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ST安控 | 股票代码:300370 |
债券简称:16安控债 | 债券代码:112460 |
重要声明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控科技”)对外公布的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西部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目录
第一节 本次公司债券概况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4
第二节 发行人2020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 9
第三节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19
第四节 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20
第五节 发行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对募集说明书其他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 ...... 21
第六节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 22
第七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24
第八节 公司债券担保人情况 ...... 25
第九节 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情况 ...... 26
第十节 负责处理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 28
第十一节 债券存续期内重大事项 ...... 29
第十二节 其他事项 ...... 38
第一节 本次公司债券概况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债券发行人名称
发行人于2021年5月25日取得了四川省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名称正式由“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公司债券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132号”文核准,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5月25日更名为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控科技”、“公司”或“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3亿元的公司债券。2016年10月25日,发行人成功发行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3亿元,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三、本次债券基本情况
发行主体: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6安控债,债券代码:112460 。
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为3亿元。
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定价流程: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市场情况确定,票面年利率为4.3%。
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在其存续期前3年固定不变。如公司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
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为前3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其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如公司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次债券后两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的第三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本次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债券存续期间第三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次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的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发行人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票面金额:每一张债券票面金额100元。
发行价格:本次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与配售规则:发行方式为一次发行;本次债券采取网下面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设立专项银行账户,专项账户专款专用,专项用于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起息日:本次债券的起息日为2016年10月24日。
利息登记日:本次债券的利息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1个交易日,在该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年度的债券利息(最后一期含本金)。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至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付息日:本次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10月24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10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计息期限:本次债券计息期限为2016年10月24日至2021年10月23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6年10月24日至2019年10月23日。
兑付日: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10月24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10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付息、兑付方式: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次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债券形式:本次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记载。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2021年6月25日,中证鹏元出具《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1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1】跟踪第【558】号02),经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BB,评级展望为负面,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担保情况:本次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西部证券担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公司(含下属子公司)银行借款及补充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
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BB,没有达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发行人于2019年9月18日、2019年9月19日、2019年9月20日发布了《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安控债”票面利率调整暨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46)、《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安控债”票面利率调整暨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47)和《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安控债”票面利率调整暨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48),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在本次债券第3年末上调本次债券后2年票面利率至7.5%。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16安控债”的回售数量为2,947,720张,回售金额为307,447,196.00元(含利息),本次债券回售实施后剩余债券托管数量为52,280张,剩余债券余额为522.80万元。
