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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29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Orbbec Inc.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11-13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联席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提 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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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声明及承诺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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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000.1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交易所和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40,000.10万股
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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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事项:

一、发行人是一家拟采用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第一套上市标准的公司2021年1月30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于<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的方案>的议案》,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经2021年2月20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上市事宜之日起生效)。根据特别表决权设置安排,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源浩持有的82,800,000股为A类股份,公司的其余股份为B类股份。除《公司章程》约定的特别事项外,公司股东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数量为5票,而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为1票。

本次发行前,黄源浩及其控制的员工持股平台合计持有公司39.70%的股份,根据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通过设置特别表决权持有发行人68.60%的表决权。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4,000.10万股,黄源浩及其控制的员工持股平台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假定按本次发行4,000.10万股计算)将合计持有发行人

35.73%股份和64.84%的表决权。

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设立运行时间相对较短,特别表决权机制下,实际控制人能够决定发行人股东大会的普通决议,对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也能起到类似的决定性作用,限制了除实际控制人外的其他股东通过股东大会对发行人重大决策的影响。在特殊情况下,实际控制人的利益可能与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一致,存在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有关特别表决权相关的具体设置及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特别表决权影响的详细内容等,请投资者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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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特别表决权的发行人特殊公司治理结构”。

二、发行人整体变更时及当前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且报告期内持续亏损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0,415.68万元、-68,900.40万元及-68,151.7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9,078.61万元、

431.27万元和-18,049.89万元。截至2020年8月末整体变更基准日,母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为68,745.09万元。截至2020年末,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弥补亏损为83,304.28万元,母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为50,902.32万元。公司上市时存在未弥补亏损,主要系公司自创业以来持续保持较高研发投入强度,并对骨干员工进行股权激励,确认大额股份支付费用所致。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完成前的累计未弥补亏损,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担。因此,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一定期间内公司无法盈利,则将无法进行现金分红,可能对股东的投资收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上市后未盈利状态可能持续存在或累计未弥补亏损可能继续扩大,从而可能导致触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4.2条的财务状况,即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前或之后的净利润(含被追溯重述)为负,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含被追溯重述)低于1亿元,或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含被追溯重述)为负,则可能导致公司触发退市条件,而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公司触及终止上市标准的,股票直接终止上市。

三、2020年营业收入降幅较大,未来无法恢复增长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0,959.27万元、59,694.97万元和25,894.55万元。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高速增长之后,2020年度较2019年度下降56.62%,主要系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终端应用于线下支付的3D视觉传感器需求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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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性下降,导致营业收入出现下滑。从2D成像技术到3D视觉感知技术是一次技术跃迁,需要全新的市场培育,下游应用的渗透度决定了行业成长空间。国内外学术界对3D视觉感知技术开展了长期研究,早期主要围绕工业制造领域开展三维测量等产业化应用研究,市场需求相对单一和有限。2017年以来,随着3D视觉感知技术创新发展及下游应用龙头企业开拓引领,3D视觉感知技术在消费领域的生物识别、空间扫描、机器人等产业化应用开始发展,市场空间才逐步拓展。但3D视觉感知技术作为一项新兴应用技术,在消费领域的应用发展仍处于起步渗透阶段,短期具有较强市场波动性,例如智能手机3D解锁应用易受各手机厂商机型功能定义变化影响、线下支付应用受新冠疫情期间用户消费习惯影响等。

公司未来销售收入增长恢复主要取决于3D视觉感知下游应用场景的推广和发展以及公司产品和技术能否保持持续行业领先,如果3D视觉感知下游应用场景推广和发展速度较慢导致公司产品下游需求不能保持增长,或公司研发进度不及预期导致丧失技术领先优势,则公司销售收入将无法按计划恢复增长,进而对公司的盈利水平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客户集中度及关联交易较高带来的依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蚂蚁集团、OPPO等大客户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集中度相对较高,同时蚂蚁集团投资并间接持有公司部分股权,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存在大客户集中度及关联交易较高带来的依赖风险,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对蚂蚁集团等线下支付细分场景客户的销售占比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对蚂蚁集团的销售收入分别为825.95万元、8,495.95万元和

942.25万元,占比分别为3.94%、14.23%和3.64%;对阿里集团的销售收入分别为0.37万元、4,041.96万元和4,794.99万元,占比分别为0.00%、6.77%和18.52%。除此之外,公司对其他线下支付细分场景主要客户商米科技、禾苗通信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160.60万元、21,154.56万元和1,438.25万元,占比分别为5.54%、35.44%和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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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新冠疫情影响消退不及预期、下游细分场景监管政策出现不利变化,将会对线下支付细分场景的应用及拓展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二)公司对OPPO等消费电子细分场景客户的销售缺乏可持续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OPPO销售收入分别为9,737.13万元、4,278.32万元和

298.92万元,占比分别为46.46%、7.17%和1.15%,主要提供基于结构光技术产品,应用于旗舰手机Find X前置3D视觉传感器,该款手机已于2019年6月停产,双方暂未有新机型合作,因此公司对其收入规模大幅降低。公司从2020年开始通过对魅族旗舰机17 Pro提供技术支持,并为其于2021年3月发布的新一代旗舰机18 Pro提供基于iToF技术的后置3D视觉传感器。

3D视觉感知技术受成本、市场成熟度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还未成为智能手机标配功能,存在应用不可持续性风险。目前除苹果手机通过自研自供在前置及后置视觉传感器中导入该技术外,仅有个别品牌高端机型尝试导入。公司技术产品在手机等消费电子是否能得到大规模渗透应用具有不确定性,存在销售缺乏持续性的风险。

五、部分关键器件外采及委托加工等方式带来的供应链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采购激光发射器、感光芯片等关键器件,并通过委托加工等方式进行部分生产环节加工,存在关键器件外采及委托加工模式带来的供应链风险,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部分关键器件外采存在的供应链风险

公司产品需要使用到多种光学器件、电子器件原材料,例如激光发射器、镜头、感光芯片等。目前,这些原材料主要向供应商定制化采购或使用通用器件。以感光芯片为例,报告期内公司自研感光芯片还未实现商用,均采购第三方感光芯片产品。公司产品属于精密三维光学测量系统,关键器件需要根据系统功能进行定义或适配选型。如果关键器件供应不稳定,短期之内将较难切换到其他供应商,影响到公司产品生产及质量的可靠性,存在供应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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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委托加工等方式存在的供应链风险

公司3D视觉传感器产品的组装、PCBA加工等工序采取委托加工方式,同时个别情况下会根据客户要求由其指定的供应商提供OEM加工,例如OPPO指定丘钛科技加工。公司消费级应用设备中的3D线下支付设备报告期内由供应商提供ODM服务,公司向ODM厂商供应核心的3D视觉传感器。如果公司不能同时管控好多种生产模式,做好产品质量管控及技术保密,可能给公司的经营带来较大不利影响。

六、3D视觉感知技术迭代创新的风险

目前主流3D视觉感知技术包括结构光、iToF、双目、dToF、Lidar、工业三维测量等。公司从结构光技术发展起步,逐步布局其他3D视觉感知技术,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绝大部分以结构光技术产品为主,其他技术处于产品上市初期或还在研阶段,存在技术迭代创新的风险,具体说明如下:

(一)3D结构光技术被竞争对手赶超或者其它技术颠覆替代的风险

3D结构光技术需要持续推进系统级优化迭代,以满足各应用场景下不断提升的性能需求,且随着市场逐步成熟,将涌现一些新的竞争参与者进入,如果公司结构光技术无法持续保持迭代创新能力,将存在被竞争对手赶超风险。此外,如果双目、ToF等其他3D视觉感知技术出现颠覆性技术突破,各项性能均优于结构光技术,结构光技术也存在被其他技术颠覆或替代的风险,均可能会对公司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iToF、dToF、Lidar等技术研发滞后于主要竞争对手风险

公司基于iToF技术的3D视觉传感器在2020年末刚上市推出, dToF、Lidar技术于2019年布局,目前仍处于在研阶段,新技术平均研发周期2-3年左右。同行业中主要竞争对手索尼、三星、华为已基于iToF或dToF技术推出产品并得到应用, Lidar(激光雷达)作为自动驾驶核心传感器之一,国内外多家企业也已发布产品。公司的iToF、dToF、Lidar等技术的研发及上市滞后于主要竞争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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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未来存在产品上市时面临激烈市场竞争、研发进度不及预期以及研发失败的风险。

七、最近一期期末存货余额较高,存在发生跌价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9,796.83万元、17,131.44万元及19,025.91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21%、16.79%及8.61%,金额及占比较高,且金额呈上升趋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556.25万元、1,512.32万元及2,815.00万元,占各期末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5.37%、

8.11%和12.89%。

未来,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或竞争加剧导致存货积压,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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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释义 ...... 14

一、一般术语 ...... 14

二、专业术语 ...... 18

第二节概览 ...... 21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 21

二、本次发行概况 ...... 21

三、发行人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23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 24

五、发行人的技术先进性、模式创新性、研发技术产业化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 ...... 25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 28

七、发行人符合科创属性标准的说明 ...... 29

八、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 32

九、发行人募集资金用途 ...... 32

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 ...... 33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33

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当事人 ...... 34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权益关系的说明 ...... 35

四、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日期 ...... 36

第四节风险因素 ...... 37

一、技术风险 ...... 37

二、经营风险 ...... 38

三、内控风险 ...... 41

四、财务风险 ...... 42

五、法律风险 ...... 43

六、发行失败风险 ......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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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七、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风险 ...... 45

八、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的风险 ...... 46

九、募投项目风险 ...... 47

十、股价波动的风险 ...... 47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 48

一、发行人概况 ...... 48

二、发行人设立、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重大资产重组及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 ...... 49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 69

四、发行人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 70

五、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87

六、发行人股本情况 ...... 95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 117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有关协议、承诺及履行情况 128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近两年变动情况、原因以及对发行人的影响 ...... 129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以及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 131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 135

十二、发行人员工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情况 ...... 137

十三、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 147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 150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情况 ...... 150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174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 199

四、发行人主要产品产销情况和主要客户 ...... 215

五、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 221

六、与业务相关的主要资产情况 ...... 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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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七、特许经营情况 ...... 231

八、技术与研发情况 ...... 231

九、境外经营情况 ...... 267

第七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268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规范运作情况 ...... 268

二、设置特别表决权的发行人特殊公司治理结构 ...... 271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协议控制情况 ...... 277

四、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 277

五、公司报告期内合法合规情况 ...... 278

六、公司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 278

七、公司独立运营情况 ...... 279

八、同业竞争 ...... 280

九、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 281

十、关联交易 ...... 287

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294

一、财务报表信息 ...... 294

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类型 ...... 298

三、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范围及变化情况 ...... 299

四、盈利能力或财务状况的主要影响因素分析 ...... 301

五、关键审计事项及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性水平判断标准 ...... 303

六、报告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307七、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334

八、主要税项及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 335

九、发行人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 337

十、分部信息 ...... 339

十一、经营成果分析 ...... 339

十二、资产质量分析 ...... 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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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十三、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 385

十四、重大投资或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事项 ........ 395

十五、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其他重要事项以及重大担保、诉讼等事项 ........ 395十六、盈利预测披露情况 ...... 396

十七、公司未来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发展趋势 ...... 396

第九节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399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 399

二、募集资金项目的基本情况 ...... 400

三、未来发展规划 ...... 403

第十节投资者保护 ...... 407

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 407

二、股利分配政策 ...... 408

三、滚存利润分配 ...... 411

四、股东投票机制 ...... 411

五、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尚未盈利及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情况的保护投资者措施 ...... 411

六、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以及已触发履行条件的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 412

第十一节其他重要事项 ...... 438

一、重要合同 ...... 438

二、对外担保情况 ...... 441

三、重大诉讼、仲裁或其他事项 ...... 442

四、重大违法行为 ...... 442

第十二节声明 ...... 443

一、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443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447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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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451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452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453

七、验资机构声明 ...... 454

第十三节附件 ...... 455

附表一、商标情况 ...... 456

附表二、专利情况 ...... 461

附表三、著作权情况 ...... 481

附表四、域名情况 ...... 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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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 义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汇具有下述含义:

一、一般术语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发行人、奥比中光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奥比中光有限公司前身深圳奥比中光科技有限公司
蚂里奥技术深圳蚂里奥技术有限公司
东莞奥日升东莞奥日升制造技术有限公司
奥锐达深圳奥锐达科技有限公司
奥视达上海奥视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新拓三维新拓三维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西安奥比西安奥比拓疆科技有限公司
奥辰光电深圳奥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奥诚奥诚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前海远点深圳前海远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武汉奥比奥比中光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蚂里奥软件深圳蚂里奥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迦辰上海迦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奥芯深圳奥芯微视科技有限公司
美国奥比ORBBEC 3D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INC.
香港奥比ORBBEC INTERNATIONAL LIMITED
新加坡奥比ORBBEC SINGAPORE PTE. LTD.
Joyful VisionJoyful Vision Limited
Blossom VisionBlossom Vision Limited
上海绿叶上海绿叶传媒有限公司
上海阅面上海阅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众趣众趣(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无锡微视无锡微视传感科技有限公司
异方科技深圳市异方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飞芯宁波飞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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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昕企业管理深圳阅昕企业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NEWSIGHTNEWSIGHT IMAGING LTD.
珠海奥视达珠海奥视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奥锐达珠海奥锐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云鑫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前海仁智前海仁智互联(深圳)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国科蓝海广东国科蓝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美的创新美的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松禾成长深圳市松禾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国开制造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合伙)
福田引导基金深圳市福田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金石灏汭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
银川金汇银川金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福田仁智福田仁智(深圳)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横琴仁智珠海横琴仁智奥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横琴奥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东方明珠上海东方明珠传媒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赛富复兴赛富复兴(深圳)二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复兴深圳二期复兴(深圳)二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天狼星贝塔深圳市天狼星贝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旭新投资旭新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海通创新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广州佳诚广州佳诚十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大恒通深圳市华大恒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海富长江海富长江成长股权投资(湖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富阳中祺杭州富阳中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昌远投资西藏昌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国调洪泰西藏国调洪泰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发信德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珠海广发信德珠海广发信德科技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中比基金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
广州新星广州新星花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广州新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黄山赛富黄山赛富旅游文化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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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狼星辉耀深圳天狼星辉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德源盛通北京德源盛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京赛富南京赛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天狼星领航湖州天狼星领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奥比中芯珠海奥比中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曾用名:珠海奥比中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奥比中瑞珠海奥比中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曾用名:珠海奥比中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奥比中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奥比中鑫珠海奥比中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曾用名:珠海奥比中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奥比中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奥比中欣珠海奥比中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曾用名:珠海奥比中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奥比中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奥比中诚珠海奥比中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曾用名:珠海奥比中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奥比中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奥比中泰珠海奥比中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曾用名:珠海奥比中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奥比中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奥比旭光珠海奥比旭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曾用名:珠海奥比旭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奥比曦光珠海奥比曦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奥比追光珠海奥比追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曾用名:珠海奥比追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奥比逐光珠海奥比逐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曾用名:珠海奥比逐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奥比熙光珠海奥比熙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曾用名:珠海奥比熙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奥比辰光珠海奥比辰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奥比星光珠海奥比星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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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光控股奥光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曾用名:奥比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蚂蚁集团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之母公司。或者根据上下文,指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
阿里集团、阿里巴巴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注册于开曼群岛,并于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BABA)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9988)上市。或者根据上下文,指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
商米科技上海商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禾苗通信深圳禾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或者根据上下文,指深圳禾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
OPPO、OPPO集团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或者根据上下文,指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
捷普Jabil Inc.及其全球分支机构,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JBL)
牧原股份、牧原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714)或者根据上下文,指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
中国移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或者根据上下文,指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
MatterportMATTERPORT, INC.,一家注册于美国的公司
贝壳如视贝壳技术有限公司
江博士广东足迹鞋业有限公司
日本三樱日本三樱工业株式会社及其全球分支机构
丘钛科技昆山丘钛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改委、国家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股票或A股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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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本次公开发行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000.1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金杜律师、金杜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申报会计师、天健、天健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坤元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本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本公司上市后拟实施的《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制度》《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报告期、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
报告期各期末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3D视觉传感器可以获取三维图像信息、深度距离信息的视觉传感器。
物联网、IoTInternet of Things 的简称,一个动态的全球网络基础设施,它具有基于标准和互操作通信协议的自组织能力,其中物理的和虚拟的“物”具有身份标识、物理属性、虚拟的特性和智能的接口,并与信息网络无缝整合。
人工智能、AIArtificial Intelligence 的简称,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的技术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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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物联网、万物智联、AIoT人工智能(AI)技术与物联网(IoT)整合应用,物联网采集底层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处理、分析数据并实现相应功能,两项技术相互促进,应用领域广泛。
IC、集成电路、芯片IC 是集成电路(Integrated Circuit)的英文缩写,芯片是集成电路的俗称。集成电路是一种微型电子器件或部件,采用一定的工艺,将一个电路中所需的晶体管、电阻、电容和电感等电子元器件按照设计要求连接起来,制作在同一硅片上,成为具有特定功能的电路。
模拟芯片处理连续性模拟信号的集成电路芯片。电学上的模拟信号是指用电参数,如电流和电压,来模拟其他自然物理量而形成的连续性的电信号。
数字芯片基于数字逻辑设计和运行的,用于处理数字信号的集成电路。
图像传感器利用光电器件的光电转换功能将感光面上的光像转换为与光像成相应比例关系的电信号。
CMOSComplementary Metal Oxide Semiconductor的简称,互补金属氧化物半导体,是一种集成电路的设计工艺。
SoCSystem on aChip的简称,即片上系统、系统级芯片,是将系统关键部件集成在一块芯片上,可以实现完整系统功能的芯片电路。
Fabless通常仅从事芯片的设计和销售,而将晶圆制造、封装和测试等步骤分别委托给专业厂商完成的业务模式。
流片为了验证集成电路设计是否成功,从一个电路图到一块芯片,检验每一个工艺步骤是否可行,检验电路是否具备所需要的性能和功能。如果成功,就可以大规模制造;反之则需找出其中的原因,并进行相应的优化设计——上述过程一般称之为工程试作流片。在工程试作流片成功后进行的大规模批量生产则称之为量产流片。
光罩覆盖整个晶圆并布满集成电路图像的铬金属薄膜的石英玻璃片,在半导体集成电路制作过程中,用于通过光蚀刻技术在半导体上形成图型,又称为“Mask”。
VCSELVertical-Cavity Surface-Emitting Laser的简称,即垂直腔面发射激光器。是一种激光发射方向垂直于晶圆表面的半导体激光器。
EELEdge-Emitting Laser的简称,即边发射激光器。是一种激光 发射方向平行于晶圆表面的半导体激光器。
DOEDiffractive Optical Elements的简称,即衍射光学元件,基于物理光学的衍射原理,光束被衍射光学元件表面的浮雕结构调制改变了相位,从而实现光束的调制和变换,在一定距离处产生干涉,形成特定的光强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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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镜/光学透镜根据光的粒子特性、反射、折射、衍射、散射规律采用特定材料制成的表面具有特定尺寸和形貌的光学元件。通用材料主要包括玻璃或高分子材料,通常形貌主要包括球面、非标准球面、柱面、非标准柱面、二维或三维自由曲面等,广泛应用于激光、成像、光学仪器等各个领域。
滤光片特定波段透过、特定波段反射或截止的光学元件。
光学系统由多个光学元器件按照一定次序组合而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光学组合体。
SPADSingle Photon Avalanche Diode的简称, 指单光子雪崩二极管,是工作在盖革模式下、具有单光子探测能力的雪崩光电二极管。
ODM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的简称,原始设计制造商,企业根据品牌厂商的产品规划进行设计和开发,然后按品牌厂商的订单进行生产,产品生产完成后销售给品牌厂商。
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的简称,原始设备制造商,品牌厂商提供产品设计方案,企业负责开发和生产等环节,根据品牌厂商订单代工生产,最终由品牌厂商销售。
PCB/PCBAPrinted Circuit Board(印制电路板)的简称和 Printed Circuit Board Assembly(印制电路板组件)的简称。PCB是组装电子零件用的基板,是在通用基材上按预定设计形成点间连接及印制元件的印制板,PCBA是经过表面贴装或封装所需的电子元器件后的印制电路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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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 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注册资本36,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黄源浩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11-13楼主要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11-13楼
控股股东黄源浩实际控制人黄源浩
行业分类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制造业”中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C39”在其他交易场所(申请)挂牌或上市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股数不超过4,000.1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10.00%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4,000.1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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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40,000.10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发行市盈率【】(每股收益按【】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按【】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前每股收益【】(按【】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按【】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按【】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按每股发行价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者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
发行对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规定条件的询价对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A股)证券账户上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的符合资格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必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购买者除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处理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拟参与战略配售,认购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后、发行前,发行人将履行内部程序再次审议该事项的详细方案,并依法进行详细披露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保荐机构将安排相关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具体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保荐机构及其相关子公司后续将按要求进一步明确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具体方案,并按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相关文件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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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D视觉感知技术研发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费用概算保荐及承销费用【】万元 审计及验资费用【】万元 律师费用【】万元 评估费用【】万元 发行手续费用【】万元 其他费用【】万元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开始询价推介日期【】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股票上市日期【】
项目2020-12-31 /2020年度2019-12-31 /2019年度2018-12-31 /2018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263,832.61128,328.05109,309.1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243,571.15101,720.4998,629.7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5.3111.866.50
营业收入(万元)25,894.5559,694.9720,959.27
净利润(万元)-68,151.70-68,900.40-10,415.6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66,226.02-68,118.89-10,564.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18,049.89431.27-9,078.61
基本每股收益(元)-1.84--
稀释每股收益(元)-1.8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2.70-68.18-14.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25,009.307,702.09-24,635.68
现金分红(万元)---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25.6584.24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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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资产负债率(母公司)=负债总额(母公司)/资产总额(母公司)

2、基本每股收益=P/(S0+S1+Si×Mi÷M0-Sj×Mj÷M0)

3、稀释每股收益=(P+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1-所得税率)-转换费用)/(S0+S1+Si×Mi÷M0-Sj×Mj÷M0+认股权证、期权行权增加股份数)

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

其中:P为报告期利润;E0为归属于母公司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内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NP为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或缩股等减少股份数;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公司专注于3D视觉感知技术研发,在万物互联时代为智能终端打造“机器之眼”,致力于让所有终端都能更好地看懂世界。

未来各种智能硬件(终端)都将成为类“机器人”,拥有语音感知交互能力(“嘴巴”和“耳朵”)、视觉感知交互能力(“眼睛”),以及各种AI决策分析能力(“大脑”)。人类约70%的信息是通过人眼感知获取的,未来的机器人也将和人类一样,大量信息都将通过视觉感知获取。现实物理世界是三维的,发展多年的2D成像技术难以完整重现各类三维场景,3D视觉感知技术则可以让终端获取更多精准的三维信息,助力各类终端更好地看懂三维世界。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3D视觉感知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3D视觉感知技术处于应用发展初期,公司依托3D视觉感知一体化科研生产能力和创新平台,不断孵化、拓展新的3D视觉感知产品系列。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3D视觉传感器、消费级应用设备和工业级应用设备。

其中,3D视觉传感器是由深度引擎芯片、深度引擎算法、通用或专用感光芯片、专用光学系统、驱动及固件等组成的精密光学测量系统,可以采集并输出“人体、物体和空间”的三维矢量信息;消费级应用设备是基于3D视觉传感器的功能特点,结合特定消费级场景应用需求,设计并开发的一体化设备产品;工业级应用设备是面向工业领域高精密检测、测量需求,应用工业三维测量技术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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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并开发的一体化成套设备。公司是国内率先开展3D视觉感知技术系统性研发,自主研发一系列深度引擎数字芯片及多种专用感光模拟芯片并实现3D视觉传感器产业化应用的少数企业之一,是市场上为数不多能够提供核心自主知识产权3D视觉感知产品的企业,也是全球少数几家全面布局六大3D视觉感知技术(结构光、iToF、双目、dToF、Lidar以及工业三维测量)的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全球已掌握核心技术并实现百万级面阵3D视觉传感器量产的公司仅有苹果、微软、索尼、英特尔、华为、三星和奥比中光等少数企业。公司致力于将3D视觉感知产品应用于“衣、食、住、行、工、娱、医”等领域,在消费电子、生物识别、AIoT、工业三维测量等市场上实现了多项具有代表性的商业应用。自2015年底量产以来,公司已先后服务全球超过1,000家客户及众多的开发者,包括OPPO、蚂蚁集团、捷普、牧原、中国移动、Matterport、贝壳如视、江博士等行业龙头。公司为OPPO旗舰机Find X定制开发前置结构光3D传感器,使其成为继苹果iPhoneX后全球第二款量产超百万台搭载3D视觉传感器的智能手机;为蚂蚁集团定制开发超百万台应用于线下支付的3D视觉传感器;为Matterport、贝壳如视等定制开发实现房屋3D扫描功能的3D视觉传感器;为全球三大汽车弯管生产企业之一日本三樱提供三维光学弯管检测系统等。3D视觉感知是人工智能和物联网时代的关键基础共性技术,公司将努力践行“让所有终端都能看懂世界”的使命,抓住数字经济和智能经济发展机遇,以国家大力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为契机,钻深钻透核心底层技术,夯实平台能力,全栈打通,系统性优化,积极赋能万物互联时代,为人工智能产业化发展和各行各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提供3D视觉感知技术支撑。

五、发行人的技术先进性、模式创新性、研发技术产业化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发行人技术先进性

机器视觉预计将逐步从2D升级到3D,这是跨度极大的技术革命。公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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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系统设计、芯片设计、算法研发、光学系统、软件开发、量产技术等核心技术的深入研究,开发出结构光、iToF、双目3D视觉传感器以及工业三维测量设备,并积极布局dToF、面阵Lidar等前沿技术,以实现全领域技术路线的布局,适用于不同应用领域或场景。

公司核心技术先进性一方面体现在已成功开发并规模量产出被众多细分行业龙头运用的3D视觉感知产品,产品性能满足各应用场景高标准要求,对标国际科技巨头;另一方面体现在由全栈式技术研发能力所支撑的系统级优化能力,提升了开发效率与技术性能指标,加快了储备技术的开发进程。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累计申请专利1,071项,其中中国发明专利627项、美国专利24项、PCT113项;取得授权专利386项,其中中国发明专利授权143项、美国专利授权7项。公司先后承担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面向服务机器人的三维视觉传感器研发及产业化应用”、“3D视觉感知广东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等国家级、省级重大项目建设任务。“微型3D智能传感器关键技术及其应用”获2020年度第十届“吴文俊人工智能科技进步奖”;“3D视觉芯片及全平台兼容的高分辨率光学测量系统”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结构光深度相机关键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获得“深圳市科技进步奖技术开发类一等奖”等。优秀的创新人才团队是公司技术先进性的重要支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562名,占比63.36%,其中博士62名(含17名博士后),国家级人才计划1名、广东省珠江人才7名、各类深圳市高层次人才17名。

科学合理的技术体系是公司技术先进性的重要保障。公司构建了“全栈式技术研发能力+全领域技术路线布局”的3D视觉感知技术体系,即在技术纵深上融合了光学、机械、电子、芯片设计、算法、SDK、固件开发等多项复杂学科交叉技术,在技术跨度上涵盖结构光、iToF、双目、dToF、Lidar、工业三维测量六大领域。通过“深度+广度”双向驱动,打造3D视觉感知一体化科研生产能力和创新平台,能够让公司在进行系统设计时更好地对产品的每一层技术进行深入优化与融合,使得系统设计更加合理;同时,结构光、iToF、dToF等技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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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在基础原理上的共通性,可以使得在对新产品进行系统设计时借鉴其他技术的成熟模型,促进了系统设计的加速、创新和更优性能,实现公司3D视觉感知技术的协同发展。

(二)研发技术产业化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就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推动核心技术的产品化和产业化应用。自2015年底实现量产以来,公司已研发并量产基于结构光、双目、iToF技术的多个系列的3D视觉传感器,以及多款消费级应用设备和工业级应用设备,具备百万级3D视觉传感器供货能力。

公司对3D视觉感知技术及应用的深度理解,使得公司能够为行业客户提供适合其需求的产品及服务。既能提供标准3D视觉传感器、应用算力平台以及SDK开发工具等基本产品和服务,也能为行业头部客户或成熟客户提供不同程度的产品定制服务和生产技术支持服务,以及共同开发新产品,探索潜在市场。

公司产品已经在生物识别、消费电子、AIoT和工业测量领域实现规模产业化应用,服务超过1,000家全球客户。

(三)未来发展战略

任何一家企业存在和发展壮大的本源,都是能为社会创造独特的价值。每当科学技术发生重大变革,推动生产力实现质的跃升,并催生巨大的新兴市场时,就形成了诞生新一代企业的土壤和时机。人类社会从机械时代进化到电气时代,从电气时代进化到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时代的过程,无不证明了这一点。当前,全球正处于人工智能时代的初级阶段,为新一代企业的成长提供了无比广阔的空间。

公司核心团队有近20年的光学测量、芯片、算法、硬件研发的经验,人工智能、物联网以及5G时代的到来,让公司长期耕耘的3D视觉感知技术大规模应用成为可能。公司的定位是在万物互联时代为智能终端打造“机器之眼”,让人工智能技术更好地造福社会,因而确立了“让所有终端都能看懂世界”的使命,聚焦3D视觉感知的底层核心技术,聚焦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的最核心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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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成为行业中技术最全面、最先进的引领者之一。

公司的技术战略是推进3D视觉感知的全栈式技术研发能力和全领域技术路线布局。公司在技术横向上对结构光、iToF、双目视觉、dToF、Lidar、工业三维测量进行全领域布局。这种做法可以推动多种技术路线的相互促进,实现“1+1>2”的效果:一方面不同技术路线在算法、架构、芯片、光学方面可以互相借鉴,使技术指标达到最优效果;另一方面,不同技术路线也可组合使用,完成单项技术满足不了的行业应用。公司在技术纵向上对每个技术路线都进行全栈式布局,涵盖从底层到应用层及软硬件系统的各项技术,从而能够依托对行业应用需求的深入理解,自主开发或定义最适合3D视觉感知的各类元器件和算法,克服通用元器件的局限和不足,全栈式打通,系统级优化,不断提升技术性能。

公司的产品战略是为行业客户提供丰富的多层次的3D视觉感知技术产品,围绕为客户创造价值的宗旨推进技术和产品开发。3D视觉感知能力将成为智能化应用行业的基础共性需求,其应用需要3D视觉传感器、主芯片/算力板、嵌入式应用算法、云端后台等一套完整的系统。公司作为3D视觉感知整体技术方案的提供商,将提供专门为行业定制优化的参考技术方案,行业客户可根据自身能力和诉求,选择只购买3D视觉传感器、算力板等模块,或购买使用整套技术方案,以及进行差异化、个性化的优化,从而获得最优的3D视觉感知应用支持。

在未来三到五年,公司将坚持“3D视觉传感器+自主底层核心技术+完整应用方案”的市场定位,重点围绕生物识别、消费电子、AIOT、工业三维测量、车载视觉传感器等领域,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客户,一方面提供性能更好的3D视觉传感器硬件,另一方面提供软硬件一体的完整3D视觉感知应用方案,努力成为既核心优势突出,又综合实力占优的3D视觉感知技术提供商。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发行人符合并选择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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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人符合科创属性标准的说明

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1年4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符合科创板支持方向、科技创新行业领域和相关指标等科创属性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符合科创板支持方向

1、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科技创新战略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3D视觉感知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年版)》以及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属行业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是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符合《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有关政策。

2、公司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等先进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

公司把握2D视觉向3D视觉跃迁的时代契机,专注3D视觉感知技术研发,构建了“全栈式技术研发能力+全领域技术路线布局”的3D视觉感知技术体系,通过“深度+广度”双向驱动,打造3D视觉感知一体化科研生产能力和创新平台,拥有了系统设计、芯片设计、算法研发、光学系统、软件开发、量产技术等核心技术。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拥有发明专利143项,其中形成核心技术与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有133项,主要由公司研发团队根据多年技术积累经验自主研发所得。

3、公司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突出

公司自成立以来就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推动核心技术的产品化和产业化应用。公司已研发并量产基于结构光、双目、iToF技术的多个系列的3D视觉传感器,以及多款消费级应用设备和工业级应用设备,实现了百万级3D视觉传感器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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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公司致力于将3D视觉感知产品应用于“衣、食、住、行、工、娱、医”等领域,在消费电子、生物识别、AIoT、工业三维测量等市场上实现了多项具有代表性的商业应用,实现了较大规模产业化应用。2018年-2020年,公司核心技术产品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超过95%,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突出。

4、公司行业地位突出、市场认可度较高

公司是国内率先开展3D视觉感知技术系统性研发,自主研发一系列深度引擎数字芯片及多种专用感光模拟芯片并实现3D视觉传感器产业化应用的少数企业之一,是市场上为数不多能够提供核心自主知识产权3D视觉感知产品的企业,也是全球少数几家全面布局六大3D视觉感知技术的公司,行业地位突出。公司目前已规模量产的结构光及具备量产条件的iToF产品性能优异,具备较强的竞争实力,已量产上市的一些3D视觉传感器产品与国际科技巨头公司主要竞品在主要技术参数指标上互有优劣势,产品性能相仿,市场认可度较高。

(二)公司符合行业领域要求

公司所属行业领域√ 新一代信息技术公司的主营业务是3D视觉感知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年版)》,公司所属行业为“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属行业为“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1年4月修订)》,公司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符合科创板行业领域的要求。
□高端装备
□新材料
□新能源
□节能环保
□生物医药
□符合科创板定位的其他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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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标准一的相关评价指标公司情况是否满足评价指标要求
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5%以上,或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6,000万元以上2018年、2019年、2020年,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1,192.34万元、50,289.46万元和32,537.18万元,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合计超过 6,000 万元
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截至2020年末,公司拥有研发人员562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63.36%,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0%
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5项以上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拥有143项发明专利,其中形成核心技术和主营业务收入有133项,超过50项
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20%,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3亿元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0,959.27万元、59,694.97万元和25,894.55万元,虽然2019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超过20%,且营业收入金额超过3亿元,但是由于受新冠疫情等短期因素冲击影响,2020年营业收入出现较大降幅,导致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未达到20%,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未达到3亿元2019年满足条件,2020年由于短期因素冲击,未满足条件,公司预计2021年可以满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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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2021年1月30日,发行人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于<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的方案>的议案》,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经2021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上市事宜之日起生效)。特别表决权安排的具体设置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二、设置特别表决权的发行人特殊公司治理结构”。

九、发行人募集资金用途

若本次股票发行成功,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备案情况环评情况
3D视觉感知技术研发项目179,262.03176,292.03深南山发改备案 [2021]0055号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0,000.0010,000.00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89,262.03186,29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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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1.00元
本次发行规模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000.1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每股发行价格【】元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拟参与战略配售,认购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后、发行前,发行人将履行内部程序再次审议该事项的详细方案,并依法进行详细披露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保荐机构将安排相关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具体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保荐机构及其相关子公司后续将按要求进一步明确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具体方案,并按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相关文件
发行市盈率【】倍(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的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发行前一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按【】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按【】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市净率【】倍(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发行后市净率【】倍(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对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
发行对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设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的认购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发行费用概算 (各项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费用)保荐及承销费用【】万元
审计及验资费用【】万元
律师费用【】万元
评估费用【】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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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手续费用【】万元
其他费用【】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源浩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11-13楼
联系电话:0755-86521770
传真:0755-26419029
联系人:洪湖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座22层
联系电话:0755-23953869
传真:0755-23953850
保荐代表人:刘能清、邱荣辉
项目协办人:尚承阳
项目经办人:林建山、丁潮钦、贺新喻、伍春雷、倪正清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项目经办人:李伟、李振、招杰、谢臻
负责人:王玲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18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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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10-58785588
传真:010-58785599
经办律师:潘渝嘉、刘晓光
负责人:王国海
联系地址: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
联系电话:0571-89722675
传真:0571-89722977
经办注册会计师:蒋舒媚、朱珊珊
负责人:俞华开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28号新湖商务大厦9楼
联系电话:0571-88216944
传真:0571-87178826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潘文夫、柴山、潘华锋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联系电话:021-58708888
传真:021-58899400
收款户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011402010404000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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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日期

事项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开始询价推介日期【】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股票上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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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各项风险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技术风险

(一)3D视觉感知技术迭代创新的风险

目前主流3D视觉感知技术包括结构光、iToF、双目、dToF、Lidar、工业三维测量等。公司从结构光技术发展起步,逐步布局其他3D视觉感知技术,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绝大部分以结构光技术产品为主,其他技术处于产品上市初期或还在研阶段,存在技术迭代创新的风险,具体说明如下:

1、3D结构光技术被竞争对手赶超或者其它技术颠覆替代的风险

3D结构光技术需要持续推进系统级优化迭代,以满足各应用场景下不断提升的性能需求,且随着市场逐步成熟,将涌现一些新的竞争参与者进入,如果公司结构光技术无法持续保持迭代创新能力,将存在被竞争对手赶超风险。此外,如果双目、ToF等其他3D视觉感知技术出现颠覆性技术突破,各项性能均优于结构光技术,结构光技术也存在被其他技术颠覆或替代的风险,均可能会对公司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iToF、dToF、Lidar等技术研发滞后于主要竞争对手风险

公司基于iToF技术的3D视觉传感器在2020年末刚上市推出, dToF、Lidar技术于2019年布局,目前仍处于在研阶段,新技术平均研发周期2-3年左右。同行业中主要竞争对手索尼、三星、华为已基于iToF或dToF技术推出产品并得到应用, Lidar(激光雷达)作为自动驾驶核心传感器之一,国内外多家企业也已发布产品。公司的iToF、dToF、Lidar等技术的研发及上市滞后于主要竞争对手,未来存在产品上市时面临激烈市场竞争、研发进度不及预期以及研发失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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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

(二)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通过持续技术创新,公司自主研发了一系列3D视觉感知核心技术,这些核心技术是公司保持竞争优势的有力保障。当前公司多项技术产品处于研发阶段,核心技术保密对公司的发展尤为重要。如果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因核心技术信息保管不善导致核心技术泄密,将对公司的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核心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

本行业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对于研发人员尤其是核心技术人才的依赖远高于其他行业。公司已针对优秀人才实施了股权激励等相应的激励措施,对稳定公司核心技术团队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行业规模的不断增长,同行业企业对于核心技术人才的竞争日趋激烈,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加强对原有核心技术人才的培养、激励和新人才的引进,则存在核心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将对公司新产品的持续研发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一)2020年营业收入降幅较大,未来无法恢复增长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0,959.27万元、59,694.97万元和25,894.55万元。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高速增长之后,2020年度较2019年度下降56.62%,主要系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终端应用于线下支付的3D视觉传感器需求暂时性下降,导致营业收入出现下滑。

从2D成像技术到3D视觉感知技术是一次技术跃迁,需要全新的市场培育,下游应用的渗透度决定了行业成长空间。国内外学术界对3D视觉感知技术开展了长期研究,早期主要围绕工业制造领域开展三维测量等产业化应用研究,市场需求相对单一和有限。2017年以来,随着3D视觉感知技术创新发展及下游应用龙头企业开拓引领,3D视觉感知技术在消费领域的生物识别、空间扫描、机器人等产业化应用开始发展,市场空间才逐步拓展。但3D视觉感知技术作为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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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应用技术,在消费领域应用发展仍处于起步渗透阶段,短期具有较强市场波动性,例如智能手机3D解锁应用易受各手机厂商机型功能定义变化影响、线下支付应用受新冠疫情期间用户消费习惯影响等。

公司未来销售收入增长恢复主要取决于3D视觉感知下游应用场景的推广和发展以及公司产品和技术能否保持持续行业领先,如果3D视觉感知下游应用场景推广和发展速度较慢导致公司产品下游需求不能保持增长,或公司研发进度不及预期导致丧失技术领先优势,则公司销售收入将无法按计划恢复增长,进而对公司的盈利水平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客户集中度及关联交易较高带来的依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蚂蚁集团、OPPO等大客户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集中度相对较高,同时蚂蚁集团投资并间接持有公司部分股权,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存在大客户集中度及关联交易较高带来的依赖风险,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对蚂蚁集团等线下支付细分场景客户的销售占比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对蚂蚁集团的销售收入分别为825.95万元、8,495.95万元和

942.25万元,占比分别为3.94%、14.23%和3.64%;对阿里集团的销售收入分别为0.37万元、4,041.96万元和4,794.99万元,占比分别为0.00%、6.77%和18.52%。除此之外,公司对其他线下支付细分场景主要客户商米科技、禾苗通信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160.60万元、21,154.56万元和1,438.25万元,占比分别为5.54%、35.44%和5.55%。

如果新冠疫情影响消退不及预期、下游细分场景监管政策出现不利变化,将会对线下支付细分场景的应用及拓展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2、公司对OPPO等消费电子细分场景客户的销售缺乏可持续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OPPO销售收入分别为9,737.13万元、4,278.32万元和

298.92万元,占比分别为46.46%、7.17%和1.15%,主要提供基于结构光技术产品,应用于旗舰手机Find X前置3D视觉传感器,该款手机已于2019年6月停产,双方暂未有新机型合作,因此公司对其收入规模大幅降低。公司从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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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通过对魅族旗舰机17 Pro提供技术支持,并为其于2021年3月发布的新一代旗舰机18 Pro提供基于iToF技术的后置3D视觉传感器。3D视觉感知技术受成本、市场成熟度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还未成为智能手机标配功能,存在应用不可持续性风险。目前除苹果手机通过自研自供在前置及后置视觉传感器中导入该技术外,仅有个别品牌高端机型尝试导入。公司技术产品在手机等消费电子是否能得到大规模渗透应用具有不确定性,存在销售缺乏持续性的风险。

(三)部分关键器件外采及委托加工等方式带来的供应链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采购激光发射器、感光芯片等关键器件,并通过委托加工等方式进行部分生产环节加工,存在关键器件外采及委托加工模式带来的供应链风险,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部分关键器件外采存在的供应链风险

公司产品需要使用到多种光学器件、电子器件原材料,例如激光发射器、镜头、感光芯片等。目前,这些原材料主要向供应商定制化采购或使用通用器件。以感光芯片为例,报告期内公司自研感光芯片还未实现商用,均采购第三方感光芯片产品。公司产品属于精密三维光学测量系统,关键器件需要根据系统功能进行定义或适配选型。如果关键器件供应不稳定,短期之内将较难切换到其他供应商,影响到公司产品生产及质量的可靠性,存在供应链风险。

2、公司委托加工等方式存在的供应链风险

公司3D视觉传感器产品的组装、PCBA加工等工序采取委托加工方式,同时个别情况下会根据客户要求由其指定的供应商提供OEM加工,例如OPPO指定丘钛科技加工。公司消费级应用设备中的3D线下支付设备报告期内由供应商提供ODM服务,公司向ODM厂商供应核心的3D视觉传感器。

如果公司不能同时管控好多种生产模式,做好产品质量管控及技术保密,可能给公司的经营带来较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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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新冠疫情持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应用领域之一为生物识别中的线下支付场景。在2020年初新冠疫情爆发的背景下,线下零售受到较大的冲击,3D视觉感知技术在线下支付应用场景的渗透步伐放缓,导致公司产品在生物识别领域的销售相应暂时性下降。公司在生物识别领域实现的收入分别为5,040.49万元、46,320.89万元和14,704.06万元。如果新冠疫情持续,公司产品在线下支付领域应用场景预计将会继续受到较大不利影响。

三、内控风险

(一)业务规模发展迅速而导致的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人员数量和资产规模快速增长,公司在区域和行业市场开拓、战略客户开发、技术研究开发、产品质量管理、知识产权保护、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诸多方面的经营管理上需要提升效率。如果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不能较好地适应公司规模快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架构及规章制度未能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和完善,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境外控股子公司管理的风险

截至目前,发行人有境外控股子公司美国奥比、香港奥比、新加坡奥比和Joyful Vision。由于境外控股子公司所在国家和地区的经营环境与境内存在一定的差异,公司对境外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在管控效率、汇率波动、当地政治与法律的合规性等方面均面临一定风险;若公司无法适应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监管环境,建立起有效的境外控股子公司管控体系,将对公司境外业务的进一步发展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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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务风险

(一)最近一期期末存货余额较高,存在发生跌价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9,796.83万元、17,131.44万元及19,025.91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21%、16.79%及8.61%,金额及占比较高,且金额呈上升趋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556.25万元、1,512.32万元及2,815.00万元,占各期末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5.37%、

8.11%和12.89%。

未来,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或竞争加剧导致存货积压,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4.23%、59.02%和57.05%,相对较高。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主要受产品销售价格变动、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市场竞争程度、产品更新换代因素的影响。未来若上述影响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各类3D视觉感知产品随着量产而出现价格整体下降的趋势,公司毛利率可能面临下降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公司分别于2017年、2020年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子公司蚂里奥技术和新拓三维分别于2020年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述主体在高新企业证书有效期内享受按照应纳所得税额的15%计提企业所得税。公司子公司蚂里奥软件被评估为软件企业,从首个获利年度起,实行两免三减半。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10月13日联合发文《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自2011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公司、蚂里奥技术、蚂里奥软件和新拓三维销售软件产品,享受以上即征即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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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母公司层面存在大额未弥补亏损,无需缴纳所得税,实际未享受企业所得税相关税收优惠。但若公司未来实现盈利,同时无法被继续认定为享受税收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或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动,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政府补助政策变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确认为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1,964.26万元、1,918.25万元及2,515.26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37%、3.21%及9.71%。公司享受的政府补助系基于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若未来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公司无法持续获得政府补助,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人力成本上升的风险

受经济发展以及通货膨胀等客观因素影响,未来公司员工平均工资可能继续逐步提高,公司人力成本将相应上升。同时,为保证公司研发实力及技术水平的领先,公司亦会通过稳步提升研发人员工资薪酬的方式,不断加强对研发人员的吸引力。如果人均产出不能匹配人力成本的上升相应增长,则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法律风险

(一)知识产权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在技术研发以及产品开发过程中,涉及到较多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公司已进行自身知识产权的申报和保护,并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但未来不排除公司与竞争对手或第三方产生知识产权纠纷的可能。

(二)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已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核心技术保密体系,并且历史期间均得到了有效执行,但若未来公司相关保密制度执行不当,则存在因核心技术泄密对公司利益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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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

(三)劳务派遣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东莞奥日升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占其用工总量的比例超过《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规定的10%上限。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东莞奥日升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劳务派遣员工占比已下降至10%以下,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

若发行人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仍无法有效控制劳务派遣用工人数的占比,则发行人用工的合法性将会产生瑕疵,对发行人未来业务的进一步扩展带来不利影响。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被冻结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黄源浩通过奥比中鑫间接持有的发行人0.0558%股份存在被司法冻结的情况。具体诉讼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或其他争议情况”。

目前上述诉讼仍在审理当中,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发行人败诉,则黄源浩持有奥比中鑫7.50%的合伙企业份额,即间接持有的发行人0.0558%股份,将面临被强制处分的可能性。提请投资者关注该诉讼后续进展情况。

(五)下游应用行业监管更新变化的风险

3D视觉感知是人工智能和物联网时代的关键基础共性技术,随着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国家各部委及省市地区陆续出台相关政策,产业链和各场景应用不断发展完善,近期部分地方立法对个人信息采集和人脸识别应用范围进行约束,对企业在数据应用合规性、数据安全技术上提出更高要求,人工智能的应用难度会逐步提升,可能在短期内对人工智能发展产生一定阵痛。公司产品应用取决于下游行业发展,同时公司也积极拓展一些应用层面技术,如果下游主要应用行业由于规范个人信息使用等监管环境变化,可能给公司业务发展及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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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带来不利变化。

六、发行失败风险

(一)发行认购不足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投资者认购公司股票主要基于对公司届时市场价值、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的预期判断,由于投资者投资偏好不同、对行业以及公司业务的理解不同,若公司的价值及未来发展前景不能获得投资者的认同,则可能存在本次发行认购不足的风险。

(二)未能达到预计市值上市条件的风险

发行人本次通过科创板发行股票,主要参照《上市规则》中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的第一套标准,即“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已充分考虑了公司自身特点、可比公司估值情况、市场环境等因素,对公司市值进行了预先评估并谨慎选择了适用的上市标准。但本次公开发行将以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该发行价格将取决于网下投资者预期判断、股票供需情况、市场环境以及宏观经济形势等诸多不可控因素,因此存在出现初步询价后预计发行后总市值无法满足所选择上市标准的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发行人预计发行后总市值不满足其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的,应当中止发行。”

因此,若公司初步询价后计算出的总市值低于100亿元,则存在发行被中止的风险。

七、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0,415.68万元、-68,900.40万元及-68,151.7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9,078.61万元、

431.27万元和-18,049.89万元。截至2020年末,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弥补亏损为83,304.28万元,母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为50,902.32万元。公司上市时存在未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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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亏损,主要系公司自创业以来持续保持较高研发投入强度,并对骨干员工进行股权激励,确认大额股份支付费用所致。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完成前的累计未弥补亏损,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担。因此,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一定期间内公司无法盈利,则将无法进行现金分红,可能对股东的投资收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上市后未盈利状态可能持续存在或累计未弥补亏损可能继续扩大,从而可能导致触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4.2条的财务状况,即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前或之后的净利润(含被追溯重述)为负,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含被追溯重述)低于1亿元,或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含被追溯重述)为负,则可能导致公司触发退市条件,而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公司触及终止上市标准的,股票直接终止上市。

八、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的风险

2021年1月30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于<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的方案>的议案》,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经2021年2月20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上市事宜之日起生效)。

根据特别表决权设置安排,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源浩持有的82,800,000股为A类股份,公司的其余股份为B类股份。除《公司章程》约定的特别事项外,公司股东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数量为5票,而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为1票。

本次发行前,黄源浩及其控制的员工持股平台合计持有公司39.70%的股份,根据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通过设置特别表决权持有发行人68.60%的表决权。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4,000.10万股,黄源浩及其控制的员工持股平台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假定按本次发行4,000.10万股计算)将合计持有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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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3%股份和64.84%的表决权。

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设立运行时间相对较短,特别表决权机制下,实际控制人能够决定发行人股东大会的普通决议,对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也能起到类似的决定性作用,限制了除实际控制人外的其他股东通过股东大会对发行人重大决策的影响。在特殊情况下,实际控制人的利益可能与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一致,存在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有关特别表决权相关的具体设置及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特别表决权影响的详细内容等,请投资者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二、设置特别表决权的发行人特殊公司治理结构”。

九、募投项目风险

(一)募投项目实施效果未达预期风险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较大,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是项目成功与否的关键。若投资项目不能按期完成,将对公司的盈利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时间,如果未来市场需求出现较大变化,或者公司不能有效拓展市场,将导致募投项目成果转化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二)募投项目实施后费用大幅增加的风险

募投项目逐步实施后,公司将新增大量的研发费用投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新增投资后,年新增折旧及摊销费用也较大。如果行业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募投项目成果转化不及预期,则募投项目费用支出的增加可能导致公司利润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

十、股价波动的风险

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后,股票价格波动不仅受公司经营状况、盈利水平的影响,同时还受国家宏观政策、资本市场走势、投资心理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股票市场价格低于投资者购买价格的风险,投资者在购买公司股票前应对股票市场价格的波动及股市投资的风险有充分的了解,并作出审慎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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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注册中文名称: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Orbbec Inc.注册资本:36,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黄源浩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日期:2020年10月27日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11-13楼邮政编码:518052电话号码:0755-86521770传真号码:0755-26419029互联网网址:http://www.orbbec.com.cn电子信箱:ir@orbbec.com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战略投融资部战略投融资部负责人及电话:洪湖,0755-86521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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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设立、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重大资产重组及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1、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2013年1月15日,自然人股东黄源浩、周广大、黄剑云、陈强、林建宏共同签署《深圳奥比中光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约定成立奥比中光有限,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

2013年1月18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奥比中光有限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3]第4722698号)。奥比中光有限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占比
1黄源浩660.0066.00%
2周广大160.0016.00%
3林建宏50.005.00%
4黄剑云80.008.00%
5陈强50.005.00%
合计1,00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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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折合成股份公司36,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注册资本为36,000.00万元,超出注册资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2020年10月26日,天健会计师对拟设立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447号”《验资报告》。2020年10月27日,发行人召开了创立大会暨股份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10月27日,发行人取得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发行人的发起人为奥比中光整体变更前的全体股东,整体变更时发起人持股数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发起人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出资方式
1黄源浩10,890.4030.25%净资产折股
2上海云鑫4,882.2113.56%净资产折股
3周广大2,696.837.49%净资产折股
4奥比中芯2,240.756.22%净资产折股
5黄剑云1,131.443.14%净资产折股
6前海仁智1,115.423.10%净资产折股
7国科蓝海1,094.183.04%净资产折股
8林建鑫1,004.832.79%净资产折股
9肖振中960.302.67%净资产折股
10李童欣798.482.22%净资产折股
11美的创新759.132.11%净资产折股
12松禾成长535.861.49%净资产折股
13国开制造521.281.45%净资产折股
14福田引导基金506.091.41%净资产折股
15陈文春452.231.26%净资产折股
16金石灏汭446.541.24%净资产折股
17银川金汇424.221.18%净资产折股
18福田仁智401.901.12%净资产折股
19横琴仁智401.901.12%净资产折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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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发起人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出资方式
20东方明珠390.961.09%净资产折股
21奥比中瑞347.260.96%净资产折股
22赛富复兴303.050.84%净资产折股
23复兴深圳二期267.910.74%净资产折股
24刘丹英267.910.74%净资产折股
25奥比中鑫267.910.74%净资产折股
26奥比中欣267.910.74%净资产折股
27天狼星贝塔267.910.74%净资产折股
28旭新投资217.400.60%净资产折股
29海通创新208.510.58%净资产折股
30广州佳诚182.450.51%净资产折股
31华大恒通178.630.50%净资产折股
32海富长江177.230.49%净资产折股
33奥比中诚160.490.45%净资产折股
34富阳中祺142.960.40%净资产折股
35国调洪泰130.320.36%净资产折股
36昌远投资130.320.36%净资产折股
37奥比中泰118.910.33%净资产折股
38广发信德98.600.27%净资产折股
39珠海广发信德98.600.27%净资产折股
40骆阳89.320.25%净资产折股
41中比基金88.630.25%净资产折股
42广州新星78.190.22%净资产折股
43黄山赛富75.920.21%净资产折股
44天狼星辉耀75.920.21%净资产折股
45德源盛通52.130.14%净资产折股
46南京赛富50.620.14%净资产折股
合计36,00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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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10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审[2020]9756号”《审计报告》,奥比中光有限截至2020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278,987.29万元。母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和未分配利润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总资产289,672.89
净资产278,987.29
未分配利润-68,745.09
项目2020年末/度2019年末/度2018年末/度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50,902.32-72,870.77-22,778.38
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83,304.28-94,888.46-26,769.57
合并报表净利润-68,151.70-68,900.40-10,41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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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整体变更的具体方案及相应的会计处理

2020年10月10日,奥比中光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决议同意奥比中光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截至2020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278,987.29万元折合成股份公司36,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注册资本为36,000.00万元,超出注册资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相应的会计处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借:实收资本8,618.88
借:资本公积339,113.50
借:未分配利润-68,745.09
贷:股本36,000.00
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42,98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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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4

4、发行人历史上的出资瑕疵事项

发行人历史沿革中曾存在股东未按公司章程约定的时间缴纳注册资本的情形,各相关股东已于2018年1月前补缴相关出资,采取了补救措施。发行人未因延迟出资受到主管部门的处罚,发行人各股东间不存在因延迟出资产生的争议,不存在因延迟出资追究股东违约责任的情形。

(1)发行人历史上的出资瑕疵情况

根据奥比中光有限历史上的公司章程,设立及增资注册资本需于公司设立后2年内(即2015年1月17日之前)缴足。截至2015年1月17日,股东黄源浩、周广大、黄剑云、陈强、林建宏并未按照当时奥比中光有限的有效公司章程规定,在公司注册登记之日起2年内实缴全部认缴注册资本。其中,股东陈强于2016年11月实缴全部认缴注册资本,股东黄源浩、周广大、黄剑云、林建宏于2018年1月实缴全部认缴注册资本。

因此,发行人历史沿革中存在股东未按公司章程约定及时实缴注册资本的情况,存在出资瑕疵。

(2)发行人的出资瑕疵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鉴于:(1)2013年1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公司法》进行修正,该修正后有效的《公司法》(2013修正,2014年3月1日生效)删除了关于股东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实缴出资的要求。但奥比中光有限未根据修正后的《公司法》(2013修正,2014年3月1日生效)修订公司章程,仍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应于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即2015年1月17日前)缴足。因此,奥比中光有限的股东未能于2015年1月17日前实缴出资仅违反了奥比中光有限当时的公司章程规定,而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等强制性法律规定的情形。(2)通过与相关股东黄源浩、周广大、黄剑云、陈强、林建宏的访谈,各相关股东确认,不存在因该出资瑕疵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3)相关股东已分别于2016年11月和2018年1月补足实缴出资,已在申报前采取了补救措施。(4)发行人及相关股东未因该次出资瑕疵被工商主管部门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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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发行人的出资瑕疵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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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2月,股权转让

2017年12月27日,奥比中光有限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原股东转让所持公司7.25%股权的议案》以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股东周广大、黄剑云、林建鑫向受让方福田仁智、横琴仁智、银川金汇、天狼星领航、松禾成长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7.25%股权,具体如下:1、周广大以9,900.00万元将所持有的1.50%股权转让给福田仁智、周广大以9,900.00万元将所持有的1.50%股权转让给横琴仁智、周广大以6,487.80万元将所持有的0.98%股权转让给银川金汇;2、黄剑云以1,762.20万元将所持有的0.27%股权转让给银川金汇、黄剑云以6,600.00万元将所持有的1.00%股权转让给天狼星领航、黄剑云以3,746.82万元将所持有的0.57%股权转让给松禾成长;

3、林建鑫以9,453.18万元将所持有的1.43%股权转让给松禾成长。同意就前述事项修改公司章程。

2017年12月,周广大、黄剑云、林建鑫与福田仁智、横琴仁智、银川金汇、天狼星领航、松禾成长就上述股权转让签订相关股权转让协议。

2018年2月8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奥比中光有限核发了《变更(备案)通知书》(21801242022号),核准了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的变更(备案)。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奥比中光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占比
1黄源浩2,910.0145.37%
2周广大669.0010.43%
3前海仁智318.194.96%
4黄剑云308.164.80%
5国科蓝海296.814.63%
6林建鑫240.573.75%
7李童欣191.172.98%
8赛富复兴128.292.00%
9松禾成长128.2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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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7

