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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和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2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呈和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呈和科技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98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4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933.44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6,603.8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8,329.59万元。截止2021年6月2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1年6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355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根据《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万元)
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41,228.0541,000.00
补充流动资金4,000.004,000.00
募集资金需求总额45,228.0545,000.00

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并确保公司正常开展业务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时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6,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6,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蔡学敏 李庆利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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