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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石化学: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30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6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内现场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6月25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廖华利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池州聚石化学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用于募投项目“池州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和“池州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的实施。公司拟使用项目募集资金16,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池州聚石进行增资,其中,3,765.78万元用于缴足原注册资本,新增5,000万元作为池州聚石的注册资本,剩下7,234.22万元作为池州聚石的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池州聚石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000万元增加至1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排,池州聚石拟新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储和使用上述增资款项。池州聚石拟与聚石化学、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目前暂未开具专项账户,具体签署情况以实际实施为准。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池州聚石化学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池州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的运行实施,是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常州奥智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此次常州奥智新增银行授信额度15,000万元,原有银行授信额度8,000万元到期后续展,公司已为原有额度提供担保,此次公司及吴恺(常州奥智股东、总经理)为新增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常州奥智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决策和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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