10高筝108.271.69%
11金石灏汭106.911.67%
12奥比中瑞106.021.65%
13银川金汇101.561.58%
14福田仁智96.221.50%
15横琴仁智96.221.50%
16复兴深圳二期64.151.00%
17刘丹英64.151.00%
18奥比中欣64.151.00%
19奥比中鑫64.151.00%
20天狼星领航64.151.00%
21旭新投资52.050.81%
22奥比中诚49.000.76%
23广发信德42.760.67%
24珠海广发信德42.760.67%
25华大恒通42.760.67%
26奥比中泰37.420.58%
27骆阳21.380.33%
合计6,414.5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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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8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占比
1黄源浩2,910.0140.83%
2上海云鑫712.7310.00%
3周广大669.009.39%
4前海仁智318.194.46%
5黄剑云308.164.32%
6国科蓝海296.814.16%
7林建鑫240.573.38%
8李童欣191.172.68%
9赛富复兴128.291.80%
10松禾成长128.291.80%
11高筝108.271.52%
12金石灏汭106.911.50%
13奥比中瑞106.021.49%
14银川金汇101.561.43%
15福田仁智96.221.35%
16横琴仁智96.221.35%
17复兴深圳二期64.150.90%
18刘丹英64.150.90%
19奥比中鑫64.150.90%
20奥比中欣64.150.90%
21天狼星领航64.150.90%
22旭新投资52.050.73%
23奥比中诚49.000.69%
24广发信德42.760.60%
25珠海广发信德42.760.60%
26华大恒通42.760.60%
27奥比中泰37.420.53%
28骆阳21.380.30%
合计7,127.27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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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决议:同意奥比中芯向公司增资536.46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7,127.27万元增加至7,663.73万元。

2019年12月30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奥比中光有限核发了《变更(备案)通知书》(21903944541号),核准了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的变更(备案)。

本次增资完成后,奥比中光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占比
1黄源浩2,910.0137.97%
2上海云鑫712.739.30%
3周广大669.008.73%
4奥比中芯536.467.00%
5前海仁智318.194.15%
6黄剑云308.164.02%
7国科蓝海296.813.87%
8林建鑫240.573.14%
9李童欣191.172.49%
10赛富复兴128.291.67%
11松禾成长128.291.67%
12高筝108.271.41%
13金石灏汭106.911.40%
14奥比中瑞106.021.38%
15银川金汇101.561.33%
16福田仁智96.221.26%
17横琴仁智96.221.26%
18复兴深圳二期64.150.84%
19刘丹英64.150.84%
20奥比中鑫64.150.84%
21奥比中欣64.150.84%
22天狼星领航64.150.84%
23旭新投资52.050.68%
24奥比中诚49.000.64%
25广发信德42.76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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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珠海广发信德42.760.56%
27华大恒通42.760.56%
28奥比中泰37.420.49%
29骆阳21.380.28%
合计7,663.73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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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转让已完成实缴的55.74万元的奥比中光有限注册资本,由上海云鑫以8,000.30万元全部购买;广发信德向上海云鑫转让已完成实缴的19.16万元的奥比中光有限注册资本,由上海云鑫以2,750.00万元全部购买;珠海广发信德向上海云鑫转让已完成实缴的19.16万元的奥比中光有限注册资本,由上海云鑫以2,750.00万元全部购买。

在第二次交割时,公司应增加注册资本212.04万元,上海云鑫缴付35,000.00万元作为增资对价,超过增资额部分的34,787.96万元作为增资的溢价计入奥比中光有限的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7,875.77万元。同时,奥比中瑞向上海云鑫转让已完成实缴的22.88万元的奥比中光有限注册资本,上海云鑫应当向奥比中瑞支付3,776.61万元;奥比中诚向上海云鑫转让已完成实缴的

10.57万元的奥比中光有限注册资本,上海云鑫应当向奥比中诚支付1,745.49万元;奥比中泰向上海云鑫转让已完成实缴的人民币8.95万元的奥比中光有限注册资本,上海云鑫应当向奥比中泰支付1,477.90万元。

2020年5月15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奥比中光有限核发了《变更(备案)通知书》(编号:22004416772),核准了股东信息、认缴注册资本总额的变更(备案)。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占比
1黄源浩2,837.2236.02%
2上海云鑫1,168.8614.84%
3周广大669.008.49%
4奥比中芯536.466.81%
5前海仁智318.194.04%
6黄剑云308.163.91%
7国科蓝海261.973.33%
8林建鑫240.573.05%
9李童欣191.172.43%
10松禾成长128.291.63%
11高筝108.27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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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2

12金石灏汭106.911.36%
13银川金汇101.561.29%
14福田仁智96.221.22%
15横琴仁智96.221.22%
16奥比中瑞83.141.06%
17赛富复兴72.550.92%
18复兴深圳二期64.150.81%
19刘丹英64.150.81%
20奥比中鑫64.150.81%
21奥比中欣64.150.81%
22天狼星领航64.150.81%
23旭新投资52.050.66%
24华大恒通42.760.54%
25奥比中诚38.430.49%
26奥比中泰28.460.36%
27广发信德23.600.30%
28珠海广发信德23.600.30%
29骆阳21.380.27%
合计7,875.77100.00%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63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占比
1黄源浩2,837.2236.02%
2上海云鑫1,168.8614.84%
3周广大669.008.49%
4奥比中芯536.466.81%
5前海仁智318.194.04%
6黄剑云308.163.91%
7国科蓝海261.973.33%
8林建鑫240.573.05%
9李童欣191.172.43%
10松禾成长128.291.63%
11陈文春108.271.37%
12金石灏汭106.911.36%
13银川金汇101.561.29%
14福田仁智96.221.22%
15横琴仁智96.221.22%
16奥比中瑞83.141.06%
17赛富复兴72.550.92%
18复兴深圳二期64.150.81%
19刘丹英64.150.81%
20奥比中鑫64.150.81%
21奥比中欣64.150.81%
22天狼星领航64.150.81%
23旭新投资52.050.66%
24华大恒通42.760.54%
25奥比中诚38.430.49%
26奥比中泰28.460.36%
27广发信德23.600.30%
28珠海广发信德23.600.30%
29骆阳21.380.27%
合计7,875.77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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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20年8月,股权转让

2020年8月3日,奥比中光有限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作出如下决议:同意原股东天狼星领航以6,600.00万元向天狼星贝塔转让所持0.81%的奥比中光有限股权(及其附带的权利和义务),对应注册资本为64.15万元。

2020年8月,转让方天狼星领航与受让方天狼星贝塔签订了《权益转让协议》,约定如下:天狼星领航将其占奥比中光有限0.81%的股权以6,600.00万元转让给天狼星贝塔。

2020年8月11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奥比中光有限核发了《变更(备案)通知书》(编号:22004817558),核准了股东信息的变更(备案)。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奥比中光有限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占比
1黄源浩2,837.2236.02%
2上海云鑫1,168.8614.84%
3周广大669.008.49%
4奥比中芯536.466.81%
5前海仁智318.194.04%
6黄剑云308.163.91%
7国科蓝海261.973.33%
8林建鑫240.573.05%
9李童欣191.172.43%
10松禾成长128.291.63%
11陈文春108.271.37%
12金石灏汭106.911.36%
13银川金汇101.561.29%
14福田仁智96.221.22%
15横琴仁智96.221.22%
16奥比中瑞83.141.06%
17赛富复兴72.550.92%
18复兴深圳二期64.150.81%
19刘丹英64.150.81%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65

20奥比中鑫64.150.81%
21奥比中欣64.150.81%
22天狼星贝塔64.150.81%
23旭新投资52.050.66%
24华大恒通42.760.54%
25奥比中诚38.430.49%
26奥比中泰28.460.36%
27广发信德23.600.30%
28珠海广发信德23.600.30%
29骆阳21.380.27%
合计7,875.77100.00%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占比
1黄源浩2,837.2232.92%
2上海云鑫1,168.8613.56%
3周广大645.667.49%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66

4奥比中芯536.466.22%
5黄剑云270.883.14%
6前海仁智267.053.10%
7国科蓝海261.973.04%
8林建鑫240.572.79%
9李童欣191.172.22%
10美的创新181.752.11%
11松禾成长128.291.49%
12国开制造124.801.45%
13福田引导基金121.171.41%
14陈文春108.271.26%
15金石灏汭106.911.24%
16银川金汇101.561.18%
17福田仁智96.221.12%
18横琴仁智96.221.12%
19东方明珠93.601.09%
20奥比中瑞83.140.96%
21赛富复兴72.550.84%
22复兴深圳二期64.150.74%
23刘丹英64.150.74%
24奥比中鑫64.150.74%
25奥比中欣64.150.74%
26天狼星贝塔64.150.74%
27旭新投资52.050.60%
28海通创新49.920.58%
29广州佳诚43.680.51%
30华大恒通42.760.50%
31海富长江42.430.49%
32奥比中诚38.430.45%
33富阳中祺34.230.40%
34国调洪泰31.200.36%
35昌远投资31.200.36%
36奥比中泰28.460.33%
37广发信德23.600.27%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67

38珠海广发信德23.600.27%
39骆阳21.380.25%
40中比基金21.220.25%
41广州新星18.720.22%
42黄山赛富18.170.21%
43天狼星辉耀18.170.21%
44德源盛通12.480.14%
45南京赛富12.120.14%
合计8,618.88100.00%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占比
1黄源浩2,607.3130.25%
2上海云鑫1,168.8613.56%
3周广大645.667.49%
4奥比中芯536.466.22%
5黄剑云270.883.14%
6前海仁智267.053.10%
7国科蓝海261.973.04%
8林建鑫240.572.79%
9肖振中229.912.67%
10李童欣191.172.22%
11美的创新181.752.11%
12松禾成长128.291.49%
13国开制造124.8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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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8

14福田引导基金121.171.41%
15陈文春108.271.26%
16金石灏汭106.911.24%
17银川金汇101.561.18%
18福田仁智96.221.12%
19横琴仁智96.221.12%
20东方明珠93.601.09%
21奥比中瑞83.140.96%
22赛富复兴72.550.84%
23复兴深圳二期64.150.74%
24刘丹英64.150.74%
25奥比中鑫64.150.74%
26奥比中欣64.150.74%
27天狼星贝塔64.150.74%
28旭新投资52.050.60%
29海通创新49.920.58%
30广州佳诚43.680.51%
31华大恒通42.760.50%
32海富长江42.430.49%
33奥比中诚38.430.45%
34富阳中祺34.230.40%
35国调洪泰31.200.36%
36昌远投资31.200.36%
37奥比中泰28.460.33%
38广发信德23.600.27%
39珠海广发信德23.600.27%
40骆阳21.380.25%
41中比基金21.220.25%
42广州新星18.720.22%
43黄山赛富18.170.21%
44天狼星辉耀18.170.21%
45德源盛通12.480.14%
46南京赛富12.120.14%
合计8,618.88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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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9

9、2020年10月,奥比中光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20年10月27日,奥比中光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变更过程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发行人设立、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重大资产重组及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之“(一)发行人设立情况”之“2、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三)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过重大资产重组。

(四)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未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挂牌。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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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0

注:黄源浩担任员工持股平台奥比中泰、奥比中诚、奥比中芯、奥比中鑫、奥比中瑞、奥比中欣、奥比追光、奥比逐光、奥比旭光、奥比曦光、奥比熙光、奥比辰光、奥比耀光、奥比星光、奥比禾光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四、发行人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共拥有17家控股子公司和8家参股公司,其中一级控股子公司13家、二级控股子公司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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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1

(一)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拥有17家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1)境内控股子公司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地与主要生产经营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子公司级次发行人持股情况主营业务
1蚂里奥技术深圳市2018年04月2,000.002,000.00一级发行人持股100.00%支付识别业务相关产品的研发与销售
2西安奥比西安市2018年02月5,000.003,000.00一级发行人持股100.00%发行人位于西安的研发中心
3深圳奥芯深圳市2020年11月1,000.00100.00一级发行人持股100.00%传感器的相关研发
4前海远点深圳市2019年12月1,000.00400.00一级发行人持股100.00%对外投资平台
5上海奥诚上海市2014年06月200.00200.00一级发行人持股100.00%芯片的相关研发
6东莞奥日升东莞市2019年12月100.00100.00一级发行人持股100.00%生产制造中心
7武汉奥比武汉市2020年05月100.0020.00一级发行人持股100.00%系统集成业务
8奥锐达深圳市2019年04月4,000.004,000.00一级发行人持股70.00%汽车激光雷达的相关产品研发与销售
9奥视达上海市2019年06月4,000.004,000.00一级发行人持股70.00%行业应用方案研发与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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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2

10新拓三维深圳市2018年01月2,500.002,500.00一级发行人持股60.00%工业领域3D检测设备和软件的研发与销售
11奥辰光电深圳市2019年03月1,052.63952.63一级发行人合计持股47.75%(含香港奥比持股9.50%)3D视觉传感CMOS的研发工作
12上海迦辰上海市2020年08月1,000.000.00二级奥视达持股100.00%系统集成业务
13蚂里奥软件深圳市2019年09月500.00200.00二级蚂里奥技术持股100.00%支付识别业务相关技术软件的研发,为蚂里奥技术的产品提供软件支持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地与主要生产经营地成立时间已发行股本子公司级次发行人持股情况主营业务
1美国奥比美国2014年10月60,000股一级发行人持股100.00%欧美市场销售平台
2香港奥比中国香港2019年01月1美元一级发行人持股100.00%东南亚市场销售平台
3新加坡奥比新加坡2019年11月100新加坡元二级香港奥比协议控制新加坡奥比境外研发平台
4Joyful Vision萨摩亚2019年12月1美元二级美国奥比持股100.00%境外投资平台

1-1-73

2、简要财务数据

上述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2020年度/2020年末
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1蚂里奥技术16,186.4612,240.392,495.92
2西安奥比2,963.642,691.51-580.84
3深圳奥芯2,123.519.69-90.31
4前海远点383.90383.90-16.10
5上海奥诚280.33-2,757.95-699.78
6东莞奥日升2,646.72-869.80-950.63
7武汉奥比16.2915.57-4.43
8奥锐达933.07435.47-2,869.69
9奥视达2,602.031,372.12-1,778.16
10新拓三维3,060.522,012.15-60.05
11奥辰光电1,564.141,336.78-1,336.46
12上海迦辰5.34-0.66-0.66
13蚂里奥软件844.49629.70-498.79
14美国奥比4,205.232,233.82-348.76
15香港奥比503.61135.39-130.64
16新加坡奥比43.60-66.69-68.33
17Joyful 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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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4

1、基本情况

(1)境内参股公司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发行人持股情况主营业务
1上海绿叶上海市2020年03月4,000.004,000.00发行人直接持股40.00%、间接持股9.00%教育与传媒领域3D视觉感知行业应用解决方案提供商
2上海阅面上海市2015年04月153.7779.86发行人直接持股21.11%嵌入式视觉识别技术提供商
3北京众趣北京市2014年04月162.62162.62发行人持股14.65%3D场景(如房屋)扫描技术服务提供商
4无锡微视无锡市2019年07月976.47551.18发行人持股14.46%MEMS微镜芯片及其应用模块、产品与方案提供商
5异方科技深圳市2015年12月657.89360.65发行人持股10.00%物流领域测量技术服务提供商
6宁波飞芯宁波市2016年10月500.01500.01发行人持股9.57%激光雷达及探测器芯片提供商
7阅昕企业管理深圳市2019年12月1.000.00发行人为其有限合伙人,持有66.00%的份额持有上海阅面7.20%的股权,无其他业务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成立时间已发行股本发行人持股情况主营业务
1NEWSIGHT以色列2016年05月16.77万股份份额Joyful Vision持股1.00%ToF感光芯片的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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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5

2、简要财务数据

上述发行人参股公司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2020年度/2020年末
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1上海绿叶4,057.883,826.94-173.06
2上海阅面2,791.682,499.00-1,425.52
3北京众趣4,626.604,120.42174.90
4无锡微视1,395.461,231.77179.57
5异方科技769.17617.32-336.56
6宁波飞芯6,941.405,725.51-1,828.17
7阅昕企业管理0.00-0.04-0.04
8NEW SIGHT631.78(美元)-143.41(美元)-441.71(美元)
企业名称:深圳奥锐达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源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K3W43C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圩镇社区福田路24号海岸环庆大厦25层2501L
注册资本:4,000.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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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物联网技术的研发;电子产品、智能化相关电子产品的研发、设计、销售、租赁;智能控制技术的技术开发、设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计算机软硬件、智能芯片的技术开发、设计、销售、技术咨询、测试。(以上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智能化相关电子产品的生产。
成立日期:2019年4月11日
股权结构: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1发行人2,800.0070.00
2珠海奥锐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00.0030.00
合计4,000.00100.00
企业名称:上海奥视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源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7MA1G0YFP61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1038号18楼
注册资本:4,0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从事视觉科技、智能科技、计算机科技、信息科技、电子科技、生物技术、化工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大数据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及相关设备,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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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7

算机系统集成,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成立日期:2019年6月3日
股权结构: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发行人2,800.0070.00
2珠海奥视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00.0030.00
合计4,000.00100.00
企业名称:深圳市异方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9509698L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57.89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视觉领域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提供视觉测量和3D重建的解决方案(设备及技术),机器视觉、AR交互、模式识别技术开发,网络科技、软件科技等互联网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软件开发,电子设备、计算机、软件及其辅助设备的销售,国内贸易,经营电子商务,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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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8

股权结构: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张箫306.5846.60
2邱鹏102.6315.60
3发行人65.7910.00
4前海仁智互联(深圳)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65.7910.00
5深圳市异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2.638.00
6李赛红51.327.80
7广东康利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13.162.00
合计657.89100.00
企业名称上海阅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小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332527503N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199号1幢666室
注册资本153.77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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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9

经营范围从事网络科技、计算机科技、电子科技领域内得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网页设计制作,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各类广告,展览展示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文化艺术交流与策划(除经纪),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咨询类项目除经纪),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器材、工艺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5年4月7日
股权结构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1发行人32.4721.11
2丁小羽19.4112.62
3上海栩远投资有限公司16.6110.80
4上海阅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897.73
5阅昕企业管理11.077.20
6宋向明8.555.56
7童志军6.684.35
8前海仁智互联(深圳)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4.673.03
9福田仁智(深圳)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4.673.03
10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仓廪阜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392.86
11绍兴市上虞茂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392.86
12刘文兵4.062.64
13苏州益集索道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3.832.49
14安吉博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192.07
15安吉博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192.07
16丽水博将创富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82.00
17上海阅旻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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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0

18上海中悉投资管理中心2.501.63
19长兴博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331.52
20安吉博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31.52
21西藏众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90.90
合计153.77100.00
序号时间事项主要股东持股比例
12020年5月阅昕企业管理投资于上海阅面

3)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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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1

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之“(二)发行人参股公司”之“2、简要财务数据”。

(5)阅昕企业管理

1)公司概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阅昕企业管理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深圳阅昕企业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仁智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YMF78C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麻岭社区科技中三路5号国人大厦A栋1205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2日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
权益结构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1发行人0.660066.00
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仓廪阜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330033.00
3仁智投资(深圳)有限公司0.00670.67
4绍兴市归一仲赋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00330.33
合计1.0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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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2

参股公司简要情况”之“(二)发行人参股公司”之“简要财务数据”。

(6)奥辰光电

1)公司概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奥辰光电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深圳奥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源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HBYH8Y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高新南十道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13层
注册资本1,052.63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3D图像传感器的技术研发、设计和销售(以上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3D图像传感器的制造。
成立日期2019年3月8日
股权结构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1发行人402.6338.25
2长春长光辰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250.0023.75
3LVIV250.0023.75
4香港奥比100.009.50
5长春长光辰投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50.004.75
合计1,052.63100.00
序号时间事项主要股东持股比例
12019年3月奥辰光电设立发行人持股35.00% 长春长光辰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持股25.00% LVIV持股25.00% 长春长光辰投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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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3

5% HUGE JOYFUL LIMITED持股10%
22019年6月股权变更发行人持股38.25% 长春长光辰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持股4.75% LVIV BVBA持股23.75% 长春长光辰投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持股23.75% HUGE JOYFUL LIMITED持股9.50%
32020年10月股权变更

3)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之“(一)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之“简要财务数据”。

2、共同设立公司的背景、原因和必要性,发行人出资是否合法合规、出资价格是否公允

(1)奥锐达

基于发行人整体战略布局和业务发展需要,并为实现对员工的长期管理与约束,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发行人与珠海奥锐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9年4月11日共同投资设立奥锐达。珠海奥锐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员工持股平台,其设立时由发行人董事肖振中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其75%的财产份额。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闫敏持有珠海奥锐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的财产份额。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投资并尽快实缴出资,发行人董事肖振中于2021年1月将其持有的珠海奥锐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5%财产份额全部转让给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黄源浩,并由黄源浩担任珠海奥锐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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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奥视达

基于发行人整体战略布局和业务发展需要,并为实现对员工的长期管理与约束,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公司与珠海奥视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9年6月3日共同投资设立奥视达。珠海奥视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员工持股平台,其设立时由发行人董事肖振中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其83.33%的财产份额。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投资并尽快实缴出资,发行人董事肖振中于2021年1月将其持有的珠海奥视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3.33%财产份额全部转让给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黄源浩,并由黄源浩担任珠海奥视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3)异方科技

基于发行人产业布局的需要,发行人、前海仁智互联(深圳)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于2019年2月15日向异方科技进行增资。发行人董事周广大持有前海仁智互联(深圳)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2.63%的财产份额,为有限合伙人。曾任发行人董事的柯炜江(于2018年5月至2020年8月间担任发行人董事)间接持有前海仁智互联(深圳)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前海仁智互联(深圳)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已办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备案。

(4)上海阅面

基于发行人产业布局的需要,发行人投资于上海阅面,上海阅面的股东还包括前海仁智互联(深圳)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福田仁智(深圳)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董事周广大持有前海仁智互联(深圳)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财产份额,为有限合伙人;曾任发行人董事的柯炜江(于2018年5月至2020年8月间担任发行人董事)间接持有前海仁智互联(深圳)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福田仁智(深圳)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财产份额。前海仁智互联(深圳)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福田仁智(深圳)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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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已办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备案。

(5)阅昕企业管理

基于发行人产业布局的需要,发行人、仁智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仓廪阜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绍兴市归一仲赋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9年12月2日投资设立阅昕企业管理。曾任发行人董事的柯炜江(于2018年5月至2020年8月间担任发行人董事)间接持有仁智投资(深圳)有限公司的股权。仁智投资(深圳)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已办理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登记。

(6)奥辰光电

报告期内,基于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HUGE JOYFULLIMITED与长春长光辰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LVIV及长春长光辰投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于2019年3月8日投资设立奥辰光电。公司董事洪湖为HUGEJOYFUL LIMITED的唯一股东,持有其100.00%的股份。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投资,HUGE JOYFUL LIMITED于2020年10月将其持有的奥辰光电9.5%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公司的全资子公司ORBBECINTERNATIONAL LIMITED。

发行人对共同投资设立的公司均以货币出资。奥锐达、奥视达、阅昕企业管理、奥辰光电均为发行人参与出资设立的公司,发行人与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履行出资义务;发行人投资于异方科技时的投资价格与上异方科技同一轮次其他投资人的投资价格相同;发行人受让上海阅面原股东转让的股权的转让价格系双方协商决定,发行人在上海阅面重组过程中取得的上海阅面股权系在上海阅面各股东一致同意的情况下无偿取得,发行人向上海阅面增资时的投资价格与上海阅面同一轮次其他投资人的投资价格相同且发行人投资于上海阅面、异方科技已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对共同投资设立的公司出资价格公允,不存在严重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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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行人与共同设立的公司的业务往来

(1)发行人与奥锐达、奥视达、奥辰光电的往来情况

报告期内,奥锐达、奥视达、奥辰光电为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与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控股子公司存在业务往来及资金往来。鉴于奥锐达、奥视达、奥辰光电与发行人的业务往来和资金往来均为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业务相关往来及内部资金调度,相关往来不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发行人利益造成损害。

(2)发行人与上海阅面、阅昕企业管理、异方科技的往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上海阅面、异方科技存在业务往来,具体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七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十、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上海阅面于2020年度向发行人供应材料并采购3D视觉传感器,异方科技于2018年度、2019年度向发行人采购3D视觉传感器和购买技术服务,并于2019年度向发行人并供应材料,发行人与上海阅面、异方科技的该等关联交易已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该等交易合法合规,在商业角度具备必要性、合理性。发行人与上海阅面、异方科技的交易按市场定价,该等交易真实,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阅昕企业管理不存在业务和资金往来。

4、共同投资是否符合《公司法》第148条的规定

发行人与其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投资的公司中,(1)董事肖振中、黄源浩先后为奥锐达、奥视达的直接股东珠海奥锐达、珠海奥视达的执行事务合伙人;(2)董事洪湖持有奥辰光电原直接股东HUGE JOYFULLIMITED100%的股份;(3)董事周广大为异方科技、上海阅面的直接股东前海仁智的有限合伙人,持有其12.63%的财产份额;(4)原董事柯炜江持有前海仁智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20%的股权,前海仁智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为异方科技、上海阅面的直接股东前海仁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5)原董事柯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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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持有前海仁智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20%的股权,前海仁智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持有仁智投资(深圳)有限公司85%的股权,仁智投资(深圳)有限公司为阅昕企业管理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其0.67%的财产份额,仁智投资(深圳)有限公司为福田仁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其2.60%的财产份额,福田仁智为上海阅面的股东,持有其3.03%的股权。发行人投资于上海阅面已经发行人前身奥比中光有限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发行人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投资于奥锐达、奥视达、奥辰光电、异方科技已经发行人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阅昕企业管理的主营业务为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不属于发行人的同类业务。

综上,发行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投资于奥锐达、奥视达、阅昕企业管理、奥辰光电、上海阅面、异方科技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符合《公司法》第148条的规定。

五、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黄源浩先生。黄源浩直接持有发行人30.25%的股份,通过奥比中芯、奥比中瑞、奥比中鑫、奥比中欣、奥比中诚、奥比中泰合计控制发行人9.45%的股份。黄源浩合计控制发行人14,293.62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39.70%。

根据《公司章程》约定的特别表决权机制,黄源浩持有的8,280.00万股为A类股份,发行人的其余股份为B类股份。每份A类股份的表决权为每份B类股份表决权数量的5倍。除表决权差异外,A类股份与B类股份具有的其他股东权利完全相同。因此,除修改公司章程等特别表决权限制事项外,黄源浩可直接和间接支配奥比中光68.60%的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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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源浩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445122198001******。其详细介绍见本节“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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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控股发行人外,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实收资本主营业务情况
1奥光控股深圳市2017年05月1,000.00-尚未有实质经营
2珠海奥锐达珠海市2019年03月1,200.001,200.00持有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奥锐达30%股权
3珠海奥视达珠海市2019年05月1,200.001,200.00持有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奥视达30%股权
4奥比中泰珠海市2016年12月1,050.001,050.00持股平台,持有发行人0.33%股权
5奥比中诚珠海市2016年12月1,375.001,375.00持股平台,持有发行人0.45%股权
6奥比中芯珠海市2019年07月540.00540.00持股平台,持有发行人6.22%股权
7奥比中鑫珠海市2016年12月5,000.005,000.00持股平台,持有发行人0.74%股权
8奥比中瑞珠海市2016年12月2,975.002,975.00持股平台,持有发行人0.96%股权
9奥比中欣珠海市2016年12月5,000.005,000.00持股平台,持有发行人0.74%股权
10奥比追光珠海市2019年10月100.00100.00持股平台,通过奥比中芯持有发行人股权
11奥比逐光珠海市2019年10月100.00100.00持股平台,通过奥比中芯持有发行人股权
12奥比旭光珠海市2019年10月100.00100.00持股平台,通过奥比中芯持有发行人股权
13奥比曦光珠海市2019年12月75.0075.00持股平台,通过奥比中芯持有发行人股权
14奥比熙光珠海市2019年12月75.0075.00持股平台,通过奥比中芯持有发行人股权
15奥比辰光珠海市2020年12月18.0018.00持股平台,通过奥比曦光持有发行人股权
16奥比耀光珠海市2020年12月16.0016.00持股平台,通过奥比曦光持有发行人股权
17奥比星光珠海市2020年12月16.0016.00持股平台,通过奥比曦光持有发行人股权
18奥比禾光珠海市2020年12月24.0024.00持股平台,通过奥比曦光持有发行人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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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或其他争议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黄源浩先生所持奥比中鑫7.50%的合伙企业份额被冻结,冻结申请人为公司原员工刘轩铭。奥比中鑫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公司原员工刘轩铭作为激励对象原先持有奥比中鑫7.50%的合伙企业份额。刘轩铭离职后,奥比中鑫执行事务合伙人黄源浩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受让了刘轩铭持有的奥比中鑫7.50%合伙企业份额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刘轩铭与公司因离职事宜产生争议,申请了劳动仲裁,同时刘轩铭就份额转让事宜向广东省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要求确认该等份额转让决议无效,并申请了财产保全。根据广东省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2月25日作出(2019)粤0491民初1274号之一民事裁定,冻结奥比中鑫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黄源浩所持有的奥比中鑫7.50%的出资份额,冻结期限为三年(2020年3月2日至2023年3月1日),冻结金额以375万元为限。目前,该等诉讼正在审理中。如果发行人败诉,则黄源浩持有奥比中鑫7.50%的合伙企业份额面临被强制处分的可能性。2020年8月7日,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深劳人仲裁【2019】4199号),驳回申请人刘轩铭的全部仲裁请求。2021年3月12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粤0305民初24878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原告刘轩铭的全部诉讼请求。刘轩铭不服一审判决,已向法院提起上诉,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该等诉讼正在审理中。奥比中鑫直接持有发行人0.74%股份,黄源浩通过奥比中鑫间接持有的发行人0.0558%股份被冻结,占比较小,上述黄源浩持有奥比中鑫出资份额被冻结情形不会导致发行人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重大不利影响。除此之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四)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源浩先生外,其他单独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包括上海云鑫、周广大、奥比中芯;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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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仁智、福田仁智和横琴仁智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计持有发行人5.33%的股权。

上述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如下:

1、上海云鑫

企业名称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0878127993
成立日期2014年2月11日
注册资本145,178.23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207号13号楼419室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商务信息咨询。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投资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同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蚂蚁集团145,178.23100.00%
合计145,178.23100.00%
企业名称珠海奥比中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3HGJQ9F
成立日期2019年7月19日
认缴出资额540.00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71744(集中办公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融资咨询服务。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发行人持股平台,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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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构成合伙人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黄源浩1.000.19%
肖振中10.691.98%
王兆民38.747.17%
奥比旭光100.0018.52%
奥比熙光75.0013.89%
奥比追光100.0018.52%
奥比曦光75.0013.89%
奥比逐光100.0018.52%
其他员工39.587.33%
合计540.00100.00%
企业名称前海仁智互联(深圳)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9915274L
成立日期2016年1月18日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认缴出资额19,8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2栋101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业务;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资本管理、资产管理、财富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投资管理等业务)。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投资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同
合伙人构成合伙人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周广大2,500.0012.63%
徐剑2,000.0010.10%
周广德1,500.007.58%
黄喜强1,200.006.06%
陈奕童1,200.006.06%
杨瑞雄1,200.0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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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刚1,200.006.06%
王奕忠1,100.005.56%
孙磊1,000.005.05%
黄志斌900.004.55%
罗淑华800.004.04%
吴茂德800.004.04%
李景超600.003.03%
冯倩红600.003.03%
刘丽花600.003.03%
前海仁智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600.003.03%
张文轩500.002.53%
黄晓灵500.002.53%
欧平鲁500.002.53%
曾文海500.002.53%
合计19,800.00100.00%
企业名称福田仁智(深圳)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C57L4E
成立日期2017年1月24日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认缴出资额30,8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圩镇社区福田路24号海岸环庆大厦24层2402C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股权投资。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投资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同
合伙人构成合伙人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横琴仁智互联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1,000.0068.18%
深圳市福田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9,000.0029.22%
仁智投资(深圳)有限公司800.00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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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30,800.00100.00%
企业名称珠海横琴仁智奥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WXU6T08
成立日期2017年8月3日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认缴出资额10,000万元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551(集中办公区)
经营范围合伙协议记载的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私募基金应当及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投资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同
合伙人构成合伙人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深圳市德信宝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000.0030.00%
李景超2,040.0020.40%
黄锡银500.005.00%
吴献500.005.00%
欧平鲁500.005.00%
颜彦500.005.00%
陈东发400.004.00%
林坤辉400.004.00%
张泳洲300.003.00%
杨业锋300.003.00%
张伟明300.003.00%
张连香200.002.00%
葛锦明200.002.00%
廖南钢300.003.00%
彭涛160.001.60%
陆虎100.001.00%
刘丹杰100.001.00%
陈凯100.001.00%
前海仁智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100.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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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10,000.00100.00%
序号股东名称发行前股本结构发行后股本结构
股份数量(万股)持股比例股份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黄源浩10,890.4030.25%10,890.4027.23%
2上海云鑫4,882.2113.56%4,882.2112.21%
3周广大2,696.837.49%2,696.836.74%
4奥比中芯2,240.756.22%2,240.755.60%
5黄剑云1,131.443.14%1,131.442.83%
6前海仁智1,115.423.10%1,115.422.79%
7国科蓝海1,094.183.04%1,094.182.74%
8林建鑫1,004.832.79%1,004.832.51%
9肖振中960.302.67%960.302.40%
10李童欣798.482.22%798.482.00%
11美的创新759.132.11%759.131.90%
12松禾成长535.861.49%535.861.34%
13国开制造521.281.45%521.281.30%
14福田引导基金(SS)506.091.41%506.091.27%
15陈文春452.231.26%452.231.13%
16金石灏汭446.541.24%446.541.12%
17银川金汇424.221.18%424.221.06%
18福田仁智401.901.12%401.901.00%
19横琴仁智401.901.12%401.901.00%
20东方明珠390.961.09%390.960.98%
21奥比中瑞347.260.96%347.26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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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赛富复兴303.050.84%303.050.76%
23复兴深圳二期267.910.74%267.910.67%
24刘丹英267.910.74%267.910.67%
25奥比中鑫267.910.74%267.910.67%
26奥比中欣267.910.74%267.910.67%
27天狼星贝塔267.910.74%267.910.67%
28旭新投资217.400.60%217.400.54%
29海通创新208.510.58%208.510.52%
30广州佳诚182.450.51%182.450.46%
31华大恒通178.630.50%178.630.45%
32海富长江177.230.49%177.230.44%
33奥比中诚160.490.45%160.490.40%
34富阳中祺142.960.40%142.960.36%
35国调洪泰130.320.36%130.320.33%
36昌远投资130.320.36%130.320.33%
37奥比中泰118.910.33%118.910.30%
38广发信德98.600.27%98.600.25%
39珠海广发信德98.600.27%98.600.25%
40骆阳89.320.25%89.320.22%
41中比基金(SS)88.630.25%88.630.22%
42广州新星78.190.22%78.190.20%
43黄山赛富75.920.21%75.920.19%
44天狼星辉耀75.920.21%75.920.19%
45德源盛通52.130.14%52.130.13%
46南京赛富50.620.14%50.620.13%
47拟发行社会公众股--4,000.1010.00%
合计36,000.00100.00%40,000.10100.00%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黄源浩10,890.4030.25%
2上海云鑫4,882.2113.56%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97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3周广大2,696.837.49%
4奥比中芯2,240.756.22%
5黄剑云1,131.443.14%
6前海仁智1,115.423.10%
7国科蓝海1,094.183.04%
8林建鑫1,004.832.79%
9肖振中960.302.67%
10李童欣798.482.22%
合计26,814.8574.48%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直接持股比例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1黄源浩10,890.4030.25%董事长、总经理
2周广大2,696.837.49%董事
3黄剑云1,131.443.14%-
4林建鑫1,004.832.79%-
5肖振中960.302.67%董事、首席技术官
6李童欣798.482.22%-
7陈文春452.231.26%-
8刘丹英267.910.74%-
9骆阳89.320.25%-
合计18,291.7450.81%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福田引导基金(SS)506.091.41%
2中比基金(SS)88.630.25%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98

2021年3月15日,深圳市财政局向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下发了《深圳市财政局关于确认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标识管理的函》(深财资函〔2021〕375号),函复如下:“截至2020年10月27日,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数360,000,000股,其中:深圳市福田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5,060,880股为国有法人股,占股份总数的1.4058%;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所持有886,320股为国有法人股,占股份总数的0.2462%。按照《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令第36号)规定,国有股东深圳市福田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名称后应标示“SS”标识”。

2021年3月17日,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核发了《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关于确认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标识管理的函》(福财函〔2021〕154号),函复如下:“截至2020年10月27日,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数360,000,000股,其中:深圳市福田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5,060,880股为国有法人股,占股份总数的1.4058%;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所持有886,320股为国有法人股,占股份总数的0.2462%。按照《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令第36号)规定,国有股东深圳市福田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名称后应标示“SS”标识”。

2、外资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股本中不存在外资股份。

(五)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的情况

最近一年内,发行人新增18名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时间新增股东股权比例取得方式取得价格 (元/注册资本)说明
12020年8月天狼星贝塔0.81%转让102.89同一控制下转让
22020年8月国调洪泰0.09%转让143.53发行人融资及股权转让
德源盛通0.04%
昌远投资0.09%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99

序号时间新增股东股权比例取得方式取得价格 (元/注册资本)说明
海通创新0.14%
东方明珠0.27%
中比基金0.06%
海富长江0.12%
广州新星0.05%
富阳中祺0.09%
广州佳诚0.12%
国开制造0.35%
国调洪泰0.28%增资165.06
德源盛通0.11%
东方明珠0.84%
中比基金0.19%
海富长江0.38%
海通创新0.45%
广州新星0.17%
广州佳诚0.39%
富阳中祺0.32%
国开制造1.12%
昌远投资0.28%
福田引导基金1.41%
南京赛富0.14%
黄山赛富0.21%
美的创新2.11%
天狼星辉耀0.21%
32020年11月肖振中2.67%转让总对价为1.00元股权激励
企业名称深圳市天狼星贝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9年7月23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优必选天狼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00

认缴出资额11,6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3号楼2802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项目投资 (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创业投资业务;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合伙人构成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合伙人性质
沈海伦1,840.0015.86%有限合伙人
苏文光3,500.0030.17%有限合伙人
周剑2,250.0019.40%有限合伙人
邓鹏1,800.0015.52%有限合伙人
文德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0.008.62%有限合伙人
李敏700.006.03%有限合伙人
王琳450.003.88%有限合伙人
深圳市优必选天狼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0.000.52%普通合伙人
合计11,600.00100.00%
企业名称深圳市优必选天狼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7月5日
法定代表人沈海伦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C1-19楼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股权投资。
企业名称西藏国调洪泰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9年1月31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洪泰志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01

认缴出资额40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曲水县雅江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孵化楼307-A195室
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私募资产管理。
合伙人构成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合伙人性质
天津国调洪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99,900.0074.98%有限合伙人
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2,000.0020.50%有限合伙人
西藏普鲁都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8,000.004.50%有限合伙人
天津洪泰志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00.03%普通合伙人
合计400,000.00100.00%
企业名称天津洪泰志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7月5日
法定代表人盛希泰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天津市东丽区东丽湖汇智北道与汇智环路交口处东南侧智空间广场一期4号楼8层03室79号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
企业名称北京德源盛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4年7月10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智诚享能源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3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白浮泉路17号5幢308室(昌平示范区)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
合伙人构成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合伙人性质
北京北变投资有限公司9,500.0031.67%有限合伙人
北京北变智能电网技术研究有限公司8,000.0026.67%有限合伙人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02

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000.0016.67%有限合伙人
北京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5,000.0016.67%有限合伙人
北京昌鑫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00.006.67%有限合伙人
北京智诚享能源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0.001.67%普通合伙人
合计30,000.00100.00%
企业名称北京智诚享能源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12日
法定代表人王百升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白浮泉路17号5幢308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
企业名称西藏昌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月7日
法定代表人陈珍玲
实际控制人陈珍玲
认缴出资额1,000.00万元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606号
经营范围投资咨询、投资管理、企业管理策划。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陈珍玲600.0060.00%
陈艳400.0040.00%
合计1,000.00100.00%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03

企业名称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4月24日
法定代表人时建龙
实际控制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93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常德路774号2幢107N室
经营范围证券投资,金融产品投资,股权投资。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30,000.00100.00%
企业名称上海东方明珠传媒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8年1月25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明珠尚祺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135,2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616号1幢609室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合伙人构成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 比例合伙人 性质
杭州璞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60,000.0044.38%有限合伙人
上海东方明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0,000.0044.38%有限合伙人
上海杨浦滨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0,000.007.40%有限合伙人
交银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000.003.70%有限合伙人
上海明珠尚祺商务咨询有限公司200.000.15%普通合伙人
合计135,200.00100.00%
企业名称上海明珠尚祺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21日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04

法定代表人祝源卿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宁国路28号4楼(集中登记地)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
企业名称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
成立日期2004年11月18日
法定代表人王洪贵
认缴出资额10,000.00万欧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0层
经营范围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在一级市场认购中国政府发行的债券及其他固定收益债券;向被投资企业提供管理咨询;主管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欧元)出资比例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1,500.0015.00%
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1,500.0015.00%
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1,300.0013.00%
法国巴黎富通银行1,000.0010.0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00.0010.00%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0.0010.00%
广东喜之郎集团有限公司1,000.001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850.008.50%
比利时政府850.008.50%
合计10,000.00100.00%
企业名称海富长江成长股权投资(湖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6年8月4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武汉欣达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认缴出资额252,722.00万元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666号光谷生物创新园C4栋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05

经营范围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
合伙人构成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 比例合伙人 性质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100,000.0039.57%有限合伙人
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9,600.0015.67%有限合伙人
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30,000.0011.87%有限合伙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30,000.0011.87%有限合伙人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30,000.0011.87%有限合伙人
中元汇(武汉)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3.96%有限合伙人
湖北宏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10,000.003.96%有限合伙人
武汉欣达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122.001.24%普通合伙人
合计252,722.00100.00%
企业名称武汉欣达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6年7月6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均宇、武汉荟达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认缴出资额3,122.00万元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666号光谷生物城创新园C4栋1楼
经营范围管理或受托管理股权类投资并从事相关咨询服务业务(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得从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
企业名称广州新星花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4月29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25,900.00万元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06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亿创街1号406房之150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
合伙人构成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 比例合伙人 性质
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900.0034.36%普通合伙人
广州佳诚五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900.0030.50%有限合伙人
黄埔投资控股(广州)有限公司4,000.0015.44%有限合伙人
广东乡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501.005.80%有限合伙人
广州新星百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7.72%有限合伙人
广州新兴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00.39%有限合伙人
广州花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00.39%有限合伙人
深圳峰奕创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499.001.93%有限合伙人
广州国创基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900.003.47%有限合伙人
合计25,900.00100.00%
企业名称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3月6日
法定代表人黄舒萍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中新广州知识城九佛建设路333号自编231室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具体经营项目以金融管理部门核发批文为准);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投资管理服务。
企业名称杭州富阳中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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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7

执行事务合伙人青岛海立方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6,202.89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公望路3号295工位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
合伙人构成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 比例合伙人性质
嘉兴沣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22.2235.83%有限合伙人
义乌艾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82.8935.19%有限合伙人
南平市海朴投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97.7827.37%有限合伙人
青岛海立方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01.61%普通合伙人
合计6,202.89100.00%
企业名称青岛海立方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7月29日
法定代表人张嘉诚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汇智桥路127号青岛国家大学科技园C1-306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从事股权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代客理财、金融担保等金融业务)
企业名称广州佳诚十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5月19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花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7,210.00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博二路79号2110房
经营范围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
合伙人构成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 比例合伙人性质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08

广东粤商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0.0027.74%有限合伙人
广州花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00.0020.80%有限合伙人
郑琳1,000.0013.87%有限合伙人
广州怡尚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1,000.0013.87%有限合伙人
佳都集团有限公司1,000.0013.87%有限合伙人
西藏博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500.006.93%有限合伙人
张欢200.002.77%有限合伙人
广州花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0.14%普通合伙人
合计7,210.00100.00%
企业名称广州花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18日
法定代表人童红梅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号楼)X1301-C3565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企业名称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5月26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国开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认缴出资额5,01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1205室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下期出资时间为2029年11月17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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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9

活动。)
合伙人构成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 比例合伙人性质
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5,000,000.0099.80%有限合伙人
国开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0.20%普通合伙人
合计5,010,000.00100.00%
企业名称国开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9月28日
法定代表人左坤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112室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企业名称深圳市福田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8月31日
法定代表人王仕生
实际控制人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
认缴出资额94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南园街道上步南路锦峰大厦写字楼27楼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母基金业务(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设立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及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业务;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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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0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940,000.00100.00%
企业名称南京赛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9年8月28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赛富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认缴出资额135,0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滨江大道396号扬子江新金融创意街区1号楼未客空间C28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对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权等非公开交易的股权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
合伙人构成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 比例合伙人性质
南京市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57,000.0042.22%有限合伙人
南京扬子江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30,000.0022.22%有限合伙人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000.0014.81%有限合伙人
山东省海创千峰新旧动能转换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5,000.0011.11%有限合伙人
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10,000.007.41%有限合伙人
南京赛富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3,000.002.22%普通合伙人
合计135,000.00100.00%
企业名称南京赛富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9年8月8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赛富盛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认缴出资额1,500.00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滨江大道396号扬子江新金融创意街区1号楼未客空间C24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股权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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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1

15、黄山赛富

黄山赛富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黄山赛富旅游文化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8年1月5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黄山赛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认缴出资额10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黄山市屯溪区迎宾大道54号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咨询及投资管理服务。
合伙人构成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 比例合伙人性质
深圳金晟硕恒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40,000.0040.00%有限合伙人
中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5,000.0035.00%有限合伙人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4,000.0024.00%有限合伙人
黄山赛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00.001.00%普通合伙人
合计100,000.00100.00%
企业名称黄山赛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21日
法定代表人阎安生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华山路31号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与股权相关的债权投资;投资顾问、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企业名称美的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3月19日
法定代表人刘啸
实际控制人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1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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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500.0085.00%
佛山市美的空调工业投资有限公司1,500.0015.00%
合计10,000.00100.00%
企业名称深圳天狼星辉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8年5月18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鼎晟汇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3,100.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南山智园A5栋10楼1004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创业投资业务;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合伙人构成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合伙人性质
苏德科1,000.0032.26%有限合伙人
常洋900.0029.03%有限合伙人
陈卡西300.009.68%有限合伙人
沈海伦200.006.45%有限合伙人
沈历200.006.45%有限合伙人
范燕芳100.003.23%有限合伙人
左集孜100.003.23%有限合伙人
朱国玉100.003.23%有限合伙人
黄晓君100.003.23%有限合伙人
北京鼎晟汇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03.23%普通合伙人
合计3,10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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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北京鼎晟汇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7月2日
法定代表人刘旸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东路唐家村44幢平房30B-01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姓名国籍公民身份号码住址
肖振中中国370828198012******深圳市南山区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主要关联关系
1福田引导基金1.41%福田引导基金持有福田仁智29.22%的财产份额。
福田仁智1.12%
2广州新星0.22%广州佳诚五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广州新星30.50%的财产份额,广州佳诚五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广州佳诚系同一控制下企业。
广州佳诚0.51%
3中比基金0.25%中比基金与海富长江同为海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海通创新是海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海富长江0.49%
海通创新0.58%
4天狼星贝塔0.74%天狼星辉耀与天狼星贝塔系北京鼎晟汇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
天狼星辉耀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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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主要关联关系
5南京赛富0.14%
黄山赛富0.21%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主要关联关系
1黄源浩30.25%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黄源浩系奥比中芯、奥比中瑞、奥比中鑫、奥比中欣、奥比中诚、奥比中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奥比中芯6.22%
奥比中瑞0.96%
奥比中鑫0.74%
奥比中欣0.74%
奥比中诚0.45%
奥比中泰0.33%
2肖振中2.67%发行人董事、首席技术官肖振中在奥比中芯、奥比中瑞、奥比中鑫、奥比中欣、奥比中诚、奥比中泰持有份额。
奥比中芯6.22%
奥比中瑞0.96%
奥比中鑫0.74%
奥比中欣0.74%
奥比中诚0.45%
奥比中泰0.33%
3周广大7.49%周广大持有前海仁智12.63%的财产份额。
前海仁智3.10%
4福田引导基金1.41%福田引导基金持有福田仁智29.22%的财产份额。
福田仁智1.12%
5广发信德0.27%广发信德持有珠海广发信德18.88%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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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主要关联关系
珠海广发信德0.27%财产份额。
6前海仁智3.10%横琴仁智、福田仁智、前海仁智的管理机构为前海仁智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
福田仁智1.12%
横琴仁智1.12%
7赛富复兴0.84%深圳市道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分别持有赛富复兴和复兴深圳二期18.89%、43.48%的财产份额。
复兴深圳二期0.74%
8广州新星0.22%广州佳诚五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广州新星30.50%的财产份额,广州佳诚五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广州佳诚系同一控制下企业。
广州佳诚0.51%
9中比基金0.25%中比基金与海富长江同为海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海通创新是海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海富长江0.49%
海通创新0.58%
10天狼星贝塔0.74%天狼星辉耀与天狼星贝塔系北京鼎晟汇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
天狼星辉耀0.21%
11南京赛富0.14%
黄山赛富0.21%
序号机构股东私募基金备案号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称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号
1国科蓝海S85201广东弘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P1007948
2前海仁智SL2163前海仁智资本管理(深圳)有P1029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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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
3复兴深圳二期ST8646复兴投资基金(深圳)管理中心(有限合伙)P1063068
4珠海广发信德S32361广发信德PT2600011589
5华大恒通SN9914深圳市前海华大恒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P1020347
6赛富复兴SX3364赛富复兴(深圳)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P1063793
7福田仁智SCH743仁智投资(深圳)有限公司P1067066
8横琴仁智SX9087前海仁智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P1029241
9天狼星贝塔SJD206深圳市优必选天狼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P1069094
10松禾成长SR2367深圳市松禾成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P1060511
11国调洪泰SJH875北京洪泰同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P1023306
12德源盛通SD5658北京智诚享能源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P1009901
13东方明珠SEZ696上海东方明珠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P1069473
14中比基金SD1670海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P1000839
15海富长江SM4696海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P1000839
16广州新星SLC482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P1067306
17广州佳诚SLT935广州花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P1067932
18富阳中祺SNA728青岛海立方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P1062607
19国开制造SJZ707国开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P1001774
20福田引导基金SCT299福田引导基金P1067424
21南京赛富SJU018天津赛富盛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P1000661
22黄山赛富SCK482天津赛富盛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P1000661
23天狼星辉耀SNU133北京鼎晟汇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P1034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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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比中芯、奥比中瑞、奥比中欣、奥比中鑫、奥比中诚、奥比中泰系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不需要履行登记或备案程序。广发信德为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已于2015年11月3日办理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登记。广发信德已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履行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程序。金石灏汭的股东金石投资有限公司为证券公司直投子公司,金石灏汭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金石投资有限公司下属机构。金石灏汭已按照《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履行了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下设的基金管理机构的登记程序。上海云鑫系蚂蚁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旭新投资、海通创新、美的创新、银川金汇、昌远投资系以自筹资金投资于发行人,不涉及由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并进行有关投资活动,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管理其他私募投资基金的情形,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不需要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登记或备案程序。

除前述机构股东外,其余机构股东及其基金管理人均已办理私募基金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发行人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发行人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职位提名人任职期限
黄源浩董事长、总经理黄源浩2020-10-27至2023-10-26
肖振中董事、首席技术官黄源浩2020-10-27至202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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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职位提名人任职期限
陈彬董事、首席财务官黄源浩2020-10-27至2023-10-26
洪湖董事、首席战略官、董事会秘书黄源浩2020-10-27至2023-10-26
江隆业董事、高级副总裁黄源浩2020-10-27至2023-10-26
纪纲董事上海云鑫2020-10-27至2023-10-26
周广大董事黄源浩2020-10-27至2023-10-26
傅愉(Fu Yu)独立董事董事会2020-10-27至2023-10-26
郭滨刚独立董事董事会2020-10-27至2023-10-26
林斌生独立董事董事会2020-10-27至2023-10-26
徐雪妙独立董事董事会2020-10-27至202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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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获得学士、硕士及博士学位,2010年11月前往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进行博士后研究,研究方向为机器视觉与数字图像处理,2011年11月被聘为西安交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博士讲师,主要从事机器视觉与三维传感技术研究。

肖振中先生的主要工作经历包括:2013年3月至今任职于奥比中光有限及发行人,系发行人联合创始人,现任发行人董事、首席技术官,负责发行人研发管理工作,也是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之一。

肖振中先生攻读博士期间,参与国家863项目1项(项目副组长),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参与制定国家标准“锻压制件及其模具光学三维几何量检测规范”,在国内外知名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肖振中先生长期致力于基于随机点、条纹投影的结构光、双目视觉以及其他多种主流光学测量技术的研究,在公司任职期间,主持定义公司技术路线,组织研发大量底层核心技术,包括2014年带队开发了公司第一代深度引擎算法。肖振中先生作为核心人员参与国家级、省级及市级等科研项目近10项,作为主要技术发明人累计申请专利309件(其中国内发明专利216件,PCT专利30件,美国专利9件),授权专利119件(其中国内发明专利80件、美国专利4件)。

陈彬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出生,2005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2015年获得北京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陈彬先生的主要工作经历包括:2006年至2008年任天健华证中洲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审计经理;2008年至2009年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审计经理;2009年至2010年任平安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内审员;2010年至2011年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审计经理;2011年至2016年任广东弘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6年3月至今任职于奥比中光有限及发行人,现任发行人董事、首席财务官。

洪湖先生:中国香港籍,无其他境外居留权,1984年出生,获得英国牛津大学工程与电脑科学的学士和硕士学位。洪湖先生的主要工作经历包括:2010年至2011年任花旗环球金融亚洲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分析员;2011年至2015年任高盛(亚洲)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2015年至2018年任汉德产业促进(开曼)有限公司(汉德资本)副总裁;2018年至今任职于奥比中光有限及发行人,现任发行人董事、首席战略官、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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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隆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出生,获得西安交通大学学士和硕士学位。江隆业先生的主要工作经历包括:2006年至2007年任陕西银河景天电子有限责任公司终端组长;2007年至2010年任研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研发中心经理;2011年任西安圣华电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研发经理;2011年至2018年任苏州米凯尼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和苏州无隅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监事;2015年12月至今任职于奥比中光有限及发行人,现任发行人董事、高级副总裁。纪纲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获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企业管理学士学位。纪纲先生的主要工作经历包括:1997年至2000年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2000年至2003年担任上海联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03年至2007年担任艾捷尔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副总裁;2008年至2015担任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2016年至今担任蚂蚁集团副总裁;2018年5月至今任奥比中光有限及发行人的董事。

周广大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出生,获得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士和英国伯恩茅斯大学硕士学位。周广大先生的主要工作经历包括:

2005年至今任汕头市英群染整有限公司监事;2010年至今任汕头市佳友纺织实业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2015年至2018年任深圳佳友国际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15年至今任深圳市明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至2021年5月任汕头市安正灭菌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5月至今担任奥比中光有限及发行人的董事。

傅愉(Fu Yu)先生:新加坡国籍,有境外居留权,1968年出生,1991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机械工程系,1995年赴新加坡,获得新加坡国立大学硕士和博士学位。傅愉博士的主要工作经历包括:1991年至1995年任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机械工程师;1997年至2009年任新加坡国立大学机械工程系专业主管;2006年获得德国洪堡基金会资助,在德国斯图加特大学技术光学所担任洪堡学者。2009年至2018年在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淡马锡实验室担任长聘A类高级研究员,2011年被授予淡马锡研究员称号,负责领导激光研究小组,主持完成多项激光探测方法和仪器研制的研究项目。傅愉博士在各类国际光学杂志和会议上发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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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70多篇,并多次担任国际会议的学术委员会主席和分会场主席,曾担任新加坡光学与光子学会理事,秘书长。现为SPIE高级会员;2018年9月至今任深圳大学全职特聘教授,主持深圳大学智能光测研究院的日常工作;2019年至今任嘉兴和宝特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20年10月至今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郭滨刚先生:中国国籍,有境外居留权,1974年出生,获得西安交通大学博士学位。郭滨刚先生的主要工作经历包括:1995年至1997年任机械工业部洛阳轴承研究所材料工程师;2005年至2007年任日本东京大学IIS生产技术研究所博士研究员;2007年至2013年任日本筱田等离子株式会社首席工程师;2013年至2015年任北京大学工学院包头研究院访问学者及项目顾问;2016年至2018年任深圳市光科创新基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至今任深圳市光科全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至今任西安交通大学(电信学院)兼职教授;2017年至今任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材料学院)兼职教授;2018年至今任赣州市光科微纳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6月至今任深圳大学客座教授;2019年8月至今任江西理工大学客座教授;2020年10月至今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林斌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出生,获得深圳大学学士学位和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林斌生先生的主要工作经历包括:2006年至2007年任深圳天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项目经理;2007年至2009年任北京亚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注册会计师、项目经理;2009年至2010年任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注册会计师、部门经理;2010年至今任职于广东菲安妮皮具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广东菲安妮皮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此外担任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菲安妮有限公司董事、惠州市菲安妮皮具有限公司董事长及经理、Fion LeatherwareSingapore PTE Limited执行董事、钜雄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高品堂皮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菲安妮(亚太)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通利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佳翠传艺策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矩雄投资有限公司监事等;2020年10月至今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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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雪妙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出生,获得香港中文大学博士学位。徐雪妙女士的主要工作经历包括:2009年至2010年任香港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后研究员;2010年至2015年任华南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副教授;2015年至今任华南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2019年至2021年担任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党委副书记(挂职);2021年至今担任华南理工大学峻德书院副院长;2020年10月至今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发行人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发行人监事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职位提名人任职期限
傅冠强监事会主席发起人2020-10-27至2023-10-26
漆染监事发起人2020-10-27至2023-10-26
王献冠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大会2020-10-27至202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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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3

学学士学位。漆染女士的主要工作经历包括:2002年至2012年历任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2013年至2017年历任深圳国际仲裁院副处长、处长(兼任理事会秘书、党组秘书);2017年2月至今任职于奥比中光有限及发行人,现任发行人副总裁、监事。

王献冠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出生,获得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博士学位。王献冠先生的主要工作经历包括:2013年至2014年任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组长;2017年至2020年任淮南市白泽行商贸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至今任安徽安睿泰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9月至今任职于奥比中光有限及发行人,现任发行人AIoT事业部总经理助理、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由8名成员组成,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职位任职期限
黄源浩董事长、总经理2020-10-27至2023-10-26
肖振中董事、首席技术官2020-10-27至2023-10-26
陈彬董事、首席财务官2020-10-27至2023-10-26
洪湖董事、首席战略官、董事会秘书2020-10-27至2023-10-26
江隆业董事、高级副总裁2020-10-27至2023-10-26
闫敏高级副总裁2020-10-27至2023-10-26
梅小露高级副总裁2020-10-27至2023-10-26
王兆民高级副总裁2020-10-27至202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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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学位和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硕士学位。闫敏先生的主要工作经历包括:2005年至2006年任中集集团工程师;2006年至2011年任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2011年至2016年任东莞维沃通信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6年5月至今任职于奥比中光有限及发行人,现任发行人高级副总裁。梅小露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出生,获得北京大学学士学位和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硕士学位,是芯片设计领域的专家,2018年10月荣获全国十佳新锐领军程序员。

梅小露先生的主要工作经历包括:2005年至2006任杰尔系统(上海)有限公司工程师;2006年至2011年任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2011年至2014年任职于美国超威半导体公司(AMD)上海研发中心;2015年至2021年3月任南京德铂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年6月任职于奥比中光有限及发行人,现任发行人高级副总裁,也是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之一。

梅小露先生曾在中科院作为主要开发者参与龙芯二号高性能处理器运算单元的设计与开发,拥有超过15年的芯片设计开发工作经验,精通ARM、PowerPC及X86架构,熟悉超大规模数字集成电路及复杂片上系统的设计开发。在IBM期间,作为中方团队带头人参与开发的PCI Express 3.0 IP,成为Power8处理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Power8极高的吞吐率奠定了基础。对IBM第一代Prism处理器架构不断优化、改进,作为重要发明人获得3项发明专利,后被应用于第二代Prism处理器。在AMD期间参与开发的USB 3.0成为业界第一款带有原生USB

