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由于公司董事向延育先生的去世以及董事卢兰琼女士的辞职,目前公司董事会人数降至7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涉及董事会人数的有关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不低于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低于董事会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一,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
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四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 | 第四条 董事会由不低于7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