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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旅酒店: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补充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30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业竞争承诺事

项的补充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上市公司”或“首旅酒店”)于2021年6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并于次日公告了《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7)。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首旅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于2014年11月18日出具了《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酒店物业及酒店管理公司的说明及承诺函》(“2014年承诺函”),于2016年1月29日出具《首旅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2016年承诺函”,与2014年承诺函统称“原承诺”)。原承诺出具后,首旅集团持续推进解决同业竞争,并根据原承诺相关主体的具体情况,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出具了《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首旅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的履行情况的说明及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进一步承诺》(下称“《说明及承诺》”)。本《说明及承诺》是首旅集团秉承切实解决同业竞争的原则,对相关事项的进一步细化和延续。现就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北京首旅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新源里商务酒店、海南三亚国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长城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为“北京金长城酒店管理公司”)、北京谭阁美饭店管理有限公司已通过对外转让或注销,妥善解决了同业竞争。

2、北京市长富宫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颐和园宾馆有限公司因性质特殊,

首旅集团确认无法交由首旅酒店管理,根据原承诺,首旅酒店拟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放弃前述酒店管理权的议案。

3、北京诺金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诺金酒店、北京凯燕国际饭店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新侨饭店有限公司、北京和平宾馆有限公司、北京市上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于《说明及承诺》中进一步明确了解决期限及解决途径。

4、北京新世纪饭店有限公司、北京首旅日航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长城饭店公司、北京亮马河大厦有限公司、北京燕莎中心有限公司凯宾斯基饭店、安麓(北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因首旅集团无法单方决定将该等公司交由首旅酒店管理或股权注入至首旅酒店,首旅集团将通过提议该等公司董事会审议该等事项积极推进解决并于能够单方决定时,将该等公司交由首旅酒店管理或股权注入至首旅酒店。

本次《说明及承诺》及相关议案将提交由首旅酒店拟于2021年7月9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首旅集团将依据承诺内容,继续履行承诺并推进相关同业竞争事项的解决。公司将就后续进展持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说明!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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