3.0的南桥芯片。目前主持公司3D视觉感知芯片研发工作,已成功量产5款3D视觉感知芯片,技术水准获得广泛认可。其中主持设计的公司第一款芯片“MX400深度引擎芯片”于2014年底获得深圳市孔雀计划项目资助,主持设计的“MX6300深度引擎芯片”荣获2020年第十五届“中国芯”优秀技术创新产品。作为主要技术发明人累计申请专利20件(其中国内发明专利11件,PCT专利3件,美国专利4件),授权专利6件(其中国内发明专利4件),作为核心成员参与国家重点研发专项、省重大专项、市级政府科研项目等3项。

王兆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获得西安交通大学机械工程硕士学位和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MAE学院博士学位。王兆民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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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主要工作经历包括:2009年至2010年任南车集团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工程师;2010年至2017年任新加坡义安理工学院项目工程师;2016年12月至今任职于奥比中光有限及发行人,现任发行人高级副总裁。

(四)核心技术人员

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综合考虑了相关人员的专业背景、科研能力、对发行人科研和生产经营贡献等方面因素,具体认定依据如下:

(1)在发行人研发体系担任重要职务(如研发负责人)并实际承担研发工作;

(2)主要知识产权和非专利技术的发明人或设计人,或在发行人申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发挥主要作用或推动作用;

(3)对发行人技术创新与产品路线的研判、规划与实施方案上,做出重大决断,是发行人技术发展的决策者。

发行人核心人员由3名成员组成,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
黄源浩董事长、总经理
肖振中董事、首席技术官
梅小露高级副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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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外部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兼职单位兼职单位职务兼职单位 与本公司关系
黄源浩董事长、总经理奥比中芯、奥比中瑞、奥比中鑫、奥比中欣、奥比中诚、奥比中泰、奥比旭光、奥比曦光、奥比追光、奥比逐光、奥比熙光、奥比辰光、奥比耀光、奥比星光、奥比禾光执行事务合伙人关联方
奥光控股总经理,执行董事关联方
上海绿叶董事关联方
肖振中董事、首席技术官奥光控股监事关联方
珠海奥视达(注1)执行事务合伙人关联方
珠海奥锐达(注2)执行事务合伙人关联方
陈彬董事、首席财务官重庆看看十度网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非关联方
洪湖董事、董事会秘书、首席战略官复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关联方
普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关联方
港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关联方
鸿鹄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关联方
上海绿叶董事关联方
HUGE JOYFUL LIMITED董事关联方
纪纲董事蚂蚁集团副总裁关联方
橙力量(天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关联方
北京墨迹风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关联方
共青城凡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关联方
深圳数位传媒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关联方
明觉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关联方
北京停简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关联方
广州超级周末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关联方
校宝在线(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关联方
上海恒生聚源数据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关联方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27

姓名职务兼职单位兼职单位职务兼职单位 与本公司关系
杭州微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关联方
优城联合(宁波)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关联方
八爪鱼在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关联方
亚博科技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关联方
北京搜车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关联方
浙江金蚂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关联方
杭州云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关联方
周广大董事汕头市佳友纺织实业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关联方
汕头市安正灭菌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关联方
深圳市明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非关联方
汕头市英群染整有限公司监事非关联方
傅冠强监事会主席武汉烽火富华电气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关联方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联方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联方
广东欧谱曼迪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关联方
深圳市兴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联方
江西佳信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关联方
深圳市德昇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监事非关联方
广东弘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关联方
深圳市弘德和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财务负责人关联方
漆染监事深圳市南山区总工会副主席(兼职)非关联方
深圳千年辊科技有限公司监事非关联方
梅小露高级副总裁南京德铂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关联方
王献冠监事安徽安睿泰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监事非关联方
傅愉(Fu Yu)独立董事嘉兴和宝特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关联方
深圳大学全职特聘教授非关联方
郭滨刚独立董事深圳市光科全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关联方
赣州市光科微纳米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关联方
深圳市莱特印刷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关联方
深圳市光科华创企业管理合伙企执行事务合伙人关联方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28

姓名职务兼职单位兼职单位职务兼职单位 与本公司关系
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三上光科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非关联方
西安交通大学(电信学院)兼职教授非关联方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材料学院)兼职教授非关联方
林斌生独立董事菲安妮有限公司董事非关联方
广东菲安妮皮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非关联方
惠州市菲安妮皮具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非关联方
Fion Leatherware Singapore PTE Limited执行董事非关联方
钜雄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非关联方
高品堂皮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非关联方
菲安妮(亚太)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非关联方
通利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非关联方
佳翠传艺策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非关联方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非关联方
广东矩雄投资有限公司监事非关联方
徐雪妙独立董事华南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非关联方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党委副书记(挂职)非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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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9

上述协议均正常履行中。除上述协议外,发行人与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签署其他重大协议。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做出的重要承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六、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以及已触发履行条件的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相关内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上述承诺履行情况良好。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近两年变动情况、原因以及对发行人的影响自2019年初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董事变动情况

时间成员职位人数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9年1月黄源浩董事长7人-
肖振中董事
陈彬董事
纪纲董事
阎焱董事
柯炜江董事
周广大董事
2020年8月黄源浩董事长7人由于柯炜江、阎焱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新增洪湖、张乐雄为公司董事。
肖振中董事
陈彬董事
洪湖董事
纪纲董事
张乐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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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0

时间成员职位人数变动情况及原因
周广大董事
2020年10月黄源浩董事长11人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且张乐雄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新增江隆业为公司董事,傅愉(Fu Yu)、郭滨刚、林斌生、徐雪妙为公司独立董事。
肖振中董事
陈彬董事
洪湖董事
江隆业董事
纪纲董事
周广大董事
傅愉(Fu Yu)独立董事
郭滨刚独立董事
林斌生独立董事
徐雪妙独立董事
时间成员职位人数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9年1月林建鑫监事1人-
2020年10月傅冠强监事会主席3人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且林建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选举王献冠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傅冠强、漆染为公司监事。
漆染监事
王献冠职工代表监事
时间成员职位人数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9年1月黄源浩总经理1人-
2020年10月黄源浩总经理8人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聘请肖振中为首席技术官,陈彬为首席财务官,洪湖为董事会秘书兼首席战略官,江隆业、闫敏、梅小露、王兆民为公司高级副总裁。
肖振中首席技术官
陈彬首席财务官
洪湖董事会秘书、首席战略官
江隆业高级副总裁
闫敏高级副总裁
梅小露高级副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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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1

时间成员职位人数变动情况及原因
王兆民高级副总裁
姓名职务被投资企业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黄源浩董事长、总经理奥光控股510.0051.00%
肖振中董事、首席技术官奥光控股490.0049.00%
珠海奥锐达(注1)900.0075.00%
珠海奥视达(注2)1,000.0083.33%
洪湖董事、董事会秘书、首席战略官复通集团有限公司0.01(港币)100.00%
普通集团有限公司0.01(港币)100.00%
港湾集团有限公司0.01(港币)100.00%
鸿鹄国际有限公司0.01(港币)100.00%
周广大董事汕头市安正灭菌技术有限公司1,600.0080.00%
汕头市佳友纺织实业有限公司162.0045.00%
深圳市明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0.0035.00%
汕头市英群染整有限公司80.002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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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2

姓名职务被投资企业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汕头市佳友织业有限公司302.0025.59%
广州睿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40.0024.00%
广州花湾明成实业有限公司750.0015.00%
前海仁智2,500.0012.63%
深圳中科精工科技有限公司8.623.93%
王献冠职工代表监事安徽安睿泰机电科技有限公司20.006.67%
漆染监事深圳千年辊科技有限公司75.0015.00%
傅冠强监事会主席广东弘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50.0015.00%
深圳市弘德和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305.0030.50%
深圳市德昇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68.756.88%
宁波弘德常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5.0013.50%
郭滨刚独立董事深圳市光科全息技术有限公司96.1450.01%
赣州市光科微纳米技术有限公司20.0020.00%
深圳市光科华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8399.90%
杭州大科柔显电子技术有限公司120.0030.00%
傅愉(Fu Yu)独立董事嘉兴和宝特科技有限公司200.00100.00%
闫敏高级副总裁珠海奥锐达300.00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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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3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及所持股份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亲属关系持股数(万股)比例
黄源浩董事长、总经理10,890.4030.25%
肖振中董事、首席技术官960.302.67%
周广大董事2,696.837.49%
姓名职务/亲属关系间接持股主体间接持股比例
黄源浩董事长、总经理奥比中泰0.08976%
奥比中瑞0.00104%
奥比中诚0.00135%
奥比中鑫0.05596%
奥比中欣0.00610%
奥比中芯0.01153%
奥比旭光0.00115%
奥比曦光0.00864%
奥比逐光0.00004%
奥比追光0.13503%
奥比熙光0.00115%
奥比辰光0.00115%
奥比耀光0.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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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4

姓名职务/亲属关系间接持股主体间接持股比例
奥比星光0.00115%
奥比禾光0.00115%
肖振中董事、首席技术官奥比中泰0.06956%
奥比中瑞0.41145%
奥比中诚0.04164%
奥比中鑫0.49102%
奥比中欣0.47028%
奥比中芯0.12320%
奥比旭光0.02020%
奥比曦光0.00288%
奥比逐光0.01090%
奥比追光0.12761%
奥比熙光0.05463%
奥比辰光0.04131%
奥比耀光0.01147%
奥比星光0.02086%
奥比禾光0.27548%
陈彬董事、首席财务官奥比中瑞0.08754%
奥比熙光0.24185%
洪湖董事、董事会秘书、首席战略官奥比追光0.16743%
周广大董事前海仁智0.39121%
王献冠监事奥比中瑞0.04436%
漆染监事奥比中欣0.11163%
江隆业董事、高级副总裁奥比中瑞0.08754%
奥比旭光0.44649%
闫敏高级副总裁奥比中瑞0.08754%
奥比旭光0.44649%
梅小露高级副总裁奥比中诚0.08754%
奥比逐光0.63253%
王兆民高级副总裁奥比中瑞0.06712%
奥比中鑫0.02605%
奥比中芯0.44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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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5

注:奥比旭光、奥比熙光、奥比追光、奥比曦光、奥比逐光系通过奥比中芯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奥比辰光、奥比耀光、奥比星光、奥比禾光系通过前述奥比曦光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此外,傅冠强直接持有宁波弘德常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5%的财产份额,且傅冠强直接持股15%的广东弘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宁波弘德常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其10%的财产份额。宁波弘德常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国科蓝海的合伙人,持有其3.51%的财产份额,国科蓝海为奥比中光的股东。除上述情形外,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未以任何方式持有本公司股份。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直接或间接所持股份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黄源浩通过奥比中鑫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存在冻结的情况,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之“五、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或其他争议情况”。除此之外,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者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组成、确定依据、所履行的程序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为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提供薪酬,该等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等组成。其中,基本工资根据岗位要求、工作职责等综合因素确定,绩效奖金根据发行人经营情况和个人考核情况确定。同时,发行人向独立董事发放津贴。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需经发行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其工作规则的规定审议通过后,由发行人董事会审议批准,且发行人董事的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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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6

还需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发行人监事的薪酬需由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其薪酬按照前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进行确定。

(二)报告期内薪酬总额占各期发行人利润总额的比重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总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薪酬总额948.47777.48498.08
利润总额-72,182.17-68,576.14-12,334.69
占比-1.31%-1.13%-4.04%
序号姓名现任职位2020年度从发行人领取薪酬 (税前薪酬)
1黄源浩董事长、总经理82.01
2肖振中董事、首席技术官72.66
3陈彬董事、首席财务官109.81
4洪湖董事、首席战略官、董事会秘书133.41
5江隆业董事、高级副总裁110.37
6纪纲董事/
7周广大董事/
8傅愉(Fu Yu)独立董事1.83
9郭滨刚独立董事1.83
10林斌生独立董事1.83
11徐雪妙独立董事1.83
12傅冠强监事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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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7

序号姓名现任职位2020年度从发行人领取薪酬 (税前薪酬)
13漆染监事81.05
14王献冠职工代表监事45.96
15闫敏高级副总裁109.81
16梅小露高级副总裁85.06
17王兆民高级副总裁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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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8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前述15个员工持股平台的人员构成如下:

(1)奥比中芯

奥比中芯成立于2019年7月19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奥比中芯的人员构成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黄源浩1.000.19
2肖振中10.691.98
3王兆民38.747.17
4奥比旭光100.0018.52
5奥比熙光75.0013.89
6奥比追光100.0018.52
7奥比曦光75.0013.89
8奥比逐光100.0018.52
9其他员工39.587.33
合计54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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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9

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黄源浩0.100.10
2肖振中1.751.75
3江隆业38.7438.74
4闫敏38.7438.74
5其他员工20.6820.68
合计100.00100.00
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黄源浩0.100.13
2肖振中4.746.32
3陈彬20.9827.98
4其他员工49.1865.57
合计75.00100.00
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黄源浩11.7111.71
2肖振中11.0711.07
3洪湖14.5314.53
4其他员工62.6962.69
合计100.00100.00
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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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0

1黄源浩0.00320.0032
2肖振中0.94570.9457
3梅小露54.876054.8760
4其他员工44.175144.1751
合计100.0000100.0000
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黄源浩0.751.00
2肖振中0.250.33
3奥比禾光24.0032.00
4奥比耀光16.0021.33
5奥比辰光18.0024.00
6奥比星光16.0021.33
合计75.00100.00
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黄源浩0.100.42
2肖振中23.9099.58
合计24.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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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1

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黄源浩0.100.63
2肖振中0.996.22
3其他员工14.9193.16
合计16.00100.00
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黄源浩0.100.56
2肖振中3.5819.91
3其他员工14.3279.53
合计18.00100.00
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黄源浩0.100.63
2肖振中1.8111.31
3其他员工14.0988.06
合计16.00100.00
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黄源浩3.200.11
2肖振中1,269.0042.66
3陈彬270.009.08
4江隆业270.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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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2

5王兆民207.006.96
6闫敏270.009.08
7王献冠136.804.60
8其他员工549.0018.45
合计2,975.00100.00
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黄源浩4.150.30
2肖振中128.439.34
3梅小露270.0019.64
4其他员工972.4270.72
合计1,375.00100.00
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黄源浩285.3527.18
2肖振中221.1321.06
3其他员工543.5251.76
合计1,050.00100.00
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黄源浩376.007.52
2肖振中3,299.0065.98
3王兆民175.0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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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3

4其他员工1,150.0023.00
合计5,000.00100.00
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黄源浩41.000.82
2肖振中3,159.6363.19
3漆染750.0015.00
4其他员工1,049.3820.99
合计5,00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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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4

持股计划有关协议的约定处理。因此,发行人实施股权激励的员工持股平台适用“闭环原则”。

(三)是否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发行人实施股权激励的员工持股平台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不需要按照前述规定办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

(四)对发行人控制权变化的影响

发行人历次股权激励实施完毕前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股权激励对发行人控制权变化没有影响。

(五)涉及股份支付费用的会计处理

2018年度、2019年度以及2020年度,公司实施了多次股权激励,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分别为3,202.62万元、73,963.31万元、51,427.59万元,增加了当期费用、减少了当期营业利润及净利润。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要股份支付费用过程如下:

1、公司层面股份变动相关股份支付计算过程

股权激励时间激励主体/平台公允价值/增资价格(万元)定价依据
2019年12月奥比中芯1,173,623.452020年5月上海云鑫新增融资前的公允价值
2020年10月肖振中1,422,662.012020年8月公司引入美的创新等新外部股东后的公允价值
项目总金额实控人除实控人外
2019年12月授予(万股)(A)536.4638.46498.00
老股股数(万股)3,166.782,925.79236.82
老股占比(B)44.4318%41.0506%3.3227%
授予后股数(万股)3,703.242,964.2573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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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5

授权后占比(C)48.3216%38.6789%9.5883%
授予后股权占比变动(C-B)3.8898%-2.3717%6.2656%
授予前公司权益的公允价值(万元)(D)1,173,086.991,173,086.991,173,086.99
授予后公司权益的公允价值(万元)(E)1,173,623.451,173,623.451,173,623.45
因本次股权激励获益或稀释损失金额(万元)(F=E*C-D*B-A)45,353.18-27,653.2173,054.13
确认股份支付金额(万元)73,054.13
项目金额
所有者权益公允价值(万元)1,422,662.01
公司股本总数(万股)8,618.88
每股公允价值(元/股)①165.06
转让股份数(万股)②229.91
转让时支付对价(元)③1.00
确认股份支付金额(万元)①×②-③37,949.51
股权激励时间激励主体/平台公允价值/增资价格(万元)定价依据
2018年11月员工持股平台股份变动733,333.332018年5月上海云鑫入股时公允价值
2019年5月员工持股平台股份变动733,333.332018年5月上海云鑫入股时公允价值
2020年1-8月员工持股平台股份变动1,208,623.452020年5月上海云鑫新增融资后的公允价值
2020年9-12月员工持股平台股份变动1,422,662.012020年8月公司引入美的创新等新外部股东后的公允价值
项目金额
所有者权益公允价值(万元)733,333.33
公司股本总数(万股)7,127.27
每股公允价值(元/股)①102.89
员工持股平台股份数(万股)②55.64
转让时支付对价(万元)③3,16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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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股份支付金额(万元)①×②-③2,562.20
实际控制人无息借款确认股份支付金额(万元)(G)640.42
确认股份支付总额(万元)(H=F+G)3,202.62
项目金额
所有者权益公允价值(万元)(A)733,333.33
公司股本总数(万股)(B)7,127.27
每股公允价值(元/股)(C=A/B)102.89
转让股份数(万股)(D)13.81
转让时支付对价(元)(E)865.85
确认股份支付金额(万元)(F=C*D-E)554.80
实际控制人无息借款确认股份支付金额(万元)(G)354.38
确认股份支付总额(万元)(H=F+G)909.18
项目金额
所有者权益公允价值(万元)(A)1,208,623.45
公司股本总数(万股)(B)7,875.77
每股公允价值(元/股)(C=A/B)153.46
转让股份数(万股)(D)2.09
转让时支付对价(元)(E)81.15
确认股份支付金额(万元)(F=C*D-E)239.41
实际控制人无息借款确认股份支付金额(万元)(G)4.28
确认股份支付总额(万元)(H=F+G)243.69
项目金额
所有者权益公允价值(万元)(A)1,422,662.01
公司股本总数(万股)(B)8,618.88
每股公允价值(元/股)(C=A/B)16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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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金额
转让股份数(万股)(D)83.82
转让时支付对价(元)(E)781.09
确认股份支付金额(万元)(F=C*D-E)13,053.89
实际控制人无息借款确认股份支付金额(万元)(G)180.50
确认股份支付总额(万元)(H=F+G)13,234.39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员工人数887733563
类别细分类别员工人数所占比例
年龄构成25岁以下596.65%
25(含)-35岁56163.25%
35(含)-45岁24827.96%
45岁及以上192.14%
合计887100.00%
学历构成博士626.99%
硕士24127.17%
本科42347.69%
大专及以下16118.15%
合计887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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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细分类别员工人数所占比例
专业构成研发人员56263.36%
管理人员14216.01%
销售人员11112.51%
供应链人员728.12%
合计887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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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源浩就发行人劳务派遣用工事宜承诺如下:

如发行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因劳务派遣用工事宜被追究责任,则由此所造成发行人的一切费用开支、经济损失,本人将全额承担,保证发行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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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专注于3D视觉感知技术研发,在万物互联时代为智能终端打造“机器之眼”,致力于让所有终端都能更好地看懂世界。未来各种智能硬件(终端)都将成为类“机器人”,拥有语音感知交互能力(“嘴巴”和“耳朵”)、视觉感知交互能力(“眼睛”),以及各种AI决策分析能力(“大脑”)。人类约70%的信息是通过人眼感知获取的,未来的机器人也将和人类一样,大量信息都将通过视觉感知获取。现实物理世界是三维的,发展多年的2D成像技术难以完整重现各类三维场景,3D视觉感知技术则可以让终端获取更多精准的三维信息,助力各类终端更好地看懂三维世界。公司的主营业务是3D视觉感知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3D视觉感知技术处于应用发展初期,公司依托3D视觉感知一体化科研生产能力和创新平台,不断孵化、拓展新的3D视觉感知产品系列。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3D视觉传感器、消费级应用设备和工业级应用设备。

公司是国内率先开展3D视觉感知技术系统性研发,自主研发一系列深度引擎数字芯片及多种专用感光模拟芯片并实现3D视觉传感器产业化应用的少数企业之一,是市场上为数不多能够提供核心自主知识产权3D视觉感知产品的企业,也是全球少数几家全面布局六大3D视觉感知技术的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全球已掌握核心技术并实现百万级面阵3D视觉传感器量产的公司仅有苹果、微软、索尼、英特尔、华为、三星和奥比中光等少数企业。

公司致力于将3D视觉感知产品应用于“衣、食、住、行、工、娱、医”等领域,在消费电子、生物识别、AIoT、工业三维测量等市场上实现了多项具有代表性的商业应用。自2015年底量产以来,公司已先后服务全球超过1,000家客户及众多的开发者,包括OPPO、蚂蚁集团、捷普、牧原、中国移动、Matterport、贝壳如视、江博士等行业龙头。公司为OPPO旗舰机Find X定制开发前置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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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3D传感器,使其成为继苹果iPhoneX后全球第二款量产超百万台搭载3D视觉传感器的智能手机;为蚂蚁集团定制开发超百万台应用于线下支付的3D视觉传感器;为Matterport、贝壳如视等定制开发实现房屋3D扫描功能的3D视觉传感器;为全球三大汽车弯管生产企业之一日本三樱提供三维光学弯管检测系统等。

3D视觉感知是人工智能和物联网时代的关键基础共性技术,公司将努力践行“让所有终端都能看懂世界”的使命,抓住数字经济和智能经济发展机遇,以国家大力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为契机,钻深钻透核心底层技术,夯实平台能力,全栈打通,系统性优化,积极赋能万物互联时代,为人工智能产业化发展和各行各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提供3D视觉感知技术支撑。

(二)发行人主要产品

1、3D视觉感知技术与2D成像技术的区别

在过去的数十年中,2D成像技术有了长足的发展,分辨率从几十万像素发展到现在的上亿像素,色彩还原更真实,逆光环境下也能通过HDR(高动态光照渲染)技术提升图像质量。然而,2D图像仅能够提供纹理(色彩)信息,无法提供实现更精准识别、追踪等功能所需的空间形貌、几何尺寸、位姿等信息。3D视觉感知技术充分弥补了2D成像技术的以上不足,实现更复杂、更智能的功能。

以下用几个简单的例子来展示2D成像和3D视觉的区别。对于人体、物体、空间环境来说,2D成像仅能记录视场范围内的纹理(色彩)信息,至于人的高度、鞋子的长度、客厅的深度等信息,2D成像均不能准确提供,也难以得到人、鞋子、客厅的精准3D模型。而基于3D视觉传感器采集的信息,不但有纹理(色彩)信息,还增加深度信息,也就是视场内的空间几何尺寸信息。这样围绕着人体、物体、空间扫描一圈,就能得到点云图和精准的“1:1”还原的3D模型。而有了这些信息作为输入,应用场景会大大增多,性能也会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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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三维测量

物体三维测量

空间三维测量

注:图中3D模型为1:1还原真实物体尺寸,且可以360度无死角查看在应用上,3D视觉感知技术相比2D成像技术而言也更加广泛。尽管3D视觉感知技术大规模产业化不久,但已经在越来越多的场景中得到应用,赋能各行各业从2D成像向3D视觉感知升级。在消费电子领域,通过在智能手机、平板设备、电视等智能终端设备上搭载3D视觉传感器可以使其具备3D人脸识别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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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沉浸式交互、体感交互等能力,从而带来更安全、更好的用户体验;在生物识别领域,通过在线下支付终端、智能门锁/门禁等设备上搭载3D视觉传感器可以实现更安全、更精准的3D刷脸支付和解锁;在AIoT领域,3D视觉传感器可以被搭载在3D空间扫描设备、服务型机器人、AR/VR设备等终端上以实现传统2D相机无法实现的功能,例如三维重建、避障导航等;在工业三维测量领域,3D视觉感知技术可以被用来实现微米级的工业扫描、工业检测等功能。未来,3D视觉感知技术将不断探索下游应用,落地到自动驾驶汽车、工业机器人、医疗等更丰富的应用领域中。

不同应用领域或场景对3D视觉的测量范围、测量精度、尺寸和功耗等性能要求均不同。如下表所示,不同领域或场景对探测距离的要求差别巨大,为了满足更广泛的市场需求,公司对结构光、iToF、双目、dToF、Lidar、工业三维测量技术进行全面布局,并研发针对各个场景应用的具体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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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D视觉感知主要技术最佳测量距离分辨率测量精度主要适用场景
结构光<5m近距:高 中远距:低手机前置、刷脸支付、刷脸门锁、服务机器人、安防监控、屏下3D结构光等
iToF<3.5m近距:中 中距:高手机前置、后置、扫地机器人、AR/VR、门禁等
dToF<5m近距:低 远距:高手机后置、平板后置、扫地机器人等
双目<15m汽车侧面、室外机器人、智能安防等
Lidar<200m近距:低 远距:高汽车自动驾驶、汽车ADAS、低速物流车自动驾驶等
工业三维测量20mm-30m极高极高高精度工业测量,材料、结构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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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D视觉传感器

①产品系列及上市情况

3D视觉传感器主要面向消费级市场应用。公司根据下游市场应用成熟度以及自身经营规模实力,梯次化完成对主流消费级3D视觉感知技术的全领域布局,有步骤推进各技术研发、迭代及产业化应用,如下表所示:

消费级3D视觉感知技术类型研发布局时间首款产品上市时间产品情况
结构光边发射2013年2015年一种边发射(EEL)结构光3D视觉传感器,代表产品为Astra系列,一般体积较大、适用于较大测量范围的应用场景。
垂直发射2016年2018年一种垂直发射(VCSEL)结构光3D视觉传感器,代表产品为Astra E系列和Astra P系列,体积小、适用于较小测量范围的应用场景。
双目2017年2019年一种含有散斑投影的主动双目3D视觉传感器,代表产品为Astra G系列,应用于体积测量、机器人避障、三维扫描等领域。
iToF2018年2020年一种iToF 3D视觉传感器,已小规模量产并出货,作为手机后置用于AR、自动对焦、背景虚化等应用,代表产品为Astra X系列和Astra T系列,支持第三方iToF感光芯片、自研iToF感光芯片。其中,自研iToF 感光芯片(PLECO)已进入待量产状态。
dToF2019年在研公司dToF 3D视觉传感器处于在研阶段,进度详见本节“八、技术与研发情况”中关于在研项目及技术储备相关内容。
Lidar2019年在研公司Lidar处于在研阶段,已完成技术验证/原型机开发,进度详见本节“八、技术与研发情况”中关于在研项目及技术储备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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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各主要系列3D视觉传感器的特点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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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代表型号图示技术架构产品特点参数特点
Astra基于边发射激光投影,搭载了公司自研深度引擎芯片的结构光3D视觉传感器。通用性较强的标准品,测量范围大、应用场景多,适用于各类开发者进行原型机开发。基线长度:50-75毫米 测量范围:0.4-8米 精度范围:1米内可达毫米级 数据传输带宽:最大480Mbps/s 功耗:最大2.5W
Astra E基于VCSEL激光投影,搭载了公司自研深度引擎芯片的结构光3D视觉传感器。最初为生物识别、近距离机器人等领域设计,产品体积较小、嵌入式整合难度低、有一定的定制灵活性。定制版本已经达到百万级别量产规模。基线长度:40-50毫米 测量范围:0.25-2.5米 精度范围:1米内可达毫米级 数据传输带宽:最大5Gbps/s 功耗:最大2.5W
Astra P基于VCSEL激光投影,搭载公司自研深度引擎芯片的结构光3D视觉传感器。高度可定制的参考设计,可以根据客户对精度、环境适应性、量程等需求进行深度定制。适合应用于手机、平板电脑、门锁等大规模消费级产品。在手机前置结构光领域达到过百万级别的量产。基线长度:定制范围较广 测量范围:定制范围较广 精度范围:定制范围较广 数据传输带宽:最大5Gbps/s 功耗:最大2.5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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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代表型号图示技术架构产品特点参数特点
Astra G基于VCSEL激光投影,搭载公司自研深度引擎芯片的双目3D视觉传感器。最初为生物识别、机器人等行业的户外、半户外场景设计。体积较小,嵌入式整合难度低,有一定的定制灵活性。是对Astra E系列的补充,精度略微降低,但是户外能力强化。
Astra X基于iToF技术的标准品,支持公司自研iToF感光芯片,使用公司自研iToF算法。高度可定制的iToF 3D视觉传感器,主要用于手机、平板、电视等对深度定制有需求的客户。相比Astra T,Astra X的可定制性更强,无板载算力。深度引擎可以落地在客户主机上,利用客户主机携带的DSP等处理器进行计算,成本及整合都较灵活。测量范围:0.15米-5米,可定制 精度范围:1%,可定制 数据传输带宽:可定制 可选算力:可定制 功耗:可定制
Astra T基于iToF技术的标准品,支持第三方iToF感光芯片、公司自研iToF感光芯片,使用公司自研iToF算法。公司首款iToF领域的标准品。本类产品目前使用模块化设计,板载深度算力强,深度图像质量高,测量范围较大。测量范围:0.15米-5米 精度范围:1米内可达毫米级 数据传输带宽:最大5Gbps/s 可选算力:4核DSP嵌入式深度算力板 功耗:最大6.0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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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3D视觉传感器配套开发者工具包(SDK),包括规格书及结构示意图、API、帮助文档、示范例程、工具软件等,适配Windows、Linux、Android、Osx、Unity、ROS、OpenCV等开发环境。可以获取彩色图、深度图,并可以使用相应的API接口将原始深度、彩色数据转换为点云数据,用于进一步处理分析。

②产品内部构造特点

3D视觉传感器是一套精密的三维光学测量系统,以Astra系列为例,产品内部构造特点如下:

Astra系列3D视觉传感器是主要由激光投影模组、光学成像模组、深度引擎芯片以及其他电子器件、结构件等组成的系统级产品。

激光投影模组由激光发射器、透镜、衍射光学元件等光学元器件构成,整体结构通过特殊散热以及高度集成化设计使得具备小体积、高稳定性、高性能特点;此外通过对激光发射器、衍射光学元件的综合光学优化使得衍射光束功率分布均匀、零级强度弱化,确保发射端可以向三维空间投射出对人眼安全且高对比度的激光散斑,以对整个三维空间进行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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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学成像模组包括感光芯片、定制滤光片以及成像透镜等主要器件,通过设计与发射端光源波长一致的窄带滤光片可以大幅降低环境光影响从而提升成像质量;感光芯片用于接收由三维空间物体反射回的空间编码信息,并输入到深度引擎芯片进行计算。深度引擎芯片内部固化了深度引擎算法,可以在接收到感光芯片的空间编码信息后进行实时的深度解算以输出3D数据,与传统的通用处理器调用算法进行深度计算相比,深度引擎芯片具备更快的计算效率以及更精确的计算能力,是实现3D视觉传感器由实验室走向量产、产品化的核心。不同行业及客户对3D视觉感知技术需求特点存在一定差异,公司根据下游行业和客户需求特点,一方面面向开发者和早期接触的行业客户提供标准型的3D视觉传感器;另一方面结合特定客户及行业应用场景对3D视觉感知的测量范围、精度、分辨率、视场角等参数差异需求,在标准型的3D视觉传感器基础上,对专用光学系统、深度引擎算法、软硬件系统等进行优化调整,提供定制型的3D视觉传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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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消费级应用设备

消费级应用设备是公司基于3D视觉传感器进行技术应用的自然延伸。目前,公司推出的代表性消费级应用设备如下:

代表设备图示产品描述公司主要研发内容技术指标
3D刷脸支付设备应用于智慧零售领域,利用3D视觉感知技术实现刷脸支付,并与收银台融合,使用时可依据商家实地场景进行自由调节? 定制3D视觉传感器 ? 3D视觉传感器嵌入式整合 ? 嵌入式系统驱动及固件支持 ? 终端应用层软件开发支持深度分辨率:160x120-640x480 量程覆盖:0.25-1.5米(户外) 精度范围:1米内可达毫米级 数据传输:MIPI或USB 供电:MIPI或USB 高级功能:图像反转、去背景、自动曝光等
3D体感一体机应用于客厅儿童体感游戏、学习领域。基于3D视觉传感器及骨架追踪算法,设计并生产了集体感游戏、互动教育于一身的智能型一体机? 整合中央处理器、图形处理器、深度引擎芯片的系统板设计 ? 定制3D视觉传感器 ? 3D体态、姿势识别算法 ? 对游戏引擎及安卓系统提供底层支持整合度高:单机独立完成深度计算、骨架追踪以及客户App运行 追踪速度快:骨架追踪最高可达30FPS
3D体态仪应用于学校体育教育、服装定制领域,利用3D视觉感知技术,满足国测、体测数据快速采集,实现运动规划、体态纠正、健康风险防范等功能? 系统架构设计及产品化 ? 定制3D视觉传感器 ? 后期3D重建算法 ? 硬件、软件联调及优化 ? 整机生产多相机融合技术:最高支持20台 数据采集速度:最高可达1秒 测量精度:1米内最高亚毫米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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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业级应用设备

公司面向工业级应用,提供高精度、数字化的工业三维测量设备,截至目前已推出三维光学扫描测量、三维全场应变测量、三维光学弯管测量等工业级应用设备及应用软件。

类型图示产品描述技术指标
三维光学扫描测量应用于汽车、发动机等严苛工业环境下的高精度数据测量,由左右两个高分辨率的工业CCD相机和光栅投影单元组成,采用结构光测量的方式,利用光栅投影单元将相位光栅投影到工件表面,左右相机同步采集高分辨率图像,利用立体相机测量原理以获得工件表面三维数据。测量精度:最高可达0.008毫米 测量幅面:100×75-400×300毫米 测量速度:单幅最快小于1秒 点云间距:最低0.04毫米
三维全场应变测量应用于科学研究、实验室,采用高精度的数字图像相关算法,为用户提供非接触式动态全场三维应变及位移测量。该系列包括三维全场应变测量系统、三维板材成型极限测量系统、三维显微应变测量系统以及三维动态测量系统,并配套测量分析软件。采集速度:默认160FPS,支持100万FPS以上 应变精度:最高可达20微应变 应变范围:最大可超过2000%
三维光学弯管测量应用于汽车制造、航空航天、轨道交通等行业中弯管零件的精确测量,采用非接触式三维光学测量技术,通过多个高帧频、高分辨率的工业级相机,能够捕捉复杂管件的精准三维数据,并快速重建出三维模型。弯折角度:可测3-180度 测量直径:3-200毫米 测量长度:10-2,300毫米 测量精度:0.1度/0.2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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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主要产品收入分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收入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3D视觉传感器17,992.7471.28%51,738.0786.84%20,077.6196.55%
消费级应用设备4,342.7217.20%5,807.739.75%321.111.54%
工业级应用设备2,377.559.42%1,390.482.33%277.031.33%
其他530.552.10%645.131.08%120.280.58%
合计25,243.56100.00%59,581.41100.00%20,796.04100.00%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生物识别14,704.0658.25%46,320.8977.74%5,040.4924.24%
AIoT7,731.9330.63%7,572.9612.71%5,735.2627.58%
消费电子323.391.28%4,278.327.18%9,737.1346.82%
工业三维测量2,400.269.51%1,408.782.36%283.161.36%
其他83.930.33%0.460.00%--
合计25,243.56100.00%59,581.41100.00%20,796.0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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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通用料件、定制料件。报告期内,公司综合考虑订单需求、市场需求预测并结合采购周期情况进行备货采购,不断提高采购安排的合理性,保障供应链的效率和安全。通用料件主要包括电子元器件、通用感光芯片等,由公司根据3D视觉感知产品的技术需求进行选型,通过系统化测试后进行批量采购。

定制料件主要包括三大类,第一类是由公司自主设计开发后,再采取Fabless模式委托专业代工厂生产,主要包括深度引擎芯片以及即将量产的iToF感光芯片等自研芯片;第二类是由公司提供功能规划、产品技术参数等需求,再由供应商提供定制化样品,通过系统化测试迭代后进行批量采购,主要包括激光发射器、衍射光学元件等光学器件;第三类是由公司设计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图纸,再由供应商提供定制化生产,主要包括结构件、PCB板等。

公司制定了规范统一的采购制度及采购流程,建立了完善的合格供应商准入机制,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筛选和管理,对供应商资质、报价、产品质量、交货期等从严从优把关,从采购端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可靠性。

2、生产模式

(1)3D视觉传感器产品的生产

3D视觉传感器产品的生产环节主要包括激光投影模组组装、RGB成像模组组装、IR成像模组组装、PCBA加工、成品组装及测试等环节。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取外协加工与内部生产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客户订单需求及销售订单预测进行生产。

公司是较早将3D视觉传感器技术应用于消费级市场的企业之一,在行业发展初期,没有成熟的可以提供量产支持的代工商,也没有专门设备商提供量产所需的核心生产设备。为此,公司在2015年完成第一款产品开发后,又自主开发了量产所需的核心专用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技术、测试工艺技术。而后,公司将设备和工艺导入委托加工商,并委派品质及生产管理人员常驻加工商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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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增长及经营实力的壮大,2020年7月,公司自主建设的生产车间投产,其中激光投影模组组装、成品组装及测试由委托加工方式转为自主加工生产,其它仍以委托加工为主,自建工厂拥有百级无尘室500平方米、千级无尘室900平方米、万级无尘室5,000平方米。

自主工厂局部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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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D视觉感知产品的功能和应用并不太了解。公司根据客户对3D视觉感知技术认知和需求阶段的不同,分为早期客户、成熟客户、头部客户,分别采取不同的合作策略。

面向一些正在构思或者正在对3D视觉感知技术进行导入了解的早期客户,销售端采用提供标准3D视觉传感器、应用算力平台以及SDK开发工具的形式,加速客户的学习及落地进程,推动客户尽快度过概念设计阶段,进入正式产品的研发及设计。公司预期通过这样的销售模式,可以快速引导更多的客户展开基于3D视觉感知技术的产品研发。面向一些有明确思路和相关产品、方案设计的成熟客户,公司除了提供标准的3D视觉传感器产品之外,还会提供一定程度的专项技术支持服务,帮助客户解决设计和量产中的问题。此类客户主要由早期客户转化而来,逐步成为3D视觉感知技术的主力开发者。面向一些资源充足、有创新需求的头部客户,公司可提供深度的产品定制服务,共同为潜在应用市场开发新产品。头部客户研发资源丰富、技术底蕴雄厚,可以加快3D视觉感知技术在细分场景的应用落地,成熟落地后再将该技术推广至细分行业的其他中小客户。

(2)业务拓展策略

结合现阶段行业发展特点,公司分三大业务板块+三大子公司面向客户进行业务拓展。

公司业务板块架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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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业务板块中,AIoT业务线、消费电子业务线、生物识别业务线和工业业务线已有产品落地,并进入规模化推广,智慧教育业务线和激光雷达业务线尚处于产品研发或前期推广阶段。

①生物识别业务线

生物识别业务线主要面向线下零售、智能门锁以及医保身份核验等细分应用场景,围绕人脸识别在各行业应用中,为其提供3D视觉传感器产品或消费级应用设备。早期通过与蚂蚁集团合作拓展线下零售的刷脸支付应用起步,进而在智能门锁、医保身份核验等细分场景也逐步实现应用落地。生物识别业务线通过对上述细分行业的洞察及深耕,逐步形成系列化的细分行业标准产品,并向全行业客户推广。

报告期内,伴随3D视觉感知技术的成熟,公司在生物识别领域与同样看好3D视觉感知技术应用前景的蚂蚁集团达成商业合作,成为其3D刷脸支付应用产品的技术产品供应商。为保证新技术顺利导入及推广应用,双方按照商业惯例订立了紧密、共赢的技术产品合作关系,保证了合作稳定性。公司与蚂蚁集团及其生态合作伙伴就线下支付细分场景应用存在多种合作模式。公司一方面为蚂蚁集团及各类刷脸支付应用设备厂商供应3D视觉传感器;另一方面,公司自主开发刷脸支付设备销售给蚂蚁集团。蚂蚁集团作为线下支付领域代表性企业,定义了支付宝刷脸支付应用规范,并向其产业链企业提供支付宝刷脸支付开发工具包,鼓励各厂商推广支付宝刷脸支付设备。

②消费电子业务线

消费电子业务线主要面向手机、平板、电脑、智能音箱和电视等智能终端设备。消费电子客户普遍有成熟的新品开发流程和产业链合作模式,公司主要配合客户新品研发需求,定制化开发3D视觉感知技术方案,应用到客户新品中。公司技术方案通过客户认可后,按照客户新品上市时间及需求预测配合备货生产,一般提前3-6个月。消费电子存在明显产品生命周期,通常在产品生命周期前端逐步放量,进入产品周期末端趋于萎缩,最终退出市场。

3D视觉传感器通常嵌入到消费电子客户新产品中,根据客户成熟的供应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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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需求,公司一方面可提供包含深度引擎芯片、激光投影模组、RGB成像模组和IR成像模组一体化的3D视觉传感器;另一方面客户需求较大时,如公司生产能力无法满足超大规模交货要求,公司可提供自研芯片以及整套技术方案(包括激光投影模组、IR成像模组的技术方案、定制物料采购授权和量产技术设备等),客户指定OEM厂商为其进行模组代工生产。

③AIoT业务线

AIoT业务线主要是面向国内除消费电子业务线和生物识别业务线外的其他行业应用需求,以及海外市场需求,例如智能交通、家庭娱乐、空间扫描、服务机器人及智慧农牧等,其下游特点为应用行业多,且各行业客户数较多。为满足全球市场海量客户的潜在需求,采取的销售策略为:

境内市场,除在移动运营商细分行业曾少量使用经销模式外,其他均以直销为主。为满足众多潜在客户需求,在产品策略上主要以标准产品覆盖约70%中小客户的需求,同时在经营过程中逐步识别出一些潜力细分市场,寻找细分行业龙头客户为其提供定制产品开发服务,依托龙头客户的技术和市场能力快速开发产品并落地市场推广,并依托产品开发过程中沉淀的对于细分行业所需技术的理解,将已开发的定制化3D视觉感知产品升级转化为行业级的3D视觉感知应用方案,向细分行业其他客户进行推广。

境外市场以直销为主,产品以销售标准产品为主,同时由技术人员支持客户将标准产品整合入其产品中。3D视觉感知技术属于前沿技术,通过与境外众多客户的紧密合作,公司可实时了解全球前沿的3D视觉感知技术应用,为国内市场的技术与产品推广提供参考。

④工业业务板块

工业业务板块下游主要面向科研院所及工业制造等行业需求,搭建独立销售渠道,采用直销为主的销售模式。

4、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经营模式和影响因素在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及未来变化趋势

公司目前采用的经营模式是围绕3D视觉感知技术产品特点、行业及公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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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阶段等关键因素基础上形成的。3D视觉感知产品是系统级产品,从2D成像到3D视觉感知是跨度极大的技术革命。一般来说新旧技术迭代要经历以下几个阶段:

目前,3D视觉感知技术处于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之间。一方面,学术领域已经涌现了大量基于3D视觉感知技术的研究,并在工业级领域成熟运用;另一方面,消费级领域出现了技术大规模落地的一些细分场景,进入应用发展期初期。在上述技术发展背景下,为实现3D视觉感知技术产品“从0到1”突破,公司研发产品底层核心技术,构建以系统、芯片、算法、光学、软件、量产技术为核心的全栈式技术研发能力,并基于核心技术定制物料,实现系统级功能。同时,为实现“从1到100”产业化应用,公司研发核心生产工艺及设备,结合创业期资源禀赋特点,将设备和工艺导入委托加工商,快速形成大规模量产能力,并伴随着公司实力壮大,逐步发展自主加工能力。考虑到3D视觉感知技术下游应用处于发展初期,公司在销售端区分不同客户、应用领域,以直销为主方式与客户紧密合作,进行产品落地和推广,把握生物识别、消费电子、AIoT、工业三维测量等场景大规模应用落地的市场机遇。

公司目前的经营模式适应3D视觉感知技术发展的节奏,让公司成为3D视觉感知技术迭代的重要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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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公司致力于研发先进的3D视觉感知技术和产品,赋能智能化升级对视觉能力的需求。公司设立以来专注于3D视觉感知技术研发及3D视觉传感器、消费级应用设备和工业级应用设备的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在主要产品及服务方面,公司成立以来始终奉行以芯片、算法等底层核心技术为基础,围绕具体应用场景将底层技术落地为高品质的硬件产品,并形成规模量产能力。经过8年发展,公司依托3D视觉感知一体化科研生产能力和创新平台,不断孵化、拓展新的3D视觉感知产品系列。其一,公司从只能为客户提供结构光3D视觉传感器,到目前可以提供基于结构光、双目、iToF等多种技术的3D视觉传感器,平均按照2-3年一个技术台阶实现拓展;其二,公司产品形态从3D视觉传感器拓展到消费级应用设备、工业级应用设备,一站式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其三,公司从早期只能提供标准品,逐步发展为向不同市场区域有针对性地设计产品及服务,并布局应用算法、算力平台,为客户提供从底层到上层的全方位定制,公司应对市场需求的能力有了质的变化。

在主要经营模式方面,公司根据企业发展、技术及市场发展进行动态优化,其一,采购模式方面,公司围绕系统级性能优化需求,扩大定制料件范围,例如正在进行的通用感光芯片优化,通过自研专用感光芯片进一步提升系统性能;其二,生产模式方面,公司适应市场需求发展,将部分后段委托加工转为内部加工,在保留柔性化生产能力的同时,提升对生产环节管控,满足龙头客户要求;其三,销售模式方面,公司根据下游应用领域的发展,采取分业务线方式有针对性地设计产品及服务,提高客户响应速度。

在未来发展中,公司的业务、产品服务以及经营模式依然会紧密围绕自身核心技术,同时贴近市场与需求,以实现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五)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或服务的流程图

公司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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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D视觉传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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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消费级应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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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业级应用设备

(六)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公司主营业务是向客户提供3D视觉感知产品,不属于重污染行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少量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和噪声,经过统一处理,符合相关标准,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已经取得当地环保部门的无违规证明,不存在违反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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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主要污染物产生工序主要处理方法执行标准
废气VOCS(含非甲烷总径)、少量烟尘点胶、烘烤、封口、熔接、 焊线VOCS经集气装置收集处理后引高空排放;烟尘在每个工位上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经高空管道内吸附后排放《广东省大气污染排放限值》
废水生活污水无废水产生雨污分流《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清洗废水半自动超声波清理、离心清洗由收集装置汇总到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
固体废弃物危险废弃物:废胶罐等点胶、包装、烘烤等建立标准危废仓进行分类收集,交由有资质机构回收《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等包装建立固废收集点进行分类收集,交由合规机构回收
生活垃圾日常生活产生由指定环卫公司回收处理
噪音设备噪音机械加工、空压机运行车间机械通风、抽风车间全密闭生产;选配高质量、低噪音生产设备;空压机独立隔离运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音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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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3D视觉传感器、消费级应用设备和工业级应用设备,覆盖消费电子、生物识别、AIoT和工业三维测量等应用领域。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39”。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39”。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规定》,公司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政策及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1、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

公司所属行业的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行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引导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信息业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公司所属行业的主要自律组织包括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和中国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联盟等。

2、所处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3D视觉传感器能够让智能终端具备3D视觉感知能力,从而使得智能终端由“看清世界”到“看懂世界”进化。对应的3D视觉感知技术已成为人工智能和物联网时代的关键共性技术,是推动全球科技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时代向智能化物联网时代发展的关键技术之一。为促进产业发展,国家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规划,主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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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国务院《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第四章节“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将新一代人工智能领域的前沿基础理论突破,专用芯片研发,深度学习框架等开源算法平台构建,学习推理与决策、图像图形、语音视频、自然语言识别处理等领域创新列为科技前沿领域攻关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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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国务院《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明确提出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是信息产业的核心,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关键力量。明确了对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2020年7月发改委、工信部等15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综合利用5G、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数字化设计与虚拟仿真系统,发展个性化设计、用户参与设计、交互设计,推动零件标准化、配件精细化、部件模块化和产品个性化重组,推进生产制造系统的智能化、柔性化改造,增强定制设计和柔性制造能力,发展大批量个性化定制服务。
2020年5月工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移动物联网全面发展的通知》要求推进移动物联网应用发展,围绕产业数字化、治理智能化、生活智慧化三大方向推动移动物联网创新发展。产业数字化方面,深化移动物联网在工业制造、仓储物流、智慧农业、智慧医疗等领域应用,推动设备联网数据采集,提升生产效率。
2020年3月发改委等22部委《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鼓励企业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各类电子产品智能化升级。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奖励与强制相结合的消费更新换代政策,鼓励企业开展以旧换新,合理引导消费预期。
2020年2月发改委、工信部等11部门《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攻略》推进车载高精度传感器、车规级芯片、智能操作系统、车载智能终端、智能计算平台等产品研发与产业化,建设智能汽车关键零部件产业集群。
2019年12月商务部等13部门《关于推动品牌连锁便利店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需推动门店数字化改造。支持各地便利店企业推广自主结算、扫码支付、刷脸支付等移动支付技术,鼓励采用数字货架、无线射频等商品管理技术,提升门店服务智能化水平,优化顾客消费体验。
2019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2019-2021年)》明确指出对于刷脸支付项目,要探索人脸识别线下支付安全应用,借助密码识别、隐私计算、数据标签、模式识别等技术,利用专用口令、“无感”活体检测等实现交易验证,实现支付工具安全与便捷的统一。
2019年8月科技部《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明确指出“开放、共享”是推动我国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的重要理念,鼓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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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作指引》放创新平台面向细分领域建设标准测试数据集,促进数据开放和共享,形成标准化、模块化的模型、中间件及应用软件,以开放接口、模型库、算法包等方式向社会提供软硬件开放共享服务。
2019年3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促进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促进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要把握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特点,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产业应用为目标,深化改革创新,优化制度环境,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和内生动力,结合不同行业、不同区域特点,探索创新成果应用转化的路径和方法,构建数据驱动、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能经济形态。
2018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现实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研发自内向外(inside-out)追踪定位装置、高性能3D摄像头以及高精度交互手柄、数据手套、眼球追踪装置、数据衣、力反馈设备、脑机接口等感知交互设备。
2018年12月工信部《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加快车载视觉系统、激光/毫米波雷达、多域控制器、惯性导航等感知器件的联合开发和成果转化;加快智能网联汽车基础通用、先进驾驶辅助系统(ADAS)、自动驾驶、信息安全、网联功能等相关标准的制修订,系统开展自动驾驶测试评价相关标准规范的研究与制定。
2017年12月工信部《智能传感器产业三年行动指南(2017-2019年)》紧抓智能传感器市场需求爆发增长、技术创新高度活跃的战略机遇期,聚焦移动终端、智能硬件、物联网、智能制造、汽车电子等重点应用领域;做大做强一批深耕智能传感器设计、制造、封测和系统方案的龙头骨干企业;面向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工业控制、健康医疗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智能传感器应用示范。建设智能传感器创新中心,进一步完善技术研发、标准、知识产权、检测等公共服务能力,助力产业创新发展。
2017年7月国务院《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人工智能上升为国家战略层面;建立新一代人工智能关键共性技术体系,包括智能计算芯片与系统、虚拟现实智能建模技术、自主无人系统的智能技术等;重点突破高能效、可重构类脑计算芯片和具有计算成像功能的类脑视觉传感器技术,研发具有自主学习能力的高效能类脑神经网络架构和硬件系统,实现具有多媒体感知信息理解和智能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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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推理能力的类脑智能系统。
2017年1月发改委《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明确集成电路等电子核心产业地位,并将集 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人工智能首次进入指导目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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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检测的3D视觉测量设备一般为多种技术融合使用,比如利用相位结构光以及高精度工业相机组成的工业三维测量仪器,致使设备成本高、体积大、功耗高,应用普及缓慢。随着底层元器件、核心算法等技术的快速发展,3D视觉感知技术逐渐由工业领域向消费级领域推广。国内外一些公司先后推出了消费级3D视觉感知产品。

2010年,微软发布了第一代基于结构光技术的3D视觉感知产品Kinect,用于捕捉三维空间中人体的运动,实现通过体态的人机交互。英特尔于2013发布基于结构光技术的产品RealSense,用于实现手势识别、面部分析、背景移除及3D扫描等功能。谷歌于2014年公布了基于iToF技术的Project Tango平板电脑和开发工具包,为用户提供运动跟踪、深度感知、区域建模等功能。奥比中光于2015年成功开发出3D深度引擎芯片MX400,量产了基于结构光技术的消费级3D视觉传感器Astra,用于三维建模、骨架跟踪、手势识别等应用。经过国内外公司的努力推广,3D视觉感知行业正式起步发展。

早期所推出的3D视觉感知产品相对于工业级产品而言,虽然成本、体积、功耗都得到显著的降低,但其应用大都聚焦在三维建模、人机交互等领域。随着3D视觉感知技术的进一步迭代与优化,也逐渐向对成本、功耗、体积等要求更加严格的应用领域拓展,比如智能手机、移动支付、AIoT等。

2017年苹果发布iPhone X,搭载了前置3D结构光视觉传感器,用于人脸解锁、人脸支付等功能,给用户带来更加便捷、安全的体验。苹果手机的引领使得3D视觉传感器在手机领域得以规模化应用,同时也标志着3D视觉感知技术在消费级领域开始规模化普及。基于3D视觉感知的相关应用如生物识别、三维重建、骨架跟踪、AR交互、数字孪生、自主定位导航等应用在消费电子、金融、零售、餐饮、汽车、AIoT等行业落地应用。3D视觉感知行业迎来初级发展时期。

2018年以来,刷脸支付逐步成为一种规模应用的支付新方式。除了刷脸支付,3D视觉传感器在智能门锁、3D看房等领域也在加速落地。此外,3D视觉感知技术路线也越来越丰富,华为、魅族等厂商的智能手机都相继搭载了基于iToF技术的后置3D视觉传感器,2020年苹果在其iPad Pro及iPhone 12 Pro中搭建了全新的基于dToF技术的Lidar扫描仪;谷歌旗下Waymo公司搭载激光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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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及多传感器的无人驾驶汽车已进行多年测试,于2020年10月在凤凰城推出没有安全员的无人驾驶出租车服务。大疆创新的无人机如Phantom Pro/Pro+、Mavic2 Pro/Zoom等型号产品搭载了双目视觉系统,通过图像测距来感知障碍物。3D视觉感知行业即将迎来快速增长时期。

总的来说,3D视觉感知行业经过数十年的发展,由早期的工业级成功向消费级拓展,且应用领域仍在不断拓宽,行业经历了起步、初级发展时期,即将迎来快速增长时期;为了满足越来越多应用领域需求,3D视觉感知技术也越来越丰富和全面;3D视觉感知产品也随着底层元器件及核心算法的发展,向低成本、低功耗、小体积、高性能的方向发展。

(2)市场规模

随着2D成像逐步向3D视觉感知升级,3D视觉感知市场处于规模快速增长的爆发前期。根据法国市场研究与战略咨询公司Yole发布的全球3D成像和传感市场研究报告,2019年全球3D视觉感知市场规模为50亿美元,且市场规模将快速发展,预计在2025年达到150亿美元,2019-2025年复合增长率约为20%。其中占比较高且增长较快的应用领域为消费电子和汽车。随着结构光技术和ToF技术近几年在手机端的普及应用,3D视觉感知在消费电子市场的市场规模迅速增长,同时也带动了3D视觉感知行业快速增长;同时3D视觉感知在汽车领域的应用也在不断优化升级,预计2024年开始随着Lidar在汽车自动驾驶中逐渐成熟应用,以汽车行业的巨大市场潜力,届时3D视觉感知行业将迎来新一波的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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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3D成像和传感市场规模预测(百万美元)数据来源:Yole Développement

其中各分类应用市场规模和未来增长预测如下:

2019-2025全球3D成像和传感市场规模预测(百万美元)数据来源:Yole Développement2019年3D视觉感知在消费电子市场的市场规模约为20.2亿美元,占总市场规模的比例约40%,Yole预测2025年增长至81.7亿美元,占总市场规模的比例约54%,市场占比进一步提升。目前3D视觉感知在消费电子领域相对成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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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主要为影像的处理,如识别人脸来进行解锁、支付,拍照背景虚化、人像美拍等;随着技术的完善,预计未来3-5年基于3D视觉感知的交互功能和增强现实的功能应用会渐渐成熟。在汽车市场,2019年3D视觉感知的市场规模为8.5亿美元,占总市场规模的比例约17%,Yole预测2025年增长至36.7亿美元,占总市场规模的比例约25%,市场占比仅次于消费电子市场。目前3D视觉感知主要应用于汽车的自动驾驶,和车载摄像头识别。目前自动驾驶的应用以Level 3以下高级辅助驾驶为主,未来5年会逐步提升至Level 4、Level 5,实现完全的自动驾驶。

3D视觉感知主要应用的另外三类市场工业、国防与航天和医疗,2019年的市场规模分别为10.4亿美元、8.8亿美元和2.6亿美元,占总市场规模的比例分别为21%、17%和5%。但这三类市场因其稳健的行业特点,增长速度相对较慢,预计2025年市场规模分别增长至17.1亿美元、12亿美元和3.3亿美元,市场占比分别降低至11%、8%和2%。

3D视觉感知的六大技术路线,目前均有一定的市场应用,但是结构光,ToF和Lidar技术基于其自身的技术特点,更能满足消费电子和汽车自动驾驶的场景应用需求,具有更大的市场应用空间。这三类技术目前应用占比已高于其他3D视觉感知技术,未来随着消费电子和汽车自动驾驶市场的增长,结构光、ToF和Lidar技术的市场占比会进一步提升。

2019-2025全球3D成像和传感市场规模按技术分类预测(十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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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Yole Développement

(3)产业链情况

3D视觉感知产业是一个新兴行业,产业链经过近十年的不断探索、研发及应用,已形成一条包括上游、中游、下游和应用终端的产业化链条。

注:红色虚框内为奥比中光布局的技术能力

3D视觉感知产业链

产业链上游主要为提供各类3D视觉传感器硬件的供应商或生产商。3D视觉传感器主要由深度引擎芯片、光学成像模组、激光投影模组以及其他电子器件、结构件等构成。其中光学成像模组的核心部件包括感光芯片、成像镜头、滤光片等核心元器件;激光投影模组包括激光发射器、衍射光学元件、投影镜头等核心元器件。感光芯片供应商有索尼、三星、韦尔股份、思特威等;滤光片供应商有Viavi、五方光电等,光学镜头供应商有大立光、玉晶光电、新旭光学等;激光发射器供应商有Lumentum、菲尼萨(Finisar)、艾迈斯半导体(AMS)等,衍射光学元件供应商有CDA、AMS、驭光科技等。此外上游环节中传感器模组生产商主要基于3D视觉传感器的设计进行生产设备的定制,产线设计与优化,实现规模化生产。

