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1 证券简称:金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7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6月28日(周一)下午14: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章镇镇工业区金盾股份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淼根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173,432,2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66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34,713,9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13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38,718,35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524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58,502,2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391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9,783,8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66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38,718,35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524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426,4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5,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496,3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0%;反对5,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此议案获通过。
2、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426,4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5,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496,3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0%;反对5,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此议案获通过。
3、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426,4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5,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496,3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0%;反对5,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此议案获通过。
4、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0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426,4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5,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496,3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0%;反对5,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此议案获通过。
5、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426,4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5,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496,3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0%;反对5,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此议案获通过。
6、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426,4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5,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496,3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0%;反对5,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此议案获通过。
7、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426,4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5,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496,3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0%;反对5,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此议案获通过。
8、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426,4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5,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496,3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0%;反对5,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此议案获通过。
9、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426,4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5,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496,3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0%;反对5,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此议案获通过。
10、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强科技2019-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补偿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426,4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5,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496,3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0%;反对5,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11、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强科技业绩承诺补偿暨定向回购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周伟洪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426,4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5,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496,3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0%;反对5,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12、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周伟洪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426,4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5,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496,3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0%;反对5,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此议案获通过。
13、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426,4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5,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496,3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0%;反对5,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14、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差额选举,王淼根先生、陈根荣先生、阳洪先生、管美丽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4.01 选举王淼根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34,807,2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7.729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9,877,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9768%。
王淼根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2 选举陈根荣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34,807,2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7.729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9,877,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9768%。
陈根荣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3 选举管美丽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34,713,9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7.675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9,783,9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8173%。
管美丽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4 选举阳洪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34,765,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7.704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9,835,0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9048%。
阳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5 选举熊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9,546,6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7.398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99,546,6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0.1586%。
熊磊先生未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等额选举,朱建先生、朱欣先生、陈光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5.01 选举朱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1,757,0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1.736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6,827,0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8564%。
朱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02 选举朱欣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1,757,0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1.736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6,827,0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8564%。
朱欣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03 选举陈光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1,757,0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1.736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6,827,0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8564%。
陈光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等额选举,钟胜章先生、戴美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6.01 选举钟胜章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41,757,0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1.7363%。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6,827,0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8564%。钟胜章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6.02 选举戴美军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41,757,0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1.7363%。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6,827,0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8564%。
戴美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天册(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向曙光、沈逸凡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