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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0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30
债券简称:20首迁01债券代码:149236.SZ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华泰联合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泰联合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华泰联合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目 录

一、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 ...... 3

二、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 3

三、发行人2020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 3

四、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5

五、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 5

六、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 6

七、增信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 7

八、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 7

九、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 8

十、发行人出现重大事项的情况 ...... 8

十一、发行人执行行业调控政策的情况 ...... 8

十二、跟踪评级情况 ...... 8

十三、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 ...... 8

十四、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 8

一、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

截至2020年末,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由华泰联合证券担任受托管理人的债券包括:20首迁01,债券具体情况见下表:

受托管理公司债券概况

债券全称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名称20首迁01
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709号”文;不超过100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规模25亿元
债券利率3.98%
计息方式单利按年计息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付息日2021年至2025年每年的9月17日为本期债券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3年每年的9月17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担保方式本期公司债券无担保
发行时信用级别主体信用等级AAA;债项信用等级AAA
跟踪评级情况本期债券2020年度不涉及跟踪评级

持续向好。原材料价格整体保持上行态势,铁矿石价格持续攀升。公司坚持疫情防控和经营生产“两手抓、两不误”,抓住市场机遇,克服上游涨价影响,持续打造“产品、质量、成本、服务、技术”五大优势,攻坚克难,精细组织,稳中求进,各项工作展现新气象,取得新成效。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完成情况:营业收入799.51亿元,同比增长增幅16.14%;利润总额27.78亿元,同比增长43.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7.86亿元,同比增长50.68%;每股收益0.34元,总资产1443.6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289.59亿元。

公司主要产品产量完成情况:迁钢公司:铁803万吨,同比增长4%;钢849万吨,同比增长5%;材821万吨(含供冷轧公司192万吨、智新公司174万吨),同比增长5%。京唐公司:铁1287万吨,同比增长65%;钢1129万吨,同比增长22%;材1012万吨,同比增长18%。智新公司:电工钢154万吨,同比下降6%。冷轧公司:冷轧板材184万吨,同比增长8%。

(二)发行人2020年度财务状况

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总资产为1,443.67亿元,负债总额为1,055.36亿元,所有者权益为388.31亿元。2020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799.5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86亿元,较上年增加50.68%。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102.75亿元,较上年增加200.87%,增幅较大,主要系市场回暖销售商品现金收入增加所致。2020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9.53亿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较多,主要原因是本期取得银行借款减少、偿还借款增加。

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项目2020年度/末2019年度/末增减变动情况
流动资产合计300.62276.478.73%
非流动资产合计1,143.051,192.25-4.13%
资产总计1,443.671,468.72-1.71%
流动负债合计772.40779.35-0.89%
非流动负债合计282.96287.71-1.65%
负债合计1,055.361,067.06-1.10%
所有者权益合计388.31401.67-3.33%
营业收入799.51688.4116.14%
项目2020年度/末2019年度/末增减变动情况
营业利润27.7819.5941.84%
利润总额27.7819.3343.75%
净利润24.1116.9242.4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8611.8650.6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2.7534.15200.8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65-53.0747.9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9.5318.03-485.54%

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2.65%和73.10%。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且2020年末比2019年有所上升。

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3.62倍和4.10倍。EBITDA利息保障倍数有所提升。综合来看,公司的EBITDA对利息支出表现出超2倍的保障能力,反映出公司可以通过经营性活动对利息进行偿还。

因此,发行人偿债能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动。

六、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一)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

“20首迁01”债券无增信机制。

(二)“20首迁01”偿债保障措施及变动情况

为充分、有效地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保障措施。

1、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指定专门部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通过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2、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发行人制定专门的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关业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保证募集资金在投入、运用、稽核等方面的顺畅运作,确保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使用。

3、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发行人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为本期债券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订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发行人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依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4、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为本期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了本期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

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5、严格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证券法》、《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业协会及有关交易场所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发行人在发行阶段或存续期内进行信息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渠道的披露时间应当不晚于在境内外其他证券交易场所、媒体或其他场合披露的时间。

七、增信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增信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20首迁01”债券无增信机制

(二)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1、偿债保障措施

“20首迁01”偿债保障措施详见“六、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之(二)中的描述。

2、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与“20首迁01”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内容一致,未发生变更,且均得到有效执行。

发行人偿债保证措施有效保证了发行人按时偿付本息。

八、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一)本息偿付安排

“20首迁01”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自2020年9月17日开始计息,2021年至2025年每年的9月17日为本期债券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3年每年的9月17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二)报告期内本息偿付情况

2020年度,“20首迁01”尚未到本息偿付时点。

九、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2020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十、发行人出现重大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就首钢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大事项出具了临时受托管理报告,报告全文于2020年12月10日披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

十一、发行人执行行业调控政策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严格落实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不存在违反相关政策新增产能或其他违反产业政策的情形。

十二、跟踪评级情况

“20首迁01”在2020年度不涉及跟踪评级。

十三、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

无。

十四、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无。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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