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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29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1-030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6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A座19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9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456,169,58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38.1836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施华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高利先生、廖航女士、汪辉文先生及胡滨先生因公务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负责人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454,915,68299.9489869,2000.0353384,7000.0158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454,915,68299.9489869,2000.0353384,7000.0158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454,887,88299.9478892,0000.0363389,7000.0159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455,209,28299.9609896,3000.036464,0000.0027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455,220,58299.9613897,0000.036552,0000.0022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455,220,58299.9613897,0000.036552,0000.0022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450,937,22799.78695,180,3550.210952,0000.0022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持股5%以上普通股股东2,284,609,852100.000000.000000.0000
持股1%-5%普通股股东78,627,162100.000000.000000.0000
持股1%以下普通股股东91,972,26898.9666896,3000.964464,0000.0690
其中:市值50万以下普通股股东84,331,82299.1603702,1000.825512,0000.0142
市值50万以上普通股股东7,640,44696.8782194,2002.462352,0000.6595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6关于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170,599,43099.4402896,3000.522464,0000.0374
7关于审议《2020年度董事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170,610,73099.4468897,0000.522852,0000.0304
9关于审议《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薪酬及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170,610,73099.4468897,0000.522852,0000.0304
11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170,223,93099.2213946,1000.5514389,7000.2273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民终285号《民事判决书》作出的终审判决,在公司股东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改正抽逃出资行为前停止其行使在公司的全部股东权利(含表决权、提名权、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全部股东权利)。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432,510,231股。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蔡利平、陈汐玮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经验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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