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泸州老窖: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0年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30

债券代码:112959 债券简称:19老窖01债券代码:149062 债券简称:20老窖01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0年度)

发行人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7层及28层)

2021年6月

重要声明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金公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州老窖”、“发行人”)对外公布的《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金公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目录

重要声明 ...... 1

第一章 公司债券概要 ...... 3

第二章 发行人2020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 6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9

第四章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 11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 12

第六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13

第七章 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14

第八章 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15

第九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 17

第十章 其他事项 ...... 18

第一章 公司债券概要

一、 发行人基本信息

股票简称

股票简称泸州老窖股票代码000568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泸州老窖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Luzhou Laojiao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LZLJ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淼
注册地址四川省泸州市国窖广场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646000
办公地址四川省泸州市南光路泸州老窖营销网络指挥中心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646000
公司网址www.lzlj.com
电子信箱lzlj@lzlj.com

二、公司债券的批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312号文核准,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40亿元公司债券。

三、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1、债券名称: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19老窖01,112959

3、发行总额:25.00亿元,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债券余额为25.00亿元。

4、当前发行利率:3.58%

5、发行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

选择权)。

6、起息日:2019年8月28日

7、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4年8月28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 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到期日为 2022 年 8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计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公司债券上市的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0、担保情况:无担保

11、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12、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 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个交 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 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3、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二)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1、债券名称: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20老窖01,149062

3、发行总额:15.00亿元。

4、当前发行利率:3.50%

5、发行期限:5年。

6、起息日:2020年3月17日

7、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5年3月17日。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计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公司债券上市的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0、担保情况:无担保

11、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第二章 发行人2020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股票简称

股票简称泸州老窖股票代码000568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泸州老窖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Luzhou Laojiao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LZLJ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淼
注册地址四川省泸州市国窖广场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646000
办公地址四川省泸州市南光路泸州老窖营销网络指挥中心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646000
公司网址www.lzlj.com
电子信箱lzlj@lzlj.com

(二)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属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中的白酒细分行业,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20张,以专业化白酒产品设计、生产、销售为主要经营模式,主营“国窖1573”“泸州老窖”等系列白酒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综合指标位于白酒行业前列。

二、发行人2020年度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16,652,854,549.80100%15,816,934,272.86100%5.28%
行业
酒类16,447,960,569.2298.77%15,615,719,102.4398.73%5.33%
其他收入204,893,980.581.23%201,215,170.431.27%1.83%
分产品
中高档酒类14,236,990,348.3885.49%12,344,750,879.6878.05%15.33%

其他酒类

其他酒类2,210,970,220.8413.28%3,270,968,222.7520.68%-32.41%
其他收入204,893,980.581.23%201,215,170.431.27%1.83%
分地区
国内16,602,974,426.7799.70%15,674,636,458.2299.10%5.92%
国外49,880,123.030.30%142,297,814.640.90%-64.95%

三、发行人2020年度财务情况

(一)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末2019年度/末同期变动率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851,360.72641,080.7932.80%
流动比率256.72%240.36%16.36%
资产负债率33.78%32.38%1.40%
速动比率195.15%184.48%10.67%
EBITDA全部债务比203.61%257.85%-54.24%
利息保障倍数30.8841.31-25.25%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32.0542.42-24.45%

(二)主要资产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0年末2020年初比重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占总资产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11,624,870,340.6033.21%9,753,666,526.7833.73%-0.52%
应收账款1,507,852.430.00%18,293,914.230.06%-0.06%
存货4,695,663,431.2513.41%3,641,235,092.3312.59%0.82%
长期股权投资2,477,667,171.277.08%2,230,721,725.727.71%-0.63%
固定资产6,887,108,174.7219.67%1,518,865,397.915.25%14.42%主要系酿酒工程技改项目本期陆续转固影响所致。
在建工程2,012,129,880.155.75%7,257,393,087.5625.09%-19.34%主要系酿酒工程技改项目本期陆续转固影响所致。

(三)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项目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7,722,942,520.0619,116,354,312.63-7.2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806,840,068.7614,274,735,108.77-10.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916,102,451.304,841,619,203.861.5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9,450,467.6662,529,093.56-20.9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223,910,509.484,613,226,214.50-51.7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74,460,041.82-4,550,697,120.9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03,947,876.162,493,834,692.00-39.6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420,721,436.842,400,399,307.800.8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16,773,560.6893,435,384.20-1,081.1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815,928,536.03386,279,899.10370.11%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19老窖01”和“20老窖01”合计募集资金4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1酿酒工程技改项目(二期工程)407,347.00
2信息管理系统智能化升级建设项目71,690.32
3黄舣酿酒基地窖池密封装置购置项目28,260.00
4黄舣酿酒基地制曲配套设备购置项目10,000.00
合计517,297.32