四、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西部证券作为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2020年内按照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了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职责,建立了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并监督了发行人对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西部证券分别于2020年1月8日、2020年1月17日、2020年2月27日、2020年3月2日、2020年3月9
日、2020年3月11日、2020年3月27日、2020年3月30日、2020年4月14日、2020年4月24日、2020年4月27日、2020年4月29日、2020年5月11日、2020年8月4日、2020年11月17日、2020年11月24日、2020年12月11日出具了《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上述报告分别于2020年1月8日、2020年1月17日、2020年2月27日、2020年3月2日、2020年3月9日、2020年3月11日、2020年3月27日、2020年3月30日、2020年4月14日、2020年4月24日、2020年4月27日、2020年4月29日、2020年5月11日、2020年8月6日、2020年11月18日、2020年11月25日、2020年12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于2020年6月30日出具了《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19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该报告已于2020年6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西部证券作为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出具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债券存续期内重大事项”。
第二节 发行人2020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633710213T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ST安控 |
股票代码: | 300370 |
法定代表人: | 许永良 |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 2007年10月9日 |
注册资本: | 957,146,344元 |
实缴资本: | 957,146,344元 |
住所: |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金润产业园9栋 |
邮政编码: | 644612 |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 许永良 |
电话号码: | 010-62971668 |
传真号码: | 010-62979746 |
所属行业: | 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安防设备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 |
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1、设立及上市前的股权变动情况
发行人系由北京安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控有限”)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2007 年8月29日,安控有限召开股东会,一致同意安控有限以截至2007年6月30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36,409,292.16元,以1:0.9741的折股比例,折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折合股份总额为35,467,336股。
整体变更设立时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总数(股) | 持股比例(%) |
1 | 俞凌 | 20,163,182 | 56.85 |
2 | 董爱民 | 7,802,814 | 22.00 |
3 | 成波 | 1,347,759 | 3.80 |
4 | 庄贵林 | 1,347,759 | 3.80 |
5 | 杨继荣 | 900,870 | 2.54 |
6 | 沈一兵 | 900,870 | 2.54 |
7 | 朱育新 | 900,870 | 2.54 |
8 | 刘晓良 | 599,398 | 1.69 |
9 | 张建平 | 599,398 | 1.69 |
10 | 许国根 | 301,472 | 0.85 |
11 | 姜莉 | 301,472 | 0.85 |
12 | 王连普 | 301,472 | 0.85 |
合计 | 35,467,336 | 100.00 |
2008年8月20日,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出具的《关于推荐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报价文件的备案确认函》(中证协函[2008]268号),安控科技正式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代码为430030,简称为安控科技。
由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获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公司于2011年7月6日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暂停股份转让。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4]41号),公司从2014年1月9日起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报价转让。
2、公司上市及上市后历次股权变更情况
公司于2014年1月3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23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45万股,其中发行新股数量495.57万股,转让老股数量849.43万股。公司股票于2014年1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本总额由4,366.00万股变更为4,861.57万股。2014年4月,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上市发行前后公司股本情况如下:
股东 | 发行前 | 公开发售 股份数量 (股) | 发行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前十名 股东 | 1 | 俞凌 | 15,165,846 | 34.74 | 1,419,100 | 13,746,746 | 28.28 |
2 | 董爱民 | 5,889,753 | 13.49 | 851,400 | 5,038,353 | 10.36 | |
3 | 鸿基大通 | 3,330,000 | 7.63 | 532,100 | 2,797,900 | 5.76 | |
4 | 鸿海清科技 | 1,670,000 | 3.83 | 248,300 | 1,421,700 | 2.92 | |
5 | 成波 | 1,017,759 | 2.33 | 177,300 | 840,459 | 1.73 | |
6 | 庄贵林 | 1,010,820 | 2.32 | 177,300 | 833,520 | 1.71 | |
7 | 朱育新 | 690,870 | 1.58 | 690,870 | 1.42 | ||
8 | 沈一兵 | 680,870 | 1.56 | 120,600 | 560,270 | 1.15 | |
9 | 杨继荣 | 650,870 | 1.49 | 650,870 | 1.34 | ||
10 | 李玉东 | 610,000 | 1.40 | 106,400 | 503,600 | 1.04 | |
其他99名股东 | 12,943,212 | 29.65 | 4,861,800 | 8,081,412 | 16.62 | ||
社会公众股 | 13,450,000 | 27.67 |
合计 | 43,660,000 | 100.00 | 8,494,300 | 48,615,700 | 100.00 |
序号 | 发行对象名称 | 发行股份数量(股) |
1 | 林悦 | 13,030,446 |
2 | 高戈 | 2,246,761 |
3 | 王晨 | 722,549 |
4 | 李文嘉 | 764,093 |
5 | 冯国强 | 539,382 |
6 | 张苑 | 449,425 |
7 | 戴静 | 269,509 |
8 | 马勃民 | 179,915 |
9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195,119 |
10 |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626,016 |
11 | 鸿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788,621 |
合计 | 24,811,836 |
非公开发行各发行对象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 获配投资者名称 | 发行价格(元) | 获配股数(股) | 获赔金额(万元) |
