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736号文核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原股东配售1,076,601,364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61,893,019.5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43,399,592.07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计入股本)人民币1,076,601,364元。此外,由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10067)处于转股期,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登记信息显示,截至配股登记完成之日,公司可转债累计转股52,274股,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计入股本)人民币52,274元。
本次配股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托管登记手续,并于2021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涉及公司总股本、注册资本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特此公告。
附件:《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30日
附件:《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原条款序号及内容 | 新条款序号及内容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21亿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97,653,638元。 |
第二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等额划分为36.21亿股,每股面值为1元。 | 第二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等额划分为4,697,653,638股,每股面值为1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