二、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使用23.04亿元。募集资金均用于核准(约定)的用途,不存在转借他人和挪用的情况。发行人上述两期公司债券(“19老窖01”和“20老窖01”)募集资金账户均专用于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未发生混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发行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19老窖01” 、“20老窖01”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专项账户相关信息如下:

(1)账户名称: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银行账户:9550880046723000135

(2)账户名称: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

银行账户:517517460013000000860

(3)账户名称: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府城大道支行银行账户:028900140410888

(4)账户名称: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银行账户:631395395

第四章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 19老窖01、20老窖01无增信机制;

二、偿债保障措施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19老窖01、20老窖01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专项偿债账户,聘请监管银行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充分利用外部融资渠道,严格进行信息披露,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执行各项偿债保障措施。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2020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六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中金公司作为19老窖01、20老窖01的受托管理人,对公司履行募集说明书及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持续关注公司的资信状况、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对公司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中金公司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2020年度,受托管理人的职责未出现变更和补充的情况。中金公司作为19老窖01、20老窖01的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的约定,对公司资信状况、募集资金管理运用情况等进行了持续跟踪,并督促公司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所约定义务,积极行使了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中金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2020年5月12日、2020年11月18日就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相关事项出具了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于2020年6月30日出具了2019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第七章 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一、19老窖01

发行人于2020年8月28日完成“19老窖01”2019年8月28日至2020年8月27日期间的利息兑付。

二、20老窖01

发行人于2021年3月17日完成“20老窖01”2020年3月17日至2021年3月16日期间的利息兑付。

第八章 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一、19老窖01

2019年8月15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该报告评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级,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项信用等级为AAA级。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6月28日出具的《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20)》,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19老窖01和20老窖01的信用等级为AAA。

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出具的《泸州老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21)》,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19老窖01和20老窖01的信用等级为AAA。

二、20老窖01

2020年3月2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泸州老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该报告评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级,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项信用等级为AAA级。

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6月28日出具的《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20)》,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19老窖01和20老窖01的信用等级为AAA。

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出具的《泸州老

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21)》,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19老窖01和20老窖01的信用等级为AAA。

第九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

发行人于2020年8月28日完成“19老窖01”2019年8月28日至2020年8月27日期间的利息兑付。发行人于2021年3月17日完成“20老窖01”2020年3月17日至2021年3月16日期间的利息兑付。发行人未出现兑付兑息违约的情况,偿债意愿正常。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2020年度/末2019年度/末同期变动率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851,360.72641,080.7932.80%
流动比率256.72%240.36%16.36%
资产负债率33.78%32.38%1.40%
速动比率195.15%184.48%10.67%
利息保障倍数30.8841.31-25.25%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32.0542.42-24.45%

从短期指标来看,2020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2.57和1.95,较上年末分别上升16.36%和10.67%,发行人资产流动性较好。

从长期指标来看,2020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为33.78%,较上年末增加

1.40%,债务负担较小。

从EBITDA利息保障倍数来看,2020年发行人EBITDA利息保障倍数为

32.05,较上年下降24.45%。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生产经营及财务指标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偿债能力正常。

第十章 其他事项

一、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1、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长沙迎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南阳中州支行等三处储蓄存款5亿元涉及合同纠纷,公司已报请公安机关介入,采取资产保全措施,并对其中两处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提起了民事诉讼。结合公安机关保全资产情况以及律师出具的专业法律意见,公司对5亿元合同纠纷存款计提了2亿元坏账准备。最高人民法院就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长沙迎新支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作出终审判决,对于公司通过刑事执行程序不能追回的损失,由中国农业银行长沙迎新支行承担40%的赔偿责任,中国农业银行长沙红星支行承担20%的赔偿责任,其余损失由公司自行承担。公司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并裁定将该案指定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南阳中州支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作出一审判决,对公司通过刑事执行程序不能追回的损失,由中国工商银行南阳中州支行承担50%的赔偿责任,对公司在该案中1.221亿本金通过刑事执行程序不能追回的损失由三亚农村商业银行红沙支行承担10%的赔偿责任,其余损失由公司自行承担。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共收回三处储蓄合同纠纷相关款项21,495.51万元。

二、关于破产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破产相关事项。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