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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肯能源: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01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丁崭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丁崭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丁崭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聘任郝占雷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郝占雷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丁崭先生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证券事务及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丁崭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丁崭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在公司信息披露、三会治理、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丁崭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6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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