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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业股份:关于公司签订《建设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30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签订《建设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了珠海横琴新区十字门国际金融中心大厦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融中心建设公司”)公开招标的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公寓工区装修工程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公寓工区装修工程的中标单位。依据上述中标结果,公司于近日与金融中心建设公司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金融中心建设公司为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字门控股”)全资子公司,十字门控股与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关联董事李光宁、郭瑾、张延、张巍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该事项已经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目属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范围内。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珠海横琴新区十字门国际金融中心大厦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周吉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06511296XT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金融产业服务基地5号楼1-E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金融中心建设公司的总资产为451,390.63万元,净资产为142,038.56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为260.23万元,净利润为-8,966.05万元。

截止2021年3月31日(未经审计),金融中心建设公司的总资产为268,115.92万元,净资产为179,264.00万元,2021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62,405.14万元,净利润为37,225.44万元。

关联关系:由于金融中心建设公司为十字门控股之全资子公司,十字门控股与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同属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控制且本公司董事李光宁先生兼任华发集团董事、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金融中心建设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公寓工区装修工程

2、工程内容: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位于珠海市横琴新区离岸金融岛北侧,具体实施范围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IFC45层全层硬装(含二次机电)、移动隔断、软装、一次机电(含空调、给排水、电气、消防)、排油烟、燃气、泳池按摩池、智能化、游泳区域幕墙及结构改造等施工。

2、IFC46-54层及56-68层公区(不含64层和67层,以下简称“标准层公区”):电梯厅、走廊、中庭(含64层、67层中庭及栏杆)、消防电梯厅等区域硬装(含二次机电、入户装甲门(不含3套样板房))、一次机电(含设备层空调(如为水环热泵系统,需考虑从负一楼接管至69层)、给排水、电气、消防)、软装、智能化等施工。

3、户内(64层185㎡户型、245㎡户型样板房及67层425㎡户型样板房):

隔墙改造(含分户墙及户内隔墙,64层185㎡户型、245㎡户型样板房和67层425㎡户型样板房及66层两套户内清水样板房)、一次电机(含空调、给排水、电气、消防)、机电主管道结构改造(楼板开洞补洞、加固、管道砌筑)、排油烟、燃气(管道进厨房)、智能化等施工。64层185㎡户型、245㎡户型样板房和67层425㎡户型样板房及66层两套户内清水样板房施工范围不含发包人已另行发包的内容。

3、中标总金额:114861077.70元人民币(实际金额以工程量结算为准)。

4、合同工期:自经发包人书面确认的开工令上载明的开工日期之日起计195个日历天内完成本工程全部施工内容,并经发包人、监理单位及政府相关部门(如需)验收合格。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

本次交易实施公开招标,定性评审,严格履行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评审原则,经过开标等公开透明的程序,定价公允合理。

本次因公开招标而形成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今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1年年初至2021年6月25日,除本项交易外,公司与华发集团及其关联方(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不含公司子公司珠海华发景龙建设有限公司、建泰建设有限公司股权过户登记至公司名下之前,即此两家子公司2021年3月3日之前与珠海华发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约为45亿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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