7.84万元。2020年营业外支出主要系部分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所致,金额较小,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小。

(六)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及其对净利润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633.49286.920.16

1-1-238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37.9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7.84--
因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396.70-195.25-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266.9391.670.16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99.5343.040.04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167.4048.640.12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167.4048.640.12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较小,对利润影响较小,经营成果对非经常性损益不存在重大依赖。

(七)主要税种纳税及税收优惠情况

1、主要税种纳税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缴纳的主要税种为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应缴和实缴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税种期间期初未交数本期应交数本期已交数期末未交数
企业所得税2020年133.111,022.78782.34373.56
2019年-156.4323.32133.11
2018年----
增值税2020年55.131,049.13812.01292.24
2019年-15.45225.26154.6855.13
2018年10.94-25.870.53-15.45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税收法律、法规,依法缴纳各项税金,执行的税种、税率均符合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

2、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当期所得税费用1,022.78156.43-
递延所得税费用-4.9972.50-65.38

1-1-239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所得税费用1,017.79228.93-65.38
利润总额7,320.551,809.78-194.34
所得税费用占利润总额的比例13.90%12.65%-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的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利润总额7,320.551,809.78-194.34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1,098.08271.47-48.58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0.62--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6.216.21-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79.9936.350.95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53.45-118.30-17.74
税率变动对期初递延所得税余额的影响-33.20-
所得税费用1,017.79228.93-65.38

3、享受的税收优惠情况及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情况及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681.86104.29-
利润总额7,320.551,809.78-194.34
税收优惠占利润总额的比例9.31%5.76%-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主要为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2019-2020年税收优惠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76%和9.31%,整体占比较低,发行人经营业绩对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公司2019年税收优惠占利润总额的比例较2020年低的主要原因:一方面,2018年公司尚处于亏损状态,2019年应纳税额所得额可扣减以前年度可抵扣亏损;另一方面,2019年股份支付金额较2020年低。

1-1-240

(八)是否尚未盈利或最近一期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发行人已经盈利,且最近一期末不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十一、资产质量分析

(一)资产总体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27,159.3590.25%5,568.2566.18%1,355.4930.63%
非流动资产2,934.889.75%2,845.9133.82%3,070.4569.37%
合计30,094.23100.00%8,414.16100.00%4,425.94100.00%

报告期内,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和经营成果的积累,公司资产总额不断增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4,425.94万元、8,414.16万元及30,094.23万元。

公司采用行业典型的Fabless经营模式,专注于集成电路设计,晶圆制造、封装测试等环节主要通过委外方式完成,固定资产投入相对较少,具备轻资产运营的特点。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0.63%、66.18%及90.25%,流动资产金额及占比逐年提高,主要原因是随着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大及实施股权融资,货币资金、存货、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增长较快。

(二)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18,675.0968.76%1,840.5033.05%573.6042.32%
交易性金融资产--100.001.80%--
应收票据2,266.728.35%739.0013.27%--
应收账款1,680.976.19%1,277.6122.94%189.6813.99%
应收款项融资1,122.694.13%71.001.28%--
预付款项114.200.42%20.730.37%24.321.79%

1-1-241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其他应收款163.400.60%50.130.90%2.910.21%
存货3,130.4411.53%1,468.8726.38%544.7340.19%
其他流动资产5.840.02%0.410.01%20.241.49%
合计27,159.35100.00%5,568.25100.00%1,355.4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存货构成,上述四项资产合计金额占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6.50%、95.65%和

94.8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不断增加,主要系由于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及实施股权融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存货余额相应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流动资产及其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库存现金34.000.18%1.190.06%2.480.43%
银行存款18,641.0999.82%1,839.3199.94%571.1299.57%
合计18,675.09100.00%1,840.50100.00%573.60100.00%

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573.60万元、1,840.50万元和18,675.0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2.32%、

33.05%和68.76%。

2019年末,货币资金余额较2018年末增加1,266.90万元,主要原因系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和良好的销售回款。

2020年末,货币资金余额较2019年末增加16,834.59万元,主要系公司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和业务规模持续扩大的影响。

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中无其他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1-1-242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仅在2019年末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100.00万元,主要系为提高闲置资金收益购买的短期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理财产品是否通过合同现金流量测试分为“其他流动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资产”。

2019年末,公司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和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银行名称产品名称购买 金额期限预期年化 收益率
2019年末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步步高”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100.002019.11.5-2020.7.3根据产品运作情况确定

3、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银行承兑汇票2,266.72739.00-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2,266.72739.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0万元、739.00万元和2,266.72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00%、13.27%和8.35%,均为因公司业务相关的收款结算而产生的应收银行承兑汇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不断增加,主要系随着销售规模的扩大,用于货款结算的应收票据相应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应收票据转为应收账款的情况。报告期内应收票据未发生逾期情况,可回收性良好。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的应收票据分别为0万元、449.00万元及1,684.87万元。

4、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1-1-243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应收账款余额1,769.441,344.86199.67
减:坏账准备88.4767.249.98
应收账款净额1,680.971,277.61189.68
应收账款净额占流动资产比重6.19%22.94%13.99%
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重8.39%17.91%58.8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189.68万元、1,277.61万元和1,680.97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99%、22.94%和6.19%,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8.82%、17.91%和8.39%,占比逐年下降且总体较小,周转情况良好。

截至2021年5月31日,应收账款期后回款金额1,718.44万元,占2020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为97.12%,期后回款情况良好。

(1)应收账款余额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及营业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应收账款余额1,769.441,344.86199.67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增长率31.57%573.55%-
营业收入增长率180.70%2,112.58%-

公司综合考虑客户的信用资质、采购规模、合作历史等因素,与客户协商确定信用期,并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变化进行评估后适当调整。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多为国内大型的电子雷管生产企业,该类客户普遍倾向于选择经过长期使用验证、可靠性及安全性较高的电子延期模块,用户忠诚度较高,双方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信用政策基本稳定。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99.67万元、1,344.86万元和1,769.44万元。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上年末增幅分别为

573.55%及31.57%,低于营业收入增长率,主要系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周转率提高所致。

2019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上年末增加1,145.19万元,主要系2018年公司

1-1-244

业务初步发展,应收账款余额较小,2019年起由于电子雷管对传统雷管的替代效应显现,电子延期模块需求旺盛。

(2)应收账款账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1,769.44100.00%1,344.86100.00%199.67100.00%
合计1,769.44100.00%1,344.86100.00%199.67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均为1年以内,应收账款质量较高,客户回款较为及时,坏账风险较小,资产状况良好。

(3)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A. 2019和2020年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情况

2019年1月1日开始,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确认应收账款损失准备,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坏账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0.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价值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769.4488.475.001,680.97
合计1,769.4488.475.001,680.97
类别2019.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价值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344.8667.245.001,277.61
合计1,344.8667.245.001,277.61

①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019和2020年末,公司不存在可收回风险较大的应收账款,无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②按组合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

1-1-245

2019和2020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主要客户均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偿付能力,公司综合考虑客户的业务规模、历史回款情况及合作时间等因素,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均为1年以内,应收账款回收风险较小,公司将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设定为5%。

2019年-2020年,发行人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账龄发行人广和通晶丰明源力芯微思瑞浦移远通信紫光国微
综合坏账率5%5.66%、5.15%注11.00%、 1.06%5.44%、 5.58%0.20%、 0.04%5.00%、5.05%2.30%、2.84%
未逾期0.07%、0.03%0.19%注3
逾期1年以内0.86%、1.17%8.03%、5.09%注3
逾期1-2年100.00%、未披露
账龄组合5%5.66%、5.15%注11.00%、 1.06%5.23%、 5.37%5.00%、5.05%
其中:1年以内5%5.26%、5.15%注2未披露5%不适用5%不适用
1-2年10%90.17%、未披露注215%10%
2-3年30%100%、未披露50%30%
3-4年100%100%、未披露100%未披露、50%
4-5年100%100%、未披露100%未披露
5年以上100%100%、未披露100%未披露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公开披露文件。注1:广和通的应收账款组合分为关联方及其他投资组合和应收其他客户,针对关联方及其他投资组合的应收账款2019年该组合无金额,未披露计提比例,2020年按3%计提坏账;应收其他客户的应收账款2019年按5.66%计提坏账,2020年按5.18%计提坏账;

注2:广和通2019年和2020年对于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平均分别为5.26%和5.15%;2019年对于1-2年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平均为90.17%,2020年无1-2年的应收账款,未披露计提比例;

注3:紫光国微对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未逾期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为

0.10%,对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未逾期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为10.00%。2019年和2020年对于未逾期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平均为0.19%;对于逾期的应收账款未区分逾期期限,2019年和2020年对于逾期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平均分别为8.03%、5.09%。

由上表可见,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划分的应收账款组合有所不同,坏账政策披露口径存在差异,但从综合坏账率和账龄组合坏账计提比例可见,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

1-1-246

B. 2018年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情况2018年末,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其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账龄为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按照应收账款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账龄为1至2年的应收账款按照应收账款余额的10%计提坏账准备;账龄为2至3年的应收账款按照应收账款余额的30%计提坏账准备;账龄超过3年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价值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99.679.985.00189.68
账龄组合199.679.985.00189.68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199.679.985.00189.68

2018年发行人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账龄发行人广和通晶丰明源力芯微思瑞浦移远通信紫光国微
6个月以内5%5%1%5%1%5%1%
6个月-1年5%15%5%5%1%5%1%
1-2年10%50%20%15%20%10%5%
2-3年30%100%50%50%50%30%15%
3-4年100%100%100%100%100%50%30%
4-5年100%100%100%100%100%80%50%
5年以上100%100%100%100%100%100%100%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公开披露文件。

由上表可见,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同时,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均为1年以内,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按照5%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谨慎。综上,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均为1年以内,应收账款质量较高;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谨慎;公司无可收回风险较大的应收账款;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均根据公司坏账计提政策计提了坏账准备,计提