产业链中游为3D视觉感知方案商。主要基于深度引擎算法结合应用进行各类3D视觉传感器的方案设计,其中部分3D视觉感知方案商已具备完整的3D视觉感知方案的能力,涉及三合一模组/系统设计、光学成像模组、激光投影模组的设计与生产,3D视觉感知系统和组件的标定、对齐、补偿、校准,核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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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件如激光器、衍射光学元件、滤光片等定制设计,深度引擎芯片的设计,以及配套固件、开发工具包SDK等软件的研发,代表企业如苹果、微软、英特尔、华为、奥比中光等。

产业链下游主要为根据终端的各类应用场景开发各类应用算法的应用算法方案。目前已具备一定商业应用的算法包括:人脸识别、活体检测算法,三维测量、三维重建算法,图像分割、图像增强优化算法,VSLAM算法,骨架、姿态识别、行为分析算法,沉浸式AR、虚拟现实算法等。随着3D视觉感知应用场景的丰富,会有更多的应用算法商业化。3D视觉感知产业链中,公司的技术能力覆盖上、中、下游。公司目前已具备上游环节中传感器模组生产商的能力,iToF感光芯片处于待量产阶段;在产业中游,公司具备完整的3D视觉感知方案商的能力;在产业下游,公司已经具备了各类应用算法的能力。未来基于产业的发展方向公司将不断探索产业链各核心环节,为各类客户研制出满足行业需求的产品。

产业应用终端主要是基于3D视觉感知技术的各类应用场景客户,包括消费电子(智能手机、平板设备、电视等)、生物识别(刷脸支付、智能门锁门禁、身份识别等)、工业(工业扫描、工业机器人等)、AIoT(3D空间扫描、服务型机器人、AR/VR设备等)以及汽车(车载激光雷达、车载视觉传感器等)等众多客户,如魅族、OPPO、蚂蚁集团、惠普、优必选、凯迪仕等;此外,应用终端还包括家庭、零售、学校、医院、药店、政府、企业、工厂、公共运输领域(包括不限于地铁、公交、高铁、飞机等)等。

3D视觉感知行业的整体发展与上游核心元器件的升级迭代紧密相关。为促使3D视觉传感器实现快速迭代、达到较好性能并满足特定行业需求,产业链上游元器件的定制化研发是必经之路。包括对核心感光芯片的功能、架构、像素、材料掺杂等重新设计研发,对激光投影模组中的激光阵列芯片、衍射光学元件进行定制化设计研发,配套研发出一系列深度引擎算法及深度引擎芯片等。

然而,多数3D视觉感知技术如iToF、dToF等依然处于起步发展阶段,整体行业也处于发展前期,因此产业链上游企业难以提供专用于3D视觉感知技术的核心元器件,早期在产品开发过程中,主要选自已经成熟应用于其他行业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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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件,比如光学镜头、感光芯片、滤光片均来自于2D成像行业,激光发射器则来自于光通信、激光加工行业。由于这些元器件的非专用化,导致3D视觉感知行业的发展遭受瓶颈。

产业链中游3D视觉感知方案商由于直接进行3D视觉感知产品研发,同时对接上、下游企业,因此对3D视觉感知技术拥有最为全面的系统级理解能力,是整个产业链中最为重要的环节。3D视觉感知方案商需要深入理解客户的需求,并整合上游产业链资源以开发出相应的产品,因此3D视觉感知行业产业链的发展具有其独特的特点,即依托于中游企业,带动上游企业研发并提供定制化的元器件,下游应用算法方案商算法迭代优化,共同促进客户向3D视觉智能化升级。如2017年苹果同上游器件企业定制开发了用于手机前置结构光的一系列核心器件,包括VCSEL激光器、DOE、滤光片等;2020年苹果同上游企业索尼合作研发了用于激光雷达的dToF感光芯片。奥比中光于2015年定制开发了公司第一代用于结构光3D视觉传感器的深度引擎芯片MX400,并于2017年、2018年推出了第二、第三代深度引擎芯片MX6000、MX6300,公司的新一代深度引擎芯片MX6600也已处于量产流片中;2018年奥比中光同上游企业定制开发了用于手机前置结构光的一系列核心器件,包括VCSEL阵列芯片、DOE、滤光片等。通过对上游核心元器件的定制,提高了3D视觉传感器对于下游应用场景适用性,提升了用户体验,促进了各类客户向3D视觉感知智能化升级。

2、3D视觉感知应用发展情况

3D视觉感知技术与产品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已在消费电子、生物识别、AIoT、工业三维测量、汽车自动驾驶等多个领域实现了推广应用,并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消费电子领域应用

智能手机是3D视觉感知技术在消费电子领域最大的应用场景之一。2017年9月以来,苹果公司的iPhoneX、iPhone 11、iPhone 12手机系列均搭载了前置结构光3D视觉传感器,并在iPhone 12 Pro上同步搭载了基于dToF技术的后置激光雷达扫描仪;安卓端包括华为Mate系列、P系列,OPPO Find X,魅族17 Pro、18 Pro等陆续有十余款智能手机分别在前置和后置视觉传感器中不断尝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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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光和ToF技术。3D视觉感知技术的加载使智能手机在解锁、支付、拍照、AR互动、图片美化、三维空间扫描等功能的用户体验得到了升级或实现。基于IDC于2020年12月发布的全球智能手机市场的数据,2024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预计可达14.7亿台。另外根据下图IDC 2020年发布的全球智能手机价格分布预测估算,中端及以上机型(售价在200美金以上)占比超过一半,预计销售数量将超过7.3亿台。随着智能手机前、后置的3D视觉应用的不断探索,同时屏下结构光和前后置iToF和dToF技术的应用,加上未来各项技术的不断成熟和迭代所带来的软硬件成本下降,结构光/ToF等技术将在中高端机型中普及,从而进一步提高在智能手机领域的渗透率。

全球智能手机价格分布预测数据来源:IDC

随着3D视觉感知技术的不断发展,其在消费电子领域的应用正在不断拓展。除智能手机外,还广泛适用于电脑、电视等多种终端设备。2020年3月,苹果推出的新款iPad Pro平板搭载了激光雷达扫描仪,用于环境的三维检测和三维扫描,可以实现如测量、游戏、购物、装修等各类AR体验;2020年4月康佳发布了APHAEA旗舰新品全球首款AI电视内置3D视觉传感器,可用于3D刷脸购物、AI健身、AR游戏、家居智能场景联动等。根据IDC于2021年发布的报告,2020年全球PC(不包括平板电脑)出货达到了3.0亿台,较2019年增幅约

13.1%;2020年全球平板电脑出货量达到了1.6亿台,较2019年以来增幅约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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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球智能视频娱乐系统(包括电视、游戏主机等)出货量为2.96亿台,预计未来将稳步增长。3D视觉感知技术在消费电子各领域给用户带来较好的用户体验,未来具有较大的市场渗透空间。伴随着国家不断出台的如《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等支持政策,预计3D视觉感知技术在消费电子领域的各项应用将不断成熟,相关市场渗透率会进一步提升。

(2)生物识别领域应用

生物识别是一种通过计算机、光学、声学、生物传感器等多个技术领域密切结合,利用人体固有的生理特性,如指纹、人脸、虹膜等和行为特征如笔迹、声音、步态等进行个人身份鉴定的方法。随着对于身份识别和保密需求的日益增加,各类新兴生物识别的技术不断发展,通过3D视觉感知技术实现的生物识别方法逐渐落地于不同的应用场景。相较于指纹、虹膜、2D人脸识别及掌纹,3D人脸识别的特点如下:

生物识别方法3D人脸识别2D人脸识别虹膜指纹掌纹
精度一般极高
安全系数一般一般,容易被仿造较高
稳定性稳定一般终生不变易磨损易磨损
采集成本
便利程度一般,接触式识别,部分人无法识别一般,接触式识别
常用应用场景刷脸支付、门锁门禁、交通、身份核验等门禁、安防等目前应用场景较少手机、考勤、金融等目前应用场景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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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D刷脸支付终端“青蛙”正式上线,同年,银联系试点的3D刷脸支付终端“蓝鲸”正式发布。相较于银行卡支付和QR码支付,3D刷脸支付更加快捷便利,无需输入密码即可完成支付验证。截至2020年末,在支付宝、微信支付、银联商务、拉卡拉等第三方支付公司的积极推动下,全国已合计完成超过百万台线下支付设备的铺设。随着移动支付和3D视觉感知技术的日渐成熟,预计将会有更多的线下支付场景使用刷脸支付,包括便利店,无人自助场景(如自动售卖机、智能快递柜)以及部分新兴的支付场景(如ATM/自动取款机、医院、学校等),将会进一步带动3D视觉传感行业的快速发展。据2020年5月中国银联发布的《2020年中国银行卡产业发展报告》,2019年通过银联认证的主要终端生产厂商累计销售传统POS终端1,944.3万台,累计销售智能POS机终端459万台,合计POS机终端出货量超过2,400万台,该数据未包含出货量更大的用于扫码支付的扫码枪和扫码摄像头。刷脸支付基于优异的便利性、安全性将逐步渗透至线下支付的各领域,未来具有较大的市场空间。

②3D门锁门禁

3D视觉感知技术在生物识别领域的应用还包括家庭、零售、学校、医院、药店、政府、企业、工厂、公共运输(包括不限于地铁、公交、高铁、飞机等)的刷脸门锁、门禁、闸机场景。在刷脸门锁、门禁场景下,搭载3D人脸识别的门锁、门禁避免了接触式的识别过程,相较于传统的密码锁和指纹锁给用户带来了更好的便利性。此外,3D人脸识别技术的特点(如较高的识别精度和稳定性)与门锁门禁的安全性需求天然契合。随着相关技术的不断成熟,智能门锁、门禁的制造成本将逐渐下降,结合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上升带来的消费升级,智能门锁、门禁的性价比将进一步提升,引领传统门锁、门禁的智能化转型。根据Counterpoint的统计,2018年,我国智能门锁市场出货量达1,630万套,预计2022年,我国智能门锁市场出货量将达4,770万件,2018-2022年复合增长率预计为30.8%。

在刷脸闸机场景下,搭载3D视觉传感器的闸机可广泛应用于机场、地铁站、停车场等多个场所,助力公共运输业的数字化转型。2019年4月,国内首条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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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3D人脸识别闸机的地铁线路-济南地铁1号线开启商业运营,闸机一分钟可通过30-40名乘客,无需任何介质,大幅提升了用户体验和地铁运营效率。

3D人脸识别还将在更多场景为用户提供便利服务。例如在政府、医院、药店等场景,可以快速、准确地对到访者进行身份辨别。在学校等教育类场景,可以为学生提供体测服务,采集完整的人体数据后通过科学分析处理,形成对应的体质数据分析及个体运动方案。

(3)AIoT领域应用

3D视觉感知技术在AIoT领域的应用包括3D空间扫描、服务机器人、AR交互、人体/动物扫描、智能农牧、智慧交通、安防行为识别、体感健身等。

在3D空间扫描应用领域,由3D视觉传感器阵列组成的3D房屋扫描设备可快速对房屋内部进行高精度、快速地三维重建,更精准地还原房屋信息,进一步实现模拟实景的3D看房,提高用户的在线看房体验。此外,3D空间扫描可以对空间进行多点、多角度的扫描拍摄,在房屋的初始建设、消防布置、装修等多个阶段提供全方位的室内地图构建,最终生成VR空间三维模型,实现空间内的全景查看。相较于传统的线上看房,VR看房可以帮助终端用户更直观地感受到房间的立体感和空间感,体验优于普通照片看房的真实感。根据贝壳的上市招股书披露,2019年贝壳的VR看房吸引了约4.2亿次线上观看,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前三个月中,每天平均可促成约159,000个VR家庭展示。

在服务机器人应用领域,3D视觉传感器可以帮助服务机器人高效完成人脸识别、距离感知、避障、导航等功能,使其更加智能化。目前已实现落地的应用包括扫地机器人、自动配送机器人、引导陪伴机器人等,服务于家庭、餐厅、旅馆、医院等多个线下场景。根据IDC的数据,2017年全球商务用机器人市场规模为213.2亿美元,预计2022年全球市场规模可达538.0亿美元,2017-2022年复合增长率预计为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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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商务用机器人市场规模(亿美元)资料来源:IDC

在AR领域,3D视觉感知技术可帮助AR设备对周围环境进行三维重建,使得虚拟的立体影像更好的叠加在现实场景中,同时3D视觉感知可以识别人的手势、动作从而实现人与虚拟影像的交互。该功能可广泛应用于零售购物、远程医疗、工业维修、交互设计、教育培训、信息展示、游戏等不同的场景,提供丰富的用户体验。目前该场景的应用尚处于技术研发和产品优化迭代阶段。在直播设备方面,搭载3D视觉传感器的直播一体机通过采集人体及空间的实时3D信息,可以更好的区分前景和背景画面,在无需背景绿布的情况下,实现更精准的抠图、拼图、AR影像叠加等,目前直播一体机已得到行业企业的认可和推广。3D视觉通过对人体动作的捕捉还可用于远程监护、体感健身等。针对老人群体,搭载3D视觉传感器的监护设备可以在家中进行实时监测,基于深度点阵图识别等技术通过仅采集人体的3D信息(无需采集图像信息)来完成对老人的动作、姿态进行识别和预警,在维护用户安全的同时保护其个人隐私。针对健身人群,搭载3D视觉传感器的健身镜能准确捕捉人体动作,让健身爱好者在家就可以通过专业的健身镜跟着健身教练进行各类健身运动。

在人体扫描领域,针对儿童及青少年群体,3D视觉感知技术的应用主要包括3D体态仪、智能体测设备等。其中,3D体态仪可以快速采集学生的体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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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自动进行体态评估,有助于发现学生不良体态、肥胖类型等健康风险;智能体测设备利用人脸识别对学生身份进行快速确定,自动绑定学生测量及体检数据,便于后续建立个性化的分析模型,为学生提出改善方案;

3D视觉感知还可以通过对快速移动人体和物体的识别、定位等功能用于体育运动的评比,如乒乓球机器人利用高速小物体跟踪算法、乒乓球轨迹3D重现等技术,实现自动发球、识别跟踪、判断评分等。

综上而言,3D视觉感知技术在AIoT领域有许多潜在可探索挖掘的应用场景,将为行业的长期市场需求发展奠定基础。

(4)工业领域应用

3D视觉感知在工业领域主要应用于三维扫描、微小形变测量、弯管角度测量分析、工业机器人的定位与导航等方面。三维测量一直是工业领域不可或缺的技术环节,此前相关技术主要由欧美国家的大型工业生产厂商主导,如德国GOM公司。近年来,随着国内企业对高精密3D测量技术的不断积累,国产设备以较高的性价比开始逐步替代进口设备,且不断拓展工业领域新的应用。

工业三维扫描设备可实现非接触式的对工业设备、零部件等表面三维数据的细致、精确、快速获取。同时结合全局自动拼接技术,可以实现几十米超大工件的快速高精度测量。广泛适用于各种有三维数据需求的行业,如汽车工业、航空航天工业、数码家电、文保文创及医学等领域。

微小形变测量,通过3D视觉感知技术实现对设备、零部件、材料以及微小物体等变形过程中物体表面的三维坐标、位移及应变的测量。可用于科研单位、汽车、军工等行业材料力学研究、土木工程研究、高速冲击实验、部件变形测量等。

3D视觉感知在工业领域的另一应用是弯管测量仪,利用工业级相机从各个角度拍摄弯管的二维图像,通过图像识别、立体视觉、摄影测量、多相机空间标定、三维重建等技术,快速实现弯管三维外形的智能化高效在线测量检测,大幅提高生产制造效率、大幅降低人力和检具成本,最终基于云端数据的分析可以实现数据追溯、智能化的工艺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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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机器人应用主要是通过搭载3D视觉传感器以实现距离感知、避障导航、三维地图重建等多项功能,从而更好地完成分拣、搬运、排障等多项服务,大幅减少人工需求。根据IFR的数据,2018年全球工业机器人销量约为42.2万台,预计2022年全球工业机器人销量将稳定增长至58.4万台,2018-2022年复合增长率约为8.46%。

分拣机器人搬运机器人排障机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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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D视觉感知的识别功能也已经应用在了汽车领域。人脸识别可以对驾驶员身份进行认定,完成个性化的设置。2020年,凯迪拉克发布2021款XT4,支持配备“人脸识别解锁启动系统”,该系统基于双目红外3D人脸识别技术,当系统绑定的驾驶员靠近车辆时,系统将自动启动,经过身份认证后可实现无感解锁启动车辆。驾驶员检测,通过在车内搭载3D视觉传感器可以捕获驾驶员的面部特征和行为特征,实现对驾驶员的实时检测,比如检测驾驶员是否处于疲劳驾驶状态,是否有闭眼、打哈欠和注意力不集中等情况,也可以预警危险驾驶行为,例如玩手机或抽烟等。车内交互方面,通过在车内搭载3D视觉传感器实现对驾驶员的手势、动作进行识别,进一步基于手势、动作来实现对车辆的操控,比如对车内娱乐系统、空调、应急灯等的无接触操控。2017年以来,宝马发布的5系和7系轿车均配备了基于ToF技术的手势识别系统,可实现音量调节、电话接听、切换摄像机视角及启动导航等功能。

随着国家不断推出如《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攻略》《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等一系列鼓励支持智能汽车的相关法规和政策,预计未来产业链将不断完善,相关应用场景关注度和认可度不断提升。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的预测,2019年全球车载摄像头市场规模为112亿美元,中国市场规模为47亿元人民币,随着车道偏离预警、汽车碰撞预警和自动泊车的逐步普及,单车所需搭载摄像头的数量不断增加,预计到2025年全球车载摄像头市场规模将达到270亿美元,中国车载摄像头市场规模有望突破230亿元人民币。

(四)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5G技术的推广普及,人工智能和物联网应用将迎来快速发展,推动视觉技术加速从2D成像向3D视觉感知跨越,成为各行各业智能化升级的关键共性技术,催生出越来越多的应用场景,旺盛的需求同时也将倒逼各种主要3D视觉感知技术快速进化迭代,推动行业加快发展。

1、2D成像向3D视觉感知升级

在过去的数十年中,2D成像技术有了长足的发展。AI算法及算力逐步可以通过2D相机产生的平面图像对环境进行识别、判断和追踪。然而,2D图像仅能够提供固定平面内的形状及纹理信息,无法提供AI算法实现精准识别、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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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功能所需的空间形貌、位姿等信息。3D视觉感知技术则充分弥补了2D成像技术的缺陷,在同步提供2D图像的同时,还能够为AI算法及算力提供视场内物体的深度、形貌、位姿等3D信息。基于3D视觉感知技术研发出的3D视觉传感器可以采集人体、物体以及空间的3D信息,配合AI算法能够实现多种2D成像技术难以实现的功能。使得AI的相关应用如生物识别、三维重建、骨架跟踪、AR交互、数字孪生、自主定位导航等应用有了更好的体验。3D视觉感知技术将成为促使人工智能更广泛应用的关键共性技术。

2、3D视觉感知应用领域将更加多样化且行业渗透率更高

智能物联网时代是行业发展方向,智能化将逐步应用于“衣、食、住、行、工、娱、医”等人类生活的各领域。简单重复性的工作更多将由智能化的机器来完成。3D视觉感知技术是智能化的基础,可以精准还原三维世界,并基于高质量的源头数据作智能化的分析,促使机器更好地实现在简单重复性的工作方面对人类的超越,为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极大便利和效率的提升。人类生活的丰富多彩,也意味着未来智能化功能的多种多样。随着3D视觉感知技术的不断成熟,越来越多场景开始利用3D视觉感知技术向智能化升级。3D视觉感知技术的应用从工业级场景到消费级场景,目前拓展至消费电子、生物识别、AIoT、工业三维测量等多个领域。未来随着底层技术的进一步迭代、应用型技术的不断创新、多技术路径丰富与全面融合、产业链的不断完善、成本持续的降低等,3D视觉感知技术将具备更强大的功能,在原有应用领域拓展和渗透更多场景,并持续落地到自动驾驶汽车、数字孪生、高精密加工、AR交互等更多新的应用领域。

3D视觉传感器在手机端的主要应用为人脸解锁、拍照背景虚化、人像美拍、AR特效、3D扫描等。目前各类应用已取得较好的用户体验,如苹果手机的前置刷脸解锁应用,华为手机后置iToF传感器用于拍照景深的提取和图片的优化,均取得了较好用户反馈,促进了销量。目前多家手机厂商均尝试在其旗舰机型和高端机型上搭载3D视觉传感器,未来随着技术演进,成本的降低,手机端的各类应用将有更好体验和更多的功能,各手机品牌将向逐渐从旗舰机型向高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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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低端机型普及。

在刷脸支付方面,2018年和2019年已经完成一定规模的线下渗透。但是2020年突发的疫情影响,线下零售业受到重创,使得刷脸支付应用的推广进展暂时放缓,预计在疫情过后,刷脸支付的应用将迎来快速的普及。

除手机和刷脸支付领域外,3D视觉感知技术也在智能电视、平板电脑、个人电脑、机器人、智能门锁、门禁、工业检测、投影交互、3D空间扫描、智慧客厅、智能监护、智慧物流、自动驾驶、人体测量、体感健身等领域逐步渗透。随着3D视觉感知各技术进一步的完善,其他应用场景定制化的专用设备将会具有更好的性能,支撑更好的用户体验;产业链的完善、量产成本的降低也将加速3D视觉感知技术在其他应用领域进一步拓展和渗透。

3、3D视觉感知技术要求不断提升

当前3D视觉感知产品核心零部件国产化、定制化程度不高,导致产品的成本、性能、体积、功耗等先进性指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国外企业在3D视觉感知技术方面占有一定的优势,但我国拥有规模最大、增速最快的应用市场,因此3D视觉感知行业的发展势必要经过国外占优、中外抗衡等阶段,而在发展过程中,需要通过不断提升核心零部件的定制化以及国产化程度,从而确保在技术先进性指标上具备领先优势,才能保证在国际竞争中占有一定的优势。

目前3D视觉感知产品在诸多领域已有初步应用,但技术迭代速度缓慢导致产品应用推广受阻,难以满足下游市场对3D视觉感知多样化、不断增长的应用需求。2D视觉时代经过几十年的时间,在图像分辨率、算力、成像性能等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进步。而目前,3D视觉也正面临分辨率、精度、算力等方面的快速迭代期,未来随着分辨率及精度越来越高,边缘端算力也越来越强,对AI视觉算力芯片的要求也将不断凸显。加快技术迭代将促使3D视觉感知技术加速向应用领域落地。

为了将3D视觉感知技术通过不断迭代以具备领先的技术,对全领域技术路线布局以及全栈式技术研发能力的要求也将不断提升。

3D视觉感知正逐步拓展下游市场的各类应用,由于智能设备的多样化,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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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D视觉的精度、成本、测量范围等要求均不一样,单一3D视觉感知技术难以满足各类方案的需求。企业需要在掌握核心芯片、光学、算法等底层核心能力的基础上,尽可能具备结构光、iToF、双目、dToF、Lidar、工业三维测量等全领域技术路线布局及相关产品开发的能力。

另外,3D视觉感知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在很多细分领域的实际应用仍待进一步探索。由于行业的技术门槛较高,且客户需要的不仅仅是一颗传感器或者软件算法,而是一整套的解决方案以及技术支持体系。因此企业需具备涵盖系统设计、芯片设计、算法研发、光学系统、软件开发、量产技术等全栈式技术研发能力,覆盖产品从设计、研发到制造的全周期研发流程,为客户提供包含芯片开发+硬件量产+应用算法在内的完整3D视觉感知应用方案。

(五)行业未来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3D视觉感知技术和行业应用的逐步成熟,正在推动整个行业迎来爆发期。3D视觉感知方案商需要加大研发投入,一方面不断提升技术水准,另一方面要满足不同应用场景对功能、成本等方面的要求,才能实现3D视觉技术在更多领域的大规模普及。

1、行业面临的机遇

(1)3D视觉感知技术即将迎来爆发期

资料来源:Gart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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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基于Gartner新兴技术发展周期曲线图描述了新技术、新概念在媒体上曝光度随时间的变化曲线。各类新技术从诞生到成熟大规模应用需经历技术萌芽期、期望膨胀期、泡沫破裂低谷期、稳步爬升复苏期、生产成熟期五个阶段。根据2019年Gartner新兴技术发展周期曲线图, 3D视觉感知概念在该阶段突破了早期的期望膨胀期,并逐渐步入产业化前的重要发展阶段,3D视觉传感器正不断探索潜在的细分领域应用,寻找潜在的增长爆点,但进入生产成熟期仍需要2-5年的时间。伴随着未来成本的下降和技术不断成熟,3D视觉感知技术有机会进入大规模的普及和应用,在消费电子、生物识别、AIoT、工业三维测量、汽车自动驾驶及多个潜在领域持续拓展并深入产品化。

(2)国家持续关注并大力支持行业发展

3D视觉感知技术作为人工智能时代的共性基础技术,受到国家持续关注和重视。2021年3月国务院发布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第四章节“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明确将新一代人工智能领域的前沿基础理论突破,专用芯片研发,深度学习框架等开源算法平台构建,学习推理与决策、图像图形、语音视频、自然语言识别处理等领域创新列为科技前沿领域攻关重点;第五章节“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明确提出支持产业共性基础技术研发。关于行业政策具体参见本节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二)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政策及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之“2、所处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得益于国家的持续关注以及大力支持,3D视觉感知行业也迎来良好的行业发展机遇。

(3)科技技术发展助推应用场景创新

随着5G、人工智能和云计算等现代科技技术的不断发展,未来传输速率、芯片处理能力、软硬件成本等3D视觉感知技术应用难点将得以解决。人工智能和3D视觉感知技术的结合可帮助计算机进行物体的数字重建,缩小物理空间与虚拟世界的差距,基于3D视觉感知技术的应用,如AR/VR、虚拟购物、自动驾驶汽车及先进驾驶辅助系统等应用将有望大规模落地。同时,3D视觉感知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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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普及能够帮助机器视觉从2D向3D转型,提高精度和稳定性,并在各行业探索新的应用领域,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因此,科技技术的普及将变革众多细分领域和行业,并为3D视觉感知技术带来巨大的发展空间。

2、行业面临的挑战

(1)行业高端专业人才不足

3D视觉感知技术属于跨学科技术,涉及光、机、电、芯片、算法等多个专业,且产业链未完全成熟,需要行业研发人员从底层零部件到上层应用进行全栈式重塑,研发领域广,研发难度大,对人员的技术背景和经验要求较高;另外由于行业处于早期阶段,相对传统行业而言,本行业技术积累薄弱,相关人才培养需要较长周期,导致了国内3D视觉感知技术的研发人才队伍建设落后于行业发展的需求。在我国,由于3D视觉感知技术商业化应用的时间相对较短,经验丰富、技术能力强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更加缺乏。随着更多3D视觉感知技术相关的应用逐渐落地,未来专业人才缺失问题将更加突出。

(2)行业研发投入较大

由于行业早期需要全栈式重塑的属性,意味着3D视觉传感器研发产品和技术多且周期长,包括各类零部件在内的各类基础性技术的研发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且早期研发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存在较高前期研发沉淀成本。同时,不同场景对3D视觉感知产品的要求不同,需要行业企业对3D视觉感知技术进行全领域布局,这也进一步扩宽了产品研发内容,相应研发投入也会进一步扩大。未来几年随着技术升级、产品更新换代以及市场竞争愈发激烈,行业内企业需要持续针对业务与技术进行创新,确保大量的资金投入,以保证现有技术的研发速度和产品的持续市场竞争力。

(3)行业应用早期需求波动较大

3D视觉感知技术目前仍处于早期阶段,技术成熟度不够,产品成本较高,且各类应用场景需要持续的开拓和培育,3D视觉传感器的形态和功能也进行了不断的探索,如国内安卓手机厂商OPPO、华为均在其量产的旗舰级机型上搭载了前置3D结构光传感器,用于人脸解锁、支付和拍照优化等,但鉴于3D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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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方案需要在手机上打造“刘海屏”,与国内用户更为推崇手机的全面屏体验相背离,加上早期用于手机的前置3D结构光传感器成本较高,致使后续国内安卓手机厂商放弃继续在新型号手机上采用前置3D结构光的方案。目前3D视觉感知技术已经在多个行业落地使用,但是渗透率有限,各行业客户均仅将该技术搭载在其旗舰产品上,尚未普及至基数更大的中低端产品。需要行业企业不断完善技术体系、产业链,降低成本,优化产品性能和方案,提升用户体验,促进3D视觉感知技术更大规模的应用。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公司的市场地位

公司是国内率先开展3D视觉感知技术系统性研发,并实现产业化应用的少数企业之一,是市场上为数不多能够提供全套自主知识产权3D视觉感知产品的企业,也是全球少数几家全面布局六大3D视觉感知技术路线的公司。公司掌握了“全栈式技术研发能力+全领域技术路线布局”的3D视觉感知技术体系,在消费电子、生物识别、AIoT、工业三维测量等市场上实现了多项具有代表性的商业应用。目前全球已掌握核心技术并实现百万级面阵3D视觉传感器量产的企业仅有苹果、微软、索尼、英特尔、华为、三星和奥比中光等少数企业。

消费电子市场是3D视觉感知技术最大的应用领域之一。在智能手机前置视觉传感器方面,2018年公司为OPPO旗舰手机 Find X提供3D结构光技术,使其成为继苹果iPhoneX后全球第二款量产超百万台搭载3D视觉传感器的智能手机;在智能手机后置视觉传感器方面,2020年5月公司为魅族旗舰手机17 Pro提供ToF系统解决方案,自研的ToF深度引擎、高性能滤波算法等技术为其带来优化的3D深感探测性能;2021年3月,公司为魅族5G旗舰新机18 Pro提供ToF一站式量产方案,通过软硬件相融合,深度引擎性能进一步提高,加载自研3D SLAM技术增强手机的AR应用功能,底层硬件设计满足ToF产线的一站式标定与每小时产出要求,提升了产品良率。针对消费电子领域快速增长的需求,公司正在加快屏下3D视觉感知技术方案、增强型ToF技术方案等技术研发,解决手机、平板3D视觉感知能力从硬件系统设计、量产制造到应用开发与落地的一系列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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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物识别市场中,公司是该领域先行的硬件及解决方案提供商之一。在金融支付领域,早在2017年公司便为支付宝提供硬件支撑,2018年助力支付宝率先实现了线下3D刷脸支付的大规模商用;2019年,公司又与中国银联共建“3D视觉联合实验室”,推动3D视觉感知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创新。公司线下支付3D视觉传感器及设备出货量超百万台,占有较大市场份额。在新兴的3D人脸智能门锁、门禁行业,公司与凯迪仕、德施曼等头部门锁企业达成合作并实现量产上市,并针对智能门锁的功耗、FOV、算法等需求持续优化,增强在该领域的技术和成本优势。

在AIoT市场中,公司已服务全球超过1,000家客户,在3D空间扫描、服务机器人等场景形成较为成熟的规模化应用。在3D空间扫描领域,公司为Matterport、贝壳如视的网上VR看房提供3D视觉感知技术,并为惠普Sprout Pro一体机提供3D视觉传感器。在服务机器人领域,公司是国内主要3D视觉传感器提供商,Jabil(捷普)、优必选等头部机器人企业均是合作客户。

在工业市场中,公司拥有多项核心技术,覆盖汽车工业、航空航天、土木工程等10多个学科领域的科研、教学、生产和在线检测场景,其中2019年推出的Tube Qualify三维光学弯管检测系统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弯管零件光学3D检测系统,并成为全球三大汽车弯管生产企业之一日本三樱的设备供应商。

为了更好地培育3D视觉感知应用市场,公司搭建了3D视觉开发者社区平台,以公司3D视觉传感器和开发板等硬件为基础,同时开放自研Astra SDK、深度算法、应用算法等资源,还提供信息检索、资源获取、交流分享的专业技术与服务支持,为各领域从事3D视觉感知技术应用研发的专业人员提供技术开发支持,积极参与推动3D视觉感知行业的市场发展。

(二)公司的技术水平与特点

公司专注于3D视觉感知技术研发,从深度与广度两个维度,构建了“全栈式技术研发能力+全领域技术路线布局”的技术体系。

1、技术深度特点——全栈式技术研发能力

全栈式技术研发能力的构建可以使得公司逐步铸就产品研发的系统级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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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以研发出性能优异的产品。全栈式指的是涵盖系统设计、芯片设计、算法研发、光学系统、软件开发、量产技术等底层核心技术,基本覆盖了产品从设计、研发到制造的全周期研发流程。

在系统设计方面,公司结合3D视觉基础理论以及应用场景需求,通过器件级与系统级的建模和仿真,自主设计了3D视觉传感器、消费级应用设备以及工业级应用设备等系统。在芯片设计方面,公司已设计并量产几款深度引擎芯片,iToF感光芯片也即将量产,在研dToF感光芯片、结构光专用感光芯片以及AIoT算力芯片,同时掌握了数字芯片与模拟芯片的研发能力。在算法方面,公司研发了结构光算法、双目匹配算法、iToF深度解算滤波等底层算法,还研发了面向下游应用的体感交互、图像分割、三维重建、VSLAM等应用算法以及面向工业级应用的相机标定、动态变形解算等算法。在光学设计方面,公司自主研发了结构光、iToF、dToF、Lidar等的整机光学系统以及应用于整机系统中的模组,比如激光投影模组、光学成像模组等。在软件开发方面,公司已自主研发了包括中间件、SDK、固件及驱动、工业级软件平台等核心软件。在量产技术方面,公司已研发标定与对齐、自校准与补偿等多类核心设备及关键技术。在产品开发过程中,掌握部分技术往往受制于人,且难以做到系统级优化,而通过对产品研发过程中全栈式技术进行深入钻研,掌握各个环节底层关键技术,则可以实现对各个环节技术进行联动优化,从而实现整机系统性能的提升。

2、技术广度特点——全领域技术路线布局

公司基于不同应用场景对3D视觉感知技术要求不同的现状,制定了全领域技术路线布局,梯次开展包括结构光、iToF、双目、dToF、Lidar以及工业三维测量等六种主流3D视觉感知技术路线的研发布局。截至目前,结构光、iToF、双目、工业三维测量已量产相关产品,自有的iToF感光芯片也进入待量产阶段,dToF、Lidar相关产品正在研发。

全领域技术路线布局可以让公司更合理地利用与分配资源以服务更多的行业,如可以共享部分底层技术以及上层应用技术;此外不同技术路线之间的研发可以相互促进以实现协同发展,推动单一技术实现更优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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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3D视觉感知技术体系的双向布局,公司搭建了“研发中台+业务板块前台”组织架构,由研发中台收集业务线需求并提炼出底层共性核心技术攻关点,集中资源进行研发,最终将研发成果交付各业务线应用,业务线则直接面向客户,基于底层核心技术快速为客户定制相应产品与方案。公司通过技术、产品的快速研发迭代以及市场不断拓展让业务与技术处于正向的促进与循环,确保在市场中的竞争优势。

(三)行业内主要竞争企业情况

公司基于主营产品类型、行业竞争特点、业务及财务可比性等维度综合选取同行业的可比公司,原则如下:

第一,公司产品包括消费级、工业级两种类型,产品特点差异较大,主要可比公司不同,因此在选取同行业可比公司时,公司区分消费级领域、工业级领域分别选取。

第二,公司所处3D视觉感知行业在全球范围内属于新兴科技产业,具备全球性竞争特点,因此公司选取了国内及国外在3D视觉感知技术细分领域的可比公司,包括国际科技巨头、创业型企业等。

第三,由于科技巨头开展的3D视觉感知业务只是其众多业务之一,整体财务指标可比性较弱,而创业型企业基本未公开披露数据,无法进行财务指标比较,因此公司选取了一些在行业产品特点、经营规模、发展阶段相似的上市公司(含在审),在财务部分进行指标比较分析。

根据上述原则,公司选取的行业内主要竞争企业情况如下:

1、消费级应用竞争企业情况

目前在消费级应用市场中,已开展相关技术与产品研发的主要企业包括苹果、华为、微软、英特尔、索尼、三星等科技巨头企业,还包括英飞凌、瑞芯微、华捷艾米、奥比中光等企业。微软是业内最早推出消费级3D视觉传感器的企业,经过多年发展,已推出了结构光、iToF技术的3D视觉传感器面向市场销售,推动了3D视觉感知技术的发展;苹果、华为主要面向自主终端产品(智能手机、平板设备等)对3D视觉感知技术需求,自研3D视觉传感器以服务于自家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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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特尔则面向开发者、机器人等多个应用场景推出了多款产品。索尼、三星借助于自身在感光芯片方面的实力,在iToF、dToF技术上进行发力,推出了相应的感光芯片产品,面向业内其他企业销售。英飞凌、瑞芯微、华捷艾米也向市场推出了各自研发的3D视觉传感器产品。3D视觉感知行业属于新兴行业,在消费级市场中拥有广泛应用场景,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还没有形成稳定的竞争格局,偏向于竞合关系,即有部分竞争关系也有潜在的合作关系,多数企业是基于自身的技术优势或产品需求进行技术与业务布局。例如苹果、华为、三星拥有智能手机等终端产品,目前大都采用自研的3D视觉感知技术方案,但不排除未来随着产业链逐渐成熟,当外购产品性能及成本更优时会同步采用外部企业的产品。三星、索尼的图像传感器芯片也会向业内其他企业供货,使下游企业基于此研发面向特定应用场景的传感器产品。

(1)主要企业的基本情况

行业内主要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涉及的技术、产品、布局信息来源于相应企业已经公开的信息或正在销售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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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实力主要技术技术发展状况市场地位(3D视觉领域)核心竞争力及关键指标数据
苹果2020《财富》世界500强第12位。1980年12月完成NASDAQ上市,股票代码:AAPL。结构光 dToF大力投入基于结构光和dToF的3D视觉传感器技术并应用于自身的终端产品。目前3D视觉技术已经深度融入了苹果公司的产品中(2017年9月以来,苹果的iPhone X、iPhone 11、iPhone 12手机系列均搭载了前置结构光3D视觉传感器,并在iPhone 12 Pro上同步搭载了基于dToF技术的后置激光雷达扫描仪)。全球最大的内置3D视觉传感器的移动产品制造商,在手机、平板以及VR、AR领域基于3D视觉感知技术的布局一直处于领先地位。①芯片自主性:一款以上带结构光深度引擎加速的芯片,与ST Micron合作结构光感光芯片,与索尼合作dToF感光芯片 ②关键元器件自主性:自主设计且有高质量的供应商、代工厂资源 ③量产能力:高于百万级 ④其他:有手机、平板等终端产品线做依托
华为2020《财富》世界500强第49位。结构光 iToF自研3D视觉传感器,服务于自家产品。自2018年来,已推出多款搭载结构光、iToF3D视觉传感器的智能手机。国内领军的高科技企业,在智能手机3D视觉传感器领域投入程度领先其他制造商。①芯片自主性:未公布,拥有自己设计芯片的能力,同时还支持第三方的iToF芯片 ②关键元器件自主性:自主设计且有高质量的供应商、代工厂资源 ③量产能力:高于百万级 ④其他:有手机、平板等终端产品线做依托
微软2020《财富》世界500强第47位。1986年3月完成NASDAQ上市,股票代码: MSFT。结构光 iToF2010年首次推出了消费级的3D视觉传感器Kinect,后续推出了Kinect 2、Azure Kinect等产品以及Azure云平台,在世界范围内有大量的开发者用户。微软的3D视觉传感器以及配套的算法服务(如骨架,云计算等)在开发者及学术领域有着高知名度。①芯片自主性:自主研发的iToF芯片 ②关键元器件自主性:自主设计加采购(微软已经宣布和奥比中光合作设计制造下一代Kinect 3D视觉传感器) ③量产能力:高于百万级(代工) ④其他:有算法(如骨架等)平台、云计算平台(Azure云)、操作系统(Windows系列)以及游戏机(Xbox)等作为依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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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实力主要技术技术发展状况市场地位(3D视觉领域)核心竞争力及关键指标数据
英特尔2020《财富》世界500强第138位。1971年完成NASDAQ上市,股票代码:INTC。结构光 双目 Lidar2014年至今,推出了基于结构光、iToF、双目视觉等技术的数款Realsense系列 3D视觉传感器,应用于机器人、物联网等领域。目前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消费级双目3D视觉传感器制造商。①芯片自主性:双目3D深度引擎芯片自主,芯片的设计及制造是英特尔的领先优势 ②关键元器件自主性:自主设计加采购 ③量产能力:百万级 ④其他:暂无
索尼2020《财富》世界500强第122位。1970年完成NYSE上市,股票代码:SNE。iToF dToF2015年通过收购Soft Kinetic公司及其iToF技术,自研iToF、dToF感光芯片并开放销售,同时为苹果等公司的dToF技术提供相关设计和制造服务。世界上最大的感光芯片供应商之一,由于技术及生产工艺等受到广泛信赖,其产品被苹果等大型企业广泛使用。①芯片自主性:感光芯片自主设计生产(iToF、dToF) ②关键元器件自主性:不生产3D视觉传感器整机 ③量产能力:百万级以上 ④其他:业内声望及有效的感光芯片销售渠道
三星2020《财富》世界500强第19位。iToF自研发iToF感光芯片及3D视觉传感器。iToF感光芯片开放销售,3D视觉传感器已应用于旗下的Galaxy S10等智能手机。与苹果类似的巨型移动产品制造商,区别在于三星专注于iToF技术。①芯片自主性:感光芯片自主设计生产(iToF) ②关键元器件自主性:自主设计且有很高质量的供应商资源 ③量产能力:百万级以上 ④其他:有手机等消费品作为依托
英飞凌2000年在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和美国柜台交易市场挂牌上市,股票代码:IFNNY。iToF与PMD公司合作开发iToF感光芯片及3D视觉传感器,产品在手机、扫地机器人等领域落地。专注于低端iToF感光芯片及视觉传感器的开发与应用,历史悠久。在切入某些对低端3D视觉传感器有需求的领域处于领先地位。①芯片自主性:感光芯片自主设计(iToF) ②关键元器件自主性:无公开数据 ③量产能力:无公开数据 ④其他: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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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实力主要技术技术发展状况市场地位(3D视觉领域)核心竞争力及关键指标数据
瑞芯微2020年2月在上交所主板上市,证券代码:603893结构光基于自研通用型移动处理器和外购投影器研发结构光3D视觉传感器。瑞芯微的结构光3D视觉传感器刚刚对外公布不久,属于新兴的、潜在的竞争对手。①芯片自主性:通用型计算芯片自主设计(非专用3D视觉感知芯片) ②关键元器件自主性:无公开信息 ③量产能力:无公开信息 ④其他:暂无
华捷 艾米公开资料显示,2018年完成近5亿元B轮融资。结构光自研结构光3D视觉传感器,主要应用于体感交互、刷脸支付、混合现实等领域。近年来主要服务于腾讯支付体系,有一定的量产能力。①芯片自主性:深度引擎芯片自主设计 ②关键元器件自主性:无公开信息 ③量产能力:无公开信息 ④其他:暂无
奥比 中光2020年8月完成的最近一轮融资估值超过140亿元结构光 双目 iToF/dToF Lidar自研3D视觉传感器以及消费级应用设备,面向下游客户提供标准品、定制品服务,结构光、双目、iTOF技术相关产品已广泛应用,正在研发dToF、Lidar等技术。依托本土市场布局优势,各个市场渗透及教育在逐步增强,越来越多成熟客户开始使用奥比产品和服务。在3D传感器领域持续出货到手机、人脸、机器人、三维扫描等多个潜力领域,市场规模稳步扩大,在客户中的认可程度也逐步提高①芯片自主性:结构光、双目深度引擎芯片自主设计,iToF感光芯片自主设计,dtof、结构光感光芯片在研 ②关键元器件自主性:自主设计加采购 ③量产能力:百万级 ④其他:全球化技术团队+本土化产业链配套+本土化庞大市场规模(消费电子、移动支付等),形成了对国际巨头差异化及本土化优势,对国内企业的先发技术储备及应用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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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产品的技术比较

3D视觉感知技术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包括深度分辨率、深度帧率、视场角、测量范围、精度、功耗等,技术指标说明如下:

技术指标说明
深度分辨率/Depth Resolution 深度帧率/Depth FPS①深度分辨率体现了3D视觉传感器每一帧3D图像中包含的深度数据点数,理论上深度分辨率越高,在视场角相同的前提下,传感器可以提供测量细节越优 ②深度帧率体现了3D视觉传感器每一秒输出的3D图像帧数。理论上深度帧率越高,对动态场景的支持越好 ③一般参数格式写作:深度分辨率@深度帧率,如640x480@30FPS
视场角(H,V)/Field of View视场角体现了3D视觉传感器可以覆盖场景范围,视场角越大,看到的范围越大,大视场角需要更高深度分辨率支持
测量范围/Depth range测量范围指3D视觉传感器最佳工作距离,其中包括最小距离和最大距离。一般来说,测量范围由光学系统的景深与算法等因素共同决定
精度/Accuracy精度指3D视觉传感器测量的3D数据值与真实值之间的差异,精度越高,3D数据越准确。由于目前世界上还没有固定的测试标准,所以每个制造商公布的精度规格不同
功耗/Power consumption功耗指工作状态下所消耗的电功率,决定3D视觉传感器在不同硬件平台的整合难度,功耗越低传感器可以适配领域越广。一般来说,小于2.5W的功耗可以适配各类USB2.0及以上的设备。大于2.5W,小于4.5W的功耗则仅能够适配USB3.0供电的设备。在使用电池设备中,其他参数固定的前提下,功耗越小,传感器性能越优异
技术指标公司
英特尔瑞芯微华捷艾米奥比中光
型号D435RMSL201-1301A100S+miniAstra EAstra—Mini S
深度分辨率/Depth Resolution、深度帧率/Depth FPS1280x720@30fps未列入规格书640×480@30fps1280×800@30fps 640×400@61280x1024@7fps 640x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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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指标公司
英特尔瑞芯微华捷艾米奥比中光
0fps30fps
视场角(H,V)/Field of View85.2,5846.0,68.260,4767.9,45.360,49.5
测量范围/Depth range0.1~10m (注)未列入规格书0.28~1m0.25~1.5m0.35~1m
精度/Accuracy±20mm@2m无公开测试数据±5mm@1m±5mm@1m±1mm@1m
功耗/Power consumption<4.5w<2.5w3.2w~4w<2.2w<2.4w
技术指标公司
微软英特尔英特尔华捷艾米奥比中光
型号/Model numberKinect 1.0R200D435A100MAstra Pro
深度分辨率/Depth Resolution、深度帧率/Depth FPS640x480@30fps640x480@30fps1280x720@30fps640×480@30fps1280x1024@7fps 640x480@30fps
视场角(H,V)/Field of View57,4359,4685.2,5860,4860, 49.5
测量范围/Depth range0.8~3.5m0.4~2.8m0.1~10m0.4-6m0.6~8m
精度/Accuracy±1mm@1m±12mm@2m±20mm@2m±20mm@1m±1mm@1m
功耗/Power consumption<2.5w1.3~1.6w<4.5w<3.5W<2.4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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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业级应用竞争企业情况

公司的工业级应用设备主要面向科研院所及工业制造等行业需求,以进口替代为主,因此此处选取的竞争企业主要来自欧美国家。

(1)主要企业的基本情况

行业内主要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涉及的技术、产品、布局信息来源于相应企业已经公开的信息或正在销售的产品):

公司经营实力主要技术技术发展情况市场地位 (工业三维测量领域)核心竞争力及关键指标数据
德国GOM公司隶属蔡司集团,蔡司在全球50个国家拥有32000多名员工,是一家国际领先的光学和光电子技术企业光栅结构光 摄影测量技术 数字图像相关法(DIC)1990年成立, ATOS系列扫描仪是其核心产品,主打自动化检测高端应用。产品也包含变形测量系统。 全球有超过 60 个工作站点,拥有 1,000 多位计量专业技术人员。在光栅结构光外形测量及检测领域,处于全球领导地位,特别是工业零部件的逆向及高端检测分析。①行业认知:深耕于检测行业多年,具有极佳的行业口碑和庞大的全球用户以及大量的一线应用技术专家。 ②其他:核心算法及元器件自主性,拥有单双目混合扫描技术、高速激光光栅发生器、高度集成的自动化控制及仿真单元、高度集成的数据检测与分析单元。
美国CSI公司在美国和德国拥有研发中心和制造工厂,是全球领先的专业DIC数字图像相关测量技术系列解决方案制造商数字图像相关法(DIC)技术来自美国南卡罗莱纳大学,主打产品是VIC-3D系列非接触式变形测量系统。 经过多年的研究积累,其研发的变形测量产品广泛应用于机械、汽车、微机电、航空航天、生物工程等行业。DIC数字图像相关测量技术全球领先,主攻高校科研仪器,在力学和材料测试领域有很强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①行业认知:多年理论研究与卓越的工程应用经验,大量的学术应用和推广专家,使其计算和分析结果在材料和力学领域受到普遍认可。 ②其他:行业领先的计算速度,独有的3D体应变测量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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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实力主要技术技术发展情况市场地位 (工业三维测量领域)核心竞争力及关键指标数据
HEXAGON 瑞典海克斯康上市公司,全球拥有8个专业制造厂和29个精密计量中心,包括计量、工业自动化和工程技术三大产业摄影测量技术 线激光+关节臂 光栅结构光 激光追踪+双目视觉HEXAGON以三坐标检测仪为核心产品。2016年通过并购AICON公司完善了三维光学检测方案,包括管路检测和三维扫描仪。在三坐标测量仪领域,处于全球领导地位,全球智能制造领域巨头,具备全解决方案提供能力。①认知:主导制定管路CAD和检测领域相关标准和通信协议。 ②其他:全方案提供能力,拥有光学检测方案、关节臂便携方案、线激光便携方案,可覆盖行业各种需求。
奥比中光2020年8月完成的最近一轮融资估值超过140亿元摄影测量技术 光栅结构光 数字图像相关法(DIC)工业板块以三维工业测量检测为核心,拥有多项核心技术,致力于为用户提供高精度、高效率的工业应用设备,包括三维光学扫描测量、三维全场应变测量、三维光学弯管测量等。在国内工业三维测量领域的市场影响力不断提升,并得到知名国际客户认同,是全球三大汽车弯管生产企业之一日本三樱的设备供应商。①行业认知:覆盖汽车工业、航空航天、土木工程等10多个学科领域的科研、教学、生产和在线检测场景,可以提供国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三维光学测量方案及设备。 ②其他:与国外同行业企业相比,具备本土化市场优势,提高对客户的技术响应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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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产品的技术比较

工业级应用设备具体应用类型较多,此处选取公司主要产品三维全场应变测量作为竞品比较,对应技术指标说明如下:

技术指标说明
分辨率/Resolution分辨率在工业测量系统中一般指数据采集所使用的相机的分辨率。理论上分辨率越高,系统所能达到精度等指标就越高。
应变测量精度/Strain Measuread Accuracy应变测量精度的单位是微应变,是指测量数值与实际应变数值的差异。目前10-20微应变已经是业内较高的指标,一般的工业应用则只需要50微应变的精度。
应变测量范围/Strain Measuread Depth Range应变测量范围定义了系统追踪被测物体应变的能力。较高的应变测量范围意味着系统可以测量延展性很高的材料。
测量视场范围/ Field of View测量视场范围决定了系统安装的高度和整体测试系统的体积。
技术指标公司
德国GOM公司美国CSI公司奥比中光
型号/Model numberARAMISVIC-3DXTDIC
分辨率/Resolution2.3M~12M2.3M~31M2.3M~25M
应变测量精度/Strain Measuread Accuracy-最高10μe最高20μe
应变测量范围/Strain Measuread Depth Range-0.005%~>2000%0.005%~2000%
测量视场范围/ Field of View10mm~5m1mm ~ 50m1mm ~ 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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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含在审),在财务部分进行指标比较分析,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产品及经营特点经营规模发展阶段
睿创微纳(688002)从事集成电路、MEMS传感器及红外成像产品的设计与制造,产品线覆盖芯片、传感器及应用设备,产品的形态、产业链条及生产管理模式与公司较为类似2020年营业收入15.62亿元公司成立于2009年,经营相对成熟
寒武纪(688256)从事各类云服务器、边缘计算设备、终端设备中人工智能核心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属于新兴技术行业,所处产业链条、面临的研发、管理等特点较为类似2020年营业收入4.59亿元公司成立于2016年,处于发展期
云从科技(在审)提供人机协同操作系统和行业解决方案,根据招股书披露,其在人工智能解决方案中运用的主要AIoT 设备包括与公司3D视觉传感器类似的北极星结构光相机、比邻星红外双目活体安全模组、大角星TOF相机,同属于新兴技术行业,面临的研发、管理等特点较为类似2019年营业收入8.07亿元公司成立于2015年,处于发展期
奥比中光从事3D视觉感知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3D视觉传感器、消费级应用设备和工业级应用设备,同时自研底层芯片,属于新兴技术行业2019年营业收入5.97亿元、2020年营业收入2.59亿元公司成立于2013年,处于发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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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627项、美国专利24项、PCT113项;取得授权专利386项,其中中国发明专利授权143项、美国专利授权7项。公司先后承担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面向服务机器人的三维视觉传感器研发及产业化应用”、“3D视觉感知广东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等国家级、省级重大项目建设任务。“微型3D智能传感器关键技术及其应用”获2020年度第十届“吴文俊人工智能科技进步奖”;“3D视觉芯片及全平台兼容的高分辨率光学测量系统”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结构光深度相机关键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获得“深圳市科技进步奖技术开发类一等奖”等。

(2)人才优势—光学测量基因深厚、多学科交叉的核心团队

公司拥有一支以光学测量为基础,芯片设计、算法等多学科交叉的优秀核心团队。公司创始人黄源浩先生是国际知名光学测量专家、国内3D视觉感知技术领域的领军人才,曾先后在4个海外科研究机构从事光学测量相关的博士后研究,2016年获评深圳市孔雀计划A类人才,并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以创始人为核心搭建的研发团队,吸纳了一批芯片设计、算法、光学等领域的高端人才和专家,多数拥有海内外知名大学教育背景,具有很强的全球视野。核心团队成员大多具有十多年的实战经验,在一起共事多年,共同攻克了诸多技术难点,形成了公司在3D视觉感知技术研发方面独有的方法和经验,对3D视觉感知技术有深刻的理解,并建立了成熟有效的多学科协同研发机制和研发人才培养机制,建立了公司的核心人才优势和特色。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562名,占比63.36%,其中博士62名(含17名博士后),国家级人才计划1名、广东省珠江人才7名、各类深圳市高层次人才17名。2014年公司获评深圳市“孔雀计划”团队,2018年获评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本土创新科研团队。

(3)产业链优势—集聚全球性供应链和行业头部客户的上下游资源

全球3D视觉感知市场近年来刚刚兴起,公司凭借出色的产品研发能力、百万级的产品量产保障及快速的服务响应能力,成为全球3D视觉传感器重要供应商之一,并在产业链方面形成了先发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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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游供应链,公司得到了全球性知名厂商的合作支持;在下游客户资源,公司积累了一批行业龙头客户,且在一些细分行业逐步成为行业客户的标配产品,一旦选用了公司产品,客户在硬件结构设计及软件算法调试方面都需进行专项适配,形成一定的客户粘性。公司与各行业头部客户建立的良性合作关系,也反向推动公司产品的升级迭代,同时极大促进了公司对各细分行业的深度理解,进而定义出更适合行业需求的产品。由于3D视觉感知技术正处于行业应用的初期,很多龙头客户与公司合作共同进行风险开发,并优先选择成熟产品实现大规模量产,从而进一步拉大公司与竞争对手的差距。

(4)量产优势—掌握自主核心技术、实现百万级规模的生产能力

3D视觉传感器的构造精密,生产工艺复杂,量产难度高,能否实现大规模量产是衡量一家企业是否全面掌握 3D视觉感知技术的核心评价指标之一。

公司作为行业的先行者,在早期自主进行专用生产设备的开发,自主设计生产工艺、测试工具、测试流程,自主研发标定与对齐、自校准与补偿等多类核心设备及关键技术,于2015年成功实现了3D视觉传感器量产,2018年成功突破百万级量产交付。截至报告期末,全球已掌握核心技术并实现百万级面阵3D视觉传感器量产的企业仅有苹果、微软、索尼、英特尔、华为、三星和奥比中光等极少数企业。2020年7月,公司自建工厂投产,为支撑大规模需求增长提供了有力保障。

2、竞争劣势

(1)规模体量偏小,对产业链的影响力不及国际科技巨头

3D视觉感知产品作为正处于发展初期的系统级产品,在上游需要供应商按照性能、成本要求快速响应零部件的深度定制,以提升产品性能、缩短开发周期;在下游需要教育潜在的用户、市场以及开发者,以提高市场渗透率。目前,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是三星、索尼、微软、英特尔、苹果、华为等享誉全球的科技巨头,它们通过收购创业型企业或内部孵化方式进入3D视觉感知领域。这些巨头凭借其强大的产业链影响力,一方面可以快速向上游供应商发起需求,短周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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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优先的深度定制响应,另一方面可以导入自主产品,快速在市场上形成推广使用。公司作为一家创业型企业,规模和体量尚小,对上游供应商的影响力有限,获得的深度定制支持力度逊色于国际巨头。

(2)个别技术路线布局晚于国际科技巨头

同行业竞争对手中,索尼、三星已基于iToF、dToF技术推出产品并得到应用, Lidar作为自动驾驶核心传感器之一,国内外多家企业也已发布产品。公司作为创业型企业,资金实力总体有限,早期无法对多种技术路线同步布局,而是重点聚焦3D结构光技术研发,形成3D视觉感知技术体系,实现产业化应用。随着公司经营实力提升和下游市场应用日益兴起,为完善一站式技术服务能力,并构建全面的3D视觉感知系统级技术体系,公司横向布局研发iToF、dToF和Lidar等技术,纵向布局发展结构光专用感光芯片。目前,公司的iToF技术产品已量产,dToF和Lidar技术暂未发布产品,结构光专用感光芯片仍处于研发过程中。总体而言,公司在dToF、Lidar等技术路线的布局要晚于行业最先进的国际科技巨头。

四、发行人主要产品产销情况和主要客户

(一)报告期内主要产品销售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收入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3D视觉传感器17,992.7471.28%51,738.0786.84%20,077.6196.55%
消费级应用设备4,342.7217.20%5,807.739.75%321.111.54%
工业级应用设备2,377.559.42%1,390.482.33%277.031.33%
其他530.552.10%645.131.08%120.280.58%
合计25,243.56100.00%59,581.41100.00%20,796.0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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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3D视觉传感器 (单位:万台)产量32.56187.9773.59
销量36.56133.5764.29
产销率112.28%71.06%87.36%
消费级应用设备 (单位:台)产量40,30958,1682,548
销量35,71045,3832,417
产销率88.59%78.02%94.86%
工业级应用设备 (单位:套)销量716219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均价同比变动均价同比变动均价
3D视觉传感器492.1827.06%387.3624.03%312.31
消费级应用设备1,216.11-4.97%1,279.71-3.68%1,328.56
工业级应用设备33.4949.31%22.4353.81%14.58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销售收入销量单价销售收入销量单价销售收入销量单价
Astra6,106.2810.28593.907,261.8111.83613.737,411.3312.04615.52
Astra E10,247.8823.70432.4339,199.4397.15403.512,932.436.13478.40
Astra G1,609.042.33690.721,233.242.33530.1062.240.10621.17
Astra X29.530.25119.07------
Astra P---4,043.6022.26181.639,671.6146.02210.18
合计17,992.7436.56492.1851,738.07133.57387.3620,077.6164.29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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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消费级应用设备的量价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型消费级应用设备销量、单价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台、万元/台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销售 收入销量单价销售 收入销量单价销售 收入销量单价
3D刷脸支付设备4,014.2833,9690.125,521.3143,8350.13---
3D体感一体机232.051,5320.15247.961,5410.16290.682,4120.12
3D体态仪34.71103.4737.2666.2121.12210.56
其他61.691990.311.1911.199.3133.10
合计4,342.7235,7100.125,807.7345,3830.13321.112,4170.13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销售 收入销量单价销售 收入销量单价销售 收入销量单价
三维光学扫描测量703.312528.13313.072313.61165.341411.81
三维全场应变测量1,408.494233.54867.803326.3084.10421.03
三维光学弯管测量265.75466.44209.60634.9327.59127.59
合计2,377.557133.491,390.486222.43277.031914.58
年度序号客户名称收入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2020年度1阿里集团4,794.9918.52%
2Matterport, Inc.2,086.928.06%
3广东天波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221.874.72%
4禾苗通信1,064.314.11%
5蚂蚁集团942.253.64%
合计10,110.3439.04%
2019年度1上海商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4,025.0023.49%