1 |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9.28 | 8,620,689 | 8,000.00 |
2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620,689 | 8,000.00 | |
3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9,267,241 | 8,600.00 | |
4 |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8,620,689 | 8,000.00 | |
5 |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7,974,140 | 7,400.00 | |
合计 | 43,103,448 | 40,000.00 |
议案》。2018年6月,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经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6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6名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98,080股。2019年3月22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事宜已完成。
三、发行人2020年经营情况
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3,302.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9.6%。公司2020年度三大主营业务较2019年度同期相比均有下降,其中,自动化业务收入由去年同期的31,074.73万元下降至14,153.32万元,降幅为54.45%;油气服务业务由去年同期的48,111.64万元下降至32,252.68万元,降幅32.96%;智慧产业业务由去年同期45,764.73万元下降至16,526.18万元,降幅63.89%。
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上游供应商及下游客户复工复产延缓导致公司项目实施及交付延后;受国际油价下跌影响,国内油企缩减投资,取消了部分项目的投资计划,未结算的产品销售、运维服务、工程建设项目也要求在原合同基础上下调结算价格;受资金流动性不足影响,公司业务承接及市场拓展均不及预期,上述因素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度下降。
公司主营业务按行业、产品及分地区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633,022,000.44 | 100% | 1,255,875,227.80 | 100% | -49.60% |
分行业 | |||||
自动化 | 141,533,224.83 | 22.36% | 310,747,337.39 | 24.74% | -54.45% |
油气服务 | 322,526,775.85 | 50.95% | 481,116,449.67 | 38.31% | -32.96% |
智慧产业 | 165,261,761.54 | 26.11% | 457,647,315.95 | 36.44% | -63.89% |
其他 | 3,700,238.22 | 0.58% | 6,364,124.79 | 0.51% | -41.86% |
分产品 | |||||
产品销售 | 173,276,619.11 | 27.37% | 276,565,695.71 | 22.02% | -37.35% |
整体解决方案 | 409,769,416.50 | 64.74% | 817,956,882.62 | 65.13% | -49.90% |
运维及服务 | 46,275,726.61 | 7.31% | 154,988,524.68 | 12.34% | -70.14% |
其他 | 3,700,238.22 | 0.58% | 6,364,124.79 | 0.51% | -41.86% |
分地区 | |||||
境内 | 628,996,974.88 | 99.36% | 1,228,715,391.40 | 97.84% | -48.81% |
境外 | 4,025,025.56 | 0.64% | 27,159,836.40 | 2.16% | -85.18% |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流动资产 | 1,545,099,641.93 | 1,832,454,347.15 | -15.68% | |
非流动资产 | 1,422,179,960.54 | 1,503,376,409.22 | -5.40% | |
资产总额 | 2,967,279,602.47 | 3,335,830,756.37 | -11.05% | |
流动负债 | 2,200,563,404.91 | 2,166,129,412.85 | 1.59% | |
非流动负债 | 251,788,603.62 | 219,091,672.71 | 14.92% | |
负债总额 | 2,452,352,008.53 | 2,385,221,085.56 | 2.81% | |
所有者权益 | 514,927,593.94 | 950,609,670.81 | -45.83% | 1、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11,693,339.43元; 2.、本期净利润为-426,393,318.56元,导致期末未分配利润大幅降低。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426,345,796.07 | 837,641,311.33 | -49.10% | 同上 |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营业收入 | 633,022,000.44 | 1,255,875,227.80 | -49.60% | 见本节“三、发行人2020年经营情况” |
营业成本 | 558,244,425.94 | 896,876,295.40 | -37.76% | 业务减少,成本较低 |
销售费用 | 55,416,435.25 | 56,622,643.86 | -2.13% | |
管理费用 | 124,829,333.94 | 115,120,611.57 | 8.43% | |
财务费用 | 171,471,386.21 | 115,375,775.75 | 48.62% | 报告期内公司贷款逾期产生复利、罚息及续贷展期利率上浮导致融资成本提高 |
营业利润 | -456,682,290.50 | -21,298,757.11 | -2044.17% | 营业收入大幅降低 |
利润总额 | -473,465,925.69 | -23,894,702.06 | 不适用 | 随营业利润变化相应变化 |
净利润 | -426,393,318.56 | -18,066,684.87 | 不适用 | 随营业利润变化相应变化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13,412,617.14 | -20,141,487.76 | 不适用 | 随营业利润变化相应变化 |
少数股东损益 | -12,980,701.42 | 2,074,802.89 | 不适用 | 随营业利润变化相应变化 |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813,623.31 | 232,986,504.08 | -104.64% | 主要系公司销售回款减少及支付到期采购款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27,925.14 | 32,417,912.40 | -91.28% | 主要系公司相比去年同期收回投资款减少及投资长期资产现金流出减少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665,086.86 | -345,338,156.38 | 89.38% | 主要系公司筹资规模缩小,筹资活动净流出减少所致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4,657,125.50 | -79,931,906.37 | 44.13% |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 同期 变动率 | 重大变动说明 |
资产负债率 | 82.65% | 71.50% | 11.15% | |
流动比率 | 70.21% | 84.60% | -14.39% | |
速动比率 | 58.43% | 63.40% | -4.97% |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18.89% | 9.56% | -28.45% | |
利息保障倍数 | -1.93 | 0.75 | -357.33% | 主要系2020年公司整体收入及毛利水平下降、 期间费用上升, 使利润下降所致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1.69 | 1.11 | -252.25% | 同上 |
贷款偿还率 | 57.91% | 98.93% | -41.02% | 主要系报告期公司资金紧张, 贷款及利息逾期所致 |
利息偿付率 | 29.22% | 97.19% | -67.97% | 同上 |
第三节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发行人已在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了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号:805880100022816),发行人、西部证券及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三方已按照相关规定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29,500万元已于2016年10月25日汇入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到位资金扣除会计师、资信评级、担保服务费、信息披露及发行登记手续费等其他费用合计70.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430万元。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编号为会验字[2016]4879号的验证报告。
