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6月30日上午9时
2、召开地点: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泸天化宾馆多功能厅
3、召集人: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 截止2011年6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一)、《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七)、《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八)、《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九)、《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长任晓善先生由于任期已满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致使公司董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5人,因此公司拟补选一名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根据公司董事会的提议,推选王一先生作为董事候选人。
附:王一先生简历
王一:男,生于1959年3月,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曾任泸天化厂团委副书记、泸天化公司党委组织部部长、泸天化公司尿素厂党总支书记、泸天化(公司)党委书记助理、泸天化(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席等职。现任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王一先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任职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披露情况:《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和《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于2011年3月2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其余提案详见2011年3 月29日披露的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以上提案均需逐项表决,《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须回避表决。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11年6月27日至6月29日
上午9:00---11:30 下午3:00--- 5:00
3、登记地点:泸州市纳溪区泸天化三号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
联 系 人: 索隆敏 陈 银
联系电话: 0830-4122370 0830-4122195
传 真: 0830-4122156
邮 编: 646300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6月8日
附件: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受托人代表的股份数(股):
一、本人(或单位)对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1、《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 反对 ( ) 弃权 ( )
2、《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 反对 ( ) 弃权 ( )
3、《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 ) 反对 ( ) 弃权 ( )
4、《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 反对 ( ) 弃权 ( )
5、《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 ) 反对 ( ) 弃权 ( )
6、《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 反对 ( ) 弃权 ( )
7、《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 弃权 ( )
8、《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 弃权 ( )
9、《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 弃权 ( )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三、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弃权,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