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antong Tongyi Aerospac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 Ltd.
关于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落实挂牌委员会审议会议意见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司于2021年6月28日出具的《关于落实挂牌委员会审议会议意见的函》(以下简称“落实意见函”)已收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易航天”、“公司”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同通易航天、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各方对落实意见函相关问题逐项进行了落实,现回复如下,请审核。
除另有说明外,本回复所用简称与公开发行说明书所用简称一致。
落实意见函所列问题 | 黑体(不加粗) |
对问题的回答 | 宋体(不加粗) |
引用原公开发行说明书内容 | 楷体(不加粗) |
对公开发行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 楷体(加粗) |
问题1.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审定价格进展情况,并结合产品单一及客户集中度较高的情况,披露如未来审定价格与暂定价格的差异较大,可能对发行人经营业绩产生的较大不利影响,并就此提出股东权益保护措施,作特别风险提示。
回复:
1.1 发行人说明及补充披露情况
发行人已在公开发行说明书之“重大事项提示”之“三、风险提示”之“(一)军工企业特有风险”之“ 1、军品军审定价对经营业绩造成影响的风险”处和“第三节风险因素”之“(一)军工企业特有风险”之“ 1、军品军审定价对经营业绩造成影响的风险”处补充披露如下:“
2018-2020年公司未完成军审定价产品的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6.24%、77.91%和83.89%,占比较高。自2012年后,公司尚未获得有关已定型并实现交付的产品的军审定价批复,且获得军审定价批复的时间和金额均存在不确定性。由于公司产品较为单一且客户集中度较高,如未来审定价格与暂定价格的差异较大,则可能对发行人当期经营业绩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
本着对公司社会公众股东负责的态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限售期在满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行)》的要求基础上,自愿延长锁定两年。在自愿锁定期限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精选层挂牌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发行人已在公开发行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处补充披露如下:“
(十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自愿限售的承诺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行)》(以下简称“挂牌规则”)第十七条规定,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以及本次发行前直接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虽未直接持有但可实际支配10%以上股份表决权的相关主体持有或控制的股票,自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本着对公司社会公众股东负责的态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限售期在满足挂牌规则的要求基础上,自愿延长锁定两年。在自愿锁定期限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精选层挂牌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其他问题除上述问题外,请发行人、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对照《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1 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2 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行)》等规定,如存在涉及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要求、信息披露要求以及影响投资者判断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请予以补充说明。
回复:
发行人已在《公开发行说明书》中修改、补充下列事项:
1、存货分析
公司销售的产品主要为军品且已完成定型,一般会采取以销定产的方式。同时,为提高产品的生产效率且避免在极短时间内完成交付可能带来的产品质量下降的情形,公司需要提前生产半成品。因此正在执行的订单金额与期末原材料和半成品金额相关性较弱。公司各期末在产品金额与在手订单金额匹配关系较强,原因为公司年末时点的在产品主要为已经处于生产过程中的军品,因此,期末在产品金额与在手订单金额匹配关系较强。上述事项已在《公开发行说明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分析”之“(二)存货”中更新。
(本页无正文,为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落实挂牌委员会审议会议意见的回复》之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 | |
张欣戎 |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落实挂牌委员会审议会议意见的回复》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李嵩 | 安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