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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邦仪器: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01

证券代码:300206 证券简称:理邦仪器 公告编号:2021-034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2021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6月30日(星期三)11:30在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金辉路15号理邦仪器工业园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纯女士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阅《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内容。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同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监事会对持有人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因公司监事会主席周纯、监事汪洪潮、监事周奕荣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拟参加对象,因此须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监事会对本议案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2、审阅《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制定《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切实有效的保障各持有人的利益。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内容。

因公司监事会主席周纯、监事汪洪潮、监事周奕荣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拟参加对象,因此须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监事会对本议案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战略规划及经营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营业执照登记变更事宜。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为深圳博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博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深圳博识的融资和运作效率以及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一年七月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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