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751 证券简称:惠同新材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未分配利润为83,081,074.39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762,000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5,0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现金
1.5元。
2、扣税说明:
(1)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
(3) 对于QFII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1年7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7月8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7月7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R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7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待确认股份由本公司自行派发现金红利。
待确认股份由本公司自行派发现金红利。
五、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松路489号 联系人:钟黎
电话:0731-88701007 传真:0731-88701006
六、备查文件
(一)《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