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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盾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四届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29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了四届一次董事会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出席了本次会议。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审阅了相关的会议资料,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现就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了四届一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技术总监的议案》等议案。

本次聘任是在充分考虑被聘人员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其本人同意,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王淼根先生于2020年9月4日因公司2018年度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不准确且修正不及时等事项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1次。除上述处纪律处分外,王淼根先生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以及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提名王淼根先生为总经理的原因系王淼根先生是公司核心管理队伍中的重要成员,特别自2018年3月任公司董事长以来,带领公司确立“聚焦主业、科技创新”战略,保持公司主业持续健康发展,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起到举足轻重的

作用。有关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事项,公司已进行整改,基于上述情况,故提名王淼根先生为总经理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同时有助于保持公司的业务稳定和持续发展,

因此,我们同意此次公司聘任王淼根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陈根荣先生、管美丽女士、周斌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管美丽女士兼任董事会秘书;何鹏程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罗建平先生担任公司技术总监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四届一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陈光明 朱 建 朱 欣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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