1-1-247

金额充足。

(4)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与本公司关系金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2020.12.31
1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533.0830.13%
2福建省民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永春分公司非关联方401.5022.69%
3西安庆华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248.9814.07%
4葫芦岛凌河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关联方248.5214.05%
5黑龙江青化民爆器材有限公司非关联方207.5011.73%
合计1,639.5892.67%
2019.12.31
序号客户名称与本公司关系金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1西安庆华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327.2724.33%
2福建省民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永春分公司非关联方293.7321.84%
3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非关联方285.6121.24%
4葫芦岛凌河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关联方198.1514.73%
5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180.1913.40%
合计1,284.9595.54%
序号客户名称与本公司关系金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1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非关联方149.1974.72%
2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烽林分公司非关联方50.4825.28%
合计199.67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合计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100.00%、95.54%和92.67%。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主要为公司长期合作的大客户,且多为国企或上市公司背景,资金实力较为雄厚、信用良好,应收账款账龄均在1年以内,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低。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中无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1-1-248

5、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收票据1,122.69100.00%71.00100.00%--
合计1,122.69100.00%71.00100.00%--

2019和2020年末,公司持有的应收款项融资主要系公司收到的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票据。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符合条件的应收票据调整至“应收款项融资”科目核算。

6、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金额占流动资产比例金额占流动资产比例金额占流动资产比例
预付款项114.200.42%20.730.37%24.321.79%
合计114.200.42%20.730.37%24.321.7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的材料款、委外封装测试费等,金额较小,账龄均为一年以内。2020年末预付款项余额较上年大幅增长,主要系随着业务量增加,已预付尚未收货或结算的材料款和委外封装测试费等增加。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单位名称与本公司关系账面余额比例
1灿芯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非关联方43.5038.09%
2无锡华润上华科技有限公司非关联方34.2229.96%
3深圳市亿宾微电子有限公司非关联方10.599.27%
4金蝶云科技有限公司非关联方7.406.48%
5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科研保障中心非关联方5.484.79%
合计101.1888.59%

1-1-249

7、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和坏账准备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其他应收款余额172.3652.843.06
减:坏账准备8.962.710.15
其他应收款净额163.4050.132.9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账款余额按性质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押金和保证金8.104.062.66
员工备用金及代垫款134.0448.780.40
其他30.22--
合计172.3652.843.0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主要系支付的员工备用金及代垫款和采购保证金等,账龄主要在一年以内,款项回收风险较小。

8、存货

(1)存货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
账面余额账面余额占比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价值占比
原材料1,098.8335.10%-1,098.8335.10%
库存商品724.7823.15%-724.7823.15%
委托加工物资588.0718.79%-588.0718.79%
半成品403.2412.88%-403.2412.88%
发出商品315.5210.08%-315.5210.08%
合计3,130.44100.00%-3,130.44100.00%
项目2019.12.31
账面余额账面余额占比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价值占比
原材料558.9138.05%-558.9138.05%
库存商品31.152.12%-31.152.12%

1-1-250

委托加工物资560.4138.15%-560.4138.15%
半成品9.040.62%-9.040.62%
发出商品309.3721.06%-309.3721.06%
合计1,468.87100.00%-1,468.87100.00%
项目2018.12.31
账面余额账面余额占比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价值占比
原材料395.2572.56%-395.2572.56%
库存商品16.353.00%-16.353.00%
委托加工物资106.7519.60%-106.7519.60%
半成品0.500.09%-0.500.09%
发出商品25.884.75%-25.884.75%
合计544.73100.00%-544.73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544.73万元、1,468.87万元和3,130.44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40.19%、26.38%和11.53%。公司主要根据客户订单安排生产和采购,存货规模与业务规模相适应。

公司采用Fabless生产模式,专注于芯片及电子延期模块等的设计,晶圆制造、封装测试、模块加工等环节主要通过第三方完成。因此,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库存商品和委托加工物资等构成,其中:原材料主要为电阻、电容和PCB板等,库存商品主要为已完工的电子延期模块等,委托加工物资主要为期末各委外加工环节的未完工产品。

(2)存货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及占营业成本的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存货余额3,130.441,468.87544.73
减:跌价准备---
存货账面价值3,130.441,468.87544.73
存货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比重11.53%26.38%40.19%
存货余额占营业成本比重28.32%36.19%272.06%
存货余额增幅113.12%169.65%-
营业成本增幅172.38%1,927.18%-

1-1-25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272.06%、36.19%和

28.32%,公司存货余额增幅分别为169.65%和113.12%,各期营业成本分别增长1,927.18%和172.38%,存货余额占营业成本的比重逐年下降,且营业成本增幅大于存货余额增幅,主要系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自2018年下半年开始产生,随着业务量的增加,公司营业成本每年均大幅度增长所致。

① 原材料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账面余额分别为395.25万元、558.91万元和1,098.83万元,占各期末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72.56%、38.05%和35.10%。原材料账面余额逐年上升,原材料占存货比例逐年降低的原因为:2018年末公司处于业务发展初期,公司根据客户预计需求和生产周期对部分原材料进行了较大规模备货,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和业务量的增加,原材料账面余额逐年上升,同时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等其他存货项目增长较快,导致原材料占比逐渐降低。

② 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余额合计分别为42.23万元、340.51万元及1,040.30万元,占各期末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7.75%、23.18%及

33.23%。报告期各期末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合计余额和占期末存货余额的比例均逐年上升,主要原因系下游电子雷管市场需求旺盛,公司产品性能优异且不断开拓新的知名客户,生产销售规模扩大,公司根据客户预计需求的增加而大幅增加备货。

③ 委托加工物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委托加工物资余额分别为106.75万元、560.41万元及

588.07万元,占各期末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19.60%、38.15%及18.79%。报告期各期末委托加工物资余额逐年上升,主要原因系随着市场需求的增长,发行人为保障客户交期,相应增加备货,导致委托加工物资余额随之上升。

④ 半成品

半成品主要为期末尚未完工的电子延期模块和起爆器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半成品余额分别为0.50万元、9.04万元及403.24万元,占各期末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0.09%、0.62%及12.88%。报告期各期末半成品余额和占期末存

1-1-252

货余额的比例均逐年上升,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电子延期模块和起爆器需求量增长,公司相应增加产量,导致2020年末尚未完工的半成品余额较上年大幅上升。

在业务规模不断增长的情况下,为保证向客户供货的及时性和连续性,公司适当提高了存货水平,储备的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和库存商品相应增加。总体来看,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余额不存在异常增长或结构大幅变动的情形,公司存货变动情况与经营情况相符。

(3)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充分考虑所在行业的特点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对存货进行盘点清查后对期末存货进行减值测试。报告期内,存货成本均低于其可变现净值,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9、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增值税留抵税额和银行理财产品等,余额分别为20.24万元、0.41万元和5.84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49%、0.01%和0.02%。

(三)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固定资产473.2916.13%177.796.25%78.802.57%
在建工程19.700.67%74.912.63%--
无形资产2,260.7677.03%2,567.0090.20%2,901.9194.51%
长期待摊费用136.404.65%9.850.35%--
递延所得税资产15.480.53%10.490.37%82.992.70%
其他非流动资产29.251.00%5.860.21%6.750.22%
合计2,934.88100.00%2,845.91100.00%3,070.4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等构成,上述四项资产合计金额占非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1-253

99.78%、97.16%和98.33%。2019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较2018年末减少224.54万元,主要系无形资产摊销所致。

1、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固定资产原值572.70100.00%211.90100.00%87.20100.00%
其中:机器设备232.0340.51%61.2928.93%32.2036.92%
运输设备121.8621.28%62.9929.73%37.4942.99%
电子设备117.4820.51%38.0117.94%8.9410.25%
办公及其他设备101.3417.69%49.6123.41%8.589.84%
累计折旧99.41100.00%34.11100.00%8.40100.00%
其中:机器设备10.5510.61%3.419.99%--
运输设备39.6939.92%16.5748.57%7.1685.27%
电子设备28.3328.50%7.1420.94%1.2414.73%
办公及其他设备20.8420.97%6.9920.50%--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473.29100.00%177.79100.00%78.80100.00%
其中:机器设备221.4746.79%57.8932.56%32.2040.86%
运输设备82.1717.36%46.4226.11%30.3238.48%
电子设备89.1518.84%30.8617.36%7.709.78%
办公及其他设备80.4917.01%42.6123.97%8.5810.89%

公司采用行业典型的Fabless经营模式,本身专注于芯片的设计,晶圆制造、封装测试等环节主要通过第三方完成,除研发、成品测试所需外,其他固定资产投入相对较少。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为研发和成品检测设备、运输设备及办公设备等,规模较小,符合Fabless模式轻资产运营的特点。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经营需要新增了部分固定资产,主要为研发和成品检测所需的机器设备和电子设备,固定资产规模可以满足日常经营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固定资产使用状况良好,不存在资产减值的情形,无需

1-1-254

计提减值准备。

(2)发行人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项目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预计残值率(%)
广和通研发检测设备年限平均法55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55
办公及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3-55
晶丰明源办公设备年限平均法55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55
电子设备年限平均法55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55
力芯微房屋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5
机器及电子设备年限平均法3-105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4-55
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3-55
思瑞浦计算机及电子设备年限平均法3-50
办公家具年限平均法30
移远通信研发设备年限平均法3-50
电子设备年限平均法3-50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103
办公家具年限平均法3-50
紫光国微房屋建筑物年限平均法305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5-105
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5-105
电子设备及其他年限平均法3-55
发行人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105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45
电子设备年限平均法35
办公及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3-55

由上表可见,发行人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1-1-255

2、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0.00万元、74.91万元和19.70万元,金额较小,主要为在调试设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3、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无形资产原值2,966.132,933.092,930.06
其中:专利权2,930.062,930.062,930.06
软件36.083.03-
累计摊销705.37366.0928.15
其中:专利权703.63365.8928.15
软件1.740.21-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2,260.762,567.002,901.91
其中:专利权2,226.432,564.172,901.91
商标34.332.8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专利权和财务及设计软件等,账面价值分别为2,901.91万元、2,567.00万元和2,260.76万元。2018年末,公司的专利权主要为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拍得四川久安芯转让的标的资产,相关资产按评估价值入账,具体情况详见本节“十三、重大投资、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事项”之“(三)重大资产业务重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情形。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4、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金额分别为0.00万元、9.85万元和136.40万元,主要为装修改造支出。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按预计收益期限平均摊销。2020年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较2019年末增长126.55万元,主要为当年度新增办公

