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8 证券简称:双鹭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0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
暨换股导致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公司第二大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第二大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18.02%减少至17.00%。
一、公司第二大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及本次换股的基本情况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鹭药业”、“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收到第二大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白鹭”)通知,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6月28日期间新乡白鹭可交换债券持有人共完成换股10,550,2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本次换股完成后新乡白鹭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174,621,74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18.02%减少至17.00%。新乡白鹭于2020年1月21日完成了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可交换债券”,债券简称:20新鹭E1,债券代码:117158)的发行工作,债券期限为3年,发行规模5亿元,票面利率为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披露的《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大股东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根据《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20新鹭E1”换股期为自本期债券发行结束之日满6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期债券到期日止,即2020年7月22日起至2023年1月20日止(若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6日披露的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大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1月21日完成可交换债券发行时确定换股价格为
13.29元/股,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20新鹭E1”换股价格由13.29元/股调整为
13.09元/股。
根据新乡白鹭可交换债券发行时募集说明书中修正换股价格的相关约定,新乡白鹭根据二级市场股价波动情况曾两次修正换股价格,2020年11月25日换股价修正为11.96元/股,2021年3月3日换股价修正为9.45元/股。
2021年6月29日,公司发布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20新鹭E1”换股价格自2021年7月7日起由9.45元/股调整为
9.35元/股。
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后第二大股东股份变动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住所 |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长路南侧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1年5月6日 - 2021年6月28日 | ||||||
股票简称 | 双鹭药业 | 股票代码 | 002038 | ||||
变动类型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10,550,260 | 1.03 | |||||
合 计 | 10,550,260 | 1.03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 (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换股)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 | 185,172,006 | 18.02 | 174,621,746 | 17.0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85,172,006 | 18.02 | 174,621,746 | 17.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5.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 |
三、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换股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换股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截至2021年6月28日,可交换债券持有人累计完成换股共计37,354,1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4%。
截至2021年6月28日,新乡白鹭可交换债券持有方持有该可交债数量约147万。未来换股期内,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具体换股数量以及换股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第二大股东可交换债券的换股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