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福昕软件: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2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昕软件”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福昕软件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4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1,204.00万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38.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71,901,2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85,422,606.3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86,478,593.67元。上述募集资金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0年9月4日出具了华兴所(2020)验字G-003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总投资额募集资金投资额
1PDF产品研发及升级项目福昕软件、福昕美国、福昕欧洲17,132.0417,132.04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总投资额募集资金投资额
2文档智能云服务项目福昕软件、福昕美国、福昕欧洲15,276.4115,276.41
3前沿文档技术研发项目福昕软件3,141.453,141.45
4全球营销服务网络及配套建设项目福昕软件、福昕美国、福昕欧洲5,186.535,186.53
合计40,736.4340,736.43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旨在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65,3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

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的有关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李蔚岚 黄实彪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