1-1-256

室装修改造支出。

5、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暂时性 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 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 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10.142.53
信用减值准备97.4314.8169.9510.49--
可抵扣亏损2.690.67--321.8280.45
合计100.1215.4869.9510.49331.9582.9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资产余额分别为82.99万元、10.49万元和15.48万元。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由计提的坏账准备和可抵扣亏损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形成。

6、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6.75万元、5.86万元和29.25万元,金额较小,主要为预付的软件和设备购置款。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公司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周转率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3.549.733.40
存货周转率(次)4.814.030.74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40、9.73和13.54,应收账款周转率逐渐上升,应收账款整体回款情况良好。2018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低,主要由于2018年公司业务尚处起步阶段,营业收入较小,因此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低,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存货周转率分别为0.74、4.03和4.81。由于芯片从晶圆到成品的生产周期较长,为保证合理的库存水平以满足销售交期要求,公司根据客户的

1-1-257

预计需求、上游产能情况等制定采购和生产计划,并不断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情况动态调整备货水平。2018年处于公司业务开展初期,存货周转率较低具有合理性。

2、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如下:

项目公司名称2020年2019年2018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广和通4.334.094.45
晶丰明源4.515.296.35
力芯微5.646.106.18
思瑞浦6.455.298.29
移远通信8.5611.3017.30
紫光国微2.142.802.54
算术平均值5.275.817.52
本公司13.549.733.40
存货周转率(次)广和通5.539.5610.03
晶丰明源6.216.786.73
力芯微3.443.412.85
思瑞浦3.373.091.92
移远通信4.475.295.60
紫光国微1.622.522.45
算术平均值4.115.114.93
本公司4.814.030.74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公开披露文件。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处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合理区间,应收账款周转率优于可比公司,表明公司收入质量、应收账款管理水平良好,资产运行效率较高。

十二、偿债能力、流动性及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一)负债构成及变化情况分析

1、负债总体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结构如下:

1-1-258

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5,186.3699.43%2,650.21100.00%445.94100.00%
非流动负债29.800.57%----
负债总计5,216.16100.00%2,650.21100.00%445.94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0.00%、100.00%和99.43%,其中流动负债主要由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和其他流动负债等经营性负债构成,公司的负债结构与资产结构相匹配。

2、流动负债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短期借款--500.7318.89%--
应付账款2,216.5842.74%1,231.3446.46%411.3192.23%
预收款项----0.210.05%
合同负债46.520.90%----
应付职工薪酬476.099.18%229.288.65%32.357.25%
应交税费726.6914.01%199.577.53%0.550.12%
其他应付款29.560.57%40.291.52%1.520.34%
其他流动负债1,690.9232.60%449.0016.94%--
合计5,186.36100.00%2,650.21100.00%445.94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和其他流动负债等构成,上述三项负债合计金额占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9.49%、72.06%和84.5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金额不断增加,主要系由于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付账款和其他流动负债余额相应增加。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1-1-259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保证借款-500.00-
保证借款利息-0.73-
合计-500.73-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和经营性现金流量情况良好,主要通过自身经营成果积累的资金实现业务发展。公司仅2019年末存在短期借款余额500.73万元,系公司因资金需求取得的银行借款。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应付材料款1,531.84972.39389.43
应付加工费467.66232.4921.88
应付设备款168.7810.59-
应付服务费款48.3015.87-
合计2,216.581,231.34411.31
占流动负债比重42.74%46.46%92.23%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日常经营中应付供应商的原材料和芯片采购款以及封装测试费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411.31万元、1,231.34万元和2,216.58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92.23%、46.46%和

42.7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不断增加,主要系由于随着公司产销规模的扩大,晶圆和芯片采购规模、委外封装测试规模相应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账龄主要在一年以内,不存在偿付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供应商名称与公司关系金额占比
1厦门信和达电子有限公司非关联方749.9533.83%
2无锡市电子仪表工业有限公司非关联方340.9815.38%
3上海高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非关联方289.6513.07%
4常州市诺七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非关联方179.358.09%
5深圳市强达电路有限公司非关联方117.965.32%

1-1-260

序号供应商名称与公司关系金额占比
合计1,677.8975.7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中无应付持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及个人的款项。

(3)预收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余额分别为0.21万元、0万元和0万元,主要为预收部分客户的货款,金额较小,占流动负债比重较低。

(4)合同负债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预收货款调整至“合同负债”科目核算。2020年末,公司合同负债余额为46.52万元,金额较小,占流动负债比重较低。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短期薪酬476.09222.9329.52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6.352.83
合计476.09229.2832.35
占流动负债比重9.18%8.65%7.25%

报告期内,公司职工薪酬主要由工资、奖金、福利费和社保公积金等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不断增加,主要系由于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员工人数的增加,相应计提的工资和奖金增加。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增值税295.5855.13-
企业所得税373.56133.11-
个人所得税16.784.290.55

1-1-261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城市维护建设税20.693.86-
教育费附加8.871.65-
地方教育附加5.911.10-
印花税5.300.42-
合计726.69199.570.5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主要包括应交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余额分别为0.55万元、199.57万元和726.69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12%、

7.53%和14.01%。2019年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较上年末增加199.02万元,2020年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较上年末增加527.12万元,主要系公司2018年利润总额为负,2019和2020年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利润总额大幅增加,导致年末应交企业所得税和应交增值税余额均大幅增加。

(7)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应付费用款13.9540.29-
代扣代缴社保公积金7.92-1.52
员工报销款7.69--
合计29.5640.291.5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1.52万元、40.29万元和29.56万元,金额较小,主要为应付的咨询服务费、软件安装服务费和代扣代缴社保款等。

(8)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未终止确认应收票据1,684.87449.00-
其他6.05--
合计1,690.92449.00-

1-1-26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0.00万元、449.00万元和1,690.92万元,主要系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未终止确认票据。

3、非流动负债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递延收益29.80100.00%----
合计29.8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系递延收益,金额分别为0.00万元、0.00万元和29.80万元,金额较小。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基于自主芯片的数码电子雷管与起爆系统研发29.80--
合计29.8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余额分别为0.00万元、0.00万元和29.80万元,主要系公司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将按购买的设备应计提的折旧额分期计入损益。公司递延收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情况详见本节“十、经营成果分析”之“(五)利润表其他项目分析”之“1、其他收益”。

(二)偿债能力分析

1、最近一期末主要债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情况良好,主要通过自身经营成果积累的资金和股权融资实现业务发展,借款金额较小。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无合同承诺债务、或有负债等债务情况,亦不存在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情况。

2、主要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2020.12.31/ 2020年2019.12.31/ 2019年2018.12.31/ 2018年

1-1-263

财务指标2020.12.31/ 2020年2019.12.31/ 2019年2018.12.31/ 2018年
流动比率(倍)5.242.103.04
速动比率(倍)4.631.551.8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7.30%31.50%10.08%
资产负债率(合并)17.33%31.50%10.0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7,863.042,187.04-157.88
利息保障倍数(倍)74.21204.49-221.10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长期待摊费用和无形资产摊销;

5、利息保障倍数=(净利润+所得税+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经营业绩不断提高,公司整体偿债能力持续增强。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3.04、2.10和5.24,速动比率分别为

1.82、1.55和4.63,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0.08%、31.50%和17.30%,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0.08%、31.50%和17.33%,资产负债率较低,财务结构稳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的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157.88万元、2,187.04万元和7,863.04万元,随着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不断增加。由于2018年公司处于业务拓展初期,利润总额为负,导致当年的利息保障倍数为负数。2019和2020年公司利息支出较少,利息保障倍数较高。

整体来看,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余额主要为采购原材料和芯片、委外封装测试等形成的经营性负债。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客户、供应商保持了长期稳

定的合作关系、确立了稳健的信用政策,建立了健全的采购付款、销售收款内控制度,有效把控了流动性风险。同时,公司较强的盈利能力和经营活动产生现金能力也为公司的长短期偿债能力提供了保障。

4、可比公司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指标的比较情况如下:

1-1-264

项目公司名称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流动比率(倍)广和通1.682.481.66
晶丰明源3.915.992.91
力芯微4.243.513.91
思瑞浦32.424.423.70
移远通信1.402.101.86
紫光国微2.622.723.31
算术平均值7.713.542.89
本公司5.242.103.04
速动比率(倍)广和通1.302.241.47
晶丰明源3.475.512.20
力芯微3.262.612.95
思瑞浦31.543.592.76
移远通信0.861.511.08
紫光国微2.182.192.55
算术平均值7.102.942.17
本公司4.631.551.82
资产负债率(合并)广和通46.51%36.55%55.29%
晶丰明源21.57%17.46%35.57%
力芯微22.53%27.56%25.20%
思瑞浦3.40%23.42%25.71%
移远通信59.39%41.52%49.30%
紫光国微34.86%38.22%33.62%
算术平均值31.38%30.79%37.45%
本公司17.33%31.50%10.08%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公开披露文件。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相比总体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相对较高,资产负债率较低,与公司及同行业公司采用的Fabless模式的轻资产特点相符。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0.08%、31.50%和17.33%,保持相对较低水平。

综上,公司财务结构稳健,负债规模与资产规模相匹配,不存在较大的偿债压力;公司偿债能力指标较好,偿债能力较强。

1-1-265

(三)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

(四)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16.721,084.95-489.9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6.06-317.74-3,003.4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813.94499.694,029.13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6,834.591,266.90535.75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840.50573.6037.86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8,675.091,840.50573.60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3,376.435,087.45174.08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40.46306.22205.2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116.895,393.67379.3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5,062.813,043.08388.1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198.29505.6094.71
支付的各项税费1,697.64197.790.65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941.43562.25385.7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900.174,308.72869.2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16.721,084.95-489.95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89.95万元、1,084.95万元和5,216.72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客户、供应商保持了长期

稳定的合作关系,信用政策稳健,销售回款良好。2018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由于公司处于业务发展初期,根据客户预计需求的增长而

