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林业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转让林业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于2020年9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将所持有的全资境外子公司时代万恒投资有限公司(“时代万恒投资”,“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人民币3,856.79万元转让给控股股东辽宁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时代万恒控股集团”)。双方为此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承诺,对股权转让款的支付及其他债务的偿付作出明确安排(公告编号:临2020-046)。
《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时代万恒控股集团应当分三期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1、在本协议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笔价款人民币1,157万元;2、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第二笔价款人民币964.20 万元;3、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最后一笔价款人民币1,735.59万元。
时代万恒控股集团就《股权转让协议》中标的公司欠公司债务偿付事项补充承诺,在标的企业无法偿还相关债务时,时代万恒控股集团采取现金付款方式分3期偿还,具体还款计划如下:1、2020年12月31日前,偿还人民币4,639,377.50 元;2、2021年6月30日前,偿还美元2,701,892.59元;3、剩余债务在协议生效后12个月内偿还(不晚于2021年9月30日)。
时代万恒控股集团已按前述安排,于2020年12月31日前,如约支付前
两笔股权转让款合计2,121.2万元及第一期债务本息额474.22万元。
现时代万恒控股集团应于2021年6月30日前向公司支付最后一笔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735.59万元及第二期债务美元2,701,892.59元,按6月28日汇率折算,两笔款项折合人民币约34,804,181.97元。
2021年6月29日,公司收到辽宁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国资公司”)发来的《关于以借款抵偿辽宁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应付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林业项目收购款的告知函》(“《告知函》”),国资公司作为时代万恒控股集团的母公司,将以持有的对公司等额债权抵偿时代万恒控股集团上述应付款项人民币34,804,181.97元。详情公告如下。
一、本次抵偿林业项目股权转让等款项暨《告知函》主要内容
根据林业项目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承诺,时代万恒控股集团应于2021年6月30日前向公司支付最后一笔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7,355,900.00元,并代标的公司清偿借款利息美元2,701,892.59元,按
6.4578(6月28日汇率)折算约为人民币17,448,281.97元,上述款项折合人民币约34,804,181.97元。国资公司为时代万恒控股集团上述付款义务提供担保。
因时代万恒控股集团当前严峻的资金形势,难以在规定时间完成付款义务,请国资公司代其偿付上述款项人民币34,804,181.97元。国资公司将以持有的对公司等额债权抵偿时代万恒控股集团于2021年6月28日应支付公司的款项人民币34,804,181.97元(债务款以付款日汇率折算为准)。
二、国资公司持有公司债权情况
公司2021年3月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及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国资公司借款1亿元,用于偿还兴业银行存量贷款,以满足公司资金周转需要。公司于2021年4月7日、2021年4月13日分两笔4500万元、5500万元收到国资公司提供的1亿元借款。2021年5月27日,公司归还国资公司2500万元后,国资公司持有公司债权7500万元。根据《告知函》,于2021年6月28日,时代万恒控股集团应支付公司34,804,181.97元,国资公司以持有的对公司等额债权抵偿该笔款项后,国资公司持有公司债权余额为40,195,818.03元。
三、林业项目款项收付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林业项目股权转让款人民币3,856.79万元已全部收到、标的公司欠公司债务中的人民币2,219.05万元(折算金额)已收到。标的公司欠公司的剩余债务将于2021年9月30日前清偿。
交易各方将按照《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承诺的约定继续履行相关义务。公司将对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