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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汉技术: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30

证券代码:300011 证券简称:鼎汉技术 公告编号:2021-39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及2021年5月21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2021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3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4)。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鼎汉轨道交通装备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汉服务”)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北京方庄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方

被担保方债权人本次担保金额签署日期本次担保前的担保金额本次担保后的担保金额
鼎汉服务工行北京方庄支行5002021年6月25日5001,00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金额在年度预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北京鼎汉轨道交通装备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01月12日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八区2号楼5、6层(园区)
法定代表人李国政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轨道交通技术咨询、轨道交通技术服务;维修电气设备;专业承包;销售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设备;劳务服务;仓储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信息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数据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1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73,769,041.93151,939,107.11
负债总额82,829,277.3863,656,327.36
其中:银行贷款36,407,472.7019,587,325.43
流动负债70,202,265.0251,652,024.38
净资产90,939,764.5588,282,779.75
主要财务数据2020年1-12月(经审计)2021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29,040,403.394,016,419.29
利润总额28,895,214.00-3,285,816.52

净利润

净利润16,276,929.54-2,656,984.80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以下简称“甲方”)

(二)保证人: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三)被保证的主债权

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甲方依据其与北京鼎汉轨道交通装备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于2021年6月25日签订的主合同(名称: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2021年(方庄)字00553号)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

(四)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保证范围

乙方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六)保证期间

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赁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赁期间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提供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8,234.9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53.04%;本次新增担保金额为500万元,

该笔担保事项下暂未发生债务,目前尚未占用担保额度;以上对外担保事项均已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除因合并范围内公司因业务需要需由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公司向该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外,公司及下属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保证合同》;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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