二、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募集资金中的19,560.00万元用于偿还公司(含下属子公司)银行借款,扣除发行费用后剩余资金用于补充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
根据《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会专字[2019]4664号)(以下简称 “鉴证报告”),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发行人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9,430.00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其中19,560.00万元用于偿还公司(含下属子公司)银行借款,9,87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资金用途不存在与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不符的情况。
三、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专户运作情况
发行人在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号:805880100022816),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0年末,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利息为0.12万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运作规范。
第四节 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本次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10月24日,若投资人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10月24日。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10月24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10月24日。发行人于2019年9月18日、2019年9月19日、2019年9月20日发布了《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安控债”票面利率调整暨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46)、《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安控债”票面利率调整暨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47)和《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安控债”票面利率调整暨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48),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在本次债券第3年末上调本次债券后2年票面利率至7.5%。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16安控债”的回售数量为2,947,720张,回售金额为307,447,196.00元(含利息),本次债券回售实施后剩余债券托管数量为52,280张,剩余债券余额为522.80万元。发行人已于2019年10月24日兑付全部回售债券。
发行人于2020年10月21日发布了《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0年付息公告》(公告编码:2020‐225),2020年10月26日已完成本次债券自2019年10月24日至2020年10月23日期间的利息支付工作。
第五节 发行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对募集说明书其他约定义务
的执行情况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均已按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了义务。
第六节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为了充分、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采取一系列具体、有效的措施来保障债券投资者到期兑付本息的合法权益。
1、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等的要求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次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2、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
公司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聘任西部证券担任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债券存续期间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公司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债券本息无法按时偿付时,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一切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
公司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报送公司承诺履行情况,并在公司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时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
3、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公司指定专人负责协调本次债券的偿付工作,并通过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次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本次公司债券利息和本金偿付日之前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公司专门成立偿付工作小组,负责利息和本金的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
4、严格信息披露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限内,公司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及股东
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公司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的规定将发生的事项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将在发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的重大事项时及时召集债券持有人大会。
5、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公司严格依照股东大会决议及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投向,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同时,相关业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将进行严格检查,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保证募集资金的投入、运用、稽核等方面顺畅运作。
6、公司承诺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及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当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①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②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③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④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公司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等措施。