1-1-218

年度序号客户名称收入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2蚂蚁集团8,495.9514.23%
3禾苗通信7,129.5511.94%
4OPPO集团4,278.327.17%
5阿里集团4,041.966.77%
合计37,970.7963.61%
2018年度1OPPO集团9,737.1346.46%
2北京友宝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07.487.19%
3上海商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60.605.54%
4Matterport, Inc.911.164.35%
5蚂蚁集团825.953.94%
合计14,142.3167.48%
年度序号客户名称该产品 收入金额比重主要型号
2020 年度1Matterport, Inc.2,034.2411.31%Astra
2阿里集团1,558.298.66%Astra E
3广东天波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211.756.73%Astra E
4禾苗通信1,064.315.92%Astra E

1-1-219

年度序号客户名称该产品 收入金额比重主要型号
5蚂蚁集团942.155.24%Astra E
合计6,810.7337.85%
2019 年度1上海商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913.5026.89%Astra E
2蚂蚁集团8,103.5315.66%Astra E
3禾苗通信7,080.9413.69%Astra E
4OPPO集团4,043.607.82%Astra P
5北京友宝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6.055.81%Astra E
合计36,147.6269.87%
2018 年度1OPPO集团9,671.6148.17%Astra P
2北京友宝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07.487.51%Astra E
3上海商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60.605.78%Astra E
4Matterport, Inc.911.164.54%Astra
5蚂蚁集团825.954.11%Astra E
合计14,076.7970.11%
年度序号客户名称该产品 收入金额比重主要型号
2020 年度1阿里集团3,236.7074.53%3D刷脸支付设备
2神思电子443.3010.21%3D刷脸支付设备
3徐州乐客埥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9.312.52%3D刷脸支付设备
4上海绿叶83.931.93%3D体感一体机
5VirtuSense Technologies60.831.40%3D体感一体机
合计3,934.0690.59%
2019 年度1阿里集团1,318.9022.71%3D刷脸支付设备
2杭州创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806.2113.88%3D刷脸支付设备
3深圳市超盟金服技术信息服务有限公司477.568.22%3D刷脸支付设备
4蚂蚁集团392.436.76%3D刷脸支付设备
5北京搜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65.444.57%3D刷脸支付设备
合计3,260.5456.14%

1-1-220

年度序号客户名称该产品 收入金额比重主要型号
2018 年度1广州奥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82.0525.55%3D体感一体机
23Divi32.7710.21%3D体感一体机
3Supreme System Consulting Co., Ltd22.827.11%3D体感一体机
4COLOTECH IT Solutions GmbH19.015.92%3D体感一体机
5ORME15.214.74%3D体感一体机
合计171.8653.52%
年度序号客户名称该产品 收入金额比重主要型号
2020 年度1广东足迹鞋业有限公司(江博士)249.0310.47%三维光学扫描测量
2中国北方车辆研究所176.027.40%三维全场应变测量
3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157.526.63%三维光学弯管测量
4太原理工大学154.876.51%三维全场应变测量
5电计贸易(上海)有限公司145.386.11%三维全场应变测量
合计882.8137.13%
2019 年度1上海三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74.345.35%三维光学弯管测量
2辽阳市华威电气设备有限公司71.555.15%三维光学弯管测量
3苏州西博三维科技有限公司68.144.90%三维光学弯管测量等
4深圳技术大学65.994.75%三维全场应变测量
5武汉理工大学63.894.60%三维全场应变测量
合计343.9124.73%
2018 年度1北京安达维尔航空设备有限公司34.4812.45%三维光学扫描测量
2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31.0311.20%三维全场应变测量
3苏州西博三维科技有限公司27.599.96%三维光学弯管测量设等
4广州多频光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5.869.34%三维光学扫描测量
5新疆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25.009.02%三维光学扫描测量

1-1-221

年度序号客户名称该产品 收入金额比重主要型号
合计143.9751.97%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通用感光芯片2,638.9814.60%4,688.6514.08%1,926.199.95%
电子器件1,510.628.36%4,729.4914.20%1,816.149.38%
自研芯片1,731.169.58%2,060.896.19%1,719.078.88%
激光发射器986.465.46%1,805.205.42%1,019.815.27%
镜头176.930.98%1,904.315.72%568.262.94%
结构件409.672.27%1,113.613.34%515.252.66%
滤光片110.160.61%493.611.48%158.330.82%
衍射光学元件292.271.62%473.861.42%125.800.65%
合计7,856.2643.46%17,269.6251.85%7,848.8640.55%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通用感光芯片10.9910.7416.36
电子器件0.190.130.11
自研芯片10.709.436.19
激光发射器14.178.6014.80
镜头2.562.573.94

1-1-222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结构件1.750.971.23
滤光片2.511.813.26
衍射光学元件4.042.503.61
年份序号供应商名称主要 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重
2020年度1Global Unichip Corp. (创意电子:3443.TW)自研芯片代工1,731.169.58%
2深圳市京鸿志电子有限公司 (韦尔股份:603501的子公司)通用感光芯片及电子器件1,320.887.31%
3Lumentum(纳斯达克代码:LITE)激光发射器977.615.41%
4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用感光芯片940.615.20%
5骏龙科技有限公司通用感光芯片及电子器件304.301.68%
合计5,274.5629.18%
2019年度1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用感光芯片2,115.536.35%
2深圳市京鸿志电子有限公司 (韦尔股份:603501的子公司)通用感光芯片及电子器件2,045.666.14%
3Global Unichip Corp. (创意电子:3443.TW)自研芯片代工1,766.785.30%
4新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3630.TW)镜头1,649.784.95%
5Lumentum (纳斯达克代码:LITE)激光发射器1,491.494.48%
合计9,069.2527.23%
20181Alchip Technologies Limited自研芯片代工1,287.836.65%

1-1-223

年度(世芯电子:3661.TW)
2骏龙科技有限公司通用感光芯片及电子器件1,132.585.85%
3Lumentum (纳斯达克代码:LITE)激光发射器995.555.14%
4深圳市京鸿志电子有限公司 (韦尔股份:603501的子公司)通用感光芯片及电子器件918.434.74%
5新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3630.TW)镜头515.812.66%
合计4,850.2025.06%
OEM内容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1-1-224

OEM内容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3D视觉传感器(用于OPPO手机)-3,139.268,482.22
其他56.6222.7816.02
合计56.623,162.048,498.24
ODM内容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移动刷脸支付设备2,337.173,515.24-
其他96.3648.26-
合计2,433.533,563.50-
委托加工内容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IR/RGB模组组装775.883,244.42381.78
激光模组及成品组装测试449.602,011.72272.97
PCBA/FPCA加工267.491,048.63188.35
芯片封装测试-46.92133.13
其他12.0336.334.51

1-1-225

委托加工内容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总计1,504.996,388.03980.75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IR/RGB模组组装9.398.365.47
激光模组及整机组装测试27.5711.3910.80
PCBA/FPCA加工2.911.452.66
芯片封装测试-0.330.33

1-1-226

单位:万元

年份序号供应商名称委托加工内容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重
2020年度1深圳市兴日生实业有限公司激光模组及成品组装测试450.4529.93%
2东莞市锦康光电有限公司IR/RGB模组组装421.1527.98%
3重庆市天实精工科技有限公司IR/RGB模组组装304.3120.22%
4深圳市天地通电子有限公司PCBA/FPCA加工116.517.74%
5广东元昌电子有限公司PCBA/FPCA加工50.553.36%
合计1,342.9789.23%
2019年度1深圳市兴日生实业有限公司激光模组及成品组装测试2,014.4331.53%
2东莞市锦康光电有限公司IR/RGB模组组装1,871.4429.30%
3深圳市群晖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5060,已摘牌)IR/RGB模组组装730.9011.44%
4重庆市天实精工科技有限公司IR/RGB模组组装450.527.05%
5珠海中京元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PCBA/FPCA加工360.255.64%
合计5,427.5384.96%
2018年度1惠州凯珑光电有限公司IR/RGB模组组装247.2525.21%
2深圳市兴日生实业有限公司激光模组及成品组装测试221.3222.57%
3深圳市天地通电子有限公司PCBA/FPCA加工126.9812.95%
4横店集团东磁有限公司IR/RGB模组组装118.8812.12%
5安靠封装测试(上海)有限公司芯片封装测试110.3911.26%
合计824.8284.10%

1-1-227

伙)旗下的赛富复兴持有公司1.67%股份。2018年,公司和深圳兴日生达成合作,利用其场地及人力资源组织优势,由公司向其提供核心生产设备并指导其派驻驻厂生产工程师生产、测试,深圳兴日生按公司技术要求加工并收取加工费。2020年6月,公司自建生产车间投产后,将该环节转为内部加工,与深圳兴日生提前终止合作并赔偿提前终止的装修支出成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供应商中均未拥有权益。

六、与业务相关的主要资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1、主要设备情况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专用设备、通用设备及运输设备,目前使用状况良好。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的主要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净值成新率
专用设备6,639.432,161.26316.704,161.4762.68%
通用设备2,010.29995.19-1,015.1150.50%
运输工具244.19197.31-46.8819.20%
合计8,893.923,353.75316.705,223.4658.73%
序号租赁物业承租方出租方面积 (平方米)租赁期限用途
1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11楼、12楼、13楼发行人深圳软件园管理中心5981.912017-01-01至2021-12-31办公
2深圳市南山区高发行人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1134.252019-01-08至2022-01-07科研办公

1-1-228

序号租赁物业承租方出租方面积 (平方米)租赁期限用途
新南七道数字技术园工程实验室大楼B座801、802号房新中心
3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数字技术园工程实验室大楼B座803、804号房发行人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1134.252019-01-08至2022-01-07科研办公
4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数字技术园工程实验室大楼A座601、602、605号发行人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1148.4920190-8-26至2022-08-25科研办公
5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数字技术园B1栋5楼A区发行人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1365.192019-10-25至2021-10-24科研办公
6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数字技术园B1栋3楼B区发行人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703.522020-08-15至2025-08-31科研办公
7东莞市塘下镇林村新亚洲工业区62号A栋厂房(1-4楼)东莞奥日升东莞市晓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6,246.002019-10-12至2025-09-30厂房
8东莞市塘厦镇林村新亚洲工业园62号宿舍B区4-6楼楼层东莞奥日升东莞市晓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60002019-10-12至2025-09-30宿舍
9西安高新区软件新城天谷八路156云汇谷(西安软件新城研发基地二期项)C1101/1201西安奥比西安软件园发展中心3976.742021-02-20至2024-02-19软件研发及办公
10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路龙东大道3000号1幢A楼306室房屋上海奥诚上海张江企业孵化器经营管理有限公司1772.132021-05-01至2023-04-30办公
11上海市普陀区华东师大科技园科创楼(金沙江路1038号)18楼整层奥视达上海真如城市副中心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358.792019-08-15至2022-08-14办公

1-1-229

序号租赁物业承租方出租方面积 (平方米)租赁期限用途
12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路东海岸环庆大厦2501L奥锐达深圳市福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202020-08-15至2021-08-14办公
13武汉市江汉区泛海国际SOHO城5栋1804室武汉奥比徐剑451.952020-05-22至2023-05-21办公
14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1107号1号楼4-176室上海迦辰上海创邑实业有限公司52020-08-01至2021-07-31办公
15深圳市福田保税区深九科技创业园G栋第7层01号、02号、03号、04号、05号、12号房深圳奥芯深圳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发展有限公司945.482021-01-18至2024-01-17新型产业用房
16北京市海淀区善缘街1号2层3-107新拓三维北京均唐盛世商贸有限公司43.762021-04-19至2022-05-05居住和办公
17昆山市开发区伟业路18号720室新拓三维黄圣哲63.912021-05-06至2022-05-05办公

1-1-230

具体情况参见“附表三、著作权情况”。

4、域名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共拥有13项注册域名,具体情况参见“附表四、域名情况”。

5、经营资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拥有的经营资质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证书名称颁发单位证书号有效期限
1奥比中光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深圳南山备案登记机关03056962-
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深圳海关4403160HR3长期
2蚂里奥技术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书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2021-28512021-03-25至2026-03-25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书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2020-121812020-10-29至2025-10-29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书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2020-68322020-07-29至2025-07-29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书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2019-05692019-02-03至2024-02-03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书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2019-35902019-05-22至2024-05-22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书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2019-11462019-03-11至2024-03-11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书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2019-02212019-01-23至2024-01-23
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17-D577-2121302021-03-30至2024-03-30
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17-D577-2035072020-11-03至2023-11-03
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17-D577-2031432020-09-28至2023-09-28
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17-D577-1911572019-04-24至2022-04-24
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17-D577-1916852019-06-04至2022-06-04
3新拓三维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深圳南山备案登记机关03702513-

1-1-231

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深圳海关4403169CU1长期
4奥锐达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深圳南山备案登记机关03703668-
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福中海关4403960EC8长期
5奥辰光电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深圳南山备案登记机关04923529-
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福中海关44039309GW长期

1-1-232

台,实现公司3D视觉感知技术的全面协同发展。公司的3D视觉感知技术体系如下:

不同技术路线的底层核心技术相互协同创新。通过对多技术领域及不同层次技术的深入理解和相互贯通,公司一方面开发出性能优异、质量可靠的3D视觉感知产品,另一方面不断实现产品技术迭代创新和产品系统级优化。公司通过对系统设计、芯片设计、算法研发、光学系统、软件开发、量产技术等核心技术的深入研究,开发出结构光、iToF、双目视觉传感器以及工业三维测量仪器,并积极布局dToF、面阵Lidar等前沿技术。公司核心技术主要通过自主研发为主,并形成相应知识产权。公司已形成对3D视觉感知技术的全领域布局,包含结构光、iToF、双目、dToF、Lidar以及工业三维测量等六种主流3D视觉感知技术路线,致力于根据客户不同应用场景的需求协同发展,提供一站式产品服务。

公司的主要技术类型如下:

技术类型技术原理
结构光基于三角测量原理的三维成像方法,主要由激光发射端、接收端以及深度引擎芯片等组成。激光发射端用于向三维空间投射激光散斑,以对整个三维空间进行编码;接收端用于接收空间编码信息,并输入到深度引擎芯片,深度

1-1-233

引擎芯片固化了深度引擎算法以实现对空间编码信息的解码计算以输出3D信息。
双目基于立体视觉的三维测量技术,通过两个相机分别获取左右两幅图像,并通过视差计算出目标的深度图像。根据是否具备主动发射光源,可以分为被动双目以及主动双目技术,二者区别在于主动双目包含一个激光发射端,可以主动向空间投射出图案以对空间进行主动编码,相比而言,被动双目技术则要求目标物体具有纹理特征信息。
iToF一种通过直接测量激光从发射到接收之间的飞行时间来实现距离测量的技术,主要包括发射端、接收端以及深度引擎芯片,发射端激光一般被调制成连续波和脉冲波两大类,接收端则通过iToF感光芯片来采集返回光信号,由处理电路实现相位差计算,并进一步对相位差进行滤波、转换等计算以获取深度图像。
dToF一种通过直接计算脉冲光从发射到接收之间的飞行时间来实现距离测量的技术,主要包含激光发射端和单光子探测阵列芯片。激光发射端向目标发射脉冲光束,经物体反射后被单光子探测阵列芯片采集,获取脉冲光束的飞行时间,进一步计算以获取深度图像。
LidarLidar是基于dToF技术原理,通过扫描实现远距离阵列测距,主要面向户外远距离应用,分为机械式扫描以及固态激光雷达。
工业三维测量针对工业领域对物体表面3D信息高精度测量需要,利用蓝光多频相移技术,通过向物体表面投射时序的光栅条纹图案,由左右两个工业相机对光栅条纹图案进行采集,基于立体视觉测量原理进行相位解算以获得物体表面的3D数据。同时还利用标志点拼接技术,将不同位姿的测量数据自动对齐,从而获得完整的3D数据。针对工业领域对物体位移及应变的高精度测量需要,采用数据图像相关算法(DIC),通过跟踪物体表面散斑图案的变形,得到被测物体表面的3D变形和应变数据。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34

公司打造了3D视觉感知技术体系,形成系统开发、芯片设计、算法研发、光学设计、软件开发、量产技术等全栈式核心技术,打通从底层产品关键技术、量产关键技术到上层应用的技术能力。公司的核心技术具体内容如下:

技术分类具体核心技术技术内容应用情况对应知识产权保护
系统设计3D视觉传感器系统设计技术公司依托长期基础理论积累和对应用场景需求及问题的深刻认知,通过系统仿真、建模、核心光学及电子元器件设计规划等,自主设计开发了结构光、双目、iToF、dToF、Lidar五种3D视觉传感系统,可以满足不同应用场景的需求,并实现持续优化迭代与创新,先后还研发储备了基于斑点投射的增强iToF系统、屏下结构光系统以及无支架结构光系统等系统方案。成熟应用/ 持续优化已取得33项专利 在申请11项专利
消费级应用设备整机系统设计技术公司根据消费级领域的应用需求,例如刷脸支付、人体扫描等对3D视觉感知的实际需求,从系统端进行定制化设计与开发,通过整合3D视觉传感器以及消费级应用的软硬件环境,研发出多款消费级应用整机系统。成熟应用/ 持续优化已取得52项专利 在申请17项专利
工业级应用设备整机系统设计技术公司针对工业领域对微小形变、高精度形貌以及弯管测量方面的依托,借助在数字图像相关、结构光三维测量方面的技术积累,从系统端进行定制化设计与开发,自主设计开发了三维光学扫描测量系统、三维全场应变测量分析系统以及三维光学弯管测量系统等工业级应用整机系统。成熟应用/ 持续优化已取得7项专利 在申请4项专利
芯片设计深度引擎芯片设计技术公司设计了系统级SoC芯片,包含结构光深度计算ASIC引擎,将双目与结构光融合,在芯片内嵌算法及架构上均进行了创新,是公司目前主营产品的核心技术。相关产品已进行了4代迭代,由最早期的MX400依次迭代为MX6000、MX6300、MX6600。成熟应用/ 持续优化已取得8项专利 在申请13项专利 已申请4项PCT专利
iToF感光芯片设计技术公司设计了多抽头红外CMOS图像传感器,可以满足脉冲调制、连续波调制下单个周期内的多次光子采集需求,涵盖了BSI像素设计、三维堆栈工艺、抗干扰、高精度ADC、高速度传输接口设计等细分技术,是公司iToF产品的核心技术之一。技术成熟/ 待量产在申请33项专利 已申请9项PCT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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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分类具体核心技术技术内容应用情况对应知识产权保护
dToF感光芯片设计技术公司设计了系统级的抗干扰、多频融合等技术,自主研发了像素结构、像素单元、高性能淬灭电路、灵活可调的偏压电路、多种共享模式的高精度TDC与高效能的直方图数据后处理引擎等细分技术。该技术作为未来产品的技术储备。研发中已取得1项专利 在申请66项专利 已申请19项PCT专利
结构光专用感光芯片设计技术公司针对结构光应用场景的多元化(室内室外、强背景光弱背景光各种复杂场景),创新性提出多种工作模式以及相应处理算法,设计结构光专用感光芯片,简化后续深度引擎芯片芯片的算力处理,降低整体功耗,有效提升了整个结构光模组的性能。该技术作为未来产品的技术储备。研发中在研,暂未申请知识产权
AIoT算力芯片设计技术公司设计了将大规模神经网络、3D深度计算、关键算法等功能集成的AIoT算力芯片,芯片将包含主控制单元CPU、深度计算引擎(支持iToF滤波、双目匹配计算等)、神经网络加速单元、DSP、ISP等单元。该技术主要作为未来产品的技术储备。研发中已取得1项专利 在申请1项专利
算法研发深度引擎算法技术公司设计了结构光算法、双目匹配算法、iToF深度解算滤波等底层算法,计算深度信息,这些算法通过电脑端生成,经过FPGA优化验证,最后形成芯片底层语言,以固化到芯片中。成熟应用/持续优化已取得13项专利 在申请23项专利 已申请7项PCT专利
消费级应用算法技术公司面向下游应用,研发了包含骨架跟踪、图像分割、三维重建、VSLAM、沉浸式AR等应用算法,其中部分算法技术已应用于现有产品,随硬件一起销售,部分算法作为未来产品的技术储备。成熟应用/ 持续优化已取得42项专利 在申请100项专利 已申请22项PCT专利
工业级应用算法技术公司以摄影测量、图像相关匹配等技术为核心基础,开发出了柔性相机标定技术、三维重建技术和动态变形解算技术,应对复杂工业现场的三维测量应用场景。同时,面向工业自动化三维检测分析需求,开发三维海量点云数据后处理技术、智能运动规划及控制技术和CAD外形偏差检测分析技术。成熟应用/ 持续优化已取得1项专利 受让取得4项专利 在申请34项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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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分类具体核心技术技术内容应用情况对应知识产权保护
光学设计整机光学系统技术公司研发了可用于结构光、iToF、dToF、Lidar等产品中的整体专用光学系统,包含离轴、共轴光学测量系统。成熟应用/ 持续优化已取得57项专利 在申请90项专利 已申请22项PCT专利
激光投影器件技术公司研发了由激光发射器、透镜以及衍射光学元件组成的激光投影器件,用于向空间中投影散斑光束,并在微型化、DOE损坏检测、激光芯片阵列设计等方面进行了创新研发。成熟应用/ 持续优化已取得78项专利 在申请81项专利 已申请18项PCT专利
光波导技术公司自主设计了包含耦入、传导、耦出多层架构的光波导,并在衍射效率、抗干扰等方向做了深入研究。该技术作为未来产品的技术储备。研发中已取得4项专利 在申请2项专利
软件开发固件及驱动技术公司研发了用于实现对3D视觉传感器硬件进行控制与开发的固件与驱动,其中包括对传感器内部各个器件的设置与访问用的驱动,以及为上层SDK API提供了一些访问与控制接口。成熟应用/ 持续优化专有技术
中间件及SDK技术公司自主研发3D视觉传感系统的软件及SDK,涵盖中间件、API等,匹配硬件系统功能,实现更精确的3D视觉感知功能,同时兼容Windows、Linux、Android、OSX、Unity、ROS、OpenCV等全平台开发环境的二次开发,支持3D视觉传感系统功能。成熟应用/ 持续优化已取得36项SDK软件著作权 已取得28项APP软件著作权
工业级软件平台技术公司将众多工业级应用算法,底层封装标准接口的C++SDK库,上层使用标准设计模式,搭建通用软件框架、UI交互模块、3D可视化模块、数据库等形成软件平台。依托此平台,公司开发出三维光学摄影测量软件、三维光学全场应变测量软件、三维光学面扫描软件、三维光学弯管测量软件、工业三维测量分析软件等通用应用场景的工业软件,同时针对非标应用可快速为客户提供专用定制开发。成熟应用/持续优化已取得19项软件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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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分类具体核心技术技术内容应用情况对应知识产权保护
量产技术标定、对齐技术公司研发了多层次标定技术,包括多传感器内外参标定技术、面向结构光的参考散斑图案标定技术、面向ToF的像素标定等技术。此外,公司还研发了RGBD对齐技术。成熟应用/ 持续优化已取得3项专利 受让取得1项专利 在申请26项专利 已申请6项PCT专利
自校准与补偿技术公司研发了用于实现3D视觉传感器自动对由温度、外力引起的误差进行校准与补偿的技术。该技术是确保3D视觉传感器能输出稳定的深度图像的关键条件。成熟应用/ 持续优化已取得4项专利 在申请23项专利 已申请4项PCT专利
核心设备开发技术公司研发了量产中组装、标定、对齐、测试等核心环节的高精度、高效率心专用设备。成熟应用/ 持续优化已取得18项专利 在申请30项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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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核心技术先进性

公司核心技术先进性一方面体现在已成功开发并规模量产出被众多细分行业龙头运用的3D视觉感知产品,产品性能满足各应用场景高标准要求,对标国际科技巨头;另一方面体现在由全栈式技术研发能力所支撑的系统级优化能力,提升了开发效率与技术性能指标,加快了储备技术的开发进程。

1、消费级3D视觉感知技术先进性

公司消费级3D视觉感知技术先进性体现在系统设计、芯片设计、算法研发、光学系统、软件开发以及量产技术等方面。

(1)系统设计

3D视觉感知产品是系统级产品,公司开发相应模拟系统进行模拟仿真,在新产品或者技术开发初期,对各个环节及零部件进行全局及局部模拟,并通过搭建实验环境进行功能验证,再进行多次优化,直至达到最优系统性能。

公司依托从底层到上层技术的全栈式布局,在系统设计时可以更好地进行深入优化与融合,使得系统设计更加合理;此外,结构光、iToF、dToF等技术路线在基础原理上的共通性使得在新技术产品系统设计时,可以借鉴其他技术的成熟模型,缩短系统设计周期。

系统设计技术先进性主要体现在产品性能以及产品系统层面的创新。在产品性能方面,公司已量产的3D视觉传感器产品性能已获得了广泛商业应用认可;在系统创新层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系统类别具体内容
结构光及双目系统设计设计基于散斑结构光的离轴光学三维测量系统方案,充分考虑单距离与多距离标定、散斑零级调优、温度误差补偿、镜头发射与镜头成像畸变等多重测量影响因素,开发出特有的参数化散斑结构光系统设计软件,可快速根据应用需求设计出激光发射器、透镜、衍射光学元件等底层元器件的基础性能。
iToF系统设计设计了基于三抽头的调制解调iToF系统方案,包括抽头轮转、抗多机干扰、一体化标定等,在性能与工艺方面取得了较好的平衡。
dToF系统设计设计了基于视差技术的dToF系统方案,设计并充分验证了合像素方案、斑点粗细定位方案、亚像素级定位以及小角度扫描等多种系统设计方案。目前系统设计方案已通过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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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类别具体内容
Lidar系统设计设计了固态面阵激光雷达系统方案,在调制解调方面研发了随机脉冲以及编码脉冲发射方案,同时为提升精度与测量范围,设计了多光束合并、分区域扫描、动态调节等方案,可以使激光雷达在低发射功率下实现高精度、高信噪比。目前相关系统设计方案完成了仿真与验证,正在准备深入开展相关软硬件的开发工作。
芯片系列产品图示推出时间功能特点
MX4002015年①3D结构光深度引擎芯片,可实时计算并输出每秒30帧640x480的深度图; ②支持DVP、USB2.0、I2C接口; ③可用于体感游戏、3D扫描建模、手势控制等应用场景; ④已在惠普扫描仪等产品上量产出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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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片系列产品图示推出时间功能特点
MX60002017年①支持“结构光+主动双目”的深度引擎芯片,可实时计算并输出每秒60帧1280x1024的深度图; ②支持DVP、USB3.0、MIPI、SPI、I2C接口。灵活可配置的低功耗模式,典型应用场景下功耗280mW; ③除涵盖MX400应用场景外,还可用于人脸/骨架识别、智能门锁、刷脸支付等应用场景; ④已用于支付宝刷脸支付终端等产品上。
MX63002018年①在超小尺寸下做到了性能和功耗的最优平衡,可实时计算并输出每秒60帧1280x960的深度图; ②支持MIPI、SPI、I2C等接口,方便集成到移动终端中。灵活可配置的低功耗模式,典型应用场景下功耗150mW; ③可应用于人脸解锁、安全支付、3D美颜、3D扫描建模等应用场景。通过了严苛的可靠性测试; ④已在OPPO旗舰机FindX应用并量产出货;MX6300芯片荣获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举办的第十五届“中国芯”集成电路产业促进大会“优秀技术创新产品”奖。
MX66002021年①最新一代支持“结构光+主动双目”的深度引擎芯片,采用了创新性的深度引擎IP核,深度完整性、人脸细节效果与飞点效果提升明显。可实时计算并输出每秒30帧1920x1080的深度图,或每秒60帧1280x960的深度图。灵活可配置的低功耗模式。支持芯片的安全启动和数据的安全加密传输。输出图像支持无损/有损压缩,大幅节省了传输带宽,降低了功耗。提供RGB ISP功能,支持每秒30帧5 Mega像素的处理能力。 ②已成功流片,具备量产条件。
先进性特点具体内容
成像质量高MX6600达到相对精度0.6mm@0.6m或2.1mm@1m,绝对精度1.3mm@0.6m或1.9mm@1m,深度完整性好,人脸细节效果突出,飞点效果进行了有效地控制。
效能高具备灵活可配置的低功耗模式。除支持超低功耗待机模式外,每条数据通路都支持独立打开/关闭供电,还可以调低时钟频率以降低功耗。例如,MX6300在典型应用场景下,功耗150mW,具备实时处理每秒30帧1280x960的深度图计算能力。MX6600在典型应用场景下,功耗小于1W,可实时计算每秒30帧1920x1080的深度图,同时支持一路高清RGB图象处理。
功能全面①MX6000和MX6600同时支持结构光和双目深度计算; ②针对金融支付安全领域,MX6600支持安全启动和数据安全加密传输,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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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性特点具体内容
提供了RGB图像的ISP功能、红外图像的预处理功能、图像无损/有损压缩传输等; ③MX6000、MX6300、MX6600支持超低功耗待机模式; ④MX系列芯片提供基于ARM的友好的开发者接口,支持USB2.0、USB3.0、DVP、MIPI、SPI、I2C等多种接口,以适用于消费电子、机器人、外设主机等智能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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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结构光专用感光芯片

结构光3D视觉传感器中的接收端需要利用感光芯片采集结构光图像,目前普遍选用市场中通用感光芯片,但由于结构光3D深度引擎算法的特殊性,比如当基线方向与感光芯片的数据读出方向不一致时,就要求在算法层面进行相应的优化调整以适应感光芯片,因此通用感光芯片存在帧率下降、额外计算资源消耗等问题。

结构光专用感光芯片针对结构光成像技术的应用场景,针对性考虑其应用的多元性,将全局快门和卷帘快门有机的融合在一起,并在专用感光芯片上融入各种预处理算法,缓解后续算力芯片的算力要求,减少接口,提高速度,实现最佳的成像性能。该芯片目前处于设计开发中。

⑤AIoT算力芯片

公司面向移动终端、物联网等领域对3D视觉边缘计算的需求,研发将大规模神经网络、3D深度计算、关键算法固化到单颗SoC中,实现同时具备神经网络加速、3D视觉计算算力的AIoT算力芯片。

目前AIoT算力芯片已完成结构光深度引擎、双目视觉算法的验证与优化,同时已基本完成NPU IP的开发,该NPU预计将达到1.6T int8算力水平,可实现双目算法在VGA分辨率下帧率达到30fps。该芯片仍处于设计开发中。

(3)算法研发

①深度引擎算法

深度引擎算法用于实现深度信息的计算,包括结构光深度引擎算法、双目深度引擎算法、iToF深度引擎算法等,这些算法一般通过PC端研发、FPGA优化验证,最后形成芯片底层语言,并固化到芯片中。与传统由通用处理器来实现深度计算相比,深度引擎算法更加优化,并专用于深度引擎芯片,可以以更低功耗实现更快速、更高精度的深度信息计算,是3D视觉技术走向消费级并不断推广的关键。

公司研发的深度引擎算法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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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法类型算法功能
结构光深度引擎算法通过实时采集的散斑图像与预先标定的参考散斑图像进行匹配,获取像素沿基线方向的偏离值,并根据三角法由偏离值计算出实际距离值。
双目深度引擎算法利用高度优化的基于深度卷积神经网络的立体匹配算法对双目相机的左右两幅图像进行密集匹配,计算出视差图,再根据相机参数计算出场景的深度图像。
iToF深度引擎算法主要包括解相位、系统误差校正、双频去模糊以及ToF滤波。利用ToF 感光芯片获取的相位信息求解相位差,根据相位差来计算光飞行的距离;根据标定的系统误差参数对相位进行校正,补偿温度、电子电路、发射波形等因素对飞行距离的影响。ToF滤波主要解决感光芯片引入的散粒噪声、暗电流噪声以及环境光引起的一些随机噪声,也能有效的解决飞点噪声。
算法类型算法功能
骨架跟踪基于3D视觉传感器采集到的人体深度图像或手部深度图像,对人体以及手部的骨架进行检测,并通过对多帧图像的骨架跟踪实现对人体姿势、手势的检测与跟踪识别。
图像分割基于3D视觉传感器采集到的RGB图像与深度图像,对齐后形成RGBD图像,通过对深度图像中深度信息的合理利用可以更准确地消除背景、提取前景,最终可以实现前景图像的分割,该技术可以被用于抠图等应用中。
三维重建基于3D视觉传感器采集到的RGBD图像,恢复出物体的三维几何结构,包括物体尺寸、形貌、颜色等三维还原。根据物体特性主要包括刚体(空间环境等)与非刚体(人体等)三维重建。
VSLAM通过3D视觉传感器、IMU等传感器实现移动设备对所在环境的地图创建并找到自身在当前地图中的定位,是移动终端实现自动定位、导航与避障等功能的基础应用算法,主要面向移动机器人、移动终端等设备。
沉浸式AR通过大场景三维重建技术、传感器自身定位、实景导航等,实现虚拟与现实场景完美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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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算法的先进性主要通过应用体验来体现。公司骨架跟踪算法已在多平台落地,支持2D以及3D骨架识别与跟踪,帧率可达到30fps,无明显丢帧、抖动等现象;图像分割算法在直播等场景中落地了基于3D图像分割的抠图应用,支持多平台,帧率达到30fps,边缘无毛刺,无明显延迟。三维重建目前可实现20s内完成人脸的纹理及三维重建,效果逼真;VSLAM已部分商用,沉浸式AR处于在研阶段。

(4)光学设计

3D视觉传感器采用三维光学测量原理,涉及光学系统,包括局部光学系统(比如结构光3D视觉传感器中的散斑激光投影器件)、全局的三维测量光学系统(比如激光雷达的共轴、离轴光学系统等)。光学系统设计好坏直接影响产品的测量性能。公司根据3D视觉感知类产品的当前需求及对未来的预期,投入了大量资源在光学设计上。

公司光学设计内容主要包括激光发射器设计、衍射光学元件设计、激光投影器件设计、镜头设计以及光学系统设计等。光学设计的先进性体现如下:

类型具体内容
激光发射器激光发射器包括边发激光与垂直腔面激光两种,公司根据算法演算3D感知性能的上下限,然后设计出符合算法边界及产品设计的激光发射器,目前已经设计了高信噪比边发射激光器,体积小、性价比高的垂直腔面激光等多款激光器,并已被广泛应用于公司的各类产品当中。例如针对生物识别领域设计的940纳米垂直腔面激光能够在阳光直射下,依然提供足够的信噪比。
衍射光学元件衍射光学元件是激光投影模组的核心元器件,其作用是为结构光、主动双目等技术提供不同形状的散斑投影。不同的技术、激光发射器、产品定义对光学衍射器件的需求差异极大。比如结构光技术与双目视觉技术在投影能量均匀程度、散斑尺寸、边缘质量、测量范围内的信噪比需求大不相同。公司的光学团队根据不同的需求对所需的散斑进行设计、仿真和模拟,然后外发到制造商进行定制化。
激光投影模组激光投影模组是对不同的激光发射器和衍射光学元件进行组合设计。公司光学团队已设计开发数十款激光投影模组,开发了16000-40000投影点、投影孔径5-10微米的多款光学衍射器件。
镜头由于3D视觉传感器对成像传感器图像的品质要求与2D成像系统不同,镜头的设计往往也无法使用市面上有售的镜头。比如,公司设计的结构光镜头对畸变的要求就比较苛刻,同时对品质的要求也高于市面上常见的成像摄像头模组。自成立以来,公司已经为结构光、双目、iToF 3D视觉传感器设计了多款不同的镜头,前期的镜头设计主要集中在高精度、小视场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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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经完成了大视场角结构光、双目及iToF镜头的设计。此外,为了提高3D视觉传感器热稳定性,公司还设计开发了玻、塑混合镜头。
光学系统光学系统是由激光投影模组和成像模组整合而成。公司在光学设计部分秉承光学性能紧贴算法需求,整体设计思路横贯整个成像系统的思路。在实际产品落地的过程中,公司光学系统对齐误差可以达到2个像素以内,3D重建精度最高可达0.01像素,在相同硬件的成本下,将系统的深度性能最大化。
特点具体内容
全平台覆盖针对不用用户使用环境,推出了全平台SDK,涵盖Windows、Linux、Android、Macosx、Unity、ROS等平台。
软件接口丰富提供全平台的API软件接口,包括深度图获取、彩色图获取、人体骨架数据获取等,并附带详细开发指南。
详细例程设置了近10个示范例程,从不同角度演示了如何获取3D视觉传感器的彩色数据、深度数据、点云图、修改分辨率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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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产技术的先进性主要体现在生产效率与产品良率上,目前通过自研工艺设备实现了自动化程度超过80%,产品的整体良率达到99%,高良率不仅意味着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成本,更意味着公司对产品研发各个环节有着深入、系统性地理解,确保产品量产的一致性。

2、工业级3D视觉感知技术先进性

(1)系统设计

公司针对工业级应用开发出多个检测系统,并通过不断市场化打磨迭代,提升系统水平。公司的代表性检测系统如下:

系统类别具体内容
三维光学扫描测量系统基于光栅结构光的双目三维光学扫描测量系统,采用领先的多频外差相移图像编码算法,并使用成熟的柔性相机自标定算法,充分考虑温度误差补偿、振动、拼接、硬件结构刚性等多重因素,开发出性能优异的三维光学扫描测量系统,可快速、高精度获得物体表面轮廓及点云数据。此外,依托公司自主开发的点云后处理技术,可直接获得网格数据,并可与标准数模进行坐标对齐,比对并分析偏差。
三维全场应变测量系统基于公司专业的散斑图像相关匹配算法、柔性相机自标定算法及3D表面应变解算算法,开发出性能优异的三维全场应变测量系统,可快速获得变形物体的全场表面应变。同时,依托公司的硬件设备控制与通信模块,可实现变形数据的实时计算和反馈控制。此外,使用伽利略体式光学系统标定算法,可实现微小尺度物体(如芯片)的三维形变测量。
三维光学弯管测量系统基于公司成熟的多相机标定算法,和自主研发的多目视觉弯管重建算法,充分考虑环境温度误差控制,振动自校准,长管拼接算法,开发出三维光学弯管测量系统,可实现弯管的快速测量、逆向、质量检测,工艺控制与反馈。
算法类型内容
摄影测量通过单个或多个相机拍摄静态物体多个视角下的照片,使用相对定向算法和绝对定向算法获得物体点坐标初值以及每幅照片的相机位置初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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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共线方程,使用自由网平差算法调整优化获得准确的相机内参数(焦距和畸变),外参数(相机位置),三维点坐标数据。
图像相关匹配利用数字相关法(DIC),对两幅图像中相同子区进行相关性匹配,精确计算出两图像子区的仿射变换或投影变换矩阵。
多目视觉弯管重建通过多个视角拍摄的弯管图像,利用图像上的轮廓线拟合重建出空间离散中轴线,并利用弯管设计准则数字化轴线数据,获得管线CAD数模。
双目结构光三维重建通过实时采集被测物体表面的光栅条纹图像与测量系统的预先标定参数,对图像进行边缘检测、相位解算、立体匹配和三角测量解算,重建出被测物体的三维点云模型。
层级内容
数据定义标准的数据类型和接口,如:点云、网格、图像等。数据库的构建与访问。
算法SDK对公司的底层核心算法模块,开发支持Windows,Linux的统一接口的动态库及静态库,并附带使用实例和参数说明。
应用插件DLL对应用层功能模块,如标定、重建、报告、检测等开发标准接口的插件,可在不同软件中继承使用。
UI及框架基于QT的软件框架,定义基本事件与相应机制,提供统一的UI界面及交互控件,如图表、3D显示引擎等。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核心技术收入24,713.0158,936.2820,675.75
营业收入25,894.5559,694.9720,959.27
核心技术收入/营业收入95.44%98.73%9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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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科研实力和成果情况

1、重要荣誉、奖项或认定

所获荣誉、奖项或认定名称颁奖机构时间对应的项目名称是否作为第一发起人/项目主要负责人是否和其他单位共同获得,是否为第一获奖单位
第十届吴文俊人工智能科技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中国人工智能学会2020年12月微型3D智能传感器关键技术及其应用
北京市科学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北京市人民政府2020年08月光学源端偏振立体效应与精密遥感探测方法研究及应用作为参与单位之一在17个单位中排名第8
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广东省人民政府2020年02月3D 视觉芯片及全平台兼容的高分辨率光学测量系统
深圳市科技进步奖技术开发类一等奖深圳市人民政府2019年10月结构光深度相机关键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
中国电子学会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中国电子学会2019年12月视觉信息智能三维重建关键技术与应用在3个单位中排名第3
2014年深圳市“孔雀计划团队”深圳市科技创新委2015年03月自主Soc架构3D传感器核心软硬件的研发及产业化
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本土创新科研团队广东省科学技术厅2018年06月智能手机3D摄像头软硬件开发及产业化
2020年深圳市专利奖深圳市人民政府2020年12月用于3D成像的激光阵列
中国专利优秀奖国家知识产权局2020年07月三维图像的获得方法、装置及系统
3D视觉感知广东省新一代人工智广东省科学技术厅2020年11月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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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获荣誉、奖项或认定名称颁奖机构时间对应的项目名称是否作为第一发起人/项目主要负责人是否和其他单位共同获得,是否为第一获奖单位
能开放创新平台
广东省三维传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科学技术厅2017年09月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深圳市南山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实训基地深圳市南山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2017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项目名称类型主管部门研发期间项目角色研发模式项目参与单位总预算金额 (万元)财政预算金额 (万元)
面向服务机器人的三维视觉传感器研发及产业化应用国家重点研发专项-智能机器人专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2019年06月至2022年05月牵头单位产学研发行人、山东大学、安徽大学、深圳市神州云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优宝特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2,000.00479.00
体感操作-智能终端人机交互技术革命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广东省科学技术厅2015年06月至2017年05月承担单位独立开发发行人1,003.00300.00
面向3D视觉感广东省重点领广东省科学技2018年10月至牵头单位产学研发行人、广东工业大5,000.00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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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类型主管部门研发期间项目角色研发模式项目参与单位总预算金额 (万元)财政预算金额 (万元)
知的人工智能芯片研发和产业化应用域研发计划-新一代人工智能专项术厅2021年09月学、华南理工大学、深圳市耐能人工智能有限公司
高性能ToF三维感知器件研发及视觉引导自主智能系统应用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一代人工智能专项广东省科学技术厅2019年09月至2022年09月双牵头单位产学研发行人、长春长光辰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深圳市诺泰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10,000.003,000.00
智能手机3D摄像头软硬件开发及产业化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本土创新科研团队广东省科学技术厅2018年06月至2023年06月承担单位独立开发发行人5,000.001,000.00
自主SoC架构3D传感器核心软硬件的研发及产业化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14年06月至2019年05月承担单位独立开发发行人29,280.001,000.00
重20170049智能机器人3D视觉系统关键技术研发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技术攻关项目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17年06月至2019年06月承担单位独立开发发行人3,000.00400.00
高性能ToF图像传感器及其3D深圳市技术攻关重点项目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0年05月至2023年05月牵头单位产学研发行人、深圳大学4,000.00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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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类型主管部门研发期间项目角色研发模式项目参与单位总预算金额 (万元)财政预算金额 (万元)

摄像头研发大视野高分辨率的消费级机器人3D视觉系统

大视野高分辨率的消费级机器人3D视觉系统经信委“创新链+产业链”融合专项扶持计划项目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05月至2020年10月牵头单位产学研发行人、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7,850.002,250.00
智能终端RGB-D图像专用SoC芯片设计及产业化应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产业链提升项目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2015年01月至2016年12月承担单位独立开发发行人826.86248.00
交互系统核心微型3D传感器及人工智能平台南山区核心技术突破项目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新局2016年01月至2017年12月承担单位独立开发发行人1,003.00200.00
三相位法百万级像素飞行时间成像机理研究福田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项目深圳市福田区科技创新局2020年12月至2023年12月承担单位独立开发发行人子公司深圳奥芯微视科技有限公司10,004.005,000.00
重2021143 基于衍射光波导的混合现实立体显示关键技术研发深圳市技术攻关面上项目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1年06月至2023年06月承担单位独立开发发行人1,200.00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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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研发项目和投入情况

1、在研项目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正在从事的主要研发项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在研项目主要研发内容主要研发进展情况主要研发人员预算金额
结构光3D视觉传感器研发及产业化①使用新一代结构光深度引擎芯片升级迭代3D视觉传感器标准品; ②基于各应用场景需求定制开发行业专用3D视觉传感器; ③基于手机全面屏发展趋势,开发手机前置摄像头屏下3D视觉传感器; ④开展无支架结构光3D视觉传感器技术的研发。①已基于MX400、MX6000、MX6300开发了Astra等系列标准品并上市销售,正使用最新的MX6600芯片参数设计新一代产品的光学及硬件部分; ②已完成VR看房、机器人、智能手机、刷脸支付等细分场景的系列行业产品开发并上市销售,不断基于新的应用场景需求进行产品开发,并对已开发产品进行持续优化迭代; ③屏下3D视觉传感器产品已完成基础功能开发,正基于新一代手机屏幕技术进行持续的产品技术迭代优化; ④无支架结构光3D视觉传感器已完成验证,持续产品迭代优化中。黄源浩、肖振中等30,000.00
双目3D视觉传感器研发及产业化①双目视觉光学测量系统设计、仿真及优化; ②成像质量优化算法研发; ③高精度标定算法研发; ④双目深度计算与优化算法研发。①已推出基于MX6300的第一代结构光双目3D视觉传感器产品,在机器人等领域推广应用; ②正进行新一代的双目3D视觉传感器研发,包括更高精度的双目匹配算法研发、标定算法研发等。黄源浩、肖振中、陈旭等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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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研项目主要研发内容主要研发进展情况主要研发人员预算金额
基于iToF技术的3D视觉传感器研发及产业化①高集成度激光发射模组设计研发; ②iTOF技术的3D视觉传感器系统设计、仿真及优化; ③标定、测试及量产工艺研发。①已量产基于外购感光芯片的iTOF 3D视觉传感器产品; ②正基于自研iTOF感光芯片(已在量产流片中);进行iTOF 3D视觉传感器的研发。黄源浩、肖振中、王兆民等30,000.00
面向用户开发的SDK及应用算法研发①基于深度图的背景分割算法研发; ②手势、骨架跟踪算法研发; ③面向刚体与非刚体的三维重建算法研发; ④VSLAM、沉浸式AR的研发 ⑤算法API及SDK工具研发。①已推出含骨架跟踪识别等SDK开发套件; ②正在对SDK进行全面升级迭代,支持更多的功能、性能更优。肖振中、刘贤卓、王献冠等30,000.00
基于dToF技术的3D视觉传感器研发及产业化①dTOF技术的3D视觉传感器系统设计、仿真及优化; ②标定、测试工艺研发与流程开发; ③整机生产制造装设流程开发与优化。已完成基于dToF的3D视觉传感器的系统设计与仿真,持续研发中。黄源浩、梅小露等5,000.00
3D视觉感知AIoT算力芯片核心IP设计研发①双目和ToF感知算法IP开发 ②高性能的CPU和NPU(深度学习加速器)IP开发,支持骨架识别、图像分割等应用算法的加速运行。①已完成双目与ToF感知算法IP的开发和验证; ②NPU IP正在进行验证。肖振中、袁锋等10,000.00
高性能光波导关键技术研发①衍射光波导光学系统仿真优化软件开发; ②高能量利用率的光波导成像技术研发; ③大视场角成像技术研发; ④衍射光波导高精度微纳加工工艺开发。①已完成衍射光波导全光学系统的功能设计与仿真,并探索纳米压印技术中清洗、匀胶、增粘、烘胶、压印和脱模等工艺; ②正在进行衍射光波导检测设备的设计和评估、光波导结构设计等工作。王兆民等6,000.00
3D视觉传感器专用一体化智能量产产量产工艺及专用设备的开发及优化迭代。①已完成结构光和iToF 3D视觉传感器量产工艺研发落地,并持续研发迭代中;黄源浩等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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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研项目主要研发内容主要研发进展情况主要研发人员预算金额
线迭代②Lidar激光雷达等量产工艺技术及专用设备持续研发中。
高分辨率结构光深度引擎芯片设计研发研发迭代高分辨率的结构光深度引擎芯片。①已成功量产三款MX芯片:MX400、MX6000、MX6300芯片; ②在研MX6600芯片已进入量产流片中。黄源浩、肖振中、梅小露等10,000.00
面阵dToF感光芯片设计研发在业内顶级的晶圆厂的先进SPAD制程支持下,对标业内先进水平开发面阵dToF感光芯片,包括光学传输系统仿真和建模、SPAD像素性能、模拟电路设计、数模混合SoC开发等测试片已完成流片,进入回片测试阶段,量产片正处在立项阶段。黄源浩、梅小露、徐盛、王飞等10,000.00
面向3D视觉感知的AIoT算力芯片设计研发面向移动终端、物联网等领域对3D视觉边缘计算的需求,研发将大规模神经网络、3D深度计算、关键算法固化到单颗SoC中,实现同时具备神经网络加速、3D视觉计算的AIoT算力芯片。该芯片处于设计开发中,已完成结构光深度引擎、双目视觉算法的验证与优化,同时已基本完成自研NPU IP的开发。肖振中、梅小露、袁锋、余奔等20,000.00
高性能iToF感光芯片关键技术研发研发高性能ITOF 芯片,采用新型调制方式像素架构,高速低噪声读出电路设计,实现相对竞品更低功耗、更低噪声、更高帧率以及更优的深度性能。该自研的iToF图像传感芯片已完成开发,进入量产流片阶段。黄源浩、梅小露、王飞等12,000.00
高性能结构光专用感光芯片系统及架构设计针对公司结构光3D视觉传感器目前已经规模化应用的场景特点,进行结构光专用感光芯片的研发,提高产品性能。该芯片已完成方案设计,包括芯片架构设计等,目前处于开发阶段,预计2021年底进行流片。黄源浩、王飞等3,000.00
高性能中远距激光雷达研发及产业化基于dToF原理的机械式旋转扫描测距系统的收发器件设计、光机系统设计和装调方案、硬件架构设计和信号处理、解距算法开发、嵌入式平台软件和SDK等开发。已完成光学、算法、软件等技术开发和产业化工艺开发,推进量产中。黄源浩、闫敏、陈挚、朱亮等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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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研项目主要研发内容主要研发进展情况主要研发人员预算金额
基于dTOF技术的新一代全固态激光雷达研发及产业化基于大规模集成化的单光子雪崩二极管(SPAD)面阵传感器和可寻址激光发射芯片的全固态面阵激光雷达,包括系统的架构设计,芯片架构设计,单光子系统仿真,测距原理和电路处理方式的研究,各类功能在FPGA平台上的实现等。已完成原理性样机开发和核心芯片的架构设计,持续研发中。黄源浩、闫敏、陈挚、朱亮等20,000.00
面向教育的3D视觉感知应用产品研发面向教育应用场景的市场需求,基于3D视觉技术研发各类应用产品。已量产3D体态仪等系列第一代产品,持续迭代研发中。肖振中等5,000.00
面向三维刷脸应用的智能终端研发及产业化面向线下支付、门锁门禁等应用场景研发消费级应用智能终端产品。已量产两代3D刷脸支付设备,持续迭代研发中。黄源浩、江隆业等5,000.00
工业级三维测量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底层技术持续迭代优化,及针对不同场景需求进行产品迭代研发。肖振中、唐正宗、任茂栋、李磊刚等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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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研发类型合作对象合作协议合作内容知识产权及保密约定时间安排
合作项目申报山东大学、安徽大学、深圳市神州云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和山东优宝特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项目联合申报协议》《项目组织实施协议》《任务书》共同就“面向服务机器人的三维视觉传感器研发及产业化应用”项目展开合作,参与单位内部分配经费。其中:奥比中光作为牵头单位负责“融合双目视觉和结构光算法的高性能双核深度计算芯片研发”和“面向服务机器人的低成本双模三维视觉传感器研发”,山东大学与其课题合作单位山东优宝特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负责“基于双模三维视觉传感器的服务机器人人机交互研究及应用”,安徽大学与其课题合作单位深圳市神州云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基于双模三维视觉传感器的服务机器人场景理解研究及应用”。根据协议约定,各方独自完成的科技成果及获得的知识产权归各方独自所有,各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各方共有,共同享有知识产权使用权,共有知识产权所有权申请及转让需要各方共同同意。双方协议同时约定了保密措施。2019年6月至2022年5月
合作项目申报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深圳市耐能智能有限公司《联合申报合作协议书》《任务书》共同就“面向3D视觉感知的人工智能芯片研发和产业化应用”项目展开合作,参与单位内部分配经费。其中:奥比中光作为牵头单位负责项目总体框架设计、深度引擎等核心模块设计、产品工程质量论证与产业化等;华南理工大学负责NN SDK和部分视觉智能算法的设计、分析及验证等;广东工业大学负责核心模块的方案设计、分析及验证;深圳市耐能智能有限公司负责专有硬件的Library设计等。根据协议约定,项目各方原有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各自所有,在本次项目研发过程中各方独立完成的成果,知识产权所有权归各自所有,在本项目实施中其他方有使用权;双方共同完成成果共同拥有知识产权,分配比例另行约定。双方协议同时约定了保密措施。2018年10月至2021年9月
合作项目申报长春长光辰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深圳市诺泰自动化《项目合作协议》共同就“高性能ToF三维感知器件研发及视觉引导自主智能系统应用”项目展开合作,参与单位内部分配经费。其中:奥比中光作为牵头单位之一负责ToF系统研发与量产;长春长光辰芯光电技术有限根据协议约定,项目各方原有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各自所有,本项目研发过程中各方独立完成的成果和知识产权所有权归2019年9月至202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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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研发类型合作对象合作协议合作内容知识产权及保密约定时间安排
设备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公司作为牵头单位之一负责研发ToF图像传感器;深圳市诺泰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负责基于ToF相机获取点云后的测量及由测量所驱动的复杂运动控制,相关应用产线的开发等;华南理工大学负责自主智能系统开发等;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负责ToF图像传感器测试系统设计及测试等。
合作项目申报深圳大学《项目联合申报协议》共同就“高性能图像传感器及其3D摄像头研发”项目展开合作,参与单位内部分配经费。其中:奥比中光作为牵头单位统筹项目工作,负责图像传感器芯片研发、激光发射模组及其高频调制驱动电路研发、芯片软硬件测试等;深圳大学负责配合项目研发工作,包括高速高精密低功耗ADC及其读出电路研发等。根据协议约定,项目各方原有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各自所有,因项目实施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合作共同研究部分,归实际参与合作共同研究的各方所有;各方自行研究部分,归各单位所有,项目执行期间,可在项目组范围内共享。双方协议同时约定了保密措施2020年5月至202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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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研发投入情况

(1)研发相关内控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公司已在研发支出发生的各环节建立了相关的审批制度,制定了《研发投入核算财务管理制度》《审批流程及权限规定》等规定以及公司工资薪酬支付审批、领料审批、费用报销等相关规定,各类支出的审批程序及内控制度执行有效。

(2)研发投入的确认依据及核算方法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投入主要为直接消耗的材料,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酬、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对于研发人员进行股权激励而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设备、仪器、软件等相关折旧与摊销费用,用于研发活动场地租赁及物业费用,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技术服务费用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检测认证费、知识产权费、差旅费等其他费用。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均已费用化。研发费用按照研发项目或者承担研发任务的单位,设立台账归集核算。研发部门根据项目列支研发费用,财务部根据相应的科目对费用进行归集,需分摊的折旧与摊销费用由财务系统按照对应设备、仪器及软件归属的项目/部门进行分摊,需分摊的租赁及物业费等由财务部门根据既定的标准进行分摊。财务部门每年在核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对全年的研发费用进行复核,确认研发费用归属项目及核算明细准确。

(3)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营业收入25,894.5559,694.9720,959.27
研发费用32,537.1850,289.4611,192.34
研发费用/营业收入125.65%84.24%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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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研发人员情况

1、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公司集聚海内外尖端人才,打造一支由芯片、算法、光学、软件、机电设计等专业背景人才组成的3D视觉感知技术研发队伍。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562名,占比63.36%,其中博士62名(含17名博士后),国家级人才计划1名、广东省珠江人才7名、各类深圳市高层次人才17名。

2、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公司将创始人黄源浩先生、首席技术官肖振中先生以及芯片研发负责人梅小露先生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其基本技术背景情况具体参见“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动。

3、发行人对核心技术人员实施的约束激励措施

公司对核心技术人员实施有效激励措施,核心技术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持有公司股份。同时,公司建立完善的研发流程和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并与核心技术人员签署《竞业禁止协议》《保密协议》,有效防范技术泄密和人才流失风险。

(七)发行人保持技术不断创新的机制

1、公司创新机制

技术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核心动力,公司一直把推动加快技术创新作为发展的首要任务,建立了促进技术持续创新的有效机制。

(1)研发组织体系

公司的研发体系由技术中台和各业务板块研发部门构成。技术中台主要负责共性基础技术的研发,业务板块研发部门主要负责模组开发、特定行业的产品和技术方案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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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中台与各业务板块研发部门既各有侧重、又相互协同,形成公司的整体研发合力。业务板块重点做好更贴近客户需要的开发,技术中台着重做好底层核心技术研发,其中研究院的力量 30%做前沿技术研究,70%进入项目组,通过项目需求反向推动技术研发。技术中台和各业务板块持续开展技术的沉淀、传承和升级,并通过共享机制实现互通互用。

(2)技术创新机制

公司坚持“以技术为驱动,以市场为导向”的技术创新理念。在技术研发布局上,一方面深耕3D视觉感知前沿技术,加强面向中长期的研发布局和攻关,实现技术滚动发展和持续提升,确保理论上走在前面、技术上占领制高点、应用上安全可控,另一方面十分注重市场需求和产业化趋势,强化创新链和产业链深度融合、技术供给和市场需求互动演进,以技术突破推动领域应用和产业升级,以应用示范推动技术和系统优化,总体上形成远近结合、梯次接续的研发系统布局。

针对大规模推动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公司以“产品为客户创造价值”为第一考量因素。技术是发动机,市场和产品是方向盘,公司通过对市场需求的深入调研和深度理解来选择研发方向和定义产品,来保障研发投入的有效转化率。