1-1-266

适当增加备货,为备货支付的现金增多所致。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的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当期营业收入的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3,376.435,087.45174.08
营业收入21,081.207,510.26339.43
占比63.45%67.74%51.28%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内知名的民爆企业,市场信誉高、销售回款情况良好,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随营业收入的增加而增加,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1.28%、67.74%和63.45%。报告期各年度,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略低,主要系由于公司处于业务快速发展期,报告期各年度营业收入均同比大幅增长,年末应收款项余额相应增加,同时,部分客户用银行承兑票据回款,导致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

(3)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当期净利润的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16.721,084.95-489.95
净利润6,302.761,580.85-128.96
差额-1,086.04-495.90-360.99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总体上小于净利润,主要系由于:①随着生产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根据客户预计需求的增加而适当增加备货,存货余额不断增加,为备货支付的现金增多;②在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公司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金额总体高于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当期净利润之间的差异,主要是经营性应收和应付项目、存货、无形资产摊销等因素的变化所致,具体情况如下:

1-1-267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净利润6,302.761,580.85-128.96
加:资产减值准备--10.14
信用减值损失27.4859.82-
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71.1225.717.44
无形资产摊销339.28337.9528.15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32.104.71-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7.84--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99.998.890.88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37.98--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4.9972.50-65.38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661.57-924.15-544.73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3,219.91-1,547.99-219.24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2,863.891,271.41421.76
其他396.70195.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16.721,084.95-489.95

报告期内,发行人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勾稽关系合理。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5,4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7.98--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477.9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31.55217.743,003.43
投资支付的现金5,302.501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674.05317.743,003.4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6.06-317.74-3,003.43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003.43万元、-317.74

1-1-268

万元和-196.06万元,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购买和赎回银行理财产品的影响。2018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流出3,003.43万元,主要系由于公司购买了久安芯转让的专利权和固定资产等。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2,414.667.864,03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400.00500.0035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814.66507.864,38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900.00-35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00.728.160.8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000.728.16350.8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813.94499.694,029.13

报告期各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029.13万元、499.69万元和11,813.94万元,主要系吸收投资收到现金所致。

(五)资本性支出分析

1、报告期内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3,003.43万元、217.74万元和331.55万元,主要系购买专利权、研发和成品检测所需的机器设备、电子设备等。

2、报告期末及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计划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六)流动性风险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性相关指标如下:

1-1-269

财务指标2020.12.31/ 2020年2019.12.31/ 2019年2018.12.31/ 2018年
流动比率(倍)5.242.103.04
资产负债率(合并)17.33%31.50%10.08%
流动负债占比99.43%100.00%10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5,216.721,084.95-489.95
货币资金(万元)18,675.091,840.50573.60

报告期内,公司凭借深厚的技术积累、出色的研发创新能力和优异的产品性能形成了以国内知名的民爆企业为主的客户群,主要客户应收账款质量高、销售回款情况较好,经营活动产生现金净流入,货币资金充足,经营积累可以保障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报告期各期,公司负债结构以流动负债为主,流动负债占比均超过99.00%,主要系公司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和其他流动负债等经营性负债,且对外借款较少,与公司的经营模式和流动资产规模相匹配。公司的流动比率均超过2,短期偿债能力较强,资产流动性较好,发生短期流动性风险的概率较低;资产负债率均低于32.00%,财务结构稳健;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逾期债务未偿还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影响现金流量的重要事件或承诺事项,现金情况良好,不存在流动性已经或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形或风险趋势。

由于公司处于业务快速发展期,业务规模持续增长,考虑到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存在的研发投入高、市场需求变化较快等特性,公司不断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应收账款的催收管理、对存货水平的有效管控,在保证公司业务稳步发展的同时,逐步改善现金流量水平;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快新产品研发,优化产品结构,通过技术持续升级保障盈利能力。

(七)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公司依托自主设计的集成电路,主要从事电子雷管核心控制组件及其起爆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主要产品包括电子延期模块及起爆器。

报告期内,公司在产品和服务质量、用户满意度、技术等方面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产品覆盖区域不断扩张,目前已有四川、陕西、山西、黑龙江、辽宁、

1-1-270

福建等区域。未来,公司将把握民爆行业电子雷管替代传统雷管的快速发展机遇,以核心技术为驱动,丰富产品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竞争力和知名度,扩大产品的应用领域,并持续开拓优质客户、提升品牌影响力,以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公司管理层经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审慎评估后认为,在可预见的未来,公司能够保持良好的持续盈利能力,在持续经营能力方面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

十三、重大投资、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事项

(一)重大投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投资事项。

(二)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资本性支出情况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十二、偿债能力、流动性及持续经营能力分析”之“(五)资本性支出分析”。

(三)重大资产业务重组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向上市公司雅化集团孙公司四川久安芯收购部分专利及资产的情况,收购过程参见“第七节/七/(一)资产完整情况”。相关标的资产内容具体包括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资产内容金额
1无形资产(专利)2,930.05
2固定资产(芯片分选机、模块测试机等)36.58
3原材料(线路板、天线、数据线等)33.36
合计3,000.00

(四)股权收购合并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股权收购合并事项。

1-1-271

十四、资产负债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上海先积专注于高性能模拟和混合信号IC芯片、先进传感器及第三代半导体SiC分立器件研发、设计与销售,主要产品为运算放大器、比较器等,主要应用领域较广,包括工业、电力、通信、汽车电子等,市场发展前景较好。2020年12月30日,公司与上海先积原股东王绍栋、官世明、李寰、马凯签署《股权收购协议》,约定:发行人收购上海先积原股东持有的上海先积73.00%股权,收购价格在参考评估报告的基础上,经协商确定为4,850.00万元。2021年1月9日,上海先积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将其73.00%股权出售给发行人。2021年1月25日,发行人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前述收购事项。2021年2月23日,上海先积已就上述收购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新冠肺炎疫情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0年初,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因此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为应对疫情,公司实施各项防护措施,确保在抗击疫情的同时日常订单或重大合同的履行不存在障碍,本次疫情对公司的整体运营及财务状况影响有限。

(四)重大担保、诉讼及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对外担保、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及其他重要事项。

十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即2020年12月31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

1-1-272

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其他重大变化。

十六、盈利预测

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1-1-273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计划和投资方向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2,516.6667万股A股普通股股票,占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25%。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延期模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22,242.9522,242.95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7,949.8817,949.88
3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45,000.0045,000.00
合计85,192.8385,192.83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均为盛景微。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若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通过自筹方式解决,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若募集资金净额超出上述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超出部分将依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使用。

募集资金到位前,若公司因生产经营或市场竞争等因素需要对上述全部或部分项目进行前期投入的,公司拟通过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将首先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资金,然后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

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科技创新水平,增强公司核心技术水平与研发能力,拓展并丰富公司产品结构。

(二)募集资金备案及环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备案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1-1-274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备案情况项目环评批复
1延期模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锡新行审投备[2021]211号-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锡新行审投备[2021]210号-
3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

注: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项目不涉及主管部门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根据最新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延期模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涉及电子延期模块及起爆器两项产品,其中,电子延期模块为委外生产,起爆器系发行人外购元器件后进行组装,均无需进行环评;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涉及具体的电子器件制造,不在该名录中,无需进行环评。

(三)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存放于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在业务、规模等方面现状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及核心技术,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技术条件

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入的“延期模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均围绕公司拓展核心技术的应用领域而开展,是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巩固和提升。上述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实现产品升级和产业化,并且提高公司技术研发能力,增强公司竞争力,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生产经营规模

自2018年以来,市场需求开始大幅增长,发行人在电子延期模块领域具有一定先发优势,业务规模快速增长,这对公司的资产规模和产能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增加公司的技术和资源储备,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

1-1-275

力。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数额和项目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是相适应的。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39.43万元、7,510.26万元和21,081.20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28.96万元、1,580.85万元和6,302.76万元,公司收入规模和利润水平逐年增长。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随着项目的逐步实施,预计公司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因此,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现有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有效支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实施,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管理能力

自成立以来,发行人建立了完善的三会制度和完整的公司治理制度以及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规范运行。同时,随着公司实力的不断增强,发行人不断引入专业的管理人才,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的规范治理能力。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在重大决策、经营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从而确保募投项目的实施。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目标

发行人致力于不断提升公司在国内外电子延期模块领域的市场份额,并逐步建立在模拟芯片领域的市场地位及影响力,而公司本次“延期模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将进一步提升现有产品的性能指标,保证原材料的供应;“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将为公司研发能力及技术水平的提升提供持续保障,从而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市场地位及影响力;“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进一步加强公司在新技术、新产品方面的储备需要,是实施战略规划的重要环节。因此,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系围绕公司发展目标订立,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将有力保证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产生同业竞争,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1-1-276

(六)募集资金重点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具体安排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按照公司业务规模发展和技术研发创新的要求对现有业务的提升和拓展,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技术研发实力、增加产品种类,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均属于科技创新领域,具体安排请详见本节“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延期模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为22,242.9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完成厂房购置及装修、设备及软件购置、完善人员配置及产品研发等。结合公司过去积累的本行业技术以及成功的项目管理和产品推广经验,继续保持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引领技术的发展,使企业获得更大的利润空间。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抓住市场机遇,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

工信部和公安部于2018年提出全力推广应用电子雷管,各省、区、市电子雷管使用率每年递增不得低于20%,到2022年基本实现电子雷管全面使用。在政策和市场的推动下,我国电子雷管市场快速发展,2019年我国电子雷管产量

0.58亿发,仅占工业雷管总产量的5.29%;2020年我国电子雷管产量1.17亿发,实现同比增长100%,但总产量占比仍处于较低水平,电子雷管替代传统工业雷管的市场空间较大,预计未来几年将是电子雷管行业发展的关键市场机遇期。电子延期模块作为电子雷管的核心部件,也将处于战略机遇期。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抓住电子雷管市场发展机遇,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从而进一步巩固公司行业地位,提高公司竞争力。

(2)进一步提高产品性能,优化产品结构

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引进先进研发测试设备软件和扩大研发团队,加强电子延期模块及配套起爆器等产品持续迭代升级,一方面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产品性能,保持市场竞争优势,另一方面有利于完善公司产品布局,扩大现有产品品类以优

