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6月23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人员经过认真审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因公司自身发展和审计需求,经综合考虑,公司拟不再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了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正常开展,经征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各位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拟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75万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54)。
(二)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银行
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信息披露质量,保护市场参与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的《关于发布实施<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版)><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2021版)>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投资人保护机制示范文本(2021版)>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市协发〔2021〕43号),同意公司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
修订后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三)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方式为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55)。
上述议案(一)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