在实施层面,公司吸收全球范围内广泛验证的PACE(Product and Cycle-timeExcellence)产品生命周期优化模型和优秀企业集成产品开发流程经验,结合公司的3D视觉感知业务类型、组织架构及团队现状,分别针对传感器、应用设备等产品开发类项目,和算法、芯片、器件等技术开发类项目等建立了完善的开发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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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产品开发分为概念、计划、开发、验证、量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六个阶段。根据项目特点和重要性,建立分为概念计划与立项决策及退市等业务决策评审,以及功能与工艺开发、试产验证、量产发布等关键产品成熟度评审和各关键技术交付评审等的完整决策和评审机制,实现客户价值主张与需求在产品开发全过程的管理和落地,构筑产品质量、成本及差异化领先优势,提升产品成功率。

产品开发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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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与计划阶段关注产品需求实现和系统设计的完备性,并确保设计规格完全、正确地在概要设计中得到体现,为后续详细设计活动提供依据。根据应用场景的工作距离(最近/最远)、工作环境(光照强度/工作时长/温度/使用频率等)、工作方式等,确定深度/彩色分辨率&帧率、深度/彩色FOV、精度等关键性能参数,完成光学、结构、算法等概要设计与激光发射器、镜头、感光芯片等关键器件选型与设计。

开发阶段主要关注功能样机和工程样机技术成熟度,包含光学系统和工程工艺详细设计开发与验证、结构设计及干涉/应力分析/热力分析与验证、3D视觉算法的设计优化、底层固件与SDK等软件设计开发与验证、DFx设计与验证。开发过程中,为了确保产品满足客户的要求,会进行系统功能测试、系统集成测试、客户送样测试与产品可靠性测试等,确保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制定相应改进计划,保证供应和制造能力准备就绪。

验证与发布阶段关注产品生产问题解决状态及产品制造能力验证,包括制造系统验证、产能爬坡验证。评估生产级成熟度,决定产品能否从研发与试制转交生产制造,确保产品制造能力满足发货的要求,做好制造、服务、销售准备。

公司针对底层芯片、算法等关键技术,建立对应的技术开发流程,从机制上保证核心技术能持续获得突破,并确保技术能有效导入产品,构筑产品持续的技术优势。公司将芯片的开发过程分为立项、方案设计、开发、回片测试发布四个阶段,分别设置各阶段技术成熟度评审点,以确保设计质量和流片成功率。

芯片开发流程

立项阶段主要从市场、技术、交付的角度进行分析,定义出所需芯片,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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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的完备性,包括芯片性能面积、功耗等指标、芯片技术路线以及开发策略。

方案设计阶段主要关注设计对需求的满足度。包含芯片整体架构设计(包括模块划分及定义/软硬件划分/总线结构/时钟复位等)、前端详细设计(包括时钟复位详细设计/总线详细设计/IP集成详细设计/IO复用详细设计/低功耗详细设计)、标准模块综合(标准模块工艺指标是目标工艺下,标准模块的PPA)、后端准备库文件、熟悉工艺规则与选型、软件固件的架构设计,同时完成各子IP(包括高性能计算IP、AI智能等)的评估与选型。开发阶段主要关注功能、性能对满足需求的程度。主要包括前端RTL设计编码、DFT设计、验证平台搭建、Lint/CDC检查、FPGA验证、芯片综合、网表设计与仿真、等效检查、PTPX功耗分析、DFT仿真、Sign off、物理版图设计、封装设计、SI/PI/Thermal仿真等活动。确保正式流片前,芯片功能性能得到完全验证。回片测试发布阶段完成产品整体的功能测试、可靠性测试,确保芯片正式投入量产前满足项目目标和质量要求。

公司持续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强度,将内部积累和外部融资重点投入到3D视觉感知底层技术及应用研发上,为技术创新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3)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

高质量的人才是创新的源泉。公司自创立以来就十分重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广纳海内外3D视觉感知各领域技术人才,不断壮大研发团队规模,不断加大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持续完善从研发、转化、生产到管理的人才培养体系,为技术不断创新提供人才保障。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人才团队的打造,建立了一套科学、严谨的选人用人机制,一方面注重从国内外重点高校以及社会渠道引进适合公司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和高潜力人才,不断优化研发人才结构,另一方面构建起完善的研发人才培养机制,建立了内部培训体系和专业管理体系,形成了系统的技术研发传承提升机制,例如定期举办各领域的技术分享和专业知识培训,为每一位新员工提供内部专业导师,帮助年轻研发人员顺利融入和迅速成长为中坚力量。公司在人才引进和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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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的成效获得了“2018年度深圳市人才伯乐奖”。公司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机制,激发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加速科研成果产业化进程。主要包括:根据各业务方向和岗位的不同,实行与价值贡献相匹配的分配机制,即除了基本工资以外的绩效奖金的薪酬制度;制定了项目激励机制,对在技术创新、取得科研成果、产业落地等项目中做出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为科研人员提供长期激励政策,给予核心研发人员股权激励。公司积极营造鼓励创新的企业文化。围绕“让所有终端都能看懂世界”的使命,激发研发人员的使命感和成就感,鼓励质疑和挑战,鼓励攻坚最前沿课题,宽容试错,主张长期主义和价值创造,为技术创新培育深厚的文化土壤。

2、公司技术储备

公司在“全栈式技术研发能力+全领域技术路线布局” 3D视觉感知技术体系的战略下,通过“深度+广度”双向驱动对技术进行可持续布局与战略储备。公司将重点在芯片、算法、光学等技术方向,结合已有技术基础以及市场前瞻性研究,对各个技术进行拓展及深化,持续不断地推出相关产品,同时完善技术储备以巩固和扩大公司当前市场地位,以积极应对未来技术与市场所带来的新的挑战。未来三年核心技术对应主要产品的推出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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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片研发方面,重点围绕两条研发路径开展技术储备。一是由数字芯片向感光芯片拓展,目前已量产MX系列共3代数字芯片用于结构光深度算法计算,正在向感光芯片做深入研发以进行技术储备,包括高分辨率结构光专用感光芯片、iToF感光芯片、dToF感光芯片等;二是对于单一技术芯片而言,通过开发性能优异的业界标杆芯片,补齐公司能力短板、打造出人才团队与研发能力,再向不同应用领域推出更针对性的性能版芯片(如低成本、低功耗版芯片),即“定标杆、打性能”策略。目前已量产MX系列数字芯片、待量产iToF感光芯片,正在研发AIoT数字算力芯片、dToF感光芯片的技术储备。公司核心芯片技术已布局及储备情况如下图所示:

在光学研发方面,公司逐渐向难度更高的微纳光学方向发展,主要有两个研发方向,一是高性能DOE,目前已量产塑料材质的DOE,正在进行玻璃材质DOE的技术储备;二是光波导,正在研发当中,作为技术储备。

储备技术名称概述
新一代DOE研发(微纳光学)目前结构光产品大都采用成本低的塑料材质DOE作为激光投射器件中的激光分束器件,由于材质本身特性,使其性能、可靠性都面临诸多挑战。公司通过对微纳光学基础原理进行深入研究,利用微纳光学的基础理论对DOE的光学衍射进行建模、优化,设计新一代基于玻璃材质的DOE,可以将衍射效率由之前的58%提升到70%,此外DOE可靠性也得到大幅提升。目前该技术已完成了验证,已引入了高端微纳光学设备准备进行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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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小量试产与测试工作。
光波导光波导是AR领域的技术高地,通过波导耦合和出瞳扩展相结合的方式,可有效解决传统折反式镜头设计面临的光学模组体积较大、视窗和视场角较小等问题。公司在光波导光能利用率提升、大视场成像、微纳工艺流程等方面均进行了探索,目前已完成光波导优化理论及体系搭建、相关仿真软件的开发以及微纳工艺平台的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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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境外经营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在境外拥有4家子公司,设立、主营业务、财务等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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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规范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已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以及审计委员会等在内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相关股东、董事、监事根据《公司章程》出席历次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召开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况。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赋予股东大会行使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等决定性权力;同时,上述制度对股东大会如何运行作出了清晰且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

2、股东大会的运行情况

股份公司成立以来,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本公司历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及签署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公司董事会为公司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在后者授权下负责公司经营决策及业务发展,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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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弥补亏损方案,行使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规定的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其中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本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的任职资格、选任、权利及义务,董事会职权及议事规则作了详细规定,指导董事会规范运行。

2、董事会的运行情况

股份公司成立以来,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本公司历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及签署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不存在董事会违反相关制度行使职权的行为。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公司监事会为公司监督机构,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检查公司财务,行使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1名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的任职资格、监事会组成、监事会职权及议事规则作了详细规定,指导监事会规范运行。

2、监事会运行情况

股份公司成立以来,公司共召开4次监事会。公司历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及签署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

1-1-270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独立董事的制度安排及聘任情况

2021年1月28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制度》,建立并健全了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提高了独立董事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以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确保独立董事议事程序合法合规。

2、独立董事实际发挥作用的情况

本公司各独立董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勤勉、认真、谨慎地履行其权利,承担其义务,积极出席历次董事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对本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起到了积极作用,对保证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起到了重要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21年1月28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公司董事会秘书自聘任以来,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职责。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情况

2021年1月28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选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并制定了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召集人其他成员
战略委员会黄源浩肖振中、陈彬、洪湖
提名委员会傅愉(Fu Yu)黄源浩、徐雪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林斌生黄源浩、郭滨刚
审计委员会林斌生傅愉(Fu Yu)、周广大

1-1-271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均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建立了定期会议制度,对于所审议事项均形成了书面决议并提交董事会,作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有关决策的重要依据,在公司治理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设置特别表决权的发行人特殊公司治理结构

(一)特别表决权安排的基本情况

1、特别表决权安排的股东大会决议

2021年1月30日,发行人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于<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的方案>的议案》,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经2021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上市事宜之日起生效)。

2、持有人资格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应当为对公司发展或者业务增长等作出重大贡献,并且在公司上市前及上市后持续担任公司董事的人员或者该等人员实际控制的持股主体。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合计应当达到发行人全部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10%以上。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黄源浩符合上述要求。

3、行使特别表决权的原则要求

持有特别表决权的股东应当按照所适用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行使权利,不得滥用特别表决权,不得利用特别表决权损害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普通股股份拥有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安排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设置特别表决权的数量合计为82,800,000股A类股份,由黄源浩持有;B类股份为277,200,000股,由黄源浩及公司其他股东合计持有。上述A类股份和B类股份的具体分布如下:

1-1-272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持股数(股)
总股份数其中:A类股份其中:B类股份
1黄源浩30.25%108,903,96082,800,00026,103,960
2上海云鑫13.56%48,822,120-48,822,120
3周广大7.49%26,968,320-26,968,320
4奥比中芯6.22%22,407,480-22,407,480
5黄剑云3.14%11,314,440-11,314,440
6前海仁智3.10%11,154,240-11,154,240
7国科蓝海3.04%10,941,840-10,941,840
8林建鑫2.79%10,048,320-10,048,320
9肖振中2.67%9,603,000-9,603,000
10李童欣2.22%7,984,800-7,984,800
11美的创新2.11%7,591,320-7,591,320
12松禾成长1.49%5,358,600-5,358,600
13国开制造1.45%5,212,800-5,212,800
14福田引导基金1.41%5,060,880-5,060,880
15陈文春1.26%4,522,320-4,522,320
16金石灏汭1.24%4,465,440-4,465,440
17银川金汇1.18%4,242,240-4,242,240
18福田仁智1.12%4,019,040-4,019,040
19横琴仁智1.12%4,019,040-4,019,040
20东方明珠1.09%3,909,600-3,909,600
21奥比中瑞0.96%3,472,560-3,472,560
22赛富复兴0.84%3,030,480-3,030,480
23复兴深圳二期0.74%2,679,120-2,679,120
24刘丹英0.74%2,679,120-2,679,120
25奥比中鑫0.74%2,679,120-2,679,120
26奥比中欣0.74%2,679,120-2,679,120
27天狼星贝塔0.74%2,679,120-2,679,120
28旭新投资0.60%2,174,040-2,174,040
29海通创新0.58%2,085,120-2,085,120
30广州佳诚0.51%1,824,480-1,824,480
31华大恒通0.50%1,786,320-1,786,320
32海富长江0.49%1,772,280-1,772,280

1-1-273

33奥比中诚0.45%1,604,880-1,604,880
34富阳中祺0.40%1,429,560-1,429,560
35国调洪泰0.36%1,303,200-1,303,200
36昌远投资0.36%1,303,200-1,303,200
37奥比中泰0.33%1,189,080-1,189,080
38广发信德0.27%986,040-986,040
39珠海广发信德0.27%986,040-986,040
40骆阳0.25%893,160-893,160
41中比基金0.25%886,320-886,320
42广州新星0.22%781,920-781,920
43黄山赛富0.21%759,240-759,240
44天狼星辉耀0.21%759,240-759,240
45德源盛通0.14%521,280-521,280
46南京赛富0.14%506,160-506,160
合计100.00%360,000,00082,800,000277,200,000
序号股东名称表决权数量(票)表决权比例
1黄源浩440,103,96063.67%
2上海云鑫48,822,1207.06%
3周广大26,968,3203.90%
4奥比中芯22,407,4803.24%
5黄剑云11,314,4401.64%
6前海仁智11,154,2401.61%
7国科蓝海10,941,8401.58%
8林建鑫10,048,3201.45%
9肖振中9,603,0001.39%

1-1-274

10李童欣7,984,8001.16%
11美的创新7,591,3201.10%
12松禾成长5,358,6000.78%
13国开制造5,212,8000.75%
14福田引导基金5,060,8800.73%
15陈文春4,522,3200.65%
16金石灏汭4,465,4400.65%
17银川金汇4,242,2400.61%
18福田仁智4,019,0400.58%
19横琴仁智4,019,0400.58%
20东方明珠3,909,6000.57%
21奥比中瑞3,472,5600.50%
22赛富复兴3,030,4800.44%
23复兴深圳二期2,679,1200.39%
24刘丹英2,679,1200.39%
25奥比中鑫2,679,1200.39%
26奥比中欣2,679,1200.39%
27天狼星贝塔2,679,1200.39%
28旭新投资2,174,0400.31%
29海通创新2,085,1200.30%
30广州佳诚1,824,4800.26%
31华大恒通1,786,3200.26%
32海富长江1,772,2800.26%
33奥比中诚1,604,8800.23%
34富阳中祺1,429,5600.21%
35国调洪泰1,303,2000.19%
36昌远投资1,303,2000.19%
37奥比中泰1,189,0800.17%
38广发信德986,0400.14%
39珠海广发信德986,0400.14%
40骆阳893,1600.13%
41中比基金886,3200.13%
42广州新星781,9200.11%
43黄山赛富759,2400.11%

1-1-275

44天狼星辉耀759,2400.11%
45德源盛通521,2800.08%
46南京赛富506,1600.07%
合计691,200,000100.00%

1-1-276

(3)A类股份的转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A类股份应当按照1:1的比例转换为B类股份:

①持有A类股份的股东不再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资格和最低持股要求,或者丧失相应履职能力、离任、死亡;

②持有A类股份的股东向他人转让所持有的相应A类股份,或者将相应A类股份的表决权委托他人行使;

③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

④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其他情形。

发生前款第③项情形的,公司已发行的全部A类股份均应当转换为B类股份。发生上述第①-④项情形的,A类股份自相关情形发生时即转换为B类股份,相关股东应当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具体情形、发生时间、转换为B类股份的A类股份数量、剩余A类股份数量等情况。

(二)特别表决权可能导致的相关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特别表决权设置安排,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源浩持有的82,800,000股为A类股份,公司的其余股份为B类股份。除《公司章程》约定的特别事项外,公司股东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数量为5票,而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为1票。

本次发行前,黄源浩及其控制的员工持股平台合计持有公司39.70%的股份,通过设置特别表决权,黄源浩及其控制的员工持股平台合计持有发行人68.60%的表决权。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4,000.10 万股股票,黄源浩及其控制的员工持股平台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假定按本次发行4,000.10万股计算)将合计持有发行人35.73%股份和64.84%的表决权。

发行人设置特别表决权(经2021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上市事宜之日起生效),存在特别表决权设立以来发行人运行时间较短的公司治理风险。特别表决权机制下,实际控制人能够决定发行人股东大会的普通决议,对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也能起到类似的决定性作用,限制

1-1-277

了除实际控制人外的其他股东通过股东大会对发行人重大决策的影响。若包括公众投资者在内的中小股东因对于发行人重大决策与控股股东持有不同意见而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反对,则有较大可能因每股对应投票权数量的相对显著差异而无足够能力对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产生实质影响。在特殊情况下,实际控制人的利益可能与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一致,存在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可能。

(三)投资者保护措施

特别表决权的引入系为了保证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整体的控制权,从而确保公司在上市后不会因为实际控制权在增发股份后减弱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从而保护发行人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A类普通股股东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能够集中公司表决权,从而能够使公司治理效率提升。在设定特别表决权的同时,《公司章程》也对A类普通股及其特别投票权进行了多方面的限制,确保上市后A类普通股在公司全部股份的投票权中比例不会进一步增加,不会进一步摊薄B类普通股的投票权比例。此外,股东大会在就《公司章程》修改等重大事项投票时,仍采用一股一票的投票制度,由此进一步保护B类普通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公司的特殊投票权制度在加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和保护B类普通股股东利益方面进行了平衡,增强了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性,兼具公司治理的效率与公平。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协议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自身不存在协议控制情况。

四、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一)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估意见

通过核查,公司认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本公司内部控制于2020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1-1-278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重大决策等行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公司制订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以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为基础,涵盖了财务预算、生产计划、物资采购、产品销售、对外投资、人事管理、内部审计等整个生产经营过程。公司在内部控制建立过程中,充分考虑了行业特点和公司多年管理经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各项制度均得到有效执行。

(二)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审核指引》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559号),认为:奥比中光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0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五、公司报告期内合法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国家行政机关及行业主管部门的重大处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未产生重大影响。

六、公司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详见本节之“十、关联交易”中披露的相关情况。

1-1-279

七、公司独立运营情况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具有完整独立的业务体系和自主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

发行人具备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截至目前,发行人不存在被股东违规占用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程序选举和聘任,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超越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职权任免公司人员的情况。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

发行人制定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并缴纳税金,公司的资金运用由经营管理层、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做出决策。

(四)机构独立

发行人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不存在与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1-1-280

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混同、合署办公的情形。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各机构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独立决策。公司建立了适应自身发展需要的组织机构,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五)业务独立

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和研发系统。发行人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独立对外签署合同,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原材料采购或产品销售等情形。发行人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六)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

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2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七)发行人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发行人的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详见“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六、与业务相关的主要资产情况”以及“八、技术与研发情况”。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重大权属纠纷,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不存在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八、同业竞争

(一)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所从事的业务和公司不存在相同或类似的情形,不存在同业竞争。

1-1-281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源浩先生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除发行人外,本人及/或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企业(为本函目的,不包括发行人及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企业)未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前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或连同、代表任何人士、商号或公司(企业、单位),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参与、从事。

2、本人承诺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1)单独或与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不会直接或间接投资、收购竞争企业,拥有从事与发行人及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企业可能产生同业竞争企业的任何股份、股权,或在任何竞争企业有任何权益;(3)不会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业务上、财务上等其他方面的帮助。

3、本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直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终止:(1)本人不再是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发行人的股票终止在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但发行人的股票因任何原因暂停买卖除外);(3)国家规定对某项承诺的内容无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的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具体情况如下:

1-1-282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黄源浩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详细介绍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外,黄源浩控制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发行人主要关系
1奥光控股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黄源浩控制并担任其总经理、执行董事,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肖振中担任其监事
2珠海奥锐达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黄源浩控制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3珠海奥视达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黄源浩控制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4奥比中泰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黄源浩控制并担任其执行合伙人
5奥比中诚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黄源浩控制并担任其执行合伙人
6奥比中芯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黄源浩控制并担任其执行合伙人
7奥比中鑫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黄源浩控制并担任其执行合伙人
8奥比中瑞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黄源浩控制并担任其执行合伙人
9奥比中欣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黄源浩控制并担任其执行合伙人
10奥比追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黄源浩控制并担任其执行合伙人
11奥比逐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黄源浩控制并担任其执行合伙人
12奥比旭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黄源浩控制并担任其执行合伙人
13奥比曦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黄源浩控制并担任其执行合伙人
14奥比熙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黄源浩控制并担任其执行合伙人
15奥比辰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黄源浩控制并担任其执行合伙人
16奥比耀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黄源浩控制并担任其执行合伙人
17奥比星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黄源浩控制并担任其执行合伙人
18奥比禾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黄源浩控制并担任其执行合伙人
19上海绿叶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黄源浩担任其董事,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洪湖担任其董事

1-1-283

(三)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除上述已披露的关联方之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发行人主要关系
1上海云鑫直接持有发行人13.56%股权
2周广大直接持有发行人7.49%股权
3奥比中芯直接持有发行人6.22%股权
4前海仁智合计直接持有发行人5.33%股权
福田仁智
横琴仁智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发行人主要关系
1蚂蚁集团间接持有发行人13.56%股权,系上海云鑫之母公司

1-1-284

人曾经持有深圳市桔子智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00%股份和万盛兴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49.00%的股份,分别于2019年4月和2019年11月退出。

(七)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或者前述人员(独立董事除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截至报告期末,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或者前述人员(独立董事除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发行人主要关系
1汕头市安正灭菌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周广大控制该企业
2汕头市佳友纺织实业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周广大担任其经理、执行董事
3复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洪湖控制并担任其董事
4普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洪湖控制并担任其董事
5港湾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洪湖控制并担任其董事
6鸿鹄国际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洪湖控制并担任其董事
7Huge Joyful Limited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洪湖曾控制并担任其董事,已于2021年3月注销(未满十二个月仍视为关联方,下同)
8杭州云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纪纲担任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9橙力量(天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纪纲担任其执行董事、经理
10北京墨迹风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纪纲担任其董事
11共青城凡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纪纲担任其董事
12深圳数位传媒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纪纲担任其董事
13明觉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纪纲担任其董事
14北京停简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纪纲担任其董事
15广州超级周末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纪纲担任其董事
16校宝在线(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纪纲担任其董事
17北京搜车网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纪纲曾担任其董事,已于2021年4月离任
18上海恒生聚源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纪纲担任其董事

1-1-285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发行人主要关系
19杭州微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纪纲担任其董事
20优城联合(宁波)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纪纲担任其董事
21八爪鱼在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纪纲担任其董事
22浙江金蚂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纪纲担任其董事
23亚博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纪纲担任其非执行董事
24南京德铂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梅小露曾控制并担任其执行董事,已于2021年3月注销
25武汉烽火富华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监事傅冠强担任其董事
26广东欧谱曼迪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监事傅冠强担任其董事
27江西佳信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监事傅冠强担任其董事
28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监事傅冠强担任其独立董事
29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监事傅冠强担任其独立董事
30深圳市兴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监事傅冠强担任其独立董事
31广东弘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监事傅冠强担任其副总经理
32深圳市弘德和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人监事傅冠强曾担任其财务负责人,该企业已于2021年3月注销
33深圳市光科华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独立董事郭滨刚控制该企业
34赣州市光科微纳米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郭滨刚控制该企业
35深圳市光科全息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郭滨刚控制该企业
36全光息新材料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郭滨刚控制该企业
37深圳市莱特印刷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郭滨刚控制并担任该企业董事长
38嘉兴和宝特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傅愉(Fu Yu)控制该企业

1-1-286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九)其他主要关联方

从审慎角度出发,发行人将下列与蚂蚁集团及其主要关联方旗下发生交易的企业认定为关联方予以披露。

序号企业名称序号企业名称
1蚂蚁金服(海南)数字技术有限公司9阿里巴巴云计算(北京)有限公司
2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10阿里巴巴(北京)软件服务有限公司
3北京蚂蚁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11杭州淘鲜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4支付宝(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2北京淘宝科技有限公司
5北京蚂蚁佐罗科技有限公司13阿里健康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6蚂蚁金服(杭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14时时同云科技(成都)有限责任公司
7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15客如云科技(成都)有限责任公司
8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16上海商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发行人主要关系
1深圳市桔子智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曾经持有其100.00%的股份,于2019年4月退出
2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纪纲曾经担任其董事,于2018年6月离任
3苏州无隅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江隆业曾经控制该企业,于2018年5月退出

1-1-287

十、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简要汇总表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分类交易类型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经常性 关联交易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953.49224.6451.07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6,700.7026,757.302,048.40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948.47777.48498.08
偶发性 关联交易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详见本节“十、关联交易”之“(三)偶发性关联交易”之“1、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其他偶发性关联交易详见本节“十、关联交易”之“(三)偶发性关联交易”之“2、其他偶发性关联交易”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定价原则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阿里集团云服务器租赁费市场价格20.1715.7814.18
展会服务费市场价格-7.20-
蚂蚁集团材料采购市场价格286.79--
平台费市场价格302.2211.22-
技术服务费市场价格73.2363.75-
无隅智能材料采购市场价格1.593.23-
固定资产采购市场价格178.3284.9636.89

1-1-288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定价原则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上海阅面材料采购市场价格72.67--
众趣科技材料采购市场价格4.8738.20-
异方科技材料采购市场价格-0.31-
桔子智能材料采购市场价格13.63--
合计953.49224.6451.07
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重8.33%0.92%0.37%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定价原则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阿里集团3D视觉传感器市场价格1,558.292,723.060.37
消费级应用设备市场价格3,236.701,318.90-
技术服务费市场价格56.60--
蚂蚁集团3D视觉传感器市场价格942.158,103.53825.95
消费级应用设备市场价格0.11392.43-
商米科技3D视觉传感器市场价格373.9313,913.501,160.60
生产测试设备市场价格-111.50-
众趣科技3D视觉传感器市场价格290.9673.0960.84
技术服务费市场价格0.5113.05-
配件市场价格5.95--

1-1-289

上海绿叶消费级应用设备市场价格83.93--
解决方案市场价格8.54--
上海阅面3D视觉传感器市场价格20.22--
材料销售市场价格53.47--
桔子智能3D视觉传感器市场价格31.75--
消费级应用设备市场价格7.194.42-
配件市场价格0.88--
魅族科技3D视觉传感器市场价格29.53--
异方科技3D视觉传感器市场价格-9.480.57
技术服务费市场价格-94.34-
停简单科技3D视觉传感器市场价格--0.09
合计6,700.7026,757.302,048.40
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25.88%44.82%9.77%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948.47777.48498.08

1-1-290

离职人员补偿款,作为创业发展期的企业,为最大限度降低事项在公司内部的影响,发行人通过周广大(其通过第三方支付)于2018年9月14日先行垫付补偿款100.00万元。公司已于2019年12月31日偿还周广大代垫资金,双方约定不计提利息。

② 奥比中芯增资时向公司多转账3.54万元:2019年奥比中光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奥比中芯向公司增资536.46万元。由于误操作原因,奥比中芯于2019年12月26日向公司实际转账540.00万元,公司已于2020年6月4日归还多转账的3.54万元款项。

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往来行为,系双方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发生,且在报告期内已及时结清款项,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均已结清,不存在后续影响,亦不存在重大风险隐患。

2、其他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8年5月公司与上海云鑫共同投资设立蚂里奥公司,出资金额100.00万元,股权占比51.00%。

2019年4月公司与珠海奥锐达共同投资设立奥锐达公司,出资金额2,800.00万元,股权占比70.00%。

2019年6月公司与珠海奥视达共同投资设立奥视达公司,出资金额2,800.00万元,股权占比70.00%。

2020年11月公司以9,800万元向上海云鑫购买其持子公司蚂里奥技术49.00%的股权,购买价款已于2020年11月5日支付,并于2020年11月5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19年公司与HUGEJOYFUL LIMITED共同投资设立奥辰光电,出资金额2,350.00元,股权占比38.25%;2020年香港奥比以0元向HUGEJOYFULLIMITED购买其持有的9.50%的注册资本认缴份额。

1-1-291

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发行人还存在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投资异方科技、上海阅面、阅昕企业管理等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之“(三)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投资情况”。

(四)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关联方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
应收账款上海阅面20.501.03----
魅族科技27.001.35----
蚂蚁海南278.2613.913,059.31152.97610.1230.51
支付宝中国----183.989.20
支付宝杭州----118.145.91
蚂蚁佐罗----42.002.10
北京淘宝--0.100.010.100.01
阿里巴巴--0.170.020.170.01
阿里云140.117.012,468.32123.42--
阿里云北京--166.598.33--
商米科技--1,496.0474.80390.4219.52
小计465.8723.297,190.53359.541,344.9267.25
预付款项上海阅面--0.35---
小计--0.35---
其他应收款阿里云3.000.15----
小计3.000.15----
项目关联方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应付账款上海阅面30.62--

1-1-292

项目关联方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众趣科技4.87--
无隅智能17.20-0.49
桔子智能3.70--
魅族科技36.92--
支付宝中国-63.75-
蚂蚁海南286.79--
小计380.1063.750.49
预收款项商米科技-20.00-
同云科技-72.38-
众趣科技-196.020.38
小计-288.400.38
合同负债上海绿叶722.17--
众趣科技64.25--
商米科技15.41--
桔子智能8.85--
蚂蚁佐罗2.96--
同云科技130.00--
小计943.64--
其他应付款奥比中芯-3.54-
周广大--100.00
小计-3.54100.00

1-1-293

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相关议案进行审议时,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8-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除此之外,发行人前身奥比中光有限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投资于上海阅面相关议案。发行人于2020年12月31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与公司的董事、高管共同设立子公司事宜的议案》和《关于同意公司与公司的董事、高管共同设立子公司事宜的议案》,对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与公司的董事、高管共同设立子公司等偶发性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确认。

(六)拟减少关联交易采取的措施

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将尽量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使关联交易的数量和对经营成果的影响降至最小程度。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基本原则、决策程序、回避制度以及信息披露制度,并进一步完善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加强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监督,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开,避免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为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以书面形式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承诺。

1-1-294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公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558号)。本节财务会计数据及相关分析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所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出自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资人欲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进行更详细的了解,应当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备查文件《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一、财务报表信息

本公司合并报表与母公司财务报表不存在显著差异,因此仅披露合并报表。具体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671,055,694.07520,438,148.82277,588,727.29
交易性金融资产264,523,493.34171,452,400.00-
应收票据2,424,600.111,083,850.00303,734.29
应收账款19,957,712.8092,393,634.7781,607,656.01
预付款项15,335,767.7425,447,292.759,981,046.48
其他应收款6,666,391.217,017,322.554,223,865.26
存货190,259,099.79171,314,356.8197,968,275.11
其他流动资产39,872,029.7431,219,866.39402,163,670.57
流动资产合计2,210,094,788.801,020,366,872.09873,836,975.01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27,319,638.90

1-1-295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长期股权投资77,160,333.5160,114,029.1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89,416,336.5089,641,986.50-
固定资产52,234,605.9936,136,966.3325,534,470.70
在建工程823,429.69552,908.49532,647.78
无形资产82,422,636.4717,782,999.726,907,926.28
商誉3,216,937.703,216,937.703,216,937.70
长期待摊费用21,563,460.768,244,899.5817,997,925.67
递延所得税资产76,848,746.2236,544,020.3230,695,748.76
其他非流动资产24,544,866.2510,678,919.507,049,600.59
非流动资产合计428,231,353.09262,913,667.31219,254,896.38
资产总计2,638,326,141.891,283,280,539.401,093,091,871.39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60,958,082.0495,113,114.2530,267,816.51
预收款项-16,442,597.912,750,236.60
合同负债19,574,777.93--
应付职工薪酬57,169,287.7640,300,757.9021,047,647.69
应交税费3,212,779.077,909,802.872,013,599.25
其他应付款9,645,444.0013,197,974.711,098,292.8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1,193,410.32--
流动负债合计151,753,781.12172,964,247.6457,177,592.85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46,684,363.8725,561,180.6221,745,864.43
非流动负债合计46,684,363.8725,561,180.6221,745,864.43
负债合计198,438,144.99198,525,428.2678,923,457.28
股东权益:
股本360,000,000.0076,637,288.0071,272,678.00
资本公积2,911,179,913.291,889,593,140.591,182,929,796.7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2,425,589.99-140,902.33-208,875.01
未分配利润-833,042,845.07-948,884,580.08-267,695,683.7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435,711,478.231,017,204,946.18986,297,915.98

1-1-296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少数股东权益4,176,518.6767,550,164.9627,870,498.13
所有者权益合计2,439,887,996.901,084,755,111.141,014,168,414.1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2,638,326,141.891,283,280,539.401,093,091,871.39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营业收入258,945,477.26596,949,674.22209,592,656.88
减:营业成本114,505,722.14244,781,426.31137,459,486.71
税金及附加2,655,203.475,467,136.341,521,494.16
销售费用59,309,473.0068,925,724.9231,775,251.37
管理费用518,097,858.29484,279,582.1160,384,395.01
研发费用325,371,793.39502,894,571.26111,923,428.50
财务费用-18,944,541.28-7,318,412.81-18,728,832.75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22,187,371.546,774,698.4418,030,271.97
加:其他收益45,939,807.4534,511,041.3525,119,663.7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235,410.918,768,884.641,198,700.9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3,857,670.59-1,885,970.83-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138,476.18-4,717,405.9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2,714,714.73-16,430,774.48-34,225,430.01
资产处置收益(亏损以“-”号填列)--2,846.753,620.69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720,728,004.30-679,951,455.13-122,646,010.81
加:营业外收入299,763.163,389.8470,115.85
减:营业外支出1,393,472.485,813,367.23770,980.8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721,821,713.62-685,761,432.52-123,346,875.83
减:所得税费用-40,304,725.903,242,575.64-19,190,086.56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81,516,987.72-689,004,008.16-104,156,789.27

1-1-297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81,516,987.72-689,004,008.16-104,156,789.27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62,260,228.70-681,188,896.36-105,648,579.35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19,256,759.02-7,815,111.801,491,790.08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284,687.6667,972.68-210,875.1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284,687.6667,972.68-210,875.1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683,801,675.38-688,936,035.48-104,367,664.4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664,544,916.36-681,120,923.68-105,859,454.4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9,256,759.02-7,815,111.801,491,790.08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1.84--
(二)稀释每股收益-1.84--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74,953,630.37682,843,402.56224,853,912.22
收到的税费返还25,822,068.1917,983,179.009,524,087.0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9,491,365.6039,928,921.2051,542,134.3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80,267,064.16740,755,502.76285,920,133.5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56,938,789.71342,571,097.25227,552,648.4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66,296,509.26190,635,622.3699,201,680.68
支付的各项税费27,276,723.2651,229,782.4611,985,619.6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79,848,013.3179,298,068.71193,536,940.67

1-1-298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30,360,035.54663,734,570.78532,276,889.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0,092,971.3877,020,931.98-246,356,755.8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427,217,422.40936,500,000.00470,2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5,123,104.7510,588,576.061,192,610.9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0,200.003,720.69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843,000.4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52,340,527.15947,941,776.48471,396,331.6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18,766,792.3338,603,030.5536,699,786.01
投资支付的现金540,600,000.00762,133,497.60947,820,638.9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59,366,792.33800,736,528.15984,520,424.9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7,026,265.18147,205,248.33-513,124,093.2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647,600,000.007,864,610.00782,861,113.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647,600,000.007,864,610.00782,861,113.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2,000,000.0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22,000,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2,245,282.6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4,245,282.6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23,354,717.327,864,610.00782,861,113.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5,617,935.51704,631.221,144,966.6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060,617,545.25232,795,421.5324,525,230.5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10,384,148.8277,588,727.2953,063,496.7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371,001,694.07310,384,148.8277,588,727.29

1-1-299

期内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天健会计师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奥比中光公司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持续经营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二)合并范围及变化情况

1、合并范围

报告期内,本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有20家,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地区子公司名称注册地和 主要经营地子公司 级次股东构成及 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1境内蚂里奥技术深圳市一级100.00%支付识别业务相关产品的研发与销售
2境内西安奥比西安市一级100.00%发行人位于西安的研发中心
3境内深圳奥芯深圳市一级100.00%传感器的相关研发
4境内前海远点深圳市一级100.00%对外投资平台
5境内上海奥诚上海市一级100.00%芯片的相关研发
6境内东莞奥日升东莞市一级100.00%生产制造中心

1-1-300

序号地区子公司名称注册地和 主要经营地子公司 级次股东构成及 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7境内武汉奥比武汉市一级100.00%系统集成业务
8境内奥锐达深圳市一级70.00%汽车激光雷达的相关产品研发与销售
9境内奥视达上海市一级70.00%行业应用方案研发与销售
10境内新拓三维深圳市一级60.00%工业领域3D检测设备和软件的研发与销售
11境内奥辰光电深圳市一级47.75%(含香港奥比持股9.50%)3D视觉传感CMOS的研发工作
12境外美国奥比美国一级100.00%欧美市场销售平台
13境外香港奥比中国香港一级100.00%东南亚市场销售平台
14境内上海迦辰上海市二级奥视达持股100.00%系统集成业务
15境内蚂里奥软件深圳市二级蚂里奥技术持股100.00%支付识别业务相关技术软件的研发,为蚂里奥技术的产品提供软件支持
16境外Joyful Vision萨摩亚二级美国奥比 持股100.00%境外投资平台
17境外新加坡奥比新加坡二级香港奥比 协议控制境外研发平台
18境内桔子智能(已转让)深圳市---
19境内西安奥光(已注销)西安市---
20境外Blossom Vision (已注销)萨摩亚---
序号子公司名称变动方向变动时间及原因
1西安奥比增加2018年2月新设
2蚂里奥技术增加2018年4月新设,2020年11月收购少数股权
3新拓三维增加2018年7月增资并取得控股权
4香港奥比增加2019年1月新设

1-1-301

序号子公司名称变动方向变动时间及原因
5奥辰光电增加2019年3月新设
6奥锐达增加2019年4月新设
7奥视达增加2019年6月新设
8东莞奥日升增加2019年12月新设
9前海远点增加2019年12月新设
10武汉奥比增加2020年5月新设
11深圳奥芯增加2020年11月新设
12蚂里奥软件增加蚂里奥技术2019年9月新设
13西安奥光增加奥辰光电2020年3月新设
14上海迦辰增加奥视达2020年8月新设
15新加坡奥比增加香港奥比2019年11月新设
16Joyful Vision增加美国奥比2019年12月新设
17Blossom Vision增加香港奥比2019年12月新设
18桔子智能减少2019年4月对外转让所持股份

1-1-302

(二)业务模式

在主要经营模式方面,公司根据企业发展、技术及市场发展进行动态优化,其一,采购模式方面,公司围绕系统级性能优化需求,扩大定制物料范围,例如正在进行的通用感光芯片优化,通过自研专用感光芯片进一步提升系统性能;其二,生产模式方面,公司适应市场需求发展,将部分后段委托加工转为内部加工,在保留柔性化生产能力的同时,提升对生产环节管控,满足龙头客户要求;其三,销售模式方面,公司根据下游应用领域的发展,采取业务线方式,有针对性地设计产品及服务,提高客户响应速度。

(三)行业竞争

3D视觉感知行业属于新兴行业,且在消费级市场中拥有极其广泛的应用场景,在当前行业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还没有形成稳定的竞争格局,偏向于竞合关系,即有部分竞争关系也有潜在的合作关系,多数是基于自身的技术优势或产品需要进行技术与业务布局。

公司是国内率先开展3D视觉感知技术系统性研发,并实现产业化应用的少数企业之一,是市场上为数不多能够提供全套自主知识产权3D视觉感知产品的企业,也是全球少数几家全面布局六大3D视觉感知技术路线的公司。公司掌握了“全栈式技术研发能力+全领域技术路线布局”的3D视觉感知技术体系,在消费电子、生物识别、AIoT、工业三维测量等市场上实现了多项具有代表性的商业应用。

(四)外部市场环境

随着国家各政府部门不断出台支持政策,商业成熟度不断提高,3D视觉感知技术及产品逐步向消费电子、生物识别、工业、AIoT、汽车自动驾驶等多个领域拓展,3D视觉感知行业的市场规模持续增长,产业链日趋完善,应用场景关注度和认可度不断提升,给公司相关业务发展提供了有利的产业宏观环境和政策环境。

总体而言,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特点、业务模式等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同时所处外部市场环境预期未来不会对公司盈利能力或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1-303

五、关键审计事项及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性水平判断标准

(一)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会计师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会计师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1、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相关会计期间:2018年度、2019年度以及2020年度。

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3D视觉传感器、消费级应用设备和工业级应用设备的销售。2018年度、2019年度以及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人民币20,959.27万元、59,694.97万元、25,894.55万元。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如下:

① 2020年度

内销收入在公司将产品运送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并由客户确认接受、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外销收入在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相关单据,已收取货款或取得了收款权力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公司的境外子公司销售收入在公司将产品运送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并由客户确认接受、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公司在技术服务经客户验收通过、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

② 2018年度和2019年度

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相关单据,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

1-1-304

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公司境外子公司销售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

境外子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技术服务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根据客户要求完成相关服务后,取得验收单,且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由于营业收入是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会计师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会计师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①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其设计和执行是否有效,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② 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③ 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产品、客户等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④ 对于内销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出库单、客户签收单及货运单等;对于出口收入,获取电子口岸信息并与账面记录核对,并以抽样方式检查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等支持性文件;

⑤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⑥ 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测试,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⑦ 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退回记录,检查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日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

⑧ 对公司主要客户进行视频及实地访谈,结合查询的主要客户的工商信息,

1-1-305

检查公司重要客户的真实性;

⑨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2、股份支付

相关会计期间:2018年度、2019年度以及2020年度。

(1)事项描述

2018年度、2019年度以及2020年度,公司实施了多次股权激励,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分别为3,202.62万元、73,963.31万元、51,427.59万元。由于股份支付费用金额重大,且股份支付的确认与计量涉及管理层重大估计和判断,会计师将股份支付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股份支付,会计师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① 了解股份支付形成的原因及相关会计处理方式;

② 查阅相关股东会决议、股权激励计划以及持股平台合伙协议等文件;

③ 获取并检查股份支付的明细表,核对授予股份数量等信息;

④ 了解并评价相关股份支付公允价值确定方法的合理性;

⑤ 复核管理层关于股份支付费用的计算表,检查数据是否准确;

⑥ 评价股份支付的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检查与股份支付相关的信息是否己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3、货币资金的存在性和完整性

相关会计期间:2018年度、2019年度以及2020年度

(1)事项描述

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以及2020年12月31日,奥比中光公司货币资金账面余额分别为人民币27,758.87 万元、52,043.81万元以及

1-1-306

167,105.5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25.39%、40.56%以及63.34%。由于货币资金金额大,其存管是否安全、余额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会计师将货币资金的存在性和完整性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货币资金的存在性和完整性,会计师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① 了解与货币资金业务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其设计和执行是否有效,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② 监盘库存现金,将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金额进行核对;

③ 获取已开立银行账户清单,并与公司账面银行账户信息进行核对,检查银行账户的完整性;

④ 取得银行对账单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银行账户实施函证,并对函证过程实施控制;

⑤ 获取企业信用报告,检查货币资金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或冻结等情况;

⑥ 对重要账户实施资金流水双向测试,并检查大额收付交易;

⑦ 对货币资金进行截止测试;

⑧ 检查与货币资金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性水平判断标准

在本章节中,公司根据所处行业及自身发展阶段,将对投资者了解公司经营及财务信息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作为重大事项,进行详细分析和说明。

公司在确定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判断标准时,结合自身所处的行业、发展阶段和经营状况,具体从性质和金额两个方面来考虑。从性质来看,主要考虑该事项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从金额来看,本公司基于对业务性质及规模,根据各年度合并报表营业收入平均值的1%作为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具体金额为3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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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告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金融工具

1、2019年度和2020年度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1-1-308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③不属于上述①或②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①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1-1-309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A.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B.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④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①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A.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B.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②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

1-1-310

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1-1-311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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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2)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账龄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组合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票据类型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账龄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合并内关联方组合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项目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下同)5
1-2年10
2-3年50
3年以上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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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2、2018年度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1)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2)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除外: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2)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3)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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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积摊销额后的余额。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2)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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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1)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2)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先将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区分开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测试结果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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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①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

A.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B.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C.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D.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E.因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债务工具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F.其他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况。

②表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以及被投资单位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公司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若其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50%(含50%)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则表明其发生减值;若其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20%(含20%)但尚未达到50%的,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6个月(含6个月)但未超过12个月的,本公司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等,判断该权益工具投资是否发生减值。对于以成本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公司综合考虑被投资单位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判断该权益工具是否发生减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回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回升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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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予转回。

(二)应收款项

1、2019年度和2020年度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之“六、报告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一)金融工具”之“1、2019年度和2020年度”之“(5)金融工具减值”相关内容。

2、2018年度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金额100万元以上(含)或占应收款项账面余额10%以上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账龄分析法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余额百分比法
账龄应收账款 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 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下同)55
1-2年1010
2-3年5050
3年以上100100
组合名称应收账款 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 计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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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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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四)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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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合并财务报表

1)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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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2)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五)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通用设备年限平均法3-5531.67-19
专用设备年限平均法3-5531.67-19
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3-5531.6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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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摊销年限(年)
土地使用权30
IP授权使用费2-5
办公软件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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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2)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3)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4、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5、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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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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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权条件。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九)收入

1、2020年度

(1)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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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原则

1)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销售3D视觉传感器、消费级应用设备和工业级应用设备等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内销收入在公司将产品运送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并由客户确认接受、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外销收入在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相关单据,已收取货款或取得了收款权力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公司的境外子公司销售收入在境外子公司将产品运送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并由客户确认接受、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

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公司在技术服务经客户验收通过、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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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8年度和2019年度

(1)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①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②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④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2)提供劳务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并按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主要销售3D视觉传感器、消费级应用设备和工业级应用设备等产品。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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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相关单据,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公司的境外子公司销售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境外子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公司提供技术服务系向客户提供技术开发方案。技术服务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根据客户要求完成相关服务后,取得验收单,且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

1-1-329

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十一)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十二)报告期内的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及其影响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1-1-330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

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资产负债表
2018年12月31日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影响2019年1月1日
其他流动资产402,163,670.57-390,300,000.0011,863,670.57
交易性金融资产-390,300,000.00390,300,0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27,319,638.90-127,319,638.9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27,319,638.90127,319,638.90
项目原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
计量类别账面价值计量类别账面价值

1-1-331

货币资金贷款和应收款项277,588,727.29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77,588,727.29
应收票据贷款和应收款项303,734.29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303,734.29
应收账款贷款和应收款项81,607,656.0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81,607,656.01
其他应收款贷款和应收款项4,223,865.2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4,223,865.26
其他流动资产(理财产品)贷款和应收款项390,300,000.00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390,300,000.00
权益工具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27,319,638.90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127,319,638.90
应付账款其他金融负债30,267,816.5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30,267,816.51
其他应付款其他金融负债1,098,292.80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1,098,292.80
项目按原金融工具准则 列示的账面价值 (2018年12月31日)重分类重新计量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列示的账面价值 (2019年1月1日)
A.金融资产
a.摊余成本
货币资金----
按原CAS22列示的余额和按新CAS22列示的余额277,588,727.29--277,588,727.29
应收票据----
按原CAS22列示的余额和按新CAS22列示的余额303,734.29--303,734.29
应收账款----
按原CAS22列示的余额和按新CAS22列示的余额81,607,656.01--81,607,656.01
其他应收款----
按原CAS22列示的余额4,223,865.26---

1-1-332

项目按原金融工具准则 列示的账面价值 (2018年12月31日)重分类重新计量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列示的账面价值 (2019年1月1日)
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按新CAS22列示的余额---4,223,905.26
其他流动资产----
按原CAS22列示的余额390,300,000.00---
减:转出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390,300,000.00--
按新CAS22列示的余额----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总金融资产754,023,982.85-390,300,000.00-363,638,511.84
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
按原CAS22列示的余额----
加:由摊余成本计量变为公允价值计量-390,300,000.00--
按新CAS22列示的余额---390,300,000.00
可供出售金融产----
按原CAS22列示的余额127,319,638.90---
减:转出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127,319,638.90--
按新CAS22列示的余额----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按原CAS22列示的余额----
加:自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CAS22)转入-127,319,638.90--
按新CAS22列示的余额---127,319,638.9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总金融资产127,319,638.90390,300,000.00-517,619,638.90
B.金融负债
a.摊余成本
应付账款----
按原CAS22列示的余额30,267,816.51--30,267,816.51

1-1-333

项目按原金融工具准则 列示的账面价值 (2018年12月31日)重分类重新计量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列示的账面价值 (2019年1月1日)
和按新CAS22列示的余额
其他应付款----
按原CAS22列示的余额和按新CAS22列示的余额1,098,292.80--1,098,292.80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总金融负债31,366,109.31--31,366,109.31
项目按原金融工具准则计提损失准备/ 按或有事项准则确认的预计负债 (2018年12月31日)重分类重新 计量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计提损失准备 (2019年1月1日)
应收账款33,887,567.87--33,887,567.87
其他应收款321,939.02--321,939.02
项目资产负债表
2019年12月31日新收入准则调整影响2020年1月1日
预收款项16,442,597.91-16,442,597.91-
合同负债-14,456,813.0814,456,813.08
其他流动负债-1,985,784.831,985,784.83

1-1-334

3、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4、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十三)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差异分析公司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目前不存在明显差异。

七、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43号公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有关规定和天健会计师对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561号),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金额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6,226.02-68,118.89-10,564.86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6.72-63.83-10.6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515.261,918.251,964.26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509.311,058.87119.87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111.2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92.65-510.83-59.0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51,402.12-73,820.49-3,197.65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48,598.18-71,418.04-1,183.24
减:所得税影响金额460.68395.02302.75

1-1-335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49,058.86-71,813.06-1,485.99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48,176.13-68,550.16-1,486.2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882.73-3,262.900.26
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049.89431.27-9,078.61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2018年4月30日前按17%的税率计缴,2018年5月1日起按16%的税率计缴,2019年4月1日以后按13%计缴,其他应税收入按3%、6%计缴;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政策,退税率为17%、16%、13%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7%
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2%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5%、25%、27%、8.25%

1-1-336

纳税主体名称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公司15%15%15%
蚂里奥技术、新拓三维15%25%25%
美国奥比27%27%27%
蚂里奥软件15%15%-
奥比香港8.25%8.25%-
新加坡奥比8.25%--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25%25%25%

1-1-337

行即征即退政策。公司、蚂里奥技术、蚂里奥软件和新拓三维销售软件产品,享受以上即征即退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1月17日联合发文《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前海远点、奥比武汉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三)税收政策变化对经营成果的影响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税收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由于公司母公司层面存在大额未弥补亏损,无需缴纳所得税,实际未享受企业所得税相关税收优惠,税收优惠政策未对发行人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发行人未对税收优惠存在重大依赖。发行人享受的税收优惠主要为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等与公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的税收优惠,具备较强的可持续性。

九、发行人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2020-12-31/ 2020年度2019-12-31/ 2019年度2018-12-31/ 2018年度
流动比率(倍)14.565.9015.28
速动比率(倍)13.314.9113.57
资产负债率(%)7.5215.477.22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3.975.532.06
存货周转率(次)0.571.691.7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68,951.49-65,777.53-10,784.57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66,226.02-68,118.89-10,564.86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18,049.89431.27-9,078.61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25.6584.2453.4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0.691.08-3.69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2.953.270.37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6.7713.2713.84

1-1-338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应收账款周转率=年化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余额

5、存货周转率=年化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余额

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7、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8、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9、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10、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末净资产/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报告期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

期间报告期利润计算口径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 益率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 收益稀释每股 收益
2020 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2.70%-1.84-1.8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1.64%-0.50-0.50
2019 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68.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0.43%--
2018 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4.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2.79%--

1-1-339

十、分部信息

本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特征,按照产品、区域、季度进行了分部信息披露,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之“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二)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及“(三)营业成本构成及变动分析”的相关内容。

十一、经营成果分析

截至目前,在A股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中,尚无与公司业务完全一致的同行业可比公司,因此公司在进行财务会计信息对比分析时,综合考虑主营业务相似性、产业链位置、企业发展阶段、财务资料可获得性等因素选择与公司在产品或业务上存在一定程度类似的寒武纪(688256)、睿创微纳(688002)、云从科技(科创板IPO在审)作为可比公司。上述公司在具体业务内容及结构、业务模式、所处发展阶段、以及收入和资产规模等与发行人不完全相同,可能导致部分财务指标在对比时存在一定差异。

(一)报告期内经营成果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成果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营业收入25,894.55100.00%59,694.97100.00%20,959.27100.00%
营业成本11,450.5744.22%24,478.1441.01%13,745.9565.58%
营业毛利14,443.9855.78%35,216.8258.99%7,213.3234.42%
营业利润-72,072.80-278.33%-67,995.15-113.90%-12,264.60-58.52%
利润总额-72,182.17-278.75%-68,576.14-114.88%-12,334.69-58.85%
净利润-68,151.70-263.19%-68,900.40-115.42%-10,415.68-49.69%
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66,226.02-255.75%-68,118.89-114.11%-10,564.86-50.41%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18,049.89-69.71%431.270.72%-9,078.61-43.32%

1-1-340

发行人成立以来专注于3D视觉感知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发行人依托研发创新主动迭代3D视觉感知基础技术,同时跟随应用场景需求持续拓展具体产品系列,主要产品及服务不断丰富。凭借深厚的技术积累、丰富的行业应用经验和优质的客户储备,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总体呈现增长态势。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0,959.27万元、59,694.97万元和25,894.5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9,078.61万元、431.27万元和-18,049.89万元,其中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19年度下降较多主要系在2020年初新冠疫情爆发的背景下,线下零售受到较大的冲击,3D视觉感知技术在线下支付应用场景的渗透步伐放缓,导致公司产品在生物识别领域的销售相应暂时性下降。

(二)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25,243.5697.49%59,581.4199.81%20,796.0499.22%
其他业务收入650.992.51%113.560.19%163.230.78%
合计25,894.55100.00%59,694.97100.00%20,959.27100.00%

1-1-341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3D视觉传感器17,992.7471.28%51,738.0786.84%20,077.6196.55%
消费级应用设备4,342.7217.20%5,807.739.75%321.111.54%
工业级应用设备2,377.559.42%1,390.482.33%277.031.33%
其他530.552.10%645.131.08%120.280.58%
合计25,243.56100.00%59,581.41100.00%20,796.04100.00%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1-342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生物识别14,704.0658.25%46,320.8977.74%5,040.4924.24%
AIoT7,731.9330.63%7,572.9612.71%5,735.2627.58%
消费电子323.391.28%4,278.327.18%9,737.1346.82%
工业三维测量2,400.269.51%1,408.782.36%283.161.36%
其他83.930.33%0.460.00%--
合计25,243.56100.00%59,581.41100.00%20,796.04100.00%

1-1-343

Find X的3D视觉传感器。公司在消费电子领域实现的收入分别为9,737.13万元、4,278.32万元和323.39万元。该款手机于2018年6月发布上市并于2019年6月停产,公司产品的供货时间通常较手机的生命周期早3-6个月。2020年该领域的收入主要为用于魅族将于2021年推出新一代旗舰机型的iToF 3D视觉传感器小批量试产实现的收入。随着3D视觉感知技术在手机前置屏下和后置视觉传感器应用的逐步成熟,公司在该领域具备较大发展潜力。报告期内,公司在工业三维测量领域提供的主要产品为三维光学扫描测量、三维全场应变测量、三维光学弯管测量等工业级应用设备及应用软件。公司在工业三维测量领域实现的收入分别为283.16万元、1,408.78万元和2,400.26万元,呈现稳定增长的趋势,主要系公司持续完善产品系列并不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所致。

(3)按销售区域分类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境内销售21,713.2286.01%56,466.1494.77%17,892.4386.04%
境外销售3,530.3413.99%3,115.275.23%2,903.6013.96%
合计25,243.56100.00%59,581.41100.00%20,796.04100.00%

1-1-344

(4)按销售模式分类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采取直销为主的销售模式向境内外客户销售3D视觉感知产品,仅于2019年在移动运营商细分行业少量使用经销模式。报告期内,公司直销模式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0.00%、99.79%和100.00%。

3、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销售数量、价格与结构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的销量、平均单价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销量收入均价销量收入均价销量收入均价
3D视觉传感器36.5617,992.74492.18133.5751,738.07387.3664.2920,077.61312.31
消费级应用设备3.574,342.721,216.114.545,807.731,279.710.24321.111,328.56
工业级应用设备712,377.5533.49621,390.4822.4319277.0314.58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第一季度5,542.0421.95%8,137.1813.66%899.504.33%

1-1-345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第二季度4,543.4218.00%9,148.5615.35%4,749.4222.84%
第三季度6,107.3824.19%17,980.7930.18%5,292.9225.45%
第四季度9,050.7235.85%24,314.8940.81%9,854.1947.38%
总计25,243.56100.00%59,581.41100.00%20,796.04100.00%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10,841.2294.68%24,415.1299.74%13,676.9099.50%
其他业务成本609.355.32%63.020.26%69.050.50%
合计11,450.57100.00%24,478.14100.00%13,745.95100.00%

1-1-346

2、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

(1)按产品分类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分产品类别的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3D视觉传感器6,921.2363.84%19,585.9280.22%13,396.4297.95%
消费级应用设备3,161.1129.16%4,031.9916.51%137.851.01%
工业级应用设备531.974.91%476.921.95%78.550.57%
其他226.912.09%320.291.31%64.070.47%
合计10,841.22100.00%24,415.12100.00%13,676.90100.00%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接材料8,079.9374.53%21,410.6487.69%12,808.6593.65%
直接人工213.721.97%58.840.24%34.310.25%
制造费用2,547.5623.50%2,945.6412.06%833.946.10%
合计10,841.22100.00%24,415.12100.00%13,676.90100.00%

1-1-347

当年度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较2019年显著增加。

3、主要原材料和能源的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和能源的采购数量及价格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五、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四)营业毛利与毛利率构成及变动分析

1、营业毛利构成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公司营业毛利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营业收入25,894.5559,694.9720,959.27
营业成本11,450.5724,478.1413,745.95
营业毛利14,443.9835,216.827,213.32
其中:主营业务毛利14,402.3435,166.297,119.14
其他业务毛利41.6350.5494.18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3D视觉传感器11,071.5076.87%32,152.1591.43%6,681.1993.85%
消费级应用设备1,181.618.20%1,775.745.05%183.262.57%
工业级应用设备1,845.5812.81%913.562.60%198.482.79%
其他303.652.11%324.840.92%56.210.79%
合计14,402.34100.00%35,166.29100.00%7,119.14100.00%

1-1-348

报告期,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主要来源于3D视觉传感器,实现毛利分别为6,681.19万元、32,152.15万元和11,071.50万元,占主营业务毛利比例分别为

93.85%、91.43%和76.87%,是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的主要来源。

3、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1)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按产品类别分类的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毛利率变动毛利率变动毛利率
3D视觉传感器61.53%-0.61个百分点62.14%28.87个百分点33.28%
消费级应用设备27.21%-3.37个百分点30.58%-26.49个百分点57.07%
工业级应用设备77.63%11.92个百分点65.70%-5.94个百分点71.65%
其他57.23%6.88个百分点50.35%3.62个百分点46.73%
合计57.05%-1.97个百分点59.02%24.79个百分点34.23%