1-1-277

化产品结构,满足电子雷管下游运用市场需求,进一步提高公司品牌影响力。

(3)优化生产经营条件,提高交付能力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场地为租赁厂房,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和人员规模的快速增长,现有租赁厂房面积已不能满足公司发展需求,同时也存在生产经营场地布局不合理的问题。通过本项目的实施,购置高标准厂房,进一步优化生产经营环境,以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快速增长对生产经营场地的需求,同时消除经营场地不稳定的风险,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另外,钽电容是电子延期模块关键元件,以美国VISHAY、KEMET、AVX公司为代表的国际钽电容器制造商进入市场较早,掌握着钽电容器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材料,且其钽电容器生产设备仪器先进、精度高、可控性强、效率高,无论是企业规模还是产品的可靠性、一致性、容量、新产品开发等方面均领先于国内钽电容器企业,技术水平的落后致使国内厂商数量呈缩减趋势。近年来国际间贸易摩擦出现频次逐渐增多,且国际钽电容厂商易受“新冠疫情”影响而面临停工停产,因此作为基础电子元器件的钽电容存在供应链安全风险。本项目将购置先进钽电容生产设备提供给供应商使用,利用国内钽电容头部厂商的技术、人员等资源大规模生产钽电容元件,以保证公司关键材料来源,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交付能力。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公司技术、产品实力突出

自成立以来,公司非常重视技术研发工作,一方面引进研发所需的先进精密仪器和设备,以提高研发的硬件实力,另一方面重视产品研发方面的经验积累,掌握了数模混合集成电路设计技术、能量和信号复用通讯技术、超低功耗设计技术、高安全性和高可靠性设计等多项核心技术,特别是经过数年的技术攻关,攻克了电子雷管在地下小断面爆破应用的难题,并进行了小批量的工程实际应用,产品各项关键性能指标与国外同类先进产品不存在显著差异。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已获授权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专利26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拥有已获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9项、软件著作权6项。发行人的技术储备、突出的产品实力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产品技术基础。

1-1-278

(2)公司拥有稳定的客户资源

多年来凭借稳定可靠的产品质量、技术水平、优秀的交付能力,获得了客户肯定和认可,与行业客户保持着密切的合作关系和坚实的互信基础。目前,公司主要下游客户包括雅化集团、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庆华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民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凌河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等知名民爆企业,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市场基础。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22,242.95万元,估算明细如下:

序号项目金额(万元)占比
建设投资10,232.0546.00%
1场地建设2,104.819.46%
1.1厂房购置1,403.216.31%
1.2厂房装修701.603.15%
2设备购置4,580.0020.59%
3软件购置3,060.0013.76%
4预备费487.242.19%
项目实施费用8,972.5040.34%
1人员费用2,812.5012.64%
2研发试制费用6,160.0027.69%
铺底流动资金3,038.4013.66%
总计22,242.95100.00%

本项目需要购置的主要软硬件设备如下: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位
1设计服务器10
2设计用电脑50
3中测设备3
4芯片封装设备(双芯片)10
5成测设备5
6芯片编带机2
7SMT生产线2

1-1-279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位
8模块注塑机(低压环保型)6
9电子延期模块自动化测试线1
10电子延期模块自动化老化线1
11起爆器装配调试线1
12老化试验箱4
13高低温试验箱6
14IP防护等级测试设备1
15EMC测试仪1
16机房1
17EDA开发平台1
18FPGA验证平台1
19测试数据库软件1
20电路设计及仿真软件2
213D建模组件1
22App开发平台2
23云数据库1
24质量分析模型1

5、项目建设周期及实施进度

项目实施期36个月,具体实施进度安排如下表:

项目实施期第1年实施期第2年实施期第3年
Q1Q2Q3Q4Q1Q2Q3Q4Q1Q2Q3Q4
可行性研究
厂房购置、装修
设备购置、安装调试
人员招聘培训
产品研发设计

注:表中Q1、Q2、Q3、Q4是指第1季度、第2季度、第3季度和第4季度。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本项目不会产生工业废水、废气、废渣与噪声等,不会对环境产生污染,无需取得环评批复。

本项目拟通过购买房产方式实施,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与无锡微纳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房产购买意向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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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投资17,949.88万元,用于加大研发中心软件和硬件投入,引进研发人才,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技术研发实力。

研发中心主要由产品规划部、项目管理部、储能元件研究室、点火元件研究室、电子雷管网络通讯研究室、专用芯片技术研究室、电子开关元件研究室、点火药剂联合研究室、工艺及质量可靠性研究室、爆破技术研究室和工程试验中心组成。新建研发中心组织结构图如下: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改善研发环境,提升研发能力

近年来,公司处于高速发展状态,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及研发功能的增加,现有研发条件已不能满足公司发展的要求。同时,电子雷管行业处于高速发展的关键期,行业竞争不断加剧,对公司的研发能力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现有的研发设备及研发环境不能很好地满足公司对于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需求。为了更好地匹配客户需求、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公司需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需拓宽研发场地,添加先进研发仪器及检测测试设备,为研发人员营造一个环境、功能良好的研发、测试平台,全面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

1-1-281

本项目的实施,能够为公司打造高端技术研发平台,建立覆盖芯片技术、关键电子元件、产品工艺及质量可靠性、下游爆破方案设计及工程测试等功能齐全的专业研究及测试中心,为产品研发、量产及下游应用提供可靠保证。

(2)加速技术的升级迭代,确保公司产品行业竞争力

电子雷管具有高安全、可靠、精度高、灵活性、易测性等诸多优势的导爆装置,作为电子雷管的关键部件,下游客户对电子延期模块功耗、时钟精度、性能、可靠性及起爆器组网能力等要求不断提高。

面对下游市场的快速更新换代及需求的升级,公司需具备强大、持续的研发能力,加快技术成果的转化,缩短技术产业化应用的周期,不断推出满足市场新需求的迭代新产品,才能及时抓住多元化的市场需求,快速响应客户新产品的要求,进而巩固已有客户,并开拓潜在新客户,不断扩大市场份额。因此,公司需要强化研发中心的建设,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升公司的研发实力,提高公司产品和技术的升级迭代能力和效率,持续保持公司产品的行业竞争力。

(3)引进高端技术人才,提升研发实力

电子延期模块及配套起爆器、管控系统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且对产品的性能、可靠性及安全性要求高,在产品技术水平、生产工艺标准、下游应用等多方面对创新型人才的数量和质量均有较高要求。公司以“为民爆行业提供电子雷管产业化整体解决方案”为发展目标,计划进一步加强电子雷管专用芯片研发设计、电子雷管关键原辅材料进行机理分析和验证、对电子雷管生产工艺和质量可靠性进行分析论证、对爆破技术及爆破方案研究设计等。公司现有研发团队无论从团队规模还是技术背景方面已无法满足公司研发战略对人才的需求,亟须扩大研发团队规模和建立完善的研发体系。通过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公司将引进一批优秀的工程师,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科技创新体系,加大高新技术产品和科研开发项目的实施力度,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公司的研发实力。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公司拥有雄厚的技术储备

自成立以来,公司非常重视技术研发工作,强化公司在自主创新中的主体地位,一方面引进研发所需的先进精密仪器和设备,以提高研发的硬件实力,另一

1-1-282

方面更重视产品研发方面的经验积累,掌握了数模混合集成电路设计技术、能量和信号复用通讯技术、超低功耗设计技术、高安全性和高可靠性设计等多项核心技术,形成公司的核心产品,且公司电子雷管领域相关产品各项关键性能指标与国外同类先进产品不存在显著差异。截至目前,公司拥有已获授权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专利26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拥有已获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9项、软件著作权6项。雄厚的技术储备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技术基础。

(2)公司具备丰富的研发经验和稳定的研发团队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电子延期模块及起爆器的研发及产业化,伴随着我国电子雷管市场的快速发展公司经营规模及研发实力也不断提升。公司具备独立的芯片设计能力和实际工程应用技术背景,兼备高水平芯片设计能力与电子延期模块设计能力,公司拥有能够将两种能力相互融合运用的核心技术团队。

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研发创新体系,并培养出一批高水平、高素质的技术人才梯队,保证公司核心技术的持续提升。公司完善的研发体系、丰富的研发经验和高素质的研发团队将为本项目的实施创造坚实的基础。

(3)公司对研发的高度重视、高投入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为提高广大研发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研发人员创造良好的条件,配备先进的技术研发、试验、检测设备;建立完善且符合市场运行的研发管理机制,实行开放、流动的管理方式,鼓励创新、鼓励发明、鼓励技术革新、鼓励技术升级,积极营造技术创新氛围,目前已基本形成高效、有序的研发及创新机制。

除了规范的研发管理和制度以及良好的研发氛围外,公司持续的研发投入也为公司的自主创新提供了重要的物质保障。公司长期以来一直非常注重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35.93万元、1,102.56万元和1,429.81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0.05%、14.68%和6.78%。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公司逐步增加研发费用的投入。

4、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投资金额为17,949.88万元,其各项资金占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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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金额(万元)占比
1建设投资10,655.3859.36%
1.1场地建设3,928.9821.89%
1.1.1厂房购置2,806.4215.63%
1.1.2厂房装修1,122.576.25%
1.2设备购置6,219.0034.65%
1.3预备费507.402.83%
2研发费用7,294.5040.64%
总计17,949.88100.00%

5、项目建设周期及实施进度

项目建设期36个月,具体实施进度见下表:

项目建设期第1年建设期第2年建设期第3年
Q1Q2Q3Q4Q1Q2Q3Q4Q1Q2Q3Q4
可行性研究
厂房购置、装修
设备购置安装
人员招聘培训
项目研发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本项目不会产生工业废水、废气、废渣与噪声等,不会对环境产生污染,无需取得环评批复。本项目拟通过购买房产方式实施,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与无锡微纳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房产购买意向协议。

(三)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

1、项目概况

发行人拟以实际经营需求为基础,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未来战略发展目标及技术储备等情况,通过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补充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45,000.00万元,拟用于消防弹延时系统、电缆接头温度在线监测、电子延期模块的石油射孔弹应用、地质勘探起爆系统以及运放模拟芯片和SiC分立器件等未来储备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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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不会用于金融性资产的投资。