第七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本次债券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八节 公司债券担保人情况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集团”)为本次债券的担保人,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出具《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主体长期信用评级报告》,确定高新投集团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1日出具《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确定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担保人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资产质量良好,未发生影响其代偿能力的重大不利变化。担保人仍具备为本次债券提供较强担保的实力。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1]第441B015725号),最近两年,高新投集团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
总资产 | 3,360,721.53 | 3,193,578.17 |
总负债 | 1,150,117.71 | 1,038,036.95 |
净资产 | 2,210,603.82 | 2,155,541.22 |
资产负债率 | 34.22% | 32.50% |
营业收入 | 278,186.05 | 278,716.28 |
利润总额 | 160,783.75 | 155,839.49 |
净利润 | 120,087.39 | 114,998.72 |
净资产收益率 | 5.43% | 5.34% |
第九节 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情况
根据鹏元出具的《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2016年10月24日,因本次债券的担保人高新投集团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由AA+上调为AAA,鹏元出具了《信用等级通知书》(鹏信评【2016】跟踪第【1127】号),将本次债券的债项级别调整至A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及鹏元跟踪评级制度,鹏元在初次评级结束后,将在受评债券存续期间对受评对象开展定期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鹏元将持续关注受评对象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受评对象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在跟踪评级过程中,鹏元将维持评级标准的一致性。
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鹏元将在发行人年度报告披露后2个月内披露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如果未能及时公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鹏元将披露其原因,并说明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布时间。
2017年5月23日,鹏元出具了《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2017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鹏信评【2017】跟踪第【50】号),本次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A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8年5月30日,鹏元出具了《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2018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鹏信评【2018】跟踪第【376】号01),本次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A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9年2月18日,鹏元出具了《中证鹏元关于将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的公告》(中证鹏元公告[2019]27号),基于发行人2019年1月31日披露的《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19-015)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的情况及亏损的主要原因,决定将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2019年6月24日,鹏元出具了《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19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19]跟踪第[441]号01),本次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A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展望调整为负面,并将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移出信用评级观察名单。
2020年2月20日,鹏元出具了《中证鹏元关于下调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的公告》(中证鹏元公告[2020]17号),考虑到发行人已与多家银行发生诉讼事件,部分账户被冻结,流动性日益困难以及债务负担沉重,中证鹏元决定将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由AA-下调为A,评级展望维持为负面,本次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AAA。
2020年7月28日,鹏元出具了《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2019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0】跟踪第【793】号),对公司及其2016年10月24日发行的公司债券的2019年度跟踪评级结果为: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A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降为BB,评级展望调整为负面。
2021年6月25日,鹏元出具《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1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1】跟踪第【558】号02),经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BB,评级展望为负面,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第十节 负责处理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2020年3月20日,发行人发布了《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聂荣欣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董事会指定副董事长李春福在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2020年6月19日,发行人发布了《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之后,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因此,自2020年6月20日起,发行人董事长许永良先生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十一节 债券存续期内重大事项
一、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变化情况 2020年度,发行人未发生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变化情况。
二、本次债券信用评级变化情况
2020年2月20日,鹏元出具了《中证鹏元关于下调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的公告》(中证鹏元公告[2020]17号),考虑到发行人已与多家银行发生诉讼事件,部分账户被冻结,流动性日益困难以及债务负担沉重,中证鹏元决定将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由AA-下调为A,评级展望维持为负面,本次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AAA。
2020年7月28日,鹏元出具了《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2019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0】跟踪第【793】号),对公司及其2016年10月24日发行的公司债券的2019年度跟踪评级结果为: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A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降为BB,评级展望调整为负面。
三、发行人出售、转让主要资产或重大资产重组
