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5月17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数(剔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10元(含税)。截至2021年6月25日公司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股份总数为239,882,802股。
2、公司根据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派比例保持不变。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公司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股份总数为基数(截至2021年6月25日公司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股份总数为239,882,802股),向全体股东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0股派0.1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9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截至2021年6月25日公司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股份总数为239,882,802股。实际派发对象以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5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为准。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1年7月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7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7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1*****195 | 卜范胜 |
2 | 01*****812 | 黄欣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6月25日至登记日:
2021年7月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前,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增值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为18.01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增值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调整为18.00元/股。2021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对股票期权、增值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前,公司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航新转债123061)的转股价格为14.86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航新转债123061)的转股价格为调整为14.85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光宝路1号
咨询联系人:胡珺
咨询电话:020-66350978
传真电话:020-66350981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