2、项目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1)进一步加强公司在新技术、新产品方面的储备需要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随着下游市场需求的快速变化,对集成电路产品创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此背景下,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需要保持较强的持续创新能力,紧密追踪上下游技术变动,不断储备新技术、新产品,才能满足多变的市场需求。因此,募集资金用于发展储备项目,能够进一步加强公司在新技术、新产品方面的储备,扩充产品种类,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公司现有产品较为单一的竞争劣势,保持企业竞争力。

(2)是公司实施战略规划的重要环节

公司基于在民爆行业应用领域的市场地位,以市场需求和技术前沿趋势为导向,制定了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将持续开展技术创新与产品开发、进一步开拓产品应用领域,同时加强优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进一步深入开发电子延期芯片和起爆器,并在运放模拟芯片和SiC分立器件等市场进行布局,增强模拟芯片设计研发实力。

(3)进一步优化公司财务结构的需要

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不断增加,公司应收账款、存货等方面对公司流动资金的占用也相应增加。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将更为迫切。本项目一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公司优化资本结构,大幅提高偿债能力,进一步降低财务风险,为未来的业务发展建立稳健的财务基础。

3、管理运营安排

在储备资金管理运营过程中,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公司相关财务制度,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使用该项储备资金。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储存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公司在使用该资金时,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程序。

4、补充发展与储备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半导体行业发展变化迅速,发行人为紧跟行业变化趋势,增强竞争力,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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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技术及资金的战略储备,通过本次补充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一方面有利于公司开拓更多市场,从而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力,提升市场份额,对公司经营将会产生积极的影响;另一方面,通过补充部分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扩张过程中产生的营运资金需求、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降低流动性风险。

三、未来发展规划

(一)公司战略规划

公司的战略规划可以分为横向和纵向两个维度。横向来看,公司响应国家大力发展半导体行业的号召,以不断发展的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力,计划深耕于模拟芯片领域,努力把公司打造成国内外知名的数模混合芯片设计研发企业;纵向来看,发行人拟继续加大对电子延期模块的研发,研发更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系列,不断扩大市场份额,并打通产品上下游环节,奠定公司在民爆行业电子雷管领域的龙头地位。

(二)报告期内为实现战略目标已采取的措施及实施效果

1、收购上海先积、维纳芯,进入SiC和运放领域

发行人相继收购了维纳芯和上海先积,进行高性能模拟密集型芯片及先进传感器解决方案研发设计和销售,并借此进入SiC等半导体功率器件市场领域。

2、应用领域及客户的开拓取得了一定突破

发行人的电子延期芯片目前主要应用于生产电子雷管的延期模块,但其低功耗、高延时精度、抗震耐高温等特种性能也可应用于其他领域,如消防领域的增雨弹、高端烟花爆破以及消费电子领域等。

此外,由于发行人生产的电子延期模块质量和口碑较好,法国Davey公司于2020年初即主动与发行人寻求合作,目前双方正在进行产品验证。法国Davey公司是拥有几十年历史的世界知名爆破公司,与其的合作将帮助发行人打开全球市场,扩大行业知名度。

3、持续加大研发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35.93万元、1,102.56万元和1,429.81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0.05%、14.68%和6.78%,形成了包含高压超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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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耗芯片设计,高效、鲁棒的通信校验机制、抗高冲击电子延期模块设计等在内的多项核心技术。同时,公司目前确立了行业前瞻性的在研项目,从而能够不断提升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为战略规划的实现奠定技术基础。

(三)未来规划采取的措施

1、技术研发与产品开发

公司将立足市场及客户需求,同时结合未来的技术发展趋势及下游应用领域的行业演变情况,在现有技术及产品储备的基础上,从设计原理、拓扑结构、新工艺开发等方面深入研究,开展新技术的研发工作,并通过技术转化,提升产品性能、增加产品种类,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齐全的产品。

2、开拓产品应用领域

公司产品目前应用于民爆行业电子雷管领域,集中度较高。公司将继续积极参与现有领域中高端市场的竞争,同时在多年芯片研发及整合上海先积和维纳芯研发团队的基础上,开拓消防、消费等应用领域。

3、人才培养计划

公司将通过多种渠道进一步引进人才,吸引行业内国内外市场的优秀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加强公司核心技术和管理团队的建设。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体系,不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学术交流会和技术培训,最大程度上为员工提供学习的机会,有计划地培养出一批具有较强专业能力的产品研发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使公司人才队伍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

4、合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工具增强公司融资能力

本次股票的发行将为公司实现发展计划提供资金支持,公司将认真组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扩充公司产能同时实现产品性能的提升。此外,本次股票发行将有利于公司借助资本市场平台拓宽资本运作渠道,提高企业知名度,增强抗风险能力及融资能力,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公司的业务发展,提升竞争力和产业整合能力,为未来可持续发展提供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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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一、投资者管理的主要安排

为规范公司及相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充分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完善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一)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信息披露的原则及内容、信息披露标准、信息传递和披露的内部管理、审核及披露程序、信息披露的责任划分、保密措施等事项都进行了详细规定。该制度有助于加强发行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提升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除监事会公告外,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以董事会公告的形式发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公司未披露信息。此外,信息披露前应严格履行下列审查程序:提供信息的部门负责人认真核对相关信息资料;董事会秘书进行合规性审查;董事长签发。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工作,由董事会秘书担任信息披露直接负责人,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董事会秘书:潘叙

电话:0510-85388869

传真:0510-85388869

公司网址:www.holyview.cn

电子邮箱:ir@holyvie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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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来开展投资者管理的规划

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年度报告说明会、股东大会、公司网站、一对一沟通、邮寄资料、电话咨询、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和路演等。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职责主要包括:(1)分析研究。统计分析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数量、构成及变动情况;持续关注投资者及媒体的意见、建议和报道等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2)沟通与联络。整合投资者所需信息并予以发布;举办分析师说明会等会议及路演活动,接受分析师、投资者和媒体的咨询;接待投资者来访,与机构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联络,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参与度;(3)公共关系。建立并维护与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媒体以及其他公司和相关机构之间良好的公共关系;在涉讼、重大重组、关键人员的变动、股票交易异动以及经营环境重大变动等重大事项发生后配合公司相关部门提出并实施有效处理方案,积极维护公司的公共形象;(4)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工作。公司将依照《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切实开展投资者关系构建、管理和维护的相关工作,不断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好互动,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切实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股利分配政策和实际分配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实际股利发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

(二)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为充分考虑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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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总体发展目标及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发行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因素,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基础上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回报规划与机制,对股利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并藉此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制定各期股东回报规划和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监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其中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4、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5、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10%。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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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或者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6、公司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

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结合公司章程、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分配预案并进行审议。

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且需事先书面征询全部独立董事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需经半数以上董事同意且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可通过。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同意且经半数以上外部监事(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如有)同意方可通过。

(2)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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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或者征集投票权等方式。

(3)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4)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或者征集投票权等方式。

(5)股东违规占有公司资金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三)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并对利润政策进行了具体约定。针对本次发行,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进一步明确了利润分配原则、利润分配方式、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公司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更加注重股东的即期利益与长远利益,加强了对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保护,同时兼顾公司的现时财务状况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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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公司目前已按照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股东投票机制,其中《公司章程(草案)》对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监事的相关安排等进行了约定。公司通过建立完善累积投票制、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等股东投票机制,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事项的权利。

(一)累积投票机制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公司应当釆用累积投票等方式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三)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方式安排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四)征集投票权的相关安排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上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公开征集股东权利。

五、存在特别表决权、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采取的措施

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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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或人员的重要承诺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等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张永刚及其配偶殷婷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则张永刚及其配偶殷婷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上市前已发行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张永刚及其配偶殷婷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

4、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张永刚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任职期间,张永刚及其配偶殷婷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张永刚及其配偶殷婷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张永刚及其配偶殷婷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在上述锁定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张永刚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张永刚及其配偶殷婷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离职后半年内,张永刚及其配偶殷婷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6、自本承诺函出具后,若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该等规定时,张永刚及其配偶殷婷承诺届时将按照该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张永刚及其配偶殷婷将严格遵守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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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违反上述规定或承诺,除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张永刚及其配偶殷婷还应将因违反规定或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缴给发行人。”

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无锡九安芯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则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

4、自本承诺函出具后,若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该等规定时,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该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5、本企业将严格遵守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以及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违反上述规定或承诺,除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企业还应将因违反规定或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缴给发行人。”

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富海新材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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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本承诺函出具后,若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该等规定时,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该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企业将严格遵守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违反上述规定或承诺,除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企业还应将因违反规定或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缴给发行人。”

4、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赵先锋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

4、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在锁定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作为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6、自本承诺函出具后,若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该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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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人将严格遵守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以及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违反上述规定或承诺,除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人还应将因违反规定或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缴给发行人。”

5、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潘叙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

4、本人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自本承诺函出具后,若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该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6、本人将严格遵守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以及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违反上述规定或承诺,除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人还应将因违反规定或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缴给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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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司持股5%以下股东蔡海啸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本承诺函出具后,若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该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将严格遵守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以及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违反上述规定或承诺,除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人还应将因违反规定或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缴给发行人。”

7、公司持股5%以下其他股东佛山保兴、上海建元、上海建辕、久科芯成、无锡金程、众合鑫、上海润科、华芯润博、叶浩楷、张洪涛承诺

“1、自取得公司股权/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或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月内,以孰晚为原则,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本承诺函出具后,若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该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违反上述规定或承诺,除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人/本企业还应将因违反规定或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缴给发行人。”

8、间接持股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含实际控制人)张渭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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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

4、本人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自本承诺函出具后,若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该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6、本人将严格遵守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以及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违反上述规定或承诺,除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人还应将因违反规定或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缴给发行人。”

9、间接持股的监事唐良华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在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自本承诺函出具后,若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该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5、本人将严格遵守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以及已作出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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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违反上述规定或承诺,除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人还应将因违反规定或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缴给发行人。”10、间接持股的监事、核心技术人员(不含实际控制人)李彦铭承诺“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在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在锁定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作为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4、自本承诺函出具后,若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该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5、本人将严格遵守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以及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违反上述规定或承诺,除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人还应将因违反规定或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缴给发行人。”

(二)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实际控制人承诺

(1)减持前提

①张永刚及其配偶殷婷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已届满,股份转让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相关规定。