1-1-349

整体而言,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与业务开展实际背景相符。

(2)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业务分类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寒武纪主营业务65.38%68.19%99.90%
睿创微纳主营业务62.81%50.42%60.07%
云从科技主营业务43.21%38.89%21.46%
平均值-57.13%52.50%60.48%
本公司主营业务57.05%59.02%34.23%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销售费用5,930.9522.90%6,892.5711.55%3,177.5315.16%
管理费用51,809.79200.08%48,427.9681.13%6,038.4428.81%
研发费用32,537.18125.65%50,289.4684.24%11,192.3453.40%
财务费用-1,894.45-7.32%-731.84-1.23%-1,872.88-8.94%
合计88,383.46341.32%104,878.15175.69%18,535.4288.44%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1-1-350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销售费用5,104.7919.71%5,218.968.74%3,152.3115.04%
管理费用8,942.1034.53%7,297.1412.22%3,400.7416.23%
研发费用24,988.8096.50%19,375.8132.46%10,652.6350.83%
财务费用-1,894.45-7.32%-731.84-1.23%-1,872.88-8.94%
合计37,141.23143.43%31,160.0652.20%15,332.8073.16%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3,397.5557.29%3,262.4647.33%1,836.9357.81%
业务推广费870.2414.67%947.8213.75%392.8212.36%
股份支付826.1613.93%1,673.6224.28%25.210.79%
差旅费265.444.48%375.615.45%287.989.06%
业务招待费230.123.88%154.622.24%261.828.24%
租赁及物业费222.303.75%246.353.57%145.314.57%
折旧与摊销61.121.03%57.800.84%88.012.77%
办公费57.590.97%41.160.60%33.551.06%
运杂费-0.00%130.401.89%95.423.00%
其他0.420.01%2.730.04%10.480.33%
合计5,930.95100.00%6,892.57100.00%3,177.53100.00%

1-1-351

费和股份支付等。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3,177.53万元、6,892.57万元和5,930.95万元,2018年至2020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6.62%,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布局的扩大,公司销售人员职工薪酬呈现增长的趋势以及于报告期内实施股权激励计提股份支付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中的业务推广费分别为392.82万元、947.82万元和870.24万元,差旅费分别为287.98万元、375.61万元和265.44万元,2020年相关费用下降主要系受2020年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参加展会、差旅活动等减少所致。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中的业务招待费金额分别为261.82万元、154.62万元和230.12万元,呈现先减少后增加的趋势,主要系:其一,2018年公司积极进行多领域的市场开拓,特别是在家庭娱乐细分场景的推广力度较大,为此在多个省会城市成立了业务网点;2019年随着生物识别业务领域的快速发展,公司对原有的家庭娱乐细分场景相关业务网点进行收缩,从而导致2019年业务招待费同比下降。其二,2019年12月份公司对事业部进行了重组,2020年各事业部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导致该年度业务招待费用回升。

除此之外,租赁及物业费2020年度出现小幅下降,主要系在新冠疫情期间部分月份公司租赁办公楼免租所致;运杂费2020年度为0万元,主要系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与销售活动直接相关的运杂费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如下:

公司名称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寒武纪9.79%4.28%5.31%
睿创微纳2.96%3.33%3.60%
云从科技49.36%28.29%26.63%
平均值20.70%11.97%11.85%
本公司22.90%11.55%15.16%
本公司(剔除股份支付)19.71%8.74%15.04%

1-1-352

纪和睿创微纳,低于云从科技,剔除股份支付后略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具体而言,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寒武纪客户相对集中,销售人员数量较少;睿创微纳探测器和机芯产品主要客户为大型工业客户,整机产品主要以经销方式销售,导致销售费用较低。云从科技处于快速扩张阶段,采取了较为积极的市场拓展策略,销售人员逐年大幅增加,导致其销售费用相对较高。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股份支付42,867.6982.74%41,130.8284.93%2,637.7043.68%
职工薪酬5,886.7511.36%4,510.629.31%1,974.3432.70%
租赁及物业费962.851.86%501.501.04%315.115.22%
折旧与摊销774.021.49%1,008.342.08%298.264.94%
中介机构费用532.661.03%336.320.69%113.931.89%
办公费422.390.82%475.850.98%214.723.56%
业务招待费176.560.34%111.400.23%67.431.12%
差旅费110.240.21%194.330.40%137.362.27%
招聘费76.620.15%158.780.33%279.584.63%
合计51,809.79100.00%48,427.96100.00%6,038.44100.00%

1-1-353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折旧与摊销分别为298.26万元、1,008.34万元和

774.02万元,其中2019年度折旧与摊销金额较高主要系2019年度公司对长期待摊费用中MX6300型号芯片对应光罩费用的剩余金额547.49万元一次性计入管理费用所致。该型号芯片主要用于OPPO Find X型号手机,随着2019年该款手机进入生命周期后期,公司基于市场发展判断,终止该型号芯片的生产。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的租赁及物业费分别为315.11万元、501.50万元和962.85万元,租赁及物业费持续增加主要系随着管理人员数量的增加公司新增办公场所导致;其中2020年较上年增加较多主要系当年奥日升工厂投产前的房屋租赁及物业费478.21万元计入管理费用。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的中介机构费用分别为113.93万元、336.32万元和532.66万元,中介机构费用持续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进行股权融资等事项向审计机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支付的中介机构费用。除此之外,差旅费2020年度出现下降,主要系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管理人员差旅活动减少所致;招聘费报告期内持续下降,主要系随着公司管理架构的逐步完善和管理人员的逐步增加,公司逐步减少了向猎头支付的招聘费用。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如下:

公司名称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包含股份 支付剔除股份 支付包含股份 支付剔除股份 支付包含股份 支付剔除股份 支付
寒武纪35.97%33.39%237.89%25.29%37.66%37.51%
睿创微纳4.09%3.69%5.58%5.58%5.44%5.44%
云从科技31.79%31.79%181.69%20.36%12.73%12.73%
平均值23.95%22.96%141.72%17.08%18.61%18.56%
本公司200.08%34.53%81.13%12.22%28.81%16.23%

1-1-354

平均水平基本一致;2019年度低于平均值主要系当期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长所致;2020年度高于平均值主要系公司受到疫情影响营业收入有所下降,而费用较为刚性,导致费用率升高所致。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18,552.3857.02%12,962.1225.78%7,424.1566.33%
股份支付7,548.3823.20%30,913.6561.47%539.714.82%
技术服务费1,597.624.91%1,547.343.08%382.033.41%
折旧与摊销1,436.314.41%974.811.94%578.005.16%
租赁及物业费1,280.643.94%952.591.89%856.887.66%
材料投入1,206.733.71%991.631.97%816.897.30%
检测认证费355.351.09%168.760.34%117.361.05%
知识产权243.030.75%176.620.35%85.630.77%
差旅费216.520.67%331.830.66%330.582.95%
办公费100.210.31%67.600.13%61.110.55%
其他-0.00%1,202.502.39%-0.00%
合计32,537.18100.00%50,289.46100.00%11,192.34100.00%

1-1-355

2019年度,公司研发费用中的其他金额为1,202.50万元,主要系公司于2019年与其他股东共同设立子公司深圳奥辰,并溢价取得该公司的控制权。考虑到深圳奥辰主要为公司提供研发支持等,公司将投资成本与持有奥辰股权价值份额的溢价部分计入当期研发费用。

除此之外,差旅费2020年度出现下降,主要系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研发人员差旅活动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的研发项目的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预算金额实际投入金额
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结构光3D视觉传感器研发及产业化30,000.005,890.056,568.365,052.54
双目3D视觉传感器研发及产业化8,000.001,050.671,204.921,169.92
基于iToF技术的3D视觉传感器研发及产业化30,000.004,805.952,840.781,052.90
面向用户开发的SDK及应用算法研发30,000.003,469.132,677.872,337.39
基于dToF技术的3D视觉传感器研发及产业化5,000.00664.07--
3D视觉感知AIoT算力芯片核心IP设计研发10,000.001,512.28--
高性能光波导关键技术研发6,000.00969.39919.19-
3D视觉传感器专用一体化智能量产产线迭代6,000.00179.40--
高分辨率结构光深度引擎芯片设计研发10,000.00460.011,394.39681.80
面阵dToF感光芯片设计研发10,000.00396.24--
面向3D视觉感知的AIoT算力芯片设计研发20,000.00901.80--
高性能iToF感光芯片关键技术研发8,000.00581.65959.23-
高性能结构光专用感光芯片系统及架构设计3,000.00198.61--
高性能中远距激光雷达研发及产业化5,000.00996.48405.18-
基于dTOF技术的新一代全固态激光雷达研发及产业化20,000.00664.32218.17-
面向教育的3D视觉感知应用产品研发5,000.00775.34115.95-

1-1-356

项目预算金额实际投入金额
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面向三维刷脸应用的智能终端研发及产业化5,000.00884.70377.88134.36
工业级三维测量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8,000.00588.71491.39223.73
合计219,000.0024,988.8018,173.3110,652.63
公司名称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寒武纪167.41%122.32%205.18%
睿创微纳14.62%16.22%16.94%
云从科技112.00%56.25%30.61%
平均值98.01%64.93%84.24%
本公司125.65%84.24%53.40%
本公司(剔除股份支付)96.50%32.46%50.83%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利息收入-2,218.74-677.47-1,803.03

1-1-357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汇兑损益305.19-60.57-76.94
手续费19.106.207.08
合计-1,894.45-731.84-1,872.88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92.8590.7870.58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2,322.411,827.471,893.68
软件退税2,053.251,390.03542.74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25.46142.824.97
合计4,593.983,451.102,511.97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大视野高分辨率的消费级机器人3D视觉系统项目165.6527.70-
自主SoC架构3D传感器核心软硬件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1.7519.8321.75
智能机器人3D视觉系统关键技术研发项目16.799.220.19
其他项目8.6734.0348.64
合计192.8590.7870.58

1-1-358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大视野高分辨率的消费级机器人3D视觉系统项目157.70663.234.01
面向3D视觉感知的人工智能芯片研发及产业化应用项目146.67183.33-
自主SoC架构3D传感器核心软硬件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198.96--
面向服务机器人的三维视觉传感器研发及产业化应用项目103.8843.27-
智能机器人3D视觉系统关键技术研发项目80.00130.39-
高性能ToF三维感知器件研发及视觉引导自主智能系统应用项目254.1712.50-
高性能ToF图像传感器及其3D摄像头研发项目82.64--
其他项目138.5940.0063.14
合计1,162.601,072.7267.15
项目拨款单位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三维视觉感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资助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300.00--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企业研究开发资助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43.10182.40-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新局150.00--
博士后设站单位资金补助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30.00--
“体感操作-智能终端人机交互技术革命”项目资助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60.00--
2019年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50.00--
技改倍增专项资助计划质量品牌双提升类资助计划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31.00--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300.00332.30
2018年度深圳市科学技术奖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100.00-
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本土创新科研团队项目资助深圳市财政委员会--1,000.00

1-1-359

项目拨款单位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248.00
2018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省重大科技专项结转类)资助广东省财政厅国库支付局--120.00
其他-195.71172.35126.24
合计1,159.81754.751,826.54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385.77-188.60-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6.62-
理财收益509.311,058.87119.87
合计123.54876.89119.87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坏账损失---2,880.37
存货跌价损失-2,271.47-1,326.37-479.57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316.70-62.60
资产减值损失合计-2,271.47-1,643.08-3,422.54
信用减值损失合计-313.85-471.74-

1-1-360

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制定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政策,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会计政策计提各项减值准备。

4、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分别为0.36万元、-0.28万元和0万元,均为固定资产处置收益,金额较小。

5、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7.01万元、0.34万元和29.98万元,金额较小。其中2020年度金额相对较大,主要系向供应商收取的品质扣款。

6、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对外捐赠49.89--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16.7270.1711.06
补偿款支出-510.6366.04
其他72.740.540.01
合计139.35581.3477.10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6,226.02-68,118.89-10,564.86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1-1-361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6.72-63.83-10.6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515.261,918.251,964.26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509.311,058.87119.87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111.2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92.65-510.83-59.0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51,402.12-73,820.49-3,197.65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48,598.18-71,418.04-1,183.24
减:所得税影响金额460.68395.02302.75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49,058.86-71,813.06-1,485.99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48,176.13-68,550.16-1,486.2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882.73-3,262.900.26
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049.89431.27-9,078.61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909.08159.25

1-1-362

递延所得税费用-4,030.47-584.83-2,078.26
合计-4,030.47324.26-1,919.01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利润总额-72,182.17-68,576.14-12,334.69
按母公司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10,827.33-10,286.42-1,850.20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3.27-104.14142.83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5,298.159,732.53-674.94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44.00-48.21-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1,434.711,021.85531.40
前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期不确认影响-3.67-
前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期税率变动影响111.26--
其他-4.97-68.10
所得税费用-4,030.47324.26-1,919.01

1-1-363

司当前市场地位和积极应对未来技术与市场所带来的新的挑战,在研发方面按照“全栈式技术研发能力+全领域技术路线布局”进行技术研发储备,同时积极应对未来技术与市场所带来的新的挑战,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投入相对较多,研发费用金额及占收入的比重较高;(3)为进一步激励核心骨干研发、管理和市场人员,公司于报告期内通过员工持股平台进行股权激励,确认较大金额股份支付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4)在2020年初新冠疫情爆发的背景下,线下零售受到较大的冲击,3D视觉感知技术在线下支付应用场景的渗透步伐放缓,导致公司产品在生物识别领域的销售相应暂时性下降,从而导致公司2020年收入下降。

2、影响分析

报告期内,受到公司持续亏损的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4,635.68万元、7,702.09万元和-25,009.30万元,累计为-41,942.88万元;剔除存入受限的定期存款金额的影响后,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分别为-9,635.68万元、8,702.09万元和-16,009.30万元,累计为-16,942.88万元。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公司同期净利润,主要系净利润中股份支付等非付现费用影响相对较大所致。公司具备较为充分的融资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引入外部专业投资机构完成了多轮股权融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8,286.11万元、786.46万元和152,335.47万元,累计为231,408.04万元,可以覆盖持续亏损对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造成的不利影响及扩大投资的需求。截至2020年末,公司资本结构合理,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14.56倍和13.31倍;货币资金16.71亿元,现金较为充沛,能够满足公司一段期间内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

考虑到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的提升和目前资金状况,尚未盈利未对公司的业务拓展、人才吸引、团队稳定性、研发投入、战略性投入、生产经营可持续性等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趋势分析

未来三至五年,随着3D视觉感知技术的快速迭代以及在各领域的渗透率的进一步提升,公司仍将保持对技术研发和市场开拓的高投入,以维持技术和市场

1-1-364

领先地位并把握市场发展机遇。一方面,公司将继续保持研发投入力度,重点推动3D视觉感知系统前沿技术和应用能力突破,加强dToF感光芯片、AIoT算力芯片、深度引擎算法、整体光学系统、整机系统等核心软硬件技术研发,推进各领域、各环节技术持续迭代创新。另一方面,公司将大力拓展下游应用场景,继续深耕现有的规模化应用场景,深挖客户群体,扩大市场规模,同时大力开拓新兴应用场景市场,特别是在智能终端、智慧家庭、智能汽车、机器人、数字孪生等几个大规模未来应用场景中抢占较大市场份额。随着市场的逐步成熟,公司将加速研发成果转化,进而提升公司产品的销售额和市场占有率。未来随着销售额及市场渗透率持续增长,公司盈利能力将得以改善。

十二、资产质量分析

(一)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221,009.4883.77%102,036.6979.51%87,383.7079.94%
非流动资产42,823.1416.23%26,291.3720.49%21,925.4920.06%
总资产263,832.61100.00%128,328.05100.00%109,309.19100.00%

1-1-365

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9.94%、79.51%和83.77%。公司资产结构保持相对稳定,且以流动资产为主,主要是由于公司主要生产办公场所均为租赁,非核心生产环节以外协方式完成,因此固定资产投入相对较少,上述资产结构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保持一致。

(二)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167,105.5775.61%52,043.8151.01%27,758.8731.77%
交易性金融资产26,452.3511.97%17,145.2416.80%--
应收票据242.460.11%108.390.11%30.370.03%
应收账款1,995.770.90%9,239.369.05%8,160.779.34%
预付款项1,533.580.69%2,544.732.49%998.101.14%
其他应收款666.640.30%701.730.69%422.390.48%
存货19,025.918.61%17,131.4416.79%9,796.8311.21%
其他流动资产3,987.201.80%3,121.993.06%40,216.3746.02%
流动资产合计221,009.48100.00%102,036.69100.00%87,383.70100.00%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1-366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库存现金6.750.00%13.940.03%24.090.09%
银行存款166,996.1899.93%51,954.0999.83%27,699.7399.79%
其他货币资金102.640.06%75.780.15%35.050.13%
合计167,105.57100.00%52,043.81100.00%27,758.87100.00%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26,452.3517,145.24-
其中:衍生金融资产-1,395.24-
其中:债务工具投资26,452.3515,750.00-
合计26,452.3517,145.24-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银行承兑汇票242.46108.3930.37
合计242.46108.3930.37

1-1-36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30.37万元、108.39万元、

242.46万元,均为银行承兑汇票。公司应收票据金额较小,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重合计分别为0.03%、0.11%和0.1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不存在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4、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8,160.77万元、9,239.36万元和1,995.7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34%、9.05%和0.90%,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应收账款余额2,983.0210,048.1611,549.52
减:坏账准备987.25808.793,388.76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1,995.779,239.368,160.77
当期营业收入25,894.5559,694.9720,959.27
应收账款余额/当期营业收入11.52%16.83%55.10%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应收账款余额2,137.689,202.827,783.38
期后回款金额1,763.769,113.977,705.52
回款比例82.51%99.03%99.00%

1-1-368

回,2020年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超过80%,公司期后回款情况良好。

(3)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标准及坏账计提情况

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政策详见本节之“六、报告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一)金融工具”和“(二)应收款项”,公司严格按照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对比情况如下:

账龄寒武纪睿创微纳云从科技发行人
1-3个月不计提4.68%-21.85%不计提5%
4-6个月5%
7-12个月5%
1-2年10%16.99%-52.13%10%10%
2-3年30%21.10%-91.50%30%50%
3-4年100%36.24%-100%50%100%
4年以上100%100%
类别2020-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占比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845.3428.34%845.34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137.6871.66%141.916.64%1,995.77
合计2,983.02100.00%987.2533.10%1,995.77
项目2019-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1-1-369

金额占比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0,048.16100.00%808.798.05%9,239.36
合计10,048.16100.00%808.798.05%9,239.36
项目2018-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占比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 计提坏账准备3,256.8028.20%2,920.8089.68%336.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计提坏账准备8,292.7271.80%467.965.64%7,824.77
合计11,549.52100.00%3,388.7629.34%8,160.77
项目2020-12-31
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1年以内2,032.2395.07%101.611,930.62
1-2年31.081.45%3.1127.97
2-3年74.373.48%37.1937.19
合计2,137.68100.00%141.911,995.77
项目2019-12-31
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1年以内9,000.3889.57%450.028,550.36
1-2年412.784.11%41.28371.51
2-3年634.996.32%317.50317.50
合计10,048.16100.00%808.799,239.36
项目2018-12-31
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1年以内7,506.4190.52%375.327,131.09
1-2年751.309.06%75.13676.17
2-3年35.010.42%17.5117.51

1-1-370

合计8,292.72100.00%467.967,824.77
客户名称2020-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深圳市和利达电子有限公司845.34845.34100.00%逾期款项且经公司多次催收无果,预计款项无法收回
合计845.34845.34100.00%
客户名称2018-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乐视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840.00504.0060.00%客户经营困难,款项无法收回
西藏衣得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416.802,416.80100.00%
合计3,256.802,920.8089.68%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5.772,958.95-
年度客户名称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 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2019 年度乐视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504.00客户经营困难,款项无法收回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西藏衣得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416.80
合计2,920.80

1-1-371

(7)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序号客户名称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
2020 年末1深圳市和利达电子有限公司845.3428.34%845.34
2河南牧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560.2118.78%28.01
3蚂蚁金服(海南)数字技术有限公司278.269.33%13.91
4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140.114.70%7.01
5贝壳技术有限公司93.703.14%4.68
合计1,917.6264.29%898.96
2019 年末1蚂蚁金服(海南)数字技术有限公司3,059.3130.45%152.97
2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2,468.3224.56%123.42
3上海商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496.0414.89%74.80
4深圳市和利达电子有限公司845.348.41%337.79
5深圳市超盟金服技术信息服务有限公司344.773.43%17.24
合计8,213.7981.74%706.21
2018 年末1东莞市欧珀精密电子有限公司2,744.7023.76%137.24
2西藏衣得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416.8020.93%2,416.80
3北京友宝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328.3511.50%66.42
4深圳市和利达电子有限公司960.648.32%85.45
5乐视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840.007.27%504.00
合计8,290.4871.78%3,209.91

1-1-372

(8)第三方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第三方回款的情况,公司第三方回款对应收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第三方回款对应收入金额2,088.9915.220.77
其中:蚂上店回款2,020.46--
同一控制下主体回款63.548.32-
其他4.996.900.77
营业收入25,894.5559,694.9720,959.27
第三方回款对应收入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8.07%0.03%0.00%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1年以内1,533.582,544.73935.32
1-2年--62.78
合计1,533.582,544.73998.10

1-1-373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422.39万元、701.73万元和666.64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48%、0.69%和0.30%,金额和占比较小。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押金保证金等,报告期内各期末账面余额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押金保证金708.61705.45242.23
应收暂付款121.0671.9544.67
出口退税41.6324.69141.13
其他零星48.5524.1326.55
账面余额合计919.84826.22454.58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1年以内427.56566.28322.31
1-2年241.6492.51125.15
2-3年85.97161.007.12
3年以上164.686.42-
账面余额合计919.84826.22454.58
时间序号单位名称款项性质账面 余额账龄占比坏账 准备
2020 年末1东莞市晓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224.401年以内24.40%11.22
2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押金保证金106.231年以内, 1-2年11.55%10.00
3深圳软件园管理中心押金保证金95.713年以上10.41%95.71
4西安市高新区软件新城建设 发展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59.652-3年6.48%29.83
5深圳市立奇峰实业发展有限 公司应收暂付款50.173年以上5.45%50.17
合计536.1758.29%196.93

1-1-374

时间序号单位名称款项性质账面 余额账龄占比坏账 准备
2019 年末1东莞市晓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219.001年以内26.51%10.95
2深圳软件园管理中心押金保证金95.712-3年11.58%47.86
3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押金保证金93.801年以内11.35%4.69
4Troy Office Centre押金保证金83.081年以内10.06%4.15
5西安市高新区软件新城建设 发展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59.651-2年7.22%5.97
合计551.2466.72%73.61
2018 年末1出口退税出口退税141.131年以内31.05%7.06
2深圳软件园管理中心押金保证金95.711-2年21.05%9.57
3西安市高新区软件新城建设 发展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59.651年以内13.12%2.98
4跨越速运集团有限公司应收暂付款14.401年以内3.17%0.72
5上海张江企业孵化器经验管理 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13.511年以内, 1-2年, 2-3年2.97%2.39
合计324.4071.36%22.72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存货账面余额21,840.9118,643.7610,353.08
减:存货跌价准备2,815.001,512.32556.25
存货账面价值19,025.9117,131.449,796.83
占流动资产的比重8.61%16.79%11.21%

1-1-375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
原材料11,356.1751.99%8,103.9543.47%6,578.3863.54%
库存商品9,158.9241.93%8,303.5744.54%2,533.6824.47%
发出商品298.431.37%341.651.83%548.595.30%
委托加工物资890.574.08%1,766.389.47%692.436.69%
未完成劳务--128.210.69%--
合同履约成本136.820.63%----
合计21,840.91100.00%18,643.76100.00%10,353.08100.00%
时间项目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价值
2020-12-31原材料11,356.172,262.5919.92%9,093.58
库存商品9,158.92552.416.03%8,606.51
发出商品298.43-0.00%298.43
委托加工物资890.57-0.00%890.57
合同履约成本136.82-0.00%136.82
合计21,840.912,815.0012.89%19,025.91

1-1-376

时间项目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价值
2019-12-31原材料8,103.951,003.0612.38%7,100.89
库存商品8,303.57501.626.04%7,801.94
发出商品341.657.642.24%334.01
委托加工物资1,766.38-0.00%1,766.38
未完成劳务128.21-0.00%128.21
合计18,643.761,512.328.11%17,131.44
2018-12-31原材料6,578.38525.227.98%6,053.16
库存商品2,533.6831.041.22%2,502.64
发出商品548.59-0.00%548.59
委托加工物资692.43-0.00%692.43
合计10,353.08556.255.37%9,796.83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寒武纪8.26%4.36%0.00%
睿创微纳4.27%3.55%3.93%
云从科技16.75%14.40%0.39%
平均值9.76%7.44%1.44%
本公司12.89%8.11%5.37%

1-1-377

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理财产品-2,000.0039,030.00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3,949.51785.971,160.33
待摊费用29.53101.0226.03
预缴税金8.16235.00-
合计3,987.203,121.9940,216.37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2,731.9658.07%
长期股权投资7,716.0318.02%6,011.4022.8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8,941.6320.88%8,964.2034.10%--
固定资产5,223.4612.20%3,613.7013.74%2,553.4511.65%
在建工程82.340.19%55.290.21%53.260.24%
无形资产8,242.2619.25%1,778.306.76%690.793.15%
商誉321.690.75%321.691.22%321.691.47%
长期待摊费用2,156.355.04%824.493.14%1,799.798.21%
递延所得税资产7,684.8717.95%3,654.4013.90%3,069.5714.00%
其他非流动资产2,454.495.73%1,067.894.06%704.963.22%
非流动资产合计42,823.14100.00%26,291.37100.00%21,925.49100.00%

1-1-378

1、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主要系以权益法核算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情况,其账面价值分别为0.00万元、6,011.40万元和7,716.03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0%、22.86%和18.02%,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被投资企业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上海阅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5,840.836,011.40-
上海绿叶传媒有限公司1,875.20--
合计7,716.036,011.40-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Newsight Imaging Ltd326.25348.81-
深圳市异方科技有限公司500.00500.00-
宁波飞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4,718.484,718.484,718.48
众趣(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996.912,996.912,913.48
无锡微视传感科技有限公司400.00400.00-
上海阅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5,1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合计--12,731.9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合计8,941.638,964.20-

1-1-379

和5,223.46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65%、13.74%和12.20%,金额持续增长的同时,占比保持相对稳定,主要系随着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大,公司根据需求新增部分专用设备所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原值8,893.925,801.683,725.80
累计折旧3,353.751,851.741,109.75
减值准备316.70336.2462.60
账面价值5,223.463,613.702,553.45
时点项目专用设备通用设备运输工具合计
2020-12-31原值6,639.432,010.29244.198,893.92
累计折旧2,161.26995.19197.313,353.75
减值准备316.70--316.70
账面价值4,161.471,015.1146.885,223.46
2019-12-31原值3,954.301,603.19244.195,801.68
累计折旧1,144.42554.86152.451,851.74
减值准备336.24--336.24
账面价值2,473.631,048.3391.743,613.70
2018-12-31原值2,451.691,029.92244.193,725.80
累计折旧697.62306.53105.611,109.75
减值准备62.60--62.60
账面价值1,691.47723.39138.582,553.45
账龄寒武纪睿创微纳云从科技发行人
通用设备、办公设备、管理工具5年-3年3-5年
专用设备、机器设备3-5年5-10年-3-5年

1-1-380

账龄寒武纪睿创微纳云从科技发行人
运输工具、运输设备-5-10年3年3-5年
电子设备3年5-10年3年-
其他-3-5年--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原值10,355.482,954.991,298.91
累计摊销2,113.211,176.69608.12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8,242.261,778.30690.79

1-1-381

时点项目土地使用权IP授权使用费办公软件合计
2020-12-31原值5,940.003,345.791,069.6910,355.48
累计摊销66.001,524.90522.312,113.21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5,874.001,820.89547.378,242.26
2019-12-31原值-2,060.11894.872,954.99
累计摊销-798.41378.281,176.69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1,261.70516.601,778.30
2018-12-31原值-871.39427.521,298.91
累计摊销-357.47250.64608.12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513.91176.88690.79
被投资企业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新拓三维321.69321.69321.69
合计321.69321.69321.69

1-1-382

7、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分别为1,799.79万元、824.49万元和2,156.35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21%、3.14%和5.04%。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装修摊销、光罩费用摊销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装修摊销2,100.60589.15651.26
光罩费用摊销-186.141,106.32
其他55.7449.2042.22
合计2,156.35824.491,799.79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可抵扣暂 时性差异递延所得 税资产可抵扣暂 时性差异递延所得 税资产可抵扣暂 时性差异递延所得 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4,042.92606.442,572.99428.703,978.91610.36
内部交易未实现 利润339.9050.98685.04171.26284.8470.44
可抵扣亏损44,571.846,685.7817,806.812,671.0213,750.592,062.59
递延收益2,277.84341.682,556.12383.422,174.59326.19
合计51,232.507,684.8723,620.963,654.4020,188.923,069.57

1-1-383

9、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704.96万元、1,067.89万元和2,454.49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22%、4.06%和5.73%。报告期内,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光罩费用款、设备款、装修款和软件款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预付设备款677.42309.80-
预付光罩费用款1,771.68531.84693.40
预付装修款5.39214.00-
预付软件款-12.2511.56
合计2,454.491,067.89704.96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987.25808.793,388.76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53.20124.4932.19
存货跌价准备2,815.001,512.32556.25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16.70336.2462.60
合计4,372.162,781.844,039.81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3.975.532.06

1-1-384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存货周转率(次)0.571.691.78
项目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
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寒武纪3.319.116.322.094.820.05
睿创微纳6.506.244.761.111.210.75
云从科技1.243.043.581.824.465.30
平均值3.686.134.891.673.502.03
本公司3.975.532.060.571.691.78

1-1-385

下降的趋势,与产品形态较为接近的睿创微纳相比,公司2018年度和2019年度存货周转率高于可比公司睿创微纳,2020年度低于可比公司睿创微纳,主要系受到疫情影响,当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下降所致。

十三、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一)偿债能力分析

1、最近一期末主要债项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债项包括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递延收益等。

2、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流动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付账款6,095.8140.17%9,511.3154.99%3,026.7852.94%
预收款项--1,644.269.51%275.024.81%
合同负债1,957.4812.90%----
应付职工薪酬5,716.9337.67%4,030.0823.30%2,104.7636.81%
应交税费321.282.12%790.984.57%201.363.52%
其他应付款964.546.36%1,319.807.63%109.831.92%
其他流动负债119.340.79%----
流动负债合计15,175.38100.00%17,296.42100.00%5,717.76100.00%

1-1-38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时间序号供应商名称应付账款金额(万元)占当期应付账款金额的比重
2020年末1深圳市土地管理局2,970.0048.72%
2深圳中科精工科技有限公司612.3310.05%
3蚂蚁金服(海南)数字技术有限公司286.794.70%
4新思科技有限公司173.322.84%
5上海弘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31.422.16%
合计4,173.8668.47%
2019年末1深圳鼎智通讯股份有限公司1,353.8114.23%
2新思科技有限公司724.737.62%
3东莞新旭光学有限公司660.186.94%
4湖南金康光电有限公司557.305.86%
5东莞市锦康光电有限公司494.585.20%
合计3,790.6139.85%
2018年末1昆山丘钛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58.5225.06%
2东莞新旭光学有限公司218.017.20%
3Matterport, Inc196.656.50%
4Lumentum Operations LLC174.655.77%
5City brand international limited162.825.38%
合计1,510.6449.91%

1-1-38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金额呈上升趋势。

(4)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金额分别为201.36万元、790.98万元和321.28万元,主要为各期末公司已计提而尚未缴纳的增值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主要系报告期内各期收入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导致期末应交增值税亦呈现上述趋势所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增值税84.36507.0243.17
企业所得税--40.79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16.44142.0865.67
城市维护建设税9.4465.7825.80
印花税2.3514.677.50
教育费附加3.4628.1911.06
地方教育附加3.2818.797.37
水利基金0.420.57-
土地使用税0.38--
其他1.1513.87-
合计321.28790.98201.36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应付暂收款959.63680.52-
押金保证金4.91128.659.83
补偿款-510.63-
应付代垫款--100.00
合计964.541,319.80109.83

1-1-38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序号供应商名称款项性质账面 余额账龄占比
2020 年末1长春长光辰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应付暂收款819.00一年以内84.91%
2人才安居补租款应付暂收款80.00一年以内8.29%
3山东大学应付暂收款20.32一年以内2.11%
4安徽大学应付暂收款20.32一年以内2.11%
5孙建飞应付暂收款5.00一年以内0.52%
合计944.6397.94%
2019 年末1深圳市兴日生实业有限公司补偿款510.63一年以内38.69%
2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应付暂收款292.50一年以内22.16%
3长春长光辰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应付暂收款189.00一年以内14.32%
4华南理工大学应付暂收款90.00一年以内6.82%
5李金城押金保证金70.00一年以内5.30%
合计1,152.1387.30%
2018 年末1周广大应付代垫款100.00一年以内91.05%
2深圳市格林兄弟科技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3.75一年以内3.41%
3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2.00一年以内1.82%
4利哲(厦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1.00一年以内0.91%
5网格天成(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0.40一年以内0.36%
合计107.1597.56%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1-1-389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三相位法百万级像素飞行时间成像机理研究项目2,026.00--与收益相关
大视野高分辨率的消费级机器人3D视觉系统项目220.991,060.001,369.13与收益相关
1,010.72495.07126.86与资产相关
面向3D视觉感知的人工智能芯片研发及产业化应用项目110.00256.67-与收益相关
自主SoC架构3D传感器核心软硬件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198.96198.96与收益相关
-1.7521.58与资产相关
面向服务机器人的三维视觉传感器研发及产业化应用项目131.66179.26-与收益相关
智能机器人3D视觉系统关键技术研发项目-80.00276.84与收益相关
53.3170.0912.86与资产相关
高性能ToF三维感知器件研发及视觉引导自主智能系统应用项目333.33100.00-与收益相关
高性能ToF图像传感器及其3D摄像头研发项目342.36--与收益相关
其他项目438.31103.91123.91与收益相关
1.7410.4144.45与资产相关
合计4,668.442,556.122,174.59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流动比率(倍)14.565.9015.28
速动比率(倍)13.314.9113.57
资产负债率(%)7.5215.477.22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68,951.49-65,777.53-10,784.57
利息保障倍数(倍)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1-1-390

各期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22%、15.47%和7.52%,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上述指标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公司营业规模扩大,应付账款大幅增加,而2020年随着公司完成新一轮股权融资,货币资金增长较多所致。整体而言,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处于较高水平,资产负债率相对较低,公司偿债能力良好。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10,784.57万元、-65,777.53万元和-68,951.49万元。公司该指标持续为负值主要系报告期内确认大额股份支付,净利润持续为负数所致。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比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指标公司名称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流动比率 (单位:倍)寒武纪17.1718.701.21
睿创微纳5.0815.346.87
云从科技4.282.841.59
平均值8.8412.303.22
本公司14.565.9015.28
速动比率 (单位:倍)寒武纪16.9418.491.20
睿创微纳3.6613.164.96
云从科技4.052.721.45
平均值8.2211.462.54
本公司13.314.9113.57
资产负债率 (%)寒武纪12.016.6883.21
睿创微纳17.357.9315.55
云从科技23.6734.2766.95
平均值17.6716.2955.24
本公司7.5215.477.22

1-1-391

水平,2019年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2018年、2020年公司完成股权融资,收到投资款项,货币资金相对较高。考虑到部分同行业可比公司于2019年或2020年内完成IPO取得融资拉升其短期偿债比率,公司具备相对较强的短期偿债能力。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资本结构较为合理,长期偿债风险相对较小。

(3)影响偿债能力的其他因素分析

公司银行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或有负债、表外融资等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事项。

(二)报告期内股利分配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股利分配情况。

(三)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7,495.3668,284.3422,485.39
收到的税费返还2,582.211,798.32952.4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949.143,992.895,154.2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8,026.7174,075.5528,592.0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5,693.8834,257.1122,755.2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6,629.6519,063.569,920.17
支付的各项税费2,727.675,122.981,198.5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7,984.807,929.8119,353.6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3,036.0066,373.4653,227.6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剔除存入受限的定期存款金额)64,036.0065,373.4638,227.6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009.307,702.09-24,635.6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009.308,702.09-9,635.68

1-1-392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剔除存入受限的定期存款金额)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7,495.3668,284.3422,485.39
营业收入25,894.5559,694.9720,959.27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144.80%114.39%107.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剔除存入受限的定期存款金额)-16,009.308,702.09-9,635.6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6,226.02-68,118.89-10,564.8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剔除当期确认的股份支付及研发费用中的其他)-14,798.447,046.92-7,362.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剔除存入受限的定期存款金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剔除当期确认的股份支付及研发费用中的其他)108.18%123.49%130.88%

1-1-393

的比例均在100%以上,其差额主要系当期收到的前期销售产生的应收账款和增值税额等;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剔除当期确认的股份支付金额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在100%-130%左右,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成果与现金流量的匹配情况较好。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符合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异常情形。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42,721.7493,650.0047,02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512.311,058.86119.2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收回的现金净额-1.020.3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84.3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5,234.0594,794.1847,139.6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支付的现金11,876.683,860.303,669.98
投资支付的现金54,060.0076,213.3594,782.0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5,936.6880,073.6598,452.0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702.6314,720.52-51,312.41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64,760.00786.4678,286.1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64,760.00786.4678,286.1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2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224.5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424.53--

1-1-394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2,335.47786.4678,286.11

1-1-395

政策支持以及3D视觉感知行业发展状况,公司顺应行业趋势,未来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在持续经营能力方面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或风险因素。

十四、重大投资或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事项

(一)重大投资或资本性支出情况

1、最近三年重大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发展,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等项目持续增加,构成公司资本性支出的主要组成部分,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3,669.98万元、3,860.30万元和11,876.68万元,其中2020年度大幅增加主要系当年度购买土地使用权所致。

2、未来可预见的重大投资或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投资和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支出,公司最近三年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均不涉及跨行业投资情形。

(二)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事项。

十五、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其他重要事项以及重大担保、诉讼等事项

(一)期后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应披露的期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不存在应披露的或有事项。

1-1-396

(三)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报告期内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其他重要事项。

(四)重大担保、诉讼等事项

1、重大担保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形。

2、重大诉讼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以上)。

十六、盈利预测披露情况

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十七、公司未来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发展趋势

本公司前瞻性信息是建立在推测性假设的数据基础上的预测,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一)未来实现盈利的假设条件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经济政策无重大改变;

2、国家宏观经济继续平稳运行;

3、公司所处行业与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新冠疫情对于公司及主要客户供应商生产经营和广大消费者日常生活(包括消费及出行等)不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5、公司未出现核心技术研发大幅延缓或新增研发支出大幅超出预算的情形;

6、3D视觉感知技术持续升级、相关产品应用成本下降,催生更多新兴应用领域及细分场景市场需求出现;

1-1-397

7、公司无重大经营决策失误和足以严重影响公司正常运转的重大人事变动;

8、本次公司股票发行上市成功,募集资金顺利到位;

9、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收益;

10、未发生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突发性事件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

(二)公司为实现盈利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在未来实现盈利:

1、核心技术持续迭代创新

公司的全栈式研发能力和全领域技术路线布局,为技术迭代创新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目前结构光、iToF、双目、dToF、Lidar、工业三维测量六大技术体系研发已经有序展开;技术中台加快研发各种算力芯片、感光芯片以及各类视觉算法、应用算法,并在落地应用中持续迭代。

未来三至五年,3D视觉感知技术将快速迭代,以满足各行各业的应用需求。公司将继续保持研发投入力度,重点推动3D视觉感知系统前沿技术和应用能力突破,加强dToF感光芯片、AIoT算力芯片、深度引擎算法、整体光学系统、整机系统等核心软硬件技术研发,推进各领域、各环节技术持续迭代创新。

在生产端,公司自有的高端制造工厂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一方面聚焦于精准光学调教,以满足高效批量生产高精度光学测量设备的需求,另一方面加强模块化、自动化、智能化建设,支持来自AIoT领域的小批量、多批次、快速交付的3D视觉感知产品需求。

2、拓展应用场景、打造应用生态

报告期内,公司提供的3D视觉感知技术方案已覆盖智能手机、智能电视、医保核验支付、智能门锁、线下零售、智能交通、家庭娱乐、服务机器人、VR房屋、智慧农牧、管件3D检测等应用场景,其中在智能手机、线下零售领域已率先实现百万级出货量,奠定了先发优势。3D视觉感知技术的应用场景总体上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公司不断探索应用场景,已逐步形成“点面结合”,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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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度覆盖面又有深度渗透率的应用场景布局。在扩大覆盖面上,公司各业务线的研发、产品和销售直接对接客户需求,不断深化行业认知,定义出更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进而引导行业头部客户在更多产品上使用3D视觉感知应用技术;在提升渗透率上,采用全产业链核心器件自主研发或深度定制模式,实现“最优技术+最优成本”组合,推出性能优异、性价比高的产品,通过降低技术门槛及成本带动行业应用增加。随着人工智能、物联网和5G技术的加速普及,3D视觉感知技术应用将迎来快速增长期。公司将大力拓展下游应用场景,一方面继续深耕现有的规模化应用场景,深挖客户群体,扩大市场规模;另一方面大力开拓新兴应用场景市场,特别是在智能终端、智慧家庭、智能汽车、机器人、数字孪生等几个大规模未来应用场景中抢占较大市场份额。与此同时,公司将积极围绕“衣、食、住、行、工、娱、医”等AIoT领域,打造3D 视觉感知技术下游应用生态体系,运用行业领先的技术方案、产业化能力和品牌影响力,主动拓展更多潜在应用场景,扩大对3D 视觉感知应用市场的占有率。

1-1-399

第九节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一)募集资金投向

发行人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4,000.10万股,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0%。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将视发行价格而定,所募集到的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备案情况环评情况
3D视觉感知技术研发项目179,262.03176,292.03深南山发改备案[2021]0055号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0,000.0010,000.00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89,262.03186,292.03--

1-1-400

2、募集资金重点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具体安排

3D视觉感知是为人工智能提供三维视觉能力的关键共性技术,也是科技创新领域的前沿技术之一。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继续加大对3D视觉感知技术的创新投入,开展3D视觉感知技术升级研发和应用拓展,顺应3D视觉感知技术持续、快速发展升级需求,将进一步推动3D视觉感知技术的科技创新。

(三)实际募集资金量与项目投资需求出现差异时的安排

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的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如果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额,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若募集资金超过了项目资金需求量,超过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二、募集资金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3D视觉感知技术研发项目

1、项目的具体用途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从3D视觉感知技术发展趋势、市场及客户需求特点出发,按照公司的技术路径规划,有序投入开展3D视觉感知技术研发,具体研发内容主要包括3D视觉感知技术的系统设计、芯片开发、深度引擎算法及应用算法研发、软件开发、光学系统设计等,涵盖主流3D视觉感知技术,旨在推动现有技术产品的迭代升级以及新技术产品的发布应用。

(2)项目可行性及必要性

本项目在公司现有3D视觉感知领域积淀基础上开展,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拥有政策、技术、市场等坚实基础,具备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及必要性。

①3D视觉感知技术应用处于发展期初期,面临良好市场机遇,需要持续加大研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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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D视觉感知是人工智能和物联网时代的关键基础共性技术,根据Gartner新兴技术成熟度曲线图的分析,3D视觉感知逐渐步入大规模产业化前的重要发展阶段,正不断探索潜在的细分领域应用,寻找潜在的增长爆点。伴随着未来成本的下降和技术不断成熟,3D视觉感知技术有机会进入大规模的普及和应用,面临良好市场机遇。从2D向3D跃迁,技术跨度极大,需要同步推动基础技术创新、量产技术创新和应用技术创新,现阶段行业正处于大力投入期,需要持续加大研发投入。

②公司已搭建3D视觉感知一体化科研生产能力和创新平台,保障技术研发投入的有效转化

公司集聚海内外尖端人才,打造一支由芯片、算法、光学、软件、机电设计等专业背景人才组成的3D视觉感知技术研发队伍。公司把握2D视觉向3D视觉跃迁的时代契机,专注3D视觉感知技术研发,构建了“全栈式技术研发能力+全领域技术路线布局”的3D视觉感知技术体系,通过“深度+广度”双向驱动,打造3D视觉感知一体化科研生产能力和创新平台,实现公司3D视觉感知技术的全面协同发展。依托3D视觉感知一体化科研生产能力和创新平台,公司将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研发投入的高效转化。

③公司已结合市场及技术发展,科学规划3D视觉感知技术发展路径公司在“全栈式技术研发能力+全领域技术路线布局”3D视觉感知技术体系的战略下,通过“深度+广度”双向驱动对技术进行可持续布局与战略储备;深度方面,公司重点在芯片、算法、光学等技术方向,结合已有技术基础以及市场前瞻性研究,对各个技术进行拓展及深化;广度方面,公司全面布局六大主流的3D视觉感知技术,从历史研发经验来看,公司每种3D视觉感知新技术的首款产品平均研发周期2-3年左右,基于历史研发经验形成的技术基础,公司将继续推进dToF、Lidar技术的研发。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面临的政策、技术、市场需求以及技术储备情况具体情况详见“第六节业务与技术”相关内容。

(3)与现有主要业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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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专注于3D视觉感知技术研发,在万物互联时代为智能终端打造“机器之眼”,致力于让所有终端都能更好地看懂世界。公司的主营业务是3D视觉感知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3D视觉感知技术处于应用发展初期,公司依托3D视觉感知一体化科研生产能力和创新平台,不断孵化、拓展新的3D视觉感知产品系列。

本项目开展3D视觉感知技术研发,是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投入,有利于巩固现有主营业务的底层技术优势,拓展新的技术应用场景,拓宽现有业务的市场边界,保证商业可持续性。

(4)与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本项目立足现有3D视觉感知技术进行升级、拓展。通过本项目实施,将进一步丰富公司3D视觉感知技术内容,巩固核心技术优势,推动核心技术产业化应用。

2、投资概算情况

本项目拟开展3D视觉感知技术研发,项目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占投资总额比例
1土建及装修工程40,670.8037,700.8021.39%
2软硬件设备9,360.399,360.395.31%
3人员投入70,568.1770,568.1740.03%
4芯片研发费用43,300.0043,300.0024.56%
5其他研发费用15,362.6615,362.668.71%
合计179,262.03176,292.03100.00%

1-1-403

根据《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备案管理名录》规定,本项目不需要办理环评备案。

5、环境保护

本项目属于研发项目,不会产生工业废水、废气、废渣与噪声等,不会对环境产生污染。

6、土地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址坐落于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目前公司已就该土地使用权签署土地使用合同及深圳市南山区产业发展监管协议,正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拟通过募集资金10,000万元,实施补充业务运营资金项目,用于补充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进程,在科学测算和合理调度的基础上,合理安排该部分资金投放的进度和金额,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和高效使用,不断提高股东收益。在具体资金支付环节,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审批权限进行使用。

三、未来发展规划

(一)发行人的战略规划

任何一家企业存在和发展壮大的本源,都是能为社会创造独特的价值。每当科学技术发生重大变革,推动生产力实现质的跃升,并催生巨大的新兴市场时,就形成了诞生新一代企业的土壤和时机。人类社会从机械时代进化到电气时代,从电气时代进化到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时代的过程,无不证明了这一点。当前,全球正处于人工智能时代的初级阶段,为新一代企业的成长提供了无比广阔的空间。

公司核心团队有近20年的光学测量、芯片、算法、硬件研发的经验,人工智能、物联网以及5G时代的到来,让公司长期耕耘的3D视觉感知技术大规模应用成为可能。公司的定位是在万物互联时代为智能终端打造“机器之眼”,让人工智能技术更好地造福社会,因而确立了“让所有终端都能看懂世界”的使命,

1-1-404

聚焦3D视觉感知的底层核心技术,聚焦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的最核心环节,希望成为行业中技术最全面、最先进的引领者之一。

公司的技术战略是推进3D视觉感知的全栈式技术研发能力和全领域技术路线布局。公司在技术横向上对结构光、iToF、双目视觉、dToF、Lidar、工业三维测量进行全领域布局。这种做法可以推动多种技术路线的相互促进,实现“1+1>2”的效果:一方面不同技术路线在算法、架构、芯片、光学方面可以互相借鉴,使技术指标达到最优效果;另一方面,不同技术路线也可组合使用,完成单项技术满足不了的行业应用。公司在技术纵向上对每个技术路线都进行全栈式布局,涵盖从底层到应用层及软硬件系统的各项技术,从而能够依托对行业应用需求的深入理解,自主开发或定义最适合3D视觉感知的各类元器件和算法,克服通用元器件的局限和不足,全栈式打通,系统级优化,不断提升技术性能。

公司的产品战略是为行业客户提供丰富的多层次的3D视觉感知技术产品,围绕为客户创造价值的宗旨推进技术和产品开发。3D视觉感知能力将成为智能化应用行业的基础共性需求,其应用需要3D视觉传感器、主芯片/算力板、嵌入式应用算法、云端后台等一套完整的系统。公司作为3D视觉感知整体技术方案的提供商,将提供专门为行业定制优化的参考技术方案,行业客户可根据自身能力和诉求,选择只购买3D视觉传感器、算力板等模块,或购买使用整套技术方案,以及进行差异化、个性化的优化,从而获得最优的3D视觉感知应用支持。

(二)具体战略实施措施

1、核心技术持续迭代创新

基于在研发上的长期投入,公司的技术创新成果逐步开始不断涌现。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巩固3D视觉感知技术领域的技术优势,并荣获2020年第十届“吴文俊人工智能科技进步奖”、2019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中国电子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参与单位)等重要奖项。公司的全栈式研发能力和全领域技术路线布局,为技术迭代创新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如上文所述,目前结构光、iToF、双目、dToF、Lidar、工业三维测量六大技术体系研发已经有序展开;技术中台加快研发各种算力芯片、感光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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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以及各类视觉算法、应用算法,并在落地应用中持续迭代。

未来三至五年,3D视觉感知技术将快速迭代,以满足各行各业的应用需求。公司将继续保持研发投入力度,重点推动3D视觉感知系统前沿技术和应用能力突破,加强dToF感光芯片、AIoT算力芯片、深度引擎算法、整体光学系统、整机系统等核心软硬件技术研发,推进各领域、各环节技术持续迭代创新。在生产端,公司自有的高端制造工厂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一方面聚焦于精准光学调教,以满足高效批量生产高精度光学测量设备的需求,另一方面加强模块化、自动化、智能化建设,支持来自AIoT领域的小批量、多批次、快速交付的3D视觉感知产品需求。

2、拓展应用场景、打造应用生态

报告期内,公司提供的3D视觉感知技术方案已覆盖智能手机、智能电视、医保核验支付、智能门锁、线下零售、智能交通、家庭娱乐、服务机器人、VR房屋、智慧农牧、管件3D检测等应用场景,其中在智能手机、线下零售领域已率先实现百万级出货量,奠定了先发优势。3D视觉感知技术的应用场景总体上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公司不断探索应用场景,已逐步形成“点面结合”,既有广度覆盖面又有深度渗透率的应用场景布局。在扩大覆盖面上,公司各业务线的研发、产品和销售直接对接客户需求,不断深化行业认知,定义出更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进而引导行业头部客户在更多产品上使用3D视觉感知应用技术;在提升渗透率上,采用全产业链核心器件自主研发或深度定制模式,实现“最优技术+最优成本”组合,推出性能优异、性价比高的产品,通过降低技术门槛及成本带动行业应用增加。

随着人工智能、物联网和5G技术的加速普及,3D视觉感知技术应用将迎来快速增长期。公司将大力拓展下游应用场景,一方面继续深耕现有的规模化应用场景,深挖客户群体,扩大市场规模;另一方面大力开拓新兴应用场景市场,特别是在智能终端、智慧家庭、智能汽车、机器人、数字孪生等几个大规模未来应用场景中抢占较大市场份额。

与此同时,公司将积极围绕“衣、食、住、行、医、娱、工”等AIoT领域,打造3D 视觉感知技术下游应用生态体系,运用行业领先的技术方案、产业化能

1-1-406

力和品牌影响力,主动拓展更多潜在应用场景,扩大对3D 视觉感知应用市场的占有率。

1-1-407

第十节投资者保护

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制度,对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程序、管理和责任、保密措施、责任追究机制以及对违规人员的处理措施等事项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信息披露的管理工作,明确信息披露的具体流程。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建立情况

发行人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为战略投融资部,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其主要联系方式为:

董事会秘书:洪湖

联系电话:0755-86521770

公司网站:http://www.orbbec.com.cn/

电子邮箱:ir@orbbec.com

(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关于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司将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未来,公司将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

1-1-408

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

二、股利分配政策

(一)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的主要规定如下:

1、利润分配的基本规定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草案)》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运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实行积极、持续且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3、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或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若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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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应当相应扣减该股东所应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以偿还其所占用的资金。

4、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公司当年盈利、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的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需求时,可以进行现金分红。

5、现金分红的时间间隔和比例

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如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具体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且绝对值达到5,000万元。

6、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当年盈利且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时,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的考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

7、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等情况制定。公司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并出具书面意见;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

1-1-410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应将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如公司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但不提出现金分红方案,或三年内公司分配的现金利润总额低于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公司董事会应就具体原因、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收益情况进行专项说明,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当审核并对此发表意见,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8、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应由董事会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并形成书面论证报告,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的提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有关事项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二)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更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新的股利分配政策主要增加了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现金分红的时间间隔和比例、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等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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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滚存利润分配

2021年2月20日,发行人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市后适用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完成之日前各年度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及发行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全部由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四、股东投票机制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东投票机制进行了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关于公司特别表决权安排,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二、设置特别表决权的发行人特殊公司治理结构”。

五、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尚未盈利及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情况的保护投资者措施

(一)公司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

公司已针对特别表决权安排设置了相关投资者保护措施,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二、设置特别表决权的发行人特殊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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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之“(三)投资者保护措施”。

(二)公司尚未盈利及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关于尚未盈利所做的股票减持承诺,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六、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以及已触发履行条件的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之有关内容。

六、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以及已触发履行条件的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一)股份锁定的承诺、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股东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黄源浩,承诺如下:

“1、就本人所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发行人在股票上市时未盈利,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首发前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股份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

3、发行人A股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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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存在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4、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本人将遵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5、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4 年内,在本人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的 25%,前述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6、如监管部门或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股份的流通限制另有规定或做出进一步规定的,本人保证将遵守相应的锁定要求。

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若未履行上述承诺,将由发行人收回转让股票所得收益,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接受证券监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处分。若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相关主体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员工持股平台奥比中芯、奥比中瑞、奥比中鑫、奥比中欣、奥比中诚、奥比中泰,承诺如下:

“1、就本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发行人在股票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本企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首发前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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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若未履行上述承诺,将由发行人收回转让股票所得收益,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接受证券监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处分。若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相关主体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本企业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2)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

除前述股东以外,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云鑫,承诺如下:

“就本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合并持股5%以上的股东前海仁智、福田仁智、横琴仁智,承诺如下:

“就本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若未履行上述承诺,将由发行人收回转让股票所得收益,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接受证券监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处分。若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相关主体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本企业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发行人的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董事周广大,承诺如下:

“1、就本人所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发行人在股票上市时未盈利,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首发前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股份。

3、发行人A股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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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存在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4、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本人将遵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5、如监管部门或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股份的流通限制另有规定或做出进一步规定的,本人保证将遵守相应的锁定要求。

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若未履行上述承诺,将由发行人收回转让股票所得收益,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接受证券监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处分。若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相关主体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3)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除前述股东以外,发行人的持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肖振中,承诺如下:

“1、就本人所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或在发行人完成本人取得前述股份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三年内,以两者孰晚为准,以及就本人所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以下统称“锁定期”),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发行人在股票上市时未盈利,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首发前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股份。

3、发行人A股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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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存在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4、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本人将遵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5、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4 年内,在本人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的 25%,前述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6、如监管部门或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股份的流通限制另有规定或做出进一步规定的,本人保证将遵守相应的锁定要求。

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若未履行上述承诺,将由发行人收回转让股票所得收益,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接受证券监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处分。若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相关主体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发行人的持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陈彬、洪湖、江隆业,承诺如下:

“1、就本人所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发行人在股票上市时未盈利,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首发前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股份。

3、发行人A股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存在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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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本人将遵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5、如监管部门或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股份的流通限制另有规定或做出进一步规定的,本人保证将遵守相应的锁定要求。

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若未履行上述承诺,将由发行人收回转让股票所得收益,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接受证券监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处分。若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相关主体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发行人的持股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梅小露,现郑重承诺如下:

“1、就本人所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发行人在股票上市时未盈利,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首发前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股份。

3、发行人A股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存在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4、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本人将遵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5、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4 年内,在本人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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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每年转让的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的 25%,前述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6、如监管部门或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股份的流通限制另有规定或做出进一步规定的,本人保证将遵守相应的锁定要求。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若未履行上述承诺,将由发行人收回转让股票所得收益,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接受证券监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处分。若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相关主体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发行人的持股高级管理人员闫敏、王兆民,承诺如下:

“1、就本人所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发行人在股票上市时未盈利,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首发前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股份。

3、发行人A股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存在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4、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本人将遵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5、如监管部门或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股份的流通限制另有规定或做出进一步规定的,本人保证将遵守相应的锁定要求。

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若未履行上述承诺,将由发行人收回转让股票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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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收益,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接受证券监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处分。若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相关主体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发行人的持股监事漆染、王献冠,承诺如下:

“1、就本人所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发行人在股票上市时未盈利,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首发前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股份。

3、发行人A股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存在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4、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本人将遵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5、如监管部门或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股份的流通限制另有规定或做出进一步规定的,本人保证将遵守相应的锁定要求。

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若未履行上述承诺,将由发行人收回转让股票所得收益,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接受证券监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处分。若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相关主体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4)其他持股5%以下且非12个月内新增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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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前述股东以外,发行人其他持股5%以下且非12个月内新增的非自然人股东,承诺如下:

“就本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若未履行上述承诺,将由发行人收回转让股票所得收益,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接受证券监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处分。若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相关主体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本企业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除前述股东以外,发行人其他持股5%以下且非12个月内新增的股东的自然人股东,承诺如下:

“就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若未履行上述承诺,将由发行人收回转让股票所得收益,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接受证券监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处分。若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相关主体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5)其他持股5%以下且12个月内新增的股东

除前述股东以外,发行人其他持股5%以下且12个月内新增的非自然人股东,承诺如下:

“就本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或在发行人完成本企业取得前述股份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三年内,以两者孰晚为准,本企业不转让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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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持股意向、减持意向及减持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股东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黄源浩,承诺如下:

“1、本人减持行为将通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合法方式进行;

2、如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

3、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减持发行人股票总数和比例将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限制,并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相关程序前不得减持。

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若未履行上述承诺,将由发行人收回转让股票所得收益,且本人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接受证券监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处分。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相关主体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员工持股平台奥比中芯、奥比中瑞、奥比中鑫、奥比中欣、奥比中诚、奥比中泰,承诺如下:

“1、在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日常经营和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2、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数量、比例、金额、方式等将严格遵守本企业在发行上市中所作承诺及监管机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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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进行减持的,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归发行人所有。”

(2)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

除前述股东以外,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云鑫,承诺如下:

“1、在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2、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数量、比例、金额、方式等将严格遵守本公司在发行上市中所作承诺及监管机构的规定。”

发行人合并持股5%以上的股东前海仁智、福田仁智、横琴仁智,承诺如下:

“1、在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日常经营和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2、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数量、比例、金额、方式等将严格遵守本企业在发行上市中所作承诺及监管机构的规定;

3、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进行减持的,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归发行人所有。”

发行人的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董事周广大,承诺如下:

“1、本人减持行为将通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合法方式进行;

