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605319) |
目录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 1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 5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6
议案三、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7
议案四、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8
议案五、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9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制定如下参会须知:
一、各股东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会议手续,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07),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
二、本公司设立股东大会会务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和服务等各项事宜。
三、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会场秩序,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正常秩序。
四、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五、股东(或股东代表)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在签到时向大会会务组登记,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写明发言主题和主要内容摘要,主持人将统筹安排。每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且不得超出本次会议议案范围,与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共同利益的问题,大会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的,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六、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八、表决投票统计,由股东代表、监事、见证律师参加,表决结果于会议结束后及时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相关安排,建议股东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会场。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一)现场会议:2021年7月7日(星期三)下午14:00
(二)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陆藕东路18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三、与会人员:
(一)截至2021年6月2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者,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次会议的见证律师。
(四)本次会议的工作人员。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钱金祥
六、会议议程安排:
1、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及列席人员情况。
3、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提问和解答。
5、股东和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6、统计投票结果。
7、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并宣读本次大会决议。
8、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9、主持人宣布本次大会结束。
议案一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取得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6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万股新股。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60号),截至 2021年6月1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5,000万股,应募集资金总额56,1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0,380.60万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5,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5,380.60万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20,000万元。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二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取得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6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万股新股,于2021年6月1日完成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5,000万股,并于2021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基于上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三条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于【】年【】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三条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于2021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 |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普通股总数为【】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20,000万股,普通股总数为20,0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
议案三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管理需求,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修订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四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管理需求,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述修订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五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管理需求,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述修订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