②若发生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张永刚及其配偶殷婷已经依法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2)减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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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刚及其配偶殷婷将根据需要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转让部分发行人股票。

(3)减持股份的数量、期限、价格及程序

张永刚及其配偶殷婷在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张永刚及其配偶殷婷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4)未履行承诺需要承担的责任

如张永刚及其配偶殷婷未按照本持股意向的承诺转让股份,除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张永刚及其配偶殷婷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入上缴给发行人,并保证在接到董事会发出的收入上缴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该等收入上缴发行人。

2、无锡九安芯承诺

(1)减持前提

①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已届满,股份转让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相关规定。

②若发生本企业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企业已经依法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2)减持方式

本企业将根据需要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转让部分发行人股票。

(3)减持股份的数量、期限、价格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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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业在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本企业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4)未履行承诺需要承担的责任

如本企业未按照本持股意向的承诺转让股份,除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企业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入上缴给发行人,本企业保证在接到董事会发出的收入上缴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该等收入上缴发行人。

3、富海新材承诺

(1)减持前提

①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已届满,股份转让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相关规定。

②若发生本企业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企业已经依法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2)减持方式

本企业将根据需要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转让部分发行人股票。

(3)减持股份的数量、期限、价格及程序

本企业在所持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满后减持发行人股份时,相关减持股份的数量、期限、价格和程序等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7号——新股发行上市后相关主体承诺履行等事项的信息披露规范要求》、《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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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4)未履行承诺需要承担的责任

如本企业未按照本持股意向的承诺转让股份,除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企业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入上缴给发行人,本企业保证在接到董事会发出的收入上缴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该等收入上缴发行人。

4、赵先锋承诺

(1)减持前提

①赵先锋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已届满,股份转让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相关规定。

②若发生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赵先锋已经依法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2)减持方式

赵先锋将根据需要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转让部分发行人股票。

(3)减持股份的数量、期限、价格及程序

赵先锋在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赵先锋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赵先锋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4)未履行承诺需要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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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赵先锋未按照本持股意向的承诺转让股份,除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赵先锋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入上缴给发行人,并保证在接到董事会发出的收入上缴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该等收入上缴发行人。

(三)关于股价稳定的承诺

1、启动条件

公司上市后3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规定启动本预案,并与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停止条件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后至该方案实施完毕期间,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方案实施完毕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本次股价稳定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单一会计年度内增持或回购金额累计已达到下述具体措施规定的上限要求;

(3)继续增持或回购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3、股价稳定预案的具体措施

本公司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包括公司回购股票、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未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当公司股票收盘价触发稳定股价预案的启动条件时,公司将视股票市场情况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按如下优先顺序采取部分或全部股价稳定措施,直至触发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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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股价预案的条件消除,(1)公司回购股票;(2)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增持股票;(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视公司实际情况、股票市场等情况,同时或分步骤实施回购和/或增持股票措施。

公司应于触及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条件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发布提示公告,并于10个交易日内制定且公告股价稳定具体措施。公司制定股价稳定的具体实施方案时,应当综合考虑当时的实际情况及各种稳定股价措施的作用及影响,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情况下,各方协商确定并通知当次稳定股价预案的实施主体,并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若公司在实施稳定股价方案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1)公司回购股票

当触及稳定股价预案启动的条件时,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应在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且回购股份不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回购。公司董事会应在首次触发股票回购义务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作出实施回购股份预案(包括拟回购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回购期限及其他有关回购的内容)的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如在符合本预案规定的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情况、公司现金流量状况、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认为公司不宜回购股票的,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并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应将不回购股票以稳定股价事宜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此外,公司回购股份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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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

3、公司单次或连续12个月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如上述第2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

4、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净额。

5、经股东大会决议实施回购的,公司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启动回购,并在3个月内履行完毕。

(2)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增持股票

上市后三年内,当触发稳定股价预案的启动条件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永刚将在10个交易日内向公司送达增持公司股票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增持股份数量、增持价格、增持期限、增持目标等内容。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永刚应在增持公告作出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启动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永刚增持股票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应当在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3、单次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实际控制人张永刚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后现金分红及薪酬总额的20%,且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实际控制人张永刚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后现金分红及薪酬总额;

4、单次及/或连续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如上述第(3)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

5、增持期限自实际控制人张永刚增持公告作出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6、通过增持获得的股票,在增持完成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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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后三年内,当触发稳定股价预案的启动条件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10个交易日内向公司送达增持公司股票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增持股份数量、增持价格、增持期限、增持目标等内容。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作出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启动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同时,其增持公司股票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3、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金额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分红(如有)及税后薪酬的30%,但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总额不超过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分红及税后薪酬总和;

4、增持期限自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告作出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5、通过增持获得的股票,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6、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年内新聘任的从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预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及责任的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现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促成公司新聘任的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本预案并签署相关承诺。

4、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1)发行人

“1、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发行人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的稳定股价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履行作为发行人稳定股价的义务。

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若因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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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则进行相应调整,下同),公司将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稳定股价预案》,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当公司股票收盘价触发稳定股价预案的启动条件时,公司将视股票市场情况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按如下优先顺序(1)公司回购股票;(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未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实施股价稳定措施,直至触发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消除。

4、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无条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自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公司董事会应在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及时公告将采取的具体措施并履行后续法律程序。董事会不履行上述义务的,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以上一年度薪酬为限对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2)实际控制人

“1、本人将严格遵守发行人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的稳定股价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履行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稳定股价的义务。

2、本人将根据上述《稳定股价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在发行人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3、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无条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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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公司有权停止发放应付本人的薪酬,且有权停止对本人及本人关联方分取红利;公司有权将相等金额的应付本人及本人关联方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同时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本承诺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未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本人将严格遵守发行人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的稳定股价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履行作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义务。

2、本人将根据上述《稳定股价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在发行人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3、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无条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公司有权停止发放应付本人的薪酬,且有权停止对本人分取红利;公司有权将相等金额的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本承诺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5、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发行人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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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①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自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公司董事会应在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及时公告将采取的具体措施并履行后续法律程序。董事会不履行上述义务的,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以上一年度薪酬为限对股东承担赔偿责任,且公司将暂停向董事发放薪酬或津贴,直至其履行相关承诺为止。

(2)实际控制人

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实际控制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实际控制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①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公司有权停止发放应付本人的薪酬,且有权停止对本人及本人关联方分取红利;公司有权将相等金额的应付本人及本人关联方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同时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未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①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公司有权停止发放应付本人的薪酬,且有权停止对本人分取红利;公司有权将相等金额的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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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

1、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

2、本公司股东均具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3、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4、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5、本公司历史沿革上曾经存在的股权代持情形已解除,并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其形成原因、演变情况、解除过程,前述股权代持不存在纠纷争议或潜在纠纷争议等情形。除已披露股权代持解除情形外,不存在其他股权/股份代持的情形。

6、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五)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1、本公司保证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就赔偿责任主体、赔偿范围、赔偿对象作出最终决定前,公司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对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进行赔偿。

3、若公司未及时履行上述承诺,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权部门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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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就赔偿责任主体、赔偿范围、赔偿对象作出最终决定前,本人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对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进行赔偿。

3、若本人未及时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就赔偿责任主体、赔偿范围、赔偿对象作出最终决定前,本人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对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进行赔偿。

3、若本人未及时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赔偿措施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现金分红(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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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其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4、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4、保荐机构承诺

光大证券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5、发行人律师承诺

如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法律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在该等事项依法认定后,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本所没有过错的除外。

6、发行人会计师承诺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为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依法出具相关文件,本所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7、发行人资产评估机构承诺

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如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制作、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大学评估评报字[2020]960041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在该等事项依法认定后,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8、发行人验资复核承诺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为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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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

1、发行人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和其他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承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

(1)若届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尚未上市,自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公司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A股;

(2)若届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已上市交易,自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公司董事会将召集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A股股票的议案,回购价格的确定将以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

如公司因主观原因违反上述承诺,则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如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张永刚及其配偶殷婷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A股新股,且张永刚及其配偶殷婷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股份(若有),原限售股回购价格参照发行人回购价格确定。”

3、无锡九安芯承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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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企业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A股新股,且本企业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股份(若有),原限售股回购价格参照发行人回购价格确定。

(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发行人关于填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本次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随着募集资金到位,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达产的情况下,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投资者面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承诺将采取如下措施实现业务可持续发展从而增加未来收益并加强投资者回报,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具体如下:

(1)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进度,争取尽快实现项目收益

最近三年,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资产负债结构较为良好。鉴于公司良好的经营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竞争能力,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协调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进一步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和市场占有率,以增强公司盈利水平,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盈利,公司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积极调配资源,开展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加强项目相关的人才与技术储备,争取尽早实现项目预期收益,增加未来几年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2)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按照承诺用途使用,并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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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制定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明确了利润分配原则、分配方式、分配条件及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等政策事宜。公司将以《公司章程(草案)》所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为指引,在充分听取广大中小股东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持续完善现金分红政策并予以严格执行,努力提升股东投资回报。此外,公司还制定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提高公司的未来回报能力,尊重并维护股东利益。

(4)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目前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完善、健全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体系,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公司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并强化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强化执行监督,有效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5)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可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凭借积累的核心技术、品牌、客户资源、市场地位、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优势,发展了一批粘性高、业务关系稳定的优质客户,确立了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在客户中赢得了良好的声誉。

公司将继续巩固和深化在核心业务方面的技术优势,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储备,加强新产品的研发和销售服务,不断拓展核心技术的应用领域,增强可持续盈利能力。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的承诺如下:

“1、张永刚及其配偶殷婷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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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若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张永刚及其配偶殷婷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3、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张永刚及其配偶殷婷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的承诺如下: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5、如果未来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6、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7、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八)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公司完善了利润分配制度,对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进行了具体安排。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利润分配制度进行利润分配,切实保障投资者收益权。公司上市后,如果公司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上述承诺,有权主体可自行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发行人采取相应惩罚/约束措施,公司对此不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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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异议。