2、如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

3、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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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减持发行人股票总数和比例将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限制,并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相关程序前不得减持。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若未履行上述承诺,将由发行人收回转让股票所得收益,且本人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接受证券监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处分。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相关主体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3)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除前述股东以外,发行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减持行为将通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合法方式进行;

2、如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

3、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减持发行人股票总数和比例将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限制,并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相关程序前不得减持。

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若未履行上述承诺,将由发行人收回转让股票所得收益,且本人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接受证券监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处分。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相关主体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4)其他持股5%以下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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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前述股东以外,发行人持股5%以下的股东国开制造,承诺如下:

“1、在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日常经营和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2、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数量、比例、金额、方式等将严格遵守本企业在发行上市中所作承诺及监管机构的规定。”

除前述股东以外,发行人持股5%以下的股东富阳中祺,承诺如下:

“1、在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2、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数量、比例、金额、方式等将严格遵守本企业在发行上市中所作承诺及监管机构的规定;

3、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进行减持的,本企业将依据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承担责任。”

除前述股东以外,发行人其他持股5%以下的非自然人股东,承诺如下:

“1、在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日常经营和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2、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数量、比例、金额、方式等将严格遵守本企业在发行上市中所作承诺及监管机构的规定;

3、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进行减持的,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归发行人所有。”

除前述股东以外,发行人其他持股5%以下的自然人股东,承诺如下:

“1、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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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日常经营和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2、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数量、比例、金额、方式等将严格遵守本人在发行上市中所作承诺及监管机构的规定;

3、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进行减持的,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归发行人所有。”

(二)稳定股价及股份回购的措施及承诺

1、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

为维护公司股票上市后的股价的稳定,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制定了《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就稳定股价的措施规定如下:

“(一)启动和停止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1、启动条件

自本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且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本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下同),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5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

2、停止条件

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或实施前,如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完毕或停止实施后,若再次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情形的,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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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上述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成就时,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及不领取薪酬的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及时依次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公司回购股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不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在上述稳定股价措施中,公司将优先选用公司回购股票的方式,在公司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等情况下依次选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不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的方式。但选用增持股票方式时不能致使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且不能迫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不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1、公司回购股票

公司以稳定股价为目的的回购股份,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及不领取薪酬的董事除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相关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或表决权)。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的方案后,公司应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公司将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票。

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且公司单次回购股票数量不超过回购前公司股份总数的2%。单次实施回购股票完毕或终止后,本次回购的公司股票将依法注销,并及时办理公司减资程序。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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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股价触发启动条件后,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且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不会致使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在启动条件触发或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出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在履行相应的公告、备案等义务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将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方案中所规定的增持股数区间、增持价格区间、期限等实施增持。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20%;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超过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50%;且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 120%,若本项与上述两项发生冲突,以本项为准。

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提供资金支持。

3、除公司实际控制人外的董事(独立董事及不领取薪酬的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

如公司在已实施回购股票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增持公司股票的前提下,公司股票仍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不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10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出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该方案应当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在履行相应的公告、备案等义务后,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不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方案中所规定的增持股数区间、增持价格区间、期限等实施增持。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及不领取薪酬的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不少于其上一年度于公司取得税后薪酬的 20%;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于公司取得税后薪酬的50%;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120%,若本项与上述两项发生冲突,以本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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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得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不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提供资金支持。

若公司上市后3年内新聘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新聘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本预案的规定签署相关承诺。

(三)相关约束措施

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不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具体措施,须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如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不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上述增持承诺,则公司可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义务触发当年及后一年度的现金分红(如有),以及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不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及后一年度的薪酬予以扣留,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其实际执行上述稳定股价措施或采取其他有效的补救措施为止。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相关主体实际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方案的情况进行监督,并督促公司未来新聘任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不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接受并履行上述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2、相关承诺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本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并执行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包括但不限于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履行稳定发行人股价的义务并接受未能履行稳定股价的义务时的约束措施。”

(三)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

承诺内容请参见本节之“六、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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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的重要承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以及已触发履行条件的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之“(二)稳定股价及股份回购的措施及承诺”以及“(四)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四)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发行人的承诺

发行人的承诺如下: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承诺将采取如下措施实现业务可持续发展从而增加未来收益,加强投资者回报。同时,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便于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和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合法、合理、规范、有效地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从根本上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2、积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该等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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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有利于巩固并提升公司3D视觉感知技术水平。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提升技术实力,推动产业化应用发展,提高股东回报。

3、积极开拓市场并加强成本管理,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公司将积极围绕“衣、食、住、行、工、娱、医”等领域,主动拓展更多潜在应用场景,以促进公司收入的增长;同时,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和成本管理水平,以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4、择机开展优质企业产业并购,快速拓展市场

本次发行上市将有助于公司品牌和资金实力的提升。公司将把握这一机遇,择机开展优质企业并购,重点对具有产业互补特征的公司或具有一定市场规模和较强盈利能力的企业实施并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5、进一步完善现金分红政策,注重投资者回报及权益保护

公司进一步完善现金分红政策,并在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等文件中作出制度性安排,同时,制订《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尊重并维护股东利益,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如下:

“本人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切实履行对发行人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

3、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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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本承诺出具后,如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要求,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本公司/本人承诺将遵守并执行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的利润分配政策。如遇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修订的,本公司/本人将及时根据该等修订调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严格执行。

若本公司/本人未能依照本承诺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本公司/本人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七)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赔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查和审阅,确认上述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若由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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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有权部门出具的认定或处罚文件生效后及时提出股份回购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督促公司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至回购前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申请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按照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人民法院依法确定的投资者损失数额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能依照上述承诺履行义务的,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的董事纪纲,承诺如下: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本人对相关文件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除前述董事外,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本人对相关文件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申请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按照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人民法院依法确定的投资者损失数额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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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本人未能依照上述承诺履行义务的,本人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八)发行人关于股东情况的承诺函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相关要求,本公司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三)本公司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九)其他承诺事项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作出的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如下:

1、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的承诺

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中信建投证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因中信建投证券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中信建投证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发行人律师的承诺

如因本所为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经司法机关生效判决认定后,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因本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所载内容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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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损失计算标准、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等,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所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确定的赔偿责任,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3、申报会计师的承诺

因本所为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验资机构的承诺

因本所为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5、评估机构的承诺

如因本公司为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所制作、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0)572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在该等事项依法认定后,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十)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发行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1、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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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3、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10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源浩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1、如本人就本次发行上市所作出的公开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损失降低到最小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向发行人及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本人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职务薪酬或者津贴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就本次发行上市所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积极采取变更承诺、补充承诺等方式维护发行人和投资者的权益。”

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周广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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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本人就本次发行上市所作出的公开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损失降低到最小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向发行人及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就本次发行上市所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积极采取变更承诺、补充承诺等方式维护发行人和投资者的权益。”

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云鑫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1、如本公司就本次发行上市所作出的公开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损失降低到最小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向发行人及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就本次发行上市所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积极采取变更承诺、补充承诺等方式维护发行人和投资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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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奥比中芯,以及发行人合并持股5%以上的股东前海仁智、福田仁智、横琴仁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1、如本企业就本次发行上市所作出的公开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披露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损失降低到最小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向发行人及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企业就本次发行上市所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企业将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积极采取变更承诺、补充承诺等方式维护发行人和投资者的权益。”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发行人可自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的相关决定或者判决、裁定下发之日起暂时扣留本人应得薪酬或报酬,直至本人实际履行上述承诺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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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一)销售合同

发行人客户主要通过向公司下订单形式实施采购计划。此外发行人还与部分客户签订了框架协议。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前十大客户签订的正在履行的及履行完毕的重要框架合同(如无框架合同则选取单笔500万元以上订单)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合同类型合同标的销售金额签订/生效日期实际履行情况
1上海商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框架协议3D视觉传感器不适用2018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已履行完成
2上海商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框架协议3D视觉传感器不适用2020年5月4日至2021年5月3日,期满自动续期12个月在履行
3OPPO基本合同3D视觉传感器不适用2018年1月11日至2019年1月14日已履行完成
4OPPO基本合同3D视觉传感器不适用2019年1月14日至今在履行
5深圳禾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采购框架协议、交付协议3D视觉传感器不适用2019年9月20日至今在履行
6蚂蚁集团采购框架合同及补充协议3D视觉传感器不适用2018年9月26日,期满自动续期12个月在履行
7蚂蚁集团采购框架合同消费级应用设备不适用2021年1月27日在履行
8蚂蚁集团(云鑫投资)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刷脸支付业务合作不适用2018年5月2日至2019年11月19日已履行完成
9蚂蚁集团(云鑫投资)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刷脸支付业务合作不适用2019年11月19日至2021年2月8已履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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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蚂蚁集团(云鑫投资)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刷脸支付业务合作不适用2021年2月8日至上海云鑫或其关联方不再持有发行人股权或根据约定提前终止时为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在履行
11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采购框架合同及补充协议3D视觉传感器、消费级应用设备不适用2019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12日在履行
12北京友宝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品采购合同3D视觉传感器1,265.002018年11月21日至2019年11月20日已履行完成
13北京友宝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品采购合同3D视觉传感器550.002018年11月26日至2019年11月25日已履行完成
14北京友宝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品采购合同3D视觉传感器654.002019年10月17日至2020年10月16日已履行完成
15广东天波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购销合同3D视觉传感器545.002019年8月2日已履行完成
16广东天波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合同3D视觉传感器516.002020年7月8日已履行完成
17MATTERPORT, INC.供应合同3D视觉传感器不适用2017年8月22日至今在履行
18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合同3D视觉传感器不适用2019年2月25日,到期自动续期一年在履行
19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产品购销合同3D视觉传感器不适用2020年8月20日至2023年8月20日在履行
20深圳市乐科智控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合同3D视觉传感器不适用2019年11月7日已履行完成

1-1-440

了框架协议。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前十大供应商签订的正在履行的及履行完毕的重要采购合同如下:

序号供应商名称合同类型合同标的采购金额签订日期实际履行情况
1昆山丘钛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框架协议3D视觉传感器加工不适用2018年3月23日至2019年9月23日已履行完成
2深圳鼎智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框架协议消费级应用设备加工不适用2019年5月9日至2020年5月6日已履行完成
3深圳鼎智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框架协议消费级应用设备加工不适用2020年5月7日至2022年5月7日在履行
4深圳市京鸿志电子有限公司框架协议通用感光芯片及电子器件不适用2018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10日已履行完成
5深圳市京鸿志电子有限公司框架协议通用感光芯片及电子器件不适用2021年1月22日至2023年1月21日在履行
6香港华清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框架协议通用感光芯片及电子器件不适用2021年1月29日至2023年1月29日在履行
7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框架协议通用感光芯片不适用2019年7月8日至2020年7月8日已履行完成
8文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通用感光芯片不适用2021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9日在履行
9骏龙科技有限公司框架协议通用感光芯片不适用2019年6月26日至2021年6月26日在履行
10深圳市兴日生实业有限公司框架协议组装不适用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已履行完成
11深圳市兴日生实业有限公司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组装不适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已履行完成
12湖南金康光电有限公司框架协议组装不适用2019年9月18日至2021年9月18日已履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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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湖南金康光电有限公司框架协议组装不适用2021年1月22日至2023年1月21日已履行完成
14东莞市锦康光电有限公司框架协议组装不适用2019年6月28日至2020年6月28日在履行
15重庆市天实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框架协议组装不适用2019年6月28日至2021年6月28日已履行完成
16重庆市天实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框架协议组装不适用2021年2月25日至2023年2月25日在履行
17新钜科技有限公司/东莞新旭光学有限公司框架协议透镜不适用2019年8月8日至2021年8月7日在履行
18Global Unichip Corp.框架协议芯片代工不适用2017年2月6日至今在履行
19Lumentum Holdco框架协议激光发射器不适用2020年12月30日至2022年12月30日在履行

1-1-442

三、重大诉讼、仲裁或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之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或董事会认为可能对公司控制权稳定、生产经营或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诉讼、仲裁,应当及时披露。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最近3年内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不存在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内均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以合理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或行政处罚事项。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年内均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

四、重大违法行为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1-1-443

第十二节 声 明

一、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黄源浩周广大肖振中

陈彬洪湖江隆业

纪纲傅愉(Fu Yu)郭滨刚

林斌生徐雪妙

全体监事签名:

傅冠强漆染王献冠

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签名:

闫敏王兆民梅小露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1-1-444

1-1-445

1-1-446

1-1-447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签名:

黄源浩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1-1-448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字:

尚承阳

保荐代表人签字:

邱荣辉刘能清

法定代表人签字:

王常青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1-1-449

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裁:

李格平

保荐机构董事长:

王常青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1-1-450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沈如军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1-1-451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引用法律意见书的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
王玲
经办律师:
潘渝嘉刘晓光

1-1-452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558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559号)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上述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蒋舒媚朱珊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王国海

1-1-453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潘文夫柴山潘华锋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俞华开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月日

1-1-454

七、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447号、天健验〔2021〕287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蒋舒媚朱珊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王国海

1-1-455

第十三节 附 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承诺事项;

(七)发行人审计报告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相关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不适用);

(八)盈利预测报告及审核报告(不适用);

(九)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十)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十一)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注册的文件;

(十二)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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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56

附表一、商标情况

1、境内的注册商标

序号商标权利人注册号注册类别注册日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发行人24310313282018-05-21原始取得
2发行人24310293282018-06-07原始取得
3发行人24310355282018-06-07原始取得
4发行人2249006192018-02-07原始取得
5发行人21509125282017-11-28原始取得
6发行人1214096192015-08-28原始取得
7发行人1726080992016-08-28原始取得
8发行人1726081092016-08-28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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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57

序号商标权利人注册号注册类别注册日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9发行人31992191122019-03-28原始取得
10发行人3199218492019-03-28原始取得
11发行人31994514122019-03-28原始取得
12发行人3197891392019-03-28原始取得
13发行人2431027692018-08-28原始取得
14发行人2431024592018-08-28原始取得
15发行人2431020892018-08-28原始取得
16发行人2431016492018-08-28原始取得
17发行人24310337282018-06-07原始取得
18发行人1804305892016-11-21原始取得
19发行人42323534352020-10-28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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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58

序号商标权利人注册号注册类别注册日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20发行人4234448692020-10-28原始取得
21发行人42344541422020-10-28原始取得
22发行人44039906352020-11-28原始取得
23蚂里奥技术3379646292019-09-14原始取得
24蚂里奥技术3381067492019-07-28原始取得
25蚂里奥技术3381068792019-07-28原始取得
26蚂里奥技术3381425392019-09-14原始取得
27蚂里奥技术3599742192020-02-21原始取得
28蚂里奥技术3599952992020-02-21原始取得
29蚂里奥技术3642102692020-02-21原始取得
30蚂里奥技术3642102992020-02-21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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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59

序号商标权利人注册号注册类别注册日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31蚂里奥技术4168776092020-06-28原始取得
32新拓三维3217664692019-07-07原始取得
33新拓三维3217895292019-06-07原始取得
34新拓三维3218006792019-06-07原始取得
35新拓三维3218730692019-07-07原始取得
36发行人31992172422020-02-28原始取得
37发行人42334174422020-08-14原始取得
38发行人42334511282020-08-14原始取得
39发行人4234457292020-08-14原始取得
40发行人44037454392020-10-07原始取得
41发行人4403836092020-10-07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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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60

序号商标权利人注册号注册类别注册日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42发行人44038387422020-10-07原始取得
43发行人44042609402020-10-07原始取得
44发行人44045852372020-10-07原始取得
45发行人3153279092019-06-07原始取得
46发行人31972462422019-04-07原始取得
47发行人3197895092019-07-21原始取得
48发行人42323463412020-08-07原始取得
49发行人42325270282020-08-07原始取得
50发行人42325287372020-08-07原始取得
51发行人42331404352020-08-07原始取得
52发行人42334541372020-08-07原始取得
53发行人42346902412020-08-21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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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61

2、境外的注册商标

序号商标内容权利人注册号注册类别注册有效期取得方式注册国家他项权利
1美国奥比486316692015-12-01至2026-05-09原始取得美国
2美国奥比486317392015-12-01至2025-11-30原始取得美国
3美国奥比486317192015-12-01至2025-11-30原始取得美国
4美国奥比486328592015-12-01至2025-11-30原始取得美国
5美国奥比495566092016-05-10至2026-05-09原始取得美国
序号申请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申请日授权日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201610695365X三维图像的获得方法、装置及系统发行人2016-08-192018-12-25原始取得
2201410011420X一种同步获取深度及色彩信息的方法及装置发行人2014-01-102015-07-29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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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62

序号申请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申请日授权日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32015107355697基于三维显示的手势操控方法和系统发行人2015-11-022019-03-15原始取得
42017102498852多模式深度计算处理器以及3D图像设备发行人2017-04-172018-11-30原始取得
52017100263477一种光学投影装置及深度相机发行人2017-01-132018-08-14原始取得
62016111542722多光源投影仪的自动调焦方法与系统发行人2016-12-142018-05-18原始取得
72016110506146一种用于3D显示和3D交互的专用处理器发行人2016-11-242019-02-22原始取得
82016109771723面阵投影装置及深度相机发行人2016-10-282018-05-04原始取得
92016109583086组合摄像系统、移动终端及图像处理方法发行人2016-10-272018-10-23原始取得
102016109579555一种图像采集器和图像采集系统发行人2016-10-272018-11-30原始取得
112016109512019激光投影仪及其深度相机发行人2016-10-262018-07-06原始取得
122016108819922基于RGB-IR 深度相机的自动对焦方法及系统发行人2016-10-092019-01-29原始取得
132016108523410可定制深度测量范围的深度测量方法及深度图像的系统发行人2016-09-262018-12-25原始取得
142016108523158基于深度图像的人数统计方法及其系统发行人2016-09-262019-01-15原始取得
152016106980040绘制三维图像的方法及其装置、系统发行人2016-08-192019-03-15原始取得
162016106953518视点图像的获得方法、装置及系统发行人2016-08-192018-12-25原始取得
172015109922540结构紧凑的图像信息处理装置及用于其中的激光模组发行人2015-12-242018-11-30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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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63

序号申请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申请日授权日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82015108252768一种便于集成的激光模组及图像信息处理装置发行人2015-11-242017-10-27原始取得
192015108250071一种图像信息处理装置发行人2015-11-242018-05-18原始取得
202015108248052一种图像信息处理装置及用于其中的激光模组发行人2015-11-242019-01-18原始取得
212015103071963一种体感交互系统激活方法、体感交互方法及系统发行人2015-06-052018-10-09原始取得
2220151030713043D图像装置、光辐射的保护装置及其方法发行人2015-06-052018-02-27原始取得
232014104309847一种全场Z向位移测量系统发行人2014-08-282017-03-22原始取得
242014102983888一种电视虚拟触控方法及系统发行人2014-06-262016-08-10原始取得
252014102595420基于深度相机的人体模型获取方法及网络虚拟试衣系统发行人2014-06-122017-01-18原始取得
262014100367398一种手势识别方法与装置发行人2014-01-242017-08-11原始取得
272014100125670一种实时生成目标深度信息的方法及其装置发行人2014-01-102016-08-17原始取得
282013100743495基于正交视觉的数字图像相关装置发行人2013-03-082016-09-28原始取得
292013100742416动态相位获取装置发行人2013-03-082015-07-01原始取得
30201610197070X无人机以及RGBD图像的处理方法发行人2016-03-312019-11-05原始取得
312016101998781无人机以及无人机系统发行人2016-03-312019-08-30原始取得
322016105674048体感交互界面的设置方法以及设置装置发行人2016-07-152019-11-05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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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64

序号申请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申请日授权日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332016105650039体感映射的建立方法以及建立装置发行人2016-07-152019-07-12原始取得
342016108163720一种交互方法及交互系统、相对深度的获取方法发行人2016-09-122019-05-31原始取得
352016108354319一种深度图像与彩色图像的配准方法、三维图像采集装置发行人2016-09-202019-05-10原始取得
362016108487448用于隔空人机交互的控制虚拟物体精确定位的方法与系统发行人2016-09-232019-04-09原始取得
37201610886040X基于深度相机的自动对焦方法及系统发行人2016-10-092019-04-09原始取得
382016109424446单手操控方法及操控系统发行人2016-10-252020-07-24原始取得
392016109567454混合操控方法及操控系统和电子设备发行人2016-10-252019-12-13原始取得
402016109771719一种光学图案的设计方法、面阵投影装置及一种深度相机发行人2016-10-282019-07-12原始取得
412016109888046一种增强现实的实现方法发行人2016-11-092020-04-17原始取得
422016109888614一种室内定位方法及系统发行人2016-11-092019-05-31原始取得
432016110022010人体3D特征身份信息库的建立方法及设备发行人2016-11-142020-06-30原始取得
4420161100220443D人脸识别方法及设备发行人2016-11-142019-08-30原始取得
452016110363763人脸3D特征信息的获取方法及设备发行人2016-11-142019-07-02原始取得
462016110506127一种用于3D交互的专用处理器发行人2016-11-242020-09-18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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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65

序号申请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申请日授权日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47201611060596X一种移动终端及其交互控制方法发行人2016-11-242020-06-30原始取得
482016110595760一种用于3D显示的专用处理器发行人2016-11-242019-05-31原始取得
492016110748681一种彩色深度图像的获取方法、获取设备发行人2016-11-282019-08-30原始取得
502016110787027一种彩色深度图像的获取方法、获取设备发行人2016-11-282019-07-26原始取得
512016110754663唇语识别方法以及装置发行人2016-11-292019-09-24原始取得
522016110763963基于唇语的交互方法以及交互装置发行人2016-11-292019-08-30原始取得
532016111289118一种获取目标深度图像的方法发行人2016-12-092020-04-17原始取得
542016111533329激光光斑识别及激光投影仪的自动调焦方法与系统发行人2016-12-142019-11-05原始取得
552017100476115车内操控空间的区划方法和设备发行人2017-01-202019-07-26原始取得
562017100745041利用深度相机进行精确测量的方法和系统发行人2017-02-102019-12-13原始取得
572017100793327建立人体3D净模型的方法及其在3D试衣中的应用发行人2017-02-142020-09-18原始取得
58201710079457X三维人体测量方法及其设备发行人2017-02-142020-02-18原始取得
592017100794620建立人体模型库的方法及其系统发行人2017-02-142020-01-03原始取得
602017100793149人体模型自动创建方法及三维试衣系统发行人2017-02-142019-12-13原始取得
612017100794599人体净模型的创建方法与三维试衣系统发行人2017-02-142019-08-30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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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66

序号申请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申请日授权日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622017101386281深度图像获取系统和方法发行人2017-03-092019-05-10原始取得
632017101428246增强现实投影装置及方法发行人2017-03-102020-06-30原始取得
642017101418403结构光投影装置及深度相机发行人2017-03-102019-07-12原始取得
652017102502788绘制2D地图的方法、装置及存储装置发行人2017-04-172019-05-31原始取得
662017102881638人体三维建模数据处理方法及装置发行人2017-04-272020-04-17原始取得
672017103092225用于3D成像的激光阵列发行人2017-05-042019-04-09原始取得
682017103590678基于VCSEL阵列光源的结构光投影模组发行人2017-05-192020-06-30原始取得
692017103595563基于VCSEL阵列光源的深度相机发行人2017-05-192020-04-17原始取得
702017103584200三维虚拟服装模型制作方法及装置发行人2017-05-192019-09-24原始取得
712017103868486标准运动数据库的生成方法、装置及存储装置发行人2017-05-262020-09-18原始取得
72201710391207X一种移动终端及手机发行人2017-05-272020-02-18原始取得
732017103912065一种融合多传感器信息的系统及终端设备发行人2017-05-272020-02-14原始取得
742017108057603一种结构光投影模组和深度相机发行人2017-09-082019-12-13原始取得
752017108065811一种衍射光学元件及配制方法发行人2017-09-082019-12-13原始取得
762017108887233激光安全控制装置及方法发行人2017-09-272020-02-18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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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67

序号申请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申请日授权日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772017109078927多接近度检测光传感器发行人2017-09-292020-02-18原始取得
782018103363024任务执行方法、终端设备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发行人2018-04-162020-12-18原始取得
792017107896305具有抑制零级衍射的激光投影装置发行人2017-09-012020-12-18原始取得
802018106187768一种深度成像方法及系统发行人2018-06-152020-11-03原始取得
812018110815420屏下光学系统、衍射光学元件的设计方法及电子设备发行人2018-09-172020-11-03原始取得
82201711016154X含有光束监测单元的光学投影装置发行人2017-10-252020-11-03原始取得
83201810618765X一种深度成像方法及系统发行人2018-06-152020-12-18原始取得
842018101245606深度图像引擎及深度图像计算方法发行人2018-02-072020-12-18原始取得
852018106190544一种深度成像方法及系统发行人2018-06-152020-11-03原始取得
862018101250801深度计算处理器及移动终端发行人2018-02-072020-12-18原始取得
872017107883663零级衍射可调的激光投影装置发行人2017-09-012020-11-03原始取得
882015108760089三维动画生成的方法和装置发行人2015-12-012018-05-18原始取得
892018110829527屏下光学系统及电子设备发行人2018-09-172020-11-03原始取得
902018110821239补偿显示屏、屏下光学系统及电子设备发行人2018-09-172020-09-18原始取得
912018106460825智能家居的远程无线充电系统、控制系统及方法发行人2018-06-212020-09-18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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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68

序号申请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申请日授权日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922018102547158实现信息安全显示的方法及系统发行人2018-03-262020-07-24原始取得
932018115927988一种调焦装置以及调焦方法发行人2018-12-202020-06-30原始取得
942018102785103目标图像获取系统与方法发行人2018-03-312020-06-30原始取得
952018100362405照明模组发行人2018-01-152020-06-30原始取得
962018103401670VCSEL阵列光源、图案投影仪及深度相机发行人2018-04-162020-06-12原始取得
972018110829391电子设备发行人2018-09-172020-04-17原始取得
982018110815257电子设备发行人2018-09-172020-04-17原始取得
992018100362373动态投影成像装置发行人2018-01-152020-04-17原始取得
1002018103754259一种智能补货系统及方法发行人2018-04-242020-02-18原始取得
1012018100307376能够检测计量区域的拍照装置、方法及计算机可读介质发行人2018-01-122020-02-14原始取得
1022018102453790一种结构光投影模组和深度相机发行人2018-03-232019-12-13原始取得
1032017111759103三维人体测量单元发行人2017-11-222019-12-13原始取得
1042018102457791一种结构光投影模组和深度相机发行人2018-03-232019-12-13原始取得
105201810245395X一种结构光投影模组和深度相机发行人2018-03-232019-12-13原始取得
1062018102449969一种结构光投影模组和深度相机发行人2018-03-232019-12-13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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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69

序号申请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申请日授权日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072018102449600一种结构光投影模组和深度相机发行人2018-03-232019-12-13原始取得
1082018100323970一种监测光学元件完整性的装置及方法发行人2018-01-122019-09-24原始取得
1092017112265505多深度相机标定方法发行人2017-11-292019-09-24原始取得
110201910202461X一种飞行器旋转角度的测量方法及系统新拓三维2019-03-112020-10-13原始取得
1112013106999382一种基于多相机匹配的三维变形测量方法新拓三维2013-12-182016-10-19受让取得
112201110263622X三维网格应变测量方法新拓三维2011-09-072014-01-29受让取得
1132009102189036一种可变幅面多相机系统柔性标定方法及装置新拓三维2009-11-102012-01-04受让取得
1142013104364271大幅面散斑全场应变测量方法新拓三维2013-09-232016-04-20受让取得
1152014102929277一种三维弯管多相机视觉检测方法及其系统新拓三维2014-06-262017-06-09受让取得
1162014102947275一种光学三维传感专用ASIC芯片系统上海奥诚2014-06-262017-10-10内部受让取得
1172016101998993目标特征提取方法及装置蚂里奥技术2016-03-312019-08-30内部受让取得
1182016109592367摄像系统、移动终端及图像处理方法蚂里奥技术2016-10-272019-05-10内部受让取得
1192019100168857一种多功能光学模组测试台座发行人2019-01-082020-12-18原始取得
1202019100276974一种深度图像降噪方法及装置发行人2019-01-112020-12-18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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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70

序号申请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申请日授权日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212019102771478一种单变焦结构光深度相机及变焦方法发行人2019-04-082020-11-03原始取得
1222017102502805机器人避障的方法、装置及存储装置发行人2017-04-172020-11-03原始取得
1232017103868397人体姿态的评估装置、系统及存储装置发行人2017-05-262020-11-03原始取得
1242017103375811人体关联关系的监控方法、系统及存储装置发行人2017-05-152020-12-18原始取得
序号申请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申请日授权日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2015209514087图像捕捉装置发行人2015-11-242016-05-11原始取得
22015209482616激光模组及图像信息捕获装置发行人2015-11-242016-05-11原始取得
32015209478254图像捕获装置发行人2015-11-242016-05-25原始取得
42015209448757一种图像信息处理装置及用于其中的激光模组和光路结构发行人2015-11-242016-05-25原始取得
52015203217299一种带有多功能支架的体感器发行人2015-05-182015-08-26原始取得
62015203199816一种体感器发行人2015-05-182015-08-26原始取得
72016211624696一种带可旋转摄像头的电子设备发行人2016-10-252017-07-11原始取得
82016212718008一种激光投影装置以及深度相机发行人2016-11-242017-05-31原始取得
92016213543157一种获取目标深度图像的装置发行人2016-12-092017-09-05原始取得
102016202669151无人机发行人2016-03-312016-08-10原始取得
112016202667599无人机系统发行人2016-03-312016-11-16原始取得
122017200886685光学投影装置及应用其的深度相机发行人2017-01-192017-09-05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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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71

序号申请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申请日授权日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32017200822039芯片嵌入装置发行人2017-01-192017-08-15原始取得
14201721326412X一体化大视角3D视觉系统发行人2017-10-162018-05-01原始取得
152017213985975组合图案投影装置及深度相机发行人2017-10-252018-07-06原始取得
162017214626490投射模组发行人2017-11-062018-04-10原始取得
172017214683239结构光投影模组和深度相机发行人2017-11-062020-02-18原始取得
182017214801911折反式透镜及使用该折反式透镜的光学模组发行人2017-11-082018-05-18原始取得
192017214998281一种含温控单元的光学投影装置发行人2017-11-102018-06-05原始取得
202017215748052三维人体测量系统发行人2017-11-222018-07-06原始取得
212017215981678含监测薄膜的光学投影装置发行人2017-11-242018-06-05原始取得
222017216278711一种由全塑料镜片构成的广角摄像透镜系统发行人2017-11-292018-06-29原始取得
232017216500209具有光束监测单元的投影模组发行人2017-11-302018-06-05原始取得
242017216720054广角红外接收透镜系统及光学模组发行人2017-12-052018-06-29原始取得
252017217522775集成3D成像装置及电子设备发行人2017-12-142018-08-03原始取得
262017217721942一种含安全监测功能的光学投影模组发行人2017-12-182018-06-29原始取得
272017218795869小体积的光场成像模组发行人2017-12-282018-08-03原始取得
282017218764837光场成像模组发行人2017-12-282018-08-03原始取得
292017201326939三维人体测量设备发行人2017-02-142017-11-28原始取得
30201720235697X深度图像获取系统发行人2017-03-092017-12-26原始取得
312017202293881双波长图像采集系统发行人2017-03-092018-01-23原始取得
322017204025420深度计算处理器以及3D图像设备发行人2017-04-172017-11-24原始取得
332017205323446VCSEL阵列光源、激光投影装置及3D成发行人2017-05-152018-01-19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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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72

序号申请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申请日授权日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像设备
342017205697001大视角3D视觉系统发行人2017-05-192017-12-12原始取得
352017206151201结构紧凑的光场相机发行人2017-05-272017-12-26原始取得
362017204890393用于3D成像的激光阵列、设备及激光投影装置发行人2017-05-042018-03-23原始取得
372017204884778应用于3D成像的激光阵列及其激光投影装置和3D成像设备发行人2017-05-042018-03-23原始取得
382017205086258阵列激光投影装置及深度相机发行人2017-05-092018-01-02原始取得
392017205080548激光投影装置发行人2017-05-092018-01-12原始取得
402017206992071投影膜组及深度相机发行人2017-06-142018-01-02原始取得
4120172071704263D成像电子设备发行人2017-06-202018-03-23原始取得
422017208389430多密度图案投影仪发行人2017-07-122018-03-23原始取得
432017209229138含有菲涅尔透镜的激光投影装置发行人2017-07-272018-04-10原始取得
442017208207589发光装置及其光学投影模组发行人2017-07-072017-09-29原始取得
452017208207574光学投影装置及其深度相机发行人2017-07-072017-09-29原始取得
462017208203060结构紧凑的光学投影模组发行人2017-07-072018-01-12原始取得
472017208198236发光装置及其激光投影模组发行人2017-07-072018-01-12原始取得
482017210269155带有光检测器的3D成像装置发行人2017-08-162018-03-13原始取得
4920172095639853D成像装置发行人2017-08-022018-03-23原始取得
502017209563858具有高散热性能的光学模组发行人2017-08-022018-03-23原始取得
512017211059154透镜系统发行人2017-08-292018-05-18原始取得
522017212002083多功能3D成像模组及移动终端发行人2017-09-152018-04-10原始取得
532017211996551便于固定的光学模组发行人2017-09-152018-06-05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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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73

序号申请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申请日授权日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542017212956975透镜系统、结构光投影模组及深度相机发行人2017-09-302018-09-25原始取得
552017212828233透镜系统、结构光投影模组及深度相机发行人2017-09-302018-11-16原始取得
562017211462291结构稳定的3D成像装置发行人2017-09-082017-11-24原始取得
572018214333668一种光学测试设备发行人2018-09-032019-04-26原始取得
58201821520747X一种投影透镜系统及投影模组发行人2018-09-172019-05-10原始取得
592018200562553一种监测光学元件完整性的装置发行人2018-01-122018-08-31原始取得
602018200614505泛光照明模组发行人2018-01-152019-03-01原始取得
612018201455510含有晶圆透镜的光学投影装置发行人2018-01-262018-11-09原始取得
6220182167417083D摄像头蚂里奥技术2018-10-162019-05-31原始取得
632018218135863一种结构光模组控制装置发行人2018-11-022019-07-02原始取得
642018219158307一种深度相机测试装置发行人2018-11-202019-07-02原始取得
652018219288141时间飞行深度相机发行人2018-11-212019-07-26原始取得
662018222353023具有全面屏的电子设备发行人2018-12-282019-08-30原始取得
672018222353184电子设备发行人2018-12-282019-07-26原始取得
682018222352891具有高屏占比的电子设备发行人2018-12-282019-07-26原始取得
69201822058368X投影器和深度相机发行人2018-12-072019-09-24原始取得
702018201790843深度成像移动终端发行人2018-02-012018-08-31原始取得
712018201972748芯片嵌入装置及投影模组发行人2018-02-052018-11-09原始取得
722018202171037能够采集深度图像的移动终端发行人2018-02-072018-08-31原始取得
732018202164508深度相机、投影模组及其光源阵列芯片发行人2018-02-072018-11-09原始取得
742018205375587图案投影仪及深度相机发行人2018-04-162018-11-16原始取得
752018205368969VCSEL阵列光源、图案投影仪及深度相机发行人2018-04-162018-11-16原始取得
762018209153472投影模组、深度相机及电子设备发行人2018-06-132019-01-08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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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74

序号申请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申请日授权日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772018209759393红外光场相机及包含其的终端发行人2018-06-222018-12-28原始取得
782018210125986可调光学模组测试设备及系统发行人2018-06-282018-12-28原始取得
792018210119932多功能标定装置发行人2018-06-282019-03-01原始取得
802018208784805VCSEL阵列光源及其投影仪、深度相机发行人2018-06-052018-12-14原始取得
812018208620684照射模组及其多功能成像器件发行人2018-06-052018-12-14原始取得
822018210891769相机标定装置发行人2018-07-102019-03-01原始取得
832018211522051一种玻塑混合透镜系统及光学装置发行人2018-07-182019-01-08原始取得
842018212277447一种透镜系统及光学装置发行人2018-08-012019-03-01原始取得
852018213447229温度控制装置发行人2018-08-172019-03-15原始取得
862019201142718一种三维扫描仪新拓三维2019-01-232019-08-27原始取得
872019202508276一种具有高屏占比的电子设备发行人2019-02-272019-09-24原始取得
882019203325751时间飞行深度相机及电子设备发行人2019-03-152020-01-03原始取得
892019205219935一种HID数据线及数据转换系统蚂里奥技术2019-04-172020-04-17原始取得
902019206545522一种激光发射装置以及激光雷达系统发行人2019-05-082020-04-17原始取得
912019206544816一种激光接收装置以及激光雷达系统发行人2019-05-082020-04-17原始取得
922019206616710一种激光发射装置以及激光雷达系统发行人2019-05-082020-04-17原始取得
932019206553961一种激光发射模块及激光雷达装置发行人2019-05-082020-04-17原始取得
942019206544233一种激光发射装置以及激光雷达系统发行人2019-05-082020-04-17原始取得
952019206549699一种激光发射组件及激光雷达装置发行人2019-05-082020-04-17原始取得
962019206575570光学变焦成像装置及深度相机发行人2019-05-082020-02-18原始取得
972019206544568一种激光发射装置以及激光雷达系统发行人2019-05-082020-05-05原始取得
982019206544604一种激光发射装置以及激光雷达系统发行人2019-05-082020-04-17原始取得
992019206547744一种激光发射模块及激光雷达装置发行人2019-05-082020-05-29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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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75

序号申请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申请日授权日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00201920766267X一种投影器和深度相机发行人2019-05-242020-01-03原始取得
1012019208216318一种滤光片和激光光学系统发行人2019-05-312020-02-18原始取得
1022019209910053一种数据传输设备及支付系统蚂里奥技术2019-06-272020-01-03原始取得
1032019210243563一种激光发射装置以及激光雷达系统奥锐达2019-07-022020-06-30原始取得
1042019210190301一种激光发射装置以及激光雷达系统奥锐达2019-07-022020-06-30原始取得
1052019210190693一种激光发射装置以及激光雷达系统奥锐达2019-07-022020-06-30原始取得
1062019210323074一种激光发射装置以及激光雷达系统奥锐达2019-07-022020-06-30原始取得
1072019212575012一种信息采集系统蚂里奥技术2019-08-022020-05-05原始取得
1082019212524932一种门禁系统蚂里奥技术2019-08-022020-05-05原始取得
1092019213449888时间飞行距离测量系统奥锐达2019-08-192020-06-30原始取得
1102019213679076一种集成3D成像装置及电子设备发行人2019-08-212020-06-05原始取得
111201921369230X一种3D成像装置及电子设备发行人2019-08-212020-02-18原始取得
1122019213693285一种3D成像装置及电子设备发行人2019-08-212020-02-14原始取得
113201921451159X一种ToF相机的标定装置和标定设备发行人2019-08-302020-05-05原始取得
1142019215932191一种二维扫描激光雷达装置及电子设备奥锐达2019-09-212020-09-04原始取得
1152019216303089一种集成分束扫描单元奥锐达2019-09-212020-09-04原始取得
1162019216311422一种发射器及距离测量系统奥锐达2019-09-272020-07-31原始取得
1172019216311456一种发射器及距离测量系统奥锐达2019-09-272020-07-31原始取得
118201921628901X一种半孔PCB拼板蚂里奥技术2019-09-272020-06-30原始取得
1192019217190726一种距离测量系统奥锐达2019-10-152020-07-31原始取得
1202019217465536一种离轴扫描距离测量系统奥锐达2019-10-182020-09-04原始取得
1212019218822206透镜系统、投影模组及深度相机发行人2019-11-042020-07-24原始取得
1222019218834129透镜系统、投影模组及深度相机发行人2019-11-042020-07-24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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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76

序号申请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申请日授权日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232019221638608一种旋转标定测试装置发行人2019-12-052020-07-24原始取得
1242019222630853一种结构光投射装置及窄边框电子设备发行人2019-12-162020-07-31原始取得
1252019223037456一种光波导近眼显示装置和电子设备发行人2019-12-182020-07-24原始取得
1262019223065352一种深度测量装置发行人2019-12-182020-10-30原始取得
1272019223069828一种深度测量装置发行人2019-12-182020-10-30原始取得
1282019223376205一种标定设备发行人2019-12-232020-10-30原始取得
129201922417944X触控投影仪发行人2019-12-272020-10-30原始取得
1302019224874320一种激光扫描距离测量装置及电子设备奥锐达2019-12-282020-07-31原始取得
1312019203325747距离测量系统发行人2019-03-152020-02-18原始取得
1322019204019490一种投影器和深度相机发行人2019-03-272019-11-05原始取得
1332019204019344一种投影器和深度相机发行人2019-03-272019-11-01原始取得
1342019204632668一种变焦结构光深度相机发行人2019-04-082019-12-13原始取得
1352019206547778一种激光雷达装置发行人2019-05-082020-04-17原始取得
1362020200970916一种用于安装深度相机的治具及组装治具发行人2020-01-162020-11-20原始取得
1372020201248876一种滤光片、成像装置及电子设备发行人2020-01-192020-09-18原始取得
1382020201852601一种通用性口罩用密封圈及密封面罩发行人2020-02-192020-12-18原始取得
1392020201985232一种扫描镜监测系统及扫描装置发行人2020-02-212020-11-20原始取得
1402020202579058一种空中成像系统和显示设备发行人2020-03-042020-10-30原始取得
1412020202599403一种近眼显示系统及电子设备发行人2020-03-052020-11-20原始取得
1422020204181844一种屏下相机采图设备发行人2020-03-272020-12-18原始取得
1432020205538083一种三维人脸识别设备和支付系统蚂里奥技术2020-04-152020-10-30原始取得
1442020205958164一种近眼显示装置和电子设备发行人2020-04-202020-11-20原始取得
1452020208091866一种人脸识别装置、电子设备及应用系统蚂里奥技术2020-05-142020-12-18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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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77

序号申请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申请日授权日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462020204841562光波导、显示装置及电子设备发行人2020-04-032020-10-30原始取得
序号申请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申请日授权日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201530431052X3D体感器发行人2015-11-022016-05-04原始取得
220183007155203D摄像头发行人2018-02-232018-07-06原始取得
32018300355296多功能3D摄像头发行人2018-01-252018-06-05原始取得
420183001623253D相机保护罩发行人2018-01-152018-08-31原始取得
520173024210523D试衣间发行人2017-06-142017-10-31原始取得
62016305404919体感摄像头发行人2016-11-072017-06-09原始取得
720163015199663D传感器发行人2016-04-282016-10-19原始取得
82015301428303体感器(带多功能支架)发行人2015-05-142016-02-03原始取得
92015301425714体感器发行人2015-05-142016-02-03原始取得
102019303820326相机发行人2019-07-172020-01-03原始取得
112019303815582相机发行人2019-07-172020-01-03原始取得
122019303815370相机发行人2019-07-172020-01-03原始取得
132019303820330相机发行人2019-07-172020-01-03原始取得
142019303815578相机发行人2019-07-172020-01-03原始取得
152019303820311相机发行人2019-07-172020-01-03原始取得
162019306065319AR触控投影仪发行人2019-11-052020-05-05原始取得
17201930651653X深度相机发行人2019-11-252020-04-17原始取得
182020300590946教育一体机的安装支架(含组件1、2、3)发行人2020-02-252020-09-18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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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78

序号申请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申请日授权日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92020300590927教育一体机发行人2020-02-252020-07-24原始取得
202020300716516可交互投影仪(P2科技版)发行人2020-03-052020-09-18原始取得
212020300716520可交互投影仪(P2教育版)发行人2020-03-052020-09-18原始取得
2220203011199933D传感摄像头发行人2020-03-272020-07-24原始取得
232020301119758智能桌面机器人发行人2020-03-272020-07-24原始取得
242020301126709智能桌面机器人发行人2020-03-272020-07-24原始取得
252020301126588智能监控摄像头发行人2020-03-272020-06-30原始取得
262020301119692智能监控摄像头发行人2020-03-272020-06-30原始取得
272020301120295智能公交监控摄像头发行人2020-03-272020-06-30原始取得
282019301392225投影模组发行人2019-03-292019-09-24原始取得
292018307598994相机发行人2018-12-262019-05-31原始取得
30201930021093X导管三维检测设备新拓三维2019-01-152019-05-21原始取得
312019301052331立式导管三维检测设备新拓三维2019-03-142019-11-22原始取得
322019301052420三目变形测量设备新拓三维2019-03-142019-11-26原始取得
332018306393499三维扫描仪新拓三维2018-11-122019-07-02原始取得
342019301056741双目变形测量设备新拓三维2019-03-142019-11-22原始取得
352019301056756桌面手持双模式三维扫描设备新拓三维2019-03-142019-11-22原始取得
36201930007536X3D成像电子设备蚂里奥技术2019-01-072019-08-30原始取得
372020301341387深度相机蚂里奥技术2020-04-082020-07-24原始取得
382020301341372深度相机蚂里奥技术2020-04-082020-07-24原始取得
392020300316975深度相机蚂里奥技术2020-01-162020-06-30原始取得
4020203005415113D成像电子设备蚂里奥技术2020-02-182020-06-30原始取得
4120193000753553D成像模组蚂里奥技术2019-01-072019-07-26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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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79

序号申请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申请日授权日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4220193000753893D成像电子设备蚂里奥技术2019-01-072019-07-02原始取得
4320183055227553D摄像头蚂里奥技术2018-09-292019-06-28原始取得
4420193000718673D成像电子设备蚂里奥技术2019-01-072019-05-31原始取得
4520193000717593D成像电子设备蚂里奥技术2019-01-072019-05-31原始取得
462020303798931ToF模组相机(6)发行人2020-07-142020-10-30原始取得
472020303799065ToF模组相机(7)发行人2020-07-142020-10-30原始取得
482020303799099ToF模组相机(5)发行人2020-07-142020-10-30原始取得
492020303799173ToF模组相机(4)发行人2020-07-142020-10-30原始取得
502020303799205ToF模组相机(2)发行人2020-07-142020-10-30原始取得
5120203037993283D相机(2)发行人2020-07-142020-10-30原始取得
5220203037993663D相机(1)发行人2020-07-142020-10-30原始取得
532020303803770包装盒(开发板)发行人2020-07-142020-12-18原始取得
542020303804082ToF模组相机(1)发行人2020-07-142020-10-30原始取得
序号申请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申请日授权日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US9658112B2DYNAMIC PHASE ACQUIRING DEVICE发行人2014-03-102017-05-23原始取得
2US10234264B2OVERALL Z-DIRECTION DISPLACEMENT MEASURING SYSTEM发行人2017-01-172019-03-19原始取得
3US10217293B2DEPTH CAMERA-BASED HUMAN-BODY MODEL ACQUISITION METHOD AND NETWORK VIRTUAL FITTING SYSTEM发行人2015-05-212019-02-26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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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80

序号申请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申请日授权日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4US10013378B2ASIC CHIP SYSTEM DEDICATED FOR OPTICAL THREE-DIMENSIONAL SENSING发行人2015-05-212018-07-03原始取得
5US2018210611B2TELEVISION VIRTUAL TOUCH CONTROL METHOD AND SYSTEM发行人2015-05-212019-12-24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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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81

附表三、著作权情况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序号著作权名称著作权人登记号首次发表日期开发完成日期他项权利
1发行人iDic3D测量系统V1.0发行人2013SR133393未发表2013-09-26
2发行人多层复合材料缺陷激光干涉仪测量系统V1.0发行人2013SR139827未发表2013-09-26
3发行人用于表面微小变形暨形貌测试的阴影云纹仪测量系统V1.0发行人2013SR140400未发表2013-10-17
4发行人表层残余应力激光散斑干涉仪测量系统V1.0发行人2013SR143680未发表2013-10-17
5发行人iScan测量系统V1.0发行人2014SR001161未发表2013-09-26
6发行人iTyre测量系统V1.0发行人2014SR001164未发表2013-09-26
7发行人ORBBEC SDK软件V1.0发行人2015SR170381未发表2015-08-17
8发行人ORBBEC SDK软件V2.0发行人2016SR087529未发表2016-03-11
9悟空爱弹珠游戏软件[简称:悟空爱弹珠]V1.0.0发行人2016SR240242未发表2016-07-18
10发行人极速先锋游戏软件[简称:极速先锋]V1.1.0发行人2016SR2891212016-8-242016-08-24
11发行人魔法沙拉游戏软件[简称:魔法沙拉]V1.8.0发行人2016SR2897762016-8-42016-08-04
12发行人魔幻图书软件[简称:魔幻图书]V1.0.35发行人2016SR289807未发表2016-07-15
13发行人拯救小羊游戏软件[简称:拯救小发行人2016SR2898172016-6-16201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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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82

序号著作权名称著作权人登记号首次发表日期开发完成日期他项权利
羊]V1.0.0
14发行人大富翁游戏软件[简称:大富翁]V1.0.0发行人2016SR299403未发表2016-08-26
15发行人勇敢的啫喱游戏软件[简称:勇敢的啫喱]V1.0.0发行人2016SR299408未发表2016-08-22
16发行人深度图像采集系统V1.0发行人2016SR319994未发表2016-03-21
17发行人红杏佛跳墙游戏软件[简称:红杏佛跳墙]V1.0.0发行人2016SR333712未发表2016-10-12
18发行人体感乐园管理平台[简称:奥比体感乐园]V1.0.0发行人2016SR3369812016-8-282016-08-28
19发行人奇幻海底游戏软件[简称:奇幻海底]V1.0.0发行人2016SR345519未发表2016-10-18
20发行人AR儿童趣拍游戏软件[简称:AR儿童趣拍]V1.0.0发行人2016SR3609772016-8-92016-08-02
21发行人AR趣拍游戏软件[简称:AR趣拍]V1.0.0发行人2016SR3609832016-8-92016-08-02
22发行人超级飞侠世界之旅游戏软件[简称:超级飞侠世界之旅]V1.0.0发行人2017SR011854未发表2016-11-23
23真人快打AR游戏软件[简称:真人快打AR]V1.0发行人2017SR347892未发表2017-05-24
24O宝世界软件[简称:O宝世界]V0.0.57发行人2017SR375486未发表2017-05-15
25O宝互动书屋软件[简称:O宝图书]V1.1.0发行人2017SR376912未发表2017-05-15
26魔法沙拉2游戏软件[简称:魔法沙拉2]V1.0.0发行人2017SR439387未发表2017-07-12
27三维人体测量系统V1.0发行人2017SR551595未发表2017-09-01
28O宝脑力开发游戏软件[简称:O宝脑力开发]V1.0.0发行人2017SR700314未发表2017-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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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著作权名称著作权人登记号首次发表日期开发完成日期他项权利
29超级飞侠奥运会游戏软件[简称:超级飞侠奥运会]V1.0.0发行人2018SR005348未发表2017-06-01
30疯狂赛车手游戏软件[简称:疯狂赛车手]V1.0.0发行人2018SR035478未发表2017-11-30
31O宝体能课堂游戏软件[简称:O宝体能课堂]V1.0.0发行人2018SR041560未发表2017-12-14
32O宝欢乐剧场游戏软件[简称:O宝欢乐剧场]V1.0.0发行人2018SR320787未发表2018-04-03
33欢乐跳一跳游戏软件[简称:欢乐跳一跳]V1.0.0发行人2018SR633009未发表2018-07-05
34热血投篮游戏软件[简称:热血投篮]V1.0.0发行人2018SR652137未发表2018-07-16
35小伴龙体感儿歌教育软件[简称:小伴龙体感儿歌]V1.0.0发行人2018SR814930未发表2018-08-31
36O宝单词连连看教育软件[简称:O宝单词连连看]V1.0.0发行人2018SR866831未发表2018-09-13
37发行人AR环保课堂软件V1.0发行人2019SR0927659未发表2019-07-26
38发行人深度图像采集系统V2.0发行人2019SR0946650未发表2019-06-20
39帝国守护者游戏软件[简称:帝国守护者]v1.0发行人2019SR1236706未发表2016-03-16
40发行人3D多模态人脸活体检测算法软件V1.0发行人2020SR08623912018-12-182018-12-18
41蚂里奥技术基于ToF距离传感器去噪滤波算法软件V1.0蚂里奥技术2019SR1141341未发表2019-09-29
42蚂里奥技术虚拟usb设备进行多路3D图像传输软件V1.0蚂里奥技术2019SR1142057未发表2019-09-10
43蚂里奥技术嵌入式3D人脸识别智能门锁软件V1.0蚂里奥技术2019SR1141130未发表2019-09-01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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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著作权名称著作权人登记号首次发表日期开发完成日期他项权利
44蚂里奥技术IOT设备端AI-3D人脸算法检测识别软件V1.0蚂里奥技术2019SR1141339未发表2019-09-10
45蚂里奥技术3D摄像头模组图像旋转裁剪软件V1.0蚂里奥技术2019SR1142251未发表2019-09-20
46蚂里奥技术刷脸支付ADC温补方案实现软件[简称:ADC温补]V1.0蚂里奥技术2019SR1141953未发表2019-09-10
47蚂里奥技术RGB模组WDR效果优化软件V1.0蚂里奥技术2019SR1141956未发表2019-08-10
48蚂里奥技术基于嵌入式P3X系统V1.0蚂里奥技术2019SR0852258未发表2019-07-25
49蚂里奥技术基于Android平台的生产工具系统V1.0蚂里奥技术2019SR0651508未发表2019-02-20
50蚂里奥技术线下支付3D摄像头和RGB彩色摄像头对齐软件V1.0蚂里奥技术2019SR0651514未发表2019-03-25
51蚂里奥技术基于自动烧录验证生产云平台V1.0蚂里奥技术2019SR0651521未发表2019-04-25
52蚂里奥技术深度图片查看保存工具软件[简称:MalioPictureSave]V1.0蚂里奥技术2019SR0650414未发表2019-04-06
53蚂里奥技术基于线下支付3D人脸识别系统V1.0蚂里奥技术2018SR478661未发表2018-06-10
54蚂里奥技术基于ToF的摄像头快速辅助对焦系统V1.0蚂里奥技术2019SR1138600未发表2019-09-20
55蚂里奥技术基于ToF近距离激光安全保护系统V1.0蚂里奥技术2019SR1138564未发表2019-09-10
563D摄像头多距离标定软件V1.0蚂里奥软件2019SR1245035未发表2019-09-23
573D摄像头深度自校准软件[简称:蚂里奥软件2019SR1235483未发表2019-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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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著作权名称著作权人登记号首次发表日期开发完成日期他项权利
SelfCalibration]V1.0
58基于Android平台3D摄像头云标定系统[简称:云标定]V1.0蚂里奥软件2019SR1236649未发表2019-09-23
593D摄像头模拟刷脸老化测试软件[简称:模拟刷脸测试]V1.0蚂里奥软件2019SR0991032未发表2019-09-16
603D摄像头检测软件V1.0蚂里奥软件2019SR0991038未发表2019-09-16
613D摄像头老化测试软件[简称:老化测试]V1.0蚂里奥软件2019SR0991401未发表2019-09-16
62新拓三维人体扫描软件V9.0新拓三维2018SR382491未发表2018-04-03
63新拓三维摄影测量软件V9.0新拓三维2018SR382482未发表2018-04-03
64新拓三维扫描软件V9.0新拓三维2018SR383106未发表2018-04-03
65新拓三维变形及应变测量分析软件V9.0新拓三维2018SR383113未发表2018-04-03
66新拓三维定位及追踪软件V9.0新拓三维2018SR383101未发表2018-04-03
67新拓板料成形应变测量分析软件[简称:XTSM]V9.0新拓三维2019SR1167788未发表2019-07-25
68新拓三维显微全场变形测量分析软件[简称:XTDICMicro]V9.0新拓三维2019SR1167779未发表2019-03-20
69新拓三维人脸扫描软件[简称:XTFaceScan]V1.0新拓三维2019SR1167509未发表2019-10-23
70新拓三维人体扫描及尺寸分析软件[简称:XTBodyScan]V9.0新拓三维2019SR11716372018-10-82018-07-12
71新拓三维弯管检测软件[简称:TubeQualify]V9.0新拓三维2019SR1173280未发表2019-09-18
72新拓三维工业检测分析软件[简称:XTInspection]V1.0新拓三维2019SR1167502未发表2019-10-20
73新拓便携式三维扫描软件[简称:XTPS]V9.0新拓三维2019SR1173393未发表2019-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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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著作权名称著作权人登记号首次发表日期开发完成日期他项权利
74新拓三维脚型扫描及分析软件[简称:XTFootScan]V9.0新拓三维2019SR11690082018-1-12017-12-20
75新拓三维变形及应变测量分析软件[简称:XTDIC]V9.5新拓三维2020SR0443088未发表2019-12-20
76奥视达人脸识别智能门锁管理系统[简称:智能门锁管理系统]V1.0奥视达2020SR1128320未发表2020-02-28
77奥视达乒乓人机交互软件[简称:乒乓人机交互]V1.0奥视达2020SR1128328未发表2020-04-09
78奥视达智影识物软件[简称:智影软件]V1.0奥视达2020SR1128312未发表2020-03-30
79奥视达乒乓球轨迹分析软件[简称:乒乓球轨迹分析软件]V1.0奥视达2020SR1205754未发表2020-04-15
80奥视达人脸识别分析软件[简称:人脸识别软件]V1.0奥视达2020SR1211910未发表2019-12-31
81奥视达乒乓球考试后台管理系统[简称:乒乓球考试管理]V1.0奥视达2020SR1210563未发表2020-04-23
82校园育人联盟SMP管理软件[简称:育人SMP软件]V1.0奥视达2020SR1262054未发表2019-12-31
序号作品名称登记号作品类别著作权人创作完成时间登记日期他项权利
1卡通形象(加兰)国作登字-2016-F-00290718美术作品发行人2016-03-102016-07-26
2卡通形象(O宝)国作登字-2017-F-00462433美术作品发行人2016-12-102017-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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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作品名称登记号作品类别著作权人创作完成时间登记日期他项权利
3卡通形象(拉米娜)国作登字-2016-F-00290717美术作品发行人2016-03-102016-07-26
4卡通形象(小梦魇)国作登字-2016-F-00290716美术作品发行人2016-03-102016-07-26
5发行人企业卡通形象国作登字-2019-F-00703600美术作品发行人2019-01-052019-03-01
63D视觉开发者社区logo国作登字-2021-F-00014432美术作品发行人2020-05-27202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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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四、域名情况

序号注册域名注册人许可证号注册日到期日状态他项权利
1orbbec.net发行人粤ICP备14082546号-72013-02-182023-02-18正常
2orbbec.cn发行人粤ICP备14082546号-62013-02-182023-02-18正常
3orbbec.com.cn发行人粤ICP备14082546号-32013-02-182023-02-18正常
4orbbec.com发行人粤ICP备14082546号-42013-02-182023-02-18正常
5orbbec.me发行人粤ICP备14082546号-52016-06-072021-06-07正常
63dmalio.com蚂里奥技术粤ICP备18161272号-22019-03-262029-03-26正常
73dmario.cn蚂里奥技术粤ICP备18161272号-12018-06-132028-06-13正常
83dmario.com蚂里奥技术粤ICP备18161272号-12018-06-132028-06-13正常
9xtop3d.com新拓三维粤ICP备18034042号-12018-02-082023-02-08正常
10greenleaftv.club奥视达沪ICP备19038490号-12019-10-182021-10-17正常
11ovisionai.com奥视达沪ICP备19038490号-22020-05-182021-05-18正常
12opix-opto.com奥辰光电粤ICP备2020142118号-12019-06-032022-06-03正常
13xiaotiquan.cn奥视达沪ICP备19038490号2020-08-212021-08-21正常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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