2020年度,发行人未发生出售、转让主要资产或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四、发行人主要资产受到限制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480,502.86 | 保证金、涉诉冻结 |
应收票据 | 37,648,523.93 | 票据贴现 |
固定资产 | 159,362,164.20 | 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19,110,021.11 | 借款抵押 |
在建工程 | 336,468,768.67 | 借款抵押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5,341,950.41 | 借款质押 |
长期应收款 | 5,939,237.85 | 借款质押 |
长期股权投资 | 473,605,366.45 | 借款质押 |
投资性房地产 | 5,596,087.35 | 借款抵押 |
应收账款 | 88,203,583.96 | 借款质押 |
合计 | 1,133,756,206.79 | -- |
五、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2021年6月4日,发行人发布《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进展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码:2021-102)。截至2021年6月1日,发行人共计51个银行账户被冻结,累计被冻结银行账户实际金额1,157.4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71%;累计被冻结银行账户执行冻结金额28,684.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的67.28%。
单位:万元
序号 | 账户 名称 | 账号 | 账户 类别 | 开户行 | 冻结账户余额 | 执行冻结金额 | 冻结 原因 | 披露 日期 |
1 |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0200****4988 | 基本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西区支行 | 116.38 | 15,452.19 | 平安银行借款合同纠纷、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浦发银行借款合同纠纷、 | 2020年2月17日、2020年3月4日、2020年6月3日、2020年7月21日、2020年1月3日、2020年4月7日 |
2 | 0200****8540 | 一般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南支行 | -- | ||||
3 | 3310****0195 | 一般户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 | 0.02 | ||||
4 | 0132****3966 | 一般户 | 民生银行北京成府路支行 | 0.09 | ||||
5 | 630***683 | 一般户 | 民生银行北京亮马桥支行 | 0.05 | ||||
6 | 2000****3194 | 一般户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 0.09 | ||||
7 | 7701****1601 | 美元户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 | 0.08 | ||||
8 | 8110****6805 | 一般户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路支行 | 1.62 | ||||
9 | 1109****0601 | 一般户 | 招商银行北京清华园支行 | 0.13 |
10 | 3216****3263 | 一般户 | 兴业银行北京朝阳支行 | 0.2 | 宁波银行借款合同纠纷、农业银行借款合同纠纷、厦门国际银行借款合同纠纷、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苏州汇川买卖合同纠纷 | ||
11 | 3212****2762 | 一般户 | 兴业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 0.1 | |||
12 | 8110****6465 | 一般户 | 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 | 0.76 | |||
13 | 1025****1446 | 一般户 | 华夏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 1.65 | |||
14 | 1029****4038 | 一般户 | 华夏银行北京北三环支行 | 0.16 | |||
15 | 1025****2846 | 一般户 | 华夏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专用户) | 0.19 | |||
16 | 1027****0278 | 一般户 | 华夏银行北京魏公村支行 | 0.15 | |||
17 | 0506****2856 | 一般户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0.11 | |||
18 | 1101****0865 | 一般户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0.04 | |||
19 | 9120****7174 | 一般户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电子城支行 | 0.16 | |||
20 | 7701****3944 | 一般户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 | 0.18 | |||
21 | 3210****0133 | 一般户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 | 0.12 | |||
22 | 3266****1670 | 一般户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 | 56.23 | |||
23 | 3298****1948 | 一般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 | 0.19 | |||
24 | 0109****9922 | 一般户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地支行 | 0.13 | |||
25 | 2000****8816 | 一般户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微路支行 | 0.10 |
26 | 8820****0017 | 一般户 | 昆仑银行克拉玛依幸福路支行 | 0.15 | ||||
27 | 1000****2833 | 一般户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 | 0.09 | ||||
28 | 1105****0745 | 一般户 | 建设银行北京永丰路支行 | 0.16 | 5,066.19 | 陈德峰借款合同纠纷 | 2020年8月6日 | |
29 | 浙江安控科技有限公司 | 1202****5564 | 基本户 | 工行下沙经开支行 | 399.12 | 厦门国际银行借款合同纠纷 | 2020年7月2日 | |
30 | 3310****1202 | 一般户 | 浙商银行杭州钱江支行 | 0.02 | ||||
31 | 北京泽天盛海油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9105****1587 | 基本户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关村支行 | 12.52 | |||
32 | 1109****0703 | 一般户 | 招商银北京建国门支行 | 1.40 | ||||
33 | 0200****1151 | 一般户 | 工行海淀支行 | 1.32 | 825.85 | 北京银行翠微路支行借款合同纠纷 | 2021年2月3日 | |
34 | 0000****5213 | 一般户 | 中国银行海淀支行营业部 | 0.52 | ||||
35 | 9120****0840 | 一般户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电子城支行 | 0.01 | 118.5 | 天津波普能源与泽天盛海合同纠纷 | 2021年2月3日 | |
36 | 0200****1031 | 一般户 | 工行和平里支行 | - | ||||
37 | 0506****2792 | 一般户 | 南京银行北京分行 | 0.07 | ||||
38 | 2003****0160 | 一般户 | 渤海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 | - | ||||
39 | 8110****6459 | 一般户 | 中信银行北京知春里 | 0.05 | ||||
40 | 1500****4600 | 一般户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 | 62.46 | ||||
41 | 2000****8878 | 一般户 | 北京银行翠微路支行 | - |
42 | 宁波市东望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3901****1989 | 基本户 | 工商银行宁波江北支行 | 282.53 | 7,221.73 | 杭州数梦与东望智能合同纠纷、农业银行借款合同纠纷、易和泰合同纠纷、宁波银行借款合同纠纷 | 2020年1月3日、2020年2月27日、2020年4月7日、2020年7月21日 |
43 | 7336****1179 | 一般户 | 中信银行宁波海曙支行 | 0.92 | ||||
44 | 7336****4412 | 一般户 | 中信银行江北支行 | 200.00 | ||||
45 | 3315****0708 | 一般户 | 中国建设银行宁波江北支行 | 16.12 | ||||