公司将严格执行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相关利润分配政策,详细情况参见本节之“二、股利分配政策和实际分配情况”之“(二)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九)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发行人关于欺诈发行股份购回事项承诺如下: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关于欺诈发行股份购回事项承诺如下: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张永刚及其配偶殷婷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无锡九安芯关于欺诈发行股份购回事项承诺如下: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十)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张永刚及其配偶殷婷及其控制或可以施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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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不包含盛景微电子及其控制的企业,下同)未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任何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未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活动,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2、张永刚及其配偶殷婷及其控制或可以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现在或将来均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单独或与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盛景微电子或其下属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境外投资、收购、兼并与盛景微电子或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不会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拥有与盛景微电子或其下属企业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兼职;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任何形式支持第三方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盛景微电子或其下属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其他形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盛景微电子或其下属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若发行人认为张永刚及其配偶殷婷及其控制或可以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从事了对发行人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张永刚及其配偶殷婷及其控制或可以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将及时转让或者终止该等业务。若发行人提出受让请求,张永刚及其配偶殷婷及其控制或可以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将无条件按公允价格和法定程序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给发行人。

4、如果张永刚及其配偶殷婷及其控制或可以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将来可能获得任何与发行人产生直接或者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张永刚及其配偶殷婷及其控制或可以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并尽力促成该等业务机会按照发行人能够接受的合理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发行人。

5、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如发行人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张永刚及其配偶殷婷及其控制或可以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保证将不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出现可能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的情形,张永刚及其配偶殷婷及其控制或可以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保证按照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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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发行人的竞争:(1)停止生产或提供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或服务;(2)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经发行人同意将相竞争的业务以合法方式置入发行人;(4)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5)其他对维护发行人权益有利的方式。

6、张永刚及其配偶殷婷及其控制或可以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承诺不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属于发行人的商业机会,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发行人同类业务;将保证合法、合理地运用股东权利及控制关系,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发行人正常经营或损害发行人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利用自身特殊地位谋取非正常的额外利益。

7、张永刚及其配偶殷婷保证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也遵守以上承诺。

8、张永刚及其配偶殷婷及其关联方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发行人及发行人全体股东权益而作出,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如因张永刚及其配偶殷婷及其关联方违反本承诺而导致发行人或投资者遭受损失、损害和开支的,张永刚及其配偶殷婷及其关联方将依法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9、本承诺函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

(1)张永刚及其配偶殷婷不再持有(直接或间接)公司5%以上股份且张永刚及其配偶殷婷不再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公司股票终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十一)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张永刚及其配偶殷婷已被告知、并知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关联方的认定标准。

2、张永刚及其配偶殷婷已向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了报告期内张永刚及其配偶殷婷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全部关联交易情况,且其相应资料是真实、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张永刚及其配偶殷婷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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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现时不存在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3、张永刚及其配偶殷婷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在股东大会对涉及张永刚及其配偶殷婷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张永刚及其配偶殷婷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市场原则,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发生,对持续经营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应当以协议方式进行规范和约束,遵循市场化的定价原则,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的规定,确保关联交易程序合法、价格公允,避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发生。

5、不利用自身对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发行人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发行人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不以低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发行人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发行人利益的行为。

6、为保证发行人的独立运作,张永刚及其配偶殷婷承诺在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期间,保证自身以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在人员、财务、机构、资产、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

7、承诺杜绝一切张永刚及其配偶殷婷及其的关联方非法占用、转移发行人的资金、资产的行为。

8、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发行人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如违反上述承诺,而由此给发行人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张永刚及其配偶殷婷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无锡九安芯、富海新材承诺

“1、本企业已被告知、并知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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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的认定标准。

2、本企业已向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了报告期内本企业及本企业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全部关联交易情况,且其相应资料是真实、完整的,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本企业及所属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现时不存在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3、本企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在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企业及所属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本企业及所属关联方与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市场原则,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发生,对持续经营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应当以协议方式进行规范和约束,遵循市场化的定价原则,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的规定,确保关联交易程序合法、价格公允,避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发生。

5、承诺杜绝一切本企业及本企业的关联方非法占用、转移发行人的资金、资产的行为。

6、保证不利用自身在发行人中的地位和影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发行人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7、本承诺书自本企业盖章之日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并在本企业存续且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企业被认定为公司关联人期间内有效。

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由此给发行人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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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已被告知、并知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关联方的认定标准。

2、本人已向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了报告期内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全部关联交易情况,且其相应资料是真实、完整的,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现时不存在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3、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人及本人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与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市场原则,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发生,对持续经营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应当以协议方式进行规范和约束,遵循市场化的定价原则,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的规定,确保关联交易程序合法、价格公允,避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发生。

5、承诺杜绝一切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非法占用、转移发行人的资金、资产的行为。

6、保证不利用自身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发行人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7、本承诺书自本人签字之日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并在公司存续且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人被认定为公司关联人期间内有效。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由此给发行人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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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

1、发行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1、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公开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同意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公开披露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公司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4)自本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将不得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品种等;

(5)自本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公司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

(6)本公司将要求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7)本公司将不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

(8)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本公司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公司因违反承诺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9)本公司作出的、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其他承诺约束措施或根据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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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公司公开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经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公司将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公开披露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1、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张永刚及其配偶殷婷公开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张永刚及其配偶殷婷同意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公开披露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张永刚及其配偶殷婷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张永刚及其配偶殷婷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4)张永刚及其配偶殷婷将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同时张永刚及其配偶殷婷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张永刚及其配偶殷婷按相关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因合并分立、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5)张永刚及其配偶殷婷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5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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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张永刚及其配偶殷婷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由张永刚及其配偶殷婷依法赔偿发行人或投资者损失;

(7)张永刚及其配偶殷婷作出的、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其他承诺约束措施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张永刚及其配偶殷婷公开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张永刚及其配偶殷婷同意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公开披露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向发行人及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投资者的权益。”

3、发行人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无锡九安芯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1、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企业公开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企业同意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公开披露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企业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企业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4)本企业将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企业按相关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因合并分立、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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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企业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5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6)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由本企业依法赔偿发行人或投资者损失;

(7)本企业作出的、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其他承诺约束措施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企业公开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企业同意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公开披露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向发行人及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投资者的权益。”

4、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1、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公开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同意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公开披露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人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人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4)本人将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相关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因合并分立、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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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5)可以职务变更但不主动要求离职,并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6)本人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5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7)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由本人依法赔偿发行人或投资者损失;

(8)本人作出的、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其他承诺约束措施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公开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同意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公开披露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向发行人及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投资者的权益。

3、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各项承诺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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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本节重要合同是指公司已经履行和正在履行的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或未来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其中重大销售合同为合同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为合同金额超过500万元的采购合同。

(一)采购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正在履行或已履行的重大采购合同具体如下:

序号供应商合同内容签订时间合同金额(万元)履行情况
1常州市诺七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加工2020.04.01框架合同 以订单为准正在履行
2无锡华润上华科技有限公司晶圆加工2018.09.01框架合同 以订单为准正在履行
3厦门信和达电子有限公司钽电容2020.06.281,728.00正在履行
2019.10.161,440.00已履行
2019.08.30840.00
4无锡市电子仪表工业有限公司委托加工2020.04.01框架合同 以订单为准正在履行
5深圳市开步电子有限公司点火电阻2020.03.211,035.00正在履行
2020.03.12690.00
2019.10.10690.00

(二)销售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正在履行或已履行的重大销售合同具体如下:

序号客户名称合同内容签约日期合同金额(万元)履行情况
1福建民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延期模块和起爆器销售2020.07.011,439.76已履行
电子延期模块销售2020.01.011,755.00已履行
2葫芦岛凌河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延期模块销售2020.07.012,450.00已履行
电子延期模块销售2018.09.011,625.00已履行
3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延期模块和起爆器销售2020.10.305,510.00正在履行
电子延期模块、起爆器和成品检测仪等销售2019.10.313,079.00已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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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客户名称合同内容签约日期合同金额(万元)履行情况
4雅化绵阳实业有限公司电子延期模块和起爆器销售2019.12.28框架合同 以订单为准已履行
电子延期模块和起爆器销售2019.03.132,747.39已履行
5西安庆华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延期模块和起爆器销售2020.01.041,864.07已履行
6黑龙江青化爆破器材有限公司电子延期模块、起爆器和成品检测仪等销售2020.11.012,499.30正在履行

(三)借款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正在履行或已履行的银行借款合同具体如下:

序号借款方贷款方签署日期借款金额(万元)履行情况
1盛景微宁波银行无锡分行2020.09.24100.00已履行
2盛景微宁波银行无锡分行2020.03.02300.00已履行
3盛景微宁波银行无锡分行2019.11.14200.00已履行
4盛景微江苏银行无锡新区支行2019.06.20300.00已履行

(四)担保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担保情况如下:

序号担保人债务人债权人担保金额(万元)担保期限
1盛景微上海先积无锡华润上华科技有限公司100.002021.03.10-2024.03.09
2上海先积盛景微无锡华润上华科技有限公司100.002021.03.10-2024.03.09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对外担保事项参见本节“一/(四)担保合同”的相关内容。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可能对公司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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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的刑事诉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涉及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五、报告期内重大违法情况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在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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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董事签名:

张永刚 赵先锋 唐睿德

张志宏 黄寅生

监事签名:

唐良华 庞圆圆 李彦铭

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张永刚 赵先锋 潘 叙

张 渭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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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_______________

张永刚

实际控制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张永刚 殷婷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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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朱王晶

保荐代表人:

黄腾飞 何科嘉

法定代表人、总裁:

刘秋明

董事长:

闫 峻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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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

闫 峻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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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总裁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裁:

刘秋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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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顾功耘

经办律师:

张优悠 张 颖 洪小妹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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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机构及经办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经办人员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中引用的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及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肖厚发

签字注册会计师:

冉士龙 陈 勇 袁慧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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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评估师已阅读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经办人员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

王健青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

章 庆 苏星华

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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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肖厚发

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 勇 袁慧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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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复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复核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肖厚发

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 勇 袁慧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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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附件

一、文件列表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承诺事项;

(七)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八)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九)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注册的文件;

(十)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文件查阅时间及地点

投资者可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的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于下列地点查阅上述文件:

(一)发行人: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854号无锡蠡园经济开发区A5栋7楼

联系人:潘叙

电话:0510-85388869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联系人:黄腾飞、何科嘉

电话:021-52523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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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址:http://www.sse.com.cn投资决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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