46 | 7685****5380 | 一般户 | 中国光大银行镇海支行 | 0.40 | ||||
47 | 1295****2628 | 一般户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 | 0.00 | ||||
48 | 9550****0176 | 一般户 | 广发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 | 0.01 | ||||
49 | 1202****5567 | 一般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和平支行 | 0.16 | ||||
50 | 1001****8878 | 一般户 | 工行上海青浦工业区支行 | 0.41 | ||||
51 | 3940****9383 | 一般户 | 农业银行宁波鄞州支行 | 0.03 | ||||
合计 | - | - | 1,157.45 | 28,684.46 | - | - |
借款主体 | 债权人 | 截至2020年底逾期借款本金 |
安控科技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8,500.88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4,800.00 |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1,535.67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4,614.43 |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上地支行 | 4,000.00 | |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 1,514.15 | |
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401.88 | |
泽天盛海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1,756.63 |
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100.00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魏公村支行 | 1,898.75 |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微路支行 | 787.32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城支行 | 3,299.99 | |
杭州安控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 | 320.85 |
合计 | 35,209.70 |
序号 | 被告 | 案由 | 涉案金额 (万元) |
1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广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顾笑也、王瑜、沙晓东、王蓓 | 合同纠纷 | 60,573.45 |
2 | 杭州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1,441.92 |
序号 | 原告 | 案由 | 涉案金额(万元) |
1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1,792.35 |
2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4,961.71 |
3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魏公村支行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1,969.82 |
姓名 | 职务 | 是否发生变动 | 变动原因 |
俞凌 | 董事长 | 是 | 董事会换届选举 |
宋卫红 | 副董事长 | 是 | 董事会换届选举 |
张磊 | 董事、总经理 | 否 | |
庄贵林 | 董事 | 是 | 董事会换届选举 |
董爱民 | 董事 | 是 | 董事会换届选举 |
卓明 | 董事 | 是 | 董事会换届选举 |
洪金明 | 独立董事 | 否 | |
李量 | 独立董事 | 是 | 董事会换届选举 |
杨耕 | 独立董事 | 是 | 董事会换届选举 |
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公告》(公告编码:2020-043)。
2020年3月31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发行人控股股东俞凌先生(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为166,911,026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17.44%)提名许永良先生为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董事会审议后同意提交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发行人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2020年4月16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了许永良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同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同意选举许永良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2020年4月16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十四、发行人名称变更
发行人于2020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码:2020-232),于2020年11月16日披露了《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码:2020-240),拟变更公司名称及注册地。
2021年5月25日,发行人披露了《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的进展公告》(公告编码:2021-086)。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取得了四川省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正式更名为“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中介机构发生变更
发行人于2020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码:2020-234),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十六、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2020年度,发行人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十七、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2020年度,发行人未发生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形。
十八、其他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因发行人很可能无法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和子公司失控事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上述事项可能会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发行人披露的各项公告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出具的受托管理报告等文件。
第十二节 其他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深圳上[2017]404号)等相关规定及要求,因发行人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16安控债”公司债券交易被调整投资者适当性安排,由原“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调整为“仅限合格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原持有本次债券的非合格机构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到期或卖出本次债券,非合格机构投资者不得再买入本次债券。同时,“16安控债”于2019年4月26日停牌一天,并于2019年4月29日开市起复牌。自复牌之日起,本次债券交易实施上述投资者适当性安排,仅限合格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合格机构投资者资质条件应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1年4月23日,发行人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21]京会兴审字第65000032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于以下2方面原因形成保留意见:
1、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2、子公司失控事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